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家务事

三剑客 大仲马 第1页,共2页

阿托斯想出了这么个说法:家务事。一桩家务事是不必让红衣主教过问的;一桩家务事跟别人不相干,你尽可以当着别人的面来处理你的家务事。

就这样,阿托斯找到了这个说法:家务事。

阿拉密斯找到了这个主意:派仆从。

波尔多斯找到了这个点子:卖钻石。

只有达德尼昂什么也没找到,尽管平时四个人中间数他最有办法;说实话,他是让米莱迪这个名字给吓懵了。

喔!不,我们说错了:他找到了一个钻石的买主。

德·特雷维尔先生府邸的那顿午餐气氛很活跃。达德尼昂已经穿上了火枪手的制服,因为他的身材跟阿拉密斯差不多,而读者想必还记得,阿拉密斯把诗稿卖给出版商得到的稿酬相当可观,因而他的治装都是双份的,这下他把一套装备让给了伙伴。

达德尼昂要不是瞥见米莱迪犹如乌云般的掠过天际,本来是该心满意足的。

午餐过后,大家约定晚上在阿托斯住处碰头,把事情全给定下来。

达德尼昂白天在营地到处转悠,让弟兄们瞧瞧他那身火枪手的打扮。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四个伙伴又聚在一起;还剩下三件事要决定:

给米莱迪小叔子的信怎么写;

给都尔那位精干人的信怎么写;

写好的信派哪两个仆从送出去。

每人都推荐自己的仆从:阿托斯说格里莫如何如何守口如瓶,除非主人让他开口,否则他决不会说一个字;波尔多斯大吹穆斯克通气力怎么怎么大,凭他那副身量,常人就是四个一起上也不是他的对手;阿拉密斯极力推荐巴赞,对他的机警赞不绝口;达德尼昂则对布朗谢的勇气表示绝对信任,又把他在布洛涅那档子尴尬事里的表现讲了一遍。

这四种优点孰轻孰重,大家争执不下,各人都发表了一通高论,为避免行文过于冗长,我们不再赘述。

“可惜啊,”阿托斯说,“我们派去送信的这个仆从,要是四种优点能兼而有之就好了。”

“这样的仆从上哪儿去找?”

“找不到的!”阿托斯说,“这我很清楚:所以,用格里莫吧。”

“用穆斯克通。”

“用巴赞。”

“用布朗谢;布朗谢既勇敢又机灵:四个优点已经有两个了。”

“各位,”阿拉密斯说,“现在最重要的,并不是知道咱们的四个仆从中间哪一个嘴巴最紧,气力最大,最机灵或者最勇敢;最要紧的要了解谁最爱钱。”

“阿拉密斯说得对,”阿托斯说,“我们应当在他们的缺点上打主意,而不应当光看他们的优点:教士先生,您真是一位出色的伦理学家!”

“可不是,”阿拉密斯说,“因为我们让他们出力,固然是要想成功,但更重要的是不能失手;万一失手,那可是要脑袋搬家的,而且搬的还不是仆从的……”

“轻点,阿拉密斯!”阿托斯说。

“对,不是那个仆从的脑袋,”阿拉密斯说,“而是他东家的脑袋,甚至连这东家的朋友也逃不了!咱们这几个仆从有没有这么忠心,真的愿意为咱们万死不辞的?没有。”

“说实在的,”达德尼昂说,“我敢担保说布朗谢差不离。”

“那好,伙计,除了他那份出自天性的忠心,您再给他一笔数目可观的钱,让他手头方便些,这下子,您就不会说差不离,而要说准能行了。”

“哎!仁慈的天主呵!你们照样会上当的,”阿托斯说,他对事情都看得挺乐观,但对人就挺悲观,“他们为了得到钱什么都肯答应,可一上了路就心里发毛,答应过的事什么都做不成。一旦让人抓住,人家就会逼他们招供;这么一逼,他们就都会说出来。嗨!我们都不是小孩子喽!从这儿去英国(阿托斯压低声音说),要经过法国好些地方,那儿到处都是红衣主教的密探和心腹;要上船还必须有通行证;去伦敦的一路上还要开口问路,要懂得英语才行。瞧,我看这事儿难着呢。”

“哪儿呀,”达德尼昂说,他一心指望这事能成功,“我看这事没什么难的。当然,要是给德·温特勋爵的信上写的是国家大事,尽写些红衣主教怎么干坏事……”

“轻点!”阿托斯说。

“尽写些国家的机密,”达德尼昂压低嗓门接着说,“那不用说,咱们准得受轮刑;可是看在天主分上,阿托斯,您别忘了,您自己说过我们只是给他写些家务事;我们写信给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请他在米莱迪到伦敦以后,不让她对我们有使坏的机会。所以,这封信我打算大致上这么写……”

“哦,”阿拉密斯已经摆出一副挑刺的架势说。

“‘亲爱的朋友……’”

“嘿!好一个亲爱的朋友,”阿托斯插断他说,“这个头可开得真不错,叫一个英国佬亲爱的朋友!太妙了,达德尼昂!光凭这一句,您就不是受轮刑,而是要受磔刑了。”

“那好吧,干脆,我就称他‘先生’。”

“您满可以称他‘勋爵’嘛,”阿托斯说,他素来对礼仪很讲究。

“‘勋爵,您想必还记得卢森堡宫那个羊群觅草的围场吧?’”

