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离家又归家的路,永远没有尽头。从卵石遍地的爱尔兰海边小村来到纽约的一间公寓,再登上一辆满载孩子的列车(这趟列车经过片片田野,全速驶向西部),最后在明尼苏达州度过了一生。而此时此刻,距离当初已近百年,她与她的项链来到了缅因州一栋老房子的门廊上。
缅因州,斯普鲁斯港,2011年
莫莉到的时候,薇薇安正在门口等她。“准备好了吗?”莫莉刚进门,薇薇安转身就往楼上走。
“等等。”莫莉脱下军装夹克,挂在屋角的黑色铁制衣帽架上,“不喝茶了吗?”
“没时间了,”薇薇安扭过头,大声说道,“我老了,知道吧,随时可能咽气。我们得抓紧!”
“真的吗?茶都不喝?”莫莉一边嘀咕,一边跟着她上楼。
一件怪事正在发生:对莫莉的问题,薇薇安原本问一个答一个,不问就不答,不催也不答,现在却接二连三地讲起了故事,根本无须莫莉开口催促,故事多得连薇薇安自己也似乎吓了一跳。“谁想得到这老头儿会有这么多血?”某次访谈结束以后,她说,“这是《麦克白》里的台词,亲爱的,去查查看。”
薇薇安从未跟任何人真正谈起过她在孤儿列车上的经历。她说,那段经历太丢人,难以解释,也难以置信。那么多孩子像垃圾和废物一样被人从纽约的大街小巷搜来,带上列车送往中西部,送得越远越好,远到视野之外。
再说了,失去一切这种事,又从何谈起呢?
“那你的丈夫呢?”莫莉问,“你一定跟他讲过吧?”
“我跟他说过一些,”薇薇安说,“但我有太多痛苦的经历,我不想给他压力。有时候,试着遗忘来得比较轻松。”
每打开一个盒子,薇薇安就会想起一些事。粗棉布裹着的针线包让她想起了阴森的伯恩家,还有镶着军用纽扣的芥末色大衣、羊毛内衬针织手套、镶珍珠纽扣的棕色裙子、包裹得仔仔细细的西洋玫瑰瓷器。没过多久,故事中的人物就在莫莉脑海中变得清晰起来:妮芙、祖母、梅茜、斯卡查德夫人、多萝西、索伦森先生、拉森小姐……这些故事一个个环环相扣。正如用碎布拼成一床被子,莫莉把故事按先后顺序理顺串起来,拼出了一幅图——那些片段支离破碎的时候,可看不出这副全貌。
当薇薇安谈起任由陌生人摆布的滋味,莫莉点点头。她太了解压抑自我、迎合他人的感觉了。过上一阵儿,你就再也分不清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了。你对别人的一星半点善意感激涕零,随着年岁渐长,又变得将信将疑。如果没有回报,别人为什么要帮你?话说回来,大多数时候,也确实没人会理睬你。你多半会见到人性最恶的一面。你发现大多数成人会撒谎,大多数人只顾自己;你会发现,对某些人来说,你对他们有多少用处,他们才会对你有多少兴趣。
于是,你的人格就此成形。你懂的事太多,这让你小心翼翼。你变得害怕,多疑。情感的流露并非自然而然,于是你学会了伪装,假装感同身受。你学会了装模作样,如果足够幸运的话,你看上去会跟众人一般无二,即便心中早已支离破碎。
“哦,我说不好。”有一天美国历史课上,全班看完一部关于瓦班纳基人的影片以后,泰勒·鲍德温说,“话是怎么说的来着?‘胜者为王’对吧?我是说,这种事哪天没有,哪里没有?有人赢就有人输嘛。”
“嗯,从古至今,人类的确一直在互相支配压迫,”里德先生说,“你认为被压迫的一方就应该默默承受吗?”
“是的,谁让你输了呢。我有点想说,面对现实吧。”泰勒说。
莫莉顿时感觉心中腾起了一股怒火,愤怒得眼冒金星。四百多年来,印第安人备受欺骗、歧视,被赶到小小的聚集地,被人称作肮脏的印第安人、野蛮人,起了各种绰号。他们找不到工作,也买不了房。掐死泰勒这个白痴会不会害她过不了察看期?她深吸一口气,努力平静下来。接着,她举起了手。
里德先生惊讶地望着她。莫莉可难得举一次手。“莫莉?”
“我是个印第安人。”除了杰克,她还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过这件事。她明白,对泰勒来说,她只是个……走哥特风的家伙。咳,或许他压根儿不会想起她。“是个佩诺布斯科特族人,出生在印第安岛。我只想说,发生在印第安人身上的一切跟英国统治下的爱尔兰人如出一辙。那不是公平的争斗,他们的土地被抢走、信仰被禁止,被迫屈服于外来统治。那是对爱尔兰人的不公,也是对印第安人的不公。”
“哎哟喂,好一通演说啊。”泰勒小声嘀咕。
坐在莫莉前排的梅根·麦克唐纳举起了手,里德先生点点头。“莫莉说得对,”她说,“我祖父是从都柏林来的,他常常说起英国人当时的暴行。”
“那我爷爷的爸妈还在大萧条中倾家荡产呢,也没见我哭着四处求人啊。别怪我用词粗鲁,倒霉事常有嘛。”
“泰勒的粗话先不提,”里德先生对着全班挑起眉毛,仿佛在说——他并不赞同,但还是稍后再处理,“那是他们的作为吗?求人施恩?”
“他们不过是想得到公平的对待。”后排有个学生说。
“可那到底是什么意思?到哪里是个头呢?”另一个学生问道。
班上学生纷纷加入了讨论,梅根转过头,眯起眼睛端详着莫莉,仿佛第一次注意到她。“印第安人,嗯。真酷。”她低声说,“就像‘莫莉·莫拉斯’对吗?”
最近一阵儿,每逢星期一至星期五,莫莉不再等杰克送她去薇薇安家,她会搭校门外的观光巴士过去。
“你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她说,“我知道你等我等得难受。”实际上,如果乘观光巴士过去,那薇薇安乐意留莫莉待多久,莫莉就能待多久,还不必回答杰克的问题。
莫莉没有跟杰克提起那个采访项目。她知道,他准会说这是个坏点子,说她在薇薇安的生活里掺和得太深了,说她不该对薇薇安索求太多。尽管她没有提,杰克最近的语气还是有点凶巴巴的。“喂,你的时间快满了吧?”他会这么说。要不然就是,“阁楼的活儿有什么进展吗?”
这些天来,莫莉静静地溜进薇薇安家,把头一低,飞快地跟特瑞打个招呼,然后悄悄地上楼。她和薇薇安打成了一片——这件事太难解释,也无关紧要。别人怎么想有什么关系呢?
“我觉得吧。”一天午餐时分,杰克和莫莉坐在学校的草坪上,杰克说。那是个美丽的早晨,空气温和而清新。蒲公英翩翩飞舞,如同草丛间的万点烟火。“对你来说,薇薇安跟母亲差不多。祖母,曾祖母……随便吧。她听你讲述,向你讲述,还让你帮忙。她让你觉得自己被人需要。”
“不,”莫莉恼火地说,“不对。我要完成我的社区服务,她要清理她的阁楼,就这么简单。”
“没那么简单,莫莉。”他的口气似乎理性得有点过头,“我妈告诉我,阁楼上没什么变化。”他砰一声打开一大罐冰茶,喝了一大口。
“我们在干活儿,只是不太看得出来。”
“看不出来?”他笑了,打开一个赛百味意大利三明治,“我还以为那活儿就是把盒子都扔了,看上去简单明了啊,不是吗?”
莫莉猛地把一根胡萝卜棒掰成两截:“我们是在整理物品,以便以后容易找到。”
“谁找?房产销售?以后来找东西的只能是他们,知道吧,薇薇安可能再也不会踏进阁楼一步。”
这跟他有关系吗?“那我们就是为了方便房产销售,不行吗?”实际上,尽管莫莉至今不肯亲口承认,但她差不多已经决定不扔任何东西了。说来说去,这有什么关系呢?薇薇安的阁楼上为什么不能堆满对她而言意义重大的东西呢?事实摆在眼前:薇薇安的日子已所剩无几,随后专业打理房屋的人就会现身,高效而熟练地把值钱的东西跟那些只会惹人掉泪的旧物分开,恐怕只有弄不清出处或价值的东西才会让他们流连片刻。所以吧,没错——莫莉已经开始从另一种角度看待她在薇薇安家的那份活儿了。也许收拾了多少并不重要,也许,其价值在于过程本身:触摸每一件物品,叫出它们的名字,辨认它们的来历,了解一件羊毛衫或一双童靴的意义。
“那是她的东西,”莫莉说,“她不愿意扔,我总不能逼她吧,你说呢?”
杰克咬了口三明治,馅料飞溅到了他嘴边的蜡纸上。他耸耸肩膀:“我不知道。我觉得……”他嚼嚼,咽了一口,莫莉很烦他这种“以退为进”的招数,不由得扭开了面孔,“重要的是看上去不太好。”
“什么意思?”
“也许在我妈看来,你有点像在占便宜。”
莫莉低头望着自己的三明治。
“我知道,你再试一次就肯定会爱上它。”当莫莉告诉迪娜别再往她的午餐包里放腊肠三明治时,迪娜轻描淡写地说,“要不然的话,你可以自己做该死的午餐啊。”于是,现在午餐都是莫莉自己做。她拉下面子,向拉尔夫要了钱,在巴尔港的健康食品店里买了杏仁酱、有机蜂蜜和果仁面包。午餐并不坏,但她买来当午餐的东西受尽了白眼,活像刚被猫带进家门的死老鼠(作为素食主义者,可能更糟些),不配放在储藏室里。迪娜把她买来当午餐的东西放在门厅的一个架子上,“这样就不会弄混了。”她说。
莫莉顿时怒从心头起,她气迪娜不愿接纳真正的自己,气特瑞指手画脚,还气杰克不得不哄她。她气他们所有人。“问题是,这不关你妈妈什么事,对吧?”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
杰克抛过来一个狠狠的眼色:“你不是开玩笑吧?”
他把手里的赛百味包装纸揉成球,塞进了赛百味给的塑料袋。莫莉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副模样:下巴绷得紧紧的,眼神冷酷又愤怒。“我妈为你担了风险,”他说,“把你带进了那个家。要我再提醒你一次,她对薇薇安撒了谎吗?一旦出了什么事,她的工作可能就保不住了,就像这样。”他在空中打了个响指。
“杰克,你说得对。对不起。”她说,但杰克已经站起身,走开了。
缅因州,斯普鲁斯港,2011年
“终于到春天啦!”厨房里,眉开眼笑的拉尔夫正在戴工作手套,莫莉为自己冲上了一碗麦片粥。今天的确挺像春季,是真正的春季,树木枝繁叶茂,水仙盛开,天气暖和得不用穿毛衣。“走啦。”他边说边出门修剪灌木。拉尔夫最爱在院子里干活了,锄草啊、栽种啊、培育啊。整个冬天,他都心急火燎地想出门。
与此同时,迪娜正坐在客厅沙发上边看电视边涂脚指甲。莫莉拿着葡萄干麦片进屋时,她抬起头,皱了皱眉。“有什么事吗?”迪娜把小刷子伸进珊瑚色的指甲油瓶,在瓶口处刮掉多余的指甲油,熟练地在脚的大拇指上涂抹起来,一边还用拇指修正线条。“记住,客厅里不许吃东西。”
“你还没跟我道早安呢。”莫莉心想。她一言不发地转过身,回了厨房,摁下快捷键给杰克打电话。
“嘿。”他的声音冷冰冰的。
“你在干吗?”
“薇薇安雇我帮她做春季大扫除,剪剪枯枝之类,你呢?”
