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耸耸肩:“除了他还能是谁呢?”

我瞅了一圈空地上的人,油头里面身材像样的没几个。他们大部分都瘦巴巴的,像豹子一样懒懒散散。要问为什么,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他们大多时候吃不饱肚子,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确实懒散惯了,一个个站没站相。单从外表来看,这里似乎没有一个人是达瑞的对手。我觉得不让带家伙这条规矩搞得他们大多数人都很紧张。我对布罗姆利那帮人不太了解,但蒂姆帮打架向来是不会空手的——自行车链条、刀、汽水瓶、钢管、台球杆,有时候甚至还带“喷子”。我是说枪。其实我的词汇量也不怎么样,虽然我上过学。我们兄弟打架很少动枪,因为我们还没嚣张到那个地步。我们唯一可能携带的家伙就是刀,但大多时候带刀也只是装装样子,比如两毛五的黑把儿弹簧刀。打架归打架,但我们从没真正伤害过什么人,或存心要伤害人。当然,约翰尼是个例外。他也是无心的。

“嘿,柯蒂斯!”蒂姆忽然喊了一嗓子,吓我一跳。

“你叫哪个?”我听见苏打喊了回去。

“我叫老大,过来过来。”

那个布罗姆利的家伙看看我说:“你看,我刚才怎么说来着?”

我看着达瑞走向蒂姆和布罗姆利帮的首领,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他不该来这里。我、史蒂夫、苏打和两毛五都不该来。我们是油头不假,可我们不是流氓恶棍。我们不该和这些未来的罪犯混在一起,否则我们迟早会变得和他们一样。如此想着,我越发头疼起来。

我回到苏打、史蒂夫和两毛五身边,因为少爷党也到了。非常准时。他们开了四辆车,一众人安安静静地从车里下来。我数了数,一共二十二人。而我们是二十人,差不多算势均力敌吧。反正达瑞一个能对付两个。这些少爷党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头发剪得整整齐齐,一水儿的仿披头士发型;身穿条纹或格子衬衫,外罩淡红或褐色夹克,或马德拉斯棉布滑雪衫。他们哪像是来打群架的呀,分明像约着去看电影的。也正因为这样,人们动辄怪罪我们,却从来没想过要指责他们。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你看我们个个流里流气,而他们个个人五人六的。事实却可能正好相反——我周围的许多人在油头的外表之下其实有颗热情善良的心,而据我所知,许多少爷党卑鄙、冷血,令人讨厌。可是没办法,人们就是喜欢以貌取人。

他们不声不响地排成一列,与我们面对面。我们也自发站成一排。我在对面寻找兰迪的影子,没有找到。我希望他没来。一个身穿马德拉斯棉布衬衣的家伙走到前头:“咱们先把规矩说清楚——只用拳脚,不用家伙,哪边先逃哪边就输,是这样吗?”

蒂姆扔掉手里的啤酒罐:“你理解得很到位。”

随后是一阵令人难堪的沉默:谁先开打呢?最后是达瑞解决了这个问题。在路灯光辉的笼罩下,达瑞阔步走上前去。这一刻,感觉周围的世界特别不真实,就像少年犯罪电影里的场景。接着达瑞说道:“随便谁跟我打都行。”

达瑞虎背熊腰、高大威猛,眼睛里放射着寒光,往那儿一站霸气十足,一时间竟镇住了全场,谁也没胆出来接受挑战。须臾,少爷党中间出现一阵小小的骚动,一个身材魁梧健壮的金发年轻人走了出来。他看着达瑞,低声说道:“你好啊,达雷尔。”

达瑞的目光微微一闪,但随即又恢复冰冷的神色:“你好,保罗。”

我听见苏打似乎尖叫了一声,立刻意识到这个金发的年轻人想必就是保罗·霍顿。中学时,他和达瑞在同一个足球队。他是最出色的中卫,和达瑞还是好哥们儿。我想现在他应该是个大学生了吧。他盯着达瑞,表情让我捉摸不透,但可以肯定我并不喜欢。是轻蔑、怜悯、憎恨,还是都有?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达瑞站在那里代表了我们全部,而保罗的轻蔑、怜悯和憎恨只是针对油头?达瑞面无表情,一动不动,但你能看出,现在他对保罗也恨起来了。这不仅仅是因为嫉妒——达瑞有权嫉妒。他更多的是羞愧,羞愧自己站在油头这边,羞愧自己与布罗姆利帮、蒂姆帮这些人为伍,甚至连我们也可能让他感到羞愧。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除了我和苏打。因为除了我和苏打,也没有人在乎这一点。

真是愚蠢。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他们都跑到这里打架来了,而他们本可以干些更有价值的事情。虽然阵营不同,可又有什么区别呢?

