当然啦,康斯坦丁实在是太矮了一点,但他还算有模有样,浅棕色的头发,深蓝色的眼睛,神情活泼而又迷人。他看起来简直像个美国人,皮肤晒成棕褐色,一口漂亮的牙齿,但我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不是美国人。他有一种我所认识的美国男人都没有的东西,就是直觉。
从一开始康斯坦丁就猜出我根本不是威拉德太太的门客。我一会儿惊奇地竖起眉毛,一会儿发出一两声冷笑,没过多久我们俩就公开地批评起威拉德太太来,我想这个康斯坦丁不会介意我个子太高、不会几门外语、没去过欧洲,他会透过这一切表相看出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康斯坦丁开着他那辆破旧的绿色折篷汽车接我到联合国大厦,车上的棕色皮椅裂开了口,但是很舒适,折篷敞开着。他告诉我他是打网球晒黑的。当我们肩并肩坐在阳光下沿街疾驰的时候,他拉起我的手,紧紧握了一握。在我九岁左右,父亲在世的最后一个夏天,我曾与父亲一起快乐地奔跑在滚烫的白色沙滩上。自那以来,我从未感到如此幸福。
当我和康斯坦丁坐在联合国大厦的一个肃静的豪华会堂里——旁边是一位表情严肃、肌肉发达、脂粉不施的俄国姑娘,和康斯坦丁一样,她也是一名同声传译。我想,真奇怪,我以前怎么从来没有意识到,纯粹的幸福感觉只存在我九岁以前。
那以后呢,母亲省吃俭用供我参加女童子军、上钢琴课、上水彩画课、上舞蹈课、参加航海夏令营——早餐之前在雾中航行,吃底部烤焦的馅饼,每天都有层出不穷的小花招,像鞭炮一样爆发出来——后来我又上了大学,可我再也没有那种幸福的感觉。
我盯着这位穿双排扣灰色套装的俄国姑娘出神,看她叽里呱啦地将一个又一个成语翻成她自己的、我无从知晓的语言——康斯坦丁说这是最困难的部分,因为俄语中没有现成的习语来对应我们的成语——真希望我能钻到她的身子里去,终我余生来呱啦呱啦地说出一个又一个成语。这也许不会使我更幸福,却会在我众多借以炫耀的能力中再添上一项。
然后康斯坦丁、俄国女翻译,还有那一整群在各自贴有标签的话筒后面喋喋不休的黑种人、白种人、黄种人似乎都离我远去。我看见他们的嘴唇上下翕动,却听不到一点声音,仿佛他们坐在一艘正在离去的船只的甲板上,撇下我搁浅在茫茫无边的沉寂之中。
我开始数我不会做的事情。
第一件是烹饪。
我外祖母和妈妈都做得一手好菜,所以我总是让她们去忙乎。她们老是想教我一两道菜式,但我只是袖手旁观,口里说着:“是,是,明白了。”她们的话像一道水流滑过我的脑子,等我动手做起菜来老是弄得一塌糊涂,后来就没人再叫我掌勺了。
我想起了乔蒂,她是我在学院第一年里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女友。我想起有天早晨在她家里她给我炒鸡蛋的情形。鸡蛋的味道非同寻常。我问她放了什么特殊的作料,她说是奶酪和蒜盐。我问谁教她的,她说谁也没教,是她自己想出来的。当然,她是个相当务实的人,主修社会学。
我也不懂速记。
这意味着我毕业以后找不到一份好工作。妈妈老是跟我念叨,谁也不会雇用一个只修过英语的人。主修英语、又懂速记的人就另当别论了。谁都想雇她。在年轻有为、前程似锦的男人中她会十分走俏,她将把一封又一封激动人心的信件誊写出来。
问题是,一想到要以任何一种方式为男人服务,我就愤愤不已。我还想口授我自己的激动人心的信件呢。另外,妈妈拿给我看的那本书里的小蝌蚪样的速记符号跟用t表示时间、用s表示距离总和一样可憎。
我的单子越开越长。
我舞跳得糟糕透了。我唱歌老是跑调。我毫无平衡感,体操课上我们头顶书本、两臂张开走一条窄木板时,我总是摔下来。我不会骑马,也不会滑雪,因为花费太大,尽管我最向往的就是这两项活动。我不会说德语,看不懂希伯来文,更不会写中文。我甚至不能在地图上找到我眼前的联合国官员所代表的大部分偏远国家的位置。
