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我说,“我会让他知道我本周都会在办公室。谢谢你。”
孩子满怀希望地盘桓着,等着我拍拍他的脑袋。“我会告诉警探奥鲁尔克你很出色地完成了工作,”我说,“再见。”
他溜走了。斯蒂夫说:“哪个家伙觉得你出去了?”
“想中途拦下这些东西的人。”我说,听上去有些多疑,但我不在乎,“麦卡恩,听起来有些像他。”
我看到斯蒂夫陷入和我一样的担心。“布雷斯林不知道我们正在调查爱斯琳的父亲。”
“没错。麦卡恩不是特意在找这个,他想要这个只是因为这东西被送了过来。”
斯蒂夫说:“布雷斯林马上就要回来了。你要把这些东西收起来吗?”
“真该死。”这不会有任何好处——如果布雷斯林回来,看到我们不在,有人就会告诉他,我们俩拖着一大箱资料出去了。而且,这里是我的专案室,我可不想慌慌张张地把什么东西往衣橱里面藏。“我们快点读一读吧。”
我已经把信封拆开了。斯蒂夫把椅子拉到我这边来,同时一边在看手机上的信息,漫不经心,表明这里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字条上写着:嘿,康韦,这是你那个失踪的家伙的文件。作为朋友,我可以给你一点建议,别多管闲事,好吗?如果你发现任何你看不惯的事情,把大嘴巴闭上。不过我在这个案子上花了一些功夫,有任何问题,随时给我打电话。奥鲁尔克。
“哈?”斯蒂夫说,“让你把大嘴巴闭上是什么意思?”
“不清楚。”我把信放进口袋里,准备一会儿带到碎纸机那里处理掉。“也许等会儿我们看完那批资料,就明白了。”
我们开始读那些初始报告,我同时留意办公室里有哪个助手对我们正在做的事情表现出兴趣。当时负责的警探叫菲尼,在失踪人口组时,我曾在一些旧档案上看到过这个名字。但在我到组里之前,他就已经退休了,现在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如果需要内部资料,我们就只能指望加里了。
1998年,德斯蒙德·约瑟夫·默里斯三十三岁,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住在格雷斯通斯,工作区域是都柏林市中心区周边。文件中的照片显示他是个瘦小的男人,中等身高,整齐的棕色头发,笑得很和善,不过有些不对称。我在爱斯琳的相册里几乎没有看到他。我过于专注地盯着爱斯琳,希望她的形象可以触发我的记忆,却错过了一些近在眼前的东西。
里面有一张全家福。妻子个子小小的,深色皮肤,衣着整洁,长得很好——可以说非常好看,大眼睛,噘着嘴,一副无助的样子,让我看了想吐。爱斯琳也在里面,发辫扎得太紧,咧着嘴大笑,依偎在她父亲的臂膀中。
“你知道他让我想起谁了吗?咱们的罗里。”
我把照片歪到我这边来。他说得没错,他们其实长得并不像,但确实属于同一个类型。“该死,”我说,“这都是什么该死的老套路。这个愚蠢的女人究竟有多想给自己找一个爹?”
