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当她走近园林门边时,听见了拉插销的声音。他在那儿,在那片漆黑的树林中,而且他肯定看见她了。

“你来得真早。”他在黑暗中说道,“一切都还好吗?”

“一切都很顺利。”

他在她身后轻轻关上了园门。他用手电在幽暗的地上照出一个光点,那些苍白的小花在夜里仍然开放着。他们默默地,一前一后地前进着。

“你今天早上真的没有被轮椅弄伤吗?”她问道。

“没有,没有!”

“你什么时候得的那肺炎,这病对你有什么影响吗?”

“噢,没什么!只是心脏没有原来那么强壮了,肺部也没那么有张力了。肺炎过后通常都会这样。”

“你是不是不能干剧烈的体力活?”

“不经常干就行。”

她迈着沉重的步子,在默默地生气。

“你恨克里福德吗?”她最后说道。

“恨他?不!我碰到太多像他这样的人,要是去恨他们,就是我自寻烦恼了。我早就知道我不喜欢他这种人,但是我不去管他。”

“他是哪种人?”

“嗬,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他是那种有点娘娘腔的绅士,还嫩,没种的。”

“没什么?”

“没种!男人的种。”

她沉思了一会儿。

“难道就是那个问题吗?”她有些懊恼地说。

“一个人很笨,你可以说他没有头脑;他很卑鄙,你可以说他没有心肝;他是一个怯懦的人,你可以说他没有胆。而当一个男人身上没有一点阳刚的野性时,你就能说他没种。也就是说是个窝囊废。”

她琢磨着这一点。

“克里福德窝囊吗?”她问道。

“窝囊,并且因此而很难缠:就像大多数这类人一样,尤其当你跟他有什么顶撞的时候。”

“那你认为你不窝囊吗?”

“也许不太窝囊吧。”

最后她看见了远处黄色的灯光。

她站住了。

“那边有灯光吗?”她说。

“我常会在那屋子里留下一点亮光。”他说。

她重新和他并肩往前走,但没有碰他,她心里在奇怪,究竟为什么和他走在一起。

他打开门,两人走了进去,接着他把身后的门锁好。她思忖,怎么像个监狱一样!水壶在红红的炉火旁咻咻作响,桌上摆着几个茶杯。

她坐在火炉边的一把木头扶手椅上。从外面的寒风中走进来之后,觉得这儿还挺温暖的。

“我得把鞋脱了,都弄湿了。”康妮说。

她把只穿着袜子的双脚放在光亮的金属围栏上。他到餐具间拿了些食品过来:黄油面包和腌牛舌。她感到热起来了,于是脱了外套。他帮她把衣服挂在门上。

“你想喝可可饮料,还是茶,还是咖啡?”他问道。

“我什么都不想喝。”她看着桌子上的东西,说道,“还是你自己吃吧。”

“不,我也不想吃,只想喂狗吃点东西。”

他默默地踩一踩砖地,把狗食放到一只棕色碗中。那猎犬焦急地抬起头来看着他。

“来,这是你的晚餐;不要做出这副急不可耐的样子!”他说。

他把碗放在楼梯脚的垫席上,自己在靠墙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来,准备解绑腿脱靴子。可那只狗儿并没有吃东西,却跑到他身旁坐下来,不安地抬头望着他。

他慢慢地解开他的绑腿。狗儿朝他靠得更近了。

“你怎么啦?这里来了别人就这么不安啊?人家是女的啊,你也是嘛!去,把你晚餐吃了吧。”

他把手放到它头上,狗儿把头斜靠在他身上。他慢慢地,轻柔地抚摸着狗儿丝滑的长耳朵。

“去吧,到那边去!”他说道,“去把你晚餐吃了!去吧!”