我坐在联合国大厦的隔音室里,一边是既会当同声传译也擅打网球的康斯坦丁,一边是满肚子习语的俄国姑娘,平生第一次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废物。问题是,我一直都是个废物,却从来没有自知之明。
我唯一擅长的是赢奖学金和奖品,这个时代快要结束了。
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匹赛马,困在一个没有赛马跑道的世界上;或者像一名学院冠军队的橄榄球运动员,突然得西装革履地到华尔街去上班,家里壁炉台上一只小巧玲珑的金质奖杯是他往昔荣耀的缩影,奖杯上刻着日期,就像墓碑上的日期一样。
我看见我的人生像小说中那棵无花果树一样,枝繁叶茂。
在每一根树枝的末梢,一个个美妙的未来,仿佛丰腴的紫色无花果,向我招手,对我眨眼示意。一枚无花果是丈夫、孩子、幸福的家,另一枚是名诗人,又一枚是才学出众的教授,一枚是埃·格,了不起的大编辑,再一枚是欧洲、非洲、南美,另一枚是康斯坦丁、苏格拉底、阿提拉以及一堆姓名古怪、从事非凡职业的情人们,再一枚是奥林匹克女队冠军,在这些无花果的上上下下还有许许多多我不大辨认得出的无花果。
我看见自己坐在这棵无花果树的枝桠上,饥肠辘辘,就因为我下不了决心究竟摘取哪一枚果子。我哪个都想要,但是选择一枚就意味着失去其余所有的果子。我坐在那儿左右为难的时候,无花果开始萎缩、变黑,然后,扑通,扑通,一枚接着一枚坠落地上,落在我的脚下。
康斯坦丁带我去的餐馆散发着药草、香料、酸奶油的气味。我到纽约这么长时间,还从未见过这种餐馆。我只见过“汉堡之家”那样的地方,那里的柜台一尘不染,柜台对面是一面亮闪闪的长镜,他们卖大汉堡和经济汤,还有四种花样蛋糕。
到这家餐馆去我们得先走下七级光线昏暗的台阶,进入一个类似地窖的地方。
被烟熏黑的墙上贴着旅游海报,好像许多能看到风景的窗户,鸟瞰瑞士湖泊、日本山脉以及非洲草原的风光。厚实的落满尘埃的瓶装蜡烛似乎淌了几个世纪的彩色烛泪,绿色、蓝色、红色,一层覆着一层,形成一种精致的三维花边。蜡烛在每一张桌面上投下一圈光亮,一张张涨红的脸本身也像光焰,在亮光中浮动。
我不知道当时吃了什么,但是第一口吃下肚去我就觉得好受多了。我想,我那关于无花果树以及那些萎缩并坠落在地的丰腴的无花果的幻觉很有可能来自于一个空空如也的胃脏的极大的虚空之处。
康斯坦丁一个劲儿地往我们的酒杯里斟一种甜丝丝的带松树皮味道的希腊酒,我不由自主地告诉他我要去学德语,我要去欧洲,当一个像麦吉·希金斯那样的战地记者。
当酸奶和草莓酱上来时,我感觉无比畅快,于是我决定让康斯坦丁引诱我。
自从巴迪·威拉德把女招待的事儿告诉我以后,我一直想,我应该出去和什么人睡上一觉;跟巴迪睡觉可不能算数,因为在我之前他已经睡过一个人。必须是别的什么人。
我只跟一个男孩讨论过上床的事,他是耶鲁大学学生,一个满腹牢骚、长着鹰钩鼻子的南方人。有一个周末他到我们学院来,没想到他的女友头天就跟一个的士司机跑了。因为那个女孩住在我们宿舍,而那天晚上宿舍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义不容辞,要让他快活起来。
在附近一家咖啡馆,我们蜷缩在一个诡秘的高背厢座里——木板上刻着几百个人的名字——一边一杯又一杯地喝黑咖啡,一边毫无遮拦地谈论性的问题。
这个叫埃里克的男生说,在凌晨一点宿舍宵禁之前,或者在灯光明亮的门廊里,或者在一目了然的灌木丛里,我们学院里的所有女生都跟男友发疯一般地搂脖子亲嘴,每个过路的人都能瞧个一清二楚,真是令人作呕。进化了一百年,埃里克愤愤地说,我们是什么?动物而已。
然后埃里克跟我讲起他第一次跟女人上床的情形。