“我准备去巴尔港图书馆,有个研究项目再过几天就要收尾了。还打算叫你一起去呢。”
“不好意思,去不了。”他说。
自从上个星期午餐期间不欢而散以后,杰克就成了这样。莫莉知道,他费了很大的劲才忍住怨气——这种事跟他的个性太不符了。她想跟杰克道歉,和他重归于好,但又担心说什么都无济于事。如果杰克知道她在采访薇薇安,清扫阁楼变成了聊天的话,他只怕会更生气。
她听见脑海中有个隐隐的声音:“适可而止吧,做完你的社区服务,就此拉倒。”可是她无法就此拉倒,她不愿意。
观光巴士里空空荡荡,仅有的几个乘客上车时都互相点头致意。莫莉知道,戴上耳塞的自己看上去就是个典型的青春期少女,但她其实在听薇薇安的录音。从录音中,莫莉听出了与薇薇安对坐时不曾听出的东西:
要知道,时间可收可放,权重不均。某些时刻会在你心间萦绕,某些则消失无踪。我人生的前二十三年塑造了我,而往后将近七十年无关紧要,与你所问的问题毫无瓜葛。
莫莉打开笔记本,手指抚过记下的一个个姓名与日期。她又是倒带又是快进,停停播播,飞快地记下之前遗漏的信息:金瓦拉、戈尔韦郡、爱尔兰、艾格尼丝·波琳号、埃利斯岛、爱尔兰玫瑰、德兰西街、伊丽莎白街、多米尼克、詹姆斯、梅茜·鲍尔、儿童援助协会、斯卡查德夫人、柯伦先生……
你选择带些什么和你一起上路?你扔掉了什么?你从中得到了哪些启示?
薇薇安的人生平凡而平静。随着岁月流逝,她失去的亲朋一个接着一个,仿佛页岩层层累积。就算当年她母亲没有在火灾中丧生,现在也一定已经过世了;收养薇薇安的人已经过世;她的丈夫已经过世;她没有任何子嗣。除了花钱雇来照顾她的人,她是名副其实的孑然一身。
她从未试过寻找家人的下落,无论她的母亲也好,还是爱尔兰的亲人也好。但一遍又一遍听着录音带,莫莉逐渐理解,薇薇安抱有一个念头——我们生命中那些至关重要的人,将始终守在我们身旁,与我们共度最平凡的时刻。我们在杂货店时,他们相伴左右;我们绕过街角时,他们相伴左右;我们跟朋友聊天时,他们相伴左右。他们从地底飘起,我们一抬脚就与他们交融。
薇薇安让莫莉的社区服务有了意义,莫莉希望有所回报。再没有其他人知道薇薇安的故事了。没有人去读收养文书,去认可她所珍视的一切,那一切只对真正关心她的人才有意义。但莫莉很在意。她可以帮着解开薇薇安故事里的那些空白与存疑。有一次,莫莉曾经在电视上听一位人际关系专家说过,只有找到所有真相,你才能找到心灵的平静。她想帮薇薇安找到某种平静,尽管这平静虚无缥缈而又转瞬即逝。
莫莉在巴尔港绿地下了车,向图书馆走去。图书馆是一栋砖房,坐落在沙漠山大街上。她在主阅览室里跟图书馆员聊了聊,对方帮她找到了一堆有关爱尔兰历史和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移民的书。莫莉花了好几个小时仔细地边读边记,接着取出笔记本电脑,打开google(互联网搜索引擎)。不同的关键词组合搜出的页面也不同,于是她试了几十种组合:“1929纽约火灾”“下东区伊丽莎白街火灾1929”“艾格尼丝·波琳号”“埃利斯岛1927”。在埃利斯岛的官方网站上,她点击了旅客记录搜索栏——按船名搜索,从以下列表中点击船名……找到了,艾格尼丝·波琳号。
她在乘客记录中找到了薇薇安父母的全名:帕特瑞克·鲍尔和玛丽·鲍尔,来自爱尔兰戈尔韦郡。仿佛故事里的人物一下子活了过来,莫莉激动得头晕眼花。她又将他们的名字分开搜了搜,合起来搜了搜,找到了一条不起眼的火灾通知,死亡名单上有帕特瑞克·鲍尔和他的两个儿子——多米尼克和詹姆斯,但并没有提到梅茜。
她又输入“玛丽·鲍尔”“梅茜·鲍尔”,却什么也没有搜到。她突然想起了夏茨曼,于是输入“夏茨曼伊丽莎白街”“夏茨曼伊丽莎白街纽约”“夏茨曼伊丽莎白街纽约1930”。一个家庭聚会博客弹了出来。2010年,某位莉莎·夏茨曼女士在纽约州北部举办了一次家庭聚会。在“家族历史”一项下,莫莉找到了一张阿格妮塔·夏茨曼和伯纳德·夏茨曼夫妇的泛黄合影。这对夫妇于1915年从德国移民至此,住在伊丽莎白街26号。夏茨曼先生是个小贩,夏茨曼太太则以缝补为生。伯纳德·夏茨曼于1894年出生,阿格妮塔·夏茨曼于1897年出生。直到1929年,他们两人还没有孩子,当时夏茨曼先生35岁,夏茨曼太太32岁。
那一年,他们收养了一个婴儿,名叫玛格丽特。
梅茜。莫莉在椅子上往后一仰。这么说,梅茜并没有在火灾中丧生。
又花了不到十分钟,莫莉在网上找到一张一年前的旧照。相中白发苍苍的老太太一定就是薇薇安的妹妹。玛格丽特·雷诺兹(娘家姓夏茨曼),时年八十二岁,相中的她身边满是儿孙和曾孙,照片摄于她家,位于纽约州莱茵贝克,距纽约城仅两个半小时车程,离斯普鲁斯港也不过八个多小时路程。
她接着输入“玛格丽特·雷诺兹,莱茵贝克,纽约”。屏幕上弹出了一份五个月前刊登在《波基普西日报》上的讣告。
玛格丽特·雷诺兹夫人,享年83岁。于星期六在睡梦中平静病逝,身边是她深爱的家人……
失去——找回——再失去。她该如何告诉薇薇安这一切?
明尼苏达州,赫明福德县,1930年
身体好些以后,我就跟着拉森小姐搭那辆黑色汽车上学。墨菲夫人几乎每天都会给我东西:一条她说在橱柜里找到的短裙、羊毛帽、驼色大衣、长春花色的围巾和配套手套。这些衣服有的少了纽扣,有的裂了口,有的必须缝边或者改小。有天墨菲夫人发现我在用范妮给我的针线补裙子,顿时惊呼起来:“哎呀,你还真是心灵手巧啊!”
她做的饭菜那么熟悉,勾起了我一段又一段回忆:烤箱里嗞嗞作响的香肠加土豆,祖母清早泡的一杯茶;屋后晾衣绳上迎风招展的衣服;远处教堂隐约的钟声。也有别的一幕幕:爸爸躺在地上醉得不省人事,祖母和妈妈在吵架。妈妈高喊:“都是你把他惯坏了!他一辈子都成不了男子汉!”祖母回嘴道:“你就天天招惹他吧,眼看着他就连家也不回了!”有时候,当我留在祖母家过夜,我会不小心听到祖父母在餐桌边小声讲话。“那我们怎么办呢?是不是得养他们一家一辈子?”我知道他们很生爸爸的气,但他们也不怎么容得下妈妈,谁让她的家人远在利默里克,而且从来连个小忙也不肯帮呢。
祖母送我克拉达十字架那天,我正坐在她的床上,抚摸着带有纹路的白床单,望着她梳妆打扮准备去教堂。她坐在小梳妆台旁,梳妆台上有一面椭圆的镜子。祖母用一把心爱的梳子轻拂头发,那梳子是用最好的鲸骨和马鬃做成的,她说。她让我摸了摸梳子光滑的米色手柄,摸了摸坚硬的刷毛,然后把它放进一个小匣里。她告诉我,为了攒钱买这把梳子,她帮人家补衣服,补了整整四个月。
祖母把梳子放好,打开她的首饰盒。那是个米白色人造革首饰盒,带有镀金装饰和一只金扣,内衬是毛茸茸的红色天鹅绒,装满了各式珠宝:闪闪发光的耳环、坠着玛瑙珍珠的沉甸甸的项链,还有金手镯(后来妈妈愤愤地说,那些全是从戈尔韦郡的廉价商店里买来的便宜货,但对当时的我来说,那些珠宝看上去奢华极了)。她挑了一对珠串耳环,一个接一个夹在她那低悬的耳垂上。
首饰盒底躺着那枚克拉达十字架。我从未见过祖母戴它。她告诉我,这是她爸爸在她十三岁第一次领圣餐时送给她的,他过世已经很久了。她本打算传给她的女儿,也就是我姑姑布丽吉德,但布丽吉德姑姑要了一枚镶诞生石的金戒指。
“你是我唯一的孙女,我希望你能拥有它。”祖母一边说,一边把链子系到我的脖子上,“看到这些交织的纹路了吗?”她用瘦骨嶙峋的手抚摸着浮雕花纹,“它们勾勒了一条永无止境的路,离家远去,又重返故里。只要戴上它,你将永远不会远离你起步的地方。”
祖母送我克拉达十字架之后,过了几个星期,她和妈妈又吵了一架。她们的争吵声越来越响,我带着双胞胎弟弟进了走廊尽头的卧室。
“他是上了你的当,他根本没有准备好。”我听见祖母大吼。接着是妈妈的反驳,我听得一清二楚:“一个被母亲宠坏的男人,对他妻子来说,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
前门砰的一声,我知道那是祖父厌恶地摔门离开。接着是一声巨响,一声尖叫,一阵哭号。我跑到客厅,看见祖母的鲸骨梳掉在壁炉前摔得粉碎,妈妈的脸上露出胜利的表情。
不出一个月,我们便上了艾格尼丝·波琳号,向埃利斯岛驶去。
我听说,墨菲夫人的丈夫在十年前去世,给她留下了这幢老旧的大房子,却没有留下多少钱。为了物尽其用,她当起了房东。住在这里的姑娘们有个轮值表,每星期更换一次:做饭、洗衣、打扫、拖地板。没过多久,我也开始帮忙了:我摆好早餐桌,收拾盘子,打扫大厅,晚饭后洗碗碟。最勤快的还是墨菲夫人,她每天早起做烤饼、饼干和麦片粥,晚上最后一个关灯就寝。
到了晚上,姑娘们聚在客厅里,谈论她们穿的袜子,是背后有接缝的好呢,还是无缝的好呢;哪些牌子比较经穿;哪些牌子穿着扎人;哪种口红的颜色最称心如意(姑娘们一致认为是里茨查尔兹牌唇膏的篝火红色);还有她们最喜欢的香粉品牌。我静静地坐在壁炉边听着。拉森小姐很少参加,晚上她要忙着做课程计划,也忙着学习。读书的时候,她会戴上一副小小的金边眼镜——不过看上去,她只要不在做家务,就一定在读书。她的手里不是拿着一本书,就是拿着一块洗碗布,有时候还两样都有。
我在这里待得越来越自如。但无论我多么希望墨菲太太忘了我的身份,但她显然没有忘。一天下午,当我与拉森小姐放学乘车回来,索伦森先生正站在门厅里,手里拿着黑毡帽,仿佛那是个方向盘。我的胸中顿时翻腾起来。
“啊,她回来了!”墨菲太太大声说,“过来,妮芙,到门厅里来。请你也来一下,拉森小姐。把门关上,不然会得场大病。要来杯茶吗,索伦森先生?”
“那敢情好,墨菲夫人。”索伦森先生说着,跟着她慢吞吞地穿过双开门。
墨菲夫人朝玫瑰红丝绒沙发示意,他一屁股坐了下来,活像图画书上的大象,圆滚滚的大腿上方挺着一个大肚子。拉森小姐和我坐进了靠背椅。等到墨菲夫人的身影消失在厨房里,索伦森先生向我俯过身,讪笑着问道:“又叫回妮芙了?对吧?”
“不知道。”我的目光落在窗外,落在飘雪的街道和索伦森先生那辆墨绿色的卡车上——刚才我竟然没有注意到,那辆车就停在大屋门口。跟索伦森先生比起来,那辆车更让我不寒而栗。我正是坐着这辆车到了格罗特家,当时索伦森先生还高高兴兴地唠叨了一路。
“还是改回多萝西吧,好吗?”他说,“容易些。”
拉森小姐望着我。我耸耸肩膀:“行啊。”
他清清嗓子:“我们谈正事吧。”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小眼镜戴上,又拿起一张纸,把手臂伸得笔直,“此前两次安置都未能成功,一次是伯恩家,一次是格罗特家,两家都是因为与女主人不和。”他的目光越过银色的镜框,落到我身上,“我不得不告诉你,多萝西,看上去……你身上有些毛病。”
“可我没有……”
他冲我挥了挥粗壮的手指:“你一定清楚,困难之处在于你是个孤儿。无论事实怎样,看上去都可能会像个……不服管教的问题。现在有几条路可以走,第一,当然,我们可以把你送回纽约,或者试着再给你找户人家。”他重重地叹了口气,“可是老实说,再找人家可能有点棘手。”
墨菲太太一直在带着她的西洋玫瑰茶具忙进忙出,眼下正把茶倒进精美的薄边茶杯,又把茶壶放在咖啡桌中间的一个三脚架上。她把一杯茶和糖罐递给索伦森先生。“好极了,墨菲夫人。”他边说边往杯子里放了四勺糖,加上牛奶,叮叮当当地搅了搅,将小银勺搁在碟子边上,长长地咂了一口。
“索伦森先生,”等他放下茶杯,墨菲夫人说,“我想到一个主意,能和你去门厅那儿聊聊吗?”
