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家时已经差不多六点半。约定打群架的时间是七点,所以和平时一样,我又没工夫吃晚饭了。我老是忘记时间。达瑞已经做好了饭:烤鸡、土豆和玉米。烤鸡有两只,因为我们三个都很能吃,尤其是达瑞。可即便我超喜欢吃烤鸡,现在却一口都咽不下去。不过我趁达瑞和苏打不注意的时候吃了五片阿司匹林。这种事我常干,因为我夜里总是睡不好。达瑞以为我只吃了一片,可我通常吃四片。今天吃了五片应该能扛过这场群架吧,说不定还能治好我的头疼。
然后我急匆匆地去洗澡换衣服。每次打群架之前我们兄弟三个都会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我们不想让那些少爷党低看一眼,觉得我们是肮脏的垃圾。我们要让他们看看,我们和他们一样讲究、体面。
“苏打,”我在浴室里叫道,“你多大开始刮胡子的?”
“从十五岁开始。”他在外面大声回答。
“那达瑞呢?”
“他十三岁就开始了。问这个干吗?打个架你还想先把胡子留起来吗?”
“你真会开玩笑。你该去《读者文摘》上班,听说写笑话他们也给不少钱呢。”
苏打笑了笑,和史蒂夫继续在客厅里玩牌。达瑞穿了件紧身黑t恤,把胸膛和腹部的每一块肌肉都展露出来。哪个少爷党要是想跟他过过招,那算是倒了血霉了。这么想着,我套上一件干净的t恤,穿上牛仔裤。我也想t恤紧身一点,在同龄人中间,我的身材算是比较出众的。不过在文德瑞克斯那几天我瘦了不少,t恤显得宽松了许多。夜里很冷,穿t恤可不保暖,但打群架的时候没有人会感冒,况且穿外套打架也不方便。
苏打、史蒂夫和我都往头上抹了不少发油,我们就是想突显我们油头的特点。今天晚上,我们都以油头为荣。或许我们油头没钱没势,但我们也是讲派头的,除了派头,我们还有引以为傲的长发。(这算什么世道?我唯一能够骄傲的东西就只有身为混混的派头和一头油腻的长头发?我不想当混混,可即便我不偷不抢,也不酗酒,人们还是会给我贴上混混的标签。我为什么要对此感到骄傲呢?我甚至为什么要假装对此感到骄傲呢?)达瑞就不留长发,他的头发也从来都干干净净的。
我坐在客厅的扶手椅中,等待其他兄弟前来会合。当然,今晚只剩下两毛五了。大力和约翰尼是不可能到场的。苏打和史蒂夫一边玩牌一边吵个不停。我早就习以为常。苏打爱耍嘴皮子,妙语连珠地逗人笑。史蒂夫把收音机开得震天响,几乎把我耳朵震聋。其实大家都习惯这么听广播,只不过今天我头疼,例外。
“你喜欢打架,对不对,苏打?”我忽然问。
“还行,”他耸耸肩,“算是喜欢吧。”
“为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他不解地看着我,“打架也是一种运动,一种竞争。就像赛车和跳舞一样……”
“太对了,”史蒂夫说,“我也喜欢打架。我现在就想把那些少爷党揍得满地找牙。既然打就痛痛快快地打。”
“你怎么也会喜欢打架呢,达瑞?”我扭头看着身后靠厨房门站着的大哥。他故作神秘地瞥了我一眼。但苏打在一旁说:“他喜欢秀他的肌肉。”
“老弟,你再多嘴,我现在就秀给你看看。”
我品了品苏打的话,好像确实是那么回事。虽然达瑞很看重自己的脑袋瓜子,但他也喜欢力量型的运动,比如举重、踢足球、修房顶。尽管嘴上不说,但我知道他喜欢打架。我忽然感觉自己格格不入。我也随时随地都能和人打架,但我并不喜欢那么做。
“小马,我不确定该不该让你参加这次决斗。”达瑞缓缓说道。
天哪,千万不要。我满心恐惧地想,我必须参加。眼下最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帮助我们油头党打赢少爷党,他可千万不要把我留在家里。我必须参加。
“为什么?我以前不也参加过吗?”
“是,”达瑞骄傲地笑笑说,“就你那身板儿,打得算不错了。可你之前身体好啊,现在你瘦了,气色也不好。你有点太紧张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苏打说着,一边拿眼睛瞄史蒂夫,一边想从鞋子里偷偷摸出一张a,“打群架之前我们都会紧张。让他去吧。反正都不带家伙儿,赤手空拳的没啥危险。”
“我不会有事的,”我央求说,“我会专挑小个子对付,行吗?”
