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城市

据我们所知,在一小撮拥有特殊宠物人员的花名册里,唯有我们养了一头骡子。

那是怎样的一头骡子啊。

我们正在讨论的这头骡子叫阿喀琉斯,这其中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背景故事,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它是如何在我们这个位于城中赛马区的郊区后院安身的。这一方面与废弃的马厩、房子后面的跑马场、过期的社区规章制度和一个拼写能力极差的老胖子有关。另一方面与我们死去的母亲、逃走的父亲和年纪最轻的汤米·邓巴有关。

当时,并不是所有家人都知道这件事,所以这头骡子的到来极具争议。一次,在和罗里激烈争吵后——

“喂,汤米,那是怎么回事啊?”

“什么?”

“你说什么?你在逗我吗?后院里有只驴子!”

“那不是驴,那是头骡子。”

“有什么区别吗?”

“驴就是驴,骡子是杂交出来的,是——”

“就算它是夸特马和设得兰矮种马杂交出来的我也不管!它在我们的晾衣架底下做什么?”

“它正在吃草啊。”

“我又没瞎!”

不知怎的,我们竟然成功地留下了它。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骡子自己留了下来。

当然,就和汤米养过的绝大部分宠物一样,阿喀琉斯也有一些问题。最值得一提的是,这头骡子怀有雄心壮志。后门的纱窗坏掉很久了,后门半开的时候它就会踱进屋子里,更别提后门完全打开的时候了。这种事每周至少都会发生一次,所以我每周都至少大发一次脾气。差不多就像这样:

“我主耶——稣啊!”类似这种亵渎的表达,我那段时间说得十分猖狂,人人都知道我会在“耶稣”中间停顿一下并格外强调“我主”这个词。“要是我每次都教训你们这帮混蛋,恐怕已经说了该死的不下一百遍了吧!把后门关紧了!”

诸如此类。

让我们再次回到谋杀犯身边,他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呢?

他应该能猜到,他抵达的这个时候我们也许都不在家。他应该能意识到他需要做出选择,是用自己以前的旧钥匙还是就在前面的门廊等着——就为了问那唯一的一个问题,为了表明他的立场。

他预料到会受人嘲讽,甚至打算欣然接受这些嘲讽。

但没有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这是怎样的一记猛击啊:

那座伤人的小房子,寂静在持续发起袭击。

还有那个如窃贼和扒手一样的骡子。

大约在六点一刻的时候,他一步一步走过阿尔切街。那个肩头负重的野兽眨了眨眼睛。

就是这么回事。

谋杀犯在房子里看到的第一双眼睛属于阿喀琉斯,而阿喀琉斯绝不容小觑。它正在厨房里,离后门有几步远,就站在冰箱前面,它的脸歪歪斜斜的、耷拉得老长,摆着惯常的“你看什么看”的表情。它的鼻息很重,嘴巴甚至嚼了嚼。漠不关心。掌控大局。如果它正在琢磨喝啤酒,那它的表演是相当逼真了。

然后呢?

现在,阿喀琉斯似乎掌握了所有的话语权。

先是这座城市,然后是这头骡子。

理论上讲,这似乎也多少有一点点道理。如果说城市里的某个地方可能会出现一头类似马的生物,那应该就是这里,因为这里有马厩、跑马场,远处还会传来赛马解说员的声音。

但是为什么是一头骡子?

这种震惊感难以言表,周围的环境也帮不上什么忙。此刻这个厨房仿佛拥有了自己专属的地理结构和气候特征:

潮湿的墙壁。

干裂的地板。

一大堆没洗的脏盘子一直堆到水槽边。

还有就是这热气,这该死的热气。

这股热浪如此强劲,就连骡子一向警惕好战的状态都被热气暂时舒缓了下来。房子里比外面还热,这可不是轻描淡写地随便一说。

即便如此,没过多久阿喀琉斯就又恢复了警觉。谋杀犯以为自己已经脱水脱到开始产生幻觉了。这世界上有这么多的厨房,他却偏偏进了这一个。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要把自己的指关节揉进眼窝,好把这样的幻觉从视线里挖出去,但是徒劳无功。

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

他很确信这只动物——这头毛色不均、姜黄色和浅棕色毛混杂、面部毛发浓密、双眼浑圆、鼻孔肥大、普普通通的灰色骡子,正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站在开裂的地板上,如同一个胜利者一样,这让谋杀犯明白了一件事:

一个谋杀犯也许可以做很多事情,但是他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绝对不能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