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我压根没去看小螃蟹。把一桌一椅拿到圆堡的主意占据了我的心窍。我拿起从“里房”移到起居室的折叠桌,动身出发。但这东西很快就变得荒谬的重,而且一只手拿着它攀爬那些陡峭光滑的岩石,也备感吃力。最后我任由桌子掉到一个岩石裂隙去。我非得开发出一条比较容易到达圆堡的路径不可。
我继续往前爬,最后坐在一块可以远眺雷文湾的湿岩石上。太阳仍然闪耀,向海一边的天空仍然灰蒙蒙。大海光滑无浪,以轻柔的韵律起伏,拍打岩石。海湾边那些球形大岩石半暗半闪烁,因为拖着长影而显得格外突出。强烈的阳光将雷文饭店相当漂亮的长形正面照得清晰分明。
我对桌子的恼怒才刚平复,就看到有一个人走在海岸公路上,朝“什鲁夫末端”的方向走。他身穿一套漂亮西装,头戴软毡帽。这身打扮显得和四周的环境格格不入,形成一个超现实主义的画面。海岸公路一向都是行人比汽车稀少。我打量他的怪异。然后开始觉得他有点面熟。最后我认出他是谁了:吉伯特·奥皮安。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躲起来,我也真的走到潮湿而有盐味的圆堡里,感到有一点不愉快和震惊。但我随即想到,我怎么可能会害怕吉伯特呢?然后又想到,他一定是带着莉齐一起来的。于是我又急急离开圆堡,爬过岩石,向着海岸公路走去。我走到公路上的时候,吉伯特已经看到我,开始往回走,笑脸迎人。
吉伯特身穿轻薄的黑西装和条纹衬衫,打了花领带。看到我的时候,他脱下头上的帽子。我已经三四年没见过他,这段时间他老了不少。人的面孔由少转老是一件神秘莫测的事,有时转变姗姗来迟,却在一夕间完成决定性的转化。中年时的吉伯特肤色仍然红润,有张孩子般的脸,如今却是皱纹满布和干巴巴的,而且带点嘲讽世事的神情;这种神情,是聪明的老年人喜欢给自己装上的最后防卫,哪怕他们一辈子都没嘲讽过什么。最后一次见到他,他的脸上仍挂着一种不自觉的孩子气自负,但这张脸现在却透着警觉与焦虑,就像吉伯特正小心翼翼试用他的皱纹新面具。虽然更胖了些,他还是千方百计让自己看起来英俊;他的白鬈发仍然修剪得很时髦,似乎不知老之将至。
我穿的是牛仔裤和下摆露出的白衬衫。看到吉伯特的领带、领带别针和深思熟虑涂在脸上的保养品(真涂了保养品吗,还是我看错了?),我马上油然而生一种轻蔑的怜悯,同时又意识到自己看起来有多年轻、多结实。我看得出来吉伯特把我的怜悯和结实也看进眼里。他夹在层层皱纹里的浅蓝色眼睛焦虑地闪烁不定。
“哎哟,亲爱的,你看来棒呆了,好年轻……老天,看看你的肤色……”吉伯特喜欢用清脆响亮的娇滴滴声音说话,像是对剧院后排的观众致辞。
“你把莉齐带来了吗?”
“没有。”
“带了她的信件?口信?”
“不能说有……”
“那你来干吗?”
“那栋样子有趣的怪房子就是你的吗?”
“对。”
“我不介意有人请我喝杯酒,老爷。”
“你为什么来这里?”
“亲爱的,是关于莉齐……”
“那当然,继续说下去。”
“是关于莉齐和我。查尔斯,求求你不要板着脸,也不要用那样的眼光看我,我都快要哭出来了!我和莉齐是在一起,但不是你想的那回事。我们之间存在的是一种真正的爱。唉,在这个乱七八糟的世界,人不是常有这种好运气。人为什么都不晓得应该忘掉性这档子烦恼事,只专注于寻找彼此的灵魂……”
“灵魂?”