“但这次可没有约翰尼给你当帮手……”我和约翰尼有时候会联手对付一个大个子,“科利·谢泼德也不去,还有大力,我们倒是需要人手。”
“谢泼德怎么了?”我问。科利是蒂姆·谢泼德的弟弟,活脱脱一个缩小版的蒂姆,也是个不好对付的狠角色。有一次我和他比谁更有种,两人各用烟头烫对方的手指。然后我们就站在那里,拼命咬牙忍着,都疼得满头大汗,皮肉烧烂的臭味儿熏得我们想吐,可我们谁都没叫一声。后来他哥哥蒂姆正好经过,见我们手上已经烫出大坑,气得揪着我们俩的脑袋就往一起撞,还说要是再看见我们玩这种愚蠢的游戏就揍死我们。我的食指上现在还留着那个伤疤呢。科利就是个普通的街头混混,彪悍,脑瓜不太灵光,但我挺喜欢他的。他为人很仗义。
“他栽了。”史蒂夫边说边把苏打藏在鞋子里的那张a给踢了出来,“进感化院了。”
又进去了?我心里想着,随即说道:“让我参加吧,达瑞。没关系的,又不带家伙,空手打架没几个人会受伤。”
“呃,”达瑞终于让步,“那好吧,但要小心一点,如果你被人制住了就大叫,我会去救你。”
“没事的。”我不耐烦地说,“你怎么从来都不操心苏打呢?我可没见你在他耳朵边唠叨个没完。”
“嘿,”达瑞笑着揽住苏打的肩膀,“这个弟弟用不着我操心。”
苏打温柔地在他肋下打了一拳。
“这小子会用脑袋。”达瑞说。
苏打故意摆出不可一世的样子睨视着我,但达瑞继续说了下去:“你看,他起码能用脑袋长出一头好头发。”他躲过苏打挥来的拳头跑向门口。
在达瑞几乎要冲出门的时候,两毛五突然一露头,达瑞只好纵身一跃从台阶上跳过去,而后在半空中翻了个筋斗落在地上,不过在苏打追出来之前他便立刻爬起来了。
“有两下子嘛!”两毛五扬起一边眉毛,兴冲冲地喊道,“看来兄弟们状态不错啊。大家开不开心?”
“开心!”苏打叫着,也一个空翻跃下台阶。而后他倒竖蜻蜓,用两只手走路,又侧身在院子里翻了几个筋斗,硬生生把达瑞的身手给比了下去。在他的带动下,大伙儿都兴奋起来。史蒂夫发出印第安人般的呼啸,冲过草坪,而后忽然停住,开始向后翻起筋斗。我们个个都能来这么几下杂耍,因为达瑞专门学过,而他又花了一个夏天把他学到的东西全部教给了我们,说有些招式以后打架的时候可能用得上。这倒是真的,不过两毛五和苏打也曾因此进过局子。他们在闹市区的人行道上翻筋斗和倒立行走,影响了公共秩序,最后把警察给招来了。唉,我们中间也只有他们两个会干出那种事。
我也大叫一声,侧身一个筋斗翻下门廊台阶,而后转了个圈站定。两毛五跟着我做了个同样的动作。
“我是油头小子,”苏打怪腔怪调地说,“不良少年,街头混混。给城市抹黑,给人们捣乱。我打架又斗殴,还抢便利店。我是社会败类,却逍遥又自在。”
“油头小子啊,油头小子……”史蒂夫抑扬顿挫地说,“我们是环境的受害者,我们没有社会地位,我们是一群无权无势的小混混。”
“不良少年,你们没一个好东西!”达瑞也跟着吼起来。
“滚吧,白人垃圾!”两毛五故意用飞扬跋扈的口气说道,“老子是阔少爷,出生时嘴里含着金汤匙呢。我们是特权阶层,出门有好衣好车。我们最爱啤酒狂欢,喝醉了酒就去砸人家窗户。”
“那你们有什么娱乐呢?”我用一种严肃的、令人敬畏的语气问。
“我们的娱乐就是欺负油头小子!”两毛五大叫一声,来了个侧手翻。
在走向空地的途中,我们渐渐平静下来。两毛五是唯一穿着夹克的,他怀里藏了几罐啤酒。打群架之前他总是那么兴奋。仔细想想,好像他干什么之前都会兴奋。我晃晃脑袋。我可不想沦落到靠酒精壮胆的地步。我喝过一次啤酒,那玩意儿难喝死了,害得我头晕又恶心,而且后来被达瑞发现,惨遭禁足两周。不过那是我唯一一次喝酒。我在约翰尼的家里已经见识过酗酒能把一个人变成什么样。
“嘿,两毛五,”我忽然决定完成我的问卷调查,“你为什么喜欢打架呢?”
