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人在伦敦,前面有关罗希娜不速之访以及紧接其后发生的事情,都是我到伦敦后写下来的。罗希娜的车开走以后,我因为极度震惊而呆若木鸡;这种震惊,是那种会让时间空间消失,会让人陷于近乎完全沉思状态的震惊。这个揭示是那么可怕,我奇怪自己怎么没有晕倒在地。但在最初,它带给我的感觉倒不是不高兴或恐怖,而是难以想像,一如我们无法想像世界末日的景象。但我的感觉也真的与经历世界末日无异。过了一会,我才记起应该伸出一只手,扶住岩石,让身体不至于摔倒。等到我能够移动身体,弯腰从草堆里捡起手电筒的时候,我知道哈特莉一定已经走远了。我记不起来她被车灯照到的时候是往哪个方向走。我太震撼了,根本无法思考该怎么做。我先是匆匆忙忙往村子的方向走,但一下就停住了。我先前没想到应该要大声喊她的名字;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时我根本记不起她的名字。我匆匆跑回原来的地点,愚蠢地拿着手电筒东照西照。手电筒的光照亮了车胎的痕迹、被辗压过的草、有麻点的黄色岩石和浮动的雾。最后,我像个刚参加完丧礼回家的人,缓缓穿过堤道,走回屋子。厨房里的油灯仍然点着,小红室里的壁炉火也仍然摇曳。四周无比宁静,让我觉得,先前跟罗希娜的一番谈话,是发生在一世纪之前。
我浑身哆嗦,吃不下也喝不下。我走入小红室,在火边坐下。她是寡妇吗?这个问题,似乎是在我认出她那可怕的一瞬间就自动产生的。说可怕,不是因为她的样子几乎彻底改变了,而是因为我知道,自此以后,一切都会截然不同:所有旧的假设都已过去,所有要命的新可能性都会开启。当时我还没想过,说不定即将有锥心之痛要来临。所以,令我那么战栗发抖的,不是对痛苦的预期,而是改变的体验本身。我有一种剧烈的疼痛感,这感觉,应该与幼虫破蛹而出,或胎儿被挤压出母体时所感受到的相同。那也不是一种向过去的迁移。回忆此时看来几乎是迥不相干。那是一种新的存有状态。
我最后终于上床就寝,而且马上就沉睡了。到入睡前为止,我整理出一两个简单的想法或问题。其中一个当然是——她是寡妇吗?但这个问题是那样的铺天盖地,所以与其说是一个问题,不如说是我呼吸的一种氛围。我纳闷她是不是在村里见过我,如果见过,她认出是我吗?我从远处看过她有好几次。啊,老天,多么可怕,我竟然看见她而没认出是她。不过她一定认出了我,因为我的样子和年轻时相差无几。她为什么不上前跟我说话呢?也许是凑巧没看到我,又也许是她有近视,又也许……她在这村子是干吗的?她是住在这里吗?还是来度假?说不定她明天就会离开,从此不再出现。她晚上走在起雾的公路上是要去哪里?这让我想到,她说不定是在雷文饭店工作。但她已经年过六十。哈特莉六十多岁了。我从未想过,哈特莉也会随着时间变老。接着我又好奇她当时有没有看到我,如果有,又是否意识到我认出了她?接着我想到一点:她看到我和罗希娜在一起。她会听到我们说话吗?当时我们在说些什么?我不记得了。接着我又断定,她不可能看到我,因为我是站在车头灯光后面。明天,明天我一定要去找她,一定要把她找出来,然后……然后……
第二天一醒来,我立时就意识到自己身处在一个改变了的世界中。可怕的感觉减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端的焦虑和激动、一种想看到她的巨大渴望,身体仿佛被什么拉扯着,而这种拉力,无疑是发自爱的强烈磁场。同时还有一种奇怪的、盘旋着的喜乐,仿佛我在一夜之间就被转变了,变成一个有行善能力的生物,仿佛我是有能力产生和赐予善的。我是那个寻找乞丐小姐的国王。我有能力去提升、转化、治愈,带给哈特莉做梦也没有想过的快乐与欢欣。老天,我竟然哪里不搬,偏偏搬来这里,最终找到她了!我是为克丽芒来这里的,却找到了哈特莉。但她是寡妇吗?
