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教堂里等了超过两小时,但哈特莉始终没来。付过出租车车资后,我就步行回家。
这么说,我还有五个星期的时间。我还没有被打败。毕竟,当时班在厨房里,哈特莉能对我说什么呢?她说过些什么呢?我说过些什么呢?我已经不记得了。但至少她收到信,而那封信把一切都交代得很清楚。信的内容会成为她思考的焦点。
那邀约的目的是什么呢?显然是班出的主意。他这人看来比我以为的有大脑而且心细。他是希望有他在场的情况下,让哈特莉见我最后一面,以作为最后的道别。这个主意蛮聪明的,甚至相当合乎人道。但他搞这个只是多此一举。很显然,哈特莉并不想去澳洲,那完全是班的安排。他是什么时候计划移民的?是一知道我搬来这里的时候吗,还是更早?但不管怎样,哈特莉是不会随他一起移民的。到了最后关头,她一定会跳到一艘救生艇上逃走。
我已经养成傍晚喝酒的习惯。至少有了四天了,因为我等哈特莉已等了四天。每天黄昏,我都坐在厨房里沉思,直到仲夏的日光完全退去为止。我再次进入等待时期,一段等待和思考的时期。但当然我什么都没等到:没有电话,没有来信,什么都没有。但迟早会有信息的,不是哈特莉就是诸神捎给我的。
天气持续温暖。大海重新披上宝石般的紫色外观,点缀着翡翠色的虚线。大海向我闪耀,与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无异。天上有若干云,是那种又大片又慵懒的云,悬浮在海面上,分泌出象牙色的光。看云的时候,我纳闷自己怎么会心事重重得那么厉害,怎么会对我周遭的神奇美景如此无动于衷。但知道自己盲目这点并没有让我想睁眼看清楚。我有时会搜寻海豹的身影,但始终看不到任何踪影。我无心游泳,也怀疑自己是否会恢复游泳的习惯。
我努力不去想提图斯的死。也许我就是为此才会喝酒的。我坚持不再想他,要不就是把他放在别的脉络下思考,把他视为我目前面对的问题的一部分来思考。我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而我也得继续活下去。我根本没有时间把心思浪费在内疚和悲恸上。所以我不去想他或把他当成已死的人。但有个湿淋淋的灰色人影反复在我心中升起,需要我激烈无情地加以驱逐。有时我几乎害怕,害怕他还在这地方,召唤我的思想,想尽办法吸引我的注意,也为我拒绝哀恸而愤恨不已。我不停想别的事情来使自己分心。但那湿淋淋的人影不知道怎么搞的还是萦绕着我。
我想起詹姆斯与莉齐。他们是谁先决定要对我吐实呢?我猜应该是莉齐,她的神经终于撑不下去,特别是在酒吧里被托比·埃尔斯米尔撞见后。她已经再次被她对我的爱攫住,而她也有理由认为,我这块顽石已经累了,马上就要掉在她手里。她的爱是没有耐心、如饥似渴的。她一定认定我很快就会回到她身边,所以希望把一切危险因素去除掉。焦虑、内疚加上渴望忠实,让她不惜冒着说出真相的风险。在她的爱绕着我运行的这段长时间,现在是她的轨道最接近我的一次。她希望,在那大时刻来临时,她是完全清白的,不需要为任何事情担惊受怕。她大概不知道,她与詹姆斯在一起的事情,对我来说有多大的杀伤力。但詹姆斯知道。莉齐不敢告诉我詹姆斯的事,一如哈特莉不敢告诉我她丈夫的事。哼,女人全爱撒谎,天生就是骗子:哈特莉、莉齐、罗希娜、丽塔、珍妮、克丽芒,无一例外。天晓得克丽芒对我撒过多少谎。我永远不可能知道。
我也想起遥远的过去。我坐在温暖的夏日暮光中,不点蜡烛或油灯,任由后门开着,外面是任何时候都不会完全暗下来的天空,它在打开的门上形成模糊的长方形,隐隐映照着桌上酒瓶的轮廓。我喝着葡萄酒,一直到天旋地转为止。我没有点蜡烛或油灯,我听到“皮卡第的玫瑰”的歌声,但不是莉齐唱的,而是爱丝蒂尔婶婶唱的。我想到她的容貌是多么光芒四射,想到她同时带给我所有的快乐与痛苦。老天,年轻和漂亮怎么会就那样凭空消失,再也看不见。
我又想起哈特莉骑单车的样子和她那张真诚无邪的脸。真奇怪,这张脸与她现在那张衰损的老脸既像又不像。这些年来,当我在别的地方与克丽芒、罗希娜、珍妮和弗里齐在一起的时候,这张脸正一点一滴被痛苦与罪恶感侵蚀。我思断肠,伊人不臧,奔我远去,抑郁难当。我心相属,日久月长;与卿相依,地老天荒。在那些逝去的年月,我对哈特莉的美善投注了太深的信仰。但我真的是一直爱着这个圣像的吗?至少我年轻的时候似乎不是。年轻这回事是既冷漠又求生存的。在放弃她会回到我身边的一切希望后,在放弃会找到她的一切希望后,我有段日子是生活在怨恨之中的,而且也为此感到释怀。我在心里说:由她去吧!现在我又回想起来——就像是从记忆的海底深处把某些东西拖曳出来似的——我和克丽芒有关哈特莉的一席谈话。对,我是对克丽芒谈过哈特莉。而克丽芒说:“现在把她收回你的玩具箱里去吧,好孩子。”老天,我仿佛听见这话此时此刻就在这屋里铿锵有力地回响着,就像她是在这栋黑暗的房里说出来一样。我也真的把哈特莉给收了起来,再也没有在克丽芒面前谈过她。也许克丽芒已忘了她。但我却没有忘,哈特莉像棵种子一样埋在我心底。如今,她又再次长出来,并且经过净化,纯洁如昔。
现在我才明白,她的圣像可说是我制造出来的。但我倒不认为那是虚构的。倒不如说它是一种特殊的真理,几乎是一块试金石;反倒是那句愤恨之词,那句“由她去吧”才是谎言。我那种奇怪而近乎疯狂的忠诚最终也带给自己奖赏。随着日积月累,我已抚平哈特莉额上的皱纹,开启她模糊的眼睛,而她原来那个模糊和折磨人的形象,也变得温柔且成为一个光之源。
但事情为什么演变成现在这样?我眼前出现“尼布利特”客厅里古怪的那一幕:捏得烂烂的三明治,还有司康饼和冰淇淋蛋糕,还有看起来干干净净的班和哈特莉。(我走了以后,班有没有回到客厅,替自己切一大片蛋糕呢?)这画面包含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宁静。那真像一幅原始艺术的绘画:一对幸福的夫妻、一栋漂亮的小房子,还有一只趴在地上的牧羊犬。他们在我的回忆里是“栩栩如生”,就像艺术可以把它的主题描绘得栩栩如生那样,他们显得比实际更饱满、更柔和,他们的存在也显得更绝对。他们比我以前看见的模样来得健康和好看。为什么呢?是什么理由让他们如此平静满足?一个可怕的答案跳进我脑子:提图斯的死。
我还记得那天哈特莉跑到我家,说她并不快乐的一番话。她说她因为多年来被逼迫站在班这一边,导致内在结构瓦解,导致人格统一性丧失。“我觉得自己就像骨头全被打碎的人,虽然还站得起来,但全身的骨头和小关节都是断开的,不再算是一个真正的人。”有可能,在经过多年折腾后,她对提图斯的同情心已被摧毁。她为他所受的苦也许真的太多了。我记得她这样说:“我有时觉得他恨我们……有时我几乎希望他真的死了。”她要承受的罪恶感太沉重,因此不由得也慢慢生出深深的怨恨。提图斯这个催命的包袱——是她自己找来的——毁了她的婚姻,也毁了她的人生。不过,提图斯如今摇身一变成了救赎者,透过死亡把她的罪恶感一并带走。班可以悄悄松口气了,说不定哈特莉也是秘密地、本能地、盲目地与他一起分享这种释怀感。她的罪恶感可以消退了。所以在某个意义下,提图斯的死真是宿命的;而在某个意义下,班也真的杀了提图斯。
当然,这些都是我喝醉后的胡思乱想,但我就是禁不住认为自己是对的,认为提图斯的死真的让他们松了一口气。当然,我也看得出来,自己何尝不是一直偷偷摸摸试图抹拭自己的悔恨与内疚。唉,我们都是何其急着要掩盖死亡与丧失所带来的悲痛,几乎随便找个理由,我们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继续活下去。
而现在,我也能够用一种清醒的意识去面对哈特莉要移民澳洲的事了。哈特莉怎么可能会在提图斯仍然失踪的时候接受离开英国的计划呢?她接受了吗?应该还没有。也许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她才会觉得那“像是做梦”。我也深信她没有把移民计划告诉提图斯。因为她既然没告诉我,当然也不会告诉提图斯。这点在我看来是个好征兆:她没有告诉我,是因为她打定主意要留下来。
提图斯说过她妈妈是个“狂想家”。我愈思考,她对我说过那些话的虚假成分就愈大。这不能怪她,她的结构碎掉了,只剩下一节节连不起来的骨头,让她变得失去方向感,失去对真理的意识。但这不就代表我理想中的那个哈特莉不见了?奇怪的是,我仍然觉得自己一直仰赖的那个光源还存在着,就像从前的哈特莉可以把光洒在现在的哈特莉身上似的。不管她变成什么样的人,我照样会接受她,照样会拥抱她,因为我爱的是她本人。在我的生命里,我只从一个地方学到过无怨尤的爱,也只有过一个老师。所以,一个人可以成为别人的光源,哪怕他们自己并不知道,哪怕他们自己的生活并没有光。当然,一个人也可以成为别人——诚如佩里格林所说的——心灵里的一头恐怖怪兽、一个肿瘤,哪怕他们早已把对方忘记。
但可不可能,我的这种爱,到最后会失去对象呢?可能吗?有些爱是不会被死亡打败的,尽管要想像爱一个死人并不容易。但有些痛苦或诡计却是可以把爱打败的。如果她再次背叛和离弃我,我会不会因爱生恨呢?会不会开始视她为一个冷血、没有心肝的巫婆?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正如詹姆斯说过的:“哪怕是一颗狗牙齿,只要受到人的诚心膜拜,一样会熠熠发光。”我对哈特莉的爱极为接近目的本身。不管她有多么扭曲,不管有什么事情会发生,我的爱都绝不会变调。
但我的思考并不总是保持在这么高级的层次。因为不经意想起罗希娜,让我的思绪再次被拉回到班那副朝气勃勃的样子上(换成是弗里齐,一定会把他的样子形容为“爽歪歪”)。他看起来如此朝气勃勃,真的只是因为那场可怕的死亡已经让他获得自由,只是因为悉尼歌剧院在水波里的倒影让他满怀憧憬吗?我把哈特莉送回家的前一晚,罗希娜人在哪里?吉伯特说过,他为我送信时听见班的屋里有女人的说话声。罗希娜曾向我宣称她要去“慰藉”班。她这样说,当然可能只是想刺激我。但另一方面,她又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人。如果她与班真的发生了什么,那就不只解释了为什么班会有那种奇怪的满足神情,也解释了他为什么对哈特莉变得比较宽容,包括愿意邀我茶叙以及容忍我和哈特莉在大门外面谈了近一分钟。也许罗希娜真是帮了哈特莉的忙:要么是让班因为有事隐瞒而觉得有罪恶感,要么是让班明白,剧院界的婊子要比她可笑的黄脸婆可爱得多,根本犯不着紧张兮兮。这些思考当然谈不上是有品味,不过,对我一直紧绷的心而言,却有调剂的作用。
接着我想到,罗希娜说不定还住在雷文饭店。既然如此,我何不直接到饭店去问她。就算她不透露,说不定我仍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
我当然不情愿出门,因为我认为哈特莉或她的“讯息”任何一分钟都有可能到达。但我还是决定冒这个险。我在门上留了张字条:莉,等我一下子,马上回来。我没有先打电话到雷文饭店给罗希娜,因为我想利用出其不意赚点好处。如果我先打了电话,她就会有时间去编一串天衣无缝的谎话。另外,我也想从罗希娜乍看到我的惊喜里得到一点慰藉。我得承认,我去找罗希娜,不只是想从她那里得到与我有关的资讯,也想从一个对我深情款款的女人身上获得些许安慰,哪怕她是个贱女人。另外,散步到雷文饭店和找罗希娜这件事情也可以暂时转移我的心思——一成不变的等待和思考对我来说已成了一种负担。如果哈特莉再不捎信来,我很快就会恢复行动。先从罗希娜那里打听些消息,说不定对我思考该采取何种行动有帮助。
那是个温暖的多云天,有点风,在雷文湾里掀起许多带白沫的小浪。大海处于一种毛躁的心情,颜色深蓝,那是一种北国的蓝色,看来严厉而冷冽,就算是夏天都可以让人感受到冬天的寒意。天空也是一派北国天空的样子,一片苍白的冷蓝,分布着一些结实且移动快速的白云。阳光时隐时现。
我走到饭店。自从上次因为没打领带而被拒于餐厅门外之后,我就再也没来过。我走进去时,太阳已照进陈设舒适怡人的前厅,与这里的光洁整齐相比,“什鲁夫末端”显得肮脏悲惨(我早就无心打扫)。前厅里放着一些高级扶手椅,摆着一大花瓶又一大花瓶的醉鱼草、倒挂金钟和柳兰。一个看来没那么势利的侍者走过来问我有什么贵事。我穿的是一条脏兮兮的棉布裤子,裤管卷起一点,上身是没塞进裤子里的蓝色衬衫,但这身打扮在早上是可以通过检查的,哪怕是在一个摆着高级扶手椅的环境里。
我说:“请问万贝格小姐还住在这里吗?”