“对,两个人就只是看着彼此,静静而温柔地爱着彼此,尽力让彼此快乐。好吧,我想这也可以称为一种‘性’,但却是最最广义的‘性’,无关乎器官……”
“器官?”
“莉齐和我是真正关心彼此。我们很亲密,就像兄妹一样。我们停止漂泊,终于回到了家。在莉齐走入我的生命之前,我等的只是下一杯饮料:金酒然后牛奶,牛奶然后金酒。你知道我以前是什么样子。我本以为这种情形会一直持续到我挂掉。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连过去也变得不同了。我们一起谈我们的过去,什么烂事都拿出来谈,把一切谈得透彻。这样,我们多多少少重新拥有了过去,让过去得到了救赎……”
“听起来够恶心。”
“我们是抱着虔敬的心做这样的事。我们谈了许多,特别是关于你的……”
“你们讨论了我?”
“对,查尔斯,你并不是隐形的……哎哟,拜托别生气,你知道我对你的感情,知道我们两个有多……”
“你们希望我加入你们的家庭?”
“正是!拜托不要用那种干巴巴和挖苦的语气,不要当成笑话。求你试着理解。你知道吗,我现在相信有奇迹这回事,爱的奇迹。爱就是奇迹,我说的是真正的爱。它远超出那种总让我们跌跌撞撞的爱的边界和极限之外的。为什么要定义,为什么要忧虑呢?为什么不能单纯而自由地去爱一个人呢?我们都不年轻了……”
“你已经不再跟男生混,不再干猎艳的勾当了吗?”
一路下来,吉伯特说话时都是看着我的领口,但听到我这一问,就抬眼看我,眼珠子溜溜转(说不定是喝了酒的结果),然后以一种独特的方式(从威尔弗雷德抄来的)皱皱鼻子,嘴角往下拉。他做出来的是一种有喜感的痛苦鬼脸。这些老演员的面孔多么忸怩啊。“听着,影子国王,莉齐带给我快乐。我重生了,和基督教说的新造的人几乎没两样。当然,我不是彻底改革型的人物,所以如果现在有人请我喝两杯,我是断然不会拒绝的。但听着,莉齐不会丢下我,你不能破坏我们的关系。如果你觉得我的话微不足道或可笑,你就错了。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我们两个都变得非常不快乐。对,我们都怕你,对,我们一向都怕你。不过你也是可以让我们非常快乐和让你自己快乐的,唯一所需的就只是对我们温和与仁慈,以及爱我们和让我们爱你。为什么不可以?如果你让我们变得可怜兮兮,你自己最终也不会好过。所以为什么不选择快乐呢?查尔斯,亲爱的,难道你看不出来,这是个善与恶的抉择吗?”
吉伯特的慷慨陈词比我这里录下来的更长、更令人作呕,重复的地方也更多。他的道理当然是荒谬的。但真正让我恼怒的是吉伯特和莉齐曾互相分析过彼此,而且讨论了一些关于我天晓得有多不堪入耳的事。这里应该补充的是,吉伯特是我一手栽培的。他欠我一切。但这个人现在竟然反过来对我训话,而且胆敢用道德论证来威胁我!但我不怒反笑。“吉伯特,回到现实来吧。你对你与莉齐关系的动人描述确实很有娱乐性,但对我是不管用的。你说你改变了,却没回答是不是还在跟男生混的问题。我对你们那个‘美好的家庭’彻底存疑,也不明白有什么必要尊重它。你为什么要来这里用兄妹之情和广义的性这些鬼扯来烦我呢?事情是关于我和莉齐的,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她会把事情告诉你,这一点甚至让我震惊。就算你们真的产生兄妹之情好了,妹妹也不是做什么都非要得到哥哥批准的。我召唤的人是莉齐,不是你。我和她会决定怎么做,这中间没你的事。如果你在旁边晃来晃去,只会被烫到。”
说这番话时,我意识到那种熟悉的占有欲又在心里升起,这是我最近思考莉齐的事时感觉不到的。那也许是个奇迹,但也许只是缺乏想像力,怪不得莉齐指控我有的只是一个“抽象的观念”。这个自省让我对吉伯特更感气恼。他让我原来那个慷慨而模糊的冲动变得粗鄙而定形。占有欲固然是卑下的情绪,但我就是控制不了自己。
“查尔斯,我们可以到你那栋有趣的怪房子去喝一杯吗?”