我在九点前就到了村子。那是个阳光普照的早上,让人预感接下来会很热。我在几条小街道快速来回走动。然后我到小港口,沿着那条通往山坡的步道回到村子。两家杂货店一开门我就进去逛了逛。之后我又在几条街上走来走去。然后我走到教堂(里面空无一人),坐了一会,弯着腰,头靠在双手上。我发现自己竟然祷告起来。这很奇怪,因为我并不相信有上帝,而且自儿时以后就没有祷告过。我这样祷告:请让我找到哈特莉,让她是单身,让她爱我,也让我可以带给她永远的快乐。带给哈特莉快乐这件事,现在成了我在这世上最大的渴求,似乎只要做到这一点,我的生命就会得到加冕,变得完美无缺。我继续祷告,然后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睡着了。我记得醒来的感觉,而且是带着恐慌醒来的。我是怕在我睡着的那段时间,已经失去找到她的唯一机会。因为说不定她是来此度假,今天一大早就结束假期,回家去了;又说不定她突然死了。我从椅子上弹了起来,看看手表。才不过九点二十分。我跑出教堂。然后接着,我终于看到她了。
我看到的是一个粗壮的老妇人,穿着件帐篷似的棕色洋装,手提着购物袋,走在街上,步履很慢,犹如是身在梦中。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刚走过“黑狮”,往杂货店的方向而去。过去见到这个人的时候,我几乎是视而不见,但现在,她却突然在我眼前彻底变了个样子。整个世界有了一个新的背景。在我与她之间,盘旋着一个苗条的长腿女孩,这女孩双手攀住双杠,大腿叉开、闪着汗光。我跑了起来。
我从后追赶,在她刚过“黑狮”的时候追上她。我碰了碰她的袖子。她停下来,我也停了下来。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那张熟悉的脸转向我,那是一张苍白困惑的圆脸,有一双秘密的紫罗兰色眼睛。我几乎是反射性地松了一口气,心里想:对,是同一个人,我看得出来。我看得出是同一个人。
一看到是我,哈特莉的脸变得煞白,露出魂飞魄散的表情。要不是忙着寻找“相似性”,把现在和遥远的过去融合起来,我一定会被这样的表情吓坏。对,那是一张哈特莉的脸,尽管现在变得憔悴,而且出奇的松干。她两边眼角各有一束纤细的皱纹,向上延伸到额头,向下延伸到下巴,像花环般框住她的脸。她前额有几道触目的横纹,嘴巴上长着些淡黑色的长汗毛。她涂了湿湿的红色口红,脸上扑了粉,显得东一斑西一斑的。她的头发灰白,梳理整齐,烫成普通的波浪状。但她的脸型、头型、眼神却将某种东西原封不动地直接从过去传递到现在。
她开始喃喃自语。“啊……是你……”显然她一眼就认出了我。她用一种茫然失措的表情凝视我,口中不断呢喃:“啊……啊……”
我好不容易终于说出话来:“来……来……”然后拉着她的袖子,往教堂方向走去。我没有勉强她与我并肩同行。她走在几英尺之后,我不断回头,走得磕磕绊绊。我不晓得有多少人见证了我们的重逢。也许有十几人,也许一个人也没有。除了哈特莉惶恐的眼神以外,我什么都看不见。
我走入教堂,扶住又大又重的门,让她通过。里面仍是空无一人。从大玻璃窗照入明亮凉爽的光线。我坐在近门的一排长凳上,她则坐在我前面一排,所以得转身对着我。在潮湿有霉味的空气中,我闻得到她脸上蜜粉的味道,也感觉得到她的体热。她把购物袋搁在长凳上,两手紧抓住长凳的椅背。她的手红通通和皱巴巴,过了一下子,她又把手藏起来。她喃喃说:“很抱歉……”然后闭起眼睛。我把额头靠在她双手刚刚放过的地方,念念有词:“唉,哈特莉……哈特莉啊,哈特莉……”
事后我才想到,当时我毫不怀疑她的情绪就像我一样激动,尽管事情可能不是这样子。我抬起头时,看到她正用手帕拭脸,抖瑟地张着嘴呼吸,眼睛并没有望向我。
“哈特莉,我……唉,哈特莉……啊,我亲爱的……你住哪儿?是住在村子里吗?”我不知道为什么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也许是因为这比较容易回答。其他问题看起来都太复杂了,就像我们是操不同语言的人,必须教导对方说话。
“对。”
“你不是来度假的,而是住在这里?”
