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日子继续下去

这样,既然有了海豹与星星,有了解释,有了认命,有了和解,而一切又在一个更高层次上获得了新的意义,那这本书显然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但生活不同于艺术,艺术总会有一个结局,生活却总是以恼人的方式跌跌撞撞和一瘸一拐地继续下去。它会推翻既有的谈话,质疑已得到的解答,证明人想永远过着快乐和有德的生活乃是不可能的。基于这个原因,我想我应该再次以日记的形式在这本书里继续多写一些;如果它是一本书的话,那它当然会有一个结尾,但我猜那会是一个相当突兀的结尾,而且来得相当快。我特别觉得有必要记述一下詹姆斯的葬礼,尽管这葬礼平平无奇,几乎没什么好说的。另外我也觉得应该借这个机会把几个松散的绳头结在一起,尽管松散的绳头不可能结好,你愈结,就会产生出更多松散的绳头。时间就像大海一样,会让所有绳结松脱。我们对任何人的判断从来不会是最后定论,而任何总结都会马上自行衍生出重新评估的需求。人类的安排不过都是松散的绳头,尽管艺术为了带给我们慰藉,会假装事情是别的样子。

我写这个的时候是八月,但不是英国人遐想的那种普罗旺斯的黄色八月,而是寻常寒冷的伦敦八月,风把街道尽头的泰晤士河吹得汹涌澎湃。街道尽头的泰晤士河?对,我已经住进了詹姆斯的公寓。从法律的观点来看,这公寓现在是我的了,但事实上,它当然永远是詹姆斯的。我不敢改变任何东西,也几乎不敢移动任何东西。那些“迷信”的偶像四面包围着我。我只敢把几个比较古怪的“物神”收到壁橱里,但愿他们不会见怪。我也把挂在门厅里的几件玻璃垂饰拿下来,因为它们的滴答声让我睡不安宁。但那个禁锢妖魔的雕花木匣子仍然高踞在托架上(詹姆斯从未否认有个妖魔被关在里面;我问他的时候,他只是笑而不答)。其他无数的佛像仍然各安其位,只有一尊被我送给了托比·埃尔斯米尔,因为他似乎对詹姆斯遗嘱里完全未提他的名字而耿耿于怀。詹姆斯在遗嘱里把一切留给我,又提到如果我比他先死,则一切东西全归英国佛学会所有。我也送了一尊佛像给英国佛学会。

今天收到房屋中介商写来的另一封抱怨闪躲的信。“什鲁夫末端”正在求售。自从看到海豹的那天早上后,我再没有在屋里睡过。整理东西准备搬家期间,我都住在雷文饭店。从饭店房间的窗户,我可以看见圆堡,却看不到屋子。看来没有人想要买它,或许是因为它太潮湿,又或许是别的理由。我把屋子的钥匙交给阿莫尼农庄的阿克赖特一家,因为他们说可以帮我把屋顶的破洞修好,可是据房屋中介商在信中告诉我,屋顶的破洞如故。所幸我并不缺钱,詹姆斯留给我的遗产够我过得舒舒服服的了。

我想我应该记述一下詹姆斯的葬礼,我说过要这样做。但回忆起来我只感到奇怪和一片空白。丧事并不需要我来办,谢天谢地。负责丧事的是一位黑封恩上校,他看来是专程为此而来的,事后就消失了。我在收到詹姆斯死讯的第二天就到了伦敦,而在他的公寓里,刚好同时见到黑封恩上校和那位医生。上校向我解释,他因为联络不上我,就径自安排了葬礼(火葬),但如果我别有想法的话,他可以……我没别的想法。“詹姆斯”已经被移到了“安息堂”。我没有去看他。

