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与体系
前一段时间网上流传着一个帖子,里面提到了一系列通常不在人们视野中,却在特定领域里牛气冲天的中国小镇。比如,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鄌郚镇,生产了全球将近三分之一的吉他;江苏省泰州市黄桥镇,生产了全国70%、全球30%的小提琴;河南省许昌市是全球最大的假发制作和出口中心(不过,最近和一个朝鲜经商多年的朋友聊天,他说现在全球最大的假发中心已经是朝鲜了,聊备一说);河南省虞城县稍岗镇,生产了全国超过85%、全球超过50%的钢卷尺;江苏南通占据全国近50%、全球25%以上的家纺市场;浙江诸暨占据了全球淡水珍珠市场的73%;江苏省扬州市杭集镇生产了全球60%的酒店用品;江苏丹阳生产了全国75%以上、全球三分之一以上的眼镜镜片;深圳大芬油画村生产了全国70%以上、全球40%以上的装饰用油画;湖南省邵东县生产了全球70%的打火机……
这个单子还可以继续列下去,有太多的东西超出了我们通常的想象。
也许你会质疑,前面列的这些东西都是低技术产品,没啥了不起的。像钢卷尺这种产品,确实没什么科技含量,你在淘宝上花三四块钱就能买到5米长的钢卷尺,我找到的最便宜的甚至不到一块钱;但往前再多想一步,你会发现,去除各个环节的利润之后,这个钢卷尺的生产成本大概只有一块多。但是人们很少注意到的是,虽然钢卷尺本身确实是低技术产品,但以一块多的成本生产出5米长的钢卷尺的能力本身绝不是用一句“低技术”就能打发掉的。它背后有一整套供应链体系的支撑,脱离这种供应链体系,当然还是能生产出钢卷尺的,但是没法把成本控制到那么低。中国经济无可匹敌的能力恰恰隐藏在这里。
中国的经济奇迹,远不是用我们过去通常所说的人工和土地的要素价格低便能够解释的,其背后是中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演化出的一个庞大的支撑系统。进入21世纪之后,这个庞大的系统不断高效地自组织、自演化,越发显现出其力量。把中国经济比喻为一台电脑的话,中国庞大的基础设施网络就相当于电脑的硬件系统,中国庞大的供应链网络就相当于电脑的操作系统,各种具体产品的强大生产能力就相当于我们看到的各种应用软件在这台电脑上跑出的分。在跑分的软件既可能是最简单的扑克牌小游戏,也可能是庞大的数据库软件,无论是什么软件,在强大的硬件系统和操作系统的支持下,都会有出色的成绩。
平时我们最关注的是各种应用软件,在讨论问题时,硬件系统和操作系统经常被我们当作背景而忽视;但绝不能忘了,应用软件之所以能跑出很高的分,绝不仅仅是因为这个软件本身设计得当,更是因为它有底层的一整个系统来支持。
这一系列牛气冲天的小镇的案例,反映出的并不是一个或几个企业的力量,而是中国制造业作为一个体系或者一个系统的力量;尤其是现在,与很多别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在人力和土地成本上已经不占优势,但这些低技术行业却仍然有超强的成本控制能力,从而具有强大的竞争力,这一切更能反映出这个体系本身的力量。这个体系当然不可能脱离世界独自运转,它必须融入世界经济秩序才能存活;但我们也不能光看到世界经济秩序,而忽略了对中国经济演化出的这个体系的理解。否则,对问题的判断就会出现差错。
我们把目光从低技术行业挪开,再来看看高技术行业,就更容易发现中国的体系所具有的独特力量。我在前面几章所谈到的世界各国的政治空间与经济空间日益分离,奥秘很可能就埋藏在这里。
《拜杜法案》与美国创新经济的转型
高技术行业首先依赖于创新。在可预见的未来,美国的创新能力仍然是最强大的,它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资本市场的效率、创新的激励机制、人才的吸引力等诸多方面都有压倒性的优势。但是很有趣的是,进入21世纪之后,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美国的创新能力必须与中国大规模制造的能力结合,才能把创意真正地产业化。这个趋势简单化地表达就是:美国创新、中国生产、全球销售。
这一趋势的出现,与全球经济秩序的大转型紧密相关;而这个转型的首要拉动力量又是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创新经济的转型。转型的关键是美国1980年通过,1984年、1986年又进行修订的《拜杜法案》。该法案在科研成果的商业权利上做了一系列新的设置,从而刺激了美国创新经济的转型。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法案。