“当然。”他用一张粉色的餐巾擦擦嘴,站起身跟着墨菲夫人进了走廊。
门刚关上,拉森小姐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又咔嗒一声把茶杯放回茶碟。我们之间隔着一张圆桌,桌上的铜灯洒下琥珀色的光。“很遗憾你要受这种折磨。但我相信你能理解,即使墨菲夫人这么好心的人,也不能一直留你在这里。你能理解的,对吗?”
“是的。”我的喉头哽咽,我怕再多说一个字就要哭出声来。
当墨菲夫人和索伦森先生回到房间的时候,她一直微笑着望着他。
“你可真幸运!”他告诉我,“这位了不起的女士!”他对墨菲夫人露出灿烂的笑容,她垂下眼帘,“墨菲夫人提醒我,她的朋友——中央大街百货商店的店主尼尔森夫妇五年前失去了他们唯一的孩子。”
“白喉病,可怜的孩子。”墨菲夫人补上一句。
“是的,是的,真是个悲剧,”索伦森先生说,“嗯,显然他们正想找个看店的帮手。尼尔森太太前几个星期找过墨菲夫人,问她这儿的租客有没有人要找工作。然后,当你突然漂到她家门口……”也许是感觉这么说有点欠妥,他讪笑了一声,“请原谅我,墨菲夫人!只是打个比方!”
“完全没问题,索伦森先生。我们知道你没有恶意。”墨菲夫人往他的杯子里加了些茶递给他,又转向我,“跟拉森小姐谈过你的情况以后,我对尼尔森太太提起了你。我跟她说,你是个头脑清楚、思想成熟的女孩,马上就要十一岁了。你能缝补衣服和打扫屋子,我相信一定能帮上她的忙。我解释说,也许最皆大欢喜的结局就是收养,但也不一定非要这么做。”她合上双手,“所以尼尔森先生和夫人同意见见你。”
我知道我应该表示感谢,但我好不容易才挤出一个微笑,半天说不出话来。我并不感激,我很失望。我不明白我为什么非要离开,如果墨菲夫人觉得我这么乖,那她为什么不能把我留下呢?我不愿意再去另一个把我当仆人看待的家庭,在那种地方,人们容忍我,不过是因为我会给他们干活儿。
“墨菲夫人,您真是个好人!”拉森小姐欢呼道,打破了沉默,“真是个天大的好消息,不是吗,多萝西?”
“是的,谢谢您,墨菲夫人。”我艰难地挤出几个字。
“不客气,孩子。真的不客气。”她满面笑容,颇为骄傲,“索伦森先生,或许我们俩也该参加这次会面?”
索伦森先生一口喝光茶,把杯子放到茶碟上:“是的,墨菲夫人,我还想着,我们两个人应该单独讨论一下……具体细节。你觉得呢?”
墨菲夫人脸一红,眨眨眼睛,扭扭身子,端起茶杯,一口没喝又放了回去。“也许是个明智的提议。”她说。拉森小姐掉过眼神,给了我一个微笑。
明尼苏达州,赫明福德县,1930年
接下来的几天里,只要一见到墨菲夫人,她就会给我几条建议,教我在跟尼尔森家会面时该有什么样的举止。“握手要有力,但又不要捏得太紧。”在楼梯上碰到我时,她说,“你得像个淑女。得让他们知道,你值得信赖,可以去站柜台。”晚饭时,她又开始教导我。
其他人也纷纷插话。“别多问。”有个姑娘提议道。
“但答话要快。”另一个补上一句话。
“指甲要修剪干净。”
“去之前用小苏打刷刷牙。”
“你的头发一定……”格伦德小姐做个怪相,伸手拍拍自己的头发,像是要压下几个肥皂泡,“要弄顺。你永远说不好他们怎么看待红头发的人。”
“好了,好了,”拉森小姐说,“我们快把这小可怜吓得手足无措啦。”
会面安排在十二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六,当天早晨,我听见有人轻轻敲响了我的卧室门。来人是墨菲夫人,手里拿着一条挂在衣架上的深蓝色丝绒裙子。“看看合不合身。”她把衣服递给我。我正在为难是该邀请她进屋,还是把门关好换衣服,她已经闪身进了房间,一屁股坐在床上。
墨菲夫人看上去如此一本正经,因此我脱掉外衣,只穿短裤站在那儿,也并不觉得害臊。她把裙子从衣架上解下来,从侧面拉开一条我根本没有注意到的拉链,举到我头上,帮我穿上长袖,理好百褶裙,再把拉链拉好。她后退几步,仔细打量着我,左拉一下右拉一下,又扯扯袖子。“来看看头发。”她让我转个身,让她好好瞧瞧。她在围裙兜里摸了片刻,取出小夹子和一个发卡。接下来几分钟,她在我的头上左拨右捋,把头发往后梳,再理顺捋平。等到她心满意足,她让我转身面对着镜子。
尽管跟尼尔森夫妇的会面还让我满心惴惴,我却还是忍不住露出了笑容。自从几个月前被格罗特先生剃掉头发以后,破天荒第一次,我看上去还挺像样。以前我从未穿过丝绒长裙。裙子很重,还有点硬,裙摆一直垂到我的小腿肚。我走到哪里,裙子上淡淡的樟脑丸气味就飘到哪里。我觉得裙子很漂亮,可惜墨菲夫人还不满意。她一边眯眼望着我,嘴里嘚嘚作声,一边捏着布料。“等等,我马上回来。”她一溜烟奔了出去,片刻后拿了一根宽宽的黑缎带回来,“转身。”我乖乖转个身,她把腰带系在我的腰间,又在背后打了个大蝴蝶结。我们俩在镜子里审视着她的大作。
“好了。你看上去就像个公主,亲爱的。”墨菲夫人说,“你的黑色长筒袜干净吗?”
我点点头。
“那就穿上,你的黑鞋子也还行。”她的手搭在我的腰上,笑着说,“爱尔兰红发公主,就在明尼苏达州!”
当天下午三点钟,伴着那年第一场雪暴的降临,我在墨菲夫人的门厅里见到了尼尔森夫妇,索伦森先生和拉森小姐也站在一旁。
尼尔森先生简直活像只硕大的灰老鼠,胡须不时抖一抖,耳朵泛红,还有张小嘴。他身穿灰色三件套西装,系着真丝条纹领结,手里拄了根黑拐杖。尼尔森太太身材单薄,弱不禁风,泛白的黑发在脑后梳成一个髻。她有着黑色的眉毛、睫毛,一双深陷的棕色眼眸,涂着深红色口红,橄榄色的肌肤没有擦任何脂粉。
墨菲夫人把客人安顿好,奉上茶和点心,又问他们下雪天穿城过来感觉如何,最后谈起了天气。最近几天怎么降温啦,雪成云正慢慢向西边飘啦,还有今天果然不出所料,暴风雪终于开始了。大家纷纷猜测今晚雪能下多厚,能在地上积多久,什么时候还会有更大的雪,今年冬天又会是个什么模样。当然比不过1922年的冬天,那年暴雪后又接着来了风暴,大家个个被折腾得够呛。还记得1923年的黑尘暴雪吗?夹着尘土的雪从北达科他州吹过来,整个城市堆的积雪足有七英尺厚,人们好几个星期出不了门。不过话说回来,今年也不大可能像1921年那么暖和,那可是有史以来最温暖的十二月。
尼尔森夫妇的提问颇有分寸,我答话时尽量不显得过于渴望,也不显得漠然。其他三人专心致志地望着我们,我能感觉到他们在心里督促我好好表现,坐直一些,回答问题的时候把句子说完。
终于,随着一个又一个话题的结束,索伦森先生说:“好了,我想我们都很清楚今天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要决定尼尔森夫妇是否愿意收留多萝西,以及多萝西是否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多萝西,你能跟尼尔森先生和太太说说你为什么希望加入他们的家庭,你又能为这个家庭带来什么吗?”
如果说实话(当然,我不会对索伦森先生的问题说实话),我会说我只是需要一个安全、干爽的住处。我想要穿暖吃饱,想要平静有序。而最重要的是,我想要一个让我感觉安全的被窝。
“我会缝纫,我很爱清洁,数学也不错。”我说。
尼尔森先生扭头问墨菲夫人:“这位年轻的小姐会做饭和打扫吗?勤快吗?”
“她是新教徒吗?”尼尔森太太加了一句。
“她是个勤快的孩子,我可以证明。”墨菲夫人说。
“我会做一些菜。”我说,“不过在上一户人家,他们让我做炖松鼠和浣熊肉,我希望再也不要做那些菜了。”
“天哪,不会的。”尼尔森太太说,“那另一个问题呢?”
“另一个问题?”我有点没跟上。
“问你去不去教堂,亲爱的。”墨菲夫人给我提词。
“哦,对。我寄住的家庭都不去教堂。”我老老实实地回答。事实上,自从离开儿童援助协会的小教堂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教堂了。在那之前,我也只跟祖母去过教堂。我还记得紧紧握着她的手,跟她一起走到金瓦拉镇中心的圣约瑟夫教堂。那是一幢石头砌成的小教堂,有着宝石色调的彩色玻璃窗,深色的橡木长凳,薰香和百合花的香气,为逝去的挚爱所点亮的蜡烛,牧师低沉洪亮的声调,还有管风琴庄严的乐声。爸爸说他讨厌宗教,它从未给任何人带来过任何好处。而当伊丽莎白街上的邻居们因妈妈不做礼拜而侧目时,妈妈说:“你去试试星期天早上应付一群孩子,其中一个发烧,另一个得了疝气,你的丈夫还醉倒在床上呢。”我还记得自己望见的天主教徒,身穿圣餐会礼服的女孩和穿着锃亮皮鞋的男孩子们从我家楼下的大街走过,他们的妈妈推着婴儿车,爸爸则在一旁漫步。
“她是个爱尔兰女孩,维奥拉,我想她应该是个天主教徒。”尼尔森先生对他的妻子说。
我点点头。
“也许你信仰的是天主教,孩子,”这是尼尔森先生第一次直接跟我搭话,“可我们是新教徒,我们希望你星期天能和我们一起去路德教会做礼拜。”
反正我已经多年没做过任何礼拜了,有什么关系呢?“当然可以。”
“还有,你知道我们会送你去城里的学校吧,就在家附近,所以你不能继续上拉森小姐的课了。”
拉森小姐说:“无论如何,我们学校本来就快赶不上多萝西的进度了,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
“放学以后,”尼尔森先生说,“我们需要你在店里帮忙,当然我们会按小时付你薪水。你知道我们家商店吗,多萝西?”