火葬在两天后举行,地点是伦敦北部的一个大墓园。墓园的面积很大,空荡荡的,让习惯了拥挤小墓园的人觉得不自在。那里的职员就像在做生意似的,办起丧事来匆匆忙忙,一打发走前一位“顾客”就催我们进灵堂。黑封恩上校和那位医生都出席了葬礼。托比·埃尔斯米尔来了,看来很难过。我以前从未认真思考过他跟詹姆斯是何种关系,但不管是哪种关系,都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詹姆斯与托比不但是军中同袍,还是同班同学。也许只是托比在念书时对詹姆斯单恋,但这种感情是有可能持续一生的。后来又来了四个穿黑色西装的人,我猜他们都是军人。他们看来不知道我是谁,而托比也不认识他们。我和托比聊了几句,事实上,除了托比以外,没有人跟我寒暄。整个仪式不过历时几分钟。当然没有祷告仪式,只放了一些懒洋洋的轻音乐,然后是默哀,不过这默哀却被灵堂后方一个职员大声的开门声惊破。我当时才觉得,我应该为詹姆斯安排更正式一点的仪式。但我又知道,不管我安排什么样的仪式,都可能只是对詹姆斯阴魂的一种冒犯。然而我还是后悔未能早想到要求葬仪社播些庄重一点的音乐送他入土。

丧礼结束后所有人一起走到花园。黑封恩上校跟我握了握手。大家开始各自散去。我想和那医生谈几句,但他却表示医院有事情等着他赶回去。也许他是因为那张死亡证明有点神经紧张。托比不太热烈地邀我坐他的车,我婉谢了。我知道他也想要一个人静一静。我在一些破落的后街走了很长的路,最后迷路了。

我刚刚在詹姆斯家一个抽屉里发现我要拿来当武器的那把铁锤。詹姆斯一定担心我会做傻事所以把它带走的。我喜欢他家的厨房。有一个大而干燥的食物贮存柜,里面全是空的。厨房的窗户还可以眺望得到贝特西发电厂,夕阳西下时发电厂看起来就像一座亚述人的方尖碑。

我已经把位于谢泼兹布什的小公寓卖掉,搬了一部分家具过来。我也把“什鲁夫末端”里的家当搬了过来,但乔里太太的东西却一件也没带。我有股冲动想把那面被罗希娜打破的椭圆形镜子带过来,最后压抑了下来。我把大部分的东西都存放在詹姆斯的梳妆室里。就这样,在詹姆斯的寺庙里,终于有个查尔斯的小小神龛。有时我会走进里面坐坐。我的书还放在门厅,没有拆箱。我的衣服大部分也还放在几口皮箱里,因为我不敢弄乱詹姆斯衣橱里那些挂得整整齐齐和折得整整齐齐的衣服。他卧室里的大衣柜看起来就像另一个世界的入口。我不能说这公寓让我有家的感觉,但我又不想住在别的地方。有时想到詹姆斯已经不住在这里,我只觉得不可思议。昨天晚上,我因为深信他就睡在隔壁房间,还特意走过去看了一看。

这星期五我又去了莉齐和吉伯特位于戈德格林的小房子一趟。现在我三不五时会去探望他们,而他们则会用花了一整天煮出来的臭味大杂烩招待我。吉伯特已成了很有名的喜剧演员,他演的那出没完没了的愚蠢电视剧大受欢迎。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出名,人们在街上看到他都会走上前摸摸他。剧评人还把他拿来与威尔弗雷德相提并论(荒谬之至)。莉齐看来过得很快乐。她已经辞掉医院的工作,人变胖了。他们至今还会说有朝一日要找一栋大房子,与我同住,我住楼上,他们住楼下,当我的“伙计”。我们常常拿这件事开玩笑。

他们开始把我当成老废人了吗?他们认为詹姆斯的公寓是可怕的地方,不适合人住。我当然没有邀他们来过。我从未邀任何人来过。

我已经安于当隐士叔叔的角色了吗?昨日我带秘书考夫曼小姐(前面我好像没提过她)去喝咖啡,听她谈她年迈母亲的悲哀故事。之后我又与罗斯玛丽在一家小酒馆吃午餐,听她谈西德尼和梅宝琳的婚外情。梅宝琳才二十岁。罗斯玛丽仍然希望西德尼会回心转意。他们的孩子都爱极了加拿大。但罗斯玛丽认为他们对父母要离婚的事情都太豁达超然。令我高兴的是罗斯玛丽对“什鲁夫末端”发生的事情似乎不甚了了。她唯一“知道”的是我被一个老疯婆子整得很惨,而吉伯特的一个男朋友溺水死了。我当然不会主动告诉她什么,所幸她也没兴趣谈我的事。

