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三

“每一桩持续的婚姻都是奠基于恐惧。”佩里格林这样说。

但容我先说明一下。现在我写的这个部分,乃至前面所写的部分(自第一〇〇页开始),都是在伦敦我那凌乱空荡荡的小公寓里写下的。我刚刚甚至想到,如果我真想当遗世独立的隐士,这里是个理想得多的居所!(最近有谁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是罗希娜吗?)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想最好还是用一种连续的叙事体记下来,不要反复使用现在时态。这么说,我是要把我的生活写成一部小说了!又有何不可?我一直在寻找一种恰当的文体,而历史——我自己的历史——却为我找到了这种文体。随着生活继续下去,我将会有相当多的时间反思和追忆往事,去从事一些遐想和哲思,去占据遥远的过去和几乎未成形的现在,所以我的小说仍然可以是某种回忆录和某种形式的日记。毕竟,过去和现在是紧密交缠的,甚至几乎是一体的,仿佛时间只是一种经人工梳理过的物质,但这种物质的本性却是喜欢互相交缠在一起、渗透在一起,直至变得非常重和非常细为止,一如科学家最近发现的那种天体。

我是两天前到这里来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写东西上。来伦敦的第二天傍晚,我与佩里格林见了一面(这个会面过程我会在稍后记述)。今天,我将要继续写;相当奇怪的是,我发现自己在这个局促而一团乱的公寓里写作,反而要比在开阔的“什鲁夫末端”得心应手。我更能够专心;老天,有太多需要我专心去写的事情了。今天傍晚我就会坐火车回家(家?对,家)。我打了电话给当地的出租车公司,要他们到时派车到火车站接我。此时,我坐在一张会摇晃的桌子面前,面对一面窗户。窗外可以看到一棵悬铃木的树顶,丰盛得无法形容,叶子的颜色是非常柔和的绿色。再过去是杂乱无章的墙壁、窗户和烟囱,还有一些用粪褐色维多利亚砖块盖的石墙。伦敦这一区的房子似乎都是用这种砖盖的。我原来位于巴恩斯区的那栋气派的大公寓已经卖掉了,是我决定要买“什鲁夫末端”之后匆匆卖掉的,它十分靠近河,非常靠近铁路。而现在这间小公寓则像一间悔罪的小礼拜堂(我会看上它,几乎正是这个理由)。我甚至没有时间把这里的家具布置好。在我旁边放着一张扶手椅,上头摆着电视机(感谢主让人无法在“什鲁夫末端”看电视)。再过去,是一个面墙的书架,它灰色的背部面对着我,上面结着蜘蛛网,满布蛀洞。照片、油灯、书本、装饰品和卷起的小地毯摆满一地,这些东西之间还散落着不少玻璃杯和瓷器碎片。搬家工人被我催得太急,而他们又没有尽心尽力。一箱箱的厨具还没有拆封,就把小小的厨房塞得满满的。尽管我搬家前卖掉很多东西,但剩下来的也够多了。两个卧室都很小,但视野却很迷人,可以看见一个马厩,四周长着很多植物和树木。厨房除了小以外,其余都让人满意,备有一个很好的煤气炉和一个电冰箱。昨天我午餐吃的是罐头起司通心粉,佐以油、蒜头、罗勒和更多的起司,另外还吃了一盘冷冻过的蒸西葫芦,相当可口(依我之见,西葫芦绝不可用煎的)。这一次,我走之前务必记得买一些西葫芦和青椒。谈到吃,此刻我才想起,昨天晚上(也就是我与佩里格林共饮的晚上)原是答应了要到莉齐和吉伯特家吃晚饭的,但我却忘了取消约会。为了招待我,他们想必花了一整天烧菜。

让我想要到伦敦来的理由如下。基本上,我会来伦敦,是因为意识到自己需要一个与“哈特莉问题”保持距离的时间间隔:一个可以用来反省、计划和过滤动机的时间间隔。但更直接的理由是罗希娜和她那辆讨厌的红色小轿车。我和班发生对峙的那个晚上,罗希娜又出现在“什鲁夫末端”。但我让她吃了一惊,因为我请她第二天一大早载我到伦敦。正如刚才说过的,我想来这里,是为了思考。另外,我也想找出一些留在伦敦的哈特莉的老照片。事实证明,请罗希娜载我到伦敦之举确实可以让我摆脱她的纠缠(至少是暂时的)。这不只是因为她对我愿意让她作陪和让她为我服务(她的驾驶技术非常好)而受宠若惊,也是因为途中我告诉她当初我写给莉齐那封信的内容,并取笑了一番,让她知道我跟莉齐根本没有什么。一如我所料,罗希娜对这个新闻的反应冷淡,表现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我甚至向她暗示,是拜她之赐我才恢复理智的。她真的相信她的恐吓策略已经奏效而我真的已放弃莉齐了吗?她疑心我正另有打算吗?这很难说,她毕竟是个演员。

这趟旅程愉快得大出我们两人意料之外。我们没谈任何私人的事,一路上只是闲聊和谈八卦,双方都享受对方的陪伴,就像罗希娜爱上我而我为她痴狂的那段老日子。她很聪明地只谈了些我想听的事情:谁的戏失败了、谁破产了、谁走了霉运。她告诉我,弗里齐想把《奥德赛》拍成电影的计划碰到资金上的困难;马卡斯因为妮尔违约而控告艾尔;丽塔的第三任丈夫跟一个男舞者跑了;费比安又回到了精神疗养院。身后之事与我何干。我则用黑狮酒吧的遭遇来娱乐她。回伦敦的一路上,我无时不在思索哈特莉的问题,却装得全无心事的样子。毕竟我也是个演员。我要罗希娜在诺丁山让我下车。道别时,她没有说什么不友善的话。她太聪明了,知道现在不是对我施压的时候,何况,她一定认为已经获得了若干进展。我不在乎她怎么想或期望些什么,而且很快就把她抛诸脑后。我走路回小公寓(我当然不愿意让罗希娜直接把我载回公寓),路上采购了些东西。我那凌乱而疏离的小公寓仍然散发出其他人生活过的气息,以敌意欢迎我。我马上动手找哈特莉的照片。我本来以为说不定已经在搬家时搞丢,却发现它们安然无恙。我把它们从一个信封里倒出来,摊开在桌子上。照片都已泛黄褪色和折角。几乎全是我为哈特莉照的。她在照片中不是微笑着就是大笑着,风吹过她的头发和裙子,有站在运河桥上拍的,有她扶着脚踏车的,有她靠在一扇五栅铁门上的,有她跪在毛茛上看我,脸上焕发着爱的神采的。我试着在照片里寻找相似性,为老脸与新脸、年轻的脸与老年的脸建立联系。看起来实在是太可怕、太揪心了,因为每张照片都散发着年轻和快乐的气息。为自己着想,我马上把照片放回信封里,准备带回“什鲁夫末端”。

然后我动手找妈妈的照片,很快找到了一张。照片中的她并不是神情焦虑的,而是宽脸和带笑的,但脸上那种强而有力的表情却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向后梳的头发让她的额头更形突出,她分得很开的眼睛威严地瞪视着看照片的人。她绝不会成为知识分子的,却有很多事业是她可能经营成功的。我也无意中找到一张爸爸的动人照片(太动人了)。他非常年轻,身穿一次大战炮兵军官的制服。他是凭什么可以在那场大屠杀里逃生的呢?而为什么我又从来没有问过他这方面的细节?他同样从照片中凝视着我,却没有微笑,而是一脸缺乏自信的神情,眼里充满焦虑。他的嘴巴看起来好柔软好年轻。这么一个温文腼腆的人是怎么胜任军官角色的?在家里,下决定与商人讨价还价的人都是妈妈。也许我之所以如此敢于恫吓这个世界,要世界按我的价值观接受我,就是因为血管里流着妈妈北方人的强悍血液。

之后我看到一些詹姆斯骑在小马上的可怕照片(我怎么会保存它们的?怪怪),又瞄到在这些照片下面,压着一张阿贝尔叔叔和爱丝蒂尔婶婶共舞的照片。我把这张抽出来。他们穿着晚礼服,四手相握,但身体距离相当远(从他们看着对方的样子就看得出来)。但那只是一个瞬间,下一瞬间他们就会拥抱在一起。他们跳的是什么舞?探戈?华尔兹?狐步舞?他们的神情不只显示出他们是快乐的一对,而且深深依赖着对方。他好魁梧,好优雅,好让人有安全感;她好柔弱,好雍容,好信赖,好顺服,并且漂亮得要命。可怜而幸运的爱丝蒂尔婶婶,她不需要活到魅力尽失的阶段。我怎么会有这照片的呢?我突然想起,那是从他们的家庭相本里偷来的。我把照片翻过来,看到背后的干胶水里还黏着一点点深褐色的绒毛——相本厚纸页上的绒毛。

坐在罗希娜的车子沿着高速公路前进,闲聊着加州和演员协会最新的人事名单时,我构思了一封写给哈特莉的信。我打算一到伦敦就把信写好。但到达伦敦后,我却感到迫切需要清理一下思绪,以及把最近发生的事全部写下来(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样做可以把情绪稳定下来和得到一些慰藉)。我随后又找到一个还不是时候写信给哈特莉的理由。事实上,我还处于一种可怕的躁动状态,那不全然是犹豫不决,而是一种焦虑不耐的恐惧情绪。我仍与一种骇人的忌妒心处于缠斗之中,它就守在我灵魂的某个角落,只等我的灵魂一分心就扑出来。我必须排除这种心理,透过思考排除,而我的思考结果大致如下。

那天结束与班的可怕会面以后,我感到一种幽暗、野性的欢乐,因为我意识到,从此以后,我有自由去厌恶他,甚至有自由去做比厌恶他多更多的事。总括来说,现在我有自由在拯救哈特莉这个名目下思考事情了。一想到此,我就感到激烈的晕眩,像是有某些存在于遥远未来的东西正有力地拉着我往前飞奔。憎恶、嫉妒、恐惧、强烈的思慕同时在我心里翻滚,汹涌澎湃。唉,可怜的女孩,我可怜的亲爱的女孩。我感到自己被一种保护性、占有性的爱所充满,并为这么多年未能保护她让她陷于不快乐而深深悲苦。我是可以多么宝贝她啊!她又可以从我这里获得多大的慰藉和爱啊!只要……不过我的心灵还留有够多的审慎,足以让我继续思考。

回顾我所拥有的证据时,我几乎不怀疑它们指向什么。哈特莉爱我,而且一直后悔失去我。事情又怎能是别的样子呢?她并不爱她的丈夫。他心智迟钝,既不风趣又没灵性。他的外表毫无吸引人之处,一张大嘴,长得像个理平头的高中生。他是个暴君、醋坛子,不懂享受生活乐趣的自闭狂。这么多年来,哈特莉一直是个囚犯。也许她在较早的岁月曾有逃走的念头,但逐渐地,就像许多孤立无助的妇女一样,她被绝望打倒了。她想,与其痛苦挣扎,不如放弃希望。她再看到我时所感到的震惊一定极其巨大。她对我表现出的惧怕和排拒态度是很容易解释的。她大概是害怕丈夫,但她更害怕的是自己对我的爱:爱还存在,就像地底之火一样,一点燃就会摧毁她透过认命而建立起的心灵平静。

有关这些想法,以及我会怎样带她逃走的计划,我本来打算写信告诉她(这信当然只能用秘密的方法送到她手上)。但理性和反省,加上恐惧,却建议我把写信的事延一延。恐惧告诉我,如果我的想法里有任何差错,事情就会朝向非常可怕的错误方向急转直下。理性则指出,我拥有的证据是不彻底的,而且是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解读的。有鉴于我的反班情结,我并不是可靠的见证人。会不会班之所以对我那么不友善,只是因为我的行为就是惹人生气呢?他不是到最终都保持了克制吗?反观我自己,从一开始就对他怀有炽烈的敌意。再者,还有提图斯的谜。他为什么要逃家呢?他是问题少年,甚至是不良少年吗?会不会因为儿子离家出走,分担悲哀反而把哈特莉和丈夫拉得更近呢?分担悲哀,分享床铺。当然,另一可能就是班虽然长相丑陋兼野蛮乏味,但哈特莉仍然爱他,仍然感到满意。我先前已经为了让自己满意回答过一系列的问题了,但现在这个却仍然悬而未决:她毕竟是爱他的吗?这是不可能的。但我必须查出来。在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以前,一切计划都要暂缓进行。我必须等待,一切都必须等待。