在《拜杜法案》之前,美国施行的是从“二战”中研发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沿袭下来的科技政策。联邦政府注意到了研究型大学在曼哈顿计划中的卓越表现,于是大规模资助这些大学,让它们在政府关注的一系列领域做深入研究,比如航空航天、卫星通信、计算机。当时的专利政策奉行的是“谁出资、谁拥有”原则,联邦政府资助的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当然就归政府。这导致高校没有动力去推动新技术转化为民用科技产品,而政府既没有多少动力(因为激励机制不足),也没有多少能力(因为不懂这些技术)去推动转化。另一方面,当时的技术转让费用非常高昂,因为按照惯例,技术转让时买方需要把专利的各种权益都买走,以便对专利有完整控制权。*结果是只有大公司有能力购买这些技术专利,但大公司的数量是相对有限的。
这些制度安排的背后,都有一种“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理念在引导,但其结果是,大量科研成果被闲置。截至1980年,联邦政府持有近2.8万项专利,但只有不到5%的专利技术获得了商业转化。
《拜杜法案》做了一个重大调整,它规定:政府资助研究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其权利默认由大学保留,大学应当积极推进成果的商业转化,并与发明人分享成果转化的收益。高校获得了收益权,便有了转化动力,又因为它懂得技术,也有能力去推动。法案又规定:公司如果把技术买走,但是并没有对其做市场化开发,也就是说,几年内都没有后续动作,那么高校是可以再收回知识产权的。这就意味着,公司无法再获得对专利的完整控制权。既然如此,公司也就不会再想购买专利的所有权,只要获得其独家的商业开发权就够了,这也成了《拜杜法案》实行之后技术转让时的标准操作。所有权和商业开发权的分离,使技术转让的费用大幅降低,小企业也买得起了。该法案还规定:如果大学不能让科技成果服务于市场,政府有权收回成果的所有权,这就进一步刺激了大学去努力推动成果的转化。
*实际上,技术专利的所有权和商业开发权是可以通过合同做区分的,购买者不一定要购买所有的权益。但是在《拜杜法案》实行之前,大公司的惯例是购买所有的权益,以便对专利有完整控制权,小公司在出价购买时也就没有竞争力了。
《拜杜法案》被英国《经济学人》杂志评价为“美国国会在过去半个世纪中通过的最具鼓舞力的法案”,它极大地促进了小企业的发展,推动了产业创新。我们从掌握技术专利所有权的高校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原因。大企业对单项技术的重视程度会远低于小企业,因为大企业会同时研发多个产品线,同时购买多种类似的专利,有时购买一些专利不一定是真的想用,只是为了防止它落入竞争对手之手;于是高校将一项专利卖给大企业后能有多大的收益,不大好说。但是小企业买到单项技术之后,就会把大量资源投放其中,还会欢迎高校的基金来投资并占有一定的股份,因此高校就会更愿意与小企业合作。而小企业的数量是远远多于大企业的,技术实现商业转化的可能性一下子增大了,创新的活力被极大地激活。
由此也带来了美国创新经济的结构性转型。以往美国的创新都是掌握在大公司手里的,但是《拜杜法案》刺激了小公司的创新,大公司反倒不再有这方面的优势了。小公司由于资源所限,不会把摊子铺得很大,而是会聚焦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将之做到极为出色,一招鲜,吃遍天。今天我们知道的很多特别酷炫的技术都是在小公司里发展出来的,然后被卖给其他公司用于开发产品。像苹果这样的大公司的做法就是购买这些小公司开发的技术授权,再整合出新产品。对那些小公司来说,最优策略不是自己去进行整合,而是吸引更多公司来购买自己的技术,这才是它们真正的比较优势所在。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大公司能做各种产品上的创新,但是对技术没有垄断,没法阻止其他人模仿自己;而有技术的小公司又希望吸引更多公司来购买自己的技术,这就进一步刺激了很多公司去模仿类似于苹果这样的大公司的产品创新。