“她尽力了,至少你得承认她这个优点。”
云层开始变厚,使得照在窗户上的光线上下移动,专案室里感觉情势不妙,风雨飘摇,仿佛一条在波涛汹涌的海上颠簸起伏的船,或者是一栋修建在孤岛上的房屋,眼看着风暴将至。什么东西——也许是光线,或者是斯蒂夫低沉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逐渐消散,在抵达墙壁之前便化为虚无——什么东西突然之间让这些词语变得十分悲伤。我不想承认爱斯琳有任何优点,我也不想关心她的任何事情,除了出于基本的职业尊严以外。可就在那一刻,和她有关的一切似乎都变得沉重而悲伤,让你的心情如同一只沙袋,迅速坠向谷底。
我说:“我怎么觉得并不重要。继续看。”
2月5日下午,刚过三点,德斯蒙德离开家,开着出租车,沿着他周四惯常的路线:去学校接九岁的女儿爱斯琳,把她送回家,然后去都柏林工作,直到凌晨一点左右主要场所都打烊,人群渐渐消散。他按照计划,接到了爱斯琳,并把她送到学校。这是他的家人见到他的最后一面。
凌晨四点左右,他的妻子伊芙琳醒了过来,意识到她的丈夫不在家,开始担心。德斯蒙德带了手机,但并没有接听;六点钟的时候,她给他工作的出租车公司打了电话,但他也没有回应公司的广播问话。上午十点,她给当地警察局打了电话。最初的报告是“报案人十分焦虑”,实际意思是“报案人他妈的吓坏了”。当地警察检查了医院和车站,一无所获,然后告诉她德斯蒙德可能是需要一点自己的时间,到晚上可能就会回家。而当他晚上也没回家时,报案人万分焦虑,不得不把医生叫到家里,给她开了镇静剂。她们给失踪人口组报了案。
“符合露西讲的过程。”他从纸箱里拿出厚厚一摞布满灰尘的资料,分了一半给我,又回到自己那一头。
“目前为止是这样,”我说,“记住,要快。”
斯蒂夫开始略读。我把脚放在了桌子上,迅速而小心地越过资料,环视了房间四周,没有助手往我们这边看,所有人都在认真工作,在不安的光线下,像小学生一样专心致志。
伊芙琳在笔录中声称他们的婚姻很幸福,青梅竹马的爱情,似乎可以天长地久。资料中满是他是怎样每天都给她带红玫瑰、每天说她是他这一辈子的最爱这样的甜蜜细节。这在我听来就是胡说八道,不过邻居也没有反驳她——没有人听到过他们吵架,或者发生类似的事情。财务记录也很清白:德斯蒙德和伊芙琳算不上富裕,不过不至于破产。双方父母给他们留下了足够的资产,用来偿还默里斯家的大部分贷款,以及支付德斯蒙德出租车执照的费用——那时,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大概要十万英镑。他们没有其他债务,近期的账目上也没有可疑的大笔存款,也没有奇怪的取款记录,说明没有人沉迷于可卡因,或者是在彩票投注站流连。德斯蒙德并没有精神病史,也没有犯罪记录——超速和非法停车的记录当然有,出租车司机一般都有。他的朋友们说他是个乐观的家伙,外向、工作努力且热爱工作,没什么敌人,也不是会给自己树敌的那一类人。他们对于德斯蒙德婚姻的看法倒和伊芙琳并不相符——按照他们的说法,伊芙琳把德斯当成了犯人,她自己什么都不做,但只要德斯去做了什么时不带上她,她就会哭上一整天,一旦德斯没能及时接电话就会惊慌失措——不过没有人听德斯说过想离开她之类的话,尽管他们都认为他现在只是为了孩子才留在家里,等到孩子长大那一天,他也不会继续留在这个家里了。这样来看,这个案子似乎并不足以成为一桩悬案。我在表格最下面看到了加里的签名,跟我熟悉的那个相比,这个笔迹倒是显得更整洁,也更年轻。
“爱斯琳的笔录,”斯蒂夫说,“看。”
签名是工整的、圆润的儿童字体。失踪的那一天,在回家路上,德斯蒙德和爱斯琳并没有说太多话。当时她有一项家庭作业不知道该怎么完成,担心如果没办法完成会有麻烦,所以一路上她都在想这个。她没注意到爸爸有什么古怪之处,不过听上去她似乎也根本察觉不到。唯一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他的告别。当他在家门前停下车,她打开门从车里出来时,他告诉她自己爱她,嘱咐她要乖,一如往常;不过然后他把她拉到怀里,给了她一个拥抱——他们以前并不会这样——并且告诉她要照顾好妈妈。他一直看着她往家门口走去,挥着手,一直站在那里,直到她关上家门。
“你的答案就在这里了,”斯蒂夫说,“这家伙跑路了。”
“是的,没错。所以剩下的这一大堆是怎么回事?”我朝资料箱点了点头,里面大概还剩下三分之一的资料。我本来期望资料可以到此为止。一个成年男人,没理由自杀,没有精神病史,没有敌人,向他的孩子做了一个再明显不过的告别:通常情况下,这个故事只能在媒体最后一条消息的位置上发表,并且做出推断,他失踪是因为自己离家出走,并且会在他觉得合适的时候回到家里,或者也许不会回来。
只是失踪人口组没有在这里停止调查。他们获取了德斯蒙德的通话记录——用了几周,当时的手机业务并没有普及,警探们跟电信公司没有接触,所以他们只能去浏览官方信息——追踪了他在几个月内的联系人。大多数号码都是他的同事,以及常拉的乘客,他们会直接打电话给德斯蒙德约车,而不是找调度中心。而在德斯蒙德失踪的这段时间里,他们全都可以说明自己在什么地方。
问题在于为什么会有人让他们去调查这些。和其他部门一样,失踪人口组也常年缺人手;通常他们都会忙于解决孩子抚养权引发的纠纷,或是寻找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的四处游荡的老奶奶,无暇顾及中年危机问题。我说:“他们这么查这个案子,你觉得奇怪吗?”