“对。”
“我也是。我退休了。你住村子哪儿?”
“山坡上面。”
“那些小别墅的其中一栋?”
“对,”她说,“那里的视野很漂亮。”她同样是在牙牙学语。她的手帕把一些口红沾到了颊上。
“你结婚了,是吗?……你仍然是……我是说你丈夫仍然……你现在还是有丈夫吗?”
“对,对。我丈夫还健在……我们住在一块……就住在这里。”
我默然无语,整个世界的可能性慢慢向我阖了起来,就像那些能够折起来的舞台布景一样。事情似乎只能到此为止。但我知道,自己一定要想出办法在这个新处境中存活下来,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哈特莉都将继续是我唯一的处境、最后的事务、世界的中心。
“我很遗憾。”我说。
听了我这个笨拙的恭维,她微微摇头。
我继续说:“我还是单身。从未结婚。”
她的头又动了动,眼睛朝下看着那条沾了口红的手帕。我们一同沉默了一会儿,像是一起屏息审视一件刚发生的重大事件。就像一个身处危机的人匆匆忙忙随便找话题那样,我说:“你之前曾看到过我吗?你在街上看到过我吗?是不是当时你不认得我了?”
“看到过,几乎三星期前我就看到你了。我认出是你。你没有变。”
我无法把“你也没有变”这句话说出口(稍后我为此咒骂自己)。一个女人对自己容颜不再的事实会多介意?她们又会有多大程度的自觉?但我马上就被另一个惊惶的思绪攫住。“那你为什么不上前跟我说话?”
“我不确定你是不是想看到我。我想说不定你会觉得我们不要相认比较好……”
“你是说你担心我会认出你……却不理睬你?你怎么能有这种想法?”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事隔多年以后你会是什么想法……不知道你会不会还在怪我或是已经把我忘掉。你那么有名……说不定不会乐于认出我……”
“老天,哈特莉,你怎么可以这样想,难道你不知道……你知道吗,这些年我都在找你,我无法停止爱你……”我碰了碰她棕色洋装的肩部,又用手指掂着她的衣领一秒钟。
“别这样,别这样。”她喃喃地说,微微把身体移开。
“你知道我昨晚看到你了?”
“知道。”
“我那时候才认出是你。自此我就失魂落魄……我不会假装不认识你的,多么可怕的事!你怎么会认为我会怪你或忘记你呢!你是我的唯一的爱,至今还是,你对我的意义仍然和从前一样……”
她脸上掠过一种奇怪的表情,又像鬼脸又像微笑,然后摇摇头,眼睛仍然不直视我。
我无法再说什么,决定直探那些可怕事情的核心。“你丈夫……还是同一个人吗?……还是当初嫁的那位吗?”
“对,是原来那位。”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你的夫姓是什么。”
“我是菲奇太太。他姓菲奇,班杰明·菲奇。”
听到这个名字,我的胃蓦地一扎,就像是胃痛。现在我终于有名有姓可以与她已婚这恐怖事实连在一起,而这名字,也注定要和我一辈子生活在一起。一阵自怜之情淹没了我,我的脸因为痛苦皱了起来。“哈特莉,他是干什么的?我是说他是从事哪一行?”
“他有一点残障,是个业务员,开着车到处推销东西,但现在退休了。搬来这里以前,我们住在英格兰中部……”
“你说神奇不神奇,哈特莉,我们不知道对方在哪里,却同时搬到这里。看来就像命运安排,对不对?”
哈特莉没说什么。她看了看手表。
“对了……小孩……你们有小孩吗?”
“有一个儿子,今年十八岁。前不久才出门去了。”
她说这话时态度比较宁静,有一点深思熟虑的样子,看来就像是进行什么必要的工作。
“他叫什么名字?”