由于大、小公司在创新上的不同运作逻辑,最终的结果就是,就市场占有率高的很多大公司而言,它们的创新不是技术创新,而是产品创新;这种新产品的设计,我们甚至可以说它是观念创新。大公司无法杜绝他人对自己的观念创新的模仿,但又不再有技术壁垒,就只能追求速度壁垒,也就是要让自己创新的速度比别人快,才能确保自己的优势地位。为了确保创新效率,这种大公司就必须将自己的生产流程外包出去,不能放在自己手里。因为只要它们把生产流程握在自己手里,一旦有了新的创意,就得调整整条生产线,转型成本非常高,这会严重拖累它们的创新效率,所以大规模外包便成了西方这一轮创新经济的内在需求。
中国供应链成长的奥秘
大规模外包需求的出现,正好跟中国一系列经济演化的节奏匹配上了:中国在这个时候形成了强大的承接外包的能力,顺势获得了超高速度的经济增长。过去人们经常把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归结为劳动力和土地的要素价格低廉,这个解释的反面就是,一旦要素价格上涨,中国经济的增速也就该走下坡路了。然而,到了21世纪初期,中国在这些方面的要素价格已经比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高多了,但是增长速度并未下降,甚至仅仅看制造业的话,中国经济的发展还更快了。这就意味着仅仅用要素价格并不能解释中国经济的成长,必须再寻解释框架。
在我看来,西方大规模外包的需求与中国的土地财政这两者的时间耦合才能解释中国经济在21世纪如此高速的增长。而在这个解释框架里,很多人常说的2001年中国加入wto这一事件,对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仅仅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
先说大规模外包。外包业务的承包方必须能够同时满足效率与弹性这两个要求。生产流程中倘若没有效率,就拿不到订单,要有效率就得专业化;但如果过于专业化又会被锁死在特定的需求上,上游的需求一变,下游的小企业就死了,所以整个生产流程中又必须有弹性,能够迅速调整变化。但是有弹性就难以专业化,效率和弹性这两个要求本身就是矛盾的,在同一个企业内部很难同时实现。
中国则同时实现了这两个要求,方法是通过供应链网络把效率与弹性放在不同的位阶上。供应链网络中的单个中小企业都极度地专业化,只生产被拆解到作为极为基础的元素的零件。由于已经被拆解到极为基础,这些产品的通配性反倒特别好,可以和许多别的工厂生产的其他零件,形成各种各样的配套组合。打个比方,这就相当于每个中小企业只生产一个特定形状的乐高积木,无数个中小企业就有了无数种形状的乐高积木,它们结成了一个庞大的网络,彼此之间可以以各种方式被组合在一块,拼搭出各种东西。这样一来,高度专业化的单个中小企业保证了效率;通过中小企业不断动态重组相互间的配套关系,整个网络又有了弹性。这样的供应链网络不是谁能计划出来的,它就是在市场过程中自发演化出来的;中国加入wto,更顺畅地进入世界市场,也进一步加快了供应链网络演化的速度。这些中小企业不是国企,而是在市场过程中自发成长起来的民营中小企业。国企更多应该是作为让供应链运转起来的广义基础设施而存在的,提供交通、通信、原料供给等基础服务。如果没有这些广义基础设施,那么供应链网络的运转效率就会大受影响;而广义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在一种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出现的。这个部分并不符合我们对于完美的市场经济的理解,但它让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目录中所有工业门类的国家,拥有了完整的工业体系;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真实世界中也并不存在完美的理想市场经济,一如国际大宗商品的定价机制,并不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而大宗商品是其他产业能够市场化运作的基础。
所以,我们关注国企的角度应该是,它是否会超越自己作为广义基础设施的这个定位,直接或间接地进入应该由市场起主导作用的经济领域;中小民营企业所组成的供应链网络,毫无疑问应该属于市场起主导作用的领域,也只有在市场机制下,最有效率的供应链网络才能够成长起来。接下来再说说土地财政与供应链网络的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