斯蒂夫说:“他们查得可真他妈的仔细。”
“是的,调查他的乘客的不在场证明?他们这种工作方法像在调查谋杀案。”
“如果德斯·默里斯涉嫌黑帮犯罪活动,即便是很小的事情,他们也会跟进。有可能他背着什么债务,然后有人在他的脑袋后面开了两个洞,把他扔到深山老林里面了。”
“我没有看到任何跟黑帮有关的信息。你呢?”
斯蒂夫摇了摇头。“我也没有。不过他们也有可能没把这方面的信息放到文件里去。”
这是千真万确的。如果菲尼当时不想把这个案子移交给团伙犯罪组处理,他会把有关黑帮犯罪的线索留在自己手里,就和我们一样。我说:“继续读。”
德斯·默里斯的出租车出现在邓莱里一条偏僻的街道上,这样一来自杀的可能性就大了几分——邓莱里有一条长长的码头,很方便——但车里并没有留下字条。没有挣扎的痕迹,也没有被抢劫的痕迹:车里还有三十四英镑,与计程器上记录的下午的车费相符,都藏在变速杆下面。如果德斯要跑路,他一定会把自己的每一分钱都留给老婆和孩子。
举报热线电话响了。斯坦顿冲过去接了,听了一会儿,然后解释说,爱斯琳昨天晚上没在沃特福德的一个俱乐部点过一杯伏特加和一杯无糖可乐,原因是她已经死了,不过还是感谢来电。几个助手埋头看着桌子,边听边乐。没有人抬头看。
“哇哦!”斯蒂夫说——声音很轻,但他声音里传递的信息让我抬起了头。“有情况了。”
我把脚从桌子上拿开,把椅子转到了他的一边。“我们看看。”
这是关于德斯蒙德·默里斯另一位联系人的报告。注册号码的是一个叫瓦妮莎·奥肖内西的女人,不过警探花了点时间才找到她。报告上说这是因为她已经出国了,2月6日,她坐船去了英国。
“哦对了,”我说,“这肯定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这绝对引起了我的注意。轮渡从邓莱里出发去了英国。
斯蒂夫弹了弹那页纸:关于瓦妮莎·奥肖内西的报告。我们迅速看了起来。
她二十八岁,是一位牙科护士,住在都柏林,跟其他几个女人一起合租。照片上她是一个脸上有雀斑的红发女人,笑起来俏皮活泼——远远没有伊芙琳漂亮,不过我敢打赌和瓦妮莎相处一定会更欢乐。差不多在德斯蒙德失踪前两年,她开始在每周日下午给他打电话,或者发短信。按照她室友的说法,他开车载她去探望过她的妈妈,她妈妈得了帕金森症,住在西都柏林某个地方的养老院,那地方没通公交车,他们商量好了定期去。而来自电信公司的短信记录,也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嘿,德斯,我是瓦妮莎,只是确认一下你下午三点有时间吧?嘿,瓦妮莎,没问题,我在老地方等你,一会儿见。
几个月之后,电话和短信开始变得频繁——一周两次、三次,直到几乎每天一次。室友们说是因为瓦妮莎的妈妈病情加重了,所以瓦妮莎需要更频繁地去看望她。而短信里依旧没有什么罪证。嘿,明晚七点,没有变化吧?以及是的,没问题,我会在七点准备好的。短信中有奇怪的笑脸,不过再没有其他更亲密的内容。
“都是公事公办。”斯蒂夫说。
“不管如何,都有可能吧。他老婆知道他有手机,而且听上去她也是会检查手机的那种女人。”