她迟疑了一下才说:“提图斯。他叫提图斯。”然后她又看了看表,说道:“我得走了。我要去买东西,再不去就晚了。”
“哈特莉,求求你多留一会儿,我还有事情想问。告诉我……嗯……告诉我你丈夫是卖什么的,我是说退休以前。”为了留住她,我必须不断问问题。
“灭火器,他是卖灭火器的。”她说,“他每天傍晚回到家总是精疲力竭。”
听到她提到这年复一年的黄昏,我仿佛看到什么远景似的,大胆问她:“你的婚姻快乐吗,哈特莉?你过的生活美好吗?”
“好,很好,我过得很好。我的婚姻很快乐。真的。”
很难判断这是不是真心话。也许是真心话。生活美好。我用了多么奇怪的字眼。我们的人生都快走完了,而从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以后,我们的人生都各自完成了吗?哈特莉的声音仍保留从前那种低沉而略为平板的特质,对我产成巨大的吸引力。这声音也一如以往那样带点乡音,这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已有了很大的改变。
我突然停住呼吸,手放到椅背上。我的小指碰到她的衣服,她再次轻轻移开。有什么黑色的东西在离我头顶不远处飞来飞去。她这些年来都过得很快乐。对,为什么不该是如此呢。但我就是不能相信这一点,不能忍受这一点。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活着,而我们的人生都快要过完了。我张大嘴巴快速呼吸,那黑色的东西不见了。我提醒自己:必须要有技巧。“有技巧”这个字似乎为我带来一点帮助。我必须有技巧,好让自己不致受创太深;必须想办法给自己带来一些快乐。
我说(却不知为何):“昨晚开车的那个女的,是一个知名的演员,叫罗希娜·万贝格。她只是来探望我……”
“我们几乎从来不上剧院。”
“她来只是为了谈工作方面的事情。”
“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你。”
“是吗?什么节目?”
“我忘了。我真的得走了。”她站起身,挽起购物袋。
我感到恐慌。“哈特莉,别走。你看起来……好疲惫。”这不是最得当的话,但却是发自怜惜与柔情。她看来真是一脸倦容。要形容她的脸,最好的形容不是忧伤或痛苦,而是强烈的疲惫——经年累月操劳所形成的疲惫。
“我很好,只不过肚子常常有毛病就是。你看来气色很好,查尔斯,看起来好年轻。我得走了。”说完,她就慢步从我旁边经过,往门的方向走去。
我跳起来尾随她。“但我们要怎么办呢?”
哈特莉看着我,似乎不明白我的问题是什么意思。
我把问题重复了一遍。“我们要怎么办呢?我是说……唉,哈特莉啊,哈特莉……我什么时候可以再看到你。我们可以再碰面吗?等你买好东西,我们可以到酒吧坐坐。还是你到我家去坐坐?”
哈特莉吃力地推开教堂的门,从她肩膀上方,我可以看得见杜哑的墓碑、墓园的铁栅门、村子街道的行人,以及更远处的海平线。我狂乱地说:“我会去看你们的。我好想认识你先生。你们非来我那栋有趣的怪房子坐坐不可,你知道我住在哪里……”
“我知道,谢谢。但最近不方便,我丈夫的身体不舒服。”
“那我去探视你们好了。你的地址是哪里,是哪一栋小别墅?”