“不行。”
“那好吧。你不介意我坐下来吧?”吉伯特拉了拉裤管,小心翼翼坐在一块岩石上。他把帽子放在草上,眼睛打量脚上一双擦得闪亮但边边沾了泥的鞋子。“查尔斯,亲爱的,我们可以心平气和地谈这事吗?你还记得吗?从前我们表现不好惹毛你的时候,你常常会突然冷静下来说:‘算了,这里是英国,不是土耳其。’”
“吉伯特,你给我闪远一点行不行?莉齐想见我自然会来,不想见我自然就不来。我和莉齐的事不是你能懂的,你又怎么可能懂呢?我不想听你鬼扯什么奇迹或什么无邪的爱。我压根儿不相信你。我强烈怀疑你只是在骗自己和莉齐。我甚至开始觉得有责任拆穿你的西洋镜。聪明的话就别再惹毛我。”
“亲爱的,千万别生气。你吓到我了,你总是这样……”
“我不认为真的吓到你了。”
“你一向都是这臭脾气,这样对谁都没好处。我知道你怎样想,但你错了。你读过莉齐的信了?”
“她把信给你看过?”
“没有,但我知道她写了些什么。”
“她把我的信给你看吗?”
“嗯……没有……”
“我好想吐!”
“查尔斯,你不能把莉齐从我身边带走,别再那么老古板了,这无关乎一般定义的性关系的。再说你必须尊重别人的婚姻,好吧,就算你不尊重婚姻,但你必须相信莉齐,至少该尊重她。她和我的关系是一种神圣的关系,她不会离开我的。她这样说过不下千遍……”
“女人是可以撒谎一千遍的。”
“莉齐说得对,你鄙夷女人。”
“她这样说过?”
“对。她还说你对她不是认真的。你是无法把莉齐带走,但你却可以破坏我们的生活。你会让她因为悲伤和懊悔而疯掉,你会把我们两个彻底毁掉……”
“住嘴,吉伯特。我不想继续玩你的游戏或跟你和稀泥。你要做梦就自己去做好了。为什么莉齐不亲自来告诉我,她是怎样想和希望些什么呢?她害怕见我是因为她爱我。”
“查尔斯心肝,你知道我非常在意你的,你不能就这样扼杀掉我心灵的平静……”
“去你的心灵平静……”
就在此时,莉齐出现了。起初,她只是以一团黑影进入我的眼角,但我还没有转过脸就知道是她。一看到她,那种丑陋的占有欲就在我内心欢呼雀跃,而我知道,战役的胜负已见分晓。但我当然没有表现出得意的样子,反而装作有点恼怒。
吉伯特捡起地上的帽子,压在脸上。他对莉齐说:“你说过不会露面的。你说过不想见他。唉,我为什么要带你来……”
我望着向莉齐的方向,但没有直接看她,而是看着她背后的大海。经过我和吉伯特一番愚蠢无聊的争论后,大海现在显得好宁静和好蓝。我转过身,沿公路向前走,走了一段以后就跳上岩石,以最快的速度向圆堡方向爬去。我马上就听到莉齐轻柔的摸索声和脚步声尾随在后。她没有跟丢,这不简单,何况她对这一带的地形一无所知。我到达圆堡旁边那片草地没多久,她就到了,站着喘气,脚上其中一只凉鞋的带子断掉了。转过身时,我看见穿着闪亮高级皮鞋的吉伯特也开始摇摇晃晃走在岩石间。但一下子就消失在一条岩缝中。远远传来怨叹声和诅咒声。
我穿过圆堡的石砌拱门,走到里面。莉齐随之进来,于是突然间,我们单独在一起了。圆堡里,天空白色的圆眼睛在我们上方俯视,凉爽的青草在我们脚踝扰动。圆堡内的潮湿空气孕育出与外面相当不同的植物,包括较长较苍翠的青草、蒲公英和刚刚开花的白色荨麻。
莉齐身穿很薄的白色棉布洋装,两手把手提包合抱在胸前,身体微微发抖。她看起来比从前苗条一些。她丰盈的肉桂色头发松散而纠结,微风吹过发丝的时候,我可以看见头皮的白色。她的脸很红,身体站得笔直,眼睛凝视着我,赤褐色的嘴唇厚实坚定。她看起来很勇敢,像是一个面对处决的贵族少女。她看起来也老了些,至少比我记忆中那个逗趣而男孩子气的莉齐要老。但她的脸却流露出一种慧诘,让她的脸显得更漂亮了:这得归功于她饱满的前额和鼻尖近乎上翘的纤细鼻子。她明亮的淡棕色眸子因为刚哭过而红肿。看着她的时候,我感到得意扬扬和高兴;但我挂在脸上的表情却是严峻的。
莉齐低下头,一只手扶墙壁,甩掉那只坏掉的凉鞋,让脚直接踩在草上。她说:“你知道岩石之间有张桌子吗?”