现在已经夜深。所有的佛像似乎都在看着我,虽然我知道,它们半闭的眼睛是看不到表象世界的。这里灰尘愈积愈多,但我不敢冒险请清洁妇来打扫。我自己是做了一点拂尘工作,但却不敢移动任何东西,它们有些相当脆弱易碎。我特别不敢碰那个关着妖魔的木匣子!我有一种感觉,这里愈来愈像一间博物馆,是不是因为詹姆斯的灵魂已经逐渐消散呢?我占据的面积始终没有增加。吃饭当然是在厨房,吃过饭我就会走进客厅,坐在现在这张书桌前面。我穿衣服是在门厅里,睡的是较大的一间客房。我当然不敢睡詹姆斯的床。他的漂亮卧室空置着,我总是把门关上。

但我至少占领了这书桌,又拿了一些我最喜欢的玉石动物雕饰摆在上面。我用来当镇纸的是两块石头,一块是我送哈特莉的粉红色十字线石头,一块是我送詹姆斯的蓝线棕底石头。我经常把它们拿起来把玩。我还把两张照片装框放在桌上,一张是阿贝尔叔叔和爱丝蒂尔婶婶的跳舞合影,一张是克丽芒年轻时扮演考狄利娅的剧照。我找不到我父母适合摆放的照片,而我当然也没有詹姆斯的近照。他为他“远行”所做的准备工夫十分彻底。我找不到任何私人的文件和信件(我怀疑黑封恩上校有没有动过他的东西)。没有旧信、旧照片或旧账单。他的遗嘱连同银行的投资明细放在一个小包裹里。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詹姆斯有找过律师。遗嘱是他手写的,两个签名的见证人似乎教育程度都不高。有段时间我还认定詹姆斯一定留了一封信给我,藏在房子的哪里。我蠢蠢地搜索过每一寸地方,甚至连墙上的缝隙也没放过。

昨晚在莉齐和吉伯特办的小派对上,我听说佩里格林在伦敦德里的剧院搞得很成功,而且因为鼓吹爱尔兰的和平而变得大大有名。罗希娜同样热心,而且盛传她有进军政坛的野心,也因此变得很有权力欲。吉伯特告诉我弗里齐的《奥德赛》下片了。

对,我现在也参加派对了。我会到处去吃吃喝喝和说长道短,就像一般人那样。嗯,我本来不就是一般人吗?我纳闷我本来想在海边洞穴里解开的那件驱邪物,现在怎样了。

我每天都在忙,但又没有真正做什么事。这大概是老年的征兆吧。这日记还在拖沓地写着,它是我的一个伴,是我有事可做的假象。我现在感到很不自在,因为我知道,在结束以前,我必须做个总结反省。但对于这件事,我又畏缩不前。太多痛苦了。我并没有把痛苦记录在这本书里。

从前面的篇幅看来,我一定是非常自我的人。但难道我是特例吗?我们都是别无选择,只能活在七情六欲的光照下。这种七情六欲,是我们本质中最深秘、有活力、忙碌的部分,甚至比我们的理性还要不可思议。所以我们必须过平凡的生活,除非我们是圣者。但真有圣者这样的人吗?有灵性的人是有的,詹姆斯也许就是其中之一,但圣者却不存在。

嗯,我会尝试反省,但不是今天。当这一切都完成后,我还会写别的东西吗?写克丽芒的故事?还是所有朋友都认为我非写不可的剧院回忆录?又或者我只会坐在火炉边阅读莎士比亚,回到那个魔法不会让真实萎缩而只会让真实变成各种仙女小玩具的世界?圣者也许是不存在的,但莎士比亚至少证明了,七情六欲之光是可以照亮整个世界的。