他用略带调侃的眼神看我,回答说:“先生,阿尔伯洛先生、夫人现在在酒吧里。”
老天!我往他指示的那扇门走去。酒吧很宽敞,有一整面面对海湾的大玻璃窗。但偌大的空间只有两个客人。他们坐在窗边,望着外面,听到我的脚步声便同时转过身来。
“查尔斯!”
“查尔斯,老头子,我们正惦着你呢。对不对,露丝?”
两张脸面对着我,显得乐滋滋而不怀好意。
“嗨,”我说,“能够看到两位再次在一起真是美事。我可以请两位喝一杯吗?”
“不行,不行,”佩里格林喊着说,“非我们请客不可!侍者,侍者!麻烦拿一瓶我们昨天喝过的那种香槟过来,三个杯子。”
“你有先回伦敦吗?”我问佩里格林,“还是离开我家后就直接住进这里来?”
“我没有回伦敦,”他说,“经过这家饭店的时候,我停下来想借酒浇愁,结果一进来就碰到这个斗鸡眼贱女人。”
“接着你们就搂在彼此的臂弯中?”
“不是马上,”罗希娜说,“我们先是大吵一架。佩里格林咄咄逼人。他对挡风玻璃被砸一事还耿耿于怀。”
“挡风玻璃的事让我很不爽,”佩里格林说,“但主要不是为挡风玻璃,而是它的象征意义。谢谢你,侍者。”
“我来开,”罗希娜喊着说,“我喜欢开香槟。”软木塞啵一声飞起,瓶口涌出金黄色泡沫。“查尔斯,敬你!”
“谢谢,我也敬两位,阿尔伯洛先生、夫人。”
“我们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罗希娜说,“我们很快乐。至少我很快乐。你快乐吗,佩里格林?”
“那种不熟悉的感受我确定是快乐无误。查尔斯,敬你。你那位可怕的堂弟还在这里吗?”
“他走了。”
“这么说现在只有那位永远忠实的莉齐守在你身边啰?”
“不,她也走了。”
“你就一个人?”罗希娜说,“那位胡须女士怎样了?”
“全走了。我已经结束了‘追寻胡须女士之旅’。那只是短暂的心理错乱。”
“这是大家一致的想法。”佩里格林说,“恭喜你。”
“你们打算回伦敦吗?”
“明天就回去。这里的景色好棒,食物也很可口,但有出电视剧等着我去拍。我们可以载你回去吗?”
“不用了,谢谢。你们真的复合了?”
“对,”罗希娜说,“一切都回到了原位。我们从未忘情彼此,将来更不会。就是这么回事。但你知道是什么事让我突然开窍的吗,查尔斯?”
“什么事?”
“佩里格林谋杀你的事。”
“只能说是谋杀未遂,”佩里格林说,“我必须谦虚。”
“为什么那件事会让你开窍?”我问。
“我不知道,只觉得太精彩了。毕竟,你是活该被谋杀。别的不说,单是你对我俩做过的事就该被谋杀。”
“我们不要谈这个了。”我说。
“别担心,我们心情太好了,不会罗列你的罪行的。我觉得佩里格林把你推到那个洞里很有运动精神,也很精彩。我一直以为佩里格林原谅了你,为此愤恨难平。只可惜你没有淹死,不然审美性就更高了。”
“我想不透你是怎么死里逃生的。”佩里格林说。
“那完全是件恰当的暴力行为。我喜欢暴力的男人,那种有点悍、有仇必报的男人。你固然是可恶的骗子,查尔斯,但你基本上是软脚虾。我搞不懂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迷你。我想你让别人目眩神迷的是权力,而不是你的个人魅力。我们都被你的自负唬住了。但作为男人,你却是软脚虾,我现在明白了。”
“我乐于当正派和软弱的男人。但你们打算再结婚吗?不会那么夸张吧?佩里格林,我记得你说过,婚姻是地狱,是洗脑过程。”
“但跟同一个人结第二次婚就另当别论。那是每个人都该做的。”
“那你要把潘蜜拉怎么办?”
“呀,你没听说?潘蜜拉跟马卡斯·亨特跑了。他现在当起庄园主人。庄园生活应该会适合潘蜜拉。”
“所以我才会想赶紧把佩里格林抓住,以免他动安琪拉的歪脑筋!”
“老天!”佩里格林说,两个人笑成一团,佩里格林的大脸因为太阳和香槟而红通通的。罗希娜总是喜欢居高临下,她现在坐在佩里格林椅子的扶手上,白色的洋装拉得高高的,两条光溜溜的长腿前后摆动,又弯身用鼻子摩挲佩里格林的头发。他们同时对我使眼色,肃穆地互望一眼,然后又陷入另一阵笑声中。
“我猜弗里齐的《奥德赛》会为佩里格林预留一个角色吧?”我说,“我觉得他适合演剧中那只老狗。”
“事情起了变化。”罗希娜说。
“弗里齐改变主意了?”
“不是,是我改变主意了。”
“我们计划到爱尔兰去。”佩里格林说。
“爱尔兰?”
“对,到伦敦德里。我们受够了伦敦西区的戏剧。我们要把戏剧带给爱尔兰人民。”
“老天爷!”
“别嘲笑我们,查尔斯。这将是个伟大的开端……”
“这么说你放弃了卡吕普索的角色了,罗希娜?”
“对。”
“你终于做了一件让我动容的事。”
“那将是伟大的开端。”佩里格林说,“我们打算自己写剧本,找当地人当演员。爱尔兰人都是天生的演员。那里也有一家小巧可爱的剧院,受炸弹光顾的时候不多……”
“我不会嘲笑你们,”我说,“我认为你们很勇敢,衷心祝福你们大获成功。不,不要再给我倒香槟了,谢谢。我已经有点醉了。”
“查尔斯的酒量一向很逊。”佩里格林说,为自己又倒了一杯香槟。
“希望我在你心中已不再是怪兽。”我对他说。
“不是了,”他说,“我把你推到海里时就把那个怪兽杀了。我很高兴你还活着,真的。结局好就好。”
“嗯,但谁又知道什么时候才是结局?我得走了。谢谢你们的香槟。”
“我送你到大门。”罗希娜说,说完就快步往外走。我向佩里格林行了个军礼,然后尾随罗希娜而去。
这时我才看出,罗希娜身上的白色洋装原来是件袍子,质料非常轻,下摆可说飘了起来。她伸出手去拍飘起的下摆,然后拉紧在身边。我们走出饭店,在公路边的太阳下站了一会儿。罗希娜打着赤脚。
“你觉得行得通吗?我是说你和佩里格林的事。”
“我看不出来为什么不可以,”她说,“除了嫉妒心理以外,我们之间从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嫉妒心理就够大不了的,它无所不在。”
“但那也是爱的表征。他会娶潘蜜拉只是为了刺激我。我刚才也说过,我不能忍受他对你的软弱态度。我一直希望他为我而战。”
“这是特洛伊海伦情结,一种稀松平常的心理。”
“当我听说他曾经打算杀死你时……”
“他向你吹嘘这件事?”
“自然……”
“好,那我就祝你们好运了。告诉我一件事,罗希娜。上次你离开我家时说你会去找班,你去了吗?”
罗希娜用凝聚的斗鸡眼瞅着我,然后咯咯笑了起来,把身上的白袍子裹得更紧。“去了。”
“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都没发生。我们只是进行了一场美妙的交谈。”
“你们谈了什么?”
“查尔斯,你问太多问题了。”罗希娜说,“你老是想不花代价就可以得到东西,你一向如此。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一件事:你那位胡须女士是一个幸运的女人。她丈夫有吸引力极了。”
“哦……”我一挥手就转过身。我非常希望听到他们那场“美妙交谈”的录音带,如果他们真的曾经谈过话。然后我忽然想到一个迄今没有想过的问题:哈特莉会与班结婚,是因为他对她有性吸引力吗?
“查尔斯!”罗希娜跑了一小段路追上我,白袍子随风飞舞。
我停下来。
“查尔斯,亲爱的,告诉我一件事。你今天来找我,是不是打算与我再续前缘?”
“你问太多问题了。”我说。
我继续往前走,听见她欢快的笑声。单是她放弃去拍电影这件事,就足以让世界变得非常不真实。
***
那天黄昏乌云密布,太阳消失,雨开始落下来。任性的英国天气似乎觉得模仿七月模仿得够了,现在决定要扮演三月。一阵冷风从大海吹起,让雨势更为凌厉;雨声咄咄逼人且不规则,像是一颗颗小石子打在屋后的窗户上。屋里充满各种奇怪的吱嘎声,珠帘子反复突然响起急躁而不规律的滴答声。我去找那件针织运动衫,找了好一会儿才在书房地板上的被子与垫子之间找到。然后我想在小红室里生个火,却发现室内的木柴用完了,而摆在户外的木头又全湿了。喝过小扁豆汤后,我喝了很多红葡萄酒,很早就带着热水袋上床就寝。
第二天早上雨还在下,但风停了,没那么冷。一团湿冷的珍珠色浓雾缭绕在屋子四周,让人无法从窗户看见堤道的尽头。我把两个好几天没清的垃圾筒提到公路边,站在那里倾听了一会儿。四周笼罩在巨大的静寂中。回到屋里的时候,我全身湿黏黏的。我花了很长的时间吃早餐,吃了用奶油和红糖煮的稀粥、炒蛋和涂上蜂蜜的饼干(我没有面包了),喝了好几杯热茶。之后,我在大腿上铺了张小毯子,静静坐着。我的手不经意在口袋里摸索到一件东西,但我单凭触觉又认不出来那是什么。我把它掏出来,拿到眼前一看,原来是哈特莉“奔向我”那个晚上被我放到口袋里的发夹。我凝视这件几乎全无意义的小东西,努力想把它看成一件避邪物,却徒劳无功,只觉得它比原来还要可怜兮兮,让我满怀愁绪。于是我把它收到小红室的一个抽屉里。
我重新把小毯子铺在大腿上,开始思索现在的处境。
当我试着揣想哈特莉目前的心理状态时,一个具有慰抚性的想法反复出现在我的脑海:她也许决定等到要移民的最后一刻才发难。她会让班一个人到澳洲去。移民肯定只是他的希望、他的主意,而不是她的。她是为了一劳永逸摆脱他,才会一直不动声息。她想等到船要开的最后一刻——就像吉姆爷一样——一纵身跳到我的船上。那时候,因为一切移民的事情都已准备就绪,班的去意一定是最坚定的时候,所以他应该不会追来,而会对自己说:管她的。这样的设想是有说服力的。但我可以完全信赖这个假设而无所作为吗?迄今我都未曾得到来自哈特莉的信息,我能安心让这种无所作为的状态持续下去吗?