随后保罗说:“我跟你打。”达瑞脸上似笑非笑。我知道达瑞一定认为保罗不是他的对手。可他们都两三年没有打过交道了,谁知道保罗现在是什么水平呢?我咽了下口水。我的两个哥哥打架从来没输过,我可不希望有人能破这个纪录。

他们在灯光下按逆时针方向转着圈子,两人的眼睛都死死锁定对方,观察着,盘算着,可能在回想对手曾经的漏洞,不知现在是否还存在。其他人默默观望,气氛越来越紧张。我忽然想起杰克·伦敦的小说——两匹狼决斗时,其他狼会围在四周,等着其中一匹倒下。不过,我们不会只当观众,他们两人不管谁先挥出第一拳,都将宣告决战开始。

寂静越发沉重,我甚至能听到旁边其他人粗重的呼吸声。达瑞和保罗还在缓缓绕圈对峙。就连我都能感受到他们彼此之间的敌意了。天哪,他们曾经是队友,是哥们儿啊。而如今,他们一个要打工挣钱讨生活,而另一个却来自西区。他们不该憎恨彼此……我已经不再恨少爷党,他们也不该恨……

“等等!”一个熟悉的声音喊道,“等一下!”达瑞扭头察看,结果保罗趁机冲他下巴上就是狠狠的一拳,若是换成别人,这一拳恐怕就让他倒地不起了,但达瑞不会。于是两边正式开打。达拉斯·温斯顿冲进来加入了我们。

我找不到和我体形相当的对手,只好找个差不多的。大力就在我旁边,已经摁倒一个。

“你不是在医院吗?”一个少爷党把我推倒在地,我顺势一滚躲开他的脚,大声问道。

“是啊,”大力打得很吃力,因为他的左胳膊还没康复,“但我跑出来了。”

“怎么跑出来的?”我的对手已经跳到我身上,我们抱打在一起滚向大力。

“我用两毛五的弹簧刀说服了护士。打群架没我还叫什么打群架?”

我无法回答,因为我低估了和我对打的这个少爷党。他仗着比我重,把我压在身下一顿胖揍,直揍得我头晕眼花。我担心他会打掉我的牙齿或打断我的鼻梁,而我毫无招架之力。不过幸亏达瑞一直留心着我,见我吃亏,他冲过来抓住那人的肩膀提起来,而后一拳把他打出三尺开外。经过一番审时度势后,我觉得去帮大力才比较公平,毕竟他只能用一只手。

他们两人已经缠斗在一起,但大力明显落下风。于是我摸到他的对手身后,抓住那人的头发,一边往后拉,一边噼里啪啦用拳头招呼。那人反手便掐住我的脖子,把我举过头顶摔在地上。正和两个少爷党打得不可开交的蒂姆·谢泼德不小心踩到我身上,疼得我差点背过气去。终于喘上气后,我立马爬起来,从背后勒住那个少爷党的脖子。在他试图挣脱我时,大力猛撞过来,结果我们三个互相压着倒在地上,一边喘气儿一边骂,还一边挥舞着拳头你来我往。

我肋下被人踢了一脚,不由得疼得大叫。某个少爷党打翻了一个我们的人,跑到我这儿来死命乱踢,可我勒着另一个少爷党的脖子不肯撒手。大力正在揍我怀里这个家伙,无暇替我解围,因此我只能咬牙忍着。说实话,那人踢得真疼。最后,那人一脚狠狠踢在我的头上,踢得我眼冒金星。我瘫倒在地,努力驱散眼前的黑暗——我可不能昏过去啊。周围乱成一团,耳朵里嗡嗡作响。后背和脸上许多地方都在疼,可奇怪的是这些疼痛渐渐离我远去,仿佛我不再是我了。

“他们跑了!”有人兴奋地大叫,“瞧这些王……他们跑了。”

听声音像是两毛五,但我无法确定。我强撑着坐起来,看到那些少爷党正惊慌失措地钻进车子离开空地。蒂姆·谢泼德骂得口水四溅,因为他鼻子又被人打歪了。而布罗姆利的老大正在修理自己的一个手下,因为那小子不守规矩,打架时用了钢管。史蒂夫在离我大约十步远的地方,弯着腰,捂着肚子呻吟。后来我们发现他被打断了三根肋骨。苏打在他旁边低声安慰。看见两毛五时我吓了一跳——他脸颊一侧淌着血,手上还有道吓人的口子。他却高兴地龇着牙笑,因为少爷党落荒而逃了。

“我们赢了。”达瑞疲惫地宣告,他的眼睛恐怕要肿几天,前额上也有道伤口,“我们把少爷党打跑了。”

大力在我身旁默默站了片刻,仿佛在琢磨我们是不是真的打败了少爷党。随后,他抓住我的衬衣把我拉起来。“走,”他半拖着我走上大街,“咱们快去看看约翰尼。”

我也想跑起来,可控制不住脚步踉跄。大力不耐烦地推着我:“快点,我跑出来时他情况很不好。他想见你。”