“它的名字是‘尼布利特’,是最后的一栋。但最近别来……到了恰当时机我会通知你……”
“求求你,哈特莉,买完东西再见我一面,让我帮助你……”
“不行,我已经晚了。你留在这里,别跟着我。我会再见你的,我的意思是改天。求你别做任何事情。我会通知你的。求求你留在这里。再见。”
我刚才一直想触摸她,但又生怕只要我的手指尖碰到她,她就会像幽魂一样分解掉。而现在,我有了一个更精准的需要:想要抱住她的头,轻轻按在我的怀里,让她听听我的心跳声。远古的渴望忽然回来了。我看着她那双蓝上加蓝的眼睛和总是带着困惑表情的圆脸,它们一点也没有变。她的唇也像从前一样,又白又冷。
我说:“我家里没有电话……”
我话还没说完,她就快步走出教堂,谨慎地把门关好。我照她吩咐待着。我走回原来的位子坐下,再次把头靠在她的手曾扶过的椅背上。
我要怎么做才好?在重新找到哈特莉以后,我要怎样安排我的余生呢?每星期去一次“尼布利特”,与菲奇夫妇共进下午茶,闲话家常吗?要在“什鲁夫末端”用豆子香肠和葡萄酒招待他们吗?带他们到伦敦看戏?对提图斯的未来表现关心?照顾他们一家三口?把我的遗产留给提图斯?我的思绪狂跳乱动,巨大的前景打开了,各种有关未来的可能性纷至沓来,每一个都相当可怕。有技巧,我提醒自己,务必要有技巧。我看了表。时间是十点二十分。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就可以掠过那么多思绪。我一直坐到我认为哈特莉应该买完东西为止,然后走出教堂,坐在杜哑的坟墓前,靠着那个刻着锚徽的墓碑。从那里,越过一些树顶,我可以看见山坡上那些小别墅的屋顶,包括最后一栋的屋顶。一个有点残障的推销员?是哪方面的残障?腿方面的吗?我知道自己一定会去见一见班杰明·菲奇先生,而且很快就会去。
为什么哈特莉那么不情愿我去她家呢?为什么她不说“好啊,来看我们啊”或“欢迎之至”之类的话呢?不管她对我有什么感觉,这才是符合常理的回答。不但是因为那才合乎礼貌,也是因为礼貌才是哈特莉防卫自己的最好护身符。难道她那个瘸子丈夫真的是病得厉害,缠绵病榻吗?为什么她看起来会那么焦虑紧张?她不情愿我到她家也许是可以理解,甚至很好理解。“你那么有名。”她不是说了吗?她说不定是对自己的家和丈夫感到一点寒伧。这当然不代表她不爱丈夫。但她真的爱他吗?我必须知道答案。她真的快乐吗?我必须要知道答案。一个可怕又微甜的想法反复出现在我脑海:她一定对自己选错丈夫而懊悔不已。她一定一辈子都在悔恨没嫁给我。“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你。”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她看到我,会感觉被悔恨咬噬的痛苦吗?她怎么会知道其实我还是原来的我,而且仍然思念着她?难道她没想过我一定会被漂亮的女人包围,甚至说不定有同居的情妇?她已经见过罗希娜,说不定也看到过莉齐。她不情愿见我,正是因为悔恨、懊恼、嫉妒。她不想知道我更多的事。唉,老天,我们这一辈子本来是可以一起度过的。又会不会是……她怕会……再爱上我……
我的危机意识大得足以让我把上面的遐想推到一边。事实上,挨在杜哑那面被太阳照暖的沉默墓碑时,我已经勾勒出一个求生计划的大纲。大略来说,我的计划如下。从现在起,我的余生都将奉献给哈特莉,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已经删去菲奇先生得了重病和不久于人世的可能性)。要做到这一点,我就必须接纳他们的婚姻,想办法与哈特莉建立友谊,必要时甚至与她丈夫建立友谊。我和哈特莉不能只像普通朋友那样偶尔互访,所以,我最起码要想办法让她丈夫能够容忍我。说不定我可以以一个诙谐角色的身份受到容忍。我并不太介意这一点,而我的想像力是那么天马行空,我甚至听得到哈特莉这样对丈夫说:“查尔斯老头怎么又来了,他怎么总是赶不走!”(尽管她心里想的是另一回事。)又会不会,她丈夫不但不排斥我,甚至因为有个“演艺界的大人物”仰慕自己太太而感到光荣呢?但至少目前,这些都是没有根据的猜测。
