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结束时我才突然想到,樱桃和玛西亚怎么回家还是个问题。两毛五大胆提议说走路送她们回去——用他的话说,这儿离她们家所在的西区也不过二十来英里。但她们的意思是给家里打个电话让家人来接。不过,最终两毛五说服她们同意了让我们开两毛五的车子送她们回去。我猜她俩对我们可能还是有点不太放心吧,甚至有点害怕?但在去两毛五家取车的路上,这种感觉就渐渐消失了。对我而言尤为有趣的一件事是,我发现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如果这两个女生可以作为例子的话——其实和我们是一样的。她们喜欢披头士,觉得猫王过气了;我们觉得披头士俗气,猫王才够档次。不过,在我看来这似乎是我们之间唯一的差别。当然,油头阶层的女生大多要粗犷一些,但她们最基本的共同点还是有的。我想她们之间最大的差异可能是金钱导致的吧。

“不,”对此樱桃小声提出了反对意见,“不单单是钱的问题。有这个原因,但不全是。你们油头阶层拥有一套完全不同的价值观。你们更重感情,而我们则更为世故,对什么都很冷漠,人与人相处也很虚伪。不怕你们笑话,和姐妹聊天时偶尔我也会发觉,我说的大部分话都是言不由衷的。我并不觉得在河床上举办啤酒狂欢派对是很酷的事,可我还是会兴致勃勃地向姐妹谈起,只是为了找个聊天的话题。”她冲我微笑一下,“这些话我没对任何人说过,你可能是第一个让我说心里话的人。”

显然她是信得过我的,大概因为我只是个油头小子,年纪也不大,用不着提防。

“我们这种情况就如耗子赛跑。”她说,“我们总是闷着头向前,向前,向前,却从不问自己到底要去哪儿。你有没有听过一种说法,就是让自己拥有的比自己想要的还多?这样你就不会再渴求别的东西,转而开始寻找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我们似乎一直在寻找能让自己满意的东西,只是一直没有找到。也许,如果我们能丢掉冷酷的面具,就能找到了。”

确实,有钱人总是躲在高傲的围墙后面,生怕被人发现真实的自我。我曾见过少爷党聚众斗殴。天哪,他们连打群架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一个比一个现实,好像跟自己关系不大。

“这就是我们产生隔阂的原因,”我说,“不是钱的问题,是感情。你们对什么都冷漠,而我们对什么都太热切。”

“还有,”她竭力掩饰嘴角的笑意,“可能这也是我们轮流上报纸的原因吧。”

两毛五和玛西亚几乎没听我们说话。他们俩正聊得起劲儿,而且聊的话题除了他们自己,别人谁都听不懂。

其实我也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和约翰尼差不多。两毛五总说他很纳闷儿我和约翰尼怎么会这么铁。“你们俩在一块儿肯定特有意思,”他扬起一侧眉毛说,“你一言不发,约翰尼不发一言。”可我和约翰尼即使一句话不说也总能明白对方的意思。除了苏打,没有人能让我开口说话。不过那都是在我遇到樱桃之前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她面前我能侃侃而谈,毫不紧张。大概和她能与我说话的原因相同吧。反正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和她聊起了米老鼠。我指的可不是动画片,米老鼠是苏打那匹马的名字。我从没和任何人说过苏打的马,这是私事。

苏打曾有一匹灰黄色的马。实际上那匹马并不是他的,而属于另一个家伙。那人把马留在养马场,而苏打在养马场打工。可虽然如此,苏打却称得上是米老鼠独一无二的主人。第一眼见到它,苏打就说:“这匹马是我的了。”我从未怀疑。那时我才十岁。苏打特别喜欢马,真的,喜欢到痴迷的程度。他经常去养马场和马术表演场,一有机会就跳到马背上。十岁时,我觉得米老鼠和苏打很像。实际上他们确实挺像的。米老鼠那时只有三四岁的样子,浑身上下呈深金色,性子活泼,脾气暴躁。只要苏打叫它,它就小跑着过去。别人叫,它却爱搭不理的。这匹马喜欢苏打,它经常站在苏打身边,嚼他的袖子和衣领。天哪,那匹马简直让苏打着迷。他每天都去马厩看它。米老鼠脾气不好,经常踢别的马,还惹各种各样的麻烦。“我怎么养了一匹这么淘气的马呀,”苏打一边抚摩着它的脖子,一边说,“你怎么这么皮呀,米老鼠?”米老鼠无动于衷地嚼着苏打的袖子,有时还会咬到他的肉,不过不疼。也许米老鼠是别人的财产,却正儿八经是苏打的马。

“那匹马苏打现在还养着吗?”樱桃问。

“早卖掉了。”我说,“挺突然的,有一天他们过来就把马牵走了。米老鼠很值钱,它是纯种马。”

她没再说什么,我暗暗感激。因为如果她再问下去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我总不能告诉她米老鼠被卖掉很久之后,苏打还经常在深夜里放声痛哭吧?说实在的,我也哭过,为苏打哭。因为苏打长那么大从没真正渴望过什么,除了一匹马,这匹马却被人卖掉了。当时苏打还不到十三岁。他从来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过爸爸或妈妈,因为他知道说了也没用。我们家本就入不敷出,哪里买得起马呢?在我们那样的街区,十三岁的孩子就已经明白事理了。为此我攒了一年的钱,希望有朝一日能替苏打把米老鼠买回来。十岁小孩儿的想法就是那么简单。

“你看过很多书对不对,小马?”樱桃问我。

我吓了一跳:“是,你怎么知道?”