“好一个‘卢森堡宫’!人家还以为是在影射王太后呢!亏您怎么想得出来的,”阿托斯说。

“那好,我们就简简单单地这么写:‘勋爵,您还记得有人在那儿饶过您一命的某个围场吧?’”

“我亲爱的达德尼昂,”阿托斯说,“要您写点东西可真是惨了:‘有人在那儿饶过您一命’!啐!这不是丢他的脸吗。对一个上流社会的人,这种事是千万提不得的。提醒人家欠过您的情,等于是在侮辱他。”

“喔!伙计,”达德尼昂说,“您真叫人受不了,要是老得听您这么吹毛求疵的,说实话,我宁可不写了。”

“这您就做对了。伙计,使枪弄剑您是一把好手,可要说拿笔么,还是让教士先生来吧,这事儿他在行。”

“对!没错,”波尔多斯说,“还是让阿拉密斯来吧,他用拉丁文写过好些论文哩。”

“那好,就算这样,”达德尼昂说,“这封信就由您来写,阿拉密斯;不过,看在教皇圣父的分上,您要当心才是,因为现在该轮到我来挑眼儿了,我这可是有话在先。”

“那再好不过,”阿拉密斯带着诗人的那种天真的自信说道,“不过你们得让我把情况弄清楚:我听说过勋爵的这位嫂子是个无赖,后来我听到她跟红衣主教说话,更觉得这个说法不假。”

“说轻点哪,见鬼!”阿托斯说。

“可是,”阿拉密斯继续说,“详情我并不了解。”

“我也一样,”波尔多斯说。

达德尼昂和阿托斯默不作声地相视片刻。阿托斯默想过后,脸色变得比平时更为苍白,最后做了个同意的表示,达德尼昂明白自己可以讲了。

“嗯,要写的内容有这么一些,”达德尼昂说,“‘勋爵,您的嫂子是个无恶不作的女人,为了想继承您的财产,她曾经想让人谋杀您。而且她本来就不能与令兄结婚,因为她在法国是有丈夫的,后来……’”

达德尼昂停了一下,好像是在斟酌用词,可眼睛望着阿托斯。

“‘被她丈夫逐出家门,’”阿托斯说。

“‘因为她是烙过印记的女犯,’”达德尼昂接着说。

“啊!”波尔多斯嚷道,“这不可能!她居然想谋杀她的小叔子?”

“对。”

“她是有夫之妇?”阿拉密斯说。

“对。”

“她的丈夫看见她肩膀上烙了一朵百合花?”波尔多斯嚷道。

“对。”

这三声“对”都是阿托斯说的,一声比一声低沉。

“这朵百合花,你们谁见过了?”阿拉密斯问道。

“达德尼昂和我,或者按时间顺序来说,我和达德尼昂,”阿托斯回答说。

“这个坏女人的丈夫还活着吗?”阿拉密斯说。

“还活着。”

“您能肯定?”

“我能肯定。”

接下来是一阵静默,这当口各人的感触是因气质而不同的。“这一回,”阿托斯打破静默说道,“达德尼昂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提纲,这些内容首先必须写进去。”

“当然!您说得对,阿托斯,”阿拉密斯说,“起草一封信是件挺烦神的事。就是让掌玺大臣来写这么一封措辞颇费周章的信,他也会一时觉得无从下手的,可要是让掌玺大臣写份会谈纪要的话,他就胜任愉快了。好啦!各位请不要出声,我这就写了。”

阿拉密斯果真拿起笔,思索了一会儿,用一种女性的娟秀字体在纸上写下十来行字,然后用一种轻柔、缓慢的音调,仿佛一边念一边还在字斟句酌似的,一句句念给众人听:

勋爵:

写此信者曾有幸在地狱街的一个小围场里跟阁下比过剑。鉴于事后阁下曾多次表示愿与在下结交为友,故在下特此将一要事相告,以期不负阁下雅望。阁下曾两度险遭一近亲之毒手,而这一女人阁下却向以财产继承人视之,实因阁下不知此女人在英国结婚之前,在法国已有婚配之缘故。现此女人又欲第三次加害于阁下,且此次阁下处境恐更为险峻。此女人昨夜已由拉罗谢尔启程赴英国。阁下务须严密注意其行踪,盖因其此行目的系执行一骇人听闻之重大计划。如若阁下有意了解其作恶之能量,从其左肩即可窥见其过去也。