收到几封写给詹姆斯的信,全都是学者写来的。看来我堂弟是相当知名的东方学家,会与全世界有学问的人通信。有个大英博物馆的人打电话来过,问我打算怎样处置詹姆斯的藏书,我叫他有空过来看看。他昨天来了。看到一屋子的藏书时,他几乎因为激动和贪婪而昏厥。

我不知该怎样处理詹姆斯的诗。对,詹姆斯的诗!我想我先前一定没提过这件事!原来在某个意义下,他的话是真的:当军人是为了可以有多一点时间写诗。就在客厅书桌最上面的抽屉里,放着几大本活页册子,里面全是他写的诗,用打字机打得工工整整。托比现在是出版商(我记得前面好像提过这事),风闻此事后曾打过两次电话给我,表示要出版这些诗。说不定詹姆斯什么时候向他提过有这批诗作。但托比从未看过这些诗,我也没给他看过。事实上,我自己也没真正看过,甚至不敢瞄一眼,因为我怕它们会蹩脚得让人发窘!我甚至有过直接毁掉它们的念头。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这辈子听过詹姆斯在我面前念的诗就只有两句(但常常挂在嘴边):重机枪在手,万事别慌忙!

这本絮絮叨叨的日记当然只是门面,一种与日常笑脸等值的文类,表面是笑脸,后面却隐藏着嫉妒、怨悔、恐惧和对自己无可挽回的道德破产的意识。但这样的伪装不但可以带来慰藉,也可以制造一点假的勇气。

收到安琪拉的另一封信,里面有她的另一张照片,信中重提了她那个慷慨的美意。

秋天逐渐接管了伦敦。红的黄的有光亮斑点的悬铃木叶子黏满湿答答的人行道,像是一片片从天而降的小讯息。考克斯苹果已经上市。我把它们放在食物贮存柜的顶层。每天早上与傍晚,我都会下楼一趟,走到堤岸,看看贝特西发电厂的尖塔衬托在骚动天空下的样子,看看泰晤士河永恒的涨退潮。我在等待。听说佩里格林因为对和平的贡献而获得某种奖章。罗希娜因为工作的关系去了美国。和罗斯玛丽吃饭,和考夫曼小姐吃饭,和可怜的老费比安吃饭,和一个叫布利克的年轻演员吃饭,他这人对戏剧充满热忱。回伦敦以后,劝我回到老本行的戏剧界朋友不绝如缕。他们要到什么时候才会明白我对这些都不感兴趣了呢?我用一团纸塞住电话听筒,让它响不起来。我迄今都没进过一家剧院,甚至连布利克先生大获好评的《哈姆雷特》都没有去看。

对,我愈来愈怀疑自己写得出一本关于克丽芒的书。我感觉这本日记已经把我本来留给她的空间排挤掉了。现在看起来这真是不公平。克丽芒是我的实体,是我的血肉。是她提拔我、创造我、造就我的。她是我的大学、我的拍档、我的老师、我的母亲,后来又变成了我的孩子、我的精神伴侣、我绝对的情妇。是因为她而不是哈特莉,我才会不结婚的。显然就是由于她,我才会不再试图寻找哈特莉。为什么我不找得再卖力点、坚持点呢?是克丽芒阻止了我。在记忆里,我是在受到克丽芒主宰后好一段时间才停止寻找哈特莉的,但这个记忆必然不实。我初遇克丽芒的时候,她是炫目的角色,美丽、聪明、名气如日中天,而且还年轻(我却觉得她老)。当时我二十岁,她三十九、四十岁。老天,她当时比现在的莉齐还要年轻呢。我是个青涩、笨拙、无知的小毛头,她会看上我,只能说是奇迹。稍后,她的占有欲激怒了我,她的爱让我吃不消。我跑开了,她也跑开了。然而我总会回头,她也总会回头。我们从未失去彼此;在她濒死的那段日子里,我把所有女人都扫地出门。