但我要怎样找出答案呢?我不敢直接写信问她,这个方法风险太大了,而且就算她会回信,回答也一定是含糊其辞的。之后(我是说昨天),我终于想出了方法,一个相当可怕却是必要的方法。有关这个方法,我会等到适当时机再行披露。这期间,我需要一个休息的间隔。为了开始休息,我打电话给佩里格林,约他昨晚碰面,结果两个都喝醉了。我会把我们谈话的内容记在下面,因为这多少与我当前的处境有关。事实上,我现在甚至觉得,这世界的一切几乎都与我的处境有关。我当然没跟佩里格林提起哈特莉一个字。我从未向他提过她,只有一次暗示性地提及我有一个“初恋情人”。

到佩里位于汉普斯特德的公寓前,我买了晚餐需要的食材。我费了很大的劲才说服佩里同意,到昂贵拥挤的餐厅吃那些难吃的菜,不但愚蠢,也是不道德。结果,在那个让人放松的漫漫晚上,我们吃了一顿可口的咖喱饭和青菜沙拉(下厨的人是我,佩里不会煮饭),饭后配着油酥饼干畅饮新鲜果汁,又喝了三瓶佩里格林的特级波尔多红酒(我不是那种坚持吃咖喱就不能喝葡萄酒的纯粹主义者)。接下来我们又喝咖啡、威士忌和嚼土耳其软糖。感谢主我一向胃口很好。那些不能享受日常生活基本乐趣的人是何等可悲啊。

我得承认,我去找佩里格林,不只为了喝酒和找老朋友聊天,也为了享受同声同气的纯男性聚会。对,纯男性聚会就是一种密谋犯案的聚会、一种沙文主义的聚会、一种对当下饕餮的享受,即使四面八方都是地狱。应该补充的是,这并不代表我们进行的是粗鄙和猥亵的谈话。我痛恨污言秽语。在很久以前,我早已就这一点狠狠教训过佩里和其他人。但不包括威尔弗雷德。他从不会满嘴脏话。

就这样,在思考和作出决定以后,我进入放松的时间间隔,以便休息和凝聚力量。哈特莉会等待。她不会跑掉。她根本没有地方可跑。

***

“每一桩持续的婚姻都奠基于恐惧。”佩里格林说。“恐惧是最根本的。如果你挖入人性底层,除了恐惧还会找到什么?一种本性卑鄙、恶毒、残忍、利己的恐惧——不管它会让你变得更凶猛还是更畏缩。至于婚姻,不过是人们因为恐惧而甘于安顿在主宰或顺从的位置上罢了。当然,有些夫妻真的可以‘一起成长’或‘达到和谐’,但这只是因为他们不得不用一种理性的方式去解决生活中的恐怖来源。我怀疑,真正快乐的婚姻是少之又少的,大家只是把苦恼和无奈隐藏起来罢了。我们认识的夫妻当中,有几对是快乐的?好吧,西德尼和罗斯玛丽算是一对,他们有可爱的子女,而且整天交谈,乐此不疲。那是奇迹。但你又怎么知道他们真的快乐,或知道这种快乐可以持续多久呢?我想不出来还有别的快乐夫妻,尽管有些夫妻看起来也是顺顺当当,只是不巧我都看到过他们的底细!老天,查尔斯,你真是聪明人,从来都不结婚。你一直是自由身,就像威尔弗雷德·邓宁一样。你们从来不让自己戴上项圈和锁链。老天,我恨女人。只是我又改变不了自己的性取向。你用不着脸红耳赤,我从没有把你当成性幻想的对象。我知道你和弗里齐·艾特尔搞些什么鬼!不,我做不来,除非对方是威尔弗雷德。他的性取向是什么?从来没人知道。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性需要,真是这样的话我恭喜他。我至今还想念威尔弗雷德那家伙。他是甜美的人。他也很慷慨,常常带给别人启迪。老天,他让我受益良多。跟威尔弗雷德一起喝醉的感觉就像——见鬼,像什么呢?我想不起来了。你知道莉齐·谢勒与吉伯特·奥皮安正在同居吗?我想这对他们两个来说都是明智之举。”

“我也想念威尔弗雷德。对,我听说了莉齐的事。”我找佩里格林的一个次要目的,就是想打听是不是真流传着我跟莉齐的谣言,有的话就加以扑灭。显然佩里什么也没听说。“那你跟潘蜜拉……?”

“我们完了,真的完了。她还住在这里,但我们形同陌路。与一个只会谩骂和恶言相向的人绑在一起,那真是地狱,查尔斯,是你所不能想像的地狱。任何你说的话都被对方当成是错的和可憎的。老天,我真是专挑烂苹果的人。先是罗希娜那贱人,然后是潘蜜拉。最近见过罗希娜吗?”

“没有。”

“我也没有。但每次打开电视都会看到她,真是天杀的诅咒。我猜我曾经爱过她。或许只是因为她会让我像安东尼一样爽。……我倾心臣服于你,英勇的皇帝。我从她双眸中看到的全是自己的倒影。然后我看到的是离婚法庭。罗希娜的毛病就是她每个男人都想要,就算是恺撒、耶稣、达·芬奇、莫扎特、劳伦斯和卡特总统——你说得出名字的她都有兴趣。我想你不打算把潘蜜拉从我这里拐走吧?真可惜。我无法形容跟她生活在一起是什么光景,那就像是用刀子械斗。但我们又都没力气去办离婚。离婚手续麻烦得要命,法庭会要求你三思,而你也非对之撒谎不可。我相信潘蜜拉有了别的男人,但不想知道是谁。她常常外出,我只望她不要回来,但她总是回来,我想大概是图个方便。我有时会试着跟她交谈,但她的回答总是你能想到的最伤人的话。经过这样无穷无尽的打击后,一个人的灵魂是很难不变得暗哑的。更不用说它是会让人变成某种恶魔的。我在别人的婚姻中看到过这样的例子:配偶一方明明是循规蹈矩,但另一方却胡思乱想,怀疑对方有外遇,逼问不舍,久而久之,那个清白者竟然莫名其妙产生出罪恶感,再也无法理直气壮起来。最后的结果就是相互的恐怖主义。唉,当我们还睡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常常到半夜还睡不着,唯一的慰藉就是详细想像一个丈夫在半夜悄悄走下楼,找出一把短柄斧,然后回房间把太太的脸砸得稀巴烂!唉,查尔斯啊查尔斯,这些婚姻乐趣你是不会懂的。再来一点威士忌吧。”

“谢谢。那个小女孩怎样了?她叫什么名字来着?啊,对,是安琪拉。”那是潘蜜拉和前夫“姜人”高德温所生的女儿。

“她现在不小了。她在念高中。至少看起来是这样,她每天都一大早出门。我不理她,她不理我,我们从来搭不在一起。潘蜜拉最近常常喝醉,我不认为她看到安琪拉的机会比我多多少。唉,查尔斯,你真幸运,可以逃过这些让人溅血、痛苦呻吟和变成恶魔的陷阱。你总是置身事外,老天,你真聪明。查尔斯,你是干净光滑的家伙,你的脸干净光滑粉嫩得就像女孩,我打赌你一个月只刮一次胡子就够了。你的手也好干净,你那些指甲一样干净得要命(来看看我的),你一切都摆脱得掉,自由自在得讨人厌。对,对,我是得办离婚,但这表示我非跟潘蜜拉交谈不可。但我就是做不来。我无法坐下来面对她,我们已经不再会在对方面前坐下来。或许她根本不想走!或许她希望继续住在这里,把这房子作为基地,去干她爱干的任何事情!我每个月都得汇一大笔钱进她的户头……”

“她不能找份工作或是……”

“工作?潘蜜拉工作?你开什么玩笑?她什么也做不来。她一辈子都靠男人养,我之前是高德温,再之前是那个可怜的美国佬。‘姜人’迄今还在付她可观的赡养费。而除非我也这样做,不然她是不会答应离开的。你知道吗,我还在付罗希娜的赡养费,尽管她的收入是我的五倍。我到底是个男人,抑或是张蛋饼?我因为受够了那贱人,急着要摆脱她,所以什么文件都愿意签。老天,我真希望你也会从我这里把潘蜜拉勾引走!你是个幸运家伙,每一次都是拍拍屁股就走得掉。你甚至连克丽芒也甩得掉呐。为什么我就从来学不会?”

“你认为我跟克丽芒……”

“查尔斯,你的毛病就是你根本鄙夷女人,而我的毛病是尽管我看起来鄙夷女人,却不是这么回事。”

“我并不鄙夷女人。在十二岁以前,我爱着每一个莎士比亚笔下的女主角。”

“但她们都是不存在的,仁兄,这正是重点。她们是活在艺术的乌托邦里的,全是莎士比亚的机智和智慧变出来的戏法。她们从书页里嘲笑我们,让我们产生虚假的希望和无根的梦想。真正真实的东西是敌意和谎言以及有关钱财的争执。”

从我这个记述,各位可能认为,一路下来说话的人都是他。事实上,在我们聚会接近结束的时候确是如此。他天生爱尔兰人的口若悬河,而且一旦喝醉,你就休想打断他说话。况且,我的心绪也宁愿多听他说话而非自己说话。我得承认,听到他第二次婚姻失败这一点,我的心情是高兴多于其他。因为这样,我觉得比较不需要对他的第一次婚姻失败负责。这种感觉当然谈不上高尚,却不是不常见的。

我们用餐的地点是佩里公寓里那个相当大和漂亮的饭厅。桌子上铺着白桌布,酒渍斑斑,看来已铺了相当长一段日子。为了把公寓的其他空间让给潘蜜拉用,佩里把他的沙发床搬到饭厅里来,甚至在这里装了电水壶和电磁炉(我就是用它来煮咖喱饭的)。电磁炉垫在一张旧报纸上,报纸上有很多食物屑。原来的女佣已经走了,是受了潘蜜拉一番羞辱后不干的。饭厅里脏兮兮的,有一股烧过的煮锅味和肮脏的亚麻布味。

我想我先前曾提过,佩里格林有着一张我见过的最大的脸。但在他的青春岁月,也就是他的“花花公子”时代,这一点并不影响他的英俊外貌。他有一张大而圆的脸(现在看起来胖而松弛),上面顶着厚厚一头栗色的短卷发(是靠医学的帮助,他头发才会那么多;我接受抢救头发的手术,就是他建议的)。他一双大眼睛仍然保留着纯真,但说不定那只是一种困惑的眼神。他胖而粗壮,任何天气(就算是大热天)都会穿着粗花呢西装和背心,背心上挂着链表。他说话时带一点贝尔法斯特的乡音,但不会在舞台上流露出来,不像吉伯特·奥皮安那样总是咬着舌头说话。他是杰出的喜剧演员,仅次于威尔弗雷德,此外无人可比。

我觉得是离开女人这个危险话题的时候了,便问他:“最近去过爱尔兰吗?”这是保准可以让佩里格林激动起来和转变话题的法宝。

“爱尔兰!又是另一个贱人。老天,爱尔兰人都是蠢材!就像普希金形容的波兰一样,爱尔兰的历史是场灾难,也活该是场灾难。但至少波兰人会以悲壮面对苦难,犹太人会以睿智面对苦难。爱尔兰人面对苦难时又是什么态度?是愚蠢,就像一头陷在泥沼里却只知哞哞叫的笨牛。我不知道英国人怎么受得了那个岛,很多年前就应该有最后解决方案了。不过他们至少试过。克伦威尔啊,现在我们真正需要你了,但你又在哪里呢?贝尔法斯特已经支离破碎,却没有人在乎。为什么他们不能让事情在某一点上打住,就像耶稣基督做过的那样呢?一百个圣徒救得了那个岛吗?一千个救得了吗?但我就是无法忘掉爱尔兰,它就像一件上面写了自己名字的衬衫,就穿在我身上,就爬附在我的血肉上。有时唯一让我觉得好过点的,甚至觉得高兴的,就是想到其他人过得比我更糟:他们不是目睹丈夫或妻子或儿子被枪杀,就是自己得坐在轮椅上终其余生。我就是那么可鄙!我生于爱尔兰,呼吸它的空气长大,但只有天知道我有多恨它。我宁可自己是该死的苏格兰佬,这足以反映当爱尔兰人是多么让人作呕的事。我想我恨爱尔兰更甚于剧院!”