他把椅子朝垫席上的罐子摇晃了一下,狗儿顺从地走过去,吃了起来。

“你喜欢狗吗?”康妮问他。

“不,不是很喜欢。它们太温顺,太黏糊。”

他取下绑腿,正在解开笨重靴子的鞋带。康妮从火炉方向上转过身来。真是家徒四壁的小屋子啊!然而在他头上方的墙上,却挂着一张令人讨厌的放大婚照,显然是他和他的妻子,一个厚脸皮的年轻女人。

“那是你吗?”康妮问他。

他扭过身子,看着他头上方的那张放大照片。

“是啊!这是结婚前照的,我那时候二十一岁。”他无动于衷地看着那张照片。

“你喜欢这张照片吗?”康妮问道。

“喜欢?不!我从来都不喜欢这玩意儿。可是似乎她把一切都安排好了要照这个相。”

他重新开始脱靴子。

“如果你不喜欢它,为什么还要把它挂在那儿呢?也许你太太会希望拿到它吧。”她说。

他抬起头来看着她,突然苦笑起来。

“她把家里所有值得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了。”他说,“却留下了那东西!”

“那你为什么还留着它呢?因为你对她还有感情?”

“不,我从来没有看过它,几乎忘了它的存在。自从我们来到这儿,这照片就挂在那儿。”

“你怎么不把它烧了。”她说。

他又转过身,看着那张放大的照片。这照片的边框是挺难看的那种褐色镀金。照片上是一个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十分有活力、看上去非常年轻的男人,他的领子有点儿高。还有一个身材丰满的、厚脸皮的年轻女人,这女人头发蓬松卷曲,穿一件深色的丝绸衬衫。

“这主意不错,你说呢?”他说。

他脱了靴子,换上一双拖鞋。然后站在椅子上,取下了墙上的那张照片。绿色的墙纸上,立即显出一大块空白。

“现在也用不着打扫了。”他说着,把镜框靠墙放了下来。

他到杂物间取了一把铁锤和钳子回来。坐在刚才那个位置上,开始撕掉大镜框后面糊的纸,然后开始拔那些固定住衬板的钉子。他做得那么聚精会神,这种神情是他独有的。

他很快就把钉子拔了出来,然后卸下衬板,再把那张裱在白色硬纸板上的放大照片取出来。他饶有兴趣地看着那张照片。

“这照片就是我原来的样子:一个年轻的副牧师。她也是当时的样子,泼妇。”他说道,“道学先生和泼妇!”

“让我看看。”康妮说。

他看起来确实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样子很整洁,是那种二十多年前仪容整洁的青年打扮。但即使是在照片中,他的眼睛也是充满活力,无所畏惧的。那个女人也不完全是个泼妇,虽然她的下颌很沉重。在她身上,竟还有一丝吸引力。

“人绝对不能留这种东西。”康妮说。

“这东西真的不能留!甚至根本就不该照!”

他把照片的相纸和纸板都放在膝上撕碎;当撕到足够小的时候,就把碎片丢到火里。

“只是糟蹋了这些火。”他说。

他小心地把玻璃和衬板拿到楼上去。

镜框被他用铁锤几下砸成了碎片,框上的灰泥飞溅起来。之后,他把碎片拿到了杂物间。

“这个我们明天再烧。”他说,“上面的石膏太多了。”

一切收拾停当,他又坐了下来。

“你爱你妻子吗?”她问他。

“爱?”他说,“你爱克里福德老爷吗?”

她可不愿意就这么被搪塞过去。

“至少你喜欢她吧。”她坚持不懈地问道。

“喜欢她。”他苦笑了一下。

“也许现在你还想着她。”她说。

“我!”他睁大双眼,“噢,不,我可不愿想到她。”他沉静地说道。

“为什么呢?”

他只是摇了摇头。

“那你为什么不离婚?她总有一天会要回到你这儿来的。”康妮说。

他突然抬头看着她。

“她不会到我周围来。她恨我,超过了我恨她的程度。”

“你看着吧,她肯定会回到你这里来的。”

“她绝不会回来。那已经结束了!一见到她就让我生厌。”

“你还会见她的。你们并不是根据法律分居的,是吧?”