“对,是我放在那里的。”
“我还以为是海水冲上岸的。”
我不吭声,只是看着她。
过了半晌,她嗫嚅着说:“我很抱歉……我很抱歉……”
“这样说你跟吉伯特讨论过我了?”
“我没告诉他任何要紧的事。”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赤脚,用脚趾轻轻碰了碰一株白色的荨麻。
“骗鬼。”
“我没有,我……”
“那你是对他撒谎了?”
“啊,别这样……别这样……”
“你为什么不想见我?”
“我害怕……”
“害怕爱?”
“对。”
我们两个的站姿都很僵硬,从拱门吹进来的风掀动着她的裙子,也掀动着我外露的衬衫下摆。
我忆起她那干巴巴而吸附力强的吻,渴望现在就可以得到。我想一把拉她过来,抱在怀里,发出胜利者的得意笑声。但我没有这样做,而当她微微移动想靠过来时,我迅速比出一个制止的手势。“你现在必须走——跟吉伯特一起回伦敦去。”
“求求你……”
“求我什么?亲爱的莉齐,我不是不客气,只是不想事情拖泥带水,这一向是我的为人。我不知道现在有什么是我们能做和能为彼此做的,除非我们甘冒风险全心投入。我希望得到你的全部关注。我不能与他人一起分享你,对于你会在信中提出这种要求,我只感到诧异!如果你想跟我在一起,就得把吉伯特踢开。如果你想跟他在一起,就不该来见我,我们永远不要再见面,我是说真的。这很公道。尽快让我知道你的决定,好吗?现在请回吧,你的朋友在等着呢。”
莉齐再次双手合抱她的手提包和胸部,以非常快的速度说:“你必须给我时间……我不能就这样离开吉伯特,我不能,我不能这样伤害他……我希望你能了解……别人不了解,所以都用很不堪的态度对待我们……但你必须了解,然后你就会晓得……”
“莉齐,别傻了,你以前从来不傻的……我不想去‘了解’你们的情况,那是你们的事。但你要么就脱身出来,来我这里,要么就继续耗下去,不要来找我。”
“啊,查尔斯……亲爱的……”她突然转过身,动作敏捷得像个舞者,僵硬已离她的身体而去。她把手提包扔到地上,此时只要我迎向前,她就会在我的怀里;但我却后退一步,阻止这样的事发生。“不,我不需要你的拥抱和亲吻。你现在必须回去,好好想一想。”
几滴雨水落下来,她的洋装上出现了一些长而黑的水渍。她摸摸自己火热的脸,然后捡起地上的包包。
“走吧,小莉齐,我现在不想跟你东扯西扯或争辩。再见。”
她啜泣了几声,然后转过身,快步走出去。
我等了一会儿才走出去,走出圆堡时,她已经快走回公路上了。这时一辆黄色的大众汽车就停在草地上,车头朝着雷文湾的方向。我看到吉伯特从驾驶座上跳下来,打开另一边的车门。莉齐钻进车子。车门砰地关上,然后车子就快速绕过路弯。两三分钟后,它再次出现在通向雷文饭店的路上。我一直望着车子,直到它驶过饭店,消失在转向内陆的路弯为止。之后我走回圆堡,捡起莉齐坏掉的凉鞋。她回到公路上的时候,一只脚想必酸痛不堪。
现在是两小时之后,我坐在小红室里。刚刚我把跟莉齐见面的经过以故事的形式写下来,深感兴奋和愉悦。如果一个人有时间以小说的方式把一生的事情一点一滴写下来,将会何等获益啊。欢乐的部分将会加倍欢乐,有趣的部分将会加倍有趣,而罪愆与悲痛也将因为哲思的慰藉而获得舒缓。