1月2日,在德斯·默里斯失踪前五周,瓦妮莎的妈妈去世了。葬礼过后,她告诉自己的室友和老板,她要辞掉工作,搬去英国,开始全新的生活。所以在2月6日她就离开了,而德斯也失踪了。
养老院的报告表明瓦妮莎的妈妈死得很突然,在她去世之前的一段时间,病情并没有出现恶化。而瓦妮莎前来看望她的频率从未超过一周两次。失踪人口组打电话,请求在英国的同事提供支援,后者发现了德斯蒙德·默里斯在利物浦提交的出租车执照申请。然后他们又打电话给在利物浦的同事,去了默里斯所在的地方,查明他还活着,情况不错,跟瓦妮莎·奥肖内西同居。文件到这里就结束了。
“想不到啊,真是没想到,”我说,“有些男人跟自己的妻子过腻了,就会跑出去换个新的。没有黑帮什么事。跟我们的案子也没有关系,反正据我所见是这样的。”
斯蒂夫说:“可是失踪人口组为什么没有把这些情况告诉家属呢?关于这些,爱斯琳一无所知。为什么当时他们连伊芙琳都没有告诉呢?”
如果你追踪到了失踪的人,而他本人希望你什么都不要说——大多数人都是如此——那你就应该把嘴闭上。不过,通常情况下,你要确保家人大概理解意思,某个小伙子去做了男妓,而他母亲深信是连环杀手把儿子杀了,于是她给自己注射了过量安定,你可不想因为这个良心不安。这类案件本来应该有措辞严谨的暗示——显然,我们无法透露调查的具体细节,默里斯夫人,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们不会邀请你去辨认某具尸体……出于某些原因,菲尼和他的手下们并没有做这一步。
“除非,”斯蒂夫说,“除非这里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问题,而警探们希望可以保护这个家庭。”
“或者他们已经告诉了他妻子,只是她没有告诉自己的孩子。”
“十五年都没有告诉?即便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即便她已经因为想要知道自己的爸爸究竟出了什么事而濒临崩溃?”
我耸耸肩。“人是很奇怪的,你也听到露西说的话了:爱斯琳的母亲为自己丈夫的出走感到羞愧。也许她只是太过羞愧,所以无法告诉女儿原因。”
斯蒂夫舔了舔手指,然后迅速回去翻动自己的那一摞资料,不时从里面抽出一两张,放在桌子上。“不,你朋友不是还给了你一张字条,说什么多管闲事的?这就是他说的意思:警探们并没有告知家属,而如果你觉得他们本应告知,别声张。”
“我确实觉得他们应当告诉家属,这样就可以给我们省下不少时间,也让我们少点麻烦。”
斯蒂夫抬头看了一眼。“他们本来应当告诉家属,打住。即便这个案子里还存在奇怪的疑点,他们也应该做出一些暗示,表明他还活着。”
“也许吧,”我开始拿起我的那一半文件,把它们放回文件堆里,“我会给加里打个电话,问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不觉得他们本来应该这样做吗?”
“不知道。你看我长得像教皇吗?复杂的道德抉择可不是我的本职工作。”
“如果这个案子是你的,你会怎么办?你会把嘴闭上吗?认真的吗?”