我搞不懂大力怎么还能跑这么快、这么猛,我们刚刚打完架啊,他还拖着一条受伤的胳膊,但我只能拼命跟上。我从来没有像那晚一样奔跑过。我头昏脑涨,只依稀记得自己要去哪里,去干什么。

大力把巴克·梅里尔的那辆雷鸟汽车停在了我家门前。我们跳上车,屁股刚坐稳,大力一脚油门,车子已经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驶入第十大街,后面响起了警笛声,我从风挡玻璃上也能看到闪动的红光。

“快装病,”大力命令道,“我就说要送你去医院,反正咱们本来就是要去医院。”

我靠在冰凉的窗玻璃上,努力装出难受的样子。这不难,我确实难受得要死。

警察板着脸问:“好了,老兄,说说怎么回事吧?”

“这孩子,”大力用拇指朝我指了指,“骑摩托翻车了,我正要把他送到医院去。”

我立刻呻吟一阵,而这不全是装的。我估计自己鼻青脸肿的样子还是比较容易令人信服的。

那警察顿时换了口气:“伤得很重吗?要不要我给你们开道?”

“我不是医生,重不重我也不知道啊。嗯,如果能开道就更好了。”警察走回自己的警车时,我听见大力低声骂了句“笨蛋!”

有警车在前面开道,我们以最短的时间赶到了医院。大力说了一路的话,可我脑袋晕乎乎的,大部分都没听明白。

“小子,我真是疯了。你知道吗?我一直不想让约翰尼惹麻烦,不想让他变得强悍。如果他像我一样可能就不会摊上这种事了。如果他像我一样机灵,就不会冲进那个教堂。救人的下场就是如此,上上报纸,一堆麻烦……小马,你最好机灵点,只有像我一样心肠硬起来你才不会受伤害。只要你处处想着自己,那就谁都奈何不了你了……”

他还唠唠叨叨说了许多,但我根本没听进去。我傻傻地怀疑大力有些魔怔,因为他说话的神态,还因为他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但现在想想,如果当时不是我头昏脑涨,或许我能明白他的意思。

到了医院,看见大力装模作样地扶我下车,那警察便放心地走了。警察刚走大力就松开了手,我差点摔倒。他连番催促说:“快点快点。”

我们跑着穿过大厅,挤过人群,冲进电梯。有人朝我们嚷嚷,可能因为我们惊扰了他们。只是大力满脑子都想着约翰尼,根本没工夫搭理他们。而我晕头转向,只知道要跟着大力。终于赶到约翰尼的病房,医生拦住了我们:“很抱歉,小伙子们,但他已经快不行了。”

“我们得见他。”大力说着掏出了两毛五的弹簧刀。他声音颤抖,激动得仿佛要失控,“我们要见他,你再敢拦着我可就对你不客气了。”

医生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你们可以见他,但我同意只是因为你们是他的朋友,而不是因为这把刀。”

大力略微惊讶地看了他一眼,把刀装回兜里。我们走进约翰尼的病房,各自默默站了一会儿,调整呼吸。病房里安静得可怕。我看着约翰尼,他一动不动。我一度痛苦地以为他已经死了,我们来晚了。

大力吞了下口水,擦擦嘴唇上的汗。“尼仔?”他声音嘶哑地叫道,“约翰尼?”

约翰尼的身体不易察觉地动了动,而后缓缓睁开眼。“嘿。”他吃力地打了声招呼。

“我们赢了。”大力激动地说,“我们打败少爷党了,大获全胜,把他们从我们的地盘赶出去了。”

约翰尼看不出高兴的样子。“没用的……打架不好……”他脸色白得吓人。

大力紧张地舔了舔嘴唇。“报纸上还在说你的事,他们说你是个英雄。”他说话又快又稳,“嗯,现在你是他们眼中的英雄了,所有的油头都跟着沾光。我们为你感到骄傲,伙计。”

约翰尼眼睛明亮起来。大力为他感到骄傲,这可能就是约翰尼梦寐以求的褒奖。

“小马。”

我几乎没听见他的声音。我走近一些,弯下腰仔细听他想说什么。

“保持金色,小马,保持金色……”随后枕头往下陷去,约翰尼死了。

你可能在书上看到过,说人死了就像安安静静地睡着一样,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约翰尼一看就是死了,仿佛一支熄灭的蜡烛。我想对他说点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大力喉头动了几次,走上前来把约翰尼的头发向后理顺:“他的头发从来就不听话……这就是你救人的结果,你这个小笨蛋,这就是结果……”

他突然转身重重地撞在墙上。他的脸痛苦地扭曲着,汗水滚滚而下。

“求求你,约翰尼……”他捶打着墙壁,仿佛在哀求上天,“求求你了,约翰尼,别死,别死……”

随后,他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