我因为见到了莉齐而情绪波动,并且好奇我的做法到底是聪明还是愚蠢。当然,那时我只要一把抱住她,整件事情在一秒钟之内就会解决。当她把手提包扔开的时候,就是准备好要屈服,要作出所有的让步和承诺了。当时我多想抱住她啊(我得承认,见到她以后,我的观念的“抽象”程度降低许多)。但也许我的做法是明智的,而我也为自己的坚定得意。因为如果我当时就抱住莉齐,接受了她,吉伯特的问题将会继续存在,我得自己想办法打发他。但这件事最好还是由莉齐自己处理,在害怕失去我的强大压力下,她一定会迅速解决。我希望一切障碍可以清除干净,但又不愿意自己花那个心思力气。我不能把莉齐在信中的其他抗议看得太认真。她说害怕我会让她心碎。但这个风险是不会让她犹豫的。我又进一步想到,这不过是她的托词,一个争取时间的办法罢了。我真那么像唐璜吗?跟其他人比起来显然不是。
再说,对莉齐实施铁腕政策,我并没有什么好损失的。如果她拖太久,我就会跑去把她抓过来。如果她还是说“不”,我不会把她的话当真。我的“永远不要再见面”一语当然只是个虚假的威胁,但她会以为我是认真的。如果到最后她还是不愿意过来,那只证明她不值得我要。
好吧,我要去雷文饭店了,去问问他们可不可以帮我送些葡萄酒过来。如果那里的菜单让人满意,我甚至可以在那里吃晚餐。我开始饿了。我突然感到满心愉快,仿佛一切都会顺顺当当。
接下来不久,一件让人极为惊惶失措的事情就发生了……还是从头说起吧……
我走到雷文饭店,订了一批葡萄酒,又买了一瓶某个牌子的西班牙红酒。晚餐的菜单令我很不满意,但因为肚子饿,决定将就留下来用餐。没想到一个侍者把我拦在餐厅门外,理由是我没打领带。我有点想告诉他我是谁,但没说出口;还是让他自己稍后发现吧。我在一面镜子里瞄了自己一眼,看到我虽然已把衬衫下摆塞回裤子里,但怎么看都像个流浪汉:脏兮兮的牛仔裤,蓬头乱发,穿反了的老旧开襟毛衣。我开始走回家。
走路到雷文饭店的过程十分怡人,但现在天色已开始变暗,气温也变低了。等我快到“什鲁夫末端”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下,但天光仍然相当亮,万里无云。昏星巨大而明亮,离一个苍白无光泽的月亮很近,其他微弱的星星也出现了。有些相当大的蝙蝠在岩石上方盘旋飞舞。行经米恩大汤锅时,我可以听见海浪在下面翻滚澎湃的声音。我走过堤道,手上拿着酒瓶。
房子里面当然是漆黑一片,但它的外观在灿烂的天光中却非常突出,被海平面衬托得笨拙而高瘦。走到堤道中间时,我仿佛看到一楼其中一扇窗户有动静。我马上停步,动也不动,凝神望着屋子。由于房子后面是鲜明的天空,要看到房子里的情形很困难,我的眼睛不断跳动,拒绝聚焦。有一会儿,我什么都看不清楚,但现在已确定真的有东西在屋里移动,位置是书房。我缓慢向前走,不断眨眼张望。然后看到了(虽然短暂却很清楚),一个黑色人影站在屋里的窗边,向外张望。接着那人影在黑暗中融解了,而我的眼睛也是漆黑一片。我丢掉酒瓶,它沿堤道的斜坡向下滚,在下面静静地碎裂开。我迅速往回走,回到公路上去。