我决定再给哈特莉两三天时间思考我信中的话。我很高兴把信交到她手中,并且相信信的内容一定会影响她。我同时记起,我曾经很聪明地在信上写下我的电话号码。班当然不会再去上他的木工课程了,但他总是有时得出门一下的,去买船票、拿签证等等的;就算他带哈特莉一起去好了,他也是无法每分钟都盯着她。只要她抓住一个空档,就可以打电话给我。她不用说太多,寥寥数语就够:你等着,我会过来的。想像她说的这几个字让我熬过一些难熬的时光。而对电话铃声的期待也让我的枯候期变得容易忍受。
但如果……如果哈特莉什么回应都没有呢?那我当然得想办法去见她一面,哪怕这意味着我与班的最后摊牌。绝不能再打哑谜下去了。想到这个也许会到来的决定性摊牌,我又喜又惧,满怀激动。我知道只要把这道最后的栏栅打垮,奖品就会到手。但“打垮”这个意象却不尽怡人。因为这意味着我必须做好以武力来自卫的心理准备。班天生就有暴力倾向,这让他占有心理上的优势。他说不定还喜欢揍人。再说他也比我年轻。不过我也不是没有优势。我至少比他敏捷矫健。剧院生活对体能要求很高,而我一直都像个谨慎的运动员一样,让自己符合要求。
因为想到可能需要自卫,我在屋里搜索了一遍,想找出一件顺手的钝器当武器。毕竟,随时有可能来敲我家大门的人除了哈特莉以外,还有班。杀班的念头从未完全离我而去。尽管是违背理性的,但这个念头像一道深深的痕迹那样留在我的心里,像是残留的记忆,不同的是它指向的是未来。
现在是我碰见佩里和罗希娜隔天的黄昏。稍早我曾经想过到雷文饭店,效法佩里格林的榜样,借酒浇愁。我感觉自己很想碰到一些过平常生活的平常人——一些有假期、有蜜月、会吵架、会为房贷发愁的平常人。但我又怕佩里格林那两口子还在那里。也许有朝一日我会到伦敦德里看看他们可爱的小剧院,但更有可能是不会去。我不想到“黑狮”去,因为它距离哈特莉近得让人痛苦,而且说不定会碰上弗雷迪·阿克赖特。但更重要的是,我需要守在电话附近。找一件武器,至少让我变得有事可做。
乔里太太在阁楼里留下一堆杂物,白天时我利用日光在阁楼搜索了一遍,却一无所得。我在浴缸旁边找到一根长形金属,也许当初是用来当扶手的,但太大又太重,无法放在风衣口袋里(我预期在与班对决时自己将穿着风衣)。我当然也检视过自己的工具箱,但里面贫乏得可笑:只有螺丝起子却没有钻子,唯一的一把铁锤也只是“女士铁锤”。现在天色已经暗下来,只剩下最后的暮光。不过,刚刚我在蜡烛的照明下,在水槽下方发现一个隐秘的空间,里面放着杂七杂八的东西。在潮湿发霉的木头和一大群木虱之间探索了一阵之后,我找到一个锤头和一根木柄,经过研究,我断定木柄就是铁锤的锤柄。我把两样东西放到桌子上。
现在屋外已几乎全黑,雾气把天光完全隔绝。天下着小雨,尽管风不强,我仍觉得屋子摇摇晃晃、吱嘎作响,就像一艘风雨中的木船。我听见窗框格格响,珠帘子滴滴答答,大门卡嗒卡嗒,还有一种异常高音的金属振动声——经过一番查探后,我断定是装在厨房里的门铃所发出的。我也受到一种屋外的声音所惊吓,那是一种反复从海上传来的呜呜声,很像是雾号声。我从来没有在这里听过雾号声。那会不会是一艘迷航的船发出来的?如果真是一艘迷航的船,会不会在沉静一会儿后,船就撞上屋子旁边的岩岸,发出一阵不可想像的震天巨响?那雾号声停下来已有一阵子,而我又听到另一种有规律的噼啪噼啪声,是由海浪竞相奔入米恩大汤锅,又陡地被挤出来造成的。我把一根蜡烛放在锤头与木柄之间,只觉得这两样奇怪解体的东西就像是某种邪教的祭器。我听着从米恩大汤锅发出的声音,感觉它的力量正在进入我的身体,听起来就像强烈的心跳声,就像我自己的心跳声。它愈来愈快,愈来愈具威胁性,一如日本剧场使用的那种木头响板所敲击出来的声音。
我突然觉得不自在,决定把后门锁上。我向后门移动的时候,因为背后蜡烛的照明,可以朦朦胧胧看到窗外的情景。突然间,我看到在屋子与岩石之间,出现了一个人影,正往后门的方向走来。我吓了一大跳,马上因为惊恐而站着不动。但下一秒钟我就认出那人是詹姆斯。我们隔着玻璃窗相望。我没有立刻开门,而是转过身,拿起蜡烛,走到门厅去找了一盏油灯。我点燃油灯,吹熄蜡烛,回到厨房。詹姆斯已经进来,坐在桌边。我放下油灯,调高灯芯,然后说:“是你啊。”就像先前我没看见他或把他错认作别人一样。
“你不介意我的出现吧?”
“不会。”
我坐下来,开始抚弄那锤头和木柄。詹姆斯站起来,脱下身上沾了雨水的夹克,抖了几抖,挂在椅背上。然后他卷起袖口,再次坐下,两手搁在桌子上,眼睛望着我。
“你在做什么?”
“修理铁锤。”锤柄和锤头是相合的,但却是松松的,一用就会掉下来。
“锤头松掉了。”詹姆斯说。
“我晓得!”
“你需要一片锲子。”
“锲子?”
“一片小木屑可以把它固定住。”
我找来一片木屑(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屋子到处都是小木屑),固定在锤头的洞里,再把木柄塞入洞里。我挥了挥铁锤。锤头相当牢固。
“你要用它来干什么?”
“打扁一只蟑螂。”
“你不是喜欢蟑螂吗?我记得你年轻时是喜欢蟑螂的。”
我站起来,找出一瓶一公升装的红葡萄酒,打开,连同两个玻璃杯放在桌子上。厨房里冷得很,我把液化气炉打开。
“我们以前好爱闹。”
“什么时候?”
“年少的时候。”
我不记得自己和詹姆斯闹过些什么了。我把酒倒到酒杯里,与詹姆斯相对无语。
詹姆斯用手指在桌面上画着什么图案,眼睛没有看我。大概他是觉得局促吧;想到说不定他是因为想到以前曾是我的救命恩人而显得局促,我也局促了起来。但我没有心情去帮他解围。沉默持续着。
詹姆斯说终于说话了:“你听见海声了吗?”
“这是叶慈最喜欢引用的莎士比亚句子。”我侧耳倾听。拍打声已停止,继之而起的是一种规律的哀哭声,是有条不紊的大浪卷上岩岸后退却时发出的。风势一定加强了。“嗯,听到了。”
过了半晌他又说:“有东西可以吃吗?”
“有素蛋白锅。”
“很好,我吃腻煎蛋了。”
我们坐在一起默默喝了一会儿酒。詹姆斯在他的葡萄酒里加入水,我也照做。然后我站起来把素蛋白锅加热。这时我才想起,我精心炮制来永远分隔我和詹姆斯的方法看来不怎么管用。
“要面包吗?”
“要,谢谢。”
“该死,没面包了,只有饼干。”
“饼干也好,什么都可以。”
我们隔着素蛋白锅对坐。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伦敦?”他问。
“不知道。”
“哈特莉怎样了?”
“什么怎样了?”
“有任何她的消息吗?”
“没有。”
“你放弃了吗?”
“没有。”
“见过她吗?”
“我跟她和班喝过下午茶。”
“那是什么样的光景?”
“彬彬有礼。还要酒吗?”
“好。”
我怕詹姆斯会拿更多问题来烦我,但他没有问下去,似乎对这个话题已经不感兴趣。“我想你快要熬过来了,”他说,“你用自己的需要建造了一个笼子,然后把她放在里面。你的各种强烈感情围绕着她:虚荣心、嫉妒心、报复心,还有你对自己青春岁月的爱。但它们并不是以她为焦点,并没有碰着她。她看起来是它们的囚徒,事实上你伤不了她一根汗毛。你只是在使用她的意象,一个洋娃娃,一个幻影。那是一场驱魔仪式。很快你就会视她为邪恶的巫婆。然后你就不会想对她做任何事,然后你就会有能力原谅她。”
“谢谢你的高见。但实际的情形是,我爱的不是她的意象,而是她本人,不管她有多糟。”
“也不管她喜欢他多于喜欢你?那真的是一项壮举。”
“不,她心里并不喜欢他。”
“你又凭什么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说不定她会附和你的回忆,只是出于一种罪恶感。如果你能够让她从这种罪恶感释放出来,她会感激你的,继而,她对你的怨恨也会被释放出来。她说不定还会回忆起你从前有多讨厌,之后她就会对你漠不关心。还有起司吗?”
“詹姆斯,你根本一点都不了解。我没有放弃,甚至没有像你所以为的快要熬过来了!”
“也许你就像个隐修士一样,注定要一个人过生活和当每个人的叔叔。不过这样也好,比这更糟的结局多着呢。还有起司吗?”
“我才没有迈向什么结局!有,还有起司。”我起身找出起司,又开了一瓶葡萄酒。
“顺道一提,”詹姆斯说,“我希望你相信我和莉齐之间没有什么。”
我把两个玻璃杯斟满。“我当然相信那全是她的主意,你不过是出于绅士风度才会顺着她。”
詹姆斯有片刻时间一脸凝神默想的样子。我怀疑他是不是准备又要对我说一遍他们多久才会面一次,或诸如此类的。但我认定那不重要。我相信他的话。“我相信你。”
“我很抱歉发生了那样的事。”他说,但语气不完全像是道歉。
“算了,算了。”
詹姆斯又在桌面上画图形,我再次局促起来。我笨拙地说:“谈谈你吧,你最近都在忙些什么?”
“我准备要离开……”
“哦,对,你说过你要远行。大概是去一些白雪覆盖的高山吧,而且还会有妖魔从盒子里进进出出?”
“天晓得?你是个乐水的人,我是个乐山的人。”
“海是清澈的,山是崇高的。我想我有点醉了。”
“海不是那么清澈,”詹姆斯说,“你知道海豚有时因为受不了寄生虫的折磨,跳到岸上去自杀吗?”
“我宁愿你没告诉我这个。海豚是那么善良的动物。这么说来就连它们也有相随的妖魔了。你要远行。好吧,回来后记得要让我知道。”
“我会的。”
“我不能了解你对西藏的态度。”
“我对西藏的态度?”
“对,那不过是原始迷信的中世纪专制国度,我不懂你为什么那么着迷。”
“那当然是原始迷信的中世纪专制国度,”詹姆斯说,“谁又能够否认这一点?”
“你看来就是在否认。你看来把它视为一片失落的佛教乐土。”我以前从不敢像这样对詹姆斯说话,一定是酒精作祟。
“我没把西藏视作失落的佛教乐土。西藏佛教在很多方面都是彻底腐败的。但那曾经是一个神奇的废墟,是和古代世界最后一个活的联系,有着独一无二的宗教与民俗。但所有这一切都被蓄意摧毁了,被无情且不加选择地摧毁了。不管这种快速的摧毁能带来任何好处,都令人唏嘘。”
“你说话的口气像个有好古癖的人。”
詹姆斯耸了耸肩。他一直都在打量几只围着油灯团团转的飞蛾。“你这里有些很棒的飞蛾。像这种‘黄带枯叶蛾’我已经好些年没有看到过。哎哟,干吗老往火里扑嘛!你介意我把窗户关起来吗?这样它们就飞不进来了。”他敏捷地捉住两只飞蛾,把它们拿到窗外放走,再关上窗户。我注意到雨停了,空气变得较清新。风也把雾吹散了。
“但你为什么这么热衷于研究迷信?”我说。虽然气氛有点局促,但我觉得这是我们认识以来,他对我最敞开心胸的一次。
“到底什么是迷信,”他说,一面把两个酒杯倒满,“什么又是宗教?两者的起讫处何在?谁又能说出基督教与迷信有什么不同?”