克丽芒的濒死阶段拖得很长。报社早就把她死讯标题的铅字排好,却苦等了好几星期。这几个星期我都守在她身边。我躺在她旁边,轻抚她的脸,一张因痛苦与恐惧而皱纹满布的脸。我的手指至今还记得那些松软皱纹的触感,以及那些静静充满皱纹缝隙的泪水的触感。她说她想死在哄闹声中,所以一连几天,我们都把瓦格纳的唱片放得震天价响,一起喝威士忌,一起等待。那是我记忆中最奇怪的等待,因为它同时是等待而又不是等待。在一种强烈的无时间感中,我们互相陪伴。但恐惧却让我们分开,她的恐惧,我的恐惧,对那件事的恐惧:这两种尖锐的恐惧是我们必须用不断互相注视来克服的,我们互相把手心放在对方的心脏位置。后来觉得累了,我们就把音响关掉,一起哭一起等待。老天,克丽芒的眼泪——她一生对我洒过多少眼泪,而它们又让我觉得有多恶心。但那一次却不同。那一次我觉得她的眼泪将可让我超凡入圣,而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我也真的几乎变成了圣者。每一个早上醒来,我都预期她已经死了,但总是发现她仍有呼吸,萎缩得厉害的身体在睡衣里微微一起一伏。然后有一晚,她终于死了,在我睡着的时候死了。起来时,我发现她的身体再没有起伏,两眼张开,脸色煞白。

在她濒死的那段日子,我们一起哀悼,企图抚平彼此的伤痛。但与她永恒消失所带来的折磨相比,我们分享的伤痛根本不算什么。每个人的死是多么不同,但所通向的却是完全一样的国度——一个我们很少接触的国度,一个会让我们明白所有追求都是了无意义的国度。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会很快重新投入各种追求。

我本来无意去写克丽芒的死。这件事让我心神不宁,虽然已经事隔好几天,我还是魂不守舍。我当然从哀恸中平复过来了,大概还相当快。她把钱留给了我,但加减乘除后我发现她留给我的只是一些债务。

自从把电话静声后,我接到的邀约少了一些。另外,我想也是因为人们对我返回伦敦的激动已经退潮了。最近每晚我都在家里喝酒,一面喝一面听收音机里的音乐,什么音乐都听。我本来有台录音机,但在搬家过程中弄坏了。晚餐不是吃米饭就是小扁豆,不然就是卷心菜。我也吃考克斯苹果。我很早就会醉愣愣地上床睡觉。但我不认为自己快变成酒徒。我有时觉得胸口疼痛,但我想那只是克丽芒造成的。

我怀疑詹姆斯是不是疯了。这还是我第一次有这种想法。但这假设不是可以解释很多事情吗?例如,他要不是疯了,又怎会幻想自己施展什么特异功能把我从一个大漩涡里托出水面?慢着,这不是我的幻想吗?难不成疯了的人是我?我一定是醉了,头昏眼花的。今天我比平常晚睡。佛陀向我走来。去睡去睡,祂说。

进一步思考詹姆斯,有件事我愈想就愈明白。他根本就还没有死,只是转入地下而已!整出戏都是英国情报部门导演的!我当时太难过了,因此没能看出这是骗局。我从未看到詹姆斯的尸体。等我到他家,那个神秘的黑封恩上校已经接管一切,“尸体”也被移走了。那个极端闪烁的印度医生也显然收了情报部门的钱。他写给我的信是个杰作。它让我太混乱也太感动了,而无法反省整件事情有多奇怪。我最后一次见到詹姆斯时,他的身体还很健康。说他能够用意志力杀死自己,其荒谬程度不下于说他会在水面上行走。我又想到,我一直没在他的遗物里找到他的护照。他不是去了炼狱或达到涅槃了,而是坐在军方的牦牛上,由某些眼角上斜的向导带路,穿过白雪皑皑的群山峻岭!

