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发生的事,都很合乎情理。
但人们都搞错了。
他们都觉得是彭妮的死和父亲的离开让我们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当然了,这两件事确实让我们变得更粗暴鲁莽,更努力,更能吃苦了,让我们有种随时想要打架的阵势——但这些都不是让我们变得如此百折不挠的原因。不,刚开始还有别的更深层次的原因。
是那架木质的、立得笔直的——
钢琴。
一切发生在我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打出这些字的此刻,我的内心充满负罪感。我要道歉。毕竟这是属于克莱的故事,但现在我居然写起了自己的事——但我总觉得这件事很重要。这件事改变了我们此后的人生轨迹。
上学这件事到那时为止都很轻松。课程不难,每场足球比赛我都有出场机会。我很少与人争吵,直到终于有人注意到我:我因为学钢琴而被人嘲笑。
我们是被逼着学的钢琴,作为一种乐器,钢琴本身蕴涵了一长串的反叛历史——雷·查尔斯本人是“炫酷”的代言人,杰瑞·李·刘易斯用钢琴点燃了人们的激情。但作为一个在赛马区长大的孩子,只有一种男孩子会去弹钢琴。不管这个世界这些年进步了多少,不管你是学校足球队队长还是业余的年轻拳击手——弹钢琴这件事只会让你变成那一种人,当然,很明显:
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娘娘腔。
***
其实,很多年来大家一直都知道我们几个在学弹钢琴,尽管我们弹得不怎么好。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在童年的不同阶段某些事的重要程度也各不相同。可能十岁以内你都平安无事,但到了十几岁马上就被拉出来接受赤裸裸的非议。一年级的时候你可能热衷集邮,还会给它们贴上“有趣”的标签,但到了九年级,突然之间这一切就成了你挥之不去的噩梦。
对于我个人而言,这个时刻发生在上六年级的时候。
造成这种灾难性后果的是一个比我矮几英寸、但力气比我大很多的货真价实的少年拳击手——一个名叫吉米·哈特内尔的男孩。他的父亲,老吉米·哈特内尔是波塞冬路上那家三色拳击俱乐部的老板。
吉米,这小家伙可不简单。
他就像一座小型超市一样敦实:
他矮小健壮,如果惹他生气会付出昂贵代价。
他的头发是姜黄色的,还留了刘海。
要说起这一切的开端,那是在学校里的走廊上,男孩女孩扎堆站着,灰尘在阳光下浮动。孩子们穿着校服,大喊大叫,相互推搡。这一切有种令人不安的美;阳光就这样流淌着,那是一缕缕斜长的堪称完美的阳光。
吉米·哈特内尔在走廊上大步走着,他一脸雀斑,自信地朝我走来。他穿着白衬衫和灰色短裤,穿着很得体。他一看就是典型的校园恶霸。他身上有早餐的味道,他的胳膊上血脉偾张、肌肉紧绷。
“嗨,”他说,“那不是邓巴家的伙计吗?那个会弹钢琴的?”他耸了耸肩膀,用力顶了我一下。“真是个该死的娘娘腔基佬!”
这孩子说话的语气注定要用斜体字突出一下。
这种情况就这样持续了好几个星期,可能超过了一个月,每次都会更恶毒一点。从拿肩膀撞变成了拿手肘捅,再变成一拳打在裆部(但并没有亨利被那位面包卷打的那一下那么致命),很快这便成为他们公然戏弄我的方式——在男厕所里被狠狠地掐乳头,时不时就会被夹住头,在走廊上承受令人窒息的一记记锁喉。
从很多方面来讲,长大以后再看,这些只是童年时代的胡打胡闹,但在记忆中被不断扭曲,形成了极其恶劣的印象。这些都像极了阳光下的微尘,跌跌撞撞地弥漫在整个房间里。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能欣然接受并乐在其中。
更进一步说,这并不代表我不会做出反抗。
我和大多数处于同样境况的人一样,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直接面对问题。可如果后来再不做点什么那就是犯傻了,所以我都尽可能地予以反击。
总而言之,我怪罪彭妮。
我把一肚子的火气撒在钢琴上。
当然,我有这样的问题和那样的问题,当时我的问题在于:
跟彭妮相比,吉米·哈特内尔简直就是个软蛋。
即便她不可能让我们完全臣服于钢琴的魅力,她还是能逼着我们不停练琴。她就是这样紧紧抓住欧洲的一角,至少是东欧那座城市的一角。那时她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口头禅(我们也耳濡目染地学会了):
“等你考上中学再说不想弹钢琴的事吧。”
但这些对当时的我而言毫无帮助。
六年级的第一学期才过了一半,也就是说,还得再熬大半年。
刚开始,我的反抗很无力:
练琴练到一半就钻进厕所;
故意迟到;
故意弹得一塌糊涂。
很快,我便开始明目张胆地挑衅;一开始是不弹某些曲子,到后来就是什么都不弹。她对海普诺高中的那些问题学生或者爱惹麻烦的学生总是有足够的耐心,但和他们打交道的经历并没能教会她如何应对眼下的状况。
一开始她试着和颜悦色地和我交流。她会说“你最近是怎么了?”,还会说“振作点啊,马修,你应该做得比这更好才是!”。
当然,我对她没透露只言片语。
我没告诉她在我后背中间有一大片瘀青。
有那么一个多星期,我们并肩而坐,我在右,彭妮在左,我会注视着音乐独有的语言:一个个八分音符、四分音符代表的节奏。我还记得爸爸从酷刑室走过来,看到我们两个人僵持在钢琴旁时的那个表情。
“又来了?”他开口道。
“又来了。”她回答着,眼睛却看也不看他,直直盯着前方。
“给你倒杯咖啡?”
“不用,谢了。”
“来点儿茶吗?”
“不要。”
她坐在那儿,面无表情,好似一尊雕塑。
时不时,我们之中的一个会咬牙切齿地说出几个字,通常都是我忍不住先开口。彭妮说话时一如既往的平静。
“你不想弹琴吗?”她这样说着,“行啊,那我们就在这里干坐着。”她的沉静令人怒火中烧。“我们每天就这样坐着,直到你屈服。”
“但我不会屈服的。”
“你会的。”
此刻回忆过往,我仿佛看到自己就坐在带有喷绘键盘的钢琴一侧。一头乱糟糟的黑发,身型纤长,双眼放光——我的瞳仁是蓝灰色的,和他一样。我看到自己精神紧张、苦不堪言。我再次向她承诺“我不会屈服的”。
“这种无聊,”她反驳道,“这种状态会把你击垮的,还是弹琴要有意思得多。”
“只有你才会这么想。”
“你说什么?”她没听清我的嘀咕,“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一边说着一边转过去面对着她,“只有你他妈的才会有这种鬼想法。”
她站了起来。
她想立马发泄一通,但那时她已经很有她父亲当年的样子了。她连一星半点的情绪都没有显露出来。她又重新坐下,凝视着我。“好吧,”她说,“那我们就这么坐着。我们就坐在这儿等着。”
“我讨厌钢琴,”我低声嘟囔,“我讨厌钢琴,我讨厌你。”
迈克尔·邓巴听见了我说的话。
他原本坐在沙发上,突然摇身一变,像武力强大的美国一样加入了这场战斗。他几步冲到起居室这一头,一把把我拖到后院里,就像成人版的吉米·哈特内尔一样,推搡着我穿过晾衣架,一直把我拽到晾衣夹下面。他大口喘着粗气,而我的双手抵在围栏上。
“你绝对不许再用刚才那种语气和你妈讲话。”他又重重地推了我一下。
来啊,我心想,来打我啊。
但彭妮已经走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