这时,饭厅门打开了,潘蜜拉探头进来望了望。接着,她推开门,跌跌撞撞走进来,醉眼昏花地打量我们。她身上穿着大衣,显然是刚回来。她仍然漂亮,头上有很多波浪形白发,但不知道为什么黏黏湿湿的。她不怀好意地嗤笑了一声,猩红色的嘴角向下拉。然后,她瞪着我,眯起眼睛,没去管佩里格林。我说:“嗨,潘蜜拉。”

她吃力地转过身(手仍然扶住门),作势要离开,却又突然回转身体,嘴巴咕嘟了一下,聚集到足够的口水后,啵一声吐到地板上。她探身望了望地上的口水,然后摇摇晃晃走出门外。

佩里格林从椅子上跳起来,冲到门边,狠狠一脚把门踢上,再拿起他的杯子,猛砸到壁炉上。但杯子没有碎。他绕着桌子跑了起来,名副其实是口吐白沫,杯子举得高高,一面跑一面呐喊:“喔喔喔喔喔!”声音像只喷口水的猫,却是狮子吼的音量。我站起来,把杯子从他手中拿下,放在桌子上。然后他慢慢走向门边,审视潘蜜拉吐过口水的地方,从垫着电磁炉的肮脏旧报纸上撕下一块,仔细抹拭地上的唾液。然后他回到座位上。“喝酒吧,查尔斯。你喝太少了。你太清醒了。喝吧。”

“你刚才谈到剧院。”

“你没有出版你写的剧本真是对极了。它们一文不值,都是泡沫。但至少它们并没假装有东西。你被冒犯了?虚荣心,全是虚荣心作祟。对,我恨剧院。”佩里格林指的是伦敦西区剧院。“谎言,谎言,几乎所有艺术都是谎言。明明是地狱,却被转化成可爱漂亮的东西。全都是渣滓。真正的苦难是……是……老天,我醉了……是截然不同的。唉,查尔斯,真希望你看过我的故乡……它让我联想起那个吐口水的婊子……人怎么能生活得像那个样子,怎么能那样互相对待?悲剧是属于舞台的,不是属于生活的,这就是舞台的毛病所在。它缺少了灵魂。所有艺术都是对生活的扭曲,戏剧尤其是如此,因为它看起来跟生活最像,你可以看得见活生生的人在走路和说话。老天!当你打开收音机的时候,有时还真分不出是不是演员在说话。庸俗,庸俗,剧院是庸俗化的神庙。那是活生生的证明,证明我们不愿意谈严肃的事情,又可能是我们根本没有能力谈。一切一切,不管是最悲哀的、最神圣的、甚至是最滑稽的,全变成一种庸俗的把戏。你说得真对,查尔斯,我记得你说过莎士比亚是唯一的。只有他和一些谁都不懂的希腊家伙才是真正的戏剧家。其他全都是发臭混浊的庸俗大海里的蠢材。威尔弗雷德感觉到了这一点。我还记得,有时他在让观众笑得前仰后合之后,样子看起来好忧愁。啊,查尔斯,但愿这世界真有上帝,只可惜没有,完全没有……”佩里格林大又圆的棕色眼睛里充满泪水。他伸手想摸出一条手帕,但最后干脆用桌布来拭泪。然后他补充说:“我只后悔当初没有把大学念完去当医生。我觉得每天都是往坟墓的方向爬。每天早上醒来,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寻死。你会吗?”

“不会。”

“不会。对,你仍然拥有年轻人的生活热情。但就你而言,那是跟善无关的,你是跟善沾不上边的人。那只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禀赋,一种恩赐,就像你的苗条身材和女孩肤色一样。但不要忘了,有些人是活在地狱里的。”

我说:“你曾经揍过潘蜜拉吗?揍过罗希娜吗?”我一定比佩里格林所想的还要醉。

这个问题似乎使他稍稍兴奋起来。“你会问这个问题真是有趣,查尔斯,因为今天我才想到同样的问题,而且纳闷自己为什么没那样做过。没有,我从没揍过她们,事实上我从未对谁举起过拳头。只有无生命的东西会挨我揍:玻璃杯、盘子,任何我能踩烂或砸碎的东西。哈,你知道吗,在某个风趣的意义下,这也是我对爱尔兰所作的事情,但这对那个贱人当然一点作用都没有。可是人一旦揍了别人,而不只是尖叫或吐口水之类的,他就是越过了界线,一条可能是文明的最后界线。之后,拿起机关枪扫射别人的大腿就不再是难事。唉,老天,我为什么要答应演那出该死的电视剧,那是渣滓。没有,我没有揍过她们,不管潘蜜拉还是罗希娜,她们倒是曾揍过我。”

“她们抓你的脸?”

“有这么便宜就好,她们用拳头狠狠揍我。是我活该。我是杂碎。对,我是杂碎。干杯。”

佩里格林再次用桌布拭泪时,门打开了,一个高瘦的男孩施施然走了进来。他理了个平头、身穿黑色夹克,对我们视若无睹,径自走到橱柜,打开,取出一瓶酒,然后走出房间,把门掩上。

“那男孩是什么玩意儿?”

“她不是男孩,亲爱的查尔斯,是我的继女安琪拉。她今年十六岁。”

“老天,上一次我看到她,还是一头金卷发的小娃儿。”

“她已不再是一头金卷发的小娃儿。你知道她上个月把头发剃光了吗?头发才刚刚重新长出来。她老爸送了她一辆摩托车。我说的摩托车不是指那种噗噗响的小绵羊,而是又长又粗的玩意儿,会发出轰隆隆的声音,骑在上面犹如骑着战马。我记得你曾经想要一个儿子,而当时我警告你,生儿子只是找活罪受。但我现在才知道女儿还要够呛。感谢主我没有自己的子女。孩子是天真无邪的?老天爷!你应该听听安琪拉说的都是什么话。她把自己弄得好丑,好怪里怪气,但潘蜜拉满不在乎,她现在的样子……唔,你刚刚不是见到过她吗?……她刚刚走进来过,对不对?还是只是我的幻觉?安琪拉,对。她整天穿着登山靴和一身皮衣到处晃。她也喝酒。她母女俩都是这样。老天,查尔斯,你真幸运,无儿无女,没有家室之累。家是爱的温床?哈。更惨的是,我觉得自己是爱那两个女人的,就仿佛是我有能力爱别人似的。我真的爱吗?我不知道。我以前也爱过别的女人,但她们都走了,永远离我而去。爱其实一点好处也没有,而杂碎也是不配得到快乐的。就此而论,这个世界还是有一点公理可言。”

我已经到达了一个除继续喝威士忌以外什么都不能做的阶段,而我也开始愚蠢地受到佩里格林的眼泪影响。“佩里,你的初恋情人是谁?”

“去你的,别喊我‘佩里’。好吧,我告诉你,我的初恋情人……不是你想像的那种……是我的叔叔佩里格林……对,是佩里格林叔叔。愿上帝让他的灵魂得到安息,他是个很善良很善良的人。如果真有末日审判这回事的话,那么我那些该死的家人都一定会跪在佩里格林叔叔面前,求他在上帝面前美言几句,让他们不用被地狱之火烧灼。届时他也一定会把我从土里升起,我知道他一定会。他是甜美的人。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称他为善良的人,毕竟那时我还只是小孩,根本不知道何谓善良。他常常抱我,把我放在大腿上。他爱我,爱我这个蠢货。我父母不喜欢我,从不抱我或亲我。我真的认为他们喜欢我那个臭妹妹要远甚于我。但佩里格林叔叔喜欢我。他常常抱我和亲我。你知道吗,我后来从未在女人身上感受过同样美好的亲吻……但不是你想的那回事……那是真纯而甜美的……不过当然,他只会在我们单独在一起时才会那样做。那教会了我一些事情。我们无所不谈,就像我们是同年龄的,我渴望他的陪伴,就像他可以滋润我。然后有一天,也许是我父母发现了,也许是他们觉得佩里格林叔叔怪怪的,就把他赶走了。自此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他。再也没有。”

“他怎么了?”

“我不知道。很久以后才听说他自杀了。当上演员以后,我就借用他的名字,部分出于怀念,部分是为了羞辱我的家人。我的本名是威廉。嗯,他就是我的初恋情人。你的初恋情人又是谁?”

“我忘了。谢谢你告诉我有关你叔叔的事。我喜欢他。”

“我已经后悔告诉你这件事了。你一定会私底下给我做心理分析,但心理分析是屁话。”

“我知道心理分析是屁话!我得走了。”

“别走,我告诉你弗洛伊德最喜欢的一个笑话。有一天,国王遇到一个和自己长得极像的人,就问他:‘你妈妈在宫里工作吗?’对方回答说:‘不是,但我爸爸是。’哈哈哈,你说好不好笑!”

“我得回去了。”

“查尔斯,你没听懂这笑话。听着,国王遇到一个和自己长得极像的人,就问他……”

“我听得懂。”

“查尔斯,看在基督的分上别走,还有一瓶酒。‘不是,但我爸爸是。’哈哈哈!”

“我真的得走了。”

“我想我会到你海边的住处去看你。如果圣灵降临节的周末天气够好,我就去找你,到时我们再来醉一场……”

“再见了,佩里格林。我对爱尔兰深感遗憾。”

“你也醉了,快滚吧。”

我走向门边时,他喃喃自语:“真干净,你两手干净得要命。”一面说,一面头慢慢垂到酒渍斑驳的桌上。

***

写完上述的部分后(我的日记因此即时更新了),我收拾行李,离开凌乱不堪的小公寓。我已经吃过午饭(把剩下来的起司通心面吃掉),并预期接下来等坐晚班火车的时间里,将会在平平无奇中度过(我错了)。我决定找家画廊打发时间。我对画的知识并不丰富,却可以从看画中获得某种静谧的愉悦,而且我也喜欢画廊的气氛(另一方面我却讨厌音乐厅的气氛)。另外,我得承认,我喜欢到画廊,是因为可以从裸女的画像里获得一些色情的满足。画她们的人何尝不是这种心理,我又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经过一番犹豫之后,我决定到华莱士典藏画廊去。我没到那里已有一段时间了。小时候,爸爸曾带我到那里看哈尔斯画的《笑颜骑士》。我猜想,爸爸之所以喜欢这家画廊,是因为它很宁静,而且家具就像画一样多,像是一间华丽的私人宅第。他特别喜欢挂在那里的许多钟(他喜欢钟),它们各有各的报时钟声。我到达华莱士典藏画廊时,里面几乎空无一人。我开始精神恍惚东逛西逛,一面看画,一面想着哈特莉的事。因为严重的宿醉(我一整个早上都在与之奋斗),我有一点不真实感。上好葡萄酒的毛病在于酒精浓度太高,而你又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公然加水喝。虽然午餐之后吃过阿司匹林,但我的头痛仍然持续。一些棕色的绒毛和黑点不时掠过我的眼膜,我觉得步履不稳,觉得自己与地板的关系发生了奇怪的转变,就像是我突然间长高了许多。

然后我看到,跟我在一起过的许多女人全出现了在画廊里——独缺哈特莉。她是一个庞大的空缺,是一个苍白的、部分解体的存在,她的脸总是挂在我视野范围上面一点,就像个捉摸不定的月亮。我经常像奔向避难所一样奔向女人。事实上,女人除了是避难所以外还能是什么?有时候我觉得,女人的臂弯是唯一可以绝对保护我抵抗一切恐怖的地方。哈特莉却不同,我从未把她视为避难所。她就身处我存在的圆圈里,就活在我里面;她是我身体的基本构成物质,就像神经系统,就像血液。当我脚步虚浮走过展览厅时,以前的情妇一一出现在画框里:泰尔博赫的莉齐、马斯的珍妮、多梅尼基诺的丽塔、鲁本斯的罗希娜,还有格勒兹的克丽芒,她就像我第一次见到的样子……美丽的克丽芒,我的心肝,她多么痛恨年华老去。还有一幅是我妈妈的画像,出自雷诺手笔,有一点点抬举却又颇相似。我也努力寻找哈特莉的画像。能诠释她的画家也许是康平,又也许是梅姆林或凡·艾克。但她不在这里。接着,钟声响起四点了。

有些工人在施工,楼下敲敲打打的,闪烁的光线时而膨胀,时而消退,与我的头疼混为一体。我发现自己正在搜索记忆,想要回想起某件重要的事。那个躺在岩石上睡觉的晚上,我也有过这种感觉。当时我看着漫天星星,看着宇宙里外翻过来,心里感到有什么极重要的事是我想记起来的,只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不过现在我却想起来了。那就是我与哈特莉少年时常去的奥登电影院银幕所泛出的变幻光线!