“是。”

“这就是了,所以她还会回来。那时你还是得收容她。”

他呆呆地看着康妮。然后奇怪地摇了摇头。

“你也许是对的。我真蠢,为什么还要回到这个地方来。但是我那时正进退两难,我得找个地方安顿自己。人飘零落魄是种可怜的境遇。不过你是对的。我得把婚离了,才能得到清静。我讨厌死亡、官员、法庭、法官那些东西。但是我还得完成这件事。我得离婚。”

她见他咬紧了牙关,心里暗自欣喜。

“我现在想喝茶了。”她说道。

他起身去沏茶。但脸上的那种神态还是没有改变。

当他们在桌旁坐下之后,她问他:“为什么你要娶她呢?她比你平庸得多。波尔顿太太跟我讲过她的事情,她不明白你怎么就娶了她。”

他凝视着她。

“我来告诉你吧。”他说,“我的第一个女友,是十六岁那年认识的。她是奥勒顿那边一个校长的女儿,很可爱,真的可以说很漂亮。我被认为是谢菲尔德文法学校的高才生,懂一些法语和德语,高高在上。她是那种讨厌平庸的浪漫类型的人。她激励我读书吟诗:在某种意义上,她让我成为一个男人。我极其投入地阅读,思索,都是为了她。那时我是巴特莱事务所里的一名职员,一个清瘦的小白脸,浑身散发着我读过的那些东西。我同她谈论一切:真是古往今来,天南海北,无所不谈。十个郡的地方也找不到像我们这样有文学修养的一对青年了。我讲起来如痴如醉,简直飘飘欲仙了。她崇拜我。潜伏的危险是性。她不知怎地没有性欲;至少在应该有的地方,她没有。我日渐消瘦,日渐疯狂。然后我对她说,我们非成为情人不可了。我像平时一样,说动了她。于是她委身于我了。我很兴奋,而她硬是不想要。她压根儿就不想要。她崇拜我,她喜欢我同她说话、吻她:以这种方式,她对我怀有激情。但另一种方式,她压根儿就不想。很多女人都跟她一样。而我真正想要的,恰恰是另外一种方式。于是我们分手了。我残忍地离开了她。然后,我同另一个女孩交往。她是个教师,那时跟一个已婚男人调情,传出了绯闻;她几乎让那男人精神失常。她是那种温柔型的女人,皮肤白皙,比我年纪大,会拉小提琴。她真是个妖精。谈情说爱的事她都喜欢,唯独不喜欢性爱。她又是缠绵,又是爱抚,用各种方式来黏着你,但要是你逼她回到性爱问题上,她便会咬牙切齿地恨起你来。我逼她做过,她干脆因此而记恨于我,让我毫无感觉。于是我又失望了。我讨厌这一切。我想要一个要我也要这种事的女人。

