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是对街中学的一群小女生,每个傍晚都来速食店里写作业,书本考卷铺满桌面很像一回事,但几双带笑的眼睛完全不在功课上,总遮掩闪烁地跟着时而收银时而煎肉时而拖地的他。这使他极端不自在,大量犯错,然而无可奈何。
接着是同事们形迹明显但内容不详的小话。他知道他们一直爱说人小话,只是不知道有一天也会说起他。
最后是他的母亲。一日早上她忽地想到什么事需与他谈,按了电铃他开了门,她却呆了一呆。“对不起,我按错家了。”
“妈,什么按错家?”
因太讶异,他母亲也忘了来找他到底为的什么事情,端详他良久后只说:“你怎么瘦这么多?”
事实何止如此,母亲神情恍惚地离开后,他在厕所里对镜站了半小时,虽则还认得出自己,但非常害怕,一直想起鞋匠与小矮人的童话故事,好像也有某个夜半来天明去的什么东西,日日在他睡眠的身体上做工,且添且抹,使他成了一个体廓精实、面容清明、泛出某种非现实光亮,甚至还确确实实长高了八公分的男人,连眉角生毛的黑痣都退隐成一块形色平浅、让人想象起拳击手的疤痕。难怪数月不见的母亲一眼认不出儿子还惊至短暂失忆,同事们私下传说他不但减肥还整了型,而那堆中学女生自然不关心旧他去了哪里,只是对新他很感兴趣。
他知道是她。现实在女孩出现后开始变形,他却像那个好龙的叶公,闭门在家仓皇,三天后才战战兢兢领受这奇巧的意外,像在社交圈初露头角的暴发户,还不太懂得抬起下巴,经过每个橱窗都得重新发现一次自己,但逐渐感觉良好。同时他也勇于接受百货公司售货小姐的造型指导,她们含笑无视其他来客,声音温柔像在说个秘密,告诉他可以在对街的二楼找一位kenny剪头发,离开时他带着这袋那袋东西,以及两张背面被偷偷写了手机号码的发票。美是阶级,肉身是兵器,他穿越城市中一层一层视线时,知道自己成了统治者。
但他挂念的只有一件事:现在可以见她了,她会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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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的细节还很清晰。大约晚上八点半,他抱着新行头跟满肚子心事回到公寓,九点,吃完一个街边买来的便当,然后打开电子信箱,一切一如往常,但收件者已然是个新人。
这三天的消匿,他想,会不会让女孩在灯火万家中的某个窗内焦急辗转起来呢?不知为何,这念头让他产生前所未有的剧烈勃起,他不得不放弃一个晚上设想好的、所有用来说服她见面的理由,只写了两句:“周末我们去看电影好吗?我请客。”就匆匆关机熄灯掩被上床,一上床就睡着,一睡着就做了多日来的第一个梦,梦见女孩。
梦中人称混乱,有时他看着自己与女孩两具优美的身体彼此攀缠,有时又回到颠动的交合中,女孩的体肤呈半透明香草蛋奶酱色,唇瓣时时拂过他束束神经。达到高潮时,他无意咬下她的肩头,没有血,口感一时软一时脆,滋味则像各种新鲜水果,性欲解散后的他食兴大开,吃得口滑。把女孩嚼完后才猛然想起,不对啊,人家不是食物啊?
他双脚一阵痉挛,弹上地板,抬起头,墙上挂钟的夜明指针指着三点四十七分,而自己人在电脑前,不在床上,面前的荧幕在万暗中迸发强光。他意会到刚刚是梦,吃力地让自己离开那具宛然还在的身体,疑惑着自己怎么在这里,蒙蒙看进他明明记得睡前关了机的电脑荧幕中间。
浏览器开启了一个hotmail信箱,是女孩的账号。信箱里整齐排列着所有来自他的邮件。另一个视窗则正在回复昨天的电影邀约,但打了头几个字“你是说看电”就悬住了,感觉像写信的人只是暂时离座起身,上个厕所。
但写信的人并没有离座起身,上个厕所,却是从梦中醒来,右手食指与小指欲语还休地虚扶在“ー”跟“ㄥ”两个字键上,并且一直呆然保持这个姿势,直到天光微发,开始听见那些起早赶晚的人车时,他跑进厕所吐出了昨夜的便当菜,有醋溜鱼片、炒红萝卜丁玉米跟青豆、一些饭粒跟蛋末。呕吐物条理分明,他突然想起,自己这段时间竟吃了不少以前从来不碰,但“她”说喜欢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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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这算人格分裂还是梦游症还是什么病,唯一确定的是,他工作时精神不集中而且身体消瘦的原因不是爱情,而是睡不好——从他深眠后莫名其妙起身、走到客厅、打开电脑、到hotmail与交友网站各注册了一个身份、写信跟自己说“我们应该很聊得来喔”、再回到床上、然后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的那一天开始,有整整一百一十三天,他每天原本七小时的睡眠只剩下被截断的四小时,怎么可能睡得好呢?
仔细翻查那信箱与电脑内部记录后,他无法理解自己干吗对自己做这种事,或许因为实在太需要爱,或许刚好相反地因为太恨自己,也或许因为血亲中不知谁带了一桩神秘的心理恶疾:有人赢乐透头彩,有人被雷打到,他则是有百分之百的机会得中遗传缺陷的大奖。
问题是不管哪个原因都一样,都不改变他永远只有自己的事实。几天内,他就像园游会结束后塌软的气球还原成出厂值:小得莫名其妙的嘴、尖耳朵、顽强的自然鬈、胖、酒糟鼻、矮个子与拖眼角,眉角的黑痣甚至还得寸进尺地由平面长成立体,顺带抽出数茎黑毛。唯一的改变是因为他旷班严重,速食店干部在他手机里留言告知他不用来了,于是他去了便利商店。还有,他把电脑卖掉,倒不是因为睹物伤情或心生恐慌,毕竟他也恢复了狗或牛的坚韧风格,而是不希望自己有机会在不知哪日又起身弄些什么把戏。
不过后来也真没有了,他自此恢复晚晚发梦的习惯,唯内容褪淡成千篇一律的日常:吃了一碗太咸的榨菜肉丝面、急着找厕所、玩电视游乐器破不了关。但他有时早晨醒来,尤其是在催汗的溽暑,躺在床上闻见自己终夜不散的体臭,回味着梦中那具宛如奶酪的女体时,他总不可抑制自己去揣测:那晚凌晨三点四十七分“她”来不及写完的那封信里,到底原本要跟他说些什么东西?
想到这里,他会非常憾恨,却仅能长长叹口浊气后从床上起身,换穿上跟昨天一样的t恤与短裤,准备到便利商店接班,然后拿店里报废的面包牛奶当早餐。他拎起钥匙,掏掏口袋里还有些零钱,走出大门,完全忘记今天是自己三十二岁的生日,只是又开始了一个美梦永不成真的日子。
(2005年时报文学奖·短篇小说评审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