我站在爸爸带我看过的《笑颜骑士》的那个展览厅里。尽管外面阳光普照,但展览厅里的光线却有点朦胧,有点颗粒,而且接近棕色。但那也许是我的宿醉作祟。展览厅里空无一人。然后有一件奇怪的事情、一个奇怪的巧合引起我的注意。我本来正在看提香画的《珀尔修斯与安德洛墨达》。我一直都很欣赏画中那个优美的女体,她挣脱铁链的姿势几近于跳舞,让她看起来就像是要救她的珀尔修斯一样,都是从天而降的。画中那头张牙舞爪的海龙我已看过无数次,它的长相不像我的海怪,但嘴巴却相当肖似,让我突然间心绪不宁起来,其程度比我第一次看到海怪时犹有过之。我快速转过身,却发现自己正好与伦勃朗的《提图斯》面对面。原来提图斯也来到这里。提图斯还有海怪还有星星还有四十年前我在电影院里握着的哈特莉那只手,全都在这里。

我开始走过长长的展览厅,这时,楼下工人的敲打声似乎变得更有节奏、更清晰、更快、更坚持,就像“拍子木”的打击声——“拍子木”是一种木头响板,日本剧院喜欢用它来制造悬疑气氛或预示灾难的来临,而我也常常用在我导演的戏剧里。我一面走一面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昏过去。走到门边时,我停下来转过身。我看到有个男的站在展览厅另一端的门边,远远看着我,眼神透着一种奇怪的迷蒙。我伸出一只手扶住墙壁。我当然马上就认出那个男的是谁。他是我的堂弟詹姆斯。

***

“好一点没有?”

“好多了。你给我喝的那东西真有神效,一定是西藏人治宿醉的古代秘方。”

当时是五点钟,我坐在詹姆斯位于皮姆利科的公寓里。他的公寓看起来像个杂乱的东方旧货市场,而我以前一直对里面的摆设物心存鄙夷,后来才知道,很多他的佛像和湿婆像,都是金铸的。记得有一次托比·埃尔斯米尔告诉我,我堂弟是非常富有的人(我常常纳闷自己为什么没法子成为有钱人)。詹姆斯想必从他父母那里继承了不少遗产,而托比·埃尔斯米尔也说不定曾经帮他投资,为他赚了不少钱。现在我也意识到这公寓里很多其他东西都是极贵重的。尽管如此,我并不认为詹姆斯是层次很高的收藏家或鉴赏家。他似乎不懂得怎样分类或陈列他的收藏品。它们杂然纷陈,东一堆西一堆,像个大杂烩。他是多愁善感、厌世,还是失意使然?

正因为这样,我在这里要介绍他的收藏品,只能用表列的方式,而无法用描述的方式。整个房间给我的感觉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尽管詹姆斯一定不喜欢这个词):恋物。其中包括了奇形怪状的石头、手杖、贝壳、雕刻着人脸的木头、大颗的牙齿,以及一些刻着奇怪符号(文字?)的大牙齿甚至骨头。各面墙壁不是覆盖着书架就是刺绣,要不就是相当亮泽的蓝色帐幔,上面挂着各种让人心神不宁的面具。到处都是项链(是念珠吗?),要么是放在大碗里盘成一团,要么是挂在卷轴画或蔓荼罗画或照片前面(照片都是一个叫塔尔寺的地方)。詹姆斯的收藏里还有一些非常精致昂贵的玉石动物雕像(我曾有念头想把一两件放入口袋),以及一些天青色的瓷碗瓷盘:你用手帕抹去这些瓷器的灰尘,就会看到藏在厚釉下面的莲花和菊花图案。在一些小小的漆木祭坛上,放着一些或坐或站的佛像、经轮,以及迷你的宝塔和奇怪的盒子,有些镶着珊瑚和绿松石,有些镶着半宝石。托架上,放着一个装饰繁复的宝塔状木匣子,詹姆斯告诉我,那是西藏喇嘛关妖魔用的(当我问他里面有没有妖魔时,他只是笑笑)。詹姆斯还收藏了不少短剑,它们的剑鞘和剑柄同样镶着珠宝,其中一把有个长长的弧形金柄。我有一次看到它就放在詹姆斯的床上。有时我会觉得这堂弟有点孩子气。

公寓里弥漫着一种独特的甜腻气味。我怀疑是熏香的味道,但有一次詹姆斯被我问及,他却回答说那是“老鼠”的味道(我猜他是开玩笑的)。坐在他的公寓里,我会间歇性听到一种奇怪的滴答声,那是他挂在门厅墙凹的玻璃垂饰发出来的,这让我联想起“什鲁夫末端”里那道珠帘子的声音。詹姆斯的公寓位于皮姆利科其中一条可通向泰晤士河的街道上。公寓相当大,但却很暗,这除了是因为屋里灰尘很多以外,也是因为随处都放着一些彩绘屏风。而詹姆斯又习惯在白天把窗帘半拉上,在每个房间点一盏油灯。我要花上好一段时间才了解詹姆斯满屋子宝贝,部分也是光线太暗的关系。屋里到处都是藏书,很多都是以我不懂的文字写成。这地方充当詹姆斯的基地已经很多年,而由于他以住在国外的时间居多,这里会像一个垃圾场也许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正在用一种薄得近乎透明的小瓷碗喝茶,吃着乳蛋糕乳脂奶油饼干,我记得,小时候詹姆斯很爱吃这种饼干。我小时对吃并不讲究,但詹姆斯却很挑剔。他现在当然是茹素的,但他打从小时就是素食者。那完全是他自己的意思,而在过去,素食者是很罕见的。詹姆斯刚打开了一扇窗(屋里非常闷,而且充满“老鼠”气味),让一只被捉到的苍蝇飞出去。他是靠一张纸和一个大玻璃杯把苍蝇捉到的,而他把这两样东西放在手边,看来就是为了这个用途。他把窗户关上。我打了个喷嚏。一阵遥远的滴答声又响起。我纳闷詹姆斯在画廊里注意我多久了,也纳闷他为什么早不去晚不去画廊,偏偏选在与我同一天同一时刻去。

现在让我再多形容一点我堂弟的长相。他的脸看起来暗沉,但还不到黑黝的程度。他每天得刮两次胡子。有时他看起来只有脏这个字可以形容。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头顶有一个小秃点,头发环状地包裹着头颅;这把头发还相当丰盈,却不整洁。爱丝蒂尔婶婶的头发也是深棕色的,但却是有光泽的,不像詹姆斯的头发是松垮垮和干巴巴的。他的眼珠是一种迷蒙的棕色,带着一点变幻不定的阴影,时而是浅黑色,时而是土黄色。他有一个薄薄的鹰钩鼻和两片薄唇。他的脸让人记不住,但这不表示他的脸很平淡,正相反,那是一张很强烈的脸。我说他的脸记不住,是因为我在回忆他的时候,总只能记起他某部分的五官,而不是一整张脸。这或许是因为那不是一张很协调一致的脸。我总觉得他的脸笼罩在一团云雾里,这一点,说不定是我觉得他的脸相当暗沉或肮脏的原因。与此同时,他孩子气的笑容(会露出正方形的牙齿)常常让他看起来几乎像个傻瓜。他的“迷蒙眼神”并不是偷偷摸摸的,也当然不是邪恶的,但不知为什么,就是给人一种深沉的感觉。看着他把苍蝇放出窗外露浅笑时,我不禁再次纳闷,他凭什么会那么像爱丝蒂尔婶婶。但或许只是表情相像带来的错觉。他们母子常常会有一种聚精会神的表情,但在爱丝蒂尔婶婶脸上,那是一种快乐的神采,而在詹姆斯脸上,则是相当不同的另一回事。

“这么说你的房子就伫立在海边,直接盖在岩石上?”

“对。”

“那很棒,那很棒。”詹姆斯迷蒙的眼睛张大了一下,但接下来一刹那又变得空茫,就像他已神游到别的地方了。这种瞬间的失神在他来说是很典型的,从来不超过几秒钟。我以前常常怀疑他是不是有嗑药的习惯(这常见于在东方国度混的西方人身上),但那也许只是感到乏味的表现。年少时我多么在意他会不会对我说的话感到乏味啊!“但你不会怀念剧院匆匆忙忙的生活吗?我记得,你是没有任何消遣的。现在你要靠什么打发时间?是漆房子吗?我听说退休人士都喜欢漆房子打发时间。”

詹姆斯对我说话的时候,并不是每次都会回避那种微微屈尊俯就的取笑语气。小时候听到他这种语气,我常常气得发疯。他的“剧院匆匆忙忙的生活”一语,以及称我为“退休人士”,似乎都是把我过去和现在的生活贬得一文不值。但也许只是我太神经过敏。

“我正在写回忆录。”

“关于剧院八卦的?有关女演员秘闻轶事的?”

“当然不是!我想要写真正深刻的东西。一种深度的自我分析,一本不折不扣的自传……”

“那可不容易。”

“我知道不容易!”

“我们都是深密幽微的生物,这种深密性是我们最惊人的特质,甚至比我们的理性还要惊人。想要分析自己,我们不能只是走入心灵的洞窟里,东张西望。大部分我们对自己的了解都是伪知识。我们都是吓人的自欺者,擅长于膨胀我们自以为重要的事情。斯特西科罗斯就说过,特洛伊的英雄不过是为一个海伦的幻影而战。希望你的回忆录能多花些时间来反省人类的虚荣心。人都是爱撒谎的,连我们这种老头也未能例外。不过,如果一件艺术作品的艺术性够强,这一点就无关要紧,因为艺术本身自有另一种真理。普鲁斯特是我们现在了解法国上流社会生活的权威。谁又在乎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原来是什么样子?甚至所谓的‘原来样子’又是什么意思呢?”

“在我这个不是哲学家的人看来,那是什么意思,是简单易见的。而那也是攸关要紧的,至少对历史学家来说很重要,甚至对文学评论家来说也很重要。”我另外不同意他的还有“我们这种老头”一语。堂弟,代表你自己说话就好。

“d·h·劳伦斯在德拉是不是真碰过他说的那些事,有那么重要吗?哪怕是一颗狗牙齿,只要受到人的诚心膜拜,一样会熠熠发光。膜拜本身足以赋予受膜拜物力量,这就是本体论论证最基本的意义。倘若一件作品的艺术成分够大,那即使是个谎言,也能像真理一样启蒙我们。毕竟什么又是真理呢?不说别的,就连我们自己也不过是虚假的存在,是一束束的幻象所构成。我们可以确知自己的真正思想感受和行为动机是什么吗?法庭上都假装有这一类东西存在,但那只是权宜之计。唉,不谈这个了。改天我一定要到你海边的房子看看,顺便看看各种鸟类。你那边有塘鹅吗?”