“嗯,写得太棒了,”阿托斯说,“您的文才比得上国务大臣,亲爱的阿拉密斯。德·温特勋爵只要收到这封信,一定就会严加防范;万一信落到主教大人手里,我们也不会受什么牵连。不过,去送信的仆从说不定会耍花招,实际上待在夏特罗,却让我们以为他到了伦敦,所以交给他信的时候只能先付他一半钱,说好另一半等回信来了再给。您那枚钻戒还在吧?”阿托斯问达德尼昂。

“我手里有比这更好的东西,我有现钱。”

说着达德尼昂把钱袋扔在桌上:听到金币的响声,阿拉密斯抬起眼睛,波尔多斯打了个激灵,只有阿托斯不动声色。

“袋里有多少钱?”他说。

“七千利弗尔,全是十二法郎的金币。”

“七千利弗尔!”波尔多斯嚷道,“这么一颗不起眼的小钻石值七千利弗尔?”

“看来是吧,”阿托斯说,“既然钱都在这里;我可不信咱们的达德尼昂会把自己的钱也放在里面。”

“可是,各位,刚才我们都没想到王后,”达德尼昂说,“现在也得为她亲爱的白金汉的健康操点心了。就算我们还她一点情吧。”

“说得有理,”阿托斯说,“可这是阿拉密斯的事。”

“好吧,”阿拉密斯红着脸说道,“要我做什么呢?”

“哦,”阿托斯说,“小事一桩:再写一封信给都尔城里的那位能干人呗。”

阿拉密斯重新拿起笔,又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动笔写了起来,并且边写边念出声来征求伙伴们的同意:

“‘亲爱的表妹……’”

“哦!”阿托斯说,“原来这位能干人是您的亲戚!”

“是姨表妹,”阿拉密斯说。

“那就写表妹吧!”

阿拉密斯继续念道:

亲爱的表妹:

天主为法国的福祉和王国敌人的劫难而降予大任的红衣主教大人,很快就要把拉罗谢尔反叛的异教徒收拾干净了:英国的救援舰队眼看是来不成了;我甚至敢说,我能肯定白金汉先生会被一桩重大事件所羁绊而无法成行。主教大人过去是,现在是,而且将来大概也是最杰出的政治家。哪怕是太阳碍了他的事,他也会把太阳消掉。亲爱的表妹,请把好消息告诉您的姐姐。我梦见这个该诅咒的英国人死了。我记不清他是被刺死还是毒死的;但有一点我能肯定,我真的梦见他死了,而您知道,我的梦一向是很准的。所以请相信您不久就会见到我回来吧。

“太棒了!”阿托斯大声说道,“您简直像个桂冠诗人;亲爱的阿拉密斯,您写得就像《启示录》一样雄辩,又像《福音书》一样实在。现在您只消在信上写个地址就行了。”

“这容易,”阿拉密斯说。

他潇洒地折好信,在上面写道:

送交都尔城缝洗女工米松小姐

三个伙伴相视而笑:他们心领神会了。

“现在,”阿拉密斯说,“你们想必明白,各位,这封信只能由巴赞送到都尔去;我表妹只认识巴赞,也只信得过他:换个人去准会把事弄砸了。再说巴赞既有抱负又有见识;他读过历史书,各位,他知道西克斯特五世当教皇以前放过猪;嗯,他本来就打算跟我一起去当教士,对于日后能当个教皇,或者至少当个红衣主教,他是不会感到遗憾的:你们当然明白,一个有这种志向的人是不会轻易让人抓住的,就算让人抓住了,也是宁愿受刑而决不开口的。”

“好,好,”达德尼昂说,“我非常同意您的巴赞;可您也得同意我的布朗谢:米莱迪有一次曾经乱棒把他撵出门去;而布朗谢的记性特好,只要有机会报复,我担保他宁愿挨顿毒打也不肯放弃的。如果说都尔的事是您的事,阿拉密斯,那么伦敦的事就是我的事。因此我请各位选布朗谢去送信;再说他也已经跟我一起去过一次伦敦,有些话说得挺好:london,sir,ifyouplease,mymasterlordd’artagnan;你们放心,会这两句就尽够他一去一回问路的了。”

“既然这样,”阿托斯说,“布朗谢去时,就得给他七百利弗尔,回来再给他七百,巴赞呢,一去一回各是三百利弗尔;这样一来,就只剩五千利弗尔了;我们每人拿一千利弗尔花销,余下的一千利弗尔由教士先生保管,以便碰到意外情况或者有共同的开销时可以拿出来用。你们看怎么样?”

“我亲爱的阿托斯,”阿拉密斯说,“您说起话来就像涅斯托耳,你们都知道,他是古希腊最贤明的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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