“我会转到重案组来,这里不会有那种乱七八糟的事情。”
“我会告诉他们的。”斯蒂夫说。我去把资料放回箱子里,他把资料从我手上拿开,放到他那一沓里,继续翻阅。“毫无疑问。他是爱斯琳的父亲吧?如果是你母亲的丈夫呢?她们有权知道。如果她们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这也许就不会让她们的生活变得一塌糊涂,或者至少不会变得这样糟。”
我正在掏手机,但他的话让我把头转了过来。“是吗?为什么呢?除非她们知道亲爱的老爸跑到哪里去了,否则她们别无选择,只能把自己锁在屋子里,坐在家里,因为他而心神不宁吧?她们根本没有办法回归正常的生活,难道不是吗?”
这些话说出来带着怒气,其实我本来没有那么生气。斯蒂夫不再摆弄那些资料。“拜托,我没这么说。我只是觉得……如果她们不是在等着老爸回家,就是在担心他会曝尸荒野,那么,是的,她们会精神错乱的。”
我拨了加里的号码,同时继续留心门口,提防布雷斯林突然回来。“所以她们本来不该这样生活是吗?警探没有强迫她们这样,去培养个爱好,织个毛衣什么的。”
斯蒂夫开始说话,小心翼翼地:“我觉得不是——”但我竖起了一根手指,我正在打电话。
还是语音信箱。我拒绝去想为什么加里不想和我直接交谈。“嘿,加里,我是安托瓦妮特。我们拿到资料了,谢谢你。我们已经看完了,你的手下可以随时把东西拿回去。”我不想把东西放在我这边的任何一个助手手上。“等你有时间,给我回个电话好吗?这边还有几个问题,我想先听听你的看法,总比去追问别人要好。回聊。”
我挂断了。“如果他不想让我骚扰以前那些警探,这应该会引起他的注意。而如果这里面真的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情况,他会让我知道,让我不再四处打探。”
“这才是关键,”斯蒂夫说,拿起从材料堆里面抽出来的一摞资料,“我去复印一下,以防万一。”他把桌子上散乱的文件扫开,把笔录放在中间,然后轻松地走开,不慌不忙,没有任何会引起人注意的地方。
我把文件箱踢到了桌子下面,等加里再派那个穿着破烂西装的小孩把它搬回去。没有理由不让布雷斯林看这些东西——据我们所知,这也没什么好看的——但我就是不想让他看。我告诉自己,不管怎样,这样做都符合常理:如果文件里没什么好看的,我不需要听布雷斯林批评我们浪费时间。然后我又把关于罗里财务状况的资料铺开,假装沉迷其中,为了让布雷斯林的走狗感到安心,不管他是谁。
不是自夸,我的直觉很准:每个警探都是这样,尤其是能够进入重案组的警探——而且我知道该如何使用我的直觉。在所有的实际工作做完之后,案子仍然碰到巨大困难时,直觉就会发挥作用。可这一次,它却完全失灵了。不是因为它消极怠工——每一个传感器元件都热得发烫,红灯一直在闪,提示音嘟嘟地响个不停——可它们一直在搜索,无法锁定目标。罗里隐瞒了什么,可我说不清楚是否与谋杀案有关;布雷斯林跟我们耍花招,但我也想不出究竟是为了什么。我觉得自己迷失在该死的显而易见的事实当中,可我越集中注意力,信号的干扰就越发严重。有东西在扰频。
那些比我有经验的警探,可以更游刃有余地处理这种状况。除了善于运用自己的直觉,其他警探也擅长干扰别人的直觉。嫌疑人不傻,至少不全是,所以他们不会主动露出破绽。他们会犯错,只是因为我们知道如何迷惑他们。
有人想让我犯错,而我已经离岸几百英里,我的所有系统就要失灵。
但这并没有让我太过烦恼。干扰我判断的东西并不构成危险,它是我重新保持头脑清醒的唯一途径,让我有机会走出危机。我看了看斯蒂夫,他已经回到了桌子中间,一个蓝色的新文件夹在杂乱无章的资料堆里很显眼。我真的希望他也和我一样。
一首爱尔兰经典民谣,同时也是一首著名的反战歌曲,讲一位妇女在战乱逃亡的途中,遇到了自己惨死的丈夫的尸体,发现他已经面目全非,不复往日温柔。
又译作《人鱼童话》,是一部经典的自然题材电影,讲述一个孩子保护一头鲸鱼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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