“但我的意思是你只是研究……而不是……”我想说什么?我无法把问题说清楚。
“当然,”詹姆斯说,“你用‘迷信’这个字当然是对的。我想几乎所有宗教其实都是迷信的。宗教是力量,而且必然是力量,是一种能改变自我,甚至摧毁自我的力量。它也有它的流弊。力量的行使是一种危险性的快乐。最短的路也是最陡的路。”酒精似乎没有让他的思考变迟钝,只是让他说话的速度加快了。
“我觉得有宗教信仰的人只是觉得自己软弱,才会需要找一个强者膜拜。”
“膜拜者会赋予受膜拜之物力量,并且是一种真实的力量而非幻想的力量。这也是本体论论证的基本意义。但这种力量也是骇人的。神是我们的贪念与执着构成的。当我们好不容易驱走一种执着,另一种执着又会以伪装的姿态接踵而来。我们从不会完全放弃快乐,只不过是拿一种快乐来交换另一种而已。白巫术就是黑巫术。灵性的领域只要有一点差池就会哺育出害人的怪兽。被召唤出来助人的妖魔会在事成后流连不去,伺机制造不幸。真正绝对的境界就是弃绝魔法,弃绝你所说的迷信。但这要怎么办到呢?真正的善就是弃绝力量,以消极的方式应世。行善是不可想像的。”
说不定詹姆斯也醉了。“你的话我连一半都听不懂。也许因为曾经当过基督徒吧,我至今还认为,所谓的善就是要爱别人。难道爱别人也是一种执着吗?”
“对,”詹姆斯说,“没错。”
“你说的放开执着在我听起来不像是救赎和自由,而更像是死亡。”
“嗯,正如苏格拉底说过的,我们必须学习死亡……”詹姆斯的口气开始变得轻浮。
“但你自己呢,”我想把他所有装腔作势的形而上学拉到现实来,也想利用他谈兴正浓的机会满足我的好奇心。“你自己不也曾经爱过别人吗,虽然只有天知道你爱过谁,你做事一向都是鬼鬼祟祟的。你从来不把从东方来的朋友介绍给我认识。”
“他们从未探访过我。”
“有的。有一次我就在你的公寓里看到过一个留胡子的瘦小东方人,他坐在一个房间里。”
“你是说他?”詹姆斯说,“他只是个土巴。”
“土巴?应该是个低等部落的名字吧!说到土巴,那个雪巴又是怎么回事?托比·埃尔斯米尔说你对一个雪巴很有感情。就是死在山上的那个。”
詹姆斯沉默了一阵子,让我觉得自己是不是问过头了,但我任由沉默继续下去。大海的声音仍然可闻,只是比较安静了些。
“唉,他啊……”詹姆斯终于说话了,“他啊……”然后再次沉默下来。但很明显他是准备说些什么,所以我就等着。
“这事没有太多可说的,”他说,样子相当失意,“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完。你知道的,有些佛教徒认为,如果一个人至死都抓住一些尘世执着不放,就会被轮回困住,无法解脱。”
“对,那个大轮回……”
“那是一种灵性领域的因果关系。”
“我记得我问过你是不是相信投胎转世这回事,而你说……”
“你问到的那个雪巴,”詹姆斯说,“名字叫密勒日巴。这不是他的本名,是我给他取的外号。密勒日巴原是我景仰的一个西藏诗人的名字。那个雪巴是我的仆人。有一次,我们一起远行,那时是冬天,高山上积雪盈尺,几乎是不可能通过的……”
“那是一项军事任务吗?”
“但我们非去不可。我以为我办得到。你是知道的,西藏或印度这类地方都有一些戏法,是几乎人人都学得会的,只要有一个好老师,而你又肯卖力地学……”
“戏法?”
“对,就像印度人的绳子戏法。”
“哦,你说的是这类戏法。”
“正如我说的,这些戏法都是人人学得会的,尽管使出以后会让人累得够呛。但只是戏法,无关乎……”
“无关乎什么?”
“这些戏法的其中一种是透过集中的心念提高体热。”
“是怎样办到的?”
“这些戏法在原始社会很管用,其中一种可以让人以时速五英里走四十八小时,中间不用吃喝和睡觉……”
“没有人办得到的。”
“如果一个人能够用集中的心念来提高体热,对冬天出远门自然会有帮助。”
“就像好国王温塞斯莱斯!”
“那一次我非得穿过一个山口不可,而我决定带密勒日巴一道去。途中需要在雪地里睡一个晚上。我并不是非带他去不可的。但我以为自己可以产生出足够的体热,让我们两人都平安无事。”
“慢着!你是说你可以透过集中心念提高体热?”
“我说过那不过是戏法,”詹姆斯不耐烦地说,“无关乎任何重要的事情,例如善或恶之类的。”
“然后呢?”
“到达山口顶端时,我们被一场暴风雪困住了。我以为我们会没事,但结果并非如此。我没能产生足够维持两人生存的体热。密勒日巴那晚死了,就死在我的臂弯里。”
“啊,老天!”我惊呼,想要再说些什么,却想不出来该说什么。我的大脑一片混沌,开始觉得自己醉愣愣和昏昏欲睡。我听见詹姆斯继续说话,声音仿佛来自远方。“他信任我……是我的虚荣心害死了他……业报是自动运转的……任何瑕疵都足以让它发动起来……我没能挺下去……我松开了臂弯……轮回是公正的……”这时,我的头已倒到桌上,随即沉沉睡去。
我醒来时已是白天。太阳尚未升起,灰蒙蒙的晨曦照进厨房里,照亮酒渍斑斑的桌子、狼藉的杯盘和那块碎散的起司。风早停了,大海宁静无声。詹姆斯走了。
我跳了起来,大声喊他,跑出草坪。然后我又跑回屋子,再次喊他。然后我跑出大门,一直跑到堤道。詹姆斯刚钻进车里。车门关上了。我又喊他又招手。他看到我,摇下车窗。但引擎已经发动,车子缓缓移动。
“回来后记得通知我!”
“一定,再见。”他愉快地挥手,宾利车子随即开走了,引擎声在绕过路弯后渐渐沉寂下来。我慢慢走回屋里。
走过堤道的时候我才感觉自己头痛得要命,而且脑袋有一种摇摇晃晃的感觉:这并不奇怪,因为我稍后发现,我与詹姆斯一共喝掉了五瓶葡萄酒。还有一些密集的黑点不断从我眼前掠过。进屋后,我走到厨房,在桌子边坐下,仔细思考哪里可以找得到一杯开水和一些阿司匹林。然后我再次站起来,找到水和阿司匹林,再坐下打起盹来。太阳升起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头在桌面上转来转去,脖子酸得要命。我回忆起方才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暴风雪中冻死。然后我想起詹姆斯对我说他在西藏时的奇怪故事。我也模糊忆起他对我说的其他古怪事情。我站起来,觉得头晕眼花得可怕,便上楼躺到床上,陷入类似昏迷的状态。我稍后醒来,不确定时间是早上还是下午,但已经没那么头昏眼花。我下楼到厨房,吃了些起司,便再回到床上睡觉。
之后发生的事在我记忆里要模糊得多。我应该是在床上躺了相当长的时间。我记得自己曾半夜醒来,看见月亮挂在天空。第二天一大早我就下楼,并突然觉得,既然已经那么久没游泳,现在应该洗个澡。这一次我终于成功地从楼梯下面的杂物间把乔里太太的老旧浴盆拖出来,并开始在液化气炉上用炖锅烧开水。但在这番忙碌的半途中,我突然感到强烈胸痛,有要晕厥的感觉。我打消洗澡的念头,泡了茶喝,却吃不下东西。我有点恶心,决定回床上去。我现在确定自己发烧,但因为没有温度计,无从知道烧得多高。我躺在床上,感觉像是躺在饱受暴风雨折腾的船上的吊床上。我怀疑自己是不是病得很严重。但我不敢找那个半夜两点半来看过我的医生,除了因为我有“前科”外,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我考虑过打电话给我伦敦的医生,告诉他我的病症,但又觉得我的病症应该不会引起他的兴趣,因而作罢。我安慰自己,大概我只是感冒了,要不就是像詹姆斯那样着了凉,而他的病情并没有持续太久。
但我的病情却拖了比较久,至少是持续了好几天。这段时间我身体极度衰弱,不愿走动,也吃不下。没人登门找我,也没有电话打来。我举步维艰地走到石头狗屋,但没有看到半封信。也说不定是适逢假期,或是邮政人员罢工。但我对于毫无哈特莉的音讯并不太担心。因为这段时期我都是全神贯注在自己的病上,就像它是某种需要我专心处理的工作。我并没有太担心自己的病情。一如我原先预期的,病情慢慢自行好转了。几天后,我走下楼梯的时候已无须一步一休息。我也开始有饥饿感。我吃了一些饼干,感到滋味无穷。
然后有一天早上——应该是我觉得自己复原的那一天,不然就是第二天——电话铃响起了。我现在对它的古怪声音已不再陌生。因为一直都在苦苦想着哈特莉,所以一听到电话铃声,我就马上对自己说:打来了。我跑入书房,几乎摔了一跤。我伸手去抓话筒,却没抓稳,掉了下来。我把话筒捡起。
“喂。”
“喂,查尔斯!”
是莉齐。
我说:“等一下。”
我把电话放在一堆书上,坐下来,努力要让自己平静下来,保持镇定。我感到胃部有股痛楚,一股因哈特莉而起的痛楚。现在一切都异常紧迫。
“抱歉,莉齐,我刚刚是去关液化气。”
“查尔斯,你还好吗?”
“很好,为什么不好呢?对,我先前感冒了,但现在已经好了。你好吗?”
“我人在‘黑狮’,我可以过来看你吗?”
“不,你留在那里。我过来找你。现在几点?我的表几天前停了。”
“大约十点。”
“他们开门了吗?”
“谁?‘黑狮’?还没有,等你到了店就会开门。”
“我马上来。”
听到莉齐的声音让我突然产生一种走出屋外的狂热渴望。我跑到厨房,从挂在水槽上方的小镜子打量自己。生病期间我都没有刮胡子,现在下巴长满参差不齐的微红色胡子。我剃过胡子再梳梳头,找出皱巴巴的外套和钱包。一轮水汪汪的太阳照耀着,但空气冷冰冰的。我跑出屋外,跑过堤道,向村子的方向冲去。但不久我就停止奔跑,因为我觉得衰弱像一团云雾笼罩我,在我体内搅动。我走得很慢,小心呼吸。这时,我才想到,莉齐会来看我,说不定是詹姆斯出的主意。但我很高兴发现自己对此不以为意,也没有再多想。当我转入村子的街道时,第一个看到的就是吉伯特的黄色大众汽车,它就停在“黑狮”门外。
“查尔斯!”
莉齐看到我,向我跑来。我看见吉伯特站在酒吧门外傻笑。我在这出戏中演的是什么角色呢?但我一点都不紧张,面露微笑,就像虽然忘了台词却有本领瞎掰的演员。
“莉齐,真高兴看到你,还有吉伯特!”
“查尔斯,你看来好瘦、好苍白。”
“我很感激你注意到我的变化。我刚生过病。”
“那你不是应该待在床上吗?”
“不,我现在很好。看到你们两个真是惊喜。”
“哈啰,亲爱的查尔斯。”吉伯特走过来。他英俊而多皱纹的脸上挂着狗脸的表情:既紧张、有罪恶感,但又极度高兴。如果我拍拍他的头,他准会跳起来吠几声。
“查尔斯病了。”
“不是传染病吧,我希望?”
“不是,不是。”
“我们一直都坐在外面等你呢,”莉齐说,“太阳好暖好舒服。”
“真的很棒。”
“你要喝点什么吗,查尔斯?”吉伯特说,“不,不,你坐着,我来为你服务就好,毕竟你是病人。你想喝点苹果酒吗?还是你嫌它太甜?”