“我不知道塘鹅长什么样子。”

詹姆斯因为吃惊而没有答话。

奇怪的是,他的这种反应,让一种遥远而熟悉的感觉重回我身上。那是一种失望和挫折无助的感觉,就像我盼着和詹姆斯交谈,却被他的某种冷淡排拒在外;就像是我向他倾吐出一些发自灵魂深处的话,却被他散漫的智力镭射线照射得一文不值。詹姆斯的思考方式是高度抽象化的,和我的截然不同,他有时几乎蓄意向我展示我们之间沟通的不可能性。但他当然不是蓄意的,在很多方面,我的这个堂弟可以说是枯燥乏味的人,就像一个厌世而孤僻的学究。他当然也有对人生失意之处,尽管我无疑是永远不可能知道他有过哪些重大失意。我猜,我期望与詹姆斯进行的,只是一种寻常的亲切交谈(却从未有过)。毕竟,自爸妈和阿贝尔叔叔夫妻都过世以后,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大海,大海。”詹姆斯继续说,“对了,你知道柏拉图的父系祖先是海神吗?你那边有没有鼠海豚或海豹之类的?”

“听说有海豹,但我从未见过。”

我把小茶碗放下,但因为太用力,所以赶紧拿起来检查有没有裂痕。我紧紧握住椅子的两个扶手。我刚刚想到,我在画廊里感受到而后来被詹姆斯的“秘方”治好的,其实不只是宿醉,还是迷幻药引起的幻觉所带来的震骇感。就是因为看到了提香画中那只海龙张开的大嘴,同样的震骇感才会突然被唤醒。

“怎么回事,查尔斯?你似乎有什么心事。你在画廊里的神情很沮丧。我观察你好一阵子。你是怎么了?生病了吗?”

“我以前向你提过玛丽·哈特莉·史密斯这个名字吗?”

我先前当然没有向詹姆斯提哈特莉的打算,我们之间不到这种互信程度。我现在会提她,是因为觉得自己像是被逼到角落,或是处于某种符咒的笼罩下,唯一有效的解救咒语就是把她的名字说出来。

詹姆斯回复他原来乏味的样子,思索了一下,然后说:“没有,我记得没有。”

事实上,我清楚记得,自己一向小心翼翼,从未向他提过哈特莉。

“她是谁?”

“她是我的初恋情人,除了她以外,我不认为自己真的爱过任何女人。她也爱我。我们是在念中学时相恋的。后来她离开了我,另嫁他人,从此消失无踪。我从未停止过思念她、关心她,这也是我一直没有结婚的原因。但我最近与她重遇了,就在海边。她住在村子里,我看到了她,跟她说过话。真是不可思议,我发现我对她的爱没有改变,从我生命的开始一直到现在……”

“听你这样说让我宽心,”詹姆斯说,“我还以为你得了流行性感冒,也很担心自己会被传染。”

“我也见过她丈夫。他不值一提,是个大老粗。但她却……却很高兴看到我,仍然爱着我……我不由自主认为这是个征兆,感到一个新的开始即将……”

“是同一个男人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哦,对,她现在的丈夫就是当初嫁的那一个。”

“他们有小孩吗?”

“有一个儿子,十八岁左右,是收养来的。但他离家出走了,他们都不知道他到哪儿去了。他失踪了……”

“失踪了?那他们一定很难过?”

“唔……哈特莉的样子当然是变了,但另一方面又没有变……我会与她重遇真是幸运得不可思议,就像是命运的安排。她过得很不快乐,当她祈求我出现时,我也真的出现了。”

“那接下来……”

“接下来我当然要拯救她,然后在我们的余年带给她快乐。”对,就是这么简单,除了这个解决方法以外,没有其他解决方法是可以接受的。我靠到椅背上。

“还要来点茶吗?”

“不,谢谢。我现在想喝点酒。不甜的雪利酒。”

詹姆斯站起来,从一个橱柜里取出雪利酒。他看来并不急着对我的惊人披露发表意见,样子甚至就像已经忘了这档事。他继续安静喝茶。

“好了,”我过了一分钟以后说,“谈我谈得够多了。现在我想听听你的事,詹姆斯。军方准备派你什么样的差事?是派你到香港之类的地方吗?”

“我知道你想听我对你刚才一番话的想法,”詹姆斯说,“但我想不出来该说什么。我不知道意义何在。你的旧爱火重燃起来了,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我有各种不同的想法……”

“说一点就好。”

“其中一点就是你认为自己一直爱着这个女人也许只是错觉。你凭什么这样认为?而且何谓爱?爱当然是生死以之的,但我不能认为你会还爱着一个已经那么多年不见的人。说不定那只是你最近才想像出来的。当然,你的这个想像会不会带来什么后果,又是另一回事。我另一个想法是你的拯救观念只是空想。我觉得你不可能是认真的。你真的知道她的婚姻怎样吗?你说她不快乐,但大部分的人都是这样。一段婚姻能持续很久,代表夫妻双方具有很高的协调性,哪怕它是不美满的,但我们必须尊重旧的结构。你固然认为她丈夫不怎么样,但他也许是适合她的,不管她重新遇见你时有多么震动。她曾说过想被拯救吗?”

“没有,可是……”

“她丈夫对你是什么态度?”

“他出言警告我。”

“我建议你接受警告。”

我对詹姆斯的一番话并不十分惊讶。他拒绝对我的处境表现出太大的兴趣……我过去就注意到,我这位堂弟不喜欢谈任何有关婚姻的事。这个话题让他局促,也许是让他沮丧。

我说:“这是你的理性在说话。”

“是我的本能在说话。我担心如果你太投入的话,最后只会以眼泪告终。最好是冷静下来。”

“谢谢你的建议,堂弟。现在来谈谈你的事吧。”

“你会错过火车的。不过再坐一下也没关系,我可以叫辆出租车把你载到火车站。他叫什么名字?”

“她丈夫?”

“不,抱歉,我是说那逃家的孩子。”

“提图斯。”

“提图斯。”詹姆斯把名字重复了一遍,显得若有所思。然后又问我:“他们曾找过他吗?曾报警吗?”

“我不知道。”

“他离家出走很久了吗?他们完全没线索他在哪里吗?他们有收到过信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那一定很可怕……”

“毫无疑问是这样。别谈我的滑稽事了。你有什么计划?你军旅生涯的最新任务是什么?”

“军旅生涯……哦……我离开军队了。”

“离开军队了?”我感到惊讶而且有点失望。我一直隐隐觉得,军队可以把詹姆斯困住,让他无法与我竞争。但现在……“啊,你退伍了。那当然少不了一笔丰厚的退休金啰。这么说我们两个都是退伍的将军了!”

“不完全是退伍,不完全是。”

“你是说……?”

“套一句老话说,我是在‘乌云的笼罩下’离开军队的。”

我把酒杯放下,坐得直直的。我真是诧异和难过得无以复加。“不,詹姆斯,不可能……我是说……”我满脑子都在猜想是什么样的乌云让詹姆斯去职,一时不能言语。

我看着詹姆斯暗下来的脸。他背对着油灯坐着。透过窗帘缝隙可以看见,虽然已经黄昏,天空仍然光亮灿烂。詹姆斯微微一笑,就像他先前放走苍蝇时的样子。这时另一只苍蝇停在他的手指上。那只苍蝇先是梳洗前足,然后用前足有力地揉擦头部。然后它停止梳洗,与詹姆斯互相对望。

“没什么好担心的,”詹姆斯说。他动一动手指,苍蝇就飞走了。“毕竟我的军旅生涯本来就走到了尽头,而且我也不缺消遣。”

“你可以漆房子。”

他笑了。“你想看看塘鹅的照片吗?算了,下回吧。真可惜你明天不在伦敦,不然我们可以一起到劳德板球场去,国际板球赛正进行得如火如荼呐。我帮你打电话叫出租车。带些饼干走吧,我知道你喜欢吃。以前到你家玩,走的时候玛丽安婶婶总会偷偷塞些这种饼干到我口袋。”

詹姆斯打电话叫出租车以后,我问他:“上次我在你这里看到的那个老人家是谁?”我问这个,是因为突然记起,上次来这里,走的时候从一扇半开的门看见里面有个留着稀疏胡须的东方矮老头,静静坐在椅子上。

詹姆斯看来有一点点惊讶。“他啊……没什么特别的……我很高兴他已经走了……呀,出租车来了,我听见汽车喇叭声。但愿你在火车上吃得到正式晚餐。”

“亲爱的查尔斯,”罗希娜说,“我知道你是大怪胎,但你怎么可能会追求一个八十岁的老妪,而且还是留胡须的!”

那是第二天的事。昨晚我回到家的时间已经很晚。尽管出租车就等在火车站外面,但因为起了浓雾,车开得非常慢。由于罢工,火车上没有晚餐供应,我只能以奶油饼干充饥,但一面吃一面为我妈妈以前都往詹姆斯口袋塞奶油饼干的事耿耿于怀。回“什鲁夫末端”以后,我吃了些面包夹起司(奶油已经臭掉了)。我的床潮湿得要命,但我找来一个热水袋,而疲倦也让我顾不了那么多,倒头就睡。第二天我起得很晚,感觉全身僵硬冰冷,坐起来的时候牙齿格格打战——但说不定我是为计划好要采取的行动而感到战栗。

我穿上能找到的最暖和的衣服(包括可怜的多莉丝送我的那件厚厚的针织运动衫),但仍然发现自己抖瑟不已。难道给詹姆斯说中了,我真是得了流行性感冒?一团灰色带金的浓雾仍然笼罩着陆地和大海,让天地陷于一片可怕的死寂。走出屋外后,大海只隐约可见,它轻抚岩岸,光滑得像层油。空气潮湿而冷冽,但我怀疑,这只是我自己的感觉,天气并不真的那么冷。一件我晾在草坪上的衬衫仍然湿答答的。屋子里面冷冰冰,像个墓穴,且多了一股霉味,玻璃窗向内的一面都蒙着水气。我想点燃从渔人商店买回来那个新的煤油暖炉,却白费气力。我喝了点茶,感到舒服些,就在这时,一阵汽车喇叭声从堤道的尽头响起。我猜是罗希娜来了,有那么一下子感到极为恼火,直想冲出门外,向她尖叫。我考虑过要躲起来,却开始觉得肚子饿,而且看不出来为什么我应该弃守屋子,让给一个可能会待很久的入侵者。然后我想到一个聪明的自保策略:干脆把哈特莉的事情告诉她。这是正确的一步棋。

我们坐在厨房里,任由液化气炉开着,吃着杏子干和切德起司(杏子干配蛋糕吃的话应该先泡过并以文火煮过,配起司吃则什么都不用做)。我喝的是茶,罗希娜喝的是白兰地。雾变得非常浓,厨房里就像是拉上了窗帘。我点了两根蜡烛,但烛光却奇怪地无法照穿弥漫在厨房里的半透明薄暮微光。我会决定告诉她一部分有关哈特莉的事情,是因为以我现在的心绪(由那个即将实行的可怕计划带来的),实在提不起劲去编谎话或搪塞话,当然更提不起劲与她大吵一架。坦白说,我对罗希娜的恐吓着实有点偷偷摸摸的害怕。我希望这段时间能够让她保持中立,不用担心她会来搅局。接下来我要面对的凶险已够多的了。另外,我也预感得到她对我的吐实会是什么反应。事实证明我的预感完全正确。