有人或什么东西在屋子里。我该怎么办呢?我现在可以听见海浪轻柔的吱嘎声,声音就像是几根手指在轻刮一个柔软的表面。站在空荡且愈来愈暗的公路上,面对那些沉默的岩石,还有旁边那个自我沉醉、拒人千里的大海,我突然因为一种绝对孤独感而微微发抖起来。我考虑要不要走回雷文饭店,住宿一个晚上。但这主意看来是荒谬的,再说,以我的狼狈样子,又没有行李,饭店会让我住进去吗?然后我又考虑走到村子,走到黑狮酒吧。但接下来呢?我在村子可没有半个朋友。然后我又明白到一个更可怕的事实:我根本不敢沿着漆黑空荡的公路走到任何地方去。除了走到房子里,我别无选择。
我慢慢重新穿过堤道。出门前我锁了前门,但后门却没有锁,所以现在我得绕到房子后面。我能多快找到火柴,点起一盏油灯呢?如果屋内真有入侵者,他可能会听到我的脚步声,预先埋伏在厨房里。被一个受惊吓的小偷意外杀死是多么不值啊!我心里犹豫,但还是继续向前走,因为此时我对屋外的恐惧一点都不亚于对屋内的恐惧。更重要的是,我痛恨我的恐惧,只想它赶快结束。说不定等我进屋里点灯以后,就会发现整件事情都只是我的幻想,随之哈哈大笑起来,动手做晚餐。
我记得厨房门上的架子放着一支手电筒,然后我又记起油灯的摆放位置,以及离油灯最近的火柴放在哪里。我抬头望了天空最后一眼(还有着微光),然后开始转动后门的门把。我跌跌撞撞进了厨房,让门开着,找到手电筒,然后又找到火柴和油灯。我点起油灯,把灯罩斜向上。四周一片寂静。我喊了声“有人在吗”。这愚蠢害怕的喊声在空洞的房子里发出阵阵回响。接着复归寂静。
我拿着油灯,走到厨房门边,望向门厅。什么都没有。我快步走到看见“人影”的书房。里面是空的。我搜查了一楼其他房间。没有异状。我转了转大门的门把。仍然是锁着的。然后我慢慢登上楼梯。不知为什么,我常觉得有什么邪恶的东西盘踞在二楼的楼梯平台。就在踏上最后几级楼梯时,突然传来一阵滴滴答答的声音,久久不散。有什么东西穿过了珠帘子。
我停下来。接着机械性地往前走,嘴巴张开,两眼发直。踏上楼梯平台以后,我把油灯提高,瞪着前方那个不确定的空间。我的卧室门是打开的,渗出微弱的天光,与油灯的光线相混,在楼梯平台上形成混浊的一团。我看得见带着阴影的壁龛,拱门的轮廓,还有珠帘上的颗粒。然后突然间,我看到在珠帘子与“里房”门之间的墙壁处,站了一个静止不动、幽暗的女人身影。我第一个想法是我遇见鬼了——盘踞这屋子的女鬼。我喉头发出一下哽咽的咕哝声,直想往回跑下楼梯,身体却不听使唤,一动不动。但油灯并未从我手中掉下。
人影移动了,慢慢转身向我。那是个活生生的女人,不是什么鬼魂。接着,看来似曾相识。然后我在油灯的光线中看到她的脸。是罗希娜·万贝格。
“你好啊,查尔斯。”
我仍在发抖,但恐惧马上就消退了。我觉得大大松了一口气,同时又感到怒气高涨。我很想破口大骂,却默不作声,努力稳住呼吸。
“哎哟,查尔斯,是怎么回事啦呀,怎么抖成这个样子?”罗希娜从容不迫地说,语音中带着她特有的腔调(我猜是威尔士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