“可以,谢谢。莉齐,能够看到你真好,你看起来好愉快。”
我说过,有些女人是反复摆荡于极丑与极美之间,变动不定的。莉齐就是其中之一,而今天她是摆荡到极美的一端:看起来年轻、明亮,就像微胖的高中女生。她今天穿一件蓝绿条纹相间的长衬衫,下面是一条黑裤子。她的表情也是吉伯特式的狗脸,诚惶诚恐的,不同的是带有一点顽皮的自信味道。
我们坐在酒吧外面的木板长凳上,彼此相望。我微微浅笑,她则是用闪亮的眼睛聚精会神看我。我感觉自己从未在这里的村民面前如此暴露过,不过走在街上的村民寥寥无几。
我说:“很感谢你打电话给我。你们是刚好路过吗?请原谅我不留你们,目前我没有招待访客的心绪。”
“用不着,用不着,我们待会儿就要走。吉伯特要到爱丁堡见一个人。那边有一出戏……”
“不用告诉我这个。”
“查尔斯,亲爱的,亲爱的,你原谅了我,对不对。”
“有什么好原谅的呢,莉齐?”
“这么说你是原谅我了,对不对?”
“对,如果你觉得有必要这样多此一举的话。我当时太糊涂了。哈,可爱的吉伯特把饮料端来了。”
莉齐和吉伯特来这里,只是为了取得我的原谅。他们坐着,凝视着我,微笑着,就像两个小孩一样,等待我的原谅许可证。许可证一到手,他们就会手舞足蹈,跑得远远的。他们希望我爱他们,想要拔去他们快乐里的一根刺。他们来以前一定详细计划过,不然现在的情景不会如此正式。他们现在在我眼中都是孩子,而我忽然觉得自己垂垂老矣,说不定自从搬到海边来以后,我就真的衰老了不少。
显然我已失去了莉齐,但又是在何时失去、怎样失去的呢?我应该从一开始就牢牢抓住她。但也许她真的喜欢吉伯特,跟他生活在一起会比较好。又也许是那天我对待詹姆斯和她的方式把她吓坏了。现在,她宁可选择自在和快乐,不想继续活在恐惧中;我不能怪她。我也知道,詹姆斯在我与她之间已经形成一道藩篱。尽管她与詹姆斯真的“没什么”,但这个“没什么”就已经够了。詹姆斯总是这样。他只要用他的小指碰碰我的任何东西,就足以把它们糟蹋掉。儿时形成的观念是很难改变,而我从小就认定,每个人都喜欢他多过于喜欢我。詹姆斯隐瞒我他认识莉齐的事,当然是没有恶意,但这个隐瞒本身就是致命的瑕疵。我大概没有失去詹姆斯,却失去了莉齐。我终于有力地“移转”了她对我的情感,这是我早先渴望而不可得的。我几乎是费了点劲才忆起,我是为了哈特莉才“移转”我对莉齐的爱意。我的病标志着一个等待的跨距,而等待期现在已经结束。莉齐的电话是老天的一个信号,召唤我起而行动。对我和哈特莉来说,最后时刻已经到了。
但此时,我仍然坐在那里对莉齐微笑,尽我所能地微笑。莉齐的微笑也许是真诚的、充满希望的,不明白有什么事情已经发生,还以为她能继续同时拥有我和不拥有我。但我们实质的联系已经断开。我记起詹姆斯说过,我是注定孤独和当每个人的叔叔的。我说:“看来你们很高兴看到你们的查尔斯叔叔了?”
他们笑了,我也笑了,三个人笑成一团。莉齐拧拧我的手。我发给他们快乐的许可证,也看得出来他们现在有多快乐和多感激。除了我以外,每个人看来都是乐歪歪的。
苹果酒太甜了,也太烈了,慢慢开始发挥作用,让我假装快活假装得更容易,直到再次思及提图斯才有所改变。他以很肃穆的方式进入我的思绪,就像是有人用盘子把他的头端到我前面。詹姆斯说过一些关于提图斯的话,但我却记不起内容。因果报应。轮回是公正的。我忆起了莉齐那天的尖叫声。也许就是提图斯的死让我失去莉齐的:她把他的死归咎于我。它编织得何其紧密啊,那张因果之网。莉齐此时也在尖叫,但却是快乐的尖叫。唉,她总是得生存下去,我们总是得生存下去。提图斯只是与我们短暂相聚的陌生人。
我们谈了好一阵,像老朋友一样自在闲聊。吉伯特在一部电视影集中获得一个好角色。他们打算把房子重新装潢。莉齐又恢复在医院里的兼职。他们一句也没有提及哈特莉,而这个谨慎的略过就像封印一样,把我和他们牢牢分开。
我从口袋里拿出手表,按照莉齐手表上的时间调整指针。他们说要走了,我陪他们走到车子边。莉齐想与我拥抱一下,但我却轻拍她催她快走。我猜吉伯特想要亲吻我。我向他们开动的车挥手,感觉就像跟某件事情告别。然后我沿着街道,向教堂和那条通往山坡的路走去。就在我走到路口时,有人从背后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转过身,吓了一跳。那是乍看之下相当古怪的女人。然后我认出她是杂货店老板娘。她从后追上我,是为了要告诉我她店里终于卖新鲜的杏子了。
爬上山坡时,我觉得非常疲倦和沉重。也许病后初愈,我应该多休息一天的。也许我不该喝那杯苹果酒。又也许莉齐和吉伯特已经用他们的活力抽干我的精力。对,他们是活力充沛的人,他们有能力改变世界、存活下来。他们已取走我身上的一部分,供自己使用。对于别人能够从我的实体中获得滋养,也许我该感到高兴。
我觉得自己还未准备就绪,觉得自己像是赤身露体似的。但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却在后面推着我。这是一个我不愿意延后的对决。我感到自己沉重得就像是被一股可以把人压扁的重担压着。但对于待会儿要怎么做,我还没有清楚的想法。我既没有带钝器,也没有先叫好出租车。
我注意到每栋小别墅都有相当大的差异。它们有些在大门上镶着椭圆形的彩绘玻璃,有些没有;有些门廊上种着天竺葵;有些阁楼上装着屋顶窗。最后,我终于走到“尼布利特”的蓝色木栅门前面,面对它那个复杂得恼人的小门闩。
前排卧室的窗帘全都不寻常地半拉起来。我按了门铃。铃声和往日不同。我是过了多久才意识到屋子是空的呢?肯定是在我从窗帘间隙窥看到大卧室里所有家具都被搬走前。
我走回大门,虽然明知不会有人应门,但还是又按了好几次门铃,听着铃声在空洞的屋子里回响。
“啊,对不起,请问你要找菲奇夫妇吗?”一个围着围裙的女人从隔壁花园的篱笆探身问我。
“对。”我说。
“他们搬走了,移民到澳洲去了。”她自豪地说。
“我知道他们要移民,我还以为赶得及见他们一面。”
“他们把房子卖了。狗一起带到澳洲,但它当然得先通过检疫。”
“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
她说了个日期,我马上意识到,那是离我与他们茶叙后不久。这么说,他们告诉我的离开日期是骗人的。
“我才刚收到他们寄来的明信片。”那女人自豪地说。“是今天早上才收到的。你想看吗?”她早就把明信片带在身上,准备向我炫耀。
明信片正面是悉尼歌剧院的照片,背面是哈特莉的笔迹:刚抵达,悉尼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城市,我们好快乐。班和哈特莉都签了名。
“好可爱的明信片。”我把它递还给她。
“对,可不是。但英国对我而言就够美了。你是他们的亲戚吗?”
“是表亲。”
“难怪我觉得你长得有点像菲奇太太。”
“我好想念他们。”
“可惜我没有他们的地址。但人生就是这样,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嗯,十分感谢你。”
“我想他们会写信给你的。”
“我也这么想。谢谢你,再见。”
她回到屋子里,我则走向小径。花园里的玫瑰花早因为没人照顾而枯死。我注意到有块样子特别的石头半埋在土里,我把它捡起来。那就是我送给哈特莉的那块有不规则十字线的粉红色石头。我把它放入口袋。
我绕过屋旁,走到后花园,站在大观景窗外的石头平台上,向内窥视。这扇窗的窗帘也是半拉上的,客厅里一片空荡荡。客厅通向门厅的门是开着的,让我可以看到大门,看到原来挂骑士油画的地方现在留下一个长方形痕迹。我突然有种强烈冲动,想进屋内去看看。说不定哈特莉留下了什么信息给我,最起码我可以找到几件纪念品。
后门锁上了,客厅的窗户关得紧紧的,但厨房的一扇窗户却打开一条缝隙。我从花园棚屋里找来一个木箱子,放在厨房窗户下面,站上去,就像提图斯小时候得站在箱子上才够得着篱笆破洞那样。“你要站在一个箱子上才够高,对不对?”“对,我得站在一个箱子上。”我把手指伸入窗户缝隙中,找到那个不是扣得很准的窗闩,把窗打开,一只脚伸进去。片刻之后,我就到了厨房里,因为紧张而喘着大气。一种可怕的死静弥漫全屋。
厨房是空的,但不是完全干净,一个水龙头滴着水。几团灰尘被窗户带入的气流牵引得在地板上滚来滚去。我打开食物贮存柜,里面已经开始有点霉迹了。我在客厅里逛了逛,再走进两个卧室,却一无所获:没有手帕,没有发夹,没有任何吾爱留下来的纪念物。我走入浴室,看着浴缸里的水垢。然后,我终于发现了东西。在地上漆布靠墙的边缘处,有一道很细的白线。我小心翼翼地把漆布掀起来。有一封信藏在下面。那是我写给哈特莉的最后一封信,信并没有拆封。我审视了信封一两秒钟,想判断它是不是拆过后又重新粘上。但不是。它从来没有被拆开来过。
就在把信放入口袋之际,我改变了主意。我把信撕成四片,放进马桶里冲走。我回到厨房把窗关紧,然后打开大门走出屋子。隔壁那个女的从她家窗子看到我,一脸不以为然,甚至打开窗户,目睹我走下山坡。
就在走到山坡底,右转到村子街道上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向我接近。我意识到那是我认识却不想见到的人。接着我认出对方是弗雷迪·阿克赖特。逃已经是不可能的。他已经看到我,正在加快脚步。
“阿罗比先生!”
“哎哟,是你,弗雷迪!”
“看到你真好,阿罗比先生。我一直惦念着你呢!我知道你搬来这里。我是来度假的,一直希望可以碰到你。我今天运气真好。”
“弗雷迪,好久不见了。你好吗,现在从事什么工作?”
“鲍伯没告诉你吗?我现在是演员。”
“演员?恭喜你!”
“我一直想当演员,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才会当你的司机。但我从来不认为美梦会成真。我喜欢为你工作,棒透了,可以跑遍整个伦敦,跑遍所有剧院。我们那时都是风驰电掣到处跑的,对不对?你离开英国以后,我就想:‘试试看又死不了人’,后来终于拿到演员协会的演员证。我当时是不年轻了,但因为曾为你工作过,对我帮助不少——你总是带给我好运。那段日子你对我真好,对我鼓励有加。‘弗雷迪,决定了要做什么就去做,成不成功只是意志力的问题!’你不只一次对我这样说。”
我记不得曾说过这样的话,而这话也不像一个人会说一次以上的,否则就是他倒霉到家了,但我还是很高兴弗雷迪对我有这种美好回忆。他陪着我向前走,一直走到通向海岸公路的那条步道上。“唉,那真是美好的时光,对不对,阿罗比先生?萨沃伊、康诺特、丽思、卡尔顿,哪家豪华大饭店我们没去过!老卡尔顿当然已经不在了,但伦敦仍是世界上最好的城市。对,我现在见识过不少大城市了。当演员让我有这种机会。我在巴黎、罗马、马德里都演出过。前不久我还在都柏林拍电影。”
“你用什么艺名?”
“啊,我用的是本名,那看起来才像我。我没演过什么大角色,却喜爱在舞台上的每一个时刻。全都是你的功劳,阿罗比先生,是你鼓励我的。每个人听到我认识你,都会羡慕说:‘啊,你是查尔斯·阿罗比的朋友,真的?’我当然不会否认,而这一点让我得到不少演出的机会。唉,能看到你真好,阿罗比先生,你看来还是和以前一样年轻。你会搬来这里真是神奇,你知道吗,我就是本地人,是在阿莫尼农庄出生的。我叔叔和婶婶至今仍住在那里。我听说你退休了,是真的吗?”