她一开始就如我所预期的,满怀敌意地说她根本不信我真的已放弃莉齐,也不相信我准备住在伦敦,而如果我认为我可以摆脱得了她,那就——我在这里打断了她的话,简短而有选择地告诉她我那个“旧爱重燃”的故事。“旧爱重燃”,哈,这种陈词滥调是多么管用啊,它多能给一个痛苦的心灵带来安抚,又多有误导性、遮掩性。就这样,我在告诉罗希娜真相的同时,也在隐瞒她。罗希娜兴致勃勃听完我的故事。她与我堂弟是相当不同的听众,反应也让人满意得多。事实上,在把删节版的故事告诉这个聪明而又不是没有同理心(这还是我第一次知道)的女人时,我反而有种放松的感觉。我最初的预感是正确的:她对“哈特莉问题”的态度与对“莉齐问题”的态度截然不同。

有关嫉妒心这东西的一个有趣事实就是,尽管它在很多方面都是完全非理性和身不由己的,但当一个人觉得处于上风时,仍然会容许自己在一个限度内从事理性思考。我是迷上罗希娜以前就和莉齐在一起的,但罗希娜却根深蒂固地认为,是莉齐从她那里把我抢走的。另外,莉齐至今仍是有吸引力的女人。这两点加起来,让罗希娜对莉齐的态度是嫉妒女人的典型反应。但哈特莉却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也因为这样,罗希娜的智商才会与理性站在同一边。哈特莉是属于我遥远的过去,哈特莉已经老迈(和我一样年纪),不漂亮又不出色,而且(不是无足轻重的一点)又是有夫之妇。罗希娜把这些资料快速输入脑里,加以运算,而我几乎看见有部电脑正在她闪闪发亮的斗鸡眼后面运转着。经过评估以后,她认为我成功的概率不高。就像詹姆斯一样,她认为这事情只会以眼泪告终。

很明显,罗希娜很快就认定,哈特莉从任何方面来看都不够格当她的对手。她甚至还有一点可怜哈特莉呢,但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可怜,而是一种立场超然的可怜。罗希娜算得很准的一点是,我对哈特莉的感情会排挤掉我对莉齐的感情。基于这个前提,她当然认为,等整个闹剧以灾难结束,我变得可怜兮兮之后,她就可以来捡现成。罗希娜也把我叙述事情始末时的轻松神态,以及我对她深明大义的感激之情看在眼里;事实上我真的是感到轻松和感激她,至少当时是如此。我当然没有把一切说出来,更没有透露半个字有关即将实行的计划。我当时是个那么沾沾自喜的马基雅维利主义者,以致完全没有意识到,对危险聪明的罗希娜说出哈特莉的事,会有什么可能的危险后果。我觉得是我在牵着她的鼻子走,是她的自作聪明蒙骗了她。

有趣的是,罗希娜清楚记得她的车头灯照见哈特莉的那一幕。“我当时还以为自己会像压死一只甲虫那样压死那个老东西。查尔斯,你要搞清楚,她是个老东西。这是你不能否认的。”

“爱情是不考虑这些的。常言道,爱情就像蝙蝠一样盲目……”

“蝙蝠有雷达。你的雷达看来停摆了。”

“用用你的智商吧。任何人都是有可能爱上任何人的,佩里和他的佩里格林叔叔就是一个例子。”

“佩里和他的什么?”

“算了……”

“载你去伦敦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有事瞒我。你是个烂演员,真不知你当初是怎么进这一行的。我当时就知道你有什么计划,但还以为是和莉齐有关。”

“我对莉齐从没有同样的感觉。”

“哼,最好没有。”

“不是她!难道你还不相信吗!我爱这个女人。”我爱她,就像我早就跟她结了婚,多年来看着她逐渐变老和失去容颜。

“少来了,亲爱的,你只是自欺欺人。是突然搬来海边之举让你神志不清,还有这栋恐怖的、无厘头的房子。我想这是我见过的最让人不舒服的一栋房子,也难怪你会有幻觉。”

“你说的幻觉是什么?”

“我记得你告诉过我你有一个初恋情人,但那都只是你的幻想,是虚构出来的。你只是因为重遇她而震撼,才会胡思乱想,等两星期,你就会恢复正常。再说她是有家庭有儿子的,查尔斯,她是过着寻常生活的女人,你不能因为在学校时迷她现在就来勾引她,那是说不通的,她不会明白的!另外,你也没有这个能耐,你不是无所不能的,至少在真实生活里不是。你只会让自己蹚一趟很浑的浑水,陷在那种你比谁都痛恨的纠缠里。你会丢人现眼!想想看!难道你没有足够的自知之明,知道这些都是你最恨的吗?在这里你是没有任何角色、没有任何台词的。你不是甚至承认她不想跟你说话吗?”

“这只是因为她害怕。她太爱我了,而她也还不敢信任我的感情。但她早晚会信任的。到时,她的爱就会鞭策她奔向我。”我心里想:我一定要让哈特莉知道,一定要说服她,我对她的爱是绝对的。我一定要写一封长信,悄悄交到她手里,而一旦她明白我的真心,就一定会……

在我告诉罗希娜那个肃穆但相当简略的故事中,我提到了提图斯,却基于某些理由,未提他是养子和已经离家出走的事实。这也许是因为我还不愿意去思考提图斯,以及思考他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我的胜算。我也只字未提我与班的那次紧张对峙。(那真是罗希娜所说的“丢人现眼”的最佳注脚!)我只告诉罗希娜,提图斯现在没住家里,我和哈特莉见过几次面,也和她丈夫有过礼貌性交谈。幸而罗希娜听得太津津有味,没想到追问细节问题。

“查尔斯,你醒醒吧。她是腼腆羞涩的人,拿你的人生相比,她就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极度贫乏、寒伧和枯燥。她说不定还会为自己的丈夫汗颜,想保护他,并仇恨你。用用你的想像力吧!她会让你无聊透顶的,亲爱的,会让你无聊透顶到发火,她也一定很清楚这一点。她是靠退休金过活的老人家,现在想要的只是休息,可以搁起脚来看电视,而不想过动荡的生活与从事冒险。就算你成功地把她带走好了,但稍后如果你觉得乏味了,又该把她怎么办呢?你习惯在一起的是风趣的非传统女性,而你现在又是老年单身汉了,是不能忍受跟任何人生活在一起的,除非是像我这种聪明伶俐的老朋友。你是无法与一个新女人重新开始的,她就是一个新女人,不管你有多少与她一起骑脚踏车出游的动人回忆。我想你只是想破坏她的婚姻吧,就像当初破坏我的一样。我的韧性是够强的,但被你甩掉之后,我还是过了一段相当长相当难熬的日子。而我现在也不准备放过你,我非要你为我流过的眼泪付出代价不可。你一辈子都是生活在享乐主义的大梦里,但你之所以每一次都可以全身而退,只不过因为被你甩掉的女人都照顾得了自己。啊,老天,你从不付出,从不说你爱我们——哪怕你真的是爱。你是手脚干净的冷血动物!你是运气好,被你甩掉的女人才没有一个死掉罢了。你就像是在超市里持机关枪滥射却凑巧没打中谁的家伙。但这一次不同,你必须尊重那个可怜的老东西的选择,尊重她的生活、她的儿子、她枯燥乏味的丈夫、她那栋小小的新房子。放过她吧,查尔斯。怪不得她看到你时会没命地跑上一里路!”

“你不懂。”她怎么会懂?她说的话很多都是合情理的,比她自己所知还要合情理。但只有一点是她没看到的,那就是我与哈特莉之间的绝对联系。对我来说,哈特莉并不是一个“新女人”,而是我生命中最古老、最强力、持续最久的东西。我也懒得向罗希娜解释我对“风趣的非传统女性”有多么厌倦,或解释她口中的“老东西”是一切生灵里我最钟爱的,是世界上最珍贵和唯一未被污染的东西,是有着最惊悸的吸引力的。在我还没成为“享乐主义的梦游者”和“冷血动物”以前,我就已经把自己最初也唯一完全无邪的爱献给了哈特莉。当然,这些羞辱性的称谓只是出于嫉妒:但如果我真是“冷血动物”,那某个意义下该被归咎的人是哈特莉!我曾经把我的真纯交给她保管,现在奇迹似的,我可以向她要回来了。

自重遇她以后,生理性的激情就在我身上升起、扰攘、翻搅,而我的感官也不断与我的思想对话,而随着我不断把她的老年连接于她的少年,我对她的渴望就愈来愈甚。我好渴望她。能不能达成这一点,乃是关键性考验,是个测试。现在我明白,我已经通过考验了,而我的渴望也像奔向大海的河流一样,汹涌澎湃。她让我变得完整,这种完整,是她离开以后我就不再有过的。她召唤起我的整个存在;我渴望抱着她,与她躺在一起,直到永远,直到世界的尽头;嗯,对,我也渴望用爱的力量去震撼她的谦卑,另一方面,我也要让自己谦卑,让她来慰藉我和把最好的自我带回来给我。就像她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似的。因为她是我的美善的保管者,而她已经保管了很多年,她是我的阿拉法,是我的俄梅嘎。这不是幻觉。

罗希娜看着我,咯咯笑了起来。我双手平放在桌子上,虽然穿着针织运动衫又喝了白兰地(对,我也需要白兰地了),我仍然觉得冷。我本来要到小红室生个火,却因为看到罗希娜的样子而愣住了。她坐在椅子上,一条腿跷起,腿上穿的是蓝色棉布宽筒裤,裤管卷起一点,垂在蓝色帆布靴上部。上身穿着蓝紫条纹的休闲衬衫,腰上套着窄皮带。她看起来悠闲、能干、剽悍,而且年轻得吓人。她深色的斗鸡眼以掠食动物的调侃眼神看我。她的厚发染得全黑,以蝴蝶结绑在后面,这让她的脸显出凶残动物的那种强烈表情。她的外套早已脱掉,却似乎毫不觉得冷。我想,我是怎么回事?我不可能觉得冷,现在可是夏天!尽管这样想,我还是哆嗦个不停。另外,在上午十一点点蜡烛不也同样荒谬吗?因为蜡烛几乎毫无照明作用,我干脆把它们吹熄。但也许是雾消散了一点,只不过窗户仍然灰蒙蒙的。就在罗希娜刚要回我话的时候,厨房门悄无声息地打开了,一个人走了进来。是个女人。有失神的一刹那,我还以为是哈特莉来了。但她不是哈特莉,是莉齐·谢勒。

两个女人见到彼此,不约而同发出一声小声的惊呼。罗希娜很快站了起来,绕到椅子背后。莉齐朝我大步走来,眼睛看着罗希娜,把手提包扔到桌子上,动作就像扔下一封战书。我始终坐着。莉齐身穿淡棕色雨衣,头上绑着一条非常长的黄色印度头巾。她把头巾解下,仔细折好,放在桌子上。她的脸红到极点(我的也是)。她的头发上覆盖着些小水珠,说不定外面真的下雨了。

罗希娜举起她的椅子,扔到旁边的瓦石地板上。她对我说:“你这个骗子兼背信者。”

我问莉齐:“下雨了吗?”

她回答说:“应该不是。”

我说:“罗希娜刚要走。”话才说完,罗希娜朱红色的利爪就朝我的脸扑来。我及时绕到桌子另一边,逃过一劫,只有脖子被划破一点。莉齐后退到门边。我隔着桌子面对罗希娜的盛怒。“听着,我没对你撒谎。我没跟莉齐约好。她只是突然自己跑来,对我刚才说的事一无所知。”

“她住在这里吗?”莉齐问。

“不是!这里除我以外没住任何人!她是来看我的,很多人都会来看我,你不就是其中之一吗?要喝些茶或白兰地吗,莉齐?”

“她不知道那事情吗?”罗希娜说,狠狠瞪着我,但怒气已经平息。“那你不觉得对她说会比较好?还是由我来说?”

“你打算跟罗希娜结婚吗?”莉齐问我,身体僵僵的,双手插在口袋里。

“不是!”