我现在必须全神思考的一点是,在我和哈特莉之间,是不是有可能建立起一种纯粹、深邃、互相尊重的爱。那当然也是一种爱,但却是涤去占有欲、涤去自我的爱,是甘于驯服于不可逆的命运的爱。我们必须去发现,我们最终来说对彼此都是绝对的,是不可相失的,绝对不容再有任何差池,不容满溢真理与历史的容器再有一滴溅出来。我会尊重她,我必须尊重她——我反复对自己说。我感到自己对她有一股又深又纯的柔情,那是爱的奇迹所保留下来的。这股从遥远过去流来的清泉是何等清澈啊。对,我们必须在安静中收集起我们的过去,在心照不宣中把它补缀起来,不带怨尤,不带罪恶感。回想起我们在教堂里那些文静又神圣的笨拙小交谈时,我更深信自己憧憬的这种静静的救赎过程是可能的。事隔多年重遇自己生命中的挚爱,就是这样子吗?我们在教堂里的样子,不就像我们当初那样,是两个腼腆无邪的孩子吗?我们交谈的特质一点没有受时间染污,教堂里的笨拙谈话仍准确无误地回响着与过去相同的音符。而且说不定,透过她和透过我们孩子般的爱,我当初搬来海边住的初衷真的可以实现:把心净化。
“她是寡妇吗?”这个问题如今看来是属于遥远的过去,是属于某种完全过时的思考方式。现在最紧急迫切的问题是(尽管我已有了一个备用自保计划的腹案):她过得快乐吗?只有观察过菲奇先生本人后,我才有可能知道。慢慢走回“什鲁夫末端”的路上,我这样想:我今天非去见菲奇先生不可。我决定在六点左右登门造访。
我一直到按“尼布利特”的门铃那一瞬间,才突然想起一个我从未想过的问题:结婚那么多年来,哈特莉曾向丈夫提起过我这个人吗?
“尼布利特”是一栋红砖砌建的正方形小别墅,砖墙部分漆成白色。它以毫不妥协的姿态蹲在山坡上,与一片饱受海风折腾的小树林相对望,后方是临海的山坡,再过去和再上方都是林地。房子有一种很坚固的架势。虽然其他人的房子是盖在沙上或是用沙子盖成,这一栋却不是。它没有一块砖是缺角的。屋顶上没有长苔藓,而且给人一种永远不会长苔藓的感觉。通向大门的走道铺着红色瓷砖,同样光鲜明亮。走道两旁长着丛丛玫瑰,都刚刚开花。一丛茸茸的白色铁线莲攀缘在门廊的一根主廊柱上,让漆着厚厚蓝漆的大门略显舒缓。大门上镶着椭圆形的半透明毛玻璃。“尼布利特”并不是不迷人,它给人的感觉漂亮而温暖。里面一共有四个厅室,厨房和客厅都位于后面,屋后是一个下斜的草坪,放眼是大海一片。
天气变热了。气温在下午上升到二十六度,空气看起来也是闪烁着热气。从山坡上,可以看见海湾里那些遥远的陆岬被裹在一片淡棕色的热氤氲中。巨碗似的大海泛着非常淡的蓝色,闪着一道道银光。拥挤的玫瑰花散发出热腾腾的气味。门铃(我就是按下时才想到哈特莉也许从未向丈夫提过我,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为何她见到我会如此恐慌)的声音清脆甜美,就像是为一队天使诗歌队敲响的音叉声。屋内马上就传出低沉的声音。然后,过了一会儿,哈特莉把门打开。
她随着岁月变迁的容颜再次让我心头一震,因为先前她已经在我珍爱的思念里回复了年轻。看到是我,她脸上掠过一闪而逝的恐惧。之后,我除了她的大眼睛以外,就什么都看不见。这双眼睛看似是紫色,有点朦胧,似乎它们看的不是我,而是我的背后。我感觉自己双颊发烫,血涌向我的脖子与双颊。
我先前已经想好了说词。我说:“啊,抱歉,我刚散完步路过这里,心想应该礼貌性打声招呼。”