“真的。”
“我不能想像你会从剧院退休。‘没有生活可与演艺生活相比’,你以前不是常常这样说吗?我举脚赞成。我很想介绍你认识与我同住的一位朋友,他叫帕维特。你听过他的名字吗?没有?嗯,你总有一天会听到的。他是舞台设计师。”
“说不定我们还有机会在这里碰面……”
“哎哟,对不起,我头昏了,竟然就站在这里说个不停。我可以请你到‘黑狮’喝一杯吗?”
“不,我有事得赶回家。真高兴见到你,弗雷迪,也为你成功的演艺事业感到高兴。”
“我会请经纪人寄一些我的剧照给你。”
“好啊,我祝你大展宏图。”
“上帝祝福你,阿罗比先生,也十二万分感谢你。”
我踏上步道,热切地挥手道别。看来,虽然我在某些人的梦中是恶魔,但是在弗雷迪心中,我扮演的却是——相当不配的——降福神的角色。
回到家的时候,时间还不到两点。我开了罐清汤冻罐头,直接冷着吃,但吃了几口便停了。我吞了两颗阿司匹林,上楼躺在床上,热切期望马上昏睡过去。但我却没有昏睡过去,而是漂进了某种地狱般的境地。
如果说有什么是比嫉妒还要强烈的无意义的心灵折磨,那一定是怨悔。就连失亲之痛都没有怨悔那么锥心刺骨。我说的是怨悔而非忏悔。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曾经体验过纯粹的忏悔;又也许纯粹的忏悔根本是不存在的。怨悔总是包含着罪恶感,却是一种绝望又绝望的的罪恶感,它带给人的痛苦是无药可治的。
我没办法去想哈特莉,至少目前没办法。震撼太大了,要不就是因为我一直都在偷偷摸摸保护自己,以免自己受创太深。她当然无时无刻都与我同在,就像我意识里的嗡嗡声响,不过目前我决定不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在我与她角力的最后阶段,我有时觉得自己希望休息;但现在,相当突然的,她让我成了一个大闲人。然而,从她最终消失所留下的空白里,却来了个提图斯——他回来,是要要回我欠他的一份罪恶感与悲恸。
怨悔的一个恐怖之处在于它会勾起一大堆不可能实现的可能性。我本来可以带提图斯到伦敦,他可以上演员训练学校,他会定期带朋友来看我,我会带他去度一些精彩绝伦的假期,我会爱他和照顾他。为什么我没有早早看出,拥有提图斯,当个操心的父亲,是诸神赐予我最纯粹的礼物呢?这才是我应该牢牢抓住的。我记起罗希娜那番未卜先知的话:事实证明他只是你的梦幻儿子;只要你一触摸他,他就会枯萎和消散。为什么我从一开始没有抓牢他,在我们之间建立真实,给予他我全部的关注,把他带离无情不仁的大海呢?当然,吉伯特和其他人一定会笑我这种想法,但他们有可能是错的。我本来可以成为提图斯的保护者、良师益友,甚至仆人,对他只有付出而一无所求。不过,在我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不管我想到什么,总有一个画面如影随形:在灿烂的海边阳光下,提图斯躺着、死了,全身软弱无力且湿淋淋,眼睛半闭,兔唇疤就在他的唇上。
他的永恒消失对我来说几乎是不可理解的。他和我的缘分竟如此短暂;他来我这里,等于是走向他的死亡,走向他的处决者。他的人生本来存在许多可能性,但他哪里都不去,偏偏走向那块陡峭的岩石基部,走向那个爱逗弄人而杀人不眨眼的大海。是哪些古怪的偶然构筑出他所走的这条路呢?我应该警告他的。我从一开始就不该与他一起跳水。是我杀死他的,因为我太雀跃忘形于他的年轻,因为我假装自己也一样年轻。他的死是出于对我的信任。是我的虚荣心害死了他。业报是自动运转的。我松开了我的臂弯,而他躺下来死了。这些思绪让我昏昏沉睡。醒来时,我忘了哈特莉已经走了的事实,马上一如往常地开始计划要怎样把她抢回来。
我的表又停了,但天空看来是黄昏的样子,满布橘色的云,云间穿刺着一些非常冷非常苍白的蓝洞。我下楼泡了茶喝,接着开始喝葡萄酒。我开始去想哈特莉,但十分小心谨慎,仿佛是在试验想她一事会不会让我忧伤得不能自已。但她的事我又非想不可,它们所带来的痛苦又是我非承受不可的。我已经看过那栋空荡荡的屋子,看过那张从悉尼寄来的明信片。我凝想她,看到她那张年轻空茫的脸注视着我,但这张脸现在却藏在一片薄纱后面。她静静邀我受苦。现在终于有个巨大的空间,可以让这种痛苦付诸实现了。现在没有什么是紧迫的了,没有什么事需要我去计划、需要我去达成的。那我要怎么办呢,我问她,我对你的爱要怎么办呢?如果你不满意我,又为什么要回来?我不能再为你做任何事了,亲爱的。我怀疑自己注定是要和这种爱生活在一起,注定是要把它当成神龛来供奉,不容许它再受到任何亵渎。也许当我像隐士那样单独生活和当每个人的叔叔时,就可以把这种没有结果的爱保存起来,当成我的秘密圣堂。那是不是接下来我就得学习非占有性的爱?而这个,不就是我搬来海边的初衷吗?
天慢慢黑下来,我点起油灯,关起窗户,以免飞蛾飞进来。然后我有点惊讶地想起,我怎么没想过到悉尼去。我不记得班是不是说过他们准备定居在悉尼,但澳洲毕竟不是那么大,我在澳洲有朋友,而他们一定会乐于参加狩猎女孩的计划的。我可以搜索、打听、登寻人启事。这将让我有事可做。可是我知道这是行不通的,我必须要放弃。但我是不是可以只是找她而不去干扰她,只是站在一个距离外谦卑地守望着她,却又让她知道我就在附近?那样的话,我又与一个吓人的幽灵何异?我必须放弃。现在回想起来,早在她最后消失以前,我就已经悄悄放弃了。要不是如此,经过那个可怕的茶叙以后,我还会空坐在家里等待,幻想她来按我的门铃吗?我真的相信她会来吗?真的相信她会在最后一刻跳上我的船吗?我显然当时就知道她是没有跳跃的勇气的。我头埋在双手里,痛苦地左右摇摆,心里想,要是我们早就找出折衷的办法就好了。要是她真的是我妹妹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好好照顾她,让她得到快乐。
我没吃任何东西。我没有食欲,也怀疑自己从此会不会再次进食。我走上楼,感觉醉醺醺和病恹恹。不知从哪里吹来的海风让珠帘子滴滴答答。小月亮驰过参差的浮云,它的移动速度快得让我眼花。也许她非爱班不可,她有爱的天性,但没有别的对象可爱。她本来希望去爱提图斯的,但班却毁了她对提图斯的爱,连带毁了她这个人。我看到的哈特莉只是一个空壳子、一具死尸、一件死物。但偏偏这件死物却是我渴望去栖息、去活化、去珍爱的。我吞了三颗安眠药。在昏昏欲睡之际,我心里纳闷,既然她不想读我的信,为什么要把它留着呢?为什么她要把石头留在花园里呢?她应该知道我一定会看见的。这些,是不是一些希望犹存的信号?
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晚,并透过电话知道时间是九点三十分。我觉得头痛。我走到厨房,被那个浴盆绊了一跤,盆中的水还是半满的。我费了点劲把盆里的水倒掉,一半倒在地板上,一半倒在草坪里,再把盆子放回楼梯下面的空间。我试着吃些饼干,但它们软掉了,而且出奇地潮。家里既没有面包,也没有奶油或牛奶。但我不饿。我想去采购,但不知今天是星期几。我恍惚听到遥远的教堂钟声,这么说今天是星期天了。我相当抽象性地思忖,自己是不是应该回伦敦去。但我没有回去的动机。那里没有人是我想见、没有事情是我想做的。
我走到屋外看看天气。天气更暖和了些,天空也更蓝了些。我注意到吉伯特聪明地摆在信箱里的篮子里有一些信。罢工或假日或什么的显然已经过去了。其中当然没有哈特莉的信,却有一封是莉齐写来的。我拿了信,走入小红室,在桌子前坐下。
亲爱的,上次会面我很不愉快。你很宽厚,但我只愿当时是单独见你。我们是笑得很开心,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怪怪的。你心里真正想的是什么呢?错一定在我,请你务必把我纠正过来。爱我吧,查尔斯,把我爱个够。自从收到你的信以后,我对你的爱就像接枝似的重活了起来。我不需要什么“痊愈”,我不要,我要全心全意爱你。我们不要再分离了。让我们永远平静地在一起吧,我们已不再年轻。求你答应我,我最亲爱的。
莉齐
又及:到伦敦来看我们吧。
好感人的信,况且信末还以“我们”的名义发出邀约呐!那句“错一定在我,请务必把我纠正过来”也是典型的莉齐式语言。我打开另一封信。是西德尼的太太罗斯玛丽写来的。
最亲爱的查尔斯:
这信是带给你坏消息的。我与西德尼分手了。他想要离婚。为了小孩的缘故,我们装得心平气和,但他们似乎不认为父母离婚有什么大不了的。第三者当然是个女演员,这就是干我们这一行的风险吧。另外,老是在大西洋两岸来回跑,看来也是西德尼脑子坏掉的原因。也许他的婚外情只是短暂的。我仍未放弃希望,尽管怀抱希望是折磨人的。我即将回英国,并渴望看看你。我可以到你那海边平静的新居探望你吗?这是我最需要的。
敬爱你的罗斯玛丽
所谓美满的婚姻亦不过尔尔。看来我最好还是守稳我单身叔叔的角色。我打开另一封信,却有好一会儿搞不懂是谁写的,尽管信末的签名一清二楚:安琪拉·高德温。
亲爱的查尔斯:
嗨,是我。听好我要说的话。你没有必要继续忍受老女人的,不是吗?你一定是认为自己老了,再把不到年轻女人了,对不对?但你看来一点也不老。既然有我,你又何苦再忍受莉齐·谢勒或罗希娜·万贝格之类的老太婆?不过我倒是很欣赏罗希娜,至少是欣赏她的聪明。自从潘蜜拉走了以后,家里的情况愈来愈不堪,但你可别以为我只是拿你来当逃家的管道。才不是这样!这几个月来我想了很多。我认为我已成熟了许多,而且终于能够接受自己了。我一直都在思考自己的身份认同,至今还不晓得打算从事什么工作。不过至少我知道我不要当演员,所以你也用不着以为我巴着你是为了这个!我数学很好,所以我想也许可以当得成物理学家,目前我正为剑桥的秋季入学考准备。不管怎样,我一定会拼老命当个有头有脸的人。这封信的目的?我有个天才主意。你来找佩里格林喝酒的那个晚上,我在门外偷听(那是一定的),听到你说很希望有个儿子(你真的说过吗?我忘了,但不管怎样我就是觉得你想要有个儿子)。现在我有个好点子。为什么我不能帮你生一个呢?生了以后全归你,我不会纠缠你。我当然会不时探望他,但就那么多。我不认为自己会愿意被一个小孩困住,何况我将会在剑桥忙得要命。照顾小孩的事大可请保姆代劳。我当然不是向你求婚。我想我会晚婚,甚至根本不婚。但你想要的只是一个儿子,不是吗?那为什么不抓住这个机会呢?人口不够,而这正是我们文明的毛病所在。我当然不希望看到饥荒,我是指人们没有勇气抓住他们内心渴望的东西,哪怕东西就摆在他们鼻子前面。有关我的一点简介:我今年十七岁,健康无比。我还是处女,希望有个特别的人帮助我越过边界——事实上你是我唯一考虑的人选。随信附上照片一张,你应该可以看出我已长大。怎么样,查尔斯?我是认真的。更不用说我是爱你的。一切只等你回答。
你的安琪拉·高德温
我把照片抽出来,审视上面那个相当漂亮而且长相聪慧的女孩。她有双大眼睛,一张明亮、缺乏自信和未定型的脸孔。我把信纸揉成一团,扔到壁炉的灰烬里。还有很多其他信件,但我觉得读信已经读够了。
我走出屋外,想看看恐怖的大海现在是什么样子。它平静而滑溜,像油般在岩石上滑来滑去。我一直走到米恩大汤锅才停住,站在拱桥上。正在退潮,洞窟中的水波涛汹涌地旋转,迫不及待要涌出洞口,激起的白色泡沫被外面较平静的大海吸收而去。我向下探望。好深的洞,好陡好光滑的岩壁。绝对没有任何凡尘的力量足以把我从这个洞里拉出来。但我却出来了,仍然活着,可怜而善泳的提图斯反而死了。我继续爬过岩石带,来到圆堡,走下阶梯。圆滑的海浪起起伏伏,但没有太凶猛,水位也是恰好,扶着铁栏杆扶手就可以直接走到海面上去。我感觉身体里有一丝生命之火在摇曳,但同时也有一种熟悉的恐惧在抽搐,一如我在加州高台跳水板上感受到的那样。
我颤抖地脱下衣服,走入海水里。先是一阵冰冷的震撼感,继而变得温暖,轻轻起伏的海浪让我回忆起什么叫快乐。我感受得到大海的孤独,另外还有一种我游泳时常常会有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的特别感受,但我现在辨认出那是一种死亡之感,看来那是我一直记在心中的。但这并不表示当时我渴望死或以为自己也许会溺水。我强健的四肢回应着水流,我的呼吸顺畅自然。在我头顶的天空是蓝色的,太阳无处不在。海浪一波接一波逗弄着我,强壮而温柔。我载浮载沉,直到开始感到冷才爬上岸,拿起衣服,赤身露体走回家。
大海重燃我的饥饿感,到了差不多是午餐时间,我把剩下的清汤冻加热,又开了一罐法兰克福香肠和一罐酸泡菜。我打定主意明天要到伦敦去,又想打个电话给詹姆斯。我甚至找出他的电话号码,抄到电话旁边的便条纸上。我也打算叫车行派一部出租车明天接我去坐早班火车。虽然太阳仍然温暖,但我游过泳后却觉得有一点冷,所以就把那件白色针织运动衫穿上。我拿出一个小皮箱,收拾了几件衣服。我甚至走进书房,想找一本旅途上阅读的书。我这时才想到,虽然我的退休计划包含阅读这一项,但是住进“什鲁夫末端”至今,我还没有打开过一本书。詹姆斯倒是翻过它们。提图斯则睡在它们上面。我需要一本煽情一点、可以让我全心投入的书。色情文学当然是最符合这个目的,只是我现在根本受不了色情文学。我东翻西翻,最后选择了《鸽翼》——另一个关于死亡和道德破产的故事。
白天不知不觉过去,但我还是没有打电话给詹姆斯或出租车行。我决定明天再打电话叫出租车。到伦敦以后要做什么,我还没有想过。整理我的小公寓,还是找人来装窗帘?这些都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事情了。虽然黄昏很暖和,但我还是在小红室里生了火,让自己有个伴,并用来烧掉罗斯玛丽和安琪拉的信。我在壁炉边用晚餐,饭后坐了一会儿,想读一点《鸽翼》,但它霸气十足的开头却无法吸引我。因为还有日光,所以我用不着借助油灯阅读。今天早上的游泳显然对我起了什么作用。我想起提图斯,然后想起自己溺水的事,忆起那个晚上被抬回来后睡在这个房间里的情景。当时我睡在熊熊火焰前面,又感激又惊讶自己怎么还活着。我看到自己当时躺在地板上的样子,看到我轻轻向壁炉移动肢体,以确定自己完好无缺。
我开始有睡意,但就在眼皮垂下一点之际,我突然非常清晰在脑海里看到了什么。有片刻我不敢断定它是幻象还是回忆的影像。它自己呈现在我眼前,而且来得相当突然,就像记忆。然后我记了起来,在我溺水当时,在我的头撞上岩石和昏过去以前,曾经看见过某样东西。我看见一个奇怪的小头接近我,长着利齿,它有一个黑色的拱形脖子。那个海怪曾和我一起待在洞里。
我张大眼睛,开始喘气,心跳得厉害。我环顾四周,但一切如常:火还在烧,未打开的信还是散落在桌子上,酒杯里还剩下半杯葡萄酒。我很肯定刚才没有睡着。我只是记起某件我出于某种原因忘了的事情而已。但现在我却想起那只黑色卷曲的东西。它游得非常接近我,然后掠过我的头顶,在幽暗的光线中,我清楚看到它的头和颈。我在记忆中看到它有一双放射绿光的眼睛。这个景象持续了几秒钟,又也许只是一秒钟,却清晰分明,无可怀疑。然后,下一秒钟,我的头就撞在岩石上。
不过等一等,还有别的事情是我隐约想起的,就发生在我失去知觉以前。但是什么事情呢?我坐在那里,因为兴奋和恐惧而浑身发抖,我双手抱着头,拼命要把事情想起来。有某件事痛苦地等着我回忆起来,一件相当重要也相当奇异的事情,它就在我的记忆边缘徘徊,等着我抓住它。可是我就是抓不到。我大声呻吟,站了起来,在厨房里踱来踱去,然后喝了一点葡萄酒。我闭起眼睛,再张开眼睛。我凝视我的心灵,但是又不敢碰触它,好像只要稍一碰触,就会石沉大海。但那隐藏的记忆就是不肯出来,而我有一种恐惧感,觉得要是此刻不能捉住,它就会沉落到潜意识的无边黑暗中,永远消失。说不定这是它从意识深处上升到意识表层的最后一次机会。
过了一会儿,我放弃了努力,尽管我仍然希望它会自己突然跑出来。我再次坐下,开始思考那海怪是怎么回事,然后又开始思考是不是可以用我那个和迷幻药有关的理论来加以解释。我又尝试回忆,自己除了看到那卷曲的生物以外,是不是还曾触摸过它。我一度考虑要到大汤锅去走走,以帮助回忆,但这时天已几乎全黑,让我不敢外出。我感到恐惧,继而又被死亡的恐惧笼罩着不断地发抖。我想点起油灯,却不知道为什么点不起来。我点了几根蜡烛,然后把前后门锁上,再回到小红室。
就在走回小红室的时候,我的眼睛像是突然改变波长似的,注意到正前方的墙壁上有什么异样。镶在墙壁上方的白色木头镶板高几英尺,上面有相当多裂隙。我注意到,在其中一条六英寸长的裂隙里,藏着什么东西:那东西是白色的,尾端微微外凸。刹那间我觉得无法呼吸,因为记忆起什么而感到头昏眼花。我走过去,把那白色的东西抽出来:那是一张纸条,是我溺水那个晚上写下什么和藏起来的。但即使纸条此刻就握在手里,我仍然记不起曾在上面写了什么,尽管我马上就认定,那一定和海怪有关。我打开纸条,读到以下的内容:
我必须尽快把事情记下来,以为凭证,因为我已经开始要忘记了。是詹姆斯救了我。不知怎么办到的,他直接落到水面下。他两手托着我的腋窝,然后我觉得自己开始往上升,仿佛坐在升降机里。我看见他背部贴在光滑的岩壁上,探身托着我,然后开始上升,然后他抱着我,两人一起升出水面。但他并不是站在任何东西上面。有一刻,他背贴着岩壁移动,样子像只蝙蝠。接着,他就一无凭借地站在水面上了。然后
可辨识的文字到此结束,接下来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蟹行文字。我坐在桌子边喘气,把纸上的文字看了好几遍,然后,那一直在我意识深处蠢动的黑色东西终于冒了出来。我记起来全部的情景。这记忆和我对海怪的记忆极为不同。它更像我对莉齐唱歌或提图斯之死的记忆,唯一不同的是它是不可思议的记忆。
现在我清楚记起,纸上所写詹姆斯“像只蝙蝠”一样贴在岩壁上,或是我像“坐在升降机里”往上升,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想起来了,在撞破绿色的海浪落水后,我的头一度露出水面,拼命喷出嘴里的水,想要大叫救命。接着,我看见詹姆斯已经沿着岩壁而下,要抢救我,但他看起来就像是跪行在岩壁上,移动姿势像是什么动物。蝙蝠的比喻其实并不贴切,说他像只蜥蜴要来得更精确,但重点是他不像人类那样,靠着手脚往下爬,而是像某些软体动物那样,靠着光滑的胸腹往下滑行。我记得当时我试着向他伸出一只手,但海涛太汹涌了,我完全失去控制,像软木塞一样东旋西转。再说,因为喝下太多海水,我已经到了呼吸与挣扎的底线。接下来,我看到詹姆斯的样子就像个溺水的人,全身湿透,水流不断从他头顶往下灌。我当时心想:原来詹姆斯也溺水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想法并没有让我更加绝望。詹姆斯贴着岩壁一直移动到我上方,然后像只毛毛虫那样把身体从岩壁上撕开,向我探身。但他并没有抓住我试图向他伸出的手,而是用双手托住我的腋窝,就像我在纸条上描述的那样。我现在清楚记得腋窝被他双手托住的感觉,接下来,就是那种有如“坐升降机”的上升感。我没有被拉或被拖的感觉,一点也意识不到他需要花费气力。我一直往上升,最后我的头与他的头同高,我的身体被他抱住。我记得当时自己感到一股暖意,然后就是在那一刻,我昏了过去。
但我的头不是撞到岩石,不是因此昏过去了吗?我摸摸后脑勺,清楚摸到一个软软的肿包。但我当然可能撞到岩石而没昏过去。我又是何时看到海怪的?詹姆斯是否也看到了海怪?为什么我的纸条上没有提到海怪?我的文字最后那些无法辨读的涂鸦又想说什么?不过如果我是在看到海怪之后的一刹那撞上岩石,那我会忘记见过海怪是不奇怪的。但我还记得詹姆斯救我的情节。然而我后来为什么会忘记而现在为什么会记起来?