“算是一个面向大众、什么都有的地方吧。”尼尔森太太说。
我除了点头还是点头。目前为止,他们的言语中没有任何异常的地方,但我并不感觉与他们息息相通,半点也没有。他们似乎并不急着了解我,当然话说回来,本来也没有几个人急着了解。我有种感觉,比起我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什么用处,我的被弃和遭遇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
第二天早上九点钟,尼尔森先生开着一辆蓝白相间、镶着银边的斯蒂庞克轿车过来,敲响了前门。承蒙墨菲夫人的好心,我现在有了两个手提箱和一个书包,里面装满了衣物、书本和鞋。在房间收拾行李的时候,拉森小姐走进屋,把一本《绿山墙的安妮》塞到我手里:“这是我自己的书,不是学校的。我想把它送给你。”说完,她和我拥抱道别。
于是,从一年前踏上明尼苏达州的土地开始,我第四次把我所拥有的一切放进一辆交通工具,开始了新的旅程。
明尼苏达州,赫明福德县,1930—1931年
尼尔森家是一栋两层高的殖民地风格楼房,漆成了黄色,配着黑色百叶窗,一条长石板甬道通往前门。它坐落在一条安静的街上,离镇中心有几个街区。室内布局是一个圈,右侧那间洒满阳光的客厅通向深处的厨房,厨房则通到餐室,餐室再连回门厅。
我在楼上有间属于自己的大屋,漆成了粉色,还有一扇可以俯瞰街巷的窗户。我甚至有一间专用浴室,里面有个大大的陶瓷盥洗盆,粉色瓷砖,以及明丽宜人、粉色镶边的白窗帘。
我做梦也不敢奢望的一切,在尼尔森先生和尼尔森太太眼里却理所当然:所有房间都配备着带有黑漆云纹的钢制通气孔。即使没有人在家,热水器也会开着;这样一来,到尼尔森夫妇收工回家的时候,就不必等着烧热水了。一个名叫贝丝的女子会每星期来打扫房子一次,做清洁。冰箱里摆满牛奶、鸡蛋、奶酪和果汁,尼尔森太太还会留心我喜欢什么口味,然后多买一些备着——比如燕麦早餐啦、水果啦,即使是橘子和香蕉这种异国水果。我在药柜里找到了阿司匹林和店里买来的牙膏,在走廊壁橱里找到了干净的毛巾。尼尔森先生告诉我,他每隔一年就会换一辆新款车。
星期天早晨,我们会去教堂。路德会恩典堂跟我见过的所有宗教场所都不一样:那是一栋简单的尖顶白楼,配着哥特式拱窗、橡木长凳和一个备用圣坛。我感觉恩典堂里的仪式抚慰人心——赞美诗颇有效用,布道的牧师温文尔雅、姿态放松,着重宣扬礼仪和礼貌。尼尔森先生和其他教友对风琴手抱怨颇多,那家伙要么弹得飞快,害得我们咬不清词,要么弹得很慢,让曲子变得悲悲戚戚。他的脚似乎没办法从踏板上抬起来。但并没有人站出来抗议,教友们只是一边听曲一边互相挑挑眉毛,耸耸肩膀。
大家理所当然地认为,人人都在尽力做到最好,我们个个只需善待对方,而我喜欢这种想法。我喜欢喝着咖啡,吃着杏仁饼的时光。我也喜欢被人当作尼尔森家的人,人们似乎普遍认为尼尔森夫妇正直又和气。生平第一次,认同的目光落到我身上,甚至将我团团包围。
在尼尔森家度过的日子平静而有序。每星期六天,每天早上五点三十分,尼尔森太太都会为丈夫做早餐(通常是煎鸡蛋和吐司)。尼尔森先生在早上六点离开家,为农夫们开店门。我收拾收拾去上学,七点四十五分走出家门,花十分钟步行到校舍——那是一栋砖楼,共有六十个孩子,分成不同年级。
到新学校的第一天,五年级老师布什科沃斯基小姐让全班(我们班上总共十二个学生)做自我介绍,再说出一两个爱好。
我还从来没有听过“爱好”这个词。但排在我前面的男孩提到了棍球,排在他前面的女孩提到了集邮,所以轮到我的时候,我说的是缝纫。
“真不错,多萝西!”布什科沃斯基小姐说,“你喜欢缝纫些什么?”
“基本上是衣服。”我对全班说。
布什科沃斯基小姐露出鼓励的微笑:“给你的娃娃吗?”
“不,是做女装。”
“嗯,棒极了!”她的口吻太欢快了,我不禁从中悟出:也许,大多数十岁小孩是不做女装的。
于是,我开始改变自己。同学们知道我来自异乡,但随着时光流逝,再加上一番苦功,我已经没有半点口音了。我留心着同龄女孩的穿着、发型和话题,也努力抹去身上的异国味,广交朋友,融入大家。
三点钟放学后,我会径直去店里。尼尔森商店宽敞空旷,分成条条过道,商店后方有一家药店,前方有块糖果区,还有服装、书籍、杂志、洗发水、牛奶和农产品。我负责摆货架,帮忙盘点库存。如果店里忙不过来,我还会帮着收银。
站在柜台里,我看见了不少满怀渴望的孩子面孔:这些孩子悄悄溜进店里,在糖果区徘徊,仔细端详着条纹棒棒糖——对他们脸上那种挠心挠肺的馋劲,我太记忆犹新了。我问尼尔森先生,我可以时不时用自己的收入买块一分钱的棒棒糖给小朋友吗?他哈哈大笑:“听你的,多萝西。我不会从你工资里扣的。”
到了五点钟,尼尔森太太会离开商店回家准备晚餐,有时我跟她一起回家,有时则留在店里,帮尼尔森先生关门。他总在六点钟从店里离开。晚餐时分,我们聊聊天气、商店和我的家庭作业。尼尔森先生加入了商会,所以经常谈起如何在这种“不守规矩”的经济中(按他的说法)想办法把生意做好。夜晚时分,尼尔森先生坐在客厅的翻盖书桌旁,审查店里的账目;尼尔森太太准备次日的午餐,收拾厨房,处理家务;我则帮着洗碗、扫地。等到做完家务,我们会玩跳棋和红心牌戏,听收音机。尼尔森太太教我刺绣,她给沙发绣繁复精巧的抱枕,我就给凳子绣花卉图案的罩子。
我在店里接手的第一批差事还包括帮忙装饰店铺,以备圣诞节。尼尔森太太和我把装满玻璃球、亮珠子、缎带和陶瓷饰品的箱子从地下室储藏间搬上来。尼尔森先生派手下的两个送货员——亚当和托马斯开车到城郊砍了一棵树装饰橱窗,我们还花了一下午把点缀着红丝绒蝴蝶结的青枝放到商店大门上,然后装点圣诞树,用箔纸包起空盒子,再系上丝线和植绒丝带。
一起干活儿的时候,尼尔森太太零零星星地将她的经历告诉了我。她是瑞典裔,但根本看不出来——她的族人是黑眼睛的吉卜赛人,从欧洲中部来到哥德堡。她的父母都已经过世,兄弟姐妹散布在各地。她和尼尔森先生已经结婚十八年了,结婚时她二十五岁,他则刚过而立。他们以为自己生不了孩子,但大约十一年前,她怀孕了。一九二〇年七月七日,他们的女儿薇薇安来到了人世。
“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多萝西?”尼尔森太太问道。
“四月二十一日。”
她将银色丝带小心地从枝条间穿过,飞快地低下头,免得我看见她的面孔。她开口说:“你们两个人年纪差不多。”
“她怎么了?”我奓着胆子问道。尼尔森太太从未提过自己的女儿,我感觉到如果现在不问,我可能再也不会有机会了。
尼尔森太太将丝带绑到一根枝条上,又弯腰拿起另一条丝带,把它的一头缠在同一根枝条上,与之前那条丝带相接,飞快地编了起来。
“六岁时,她发了一次烧。我们以为是感冒,于是让她上床,叫了医生。医生说,要让她休息,多喝水,总之是那些常见的建议。但她的病并没有起色。一晃到了半夜,她变得神志不清,真的发了狂,我们又打电话给医生,他检查了她的喉咙,发现了不祥之兆——一些斑点。我们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他清楚。”
“我们带她去了罗切斯特市的圣玛丽医院,院方对她进行了隔离。当医院声称他们无能为力时,我们不相信,但那终究只是个时间问题。”她摇摇头,仿佛要赶走那个念头。
对她来说,失去女儿是多么难熬啊,我寻思着,又想起了我的兄弟和梅茜。尼尔森太太和我的心中各自深藏着隐痛,我为我们两个人感到难过。
到了平安夜,在翻飞的小雪中,我们三个人步行来到教堂,点亮圣坛右侧那棵高达二十英尺的树上的蜡烛。路德教派一众金发的小孩、父母、祖父母打开歌集放声齐唱,牧师宣讲起了至为基本的教义——博爱与同情。“有人急需帮助,”他告诉教友们,“如果你能够施与,那就施与,体现出你们最好的一面吧。”
他提起了几户处境堪忧的人家:养猪的农户约翰·斯拉特瑞在脱粒时出了事故,丢了右臂,他家需要些罐头食品,为救农场脱离困境,还需要大家能腾出来的任何人手;八十七岁的阿贝尔太太瞎了眼睛,孤零零一个人,教友如果愿意每星期腾出几个小时帮忙,教会将会非常欢迎……格罗特一家七口身陷水深火热之中,父亲失业,四个年幼的孩子和一个月前早产的婴儿全都体弱多病,母亲难以下床……
“真惨呢。”尼尔森太太低语道,“我们想个法子帮帮他家吧。”
她不知道我跟格罗特一家的过节。他们只是另一户遥远的悲惨人家。
仪式过后,我们穿过安静的街道往回走。雪已经停了,夜晚晴朗而寒冷,煤气灯投下圈圈光晕。我们三人一步步走近尼尔森家,大宅遥遥映入我的眼中,仿若初识:门廊上亮着的灯,门上的长青环,黑色的铁栏杆,平整的人行道。大宅之中,在一幅窗帘后,客厅里还亮着一盏灯。这里让人乐于重返它的怀抱,这是一个家。
每隔一个星期,星期四吃完晚餐以后,尼尔森太太和我会跟墨菲太太及其他六位女士一起缝被子。这群太太中间最阔气的那位住在城郊一栋宏伟的维多利亚式大宅里,我们就在她家宽敞的会客厅里碰头。在一屋子女人中,我是唯一一个小孩,却一下子感觉如鱼得水。我们会一起用某个会员带来的图样和面料缝制同一床被子,缝完一床就换一床,每床被子大约要缝四个月。据我所知,正是这群太太缝出了我那间粉色卧室床上名叫“爱尔兰花冠”的被子——黑色的背景上,四朵带绿茎的紫色鸢尾在中心交会。“有朝一日,我们也会为你做一床被子,多萝西。”尼尔森太太告诉我。她开始把店里布摊的边角料存起来,把每片碎布都放进一个写着我名字的扁皮箱。吃晚餐时,我们会谈起它:“一位女士买了十码半漂亮的蓝色印花布,我把剩下的半码给你存起来了。”她说。而我已经挑好了图样:双婚戒花色,也就是一串相扣的环形,是用一小块一小块方形布料拼起来的。
每个月,尼尔森太太和我都会在某星期日下午擦擦银器。她会从餐室橱柜一个长长的抽屉里取出一个沉重的红木盒子,里面装着她母亲送给她的结婚礼物——一套餐具。尼尔森太太告诉我,这也是她继承的唯一一件遗物。她一件接一件取出餐具,在桌上的抹布上摆成一排。我则从客厅的壁炉架上取来两只小银碗和四支烛台,从餐具柜里取来一个大浅盘,再从她的卧室里取来一个盒子,盒子上用细长的手写体写着尼尔森太太的芳名“维奥拉”。我们还会用上一罐沉甸甸、泥巴色的膏剂、几把又小又硬的刷子、清水和一大堆抹布。
一次,我正在擦拭一只花饰华丽的勺子,尼尔森太太指着自己的锁骨说:“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把它擦亮。”说话时,她并没有正视我。
我轻抚着脖子上的项链,一路摸到了那个克拉达十字架。我伸出双手到颈后,解开搭扣。
“用刷子吧,动作轻些。”她说。
“这是祖母给我的。”我告诉她。
她望着我,笑了。“还要用温水。”她说。
我用刷子一路刷过,暗沉沉、灰扑扑的项链登时变得熠熠生辉,一度晦暗失色的克拉达十字架也再次活灵活现起来。
“瞧,”当我洗净、擦干项链又重新戴上时,尼尔森太太说,“好看多了。”尽管她一个字也没有问,我心里却清楚,她正在示意,她明白这条项链对我有着多么重大的意义。
我搬到尼尔森家以后,过了几个月,有一天吃晚餐时,尼尔森先生说:“多萝西,尼尔森太太和我有件事要跟你商量。”
我以为尼尔森先生会提起他们正在筹备的拉什莫尔山之行,但他望望自己的妻子,而她对我微微一笑。我回过了神,尼尔森夫妇要谈的是别的事情,更重大的事。
“在你刚来明尼苏达州的时候,有人给你取名叫多萝西。”她说,“你是格外中意这个名字吗?”