但她还没有回答时我就想到:应该让她先说话的!因为如果她真的未告诉过丈夫我这个人,就大可假装我是推销员。我穿着牛仔裤、干净白衬衫和一件褪色但仍然体面的棉夹克,说是推销员也不离谱。我试着从她的眼神里寻找一些讯息,却一无所得,而不管她刚才是不是感到害怕,此时都看不出来了。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转过身,向屋里说了些什么,听起来像是说:“是他……”她一面说话,一面将门半掩,有一刹那,我还以为她是要把门关上。
然后屋里传来一声惊呼,但也可能只是“哦”之类的。
门再次打开时,哈特莉向我露出微笑。“进来坐一下吧。”
我在干净的橘色踏垫上拭了拭鞋底,走进门厅,一时因为室内外光线的落差而目不见物。
从“什鲁夫末端”来的一路上,更严格地说是决定要到哈特莉家造访的一刻起,我就因为激动而感到不舒服,那是一种混杂着模糊的身体痛苦和清晰恐惧感的不舒服。我在加州有过相似的不舒服,当时我为了要在弗里齐面前表现,于是从非常高的高台上跳水,唯一的差别是我现在的不舒服比那时尤甚。在变暗的室内,我无法清楚看见哈特莉,却可以感受到她的存在像是激烈四射的磁场,弥漫整栋房子,就像她就是房子本身,就像她拥抱着我,而我却摸不着她。事实上,正因为摸不着她,让我整个身体像是通上了负电一样发抖。与此同时,我也意识到那个还未露面的丈夫的存在。我在到达这里以前,曾经一再鲜明地想像自己按门铃和与菲奇先生会面的情景,那种感觉,就像是纵身跳入未知——更严格地说是跳入不可逆的情势中。只是现实发生的情形却表明,这是一次缓慢得让人痛苦的跳水过程,就像是我一面准备跳水一面身体后退,使得我在半空中停留的时间一再延长。
哈特莉把我一个人留在门厅里,走入其中一个房间,和里面的人低声商量什么事情(门几乎掩上)。门厅很狭小。我现在可以分辨出,门厅里有一张祭坛似的桌子,上面放着一大瓶玫瑰花,再上面的墙壁挂着一幅发黄的大画,画的是一个中世纪的骑士。哈特莉回来后,推开另一扇门,把我带进一个空荡荡的房间,看样子应该是客厅。她说:“不好意思,我们刚刚在喝茶,等一下就过来。”说完就出去了,把门掩上。
我现在才了解自己的举动有多危险和多愚蠢。对我来说,六点是小酌的时间,所以才会认为选择这个时间拜访是合宜的。但事实上我打断了他们的晚餐。为了打发这段难熬的等待时间,我打量四周的陈设。正前方是一扇圆肚窗,可以看到村子的部分景观以及小港口和大海的全景。一副看来很昂贵的望远镜平放在白色的半圆形窗台上,旁边是另一大瓶密密麻麻的玫瑰花。大海像一面镜子,把其特有的清光反照到客厅里来。强光太刺眼了,我几乎看不见四周的陈设。我感觉到地上铺着厚地毯,房间里又热又闷,玫瑰花的香味也浓得呛人。
哈特莉走进来,她丈夫尾随在后。在我眼光缭乱的第一印象里,菲奇长得很孩子气。他相当矮且粗壮,有着男孩子般的圆头,粗脖子,一头像老鼠毛的短发。他有一双深棕色的窄眼睛,一个很大且线条分明的嘴巴,一个泛着油光的直挺鼻子,鼻孔相当大。他虎背熊腰,看来孔武有力。如果他真是瘸子的话,显然是看不出来的。他走进来的时候面带微笑。我也满脸笑容,眨了眨眼睛。我们同时伸出手握了一握。“很高兴认识你。”“希望你不介意我的来访。”“没有的事。”
开门的时候,哈特莉穿的衣服是蓝色的(可能是件罩衫),现在则换上由紧身胸衣和大裙子组成的黄色洋装。她紧张地走来走去,没有直视我。“亲爱的,我要打开一扇窗户。这房间好闷。你请坐。”
我坐在了一把低矮的天鹅绒扶手椅上,更精确的形容是陷了进去。
哈特莉对菲奇说:“把晚餐端进来吃好吗?”
“有何不可?”
接着哈特莉就往厨房走(显然刚才他们在里面用餐),带回来两个盘子。这段时间,菲奇把一张折叠式桌子从墙边拉出来,打开,架在不平稳的厚地毯上。然后哈特莉把两个盘子递给他拿着,自己去找碗垫。两个盘子(上面放着刀叉)被放在桌上之后,哈特莉再去拿来一盘面包或什么的。然后两把直背椅被拉到桌子旁,哈特莉和菲奇坐下,把椅子半转过来以便可以面对我。他们晚餐吃的是火腿和沙拉,但很明显的是,他们这顿饭是不可能继续吃下去了。
哈特莉问我:“你想吃点什么吗?”