我在极度激动的状态中从椅子一跃而起。有关詹姆斯冒险救我的记忆断然不是幻象。因为要不是这样,我又凭什么可以逃离那个波涛汹涌的死亡陷阱?毕竟,今天早上去过米恩大汤锅一趟后,我已经有十足把握断定,以那个洞窟的凶险陡峭,没有任何人类的力量可以把我从中救起,也没有任何浪可能从里面把我卷到岩石上。是我的堂弟救了我,而他赖以救起我的,是他漫不经心称为“戏法”的特异能力。我再次想起他那个关于雪巴的故事,记起他也曾经尝试用类似的“戏法”去保住他雪巴的命。当他告诉我他能“透过集中的心念提高体热”时,我怀疑过这是大话吗?没有,因为我没有多想这件事。让我全神贯注的是两人在冰天雪地里抱在一起取暖而其中一人死了的事。另外,在我看来,某些东方苦行者具有控制体温的本领并不是太不可思议。但能够贴着陡峭的岩壁往下滑行却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更不要说是站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或托着像大石头一般重的人在水里往上提十二或十六英尺。这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神技。但我记得它真的发生过,何况还有我写下的纸条为证。一件玄之又玄的事肯定发生过。
我再度坐下,试着让呼吸缓和下来。对于詹姆斯曾经用神奇力量救过我这件事,突然让我被最纯粹和最柔情的喜乐所充满,就像天空被打开,有股白光遍洒在我身上。我的感觉就像达那厄。在上一次与詹姆斯谈过话之后,我就预感到有一种新的关系在我们之间开启,但我当时的感觉不及现在的十分之一。我同时有种很古怪的想法:真好玩!我想起詹姆斯说过的话:“我们以前好爱闹!”我很想去谢谢他,一面谢他一面大笑。
我看看表。才刚过十一点,现在打电话还不嫌晚。我跑到书房,喉头因为激动而哽咽。我拨了詹姆斯的电话号码。我不知道自己准备说些什么,但提醒自己千万记得问他有没有看到那海怪。电话另一头的铃声响了,但响了又响都没人接,我的激动也转为失望。他已经出发到西藏去了吗?还是只是外出,与旧同僚在某个俱乐部共进晚餐?老天,我对他的生活所知何其少。我决定明天早上再打电话,然后出发去伦敦。
我回到厨房,打开上锁的后门。那种我早先感受到的冰冷恐惧已全然不见。我走到草坪上。屋里又黑又冷,但屋外还相当亮,空气也暖和些。我决定睡在户外,所以就到书房拿了几个垫子,又到楼上卧室拿了几张毯子和枕头。我爬上岩石,走到上次睡过的位置,把毯子铺好。然后我了走回屋子,小红室里的蜡烛从窗内发着友善的光。这时天空虽已开始暗下来,但仍然亮得足以掩蔽星星,只有昏星巨大而轮廓分明。低垂的半月是如起司般的淡黄色。
我走回小红室,蜡烛还燃着,旁边放着我的酒杯和几乎全空的酒瓶。我把剩下的酒倒出来,坐下来沉思。我尝试再记起多一些事。我很肯定,我从海里被救起来的当时,没有人注意到有什么异样。佩里格林说他推我一把后就继续往前走。他醉得很,因此可能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等大伙惊觉我出事时,我已经躺在岸边的岩石上,詹姆斯正以人工呼吸抢救我。事后我始终没有机会好好问过詹姆斯救我的过程,因为他接着马上就病倒了,就像垮了一样,得整天躺在床上。为什么会这样累呢?是因为他在救我的过程中,消耗了大量肉体和精神的力量。我想起他说:“这些戏法是人人都学得会,尽管使出以后会让人累到不行。”怪不得他事后会挺不住。且慢……“我没能挺下去,我松开了我的臂弯。”那个晚上我醉倒睡着以后,他不是还继续在说吗?他是在跟谁说话?是他的雪巴吗?还是……提图斯?为什么提图斯会来找我?为什么詹姆斯当初执意想知道提图斯的名字?一个名字就是一条道路。另外,为什么提图斯会说他“在梦中”见过詹姆斯?詹姆斯具有寻找失物的本领。这么说,他是不是曾经伸出过一根心灵触须,找到提图斯,把他带来我这里,以便让他处于他的保护下?对提图斯的死,詹姆斯说过“不应该是这样的”,就像他应该为此负责似的。但如果这是他的错,那也就是我的错。因果是无情的,提图斯会死,就是因为多年前我从佩里格林身边抢走了罗希娜。当然,提图斯无疑也是被我的虚荣心害死的,一如詹姆斯的虚荣心曾害死他的雪巴一样。是我们的软弱毁了我们的所爱。现在我又记起詹姆斯说过的另外几句话。白巫术就是黑巫术。灵性的领域只要有一点差池就会哺育出害人的怪兽。被召唤出来助人的妖魔会在事成后流连不去,伺机制造不幸。这么说,提图斯之死会不会就是詹姆斯召唤来救我的妖魔干的?妖魔趁詹姆斯体力不济时攫住提图斯,把他的头往岩石上撞?
这些想法都极其荒诞不经而且吓人,所以我决定停止东想西想,尝试入睡。尽管发生了那么多事,但我觉得自己应该会睡得很好。我亟欲与詹姆斯谈这一切,假如他已经远行,我就写信给他。但要怎样找到他的地址呢?除了托比以外,我不认识任何认识詹姆斯的人,但托比对于詹姆斯的行踪和生活又常神秘兮兮(不然就是所知无几)。我应该到什么军事单位或国防部问一问吗?但他们的回答可想而知必然是“一无所知”。
我已把酒喝光,壁炉里的火消沉为一堆闷烧的余烬。我深深长叹,深感自己平白浪费了多少年的时间,我和詹姆斯本来也许可以成为好朋友,而不是两个不知道要怎样相处的亲戚,甚至仇家。我伸手到桌上,弄散叠成一堆的信件,像是要看自己是不是辨认得出每一封信的字迹。当然没有一封是詹姆斯写来的,因为如果有的话,我一眼就会瞄到。其中说不定有一封是西德尼写来谈他的婚外情。但有一封信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从信封上的笔迹,看得出来写信的人并不是非常熟悉英文字母。出于一点好奇,我把信拿过来,打开。信首的日期是两天前,内容如下:
阿罗比先生大鉴:
我是带来坏消息的信差,为此深感歉意。我找不到你的电话,但欢迎你依此信上的电话号码随时来电。我的坏消息就是,令堂弟詹姆斯·阿罗比先生刚过世了。我是他的医生。他留下一张字条,说你是他的堂兄和继承人,又交代我通知你死讯。所以我就写了这封信。阿罗比先生死得非常安详。他打电话要我去找他,而我到达时,他已辞世。我进得去,是因为门是半开的。他就坐在扶手椅上,面带微笑。顺道一提,我会当他的医生绝非偶然。我是印度人,来自台拉登。当我第一次认识阿罗比先生时,马上就看出他是懂很多事情的人。说不定你会明白我的意思。事实上,我在认识他以前,就预感会认识他,而当我一见到他,就预感会发生什么事。在北印度,很多人都是以这样的方式离世的。我告诉你这个,是说明你不必太悲痛。阿罗比先生是快乐地离世的,他已达成了他想达成的事情。我在死亡证明上填写的死因是“心脏衰竭”,但这不是实情。有些人有本领自由选择死亡的时刻,他们不需要对身体施加暴力,单凭意志力就足以做到这一点。看着他的时候,我满怀崇敬,向他鞠了躬。他走得很平静,是靠意志的力量让意识熄灭的。相信我,先生,他是个觉者。
随时敬候来电。
p·r·昌敬启
我把信读了两遍,全身笼罩在冰冷的死寂里。我像雕像一样,一动也不动好一阵子。我完全没有往这是骗局或误会的方向想。我毫不怀疑詹姆斯已经走了。他走得很安详;透过用心灵对身体施加温和的压力,他蠢动不息的摇曳意识就永远停止了。我感到一种深深的悲哀蜷缩在我体内,动也不动,就像是害怕移动似的。另外,还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奇怪感受侵袭我,要过一会儿,我才认出那是孤独感。没有詹姆斯,我终于真正孤独了。我现在才知道,我的存在有多么倚赖他的存在,仿佛他是我的孪生兄弟而不是堂兄弟。
我看看表,时间已近午夜。我决定明天去伦敦。我纳闷他的尸体受到什么样的处理。詹姆斯现在还坐在椅子上,面带他常有的那种傻笑吗?
我站了起来,准备上床睡觉,但随即想起自己在岩石间准备了床位。我决定还是到屋外去睡。屋外很暖和,天色已暗得足以让零落的星星和模糊的银河显现。天空虽然暗,却透着晕开的暗光,我这才想起,时序已经是仲夏了。因为对岩石已相当熟悉,所以爬过岩石的沿途我都履险如夷,只有一度一只脚滑进了水坑里。水坑的水很暖和。找到我的硬床以后,我穿着衬衫和裤子躺下,只脱掉鞋子。我一手支头,以便看到镶着一道黑线与一道银线的海平面。在我下方拍打的海水就像是拍打着一条缓慢小船的涟漪。
为什么詹姆斯决定要走呢?是因为一些我能理解的理由吗?还是说那是他因果轮回的一部分,不在我的理解范围之内?各式各样荒谬的假设反复侵入我的脑子。和莉齐有关吗?不可能。还是和提图斯有关?他是为提图斯的死满怀怨悔,认为自己有责任吗?此时我甚至假设詹姆斯更早之前就认识提图斯,而且就是送他但丁爱情诗集的那个神秘人。但这是不可思议的,因为他们不可能装作不认识装得那么天衣无缝。我躺在那里看着大海上方的天空时,一颗金黄色的人造卫星出现了,缓慢而小心翼翼地以弧形掠过天穹,看起来就像宁静远行的灵魂。詹姆斯说过他要远行。死亡就是他的远行。那是他施展的最后一个“戏法”。
不,我无法想出他的求死是出于任何平常的近因。詹姆斯求死的决定是属于不同层次的,是属于相当不同的一种灵性冒险。宗教是力量,而且必然是力量,但也自有其流弊。力量的行使是一种危险的快乐。也许詹姆斯想要求死,就是想放下肩上的重担——一种误入歧途的神秘主义、一种已降格为巫术的灵性。是不是他早就对他的“力量”满心厌恶,而动用这种“力量”救我则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是,该为他的死负责的人是我了?这是不是证明,自始至终,我都是他一个不知感激的包袱和一个危险的执着?这时,我突然难过地明白了詹姆斯最后一次造访我的可能意义。他不是为了与我言归于好而来;他来,不是为我而来,而是为他自己而来;不是为强化我们的联系而来,而是为斩断这种联系而来。就因为知道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谈话,那晚他才会那么放松、那么敞开,对我显得前所未有地坦白和温柔。他来,不是为了渴望和解,而是为了去掉他最后一个苦恼的担子。因为对自己堂兄的担心和内疚,有可能会污染他也许一直向往的完美离开。
我很好奇,他死的时候经历了什么。他死前一刻有看到“全部的实相”吗,如果有,他有即时受惠吗?他现在是不是住在那个古怪的“解脱”天堂里了呢?还是因为某种软弱和痛处,他目前正在炼狱里为某些我想像不到的罪愆补赎?还是他正游荡于妖魔四伏的“中阴”,遇到各式各样生前熟人的幻影,并被各种恶魔吓得半死?一个人要怎样才离开得了“中阴”?我不记得詹姆斯是怎样说的了。为什么以前我没有要求他解释清楚呢?他会在那里遇到我吗?一个恐怖的我,一个他心灵投射而成的假象?如果他真的已获得解脱,我祈求他来找我,就算不是来原谅我,也是出于怜悯与慈悲,来告诉我真相。
我躺着,聆听大海轻柔的拍打声,想着这些哀愁而奇怪的想法。愈来愈多的星星聚集起来,把银河的间隔补起,把整个天空填满。在这个远之又远的金色海洋里,星星静静地射出,又静静地落下,在亿兆又亿兆涌现的黄金光线里,奔向各自的命途。一张又一张薄纱似的天幕静静地揭开了,我看得见星星背后的星星和更背后的星星,一如我年轻时代那样。我也看得见,整个巨大柔软的宇宙正缓缓由里往外翻了过来。我睡着了,睡梦中似乎听到一阵歌声。
我醒来时已是破晓。亿兆又亿兆的星星已然远去,天空是一片茫然极亮的蓝色。太阳尚未升起。岩石的轮廓已清楚显现,但颜色还处于未确定的状态。海面极其宁静、光滑和灰溜溜,一丝涟漪也没有,只有海平面上有一条最细最苍白的细线。一切宁静得彻底,但有其意识,就像这个星球正在无声地呼吸着。我这时想起詹姆斯已经死了。谁才是一个人的初恋呢?难说。
我撑起身体,跪着,抖掉凝结在毯子和枕头上的露水。然后,在万籁俱寂中,我听到一种奇怪而吓人的声音从海里传来。那是一阵突如其来的轻细溅水声,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岩石下方行将出现,甚至会爬到陆地上。我转身向岩石边缘探望,心里充满恐惧。然后,我看到,有几张湿淋淋的狗脸好奇地昂首打量。是四头海豹,它们在岸边游泳,离我那么近,仿佛伸手可触。我俯视它们离我只有几英尺远的尖鼻子、滴水的胡须、明亮好奇的圆眼睛,以及柔软亮泽又优雅的湿项背。它们围成圆圈嬉戏了一阵子,不时抬头望我。看着它们玩耍时,我毫不怀疑它们是一些降福神,是来看我和赐福于我。
根据前文,珍妮是查尔斯离开莉齐后在一起的女人。
《奥德赛》中的海上仙女,曾将俄底修斯截留于其岛上七年。
吉卜林小说的主角。
出自《李尔王》。
白巫术指为助人而施展的巫术,黑巫术指为害人而施展的巫术。
人用精神力冥想出来的精灵,成形后具有自己的生命。
印度人的一种“魔术”,其中包括爬上一条离地悬空的绳子。
圣诞颂歌《好国王温塞斯莱斯》中的人物。
查尔斯这段回忆与原来的对话略有出入,“你”与“我”对调了。
现代小说大师亨利·詹姆斯的代表作。
希腊神话人物,主神宙斯化作金雨与她幽会,生子珀尔修斯。
“觉者”有“佛”的意思。
这里的“相当不同的一种”是指相对于基督教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