“查尔斯,我可以单独和你说话吗?”莉齐说。

“不行,你不可以,”罗希娜说,“查尔斯,如果这事只涉及我和莉齐,为了争夺你,我会不惜拿菜刀跟她决斗。”

我觉得浑身一阵冷战,便再次坐下来。“我有点不舒服。”

“我可以单独和你谈谈吗?”

“不行,”罗希娜说,“查尔斯,我要你在我面前告诉她刚才你对我说的话。”

“吉伯特在外头吗?”我问莉齐。

“没有,我自己开车来的。好吧,如果她不走……”莉齐没理会罗希娜,在我对面坐了下来,“我来这里是想谢谢你那封甜美宽宏的来信……”

“告诉她啊,说啊!”

“谢谢你那封甜美宽宏的来信。你对我们两个都很仁慈。”

“晚餐爽约的事我十二万分抱歉,我刚好……”

“你对我们很宽宏,但你用不着这么宽宏。我是大蠢材。吉伯特根本是无关要紧的。在任何情况下我都是属于你的,除此以外没有什么是要紧的。我只属于你一个人,这是无可争辩的。你怎样对我都可以,我不在乎最后结果会怎样。我当然希望地久天长,但你可以照你喜欢的做。我来这里只是要告诉你这个,以及把我自己献给你,要是你还想要我的话;你说过你想要的。”

“好感人啊!”罗希娜说,“你到底跟她说过些什么,查尔斯,老实说出来吧,不要再瞒我了。”她拿起莉齐的手提包,扔到地上,踢了一脚。

莉齐没理她,只是目不转睛看着我,发烫的脸颊。我深受感动。

“莉齐……亲爱的……亲爱的女孩……”

“太迟了,莉齐,”罗希娜说,“查尔斯打算娶一个长胡须的女士,不是你。查尔斯,对不对?我们刚才才谈到你,查尔斯说他根本不曾喜欢过你……”

“我没说过这话!听着,我要跟莉齐到楼上说话。你待在这里,我过一会儿就下来。”

“你最好赶快下来。我给你们五分钟。如果你们胆敢溜到伦敦去,我一定会追过去,把你们碎尸万段。”

“我保证很快下来。我也会把事情告诉她的。但拜托不要砸任何东西了。来吧,莉齐。”

莉齐拿起放在桌上的头巾,又捡起地上的手提包。她没有看罗希娜一眼。我带她走出厨房,走上二楼。到达二楼楼梯平台后,我犹豫了一下。珠帘子静止不动,我决定不要穿过去。我带她到中间的小房间,关上门。房间很幽暗,没多少光从开向起居室的长窗射进来,这或许是雾的关系,又或许是我忘了把起居室的窗帘拉开。房间里面空无一物,原有的那张折叠桌已经被我移走,现在还待在岩石缝隙里。地上铺了张磨旧的方形地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高高钉在墙上铁铸的油灯支架现在突然变得十分鲜明,而且透着一股邪恶。地毯被踩时散发出阵阵潮湿气味。

“我好怕那女人,查尔斯。你和她搅和在一起了吗?”

“没有,没有。她只是一直在恐吓我。莉齐,我……”

“我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但那无关要紧。听着,查尔斯,我是你的——如果不马上重复这句话,我肯定会疯掉。我真的愚蠢至极。我以为自己无法承受另一次心碎,以为自己希望平静,以为自己可以控制得了直奔你怀抱的冲动。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看,我又直奔你的怀抱来了,又情不自禁疯狂地爱上你了。我对吉伯特深感抱歉,我本来以为可以找出折衷办法的,但根本没有任何折衷办法。我不在乎会有什么结果或你会怎样对我,我也不在乎会为此而死掉。我不要你当无私或体谅或宽宏的人,我要你当我的主子和国王,就像从前一样。我爱你,查尔斯,我是属于你的。从这一刻起直到永远,我会做你要求我做的任何事。”

我们站在那个油灯支架下面相互凝视,两人身体都在颤抖。“莉齐,原谅我。那是个错误。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我无法像当初所想的那样把你留下来,我不能再当国王了。我抱歉写了那样的信给你。我对你满怀柔情,我爱你,但不是你想的那种。那只是空洞的观念,就如你所说,只是抽象的观念。你说得对,那是行不通的,不会持久的。你知道吗,我碰到另一个女的,一个我很久以前认识和爱上的女人。我不是说罗希娜。她是我的初恋情人。记得吗?我曾告诉过你我有个初恋情人。所以我无法属于你,小莉齐,你也无法属于我。你必须回到吉伯特身边,带给他快乐,让事情像没发生过一样。请求你相信,我也请求你原谅我。那是个错误。”

“一个错误?”莉齐说,眼睛望着脚上那双闪亮的黑色高跟鞋,“我明白了。”然后抬头望我,她的脸是赤红色的,下唇颤抖,眼神朦胧而可怕。

“记得我告诉过你那个女的吗?我又碰见她了,她就住在这一带……”

“那我只有说拜拜的份啰。”

“莉齐,亲爱的,别这样。我们仍然可以当朋友,不是吗?你在第一封信里不是这样要求我的吗?我会去看你和吉伯特……”

“我不认为我还会跟吉伯特在一起。事情不可能回到原来的样子。我很抱歉。再见。”

“莉齐,握住我的手一会儿好吗?”

她向我伸出一只软弱无力的手。她的手又小又湿又没有反应,我无法把握手的动作进一步延伸为拥抱。她把手抽回,伸到手提包里摸索,掏出一面破镜子碎片(罗希娜踢手提包时踢破的),然后是一条白色小手帕。一等小手帕拿在手上,她就开始静静啜泣。

我又感动又难过,但奇怪的是我又有一种自豪的超然感,因为我仿佛在一秒钟之间看到一个泡泡升起后又破灭,而这个泡泡包含的是某种我本来可能会与莉齐一起度过的生活。莉齐,我的凯鲁碧诺,我的爱丽儿,我的淘气小妖精,我的儿子:如果我是不同的人,我们说不定可以生活在一起,而她也会变得截然不同。但这种可能性已经过去了,不管接下来会有什么事发生在我身上,这个世界都已彻底不同了。“别这样,莉齐,甜心,勇敢的小莉齐。我好感激你,感激你的……你的……”

“真可笑,”莉齐说,语气极为平静,但眼睛里却滚动着泪珠,“真可笑。从伦敦开车过来的路很长……车子是租来的,我没开吉伯特的车子……一路上我都觉得自己是在与你柔情蜜意地聊天。我一直想像你看到我的时候会多惊讶和高兴,我们会何等快乐,想像我们一定会笑个不停,就像从前。我反复想像这情景,心里充满爱和喜乐——虽然我也想到,这一次,最后还是会以心碎告终,而且会要了我的命。但我不在乎,只要你还需要我和把我抱在怀里,我就什么都不在乎。我万万没有料到的是,事情甚至还没开始就结束,还没开始就破灭了……除了对你的爱以外,我已经一无所有……我的爱全被唤醒和再一次遭到拒绝……永远地被拒绝……”

“莉齐,你会平复过来的,它们会慢慢沉睡的。”

她摇摇头,牙齿紧咬手帕。

“莉齐,我会写信给你。”

她的泪停止了。她把手帕和破镜子收起,慢慢折她的黄色头巾。“别写信,查尔斯,那对我会比较仁慈。真滑稽,我以前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结果现在才是结束。如果你想对我好的话,就请别写信。我不想要了……我受够了……”

她把头巾揉成一团,塞到口袋里,然后转过身,快速打开门往外跑,几乎撞上就站在门外的罗希娜。罗希娜吓得往后跳。莉齐飞奔走下楼梯,身体前倾,高跟鞋把梯级敲得咔嗒咔嗒响。我想追上去,但罗希娜却捉住我的手臂,力气非常大,又用一只脚抵着我的脚。我们在墙边缠斗了一阵。“让她走吧。”大门传来砰的一声。

我站在那里,凝视珠帘子,它轻轻摇摆,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然后我慢慢走下楼。罗希娜尾随在后。我们走入厨房,再次在桌边坐下。

“放心,查尔斯,那只小动物不会活不下去的。”

我默不作声。

“我猜你现在想跟我谈谈你对莉齐的感觉?”

“不。”

“可怜的查尔斯,你降级为上帝了。”

“好了,请你走吧。”

“如果这是你与莉齐·谢勒串通好演的一出戏,我会宰掉你们两个。”

“唉,罗希娜,别傻了,别那么庸俗了。请你走吧。如果方便,我希望你回伦敦后可以拉拔莉齐一下。”

“我不准备回伦敦。我现在要回雷文饭店,单独享用一顿丰富午餐。接着我会到曼彻斯特拍电影。我会留你一人沉思默想,希望你伤得够痛。只要你答应一个条件,我就不会干涉你去勾引那位胡须女士。”

“什么条件?”

“你保证告诉我事情的每一个发展。”

“好。”

“你保证?”

“对。”

“站起来,查尔斯。”

我机械性地站起来。罗希娜绕过桌子走到我面前,有那么一刹那我还以为她是要来打我。她给了我一个吻。“好啦,再见了,我会回来的。”

大门再次传来砰一声,过了一会儿我就听到红色小轿车绝尘而去的呼啸声。有那么一会儿我还盼着莉齐会去而复返。但继而又庆幸莉齐没有收到我的第一封信后就直奔而来。

我走入旁边的房间,想要生火,却失败了。没有足够的引火木柴。我感到心神被莉齐的哭和罗希娜的吻彻底扰乱了。莉齐痛苦的样子让我难受,但却是一种空茫茫的难受,而我也不愿意继续想她。我希望得到她的同情。我已经后悔与罗希娜进行那一番庸俗得要命的谈话。告诉她有关哈特莉的事情时,我还自以为聪明,如今只觉得满心不祥之兆。我等于送了她另一件武器。然后我又想到了詹姆斯,有点纳闷他是怎么会被解职。因为同性恋吗?还是军方认为把一个狂热的佛教徒留在军中对军事机密没有保障?我脖子被罗希娜红色指甲划过的地方开始觉得痛。我想量量体温,却找不到温度计。

***

雾散了。暮光刚刚已被黑暗所取代,灿烂的小月亮闪耀着,让星星变得黯淡。月亮把一种金属光泽倾泻到海面,也让岩石和树木影影绰绰。天空是一片清澈的蓝黑色,却未被月光照明。大地和它的一切都是褐色的模糊一团。阴影很强烈,让人觉得到处都有人影,我不断紧张兮兮往回看。万籁俱静,但这种寂静的性质又与雾茫茫早上的寂静迥然不同,而且三不五时会被一只猫头鹰的叫声和遥远的狗吠戳破。

我没有取道村子。我沿海岸公路往小港口的方向走。途中经过被我称为“开伯尔山口”的那条隘道(那是黄色岩石入侵内陆造成的,它们在不知道多少万年前跳到山丘旁边,堆成一个参差的隆起,后来人们在开辟海岸公路时从中间切穿一条窄缝,供道路通过)。在月色中,岩石是暗褐色的,但分布无数的光点,那是月光在其千百个石英小切面上反照出来的。过隘道以后就是小港口,再走不多远,是一条可以通到山丘上的步道,旁边是一片树林。沿着步道可以走到从村子通向小别墅区的柏油路。我在白天就探勘过这条路线,当时我同时盘算好怎样才能进入“尼布利特”的花园。这没有什么难的,因为花园的末端只有一排用松垮垮的铁丝连起来的木头柱子。我这个冒险行动最怕的除了被发现以外,就是怕到达得太晚,那对夫妻都已就寝(但太早的话又很难潜入花园而不被发现)。不过他们仍在静悄悄看电视也说不定。

早先我曾经排斥过刺探哈特莉婚姻生活的念头,但不是出于道德理由,而是因为这念头让我惶恐不安。婚姻是不堪听闻的家丑。任何胆敢揭开别人家窗帘偷看的人,都可能被复仇之神惩罚。因为他可能看到一些可怕至极的事,从此以后心灵就像被鬼纠缠一样,永无宁日。所以,在作出这个决定前,我的内心充满挣扎。然而,目前情境的内在逻辑却逼得我不得不去进行这种危险而没有格调的冒险。因为这是回答第二个问题所必须的。我必须弄清楚哈特莉的婚姻状况,弄清楚他们是怎样互相对待的。