“不怎么中意。”我不太摸得清楚状况。
“你知道我家的薇薇安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对吧?”尼尔森先生说。
我点点头。
“嗯。”尼尔森先生的双手平放在桌上,“如果你能沿用‘薇薇安’这个名字的话,对我们来说意义非常重大。我们把你当成自己的女儿,从法律上讲暂时还不算是,但我们心里已经开始把你当女儿看待了,我们也希望你开始把我们当父母看待。”
他们眼巴巴地望着我,一时间我茫然无措。我对尼尔森夫妇的感情——感激也好、尊重也好、欣赏也好,却跟亲子之爱并不相同,应该说是不尽相同。但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爱,我却也不知道自己能否说清。我很高兴能跟这样一对夫妇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我也已经开始了解他们安静、谦虚的做派,我感谢他们收留我。但我每天都会意识到,自己与他们是多么南辕北辙。他们非我族类,也绝不会是。
对于沿用他们女儿的名字,我也说不清楚自己的感受,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担得起这副担子。
“不要逼她,汉克。”尼尔森太太扭头面对着我,说道,“不要急,决定了再告诉我们。无论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们家都会有你的位置。”
几天后,在商店罐头食品区的货架旁,我听见一个男人的嗓音。我认得出那个人的声音,却又一时想不起来。我把余下的玉米和豌豆罐头放到面前的货架上,拿起空纸箱,慢慢站起身,暗自希望能偷偷瞧瞧对方是谁。
“我可以干计件工,来跟你换东西,如果你乐意的话。”我听到一个站在柜台后面的男人对尼尔森先生说。
每天都有人来到店里,嘴里说着一堆不付款的理由,要么要求赊账,要么提议用东西换货。看上去,尼尔森先生每天傍晚都会带些从顾客那里得来的东西回家:一打鸡蛋啦,叫“lefse”的挪威软饼啦,一条长长的针织围巾啦。尼尔森太太会翻个白眼,说句“哎呀”,但并没有怨气。我觉得她很为尼尔森先生自豪:他不仅如此善良,而且有法子如此善良。
“多萝西?”
我转过身,略微吃了一惊:那是伯恩先生。他的褐色头发又乱又长,双眼布满了血丝,我说不清他是否一直在酗酒。他到这里来做什么?到一个离他自己家三十英里的杂货店做什么?
“嗯,真是没想到。”他说,“你在这里工作?”
我点点头:“这里的店主……尼尔森夫妇……收留了我。”
尽管二月里寒气逼人,伯恩先生的太阳穴却滴下了一溜汗珠。他用手背擦了擦:“那你待得开心吗?”
“是的,先生。”我不明白他的举动为什么这么怪,“伯恩太太怎么样?”我设法换个话头客套几句。
他眨了几下眼睛:“看来你还没有听说。”
“对不起,什么意思?”
他摇摇头,嘴里说:“她不是个坚强的女人,多萝西。受不了屈辱,受不了求别人施恩。但我又能怎么办呢?我哪天不在琢磨啊。”他的脸扭曲了,“范妮走了以后,那……”
“范妮走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大吃一惊,但我确实很惊讶。
“是在你走后没几个星期的事。有天早上她来了,说她那个住在帕克拉皮兹的女儿想让她跟他们一起住,范妮决心离开。剩下的人都走光了,知道吧,我觉得洛伊丝只是受不了……”他用手在脸上摸了一把,仿佛想把五官通通抹去,“还记得去年春天那阵诡异的暴风雨吗?四月下旬那次。嗯,洛伊丝抬脚走进了风暴里,一步步直往前走。有人发现她冻死在离我家大约四英里的地方。”
我想同情伯恩先生,我想有所触动。但我没有。“我很遗憾。”我告诉他。我猜自己确实很遗憾,为他,为他那一团糟的生活。但对伯恩太太,我实在找不出一丝悲伤。我想起她冰冷的眼神,时时紧锁的眉头,想起她只把我当作可以使唤的人手,除了穿针引线的十指别无他用。我并不为她离开人世开心,但我也并不遗憾。
当天吃晚餐时,我告诉尼尔森夫妇,我会沿用他们女儿的名字。就在那一刻,昔日画上了句号,我的生活掀开了新的一页。尽管我难以相信自己还会一路吉星高照,但对抛在脑后的昔日,我却没有任何怀念。因此几年后,当尼尔森夫妇告诉我他们想收养我时,我欣然答应下来。我会当好他们的女儿,尽管我永远无法逼着自己开口称呼他们“爸爸”“妈妈”,我们之间感觉太拘礼了些,没法用这种称呼。即便如此,显而易见的是,从现在开始,我是尼尔森家里人了,他们会管我,照顾我。
随着时光流逝,我真正的家庭变得越来越难以记起。我没有昔日留下的旧照、信件甚至书籍,只有祖母留下的爱尔兰十字架。尽管那条克拉达项链很少离身,但随着我日渐长大,我却逃不开一个念头:血亲只给我留下了一件东西,而留下它的那个女人将自己的独生子及其家人赶上了茫茫大海,赶上了一叶孤舟,尽管她明知道,也许今后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明尼苏达州,赫明福德县,1935—1939年
我十五岁那年,尼尔森太太在我的钱包里发现了一包香烟。
当时我走进厨房,一眼就看出:我不知怎的惹她不开心了。她比平常更加安静,有种伤心欲怒的模样。我纳闷自己是否在做白日梦,于是搜肠刮肚地寻思着今天上学之前说错过什么话,办错过什么事,居然惹她难过。我连想也没想过那包烟——那是我的朋友朱迪·史密斯的男友在镇外的埃索加油站买给她的,她顺手递给了我。
尼尔森先生进了厨房,我们坐下吃晚餐,尼尔森太太把那包好彩烟从餐桌上向我推过来。“我在找我的绿手套,以为是你拿去用了,结果找到了这个。”她说。
我抬眼望着她,又望望尼尔森先生——他举起刀叉,正把猪排切成小块。
“我只抽了一支,尝一尝。”我说道,尽管他们一眼就能看出那包香烟已经所剩无几。
“你从哪儿弄来的?”尼尔森太太问。
我想告诉他们是朱迪的男朋友道格拉斯给的,但我明白把别人搅进这摊浑水只会更加糟糕。“这是……试试而已。我很不喜欢抽这东西,害我咳个不停。”
她对尼尔森先生挑挑眉毛,我看得出来,他们已经想好怎么罚我了。养父母只能拿一件事罚我——每星期日下午,我都会跟朱迪一起去看电影,因此接下来两个星期,我只能待在家里,还要忍受他们俩不作声的责备。
从此以后,我认定:惹恼养父母的代价实在太高了。我不会像朱迪那样从自己的卧室窗户爬出去,沿着水管溜下楼。我会乖乖上学、在店里干活、帮忙准备晚餐、做好家庭作业、上床就寝。我会偶尔出门跟男生约会,通常是四人约会,或者成群结队。其中一个名叫罗尼·肯的男孩对我尤其钟情,还给了我一枚定情戒指。但我很担心自己的举动让养父母失望,因此见到任何出格的苗头都一概避开。有次约会后,罗尼想要吻我道别,他的嘴唇刚刚挨上我的唇,我就唰一下抽了身。没过多久,我就把戒指还给了他。
我一直隐隐有种担心:说不定什么时候,索伦森先生就会出现在门前台阶上,嘴里告诉我,尼尔森夫妇认定我花的钱太多,惹的事太多,要不就让人失望透顶,于是已经决定不要我了。在梦魇中,我独自一个人待在火车上,正前往茫茫荒野,或者正身处干草堆,找不到出路,不然的话,我便正在大都市的街道上穿行,凝望着每扇窗口的万千灯火,望见屋里的户户人家,其中却没有一个是我的家。
有一次,我无意中听到一个男人在柜台旁跟尼尔森太太闲聊。“我太太让我来店里买点东西,我们教会正在为某个乘孤儿列车来的小子凑一篮子东西呢。”他说,“还记得那些列车吗?以前会载着一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经过这里?我曾经去奥尔本斯的格兰其礼堂见过他们一次,可怜兮兮的小家伙。总之,这小子真是撞上了一连串霉运,先是被收养他的农夫打得够呛,后来收养他的老太太又去世了,那小子又落得个无依无靠。真丢人呢,居然把那些可怜的孩子送出去自生自灭,指望大家照顾,好像我们没有家累一样。”
“嗯。”尼尔森太太不置可否地说。
我往前凑了凑,想知道他是否在说“德国仔”,但又转念一想,眼下“德国仔”已经十八岁了,足以自己谋生。
快满十六岁时,我环顾着店里,发现自从我来到这儿,它就几乎没有变过;但我们大可以想些办法让它变得更棒。法子还真不少。首先,跟尼尔森先生商议过后,我把杂志挪到了商店的前方,靠近收银台。洗发水、乳液和香脂原来摆在商店的后方,我把它们搬到了药房附近的货架上,这样一来,配药的人们也可以顺便买点膏药和软膏。女性用品区的存货少得让人发愁——这倒不奇怪,因为尼尔森先生对此一窍不通,尼尔森太太又不感兴趣(她偶尔会涂涂口红,但看上去总像是随便挑了一支,匆匆了事)。我还记得大家在墨菲太太家没完没了地聊长袜、吊袜带和化妆,于是提议店里扩充女士用品区,比如买个转盘式货架,摆上某家供应商的有缝丝袜和无缝丝袜,再在传单上打广告。养父母将信将疑,但第一个星期商店就卖光了所有存货,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尼尔森先生把订单翻了一倍。
我想起范妮曾经说过,就算手头不宽裕,女人们却仍然希望打扮得漂漂亮亮,于是说服尼尔森先生订了些廉价的小玩意儿、闪闪夺目的珠宝饰品、全棉平绒手套、塑料手镯、五颜六色的印花丝巾。学校里有几个女生经常吸引我的关注,她们比我高一两个年级,家境优越的父母会带她们去双城买衣服。我留心着她们爱吃什么,爱穿什么,爱听什么样的音乐,爱什么样的汽车,追什么样的电影明星。我把这些点点滴滴搬回店里,好似喜鹊搜罗碎片和树枝。如果其中有个女生换上了新颜色或新款的皮带,或者把一顶平顶圆帽歪着戴,那到当天下午,我就会查遍店里供应商的产品目录,找到类似的设计。我从目录里挑出跟这些女生相像的模特,一个个有着两弯纤纤细眉、玫瑰般的娇唇和柔软起伏的秀发,再给她们装扮最新的款式和颜色。我挑出那些女生喜爱的香水,比如伊丽莎白·雅顿的“青青芳草”。商店会把这些款跟那些最受欢迎的流行款一样屯上一批货,比如jeanpatou(香水品牌)的“喜悦”和娇兰的“午夜飞行”香水。
随着业务增长,我们把货架凑近了些,在过道尽头竖起了专门的展架,上面摆满乳液。隔壁名叫里奇氏的珠宝店关门歇业时,我说服尼尔森先生改装并扩建了我们的商铺。库存不再放在店后,转而放进了地下室,店面也被分成了不同部门。
我们的商店一直坚持低价,加上每星期打折和发放纸质优惠券,价格就更低廉了。商店设立了分期付款机制,好让人们分期购买昂贵商品,还设置了冷饮柜台,好让大家有个久待的地方。没过多久,商店的生意便蒸蒸日上。在一片萧条之中,我们商店的生意似乎是唯一一宗欣欣向荣的生意。
“你的眼睛是你身上最漂亮的地方,你知道吧?”念中学最后一年的时候,汤姆·普莱斯在数学课上告诉我,同时俯身越过我的课桌端详我的双眸,轮番凝望我两只眼睛,“有点棕,有点绿,还有点泛金色。我还从来没有在一双眼睛里见过这么多颜色。”他的目光害得我很不自在,但当天下午回家以后,我却凑近浴室的镜子,盯着自己的眼睛打量了好一会儿。
我的头发再也不是当初的黄铜色了。多年来,它变成了深赤褐色,恰似落叶的颜色。我剪了个时髦的发型(至少在我们镇上算时髦),正好齐到肩膀。等到开始使用化妆品,我还发现了一件事:迄今为止,我一直将自己的往昔看作一串毫无联系的转变,从爱尔兰的妮芙到美国的多萝西,再到转世的薇薇安。一重重身份被投射到我身上,刚开始颇不合体,就像一双你必须先硬塞进去的鞋,稍后才会合脚。但有了红色唇膏,我却可以打造出一副崭新的面具(也是暂时的面具)。下一次要变成谁,现在由我说了算了。
我跟汤姆一起参加了返校节舞会。他带着一串腕花来到我家门口——一朵饱满的白色康乃馨加两朵娇小的玫瑰。我的礼服裙则出自自己之手,是用粉色雪纺按金吉·罗杰斯在《欢乐时光》里穿的一条裙子缝制而成的,尼尔森太太还把她的珍珠项链和配套耳环借给了我。汤姆一直显得和蔼温厚,直到他从他爸爸那件有点嫌大的西装外套里摸出了一瓶威士忌,结果喝得酩酊大醉。他跟另一个毕业班学生在舞池里扭打起来,害得他自己和我都被赶出了舞会。
到了星期一,十二年级的英语老师弗莱太太在课后把我叫到了一旁。“你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浑小子身上?”她责怪道。弗莱太太敦促我申请州外的大学,比如她的母校——马萨诸塞州的史密斯学院。“你的人生将会更加广阔。”她说,“薇薇安啊,你不希望如此吗?”虽然她的好意让我受宠若惊,我心里却清楚自己永远也不会走那么远。我不能离开养父母,他们已经非常依赖我了。再说,尽管身边是汤姆·普莱斯这种浑小子,对我来说,人生却已足够广阔了。
高中一毕业,我就开始管理商店。我发觉自己不仅适合这份工作,而且还挺中意(我在圣奥拉夫学院念会计和工商管理课程,但课程都安排在晚上)。我雇用人手(现在总共有九个人了),还负责很大一部分订货。晚上我则与尼尔森先生一起复核账目。我们共同管理员工、安抚顾客、扶植供应商。我一直设法谋求最优惠的价格、最吸引人的商品、最新鲜的货色。尼尔森公司是全县首家出售直立式电动吸尘器、搅拌机、冻干咖啡的商店。我们从未这么忙碌。
跟我同一个毕业班的姑娘们会到店里来,挥舞着一颗颗钻石,仿佛炫耀的是至高无上的荣誉军团勋章,仿佛她们已经达成了一项重大使命——我猜吧,她们也确实这么想。但在我眼中,那条路却只通向为某个男人洗衣服,做家事。我完全不想跟嫁人扯上半点关系,尼尔森太太也颇为赞同。“你还年轻,用不着着急。”她说。
缅因州,斯普鲁斯港,2011年
“我的薪水就花在买这些花里胡哨的蔬菜上了。”迪娜抱怨道,“我不知道我们还能不能撑得下去。”
迪娜说的是莫莉从巴尔港图书馆回家后匆忙炒的一道菜:豆腐、青红椒、黑豆,再加上西葫芦。最近一阵子,莫莉经常下厨,心里盘算着:如果迪娜多尝几道不含动物蛋白的菜,她就会发现这世上还有许多美食。因此,上个星期莫莉做了芝士蘑菇馅玉米饼、茄子千层面和素食辣汤,可惜迪娜还是抱怨个没完没了:吃不饱啦,菜色很怪啦(在莫莉烤出茄子之前,迪娜还从未吃过这东西)。至于现在,她又抱怨花销太高。
“我觉得也没花太多啊。”拉尔夫说。
“还得加上多出来的一张嘴呢。”迪娜小声说。
“别管了,”莫莉心想,可是……“等一下,收留我你是有钱拿的,对吧?”她说。
迪娜惊讶地抬起头,餐叉举在半空中。拉尔夫挑高了眉毛。“我不知道那跟这些有什么关系。”迪娜说。
“那笔钱不是足以支付多出一张嘴的费用吗?”莫莉问,“还有剩的,对吗?说实话,这不就是你同意当寄养家庭的原因吗?”