“然后就是贝莎·古茨。我年轻的时候,他们一家就住在我们隔壁,所以我很了解他们。他们都很普通。瞧,贝莎去了伯明翰的什么地方;她说是给一位女士做伴;其他人则说她在一家饭店当女招待之类的。总之,正当我二十一岁的年纪,受够了那些女人的时候,贝莎花枝招展地回家来了,她穿着入时,带着几分光彩:一种肉感的光彩,有时你可以在一个女人身上或一个妓女身上看到。而我呢,正处在一种难以忍受的状态中。我放弃了在巴特莱的工作,因为我觉得自己在那儿是个多余的人员,所以我又回到特沃希尔,做一名井上的铁匠:主要钉马蹄铁。那曾经是我父亲的职业,我常跟他一起干活。这是我所喜欢的职业,我喜欢钉马蹄铁,这工作很合我的天性。于是我不再说所谓‘斯文’话了,不再说正确的英语,我又说起了土话。我在家仍然读书,但是我当铁匠,并有一辆自己的轻便马车,叫什么“我的鸭脚老爷”。父亲去世时留给我三百英镑。于是,我和贝莎交往,我很高兴她普普通通:我要她普普通通,我自己也想要普普通通。好,我娶了她。她也不坏。其他那些‘纯洁’女人们差不多把我阉割了,但她在这一点上却还好。她要我,就不忸怩作态。我也因此而扬扬得意。那正是我想要的:一个要我操她的女人。于是我着实好好操了她。我想她有些看不起我,因为我总是心满意足,有时还把早餐给她送到她床跟前!她什么事都不管,我下工回来,连一顿像样的晚餐都没有,要是我说了什么,她便冲我破口大骂。我也狠狠回敬她。她用茶杯砸我,我就揪住她的后颈,把她掐得灵魂出窍。我们就过着那样的生活!可是她拿着架子对待我。后来闹到这样一个地步:每次我想要时她总不让,死活不肯。她总是推三阻四,可以说很残酷。然后,当她把我拖够了,不再想要她的时候,她倒又热乎起来,要我了。我总迁就她。但当我们做爱时,她却从不跟我一块儿达到高潮。从不!她就那么等着。要是我克制住半个钟头,她就能克制得更久。而等我射了精,真正完事的时候,她就独自干起来,我就得留在她体内,直到她蠕动着身子大喊大叫,把自己送上巅峰,她那儿会紧紧地夹住,然后达到高潮,心旷神怡。然后她会说:‘棒极了!’渐渐地,我对这种方式厌恶起来,她也变得更糟糕。她有点越来越难达到高潮了。她可以说是在底下撕扯我,就像是用狼牙在撕扯我。天哪!你以为女人底下柔软得像无花果。但是我告诉你,老荡妇的两腿间长的是狼牙,她们用狼牙撕扯你,把你折磨得忍无可忍。自己!自己!自己!只有自己!又撕又叫!人们都说男人自私,但是我想,一旦一个女人那样子干法,那种盲目的狼牙疯发作起来,男人那点自私简直算不了什么。她简直就像一个老娼妓!我跟她说起过,告诉她我很讨厌这样子。她甚至想试一下。她想试着静静躺在那里,让我干事。她想试一下。但是那没有用。我干了半天,她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她就得自己做,研磨她自己的咖啡。于是她必然回到老套路上面去,她非得放纵自己,撕扯、撕扯、撕扯,好像除了在狼牙尖上,在又撕又磨的狼牙最表面的牙尖上,她的身心没有丝毫感觉。人们常说,老娼妇才这样子。这就是她身上一种低级的任性,一种狂野的任性:就像一个嗜酒的女人一样。嘿,我终于受不了了。我们就分开睡了。她自己起的头,这时候她要我滚蛋,说我随意驱使她。她开始自己占一间屋子。但到了后来,我就不让她到我的房间里来了。我不愿意。

“我恨这种事情。她则恨我。天哪,孩子出世以前她是多么恨我!我常想,她是出于恨怀上这孩子的。总之,孩子生下以后,我就不理她了。然后大战爆发了,我入了伍。后来知道她和斯达克斯门的一个家伙同居了,我才回来。”

他说到这里停住了,脸色苍白。

“斯达克斯门那个男人是什么样的人?”康妮问道。

“那种大孩子样的家伙,满口污言秽言。她倒是可以镇住他。他们两人都嗜酒。”

“哎呀,要是她回来怎么办!”

“噢,天哪!要是她回来,我马上就走,重新消失!”

两人一阵沉默。火中的纸板已经烧成了灰烬。

“所以。”康妮说,“当你真的有了一个要你的女人时,你对一件好事又感到有点受不了了。”

“是啊!也许是这样!但即使这样,我也宁愿要贝莎,而不愿要那些总是说‘不要、不要’的女人:我年轻时那高雅情人,还有那散发着毒汁味的百合花,等等。”

“那等等是怎么回事?”