自从写下上面的段落,我就注意到有几个东方人常常在附近的街道鬼鬼祟祟。我只希望他们不是从另一边来的,不会把我错认作詹姆斯。回想起来,我以前在詹姆斯公寓里看到的那个土巴,必然是特工,不然詹姆斯不会不高兴我撞见。

我刚听到一个可怕撼人的消息:佩里格林在伦敦德里被恐怖分子杀害了。我几乎不敢相信。这时我才意识到,一直以来,我都把他的活动看成是纯喜剧性的。有些人就是把人生当喜剧在演。只有死亡不是喜剧——但也不能算悲剧。一种茫茫然的恐怖再次攫住我,但我知道自己不是为了佩里而哀痛,而是为了其他人的死——也许是我自己的死——而哀痛。可怜的佩里。他是勇者。我不能骗自己真的曾爱过他,但佩服他试图杀我的勇气,要不是有个怪浪把我卷回岸上,他就成功了。对,一定是浪把我卷回岸上的。有关詹姆斯下水救我的那个怪异记忆,一定是我头颅受撞击所产生的幻象。我是纯粹运气好才会死里逃生的。

在佩里格林的丧礼上,从天主教到新教都派了代表致辞赞扬。他成了烈士。人们筹备成立佩里格林·阿尔伯洛和平基金会。罗希娜从加州飞回伦敦德里接受烈士遗孀的荣耀。不过莉齐告诉我,她听说罗希娜在佩里遇害前就已离开了他,没有回来的打算。但这也许只是恶毒的谣言。

奇怪的是,佩里的死所带来的震撼,反倒让我对自己有关詹姆斯未死的想法有所动摇。这不表示我认为上面的理论是错的,不是,我仍然认为它非常站得住脚,极端有说服力。我只是觉得自己不愿意相信罢了。也许我宁愿他已经死了。他的死其实没什么神秘的。他是心脏病突发。至于我提到那些在附近街道鬼鬼祟祟的东方脸孔,我现在已经知道,他们不是什么特工,而是一家印度餐馆的侍者。

不,我不相信詹姆斯仍然活着、好好地住在西藏,一如我不相信哈特莉还活着、好好地住在澳洲。有时候,我非常有把握她真的已经死了。

佩里格林推开门,倒在地上,身上布满弹孔。至少他死得很壮烈。

与考夫曼小姐共进午餐。西德尼回来了,对我说了很多罗斯玛丽的坏话。罗希娜在特拉法加广场一个会议上发表演说。莉齐和我一起看吉伯特上电视。

阿贝尔叔叔与爱丝蒂尔婶婶共舞时,只是轻轻握着她的手,轻轻扶住她的肩,仿佛单凭爱的力量,他就足以把她从地面举起。他们专注地看着彼此;他一副保护者的神态,而她则毫无保留地信赖他。在相机抓住这个转瞬即逝的一刹那时,他们跳的是华尔兹吗?爱丝蒂尔婶婶的脚看起来几乎没有碰着舞池地板。

我注定不会成为我父亲那种人:一个绅士。阿贝尔叔叔也是绅士吗?不算是。詹姆斯是吗?这问题很荒谬。

詹姆斯说我爱的其实是自己的青春岁月,不是哈特莉。克丽芒阻挠我寻找哈特莉。战争摧毁了那个本来可以与我儿时甜心白头偕老的寻常世界。没有火车让我到得了她住的地方。

我刚刚才和托比喝了一晚上的酒,现在只觉得羞惭,托比说詹姆斯是“怪胎”,而自己则是“没有任何秘密的凤凰”。我没有表示异议。听到詹姆斯被轻夷,我甚至有种满足感。托比仍然想要那些诗作,但我不准备出让。我还是没敢看这些诗,一行都没看。哪怕詹姆斯是本世纪最伟大的诗人,只怕还得再等上一段短时间才会受到公认。我想得等到我死了以后。