迪娜霍地站起身。“你在开玩笑吧?”她转身面对着拉尔夫,“她居然这么跟我讲话?”
“嗯,你们俩……”带着哆哆嗦嗦的笑容,拉尔夫开口说道。
“鬼才跟她是‘我们俩’,你怎么敢把她跟我算成一伙呢。”迪娜说。
“嗯,好吧,我们……”
“不,拉尔夫,我受够了。罚做社区服务,见鬼去吧。要是我说了算,这小孩就该乖乖在少教所里待着。她是个小偷,就这么回事。她从人家图书馆偷东西,鬼才知道她从我们家偷了什么,从老太太那里偷了什么。”迪娜迈开大步向莫莉的卧室走去,开门进了屋,不见了踪影。
“嘿。”莫莉边说边站起来。
片刻后,迪娜又现了身,手里拿着一本书,仿佛举的是一幅表示抗议的标语——那是《绿山墙的安妮》。“你从哪儿弄来的?”她断然问道。
“你不能随随便便……”
“这本书你是从哪儿弄来的?”
莫莉坐回椅子上:“薇薇安给我的。”
“才怪。”迪娜翻开书,用一根手指使劲戳着封里,“这里明明写着,主人是‘多萝西·鲍尔’,那是谁?”
莫莉转身面对着拉尔夫,缓缓说道:“我没偷那本书。”
“没错,我敢肯定她只是‘借’书而已。”迪娜伸出一根魔爪般的粉色长手指,直指莫莉,“听好了,小姑娘。自从你踏进这个家,就尽给我们惹事,我简直受够了。我可是认真的,我真是受——够——了。”她叉腿站着,气喘吁吁地摆着头,暗淡的金发摇来晃去,好似一匹神经兮兮的小马驹。
“好吧,好吧,迪娜,听着。”拉尔夫举手在空中拍了拍,活像个乐队指挥,“我看闹得有点过了。大家能不能深呼吸一下,冷静冷静?”
“你这是在开玩笑吗?”迪娜这回真是口沫横飞了。
拉尔夫望了望莫莉。从他的脸上,她发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神情:他看上去满脸倦意,他看上去也受够了。
“我希望她滚。”迪娜说。
“迪……”
“滚。”
到了晚上,拉尔夫敲响了莫莉房间的门。“嘿,你在干什么?”他说着东张西望:里昂比恩行李袋正敞着口,莫莉珍藏的书堆在地板上,其中就有那本《绿山墙的安妮》。
莫莉一边把袜子塞进食品超市的塑料袋,一边说:“我看上去像是在干吗?”通常她不会对拉尔夫凶,但此刻她心想,谁在乎呀?刚才他不也没护着她吗。
“你还不能走,必须等我们先联络社工,可能要花一两天的工夫。”
莫莉把那袋袜子塞到行李袋的一头,正好撑起袋子。她又开始把鞋摆放整齐:从二手店买来的马丁靴,黑色人字拖,黑色沃尔玛运动鞋,一双被狗啃过的勃肯鞋——某个以前的养母把它扔进了垃圾桶,又被莫莉捡了出来。
“社会福利机构会给你找个更合适的去处。”拉尔夫说。
她抬眼望着他,把刘海从眼前拂开:“所以呢?可惜我不会眼巴巴地盼着。”
“行行好,小莫莫,饶了我吧。”
“应该是你饶了我才对。还有,别叫我‘小莫莫’。”她拼尽全力才忍住,没有像只流浪猫一样张牙舞爪地扑向他的面孔。让他见鬼去吧。让他和他家那个贱人都见鬼去吧。
她的年纪已经太大了——大到没办法再傻等着被安置到另一个寄养家庭,大到没办法转学,搬到一个新城市,再被另一对养父母变幻莫测的心意折腾一回。她简直气炸了,几乎觉得头晕眼花。她寻思着迪娜是多么顽固、多么白痴,拉尔夫又是多么唯唯诺诺、多么软骨头,好借此给心里的怒火浇点油。因为她知道,怒火烧尽以后,接踵而至的就是没顶的悲哀,到时候她会再也没有力气动弹。她不能停下脚步,必须在屋里四处走动,必须装好行李,滚出这个鬼地方。
拉尔夫在一旁徘徊,打不定主意——真是他一贯的德行。莫莉知道,他夹在自己和迪娜中间左右为难,两个女人他哪个都应付不了。莫莉差点就同情起他来了,这胆小的可怜虫。
“我有落脚的地方,不用担心。”她说。
“你是说,去杰克家?”
“也许吧。”
其实怎么可能嘛。去杰克家——她还可以到巴尔港旅社开个房间呢!太瞎扯了(没错,最好是来间海景房。再给我送个芒果奶昔,谢谢你!)。跟杰克的关系还僵着,但就算他们两个人交往得一帆风顺,特瑞也绝不会允许她留下来过夜。
拉尔夫叹了口气:“嗯,我明白你为什么不想待在这里。”
她瞥瞥他:不是吧,你还真是明察秋毫呢。
“如果用得着我开车送你,说一声就行了。”
“不用了。”她说着把一摞黑t恤收进行李袋,抱着双臂站在那儿,直到他灰溜溜地出了屋。
好了,她到底能去什么鬼地方呢?
莫莉的账户里有二百一十三美金,是去年夏天在巴尔港打工卖冰激凌赚最低工资攒下来的。倒是可以坐巴士去波特兰或班戈,甚至去波士顿,但接下来又能怎么样?
莫莉琢磨起了妈妈的下落(这倒不是第一次):说不定她已经有了起色,说不定她现在戒了酒,还有份稳定的工作。莫莉总是竭力忍住去找妈妈的冲动——说不定情形很不堪呢!不过,在走投无路的时候……鬼知道呢?亲生父母要是能收拾好他们的烂摊子,政府还不乐开花嘛。对母女两人来说,目前可能都是一个契机。
趁自己还没有改变心意,莫莉向摊在床上、正在休眠的笔记本电脑爬过去,敲敲键盘唤醒电脑,上网搜索“缅因州唐娜·艾尔”。
搜索结果第一条直接链接着某个唐娜·艾尔的领英(linkedin)个人页(不太像吧),接下来一条是雅茅斯市议会的pdf文档,其中有个唐娜·艾尔(更不像了)。第三条是婚礼公告:三月,在马托瓦姆基格,某位唐娜·哈尔赛嫁给了空军机师罗博·艾尔(不对吧)。嗯,好啦,终于找到了!这是《班戈每日新闻》上的一篇豆腐块文章,点击打开报道后,莫莉的眼前赫然出现了妈妈被警方拘捕时的疑犯档案照。错不了,正是她本人,不过脸色苍白,眼睛斗鸡,而且穿得一塌糊涂。三个月前,她因为在老城区一家药店偷止痛药被捕,同时被捕的还有个叫德韦恩·波迪克的家伙,现年二十三岁。据报道称,艾尔被关押在班戈的佩诺布斯科特县监狱。
嗯,事情好办了。
投奔妈妈这条路走不通。
怎么办呢?莫莉在网上搜了搜收容所,发现埃尔斯沃思有一家,可惜明文规定被收容者必须在十八岁以上,否则须有父母陪同。巴尔港也有个施膳所,可惜不能过夜。
那……投奔薇薇安怎么样?她家的大宅有十四间客房,薇薇安大概用了其中三间房。她八成在家,毕竟老人家很少出门。莫莉瞟了一眼手机,下午六点四十五分。现在打电话给她还不算晚,对吧?不过……她回头一想,还从来没有见过薇薇安煲电话粥呢。也许搭免费观光巴士过去跟她聊聊更妥当些?如果薇薇安不同意的话,好吧,那干脆在薇薇安家的车库窝一晚上好了。等明天一觉醒来神清气爽,再想办法。
缅因州,斯普鲁斯港,2011年
莫莉从公交车站吃力地向薇薇安家走去,背包里装着笔记本电脑,双肩分别挎着红色布雷登和艾希莉行李袋。两只行李袋互相磕来磕去,仿佛酒吧里互不相让的顾客,把莫莉夹在其中。走得真慢呀。
在跟迪娜大吵一架之前,莫莉原本打算明天去薇薇安家,把她在图书馆里发现的事情告诉她。嗯,计划赶不上变化。
这次离开还真是煞风景。迪娜一直待在卧室里,紧闭着房门,把电视机声音开得震天响。拉尔夫傻乎乎地提议帮莫莉拎包,借她二十美金,还要开车送她。莫莉差点忍不住说了声谢谢,差点忍不住给了他一个拥抱,但终究只是凶巴巴地说:“不,我没事,再见了。”她逼着自己向前走,心里想:没戏了,我已经被赶出家门……
偶尔有辆车慢吞吞地驶过。时值淡季,路上的汽车大多数是实用的斯巴鲁、载重十吨的卡车,不然就是老爷车。莫莉身上穿着厚厚的冬衣:尽管已是五月,但这里毕竟是缅因州(鬼知道,说不定最后还得穿着冬衣过夜呢)。她把一大堆东西留在了拉尔夫和迪娜家,其中包括几件难看的化纤毛衣,那是迪娜在圣诞节期间随手扔给莫莉的。谢天谢地,总算说再见了。
莫莉数着自己的步子:左,右。左,右。左,右。左——右。肩带勒得太紧了,她的左肩突然一阵抽痛。她在原地蹦了蹦,挪挪肩带。这下可好,肩带干脆滑了下来。见鬼,再蹦蹦吧。她是一只背着壳的乌龟,是蹒跚着越过荒原的简·爱,是扛着独木舟的佩诺布斯科特人。还用说吗,肩上的包裹当然很有分量,这些袋子装着她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呢。
你会带着什么上路?又将什么抛到了身后?