他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这话问的,谁会不喜欢打架啊?”
如果每个人都往阿肯色河里跳,那两毛五肯定也会去排队。现在我明白了。苏打是因为好玩才打架;史蒂夫是因为仇恨而打架;达瑞嘛,打架能满足他的虚荣心;而对于两毛五来说,打架只不过是随大溜而已。那我为什么打架呢?我想破头也没想到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好像除了自卫,我没有任何理由打架。
“苏打,你给我听着,你和小马,”大步走在街上时,达瑞说,“如果条子来了,你们俩就赶快闪人。我们被抓住顶多蹲几天号子,可你们俩会被送进孤儿院。”
“不会有人报警的,”史蒂夫阴郁地说,“他们知道后果。”
“不管怎样,苗头不对你们俩就赶快撤。听见没有?”
“你比扩音器都响,能听不见吗?”苏打冲达瑞的后脑勺吐了吐舌头,我差点笑出声。什么是有趣的画面,一个模样挺酷的混混冲他的大哥吐舌头就是。
来到空地,蒂姆帮已经在那里等候。前来助阵的还有来自城郊布罗姆利的一帮兄弟。蒂姆今年十八岁,身材精瘦,矫健似猫,一看就像电影或杂志里的那种少年犯。他头发乌黑,打着卷儿,眼神阴郁,从太阳穴到脸颊有一道长长的疤,那是被一个流浪汉用烂汽水瓶划的。他长得凶神恶煞,鼻子断过两次。和大力一样,他的微笑能让人起鸡皮疙瘩。他是那种立志以混混为终身事业的人。他手下那帮人差不多也是一路货色,还有布罗姆利的那帮家伙。现在的小混混,将来会变成老混混。以前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并没有变好,混劲儿似乎更足了。我看着达瑞。他不属于这一类,将来他必然会有所成就。当下的生活只会激励他,使他下定决心出人头地,所以在这一点上他已经赢了我们所有人。我会有出息的。我也要像他一样,不会任我的生命在这样一个毫无希望的街区蹉跎一辈子。
蒂姆和布罗姆利那帮人的首领走上前来。蒂姆总能让我联想到野猫——时刻蠢蠢欲动。他那帮小弟年龄介于十五到十九岁,个个凶神恶煞,如狼似虎,却都对蒂姆唯命是从。这就是蒂姆帮和我们的区别。他们有老大,有组织,而我们只是一群对脾气的好兄弟,谁也不是谁的老大,或许这才是我们胜他们一头的原因吧。
蒂姆和布罗姆利帮的首领走过来和我们每个人握了手,以此证明我们在今晚的斗殴中是站在他们这一边的,尽管这两个帮派中的大多数人我都不会把他们当朋友看。蒂姆走到我面前时,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或许想起了我和他弟弟拿烟头互烫的事儿。“那个少爷党就是你和那个黑头发的小子杀的?”
“嗯。”我回答,并假装很自豪的样子。但我立刻想起了樱桃和兰迪,心里不由得一阵难过。
“干得不错,小子。科利一直说你很有种。他还得在感化院再待半年呢。”蒂姆略带感伤地笑了笑,大概在想他那个粗野莽撞的弟弟,“他在一家卖酒的商店偷东西时被抓到了,那小王八……”随后他骂了科利一连串不堪入耳的词汇,不过按照蒂姆的逻辑,打是亲,骂是爱。
我瞅了瞅所有在场的人,心里挺自豪。我是这里年龄最小的,就算科利在场也比我大,他马上就十五岁了。我估计达瑞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有一丝骄傲,但更多的还是担心。瞧着吧,我心里说,这次我会好好表现,让他从今往后再用不着为我操心。我要让他知道,不只有苏打会用自己的脑袋。
布罗姆利的一个家伙挥手示意我过去。我是有点不太情愿的,因为每次打群架我们兄弟几个都是共同进退,互为防守。但我还是无所谓地耸耸肩。结果他只是问我借了支烟。点上火后,他问:“跟你们一起来的那个大个子,你和他熟吗?”
“应该熟吧,他是我哥。”我很想简单回答一个“熟”,可我和达瑞的关系又不是简单一个字能概括的。
“不会吧?我猜他应该是第一个‘点炮’的。他打架厉不厉害?”
他说的是动手开打。布罗姆利这帮家伙说话古怪得很。我怀疑他们中间能看报纸或能拼对自己名字的人连一半都不到,听他们说话就知道是什么水平了。能把斗殴说成“斗区”的,大抵没上过几天学。
“还行吧,”我说,“你为什么说他会是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