詹姆斯说我必须把对哈特莉的爱“重演”一遍,因为只有这样,我的爱才会像童话故事里的什么东西一样,在钟声敲响十二下的时候,烟消云散。这种“重演”,是一种去除旧怨的必要机制吗?还是说,我想把哈特莉从班身边抢走,动机不过是跟从佩里格林身边抢走罗希娜没两样?当然,提图斯之死让我和哈特莉的事变得不可能。不过,代价虽然惨重,我还是上了一课,明白人类的虚荣心是怎么一回事。我现在甚至开始怀疑当初我是不是真的那么爱哈特莉。一个无法否认的忧愁事实就是她并不聪慧。现在回想起来,我们是多么乏味的一对,既没有风格,又欠缺品味或风趣。而这些,都是我从克丽芒那里学来的。我是把枯燥误认为良善了吗?我会有这种误认,是因为我妈妈对爱丝蒂尔婶婶的恨意吗?

我为什么会突然写下这种亵渎话?一定是太晚了我才会神志不清,胡说八道。

我避谈哈特莉有多久了?我一直避谈她,尽管我无时无刻不想她。几天前我突然想到,他们移民澳洲的事,“显然”是骗人的。为什么哈特莉早些时候没提他们有移民计划呢?因为根本没有这回事!这是班在最后一分钟想出来的伎俩。一个人在移民前还会买一只狗,不是很违背常理吗?他们那张从澳洲寄回来给邻居的明信片又怎会来得那么快?那一定是在一个澳洲朋友的帮忙下伪造的。班想把我骗到澳洲去。他们只是暂时搬到伯恩茅斯或利瑟姆圣安斯之类的地方。说不定他们过一阵子从阿克赖特兄弟那儿听到我已经搬走的消息,就会搬回“尼布利特”。我应该怎么办呢?回到村子去做些侦查工作吗?不见得每个人都会对我撒谎的。

但我已不再有这样的动力。我因为搅和到别人的生活之谜里,已经落得遍体鳞伤,该是终止的时候了。稍后,我认定,到底他们是去悉尼还是利瑟姆圣安斯都与我不相干了。更重要的是,我认为他们设下精密骗局的这个想法是荒诞不稽的。

不过,如果他们真的移民,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划的呢?班真的相信我是提图斯的生父吗?如果他真的相信,以他的暴戾的性格,他对我的举止可说是相当克制。现在回顾起那个因果之网,我发现自己曾告诉詹姆斯班有杀我的企图其实是件好事,因为要不是这样,他就不会看出我有杀班的企图,也不会想出法子让佩里格林招供。但我真的有过杀害班的企图吗?没有,那些只是自我慰藉的幻想罢了。但尽管是幻想,却一样带来“意外”。

为什么我会傻傻地认为哈特莉被死亡的愿望所销蚀呢?她才是懂得生存之道的人,生命力坚韧得像皮靴。

如果这本日记是“等着”我替哈特莉下个明确的最后定论的话,那它也许只能永远等下去了。这日记当然不是一本全记录,很多与前面记载无关的人和事都被我省略了。我甚至省略了日期。时光荏苒,现在是十月了。凉冷而阳光普照,让人零星忆起一些其他秋天的旧事。这是蘑菇的生长季节,我享受了很多顿蘑菇大餐。我吃的当然不是那种纽扣大小了无滋味的蘑菇,而是货真价实的黑色大蘑菇。烤脆面饼在商店里也买得到,让人开始期待熟悉的伦敦冬天到来,期待闪烁和令人兴奋的圣诞节到来。不管我有多不快乐,还是不由自主地回应这种节庆气氛的刺激,就像我在过去一些不快乐的秋天那样。

自从写下有关克丽芒之死的段落,我就一直思念着她。真奇怪,原来思念有其专属的痛苦。我反复看见克丽芒:我在公车上时会看见她走在街上,我站在往上的自动扶梯时会看见她站在往下的自动扶梯上,等我追上去,她已经上了出租车,绝尘而去。也许这就是身在“中阴”里的人会经历的事。老天,如果克丽芒真的在“中阴”里,那她将得要待多久啊!讲到执着,克丽芒头脑里的执着足以让她受折磨一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