“等等?就是没有了。只是我的经验告诉我,大部分女人都这样:她们大多想要一个男人,而不是性爱。但是她们又都容忍它,把它当成交易的一部分。更老派类型的女人就只是躺在那儿,好像不存在一样,由着你干。事后她们也不介意:那时候她们喜欢你。但那实活儿本身对她们毫无意义,有些倒胃口。而多数男人倒喜欢这样。我却讨厌这样。但是有种狡猾的女人,她们就是这样的,却装作不是。她们假装充满激情,兴奋不已。可全是鸡巴玩意儿。她们装出来的。——再就是那些什么都爱的女人,爱任何一种触摸、搂抱、亢奋,就是天然的性爱除外。她们总是让你在没有达到性欲高潮应该有的唯一境界时就放了炮。——还有是那种难日型的女人。你要让她们达到高潮真是见鬼了,她们自己去达到高潮,就像我妻子那样。她们要做主动的一方。——还有就是那种身体里面僵死的类型,就是死了:她们自己都知道。然后是那种你还没有真正“来”以前就把你拿出来的女人,然后她们继续扭动腰肢,贴在你的大腿上,直到让自己达到高潮。但她们多半是女同性恋者。女人都有意或无意地有同性恋倾向,真是令人惊讶。在我看来,她们几乎都是女同性恋。”

“那你很介意吗?”康妮问道。

“我会杀了她们!我和一个实际上是同性恋的女人在一起时,我简直在心中咆哮起来,想杀死她。”

“那你碰到这种人怎么办呢?”

“赶紧离开她们,越快越好。”

“你觉得女人之间的同性恋,比男人之间的同性恋更糟糕?”

“是的!她们让我受到更大的折磨。抽象地来说,我倒没什么想法。但当我碰上同性恋女人时,不论她自己是否知道是不是,我都要火冒三丈。不,不要了!我再也不想和任何女人有什么关系了。我就想离群索居,守着我自己的孤独和体面。”

他看起来面色苍白,眉头紧锁。

“那我的出现会让你觉得很遗憾吗?”她问道。

“我又遗憾又高兴。”

“那现在是什么感觉呢?”

“从外界的情况看来,我感到遗憾,因为各种复杂情况、各种丑陋、各种相互指责,迟早都是要来的。当我气馁的时候,我总是情绪低落。但当我气盛的时候,我又觉得快乐了,甚至会觉得十分得意。我没有遇到你以前,我真的是日益苦恼,我觉得世上再也没有真正的性爱了:绝不会有一个女人真正自然地和一个男人一起‘来了’,除了黑女人,不管怎么说,嗨,我们是白男人:她们有点像泥巴。”

“现在呢,你觉得我使你快乐吗?”她问道。

“是啊!在我能忘记其他一切的时候。当我不能忘记其他一切时,我就想钻到桌子下面死去。”

“为什么要在桌子下面呢?”

“为什么?”他笑了起来,“可能是藏起来呢,宝贝儿!”

“你同女人的经验,似乎真的很糟糕。”她说。

“你要知道,那是我不愿意愚弄自己。那正是多数男人设法做到的事情。他们摆出一副架势来接受谎言。我却绝对做不到自欺欺人。我知道自己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想要的是什么,要是我没有得到它,我绝不会说我得到了。”

“那你现在得到了吗?”

“好像得到了。”

“可是你为什么这样苍白、这样抑郁呢?”

“我有着满腹的辛酸啊,或许也是因为我害怕自己。”

她默默坐着。天色渐晚。

“你觉得男女之事很重要吗?”她问他。

“对我而言是重要的。对我来说,这是我生命的核心:和女人有一种恰当的关系。”

“要是你得不到呢?”

“那我宁愿没有。”

她沉思了一会儿,然后问道:“那你觉得你对女人的感觉从来就不会错吗?”

“天哪,不!我让妻子到了现在这步田地,我也有很大的过错。我毁了她。我疑心很重,你得预见到的。要我打心眼里信任别人,是件很难的事情。所以,也许我也是一个骗子。我不信任人。而温柔是不容误解的。”

她看着他。

“但是当你血液沸腾时,你不会不信任你的身体。”她说,“那时你不会不信任,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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