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春入夏,生活在两条轨迹上运行着。
有跑步,有生活。
有规范的纪律,也有纯粹的白痴。
在家里,我们几乎就是一团散沙,总是会因为某件事吵起来,或者放声大笑,或者两者同时上演。
但是在赛马场,一切截然不同:
当我们跑起步来,都很清楚应该怎么做。
我想这两者的确称得上是完美的结合,混沌的爱,克己的爱。我们总是被这两者来回拉扯着。
我们一直这样跑着,到了十月,克莱报名参加了田径队——他一点也不激动,但也不至于缄默到一言不发。那个田径俱乐部不在博恩巴洛附近(因为那里的操场实在荒废太久了),而是在机场附近的奇泽姆。
田径队的所有人都讨厌他:
他只跑四百米这一种比赛,而且几乎不怎么讲话。
他认识了一个孩子,一个像野兽一般的男孩,他叫斯塔基:
他像一尊庞然大物,负责掷铁饼。
一次,跑四百米项目的时候,一个叫斯潘塞的家伙抢跑了。
就这么一小会儿工夫,克莱已经跑出去一百米了。
“真见鬼。”整个田径队的人都在感叹。
他领先了第二名整整半条直道。
***
某天下午,在家里。
发生了一起打架事件:
这是第二百七十八次。
这次的参与者是罗里和亨利。
他们的卧室里传来一阵骚动,那个房间可真是一个典型的男孩子的卧室——到处散落着被遗忘的脏衣服、找不到的臭袜子,烟味弥漫,时不时会看到一个人夹着另一个人的头。他们说出来的话仿佛能把人勒死:
“我跟你说过把你的垃圾都放在一起,结果它们还总是侵占我的地盘!”“说得好像我想让我的垃圾‘侵占’(你听听自己都用的什么词!)你的地盘一样——看看你那边乱成什么样子了!”“你要是真觉得我的地盘有这么大的问题,你倒是管好你的垃圾别让它们淹没过来啊!”
诸如此类。
十分钟之后,我走进房间,把他俩分开,一人顶着一头金发,另一人顶着一头铁锈色乱发,吵得整个房子都不得安生。他们的头发向外竖着——朝着东南西北各个方向蓬开。同时,瘦小的汤米就站在门口。
“我们到底还能不能去博物馆了?”
亨利听到了他的发问,但却对着罗里说道:
“当然了,”他说,“但是等一下,好吗?给我们一点时间揍马修一顿。”就这样,他们就又变成了铁哥们儿。
而我被他们猛烈又快速地压倒在地。
我的整张脸都被埋进了臭袜子堆里。
在街上,我们几乎像是在办公事。
克莱跑步。
我努力跟上他的步伐。
一直看着他和他快要烧起来的左侧口袋。
“往上跑,往上。”
如果他开口说过话,也就只说了这几个字。
在博恩巴洛公园,永远是那一套。
跑八个四百米冲刺。
休息三十秒。
我们会一直跑到自己接近崩溃。
***
我们一来到博物馆,便开始埋怨东西有多么贵,不过一切都物有所值,每一分钱都花到了点子上;光是看到那个小家伙与袋狼标本目光交汇的样子也值了。另外就是,他之前说对了,袋狼确实看起来更像一只狗,只不过腹部多了一个怪异的椭圆形口袋;我们非常喜欢塔斯马尼亚老虎。
汤米热爱这里的一切:
我们的头顶上方悬着蓝鲸的骨骼,像是铺展开来的办公大楼。在这里可以看到澳洲野狗敏捷的脖颈,还有各式各样企鹅的大游行。他甚至喜欢这里最让人感到恐怖的那些动物,特别是红腹伊澳蛇,还有鳞片闪闪发光、优雅的澳洲泰斑蛇。
对我而言,这一切都有种阴森可怖的感觉;所有这些被剥制成标本的动物尸首——一些仍然不愿离开的已死之物——都聚集在这里。公平地说,我内心深处极不情愿来这里:
当然了,我由此想到了彭妮。
我想象着此时她与汤米一同在这个博物馆参观的情形。
我仿佛看到她慢慢蹲下身子,我想克莱也会一同蹲下来。
有的时候我能看到他也在注视着某处,但通常都只是在看那些标本,特别是放置在玻璃橱窗后面的标本。我很确定在那些时刻,他从玻璃橱窗的反光中捕捉到了她的身影,她的一头金发和火柴棍一般瘦弱的身躯,她的脸上露出微笑。
快要逛完博物馆的时候,我们都急不可待地想要走了。
除了汤米,我们都精疲力竭。
这座城市在我们身边快速移动着。
某一天,我们跑步的时候,它出现了。
一大早的时候它就找到了我们。
所有的世界都融合到了一起。
我们本来应该更早一点意识到这一切的。
天刚亮我们就出来跑步了,当时我们在达里韦尔路上,离家有几公里远。克莱看到有东西贴在一根电线杆上。他停了下来,若有所思地退了回去。他盯着那张围着电线杆绕了一圈的广告纸:
一只母猫刚刚生了一窝小猫。
为什么要带汤米去看那些已经死掉的动物呢?明明有这些活着的小动物可以投奔他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