他读的是一所南方的预备学校,专门培养素质全面的绅士。学校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学生在毕业之前必须有过和女人在一起的经验。和女人在一起,埃里克说,就像《圣经》里说的那样。
于是,在一个星期六,埃里克和几个同学搭公共汽车到离学校最近的一座城里,光顾了一家臭名昭著的妓院。埃里克叫的妓女甚至连裙子都没脱。她是一个肥胖的中年女人,染着一头红发,嘴唇厚得令人生疑,肤色叫人想起老鼠。她不肯关灯,所以埃里克就在一只落满了苍蝇的二十五瓦电灯泡下跟她办了事,感觉和人家天花乱坠的吹嘘完全是两码事。就跟上厕所一样没劲。
我说,如果你爱上个女人,没准儿就不会那么没劲了。可是埃里克说,一想到这个女人就像其他女人一样,也只是个动物而已,他就什么劲儿都提不起来了。所以如果他爱上个女人,就永远不和她上床。如果有必要他宁肯召妓,好让他所爱的女人远离这一切肮脏的勾当。
当时我心里闪过一个念头,埃里克也许是个可以与之上床的理想人物,他已经有过这种经验,而且他跟一般的年轻人不同,当他谈论这些事时,他并不显得心地污秽、愚不可及。但是后来埃里克给我写了封信,说他觉得自己没准儿会爱上我,我聪慧过人,玩世不恭,可是面相又如此善良,酷似他的姐姐。于是我知道没指望了,我是那种他永远不会与之上床的女人。我写信告诉他,很不幸,我即将嫁给一个青梅竹马的情人。
我越想这事,就越觉得在纽约被一位同声传译勾引是个不错的主意。康斯坦丁怎么看都像一个成熟体贴的男人。大学男生喜欢向室友或篮球队里的朋友吹嘘他们如何跟女孩子在汽车后座寻欢作乐,即便康斯坦丁也会那样做,他的听众我一个也不认识。而且,跟一个威拉德太太介绍给我的男人睡觉,有一种令人愉快的讽刺意味,就好像她间接地对此负有责任似的。
当康斯坦丁问我愿不愿意到他的住所去听听俄罗斯三角琴唱片,我暗暗一笑。我妈妈总是告诫我,在任何情况下,晚上跟男人出去以后都不得跟他去他的住所,那样做只能意味着一件事。
“我很喜欢三角琴演奏的乐曲。”我说。
康斯坦丁的房间有一个阳台,从阳台上可以俯瞰河流,我们能听到下面黑暗中驳船的突突声。我心里充满了感动和柔情,完全明白我将要干什么。
我知道我也许会怀上孩子,这个顾虑在意识深处远远地悬浮着,晦暗而暧昧,我压根儿不去管它。根本没有百分之百不会怀上孩子的安全方法,这是《读者文摘》上的一篇文章说的,我妈妈把文章剪下寄到学院给我看。文章是一位已婚的有孩子的女律师写的,标题是《捍卫贞操》。
文章罗列了种种理由,说明女孩子除了丈夫之外不可跟任何人上床,而且只能在婚后才能与丈夫同房。
文章的主要观点是,男人的世界与女人的世界不同,男人的情感与女人的情感也不同,只有婚姻才能将两个世界和两种截然不同的情感融合到一块。我妈妈说,女孩子总是到为时太晚的时候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要听从那些已经成为专家的人——譬如已婚女人——的忠告。
这位女律师说,最好的男人都愿意为妻子洁身自好,就算他们自己不纯洁,也希望自己是妻子性事上的导师。当然啦,他们会千方百计劝诱女孩子跟他们发生性关系,说过后就会娶她,可是一旦女孩子顺从了,他们就会对她敬意全消,就会说,既然她肯跟他们,她也能跟别的男人,到末了他们就会毁了她的一生。
女律师在文章的末尾说,与其抱憾终身不如洁身自好,何况并没有真正有效的避孕方法,一旦怀上孩子,那才是万劫不复呢。
照我看来,这篇文章什么都谈到了,就是没有考虑过女孩子的感受。
洁身自好,然后嫁给一位清清白白的男子,这也许挺好,可要是结婚以后他突然坦白说他其实并不清白,就像巴迪·威拉德那样,怎么办?女人只能有一种生活,必须清清白白,而男人却可以过双重生活,一种清白,一种不清白,这种想法我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