来自大海方向的月光把木头竿子的长影投进了“尼布利特”那个有坡度的草坪里。草坪里的草看起来就像是蒙着一层霜。从下方,我可以看见客厅那个拉上窗帘的观景窗后面透出灯光。我跨过松弛的铁线,静悄悄走上草坪,走向屋子。一面走,我一面聆听自己几乎无声的脚步声(草已起了露水),也聆听自己深深的呼吸声和激烈刺痛的心跳声。尽管早先下过一点雨,但经过一下午的太阳照晒,地已全干,所以我不担心留下脚印。我走到离屋子约十五码处停住。除了屋顶的一扇气窗外,所有窗户都是闭着的。客厅的窗帘是拉上的,里面的灯光把窗帘上的图案照得明亮,乍看就像一面彩绘玻璃。两幅窗帘之间有个未密合的缝隙。我继续往前移动,然后侧耳聆听。客厅里有人的说话声。是电视的声音吗?快到观景窗时,我跪了下来,手扶着砖墙往前跪走几步,然后坐下来,让头靠在低矮窗台下面一点的位置。

我没有预期会碰到露水,但因为预期会与玫瑰花丛擦身而穿了件风衣。月色向我透露出各个花圃的大概位置。但一定是先前窗户的灯光让我目眩,不然就是恐惧让我眼盲,因为我坐下来的时候竟然是坐在一丛玫瑰上面。随之而来是一下微弱却让人心胆俱裂的咔嚓声,一根玫瑰尖刺刺进我的小腿肚里。我笨拙地坐在玫瑰花上,背靠着墙壁,眼睛和嘴巴张得大大的,等着听那可怕的喝问声:“谁?谁在窗外?”

但室内的说话声并未中断,而此时我可以听得相当清楚。要刺探没有防备的人是多么容易啊。接下来我所听到的对话是那么匪夷所思,让我名副其实陷于一种疯狂状态,但我不会尝试描述我的情绪。以下,我将只像写剧本那样,仅把对话录下。至于哪句话是哪个人说的,应该一清二楚。

“他为什么会搬来这里?”

“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只会说这个,难道你就不能说些别的吗?你是智障不成?你当然知道原因,你一定知道。你以为我是大笨蛋?我才没那么笨。”

“你不是真的相信……”

“不相信什么?”

“你不是真的相信自己说的话……”

“你什么意思,为什么我连自己说的话都不相信。难道你认为我撒谎不成?”

“你说我知道他为什么搬来这里,但你不可能那样想,心智正常的人不会那样想……”

“那我要不是疯子就是撒谎者啰。是这样吗?是这样吗?”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搞不懂你,你只会说些儿语。他为什么搬来这里?”

“我不知道,那只是意外,巧合……”

“好可笑的巧合。老天,你真聪明,懂得用这件事折磨我。你知道这件事比什么都更能折磨我。有时我怀疑你是蓄意把我逼疯的,好让你可以……”

“小班,亲爱的,求你别这样说……我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

“何必再说你很抱歉或你不知道呢?你讲过已经不下千百遍。我真想撬开你的脑袋,看看你究竟知道些什么。为什么你死也不肯解释,死也不肯承认呢?事情也耗得够久了。为什么你就不能大发慈悲老实告诉我事实,让我好过一点……”

“根本没什么事实是我好告诉你的!”

“你以为我会信?”

“你以前就相信。”

“我从不相信。我以前只是假装相信,因为我想要忘掉这档子事,因为我累了。老天,我受够了,受够了你那些梦想。”

“我根本没有什么梦想。”

“哎,你这个天杀的……”

“我根本没有什么梦想。”

“别再扯谎了,也不要对我吼叫。啊,老天爷,你对我撒了多少谎!从一开始我就是生活在一锅谎言里。然后又来了那孩子……”

“不,不是这样的……”

“哼,我被你瞒得够苦了,好不容易我才想通……”

“不是的!”

“老天,你知道我多羡慕那些可以过简单生活的幸运男人吗?他们可以与妻儿过着充满爱与仁慈的生活,而这里却……”

“我们家里也有爱与仁慈……”

“那只是假象,因为我们两个都累了,累得不愿再向彼此说出这个地狱般的牢笼——这个所谓的家——的真相。我们都需要休息,所以就假装一切都是好端端的,继续忍受这该死的赝品,对,赝品,你所谓的婚姻。我们都懒得用真相去捅对方。所以我们现在是泡在谎言里,你的谎言。它们无处不在,就像个发臭的沼泽,而我们则是在这沼泽里溺水的两个人。老天,我本以为搬到海边来,以为终于有了自己的花园,事情就有所改观——谁知道他却突然砰一声从天而降!真滑稽,对不对?”

“啊,亲爱的,别这么说……你不是很喜欢这里吗,我们不是很喜欢这里吗……”

“哼,你说这个是想我在你脸上吐口水吗?我们只是假装成平静快乐的家庭……”

“我们并不是假装……”

“别再重复了。”

“那你也别再说了。”

“你说话最好给我小心点。是你让我陷入这种……这种……是你让我这么可怜兮兮的……老天,为什么你就不能让我知道呢?你把真相告诉我一次就好。我只想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为什么那个男的会搬来这里,这个村子?为什么他哪里不搬,偏偏搬来这里?”

“你反复问我同一个问题,一次又一次。我不知道。他搬来这里并不是我希望……”

“骗鬼。你私下见过他几次了?”

“只有一次。”

“骗子。我看到你跟他在一起过就有两次。天晓得你们另外见过几次面。为什么你要对我撒这种蠢谎呢?他会来这里,一定是你叫他来的。”

“我没有!”

“哼,你准备什么时候再见他?”

“我根本不想见他!”

“过去,过去,该死的过去——一切都被败坏了,是你败坏一切的,是你和他……”

“甜心,亲爱的小班,别……”

“别用喊宠物的方式喊我,那是一种嘲讽……”

“难道你就不能对我仁慈一点,不能试着可怜……”

“那你为什么不试着可怜我呢!老天,你怎么可以对我这样残忍。”

“我没有残忍。你疯了,你疯了……”

“别对我尖叫。我受够了你的尖叫。你一辈子都在尖叫,而我们的一辈子快要接近尽头了。老天爷,我只愿自己一辈子已经结束。我猜这就是你暗暗祈求的吧?祈求我心脏病发,那你就可以远走高飞,跟那个……”

“我很抱歉,我很抱歉……”

“别再说这句话了,可以吗,我听够了,那毫无意义,只是鹦鹉的喊叫声。唉,老天,我好累。一切都被污染了。不,一切甚至从来没开始过,那全是因为你的缘故。然后又来了那个令人发指的骗局……”

“那不是骗局!”

“闭嘴。我们这样对答已经一百万次了,就像两个上了发条的洋娃娃……唉,老天,可我又没有别的办法。这事情无时无刻不梗在我心里。虽然明知是谎话,但我从前还是假装接受,因为我别无选择。我只希望这样可以让自己过得快乐一点。不,不是快乐,那是不可能的。我只希望我烂透了的人生可以有一点平静。但结果呢!就连这个你也不愿意让我得……”

“那不是事实……”

“小心啊,小心啊。我本以为自己除了继续忍受你和你的那些谎言外,别无选择……老天,我一直以来一定是疯了……我早就应该把你扫地出门,让你……”

“不!”

“你一定乐歪了。他出现了,大胆得像敲锣打鼓一样,甚至敢来按我家门铃!一定是你们约定的。”

“不要说不是你心里想的话。”

“我就是这样想的,不然我还能怎样想呢?只要你撒谎,我一眼就可以看穿。你以为你可以把我蒙在鼓里吗?他的信你都藏在哪里,嗯?哪里?”

“根本没有任何信。”

“因为你把信都毁了。哈,你真聪明。但听好——我说听好……”

“我正在听。”

“你那个小计谋是行不通的。”

“我什么小计谋?”

“我知道你想激怒我,以为这样我就会说:‘好吧,你滚吧,你要走就走。’你想一直折磨我,让我放你走。是这样吗?是这样吗?”

“不是。”

“不要用这种臭脸看我,不然我就……哼,事情不会如你所愿的,懂吗?我不会放你走的,不会。我永远不会放你走的,懂吗?就算我们从此不再说一句话,我还是会把你留在这里,让你照顾我。懂吗?就算要用锁链把你绑起来……”

“原谅我,求求你,原谅我,别生那么大的气。我受不了,你伤得我好痛,你把我吓坏了……”

“唉,别哭行不行,我受够了你的眼泪。他为什么要搬来这里,他安的是什么心,我想要知道的只是这个。老天,你可以把事实告诉我吗?我已经厌倦生活在恶梦里而假装一切都是好好的。这栋臭房子、这些臭家具,还有那些该死的玫瑰——一切都是假装、假装、假装,我恨不得把这些砸得粉碎。你为什么就不能告诉我真相?为什么他会搬来这里?”

“求求你,你伤得我好痛,求求你,求求你。我很抱歉,我很抱歉……”

“为什么他会搬来这里?”

“求求你别问了,我很抱歉,我很抱歉……”

***

上述的对话是我凭记忆写下来的,并未省去重复的地方。写的时候我并没打算形容他们的声调语气,现在也不会尝试。他那刺耳洪亮的吼声,她那带泪的哀哭声,我将永难忘怀。偷听者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了。

我想要尽快离开,却做不到,我麻痹了,部分是因为惊恐,部分是因为一路下来我都是以别扭而不舒服的坐姿坐着,不敢动一下。最后,我奋力滚了开去,爬行在被月光照得灰灰的草地上。然后僵僵地站起来,走出花园。一出花园就迎着一个下沉的月亮往前跑。回家的大部分路途我都是用跑的。回到家后,我喝了些威士忌,吞了颗安眠药,倒头就睡。我梦见自己在“什鲁夫末端”发现了一个密室,有个死了的女人躺在里面。

第二天我的举止与疯子无异。我团团转地在屋里走来走去,几乎是用跑的,然后我又在草坪里、在岩石间跑,继而穿过堤道,一直跑到圆堡去。我像只受惊的动物,在笼子里可怜兮兮地左奔右跑,不断用身体猛撞铁栏杆,弄得自己痛苦不堪。早些时起了金黄色的雾,但逐渐消散了,看来接下来会是个热天。我惊讶地看着我熟悉的游泳地点,看见平静的大海正轻拍黄色的岩石。我跑回厨房,却连为自己泡一杯茶都办不到。“我要怎么做呢?我要怎么做呢?”我反复大声问自己。奇怪的是虽然我已找到充分证据,却被悲伤和恐惧以及某种恶心感弄得魂不守舍,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

昨晚偷听的时候,我并未明白整个谈话的内容。有些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几乎连一句话都听不明白。尽管如此,有一点我是确定无疑的:同样可怕的对话声、同样可怕的场面以前就发生过,而且一再上演。两个灵魂在罪恶感与痛苦中向对方哭喊,痛恨对方,却又被对方绑住!婚姻的地狱。我无法也不打算去厘清他们说话的意义和含蕴。但显然,那位先生(他突然在我的思考里成为“先生”了)对于我出现在他们生活里感到不快。嗯,太糟了。我纵容自己幻想这个画面:我跑到“尼布利特”按门铃,在他打开大门时一把抓住他的领口,一拳揍在他脸上。但这毫无用处。再说,他也不是罗希娜想像的“老先生”。他虽然有条坏腿,却不是省油的灯。他是个危险人物,至少看起来是这样。他的威势当然也可能是装出来的,一戳就破,但冒这种险并划不来。我只要想办法把哈特莉带走就好,我必须思考,想出办法。但我却突然觉得思考对我来说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