凝望着前方流云朵朵的碧空,莫莉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的链坠。乌鸦。熊。鱼。
还有臀上的乌龟。
她所需要的并不多。
就算链坠丢了,它们也已经永远地融入了她的生命。那些备受珍视的宝贝将刻下烙印,被你铭记在心。人们刺下文身,让自己久久铭记心中所爱、心中所信,或者铭记心中的梦魇。不过话说回来,尽管她永远不会后悔文了那只乌龟,但要铭记过去,她却无须再针刺自己的血肉之躯。
当初她并不知道,那一针针会刺得如此之深。
走近薇薇安家的大宅时,莫莉瞥了瞥手机:晚上八点五十四分。比预料中晚一些。
门廊上的荧光灯泡洒下一片朦胧的粉色光芒,屋里其他地方则黑漆漆的。莫莉把行李扔到门廊上,揉揉肩膀,又绕到屋后海湾旁,抬头打量着大宅的一扇扇窗户,想看看是否有人。就在那里,二楼最右边,有两个窗户透出了亮光。那是薇薇安的卧室。
莫莉不知道该怎么办。总不能吓到薇薇安吧。但此刻站在这里,她却发现一件事:这么晚了,就算只是摁响一声门铃,也会把薇薇安吓一跳。
于是她决定打个电话。眺望着薇薇安的窗口,莫莉拨通了她的号码。
“喂?谁呀?”铃响了四声,薇薇安接起了电话。她的声音太大,听上去很紧张,仿佛是在对远方海上的某人喊话。
“嗨,薇薇安,我是莫莉。”
“莫莉?是你吗?”
“是的。”莫莉的声音有点沙哑。她深吸了一口气,稳住,保持冷静,“不好意思,打扰你了。”
窗口出现了薇薇安的身影,睡衣外面罩了件紫红长袍:“怎么了?你没事吧?”
“没事,我……”
“天哪,你知道现在多晚了吗?”薇薇安边说边摆弄电话线。
“很抱歉这么晚给你打电话。我只是……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办。”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薇薇安正在沉思。“你在哪里?”她终于开了口,倚在椅子扶手上。
“我在楼下。在你家门外,我的意思是。我怕摁门铃会吓到你。”
“你在哪里?”
“这里,我就在这里,在你家。”
“在这里?就我们说话这会儿?”薇薇安站起了身。
“对不起。”这时莫莉忍不住了,不禁哭出了声。草坪上寒气袭人,她的双肩痛得很,薇薇安吓了一大跳,观光巴士收班了,车库黑漆漆又阴森森。她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可以落脚。
“不要哭,亲爱的,别哭。我马上下来。”
“好的。”莫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振作!
“那我挂电话了。”
“好的。”透过泪光蒙蒙的眼眸,莫莉望着薇薇安将话机放回原位,裹紧长袍系好,轻抚后颈的银发。薇薇安出了卧室,莫莉一溜烟跑回了前门廊。她摇摇头打起精神,把行李袋摆整齐,用t恤的一角抹了抹眼睛和鼻子。
片刻后,薇薇安打开房门。她惊讶的目光从莫莉身上(莫莉意识到,尽管已经抹了抹眼睛,但睫毛膏一定涂得满脸都是)落到笨重的行李袋上,又从行李袋落到胀鼓鼓的背包上。“天哪,进来吧!”她说着将门拉开,“快点进来,然后跟我讲讲出了什么事。”
不顾莫莉反对,薇薇安非要泡杯茶。她取出一套西洋玫瑰茶壶茶杯(那是墨菲太太送的结婚礼物,已经在盒子里躺了几十年了),又取出一套刚擦亮的银勺(那是原属尼尔森太太的银餐具)。她们在厨房里等水烧开,莫莉把开水倒进茶壶,又把银餐具放进托盘端进客厅,上面还摆了几块薇薇安在食品储藏室里找到的奶酪和曲奇饼干。
薇薇安打开两盏灯,把莫莉安置到一张红色靠背扶手椅上,又走到衣柜旁,取出了一床被子。
“双婚戒花色!”莫莉说。
薇薇安拎住被子的两只角抖了抖,捧着被子走过来,摊开搁到莫莉的腿上。被子有些地方已经变色裂口,因为年深日久变薄了。很多手工拼起来的小方块布料原本相互交织着连成一圈圈,现在却已经散架,剩下的针脚缝住了一片片五颜六色的布料。“我既然不忍心扔掉这床被子,还不如拿出来用呢。”
薇薇安掖好被子,裹住莫莉的腿。莫莉说:“很抱歉这么贸然闯进来。”
薇薇安挥挥手:“别傻了,吃一惊也是好事嘛,能让我心跳加速。”
“我可说不清这是不是好事。”
关于梅茜的消息犹如一块巨石,沉甸甸地压在莫莉心头。还是别冷不丁开口告诉薇薇安吧,一时间出其不意的事情太多了。
薇薇安将茶倒进两只茶杯,把其中一只递给莫莉,自己取了另一只,加两块方糖搅搅,又摆好托盘上的奶酪和饼干。她在另一张扶手椅上坐下来,双手叠在怀里。“好,”她说,“说吧。”
于是莫莉说开了。她告诉薇薇安,当初自己是如何在印第安岛的一辆拖车上生活,父亲如何在一场车祸中丧生,母亲如何在毒品的泥潭中苦苦挣扎。她给薇薇安看了乌龟“雪莉”,把曾住过的十几个寄养家庭、鼻环、跟迪娜吵翻的那一架以及上网发现妈妈在蹲监狱通通告诉了老太太。
杯中的茶渐渐变温,变冷。
由于下定决心毫无保留,莫莉深吸了一口气,又说道:“有件事我早就该告诉你了。做社区服务不是学校要求的,是因为我偷了斯普鲁斯港图书馆的书。”
薇薇安把紫红色羊毛长袍裹紧了些:“明白了。”
“我干了件蠢事。”
“那是本什么书?”
“《简·爱》”
“你为什么要偷呢?”
莫莉回想起当初的一刻:她取下书架上的每一本《简·爱》,反复摩挲着,又把精装本和新的平装本放了回去,把剩下的一本塞进衬衣和牛仔裤裤腰里。“嗯,那是我最爱的书,而且图书馆里有三本,我以为不会有人在乎最破的那本。”她耸耸肩膀,“我只是……想有一本。”
薇薇安用拇指敲敲下嘴唇:“特瑞知道吗?”
莫莉耸耸肩膀。她不想给特瑞惹祸。“杰克为我打了包票,你知道她有多在乎杰克。”
“没错。”
夜晚一片静寂,除了她们的话音。窗帘将漆黑的夜色关在了屋外。“对不起,我到你家的时候戴了假面具。”莫莉说。
“嗯。”薇薇安说,“我觉得,总的来看,大家都戴着假面具,不是吗?当初最好还是不要告诉我,不然我可能不会收下你。”她双手合十,说道,“不过,如果你要偷书,你至少应该偷最好的那本嘛。不然意义何在?”
莫莉太紧张了,简直笑不出来。
薇薇安却不一样。“居然偷《简·爱》!”她笑出了声,“大家真应该给你颁个奖,再让你升一个年级。”
“你不觉得对我很失望吗?”
薇薇安耸起肩膀:“不啊。”
“真的吗?”莫莉顿时觉得浑身轻松。
“无论如何,你挨的罚也够重了,把这么多时间花在了我这里呢。”
“感觉并不像在挨罚。”曾经一度(其实就在不久前),这些话多半会让莫莉恶心到吐,谁让它又是公然拍马屁,又多愁善感呢。但今天不太一样。首先,她说的是真心话。其次,她一心想着要出口的话,几乎顾不上其他事情。她冷不丁往前挪了挪。“听着,薇薇安。”她说,“还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哦,上帝啊。”薇薇安轻啜一口冷茶,搁下了茶杯,“你又闯了什么祸?”
莫莉深吸一口气:“不是关于我,是梅茜。”
薇薇安定定地凝视着她,淡褐色的眸子清澈明亮,一眨也不眨。
“我上网搜了搜,只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谁知道容易得很。我找到了埃利斯岛的记录……”
“艾格尼丝·波琳号?”
“是啊,没错。我在花名册上找到了你父母的名字,又据此找到了你父亲和兄弟的死亡通知,但找不到她的死亡通知,找不到梅茜的。接着我想了个办法,设法去找夏茨曼夫妇。嗯,正好有个关于他们家庭聚会的博客……嗯……不管怎么说,上面说夏茨曼夫妇收养了一个婴儿,玛格丽特,时间是1929年……”
薇薇安一动不动。“玛格丽特。”她说。
莫莉点点头。
“梅茜。”
“一定是梅茜,对吧?”
“可是……他告诉我,她没有活下来。”
“我知道。”
薇薇安似乎打起了精神,在椅子上直起了身。“他对我说谎。”有那么一会儿,她凝望着不远不近的地方,望着书柜上方。接着她开口说,“他们收养了她?”
“显然是的。除此以外,我对他们一无所知,不过我敢肯定有办法查出来。不过她很长寿,住在纽约州北部,半年前才去世。网上还有张旧照……她似乎很开心,子孙满堂,其乐融融。”上帝啊,我真白痴。我为什么要说这种话?莫莉心想。
“你怎么知道她去世了?”
“有一则讣告,我给你瞧瞧。还有……你想见见照片吗?”没等薇薇安回答,莫莉就站起身,从背包里取出了笔记本电脑。她启动电脑,走到薇薇安身旁,打开家庭聚会的照片和讣告并保存到桌面上,再把笔记本电脑放到薇薇安腿上。
薇薇安定睛凝望着屏幕上的照片。“是她。”她抬头盯着莫莉,说道,“看眼睛就看得出来,跟原来一模一样。”
“她看上去很像你。”莫莉说。有那么一会儿,两人一声不吭地凝望着那个笑容满面的老太太——她有着一双眼神锐利的蓝眼睛,儿孙绕膝。
薇薇安伸手轻抚着屏幕:“瞧,她的头发白成什么样了,原来可是金发,一头鬈发。”她在自己的满头银发旁摇着食指,“这么多年来……她居然还活着,”她喃喃说道,“梅茜居然活着。这么多年,家里人居然还有两个。”
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1939年
十九岁那年的九月下旬,两个刚结识的朋友——莉莲·巴特和艾米丽·瑞斯让我跟她们一起去明尼阿波利斯市看奥芬剧院正在上映的《绿野仙踪》。这部剧太长了,剧中有中场休息,于是我们打算留下来过夜。莉莲的未婚夫就住在明尼阿波利斯市,她几乎每周末都去那儿,住在一家专门接待女客的旅店里。她向我们保证,那家旅店安全且干净,开销也不高。她已经预订了三个单间房。我只跟养父母去过圣保罗和明尼阿波利斯,都是当天来回,要么是专程去赴生日宴,要么是去购物,要么就去艺术博物馆待一下午,但从来没有跟朋友去过,也从来没有在那里过夜。
我说不好是不是想去。首先,我认识这些姑娘的时间还不长:她们都在圣奥拉夫跟我一起上晚间课程,两个人同住在大学附近的一间公寓里。当她们提起酒会的时候,我甚至不知道她们在讲什么。那种派对上只有酒喝吗?养父母举办的唯一一种派对是每年新年那天在自己家为供应商们举办的自助午餐会。
比起心眼多多、周到谨慎的艾米丽,神情亲切、一头金发的莉莲更讨人喜欢些。艾米丽有着调皮的微笑,厚厚的黑刘海,总开些我听不懂的玩笑。她们的黄段子、刺耳的笑声,以及跟我自来熟的劲头,都让我有点紧张。
其次,明后天将有一大批秋季时装到货,我可不希望回家发现货物放错了地方。尼尔森先生有关节炎,每天清晨他仍然很早就到店里,但通常两点左右就走,好去睡个午觉。尼尔森太太则在店里进进出出,她现在经常把时间消磨在桥牌俱乐部,不然就为教会当义工。
但她给我打气,让我跟莉莲、艾米丽一起去:“像你这个年纪的姑娘,就该时不时出出门嘛。人生可不止商店和学业,薇薇安。有时候,我担心你忘了呢。”
高中毕业时,尼尔森先生给我买了辆车,一辆白色别克敞篷车。我通常开车去店里,晚上则开车去圣奥拉夫上课。尼尔森先生说,把车开出去兜兜风倒挺不错。“我会付停车费。”他说。
于是我们开车出城,当天碧空如洗,缀满了棉花糖般的云朵。车才开出了十英里,明眼人就能看出来:艾米丽和莉莲的小算盘根本不止她们嘴里提到的那些。没错,我们会去看《绿野仙踪》,但并不是去看晚上那场——晚场电影不过是个过夜的借口罢了。三点钟就有一场《绿野仙踪》,还能剩下大把时间回房,打扮打扮出门去。
“等一下。”我说,“什么意思,出门?”