“哦,不用客气。我只是坐一会。真的非常抱歉,看来我打断了……”
“一点也不会。”
菲奇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用一双暗色的细眼睛看着我,鼻孔张得大大。他紧闭的大嘴看来相当严峻。
他们似乎因为惊讶(也许有点慌张恼怒)而失去了交谈能力,所以我迅速在脑里寻找话题。我先前就计划好,只与他们进行最简短的礼貌性交谈,然后离开。
“你们这里的视野好美。”
“对,可不是。我们就是因为这房子的视野才买下的。”
“我的房子只看得见岩石和大海,不过那里倒是个游泳的好地方。你们常常游泳吗?”
“没有,班不能游泳。”
“我喜欢你们的大窗子,可以看见四面八方。”
“对,真的是很棒的窗子,”哈特莉说,“这是我们梦想中的房子。”
“你那边有电力供应吗?”一直没说话的菲奇终于开口了。
我视之为明确的友好表示。“没有,你们这里有吗?那真是太幸福了。我只能靠油灯和液化气炉过日子。”
“你有车吗?”
“没有,你们有吗?”
“没有。是什么理由让你想搬到这个天涯海角来的?”
“没有特别的理由。一个好朋友向我描述过这地方,她就是在这附近长大的。我也希望退休后住在海边。另外这里的房子比较便宜……”
“那可不见得。”菲奇说。
此时我的眼睛已适应了这客厅的光线,四周的陈设以油画般的鲜明与权威性印入我的眼帘。我的腿是以笨拙的姿势向外伸出的。我意识到自己的脸颊仍然发红,心跳得厉害。窗户虽然打开,但玫瑰花的浓浊味依旧。我也意识到自己坐在一张矮椅上的不利事实。地毯上印着黄、褐两色的花朵图案,壁纸是浅棕色的。两幅圆形的黄铜浅浮雕分挂在壁炉两边。地毯上铺着一张样子滑稽的松软小地毯,现在就压在折叠桌的其中一只桌脚下,这使得桌子变格外不平稳。客厅里有台大电视机,上面放着更多的玫瑰花。四周看不到一本书。客厅非常干净整齐,看来他们除了看电视以外,生活的重心都是在厨房里。这个房间还有人在使用的唯一迹象,是一张椅子上放了一本邮购目录,另外,一个烟灰缸里放了一个烟斗。
哈特莉和菲奇的坐姿僵硬而直挺,就像古代画家对夫妻的诠释。菲奇的脸轮廓清晰、凹凸分明,有一种原始的味道,这张脸虽然刚愎,却不能说讨人厌。哈特莉的脸则要模糊得多,而且是浮动的,像是苍白的月亮,上面隐藏着一双眼睛;也许是因为我只敢偷偷摸摸看她才会有这种印象。我敢直视的只有她那件黄色洋装,那是圆领的,很像女睡衣,整件印满小小的褐色花朵。菲奇穿了一件旧旧的浅蓝色衬衫、夹克和裤子,腰上系着褐色皮带。他的夹克没扣扣子,说不定是我按门铃后才穿上的。他的衬衫相当干净。我因为激动、尴尬和羞愧而有恶心感,很想马上离开,再来细细评估自己看到的一切代表什么意义。
“你们在这里住很久了吗?”
“才两年。”菲奇答道。
“事实上还在适应期。”哈特莉说。
“我们在电视上看到过你,”菲奇说,“玛丽很兴奋,她记得你。”
“这是一定的,我们念中学的时候就已经认识。”
“我们不认识任何名人,很难不兴奋,对不对?”
为了岔开这个讨厌的话题,我说:“你们的儿子还在念书吗?”
“我们的儿子?”菲奇不解地说。
“没有,他离开学校了。”哈特莉说。
“事实上他是收养来的。”菲奇说。
原先,他们还会不时拨弄一下叉子,装着要吃东西的样子,但此时都把叉子放下。他们没有直视我,而是看着我脚边的地毯。菲奇不时瞄我一眼。我知道是该离开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