坐在身旁副驾驶座上的莉莲捏了我的膝盖一把:“拜托,难道你觉得我们开车跑了大老远的路,只是为了去看一场傻乎乎的电影吗?”
正在后座上翻阅《银幕》杂志的艾米丽开口说:“还真是板着脸啊,薇薇,你得放松些。姑娘们,你们知道朱迪·加兰是在大急流城出生的吗?她的原名叫弗朗西斯·埃塞尔·古姆,看来这名字星味不够啊。”
莉莲对我微微一笑:“你还从来没有去过夜总会,对吧?”
我没有答话,但还用说吗,她当然没说错。
她把后视镜扭到我看不到的一侧,开始涂口红:“我也这么猜。我们会好好找点乐子,换换口味。”她笑了,莹润的红唇映着雪白的贝齿,“从鸡尾酒开始吧。”
在明尼阿波利斯的街道上,那家女子旅舍跟莉莲所说的模样分毫不差:大堂干干净净但没什么装饰,一个百无聊赖的接待员把钥匙递给我们,几乎连头也没有抬。带着行李站在电梯里,我们说好一刻钟以后碰头去看电影。“别迟到啊。”艾米丽提醒我,“爆米花可是非买不可的,没有一次不排队。”
我那小小的房间在四楼。把行李放进壁橱后,我坐在床上蹦了几下。床垫很薄,弹簧嘎吱作响,但我觉得一阵欣喜。跟养父母一起出门总有人管着,总是规规矩矩:一段安静的车程,一个已经定好的目的地,再加上夜色中开车回家的一段路,尼尔森先生腰板挺直坐在前座上,身旁的尼尔森太太则小心留意着公路中心线。
我下楼的时候,艾米丽正独自站在旅舍大堂里。我问起莉莲的下落,她朝我眨眨眼睛:“她感觉不太舒服,待会儿再跟我们会合。”
我们向五个街区开外的电影院走去,我却突然回过了神:莉莲恐怕从来就没有打算要跟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绿野仙踪》真是光怪陆离。黑白色的农场摇身变成了五彩斑斓的幻境,它是如此绚烂而多姿,正如多萝西·盖尔的现实生活是如此平凡而熟悉。当她回到堪萨斯(算是心想事成吧),世界却又再次变回了黑白色。“回家真好。”她说。在农场,她的人生将通向前方平坦无波的天际,那里出没的人们便是她这一生将遭遇的全部人物。
艾米丽与我离开影院时,已经到了黄昏时分。我还一心沉浸在电影中,反而觉得现实生活不太真实。我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仿佛一脚迈出了屏幕,走上了街头。傍晚柔和的光线带着一抹粉色,空气跟洗澡水一样温柔。
艾米丽打个哈欠:“嗯,电影好长啊。”
我不想问,但不得不讲礼仪:“你觉得怎么样?”
她耸耸肩膀:“那些飞猴子让人心里发毛。不过除此之外,说不好,我觉得有点闷。”
我们一声不吭地走着,经过一扇扇黑漆漆的百货商店窗户。“你呢?”过了几分钟,她说,“你喜欢吗?”
我太迷这部电影了,生怕自己的回答会显得傻气。“喜欢。”我说道,却不知道该怎么把心中的千言万语说出口。
回到房间后,我换上了另一套衣服:雪纺裙,搭配的是带蝴蝶袖的花衬衣。我把头发往后梳,用手理好,喷上定型剂,又踮起脚,审视着床上方一面小镜子里的倒影。暮色之中,我看上去很蹩脚,显得一本正经,鼻梁上的每颗雀斑都看得清楚。我取出一只小拉链袋,把质地轻柔的润肤霜涂到脸上,然后上了粉底,淡淡涂些胭脂,扑上粉,用一支褐色眼线笔掠过上眼睑,梳理睫毛,涂上珊瑚红唇膏,吸去多余的唇膏,再涂一回,又把那个金色小瓶放进了手袋。我端详着镜中的自己。我还是我,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多了几分底气。
我下楼来到旅舍大堂,莉莲正跟一个男人牵着手。多亏莉莲放在手袋里的照片,我认出那是她的未婚夫理查德。他的个子比我想象中矮一些,还不如莉莲高,脸上满是痘印。莉莲身穿一条翠绿色无袖直筒连衣裙,长度刚好及膝(比赫明福德不管哪个姑娘的裙子都短三英寸),搭配着一双黑色中跟鞋。
理查德一把将她拉到身旁,悄声在她耳边私语,莉莲睁大了眼睛。她捂住嘴咯咯笑起来,接着望见了我。“薇薇!”她说着,赶紧从理查德身边退开,“瞧瞧你!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你化妆的样子呢,收拾得很美嘛。”
“彼此彼此。”我说——其实吧,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不化妆的样子。“电影怎么样?”
“很棒。你去哪里了?”
她瞥了一眼理查德。“我遭了埋伏。”他们两人又咯咯笑了起来。
“这么说也对。”他说。
“你一定是理查德没错吧?”我说。
“你怎么猜到的?”他拍拍我的肩膀,以示是在开玩笑,“准备好今晚去找乐子了吗,薇薇?”
“嗯,反正我准备好了!”艾米丽的声音从我的头顶飘来,我闻见了茉莉与玫瑰香——这是“喜悦”香水的味道,我在尼尔森商店的香水柜台闻到过。我扭头跟她打招呼,却被吓了一跳:她身穿低胸白衬衣,紧身条纹短裙,搭配着颤巍巍的高跟鞋与殷红的指甲油。
“嗨,艾米丽。”理查德咧嘴一笑,“小伙子们见到你一定很开心。”
我突然在意起了身上一本正经的衬衣、中规中矩的短裙和鞋、拘谨的耳环。此时此刻,我的感觉恰恰符合自己的身份:一个到了大都市的乡下姑娘。
理查德伸出胳膊搂住莉莲与艾米丽,在她们的腰间捏了一把,对着忸怩的姑娘们哈哈大笑。我瞥瞥前台接待,接待员跟我们登记入住时是同一个人。这家伙今天过得不怎么样,我觉得。他正唰唰地翻阅着报纸,只在周围爆发出刺耳的哄笑时才抬起头。我在这里就能望见报道的标题:“德国与苏联铁蹄踏过波兰。”
“我口渴了,姑娘们,我们去找个酒吧好吗?”理查德说。
我的肚子一阵咕咕叫:“难道不要先吃晚餐吗?”
“如果你非要先吃晚餐的话,薇薇小姐,不过酒吧里的坚果对我来说就足够了。你们呢?”他问另外两个姑娘。
“理查德,这是薇薇第一次进城,她还不习惯你那些声色犬马的招数呢。我们先吃点东西吧。”莉莲说,“再说,我们这些轻飘飘的小身板,空着肚子喝酒也许不太安全。”
“不安全?怎么个不安全法?”他将莉莲拉到身旁,她轻笑几声推开他,以示心意。“好吧,好吧。”他依了她,“大饭店里有一家钢琴吧,里面有东西吃。我似乎记得那家店有相当不错的t骨牛排,我还知道,他家的马提尼很不赖。”
我们走上熙熙攘攘的大街。这是个完美的傍晚:天气暖洋洋的,大道两旁的树木枝繁叶茂,绽绿吐翠。花盆已经关不住丛丛繁花,鲜花稍嫌茂盛,过于无拘无束,正是盛夏最浓的一抹丽色。我们漫步而行,我不禁打起了精神。混迹在一大群陌生人中,我的心思不再放在自己身上(放在自己身上太乏味了),而是放到了身边的世界上。这一切跟我那规规矩矩的现实生活太不相同,简直跟一脚踏进了异国差不多。我的现实生活有一套套按部就班的惯例和步骤:白天待在店里,六点吃晚餐,再度过一个安静的晚上,要么学习,要么缝纫,不然就打桥牌。满嘴天花乱坠的理查德似乎已经懒得再管我,但我并不在乎。青春年华来到大都市的街头,真是棒极了。
我们来到大饭店那扇玻璃黄铜质地、沉重的大门口,一名身穿制服的门童将门拉开。理查德带着莉莉与小艾风度翩翩地迈进大门(这是他对她们两个人的昵称),对姑娘们又搂又抱,而我急匆匆地跟在他们身后。我向门童道了谢,他轻轻掀起帽子致意。“穿过大厅,酒吧就在左侧。”他显然很清楚我们并非酒店的住客。我还从来没有到过如此堂皇的地方(也许,多年前的芝加哥火车站除外),没有张口结舌地盯着看已经算是尽全力了。我们的头顶有流光溢彩的吊灯,屋子正中央摆着一张光彩熠熠的红木桌,上面放着巨大的陶瓮,里面插满了富有异国情调的鲜花。
门厅里的人们同样引人注目。一位女士站在前台旁,头戴一顶带面罩的黑色平顶帽,面罩遮住了半张面孔。她带着好几只红色皮箱,先摘下一只长长的黑色缎面手套,又摘下另一只。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抱着一只毛茸茸的白狗,狗儿有双圆圆的黑眼睛。一个身穿晨礼服的男人正在前台打电话。一个戴单片眼镜、上了年纪的绅士独自坐在绿色的双人沙发上,打开一本褐色的小书凑到眼前读。这些人看上去有的无聊,有的开心,有的不耐烦,有的扬扬自得。但最重要的是,他们看上去都挺阔气。此时此刻,我很开心自己没有穿些花里胡哨、招蜂引蝶的衣服——因为这种衣服似乎正害得人们对莉莉和小艾定睛注目,窃窃私语。
在我前方,他们三人漫步穿过大厅,又是尖叫又是大笑,理查德用一只胳膊搂着莉莉的肩膀,另一只则紧搂着小艾的纤腰。“嘿,薇薇。”莉莉回头高声喊道,仿佛突然记起了我在这里。“走这里!”理查德拉开通往酒吧的双扇门,向着空中一挥手,让窃笑私语个不停的小艾和莉莉进了门。他跟上前去,大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了。
我走到绿色沙发前面,慢慢地停下了脚步。我才不急着进去当陪衬呢,免得没定性的理查德冷落我,拿我当个格格不入、没幽默感的老古板看待。也许,我不如到处逛逛,再回住处去好了。反正自从看完白天那场电影,一切都让我觉得不太真实。对我来说,今天已经够分量了,绝对比平常日子有分量得多。
我坐到沙发上,端详着来来往往的人们。门边是个身穿紫色缎子裙、长着一头如瀑棕发的女人,显得优雅而淡漠,她一边步履轻盈地走进大厅,一边向接待员挥挥戴着珠宝的手。她从我身边蹁跹而过,向接待处走去,我全神贯注地端详她,突然发觉面前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高高瘦瘦的金发男子。
他有一双锐利的湛蓝色眼睛。“对不起,小姐。”他说。我寻思着,难道他会说我跟这里格格不入,或者问我是否要帮助吗。“我是不是认识你?”他说。
我审视着他那一头前长后短的金发——这跟我熟识的乡下小伙没有半点相似之处,乡下小伙个个活像被剪了毛的绵羊。他身穿灰色长裤,一尘不染的白衬衣,系着黑领带,拎着一只薄薄的公文包。他的手指颇为纤长。
“我不这么认为。”
“你有某种气质……很眼熟。”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的脸上不禁泛起了红晕。
“我……”我结结巴巴地说,“我真的不知道。”
一抹笑意浮上了他的唇,他说:“如果我说错了话,请别介意。不过你……你……你是在大约十年前从纽约坐一列火车到这里来的吗?”
怎么回事?我的心猛跳起来。他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