她微微耸了耸肩。“我就是知道。我敢打赌,你也爱看日落吧?”我点头之后,她沉默了片刻,“以前我也爱看日落,可后来一忙就……”

我试着想象那样的画面。也许樱桃出门倒垃圾的时候,会面朝夕阳静静伫立。看着落日,她会忘掉周围的一切,直到她的哥哥大声催促。我摇摇头。她从她家院子里和我从我家后院台阶上看到的落日是同一个呢。这事儿想想似乎挺好笑的,看来我们所处的世界并非完全不同嘛。我们能看到一样的落日啊。

玛西亚突然惊呼:“樱桃,你快看谁来了!”

我们抬眼望去,只见一辆蓝色的野马跑车从对面驶来。约翰尼喉咙里发出一个轻微的声音,我看他时,发现他像见了鬼一样脸色煞白。

玛西亚也紧张起来:“我们怎么办?”

樱桃咬着指甲说:“还能怎么办?站在这里别动。”

“谁呀?”两毛五问,“联邦调查局吗?”

“不,”樱桃黯然答道,“是兰迪和鲍勃。”

“还有其他几个穿花格子衬衣的社会精英。”两毛五用讽刺的口吻说。

“是你们的男朋友吗?”约翰尼的声音还算平静,可因为我离他最近,所以还是能看出他在发抖。我心里纳闷儿——约翰尼虽然有些神经质,可也不至于这么胆小吧?

樱桃开始继续向前走:“也许他们不会看到我们。装得正常一点。”

“装什么装?”两毛五咧嘴笑道,“我本来就很正常啊。”

“但愿别正常过头。”我嘟囔说。

两毛五瞥了我一眼:“小马别多嘴。”

野马跑车从我们身边缓缓驶过,继而开走了。

玛西亚松了口气,拍着胸口说:“好险好险。”

樱桃朝我扭过头:“跟我说说你大哥吧,你好像不怎么提他。”

我想了想,耸耸肩说:“有什么好说的呢?他高大威猛,人又帅,喜欢踢足球。”

“我是问你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根据你刚才说的那些,我对苏打已经有所了解,现在说说达瑞吧。”见我沉默不语,她又催我,“他是像苏打那样属于豪放型的,还是像你这样属于……婉约型的?”

我脸一红,不由自主地咬住了嘴唇。达瑞……达瑞是个怎样的人呢?“他……”我想说他是个不错的老大哥,可我说不出口,遂气愤地说,“他一点都不像苏打,更不像我。他这个人铁石心肠。眼睛冷得像冰。他觉得我是个累赘。他喜欢苏打,大家都喜欢苏打,可他受不了我。我敢打赌他一定很想找个孤儿院把我塞进去,而且如果没有苏打挡着,他铁定会那么做。”

两毛五和约翰尼同时瞪大眼睛盯着我。“不……”两毛五惊讶地说,“不,小马,你这么说可不对,不对……”

“乖乖,”约翰尼轻声说,“我还以为你们兄弟三个关系很好呢。”

“可惜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咬牙切齿地说。此刻我感觉自己好傻。从滚烫的耳根子可以判断出我的脸一定通红通红的,幸亏是晚上。我这是在发什么神经啊?和约翰尼家比起来,我们家简直像天堂了。至少达瑞不会整天醉醺醺的,不会打我,更不会把我赶出家门,况且我还有苏打可以依赖。想到这里我更加气恼,让我气恼的是自己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那样的傻话。“闭嘴,约翰尼,谁都知道你在家里也不招人待见。可这也不能全怪他们。”

约翰尼的眼睛瞪得又大又圆,眼皮不自然地抽动了一下,仿佛刚刚被我抽了一皮带似的。两毛五冲我头上来了一巴掌,打得很重。

“你给我闭嘴,小子。要不是因为你是苏打的弟弟,我就揍你了。你怎么能那样说约翰尼呢?”他把一只手放在约翰尼的肩膀上,“他是有口无心的,约翰尼。”

“对不起。”我痛苦极了,约翰尼是我的好哥们儿啊,“是我昏了头了。”

“你说得也没错。”约翰尼苦笑着说,“我不在乎。”

“别那么说。”两毛五拨弄了一下约翰尼的头发,严肃地说,“没有你,我们这帮人就得散伙儿,所以你不要啰唆了。”

“这不公平!”我声嘶力竭地吼道,“老天凭什么让我们承受这么多苦难!”我不知道自己在吼什么,但我心里想的是约翰尼那嗜酒如命的爸爸和自私懒惰的妈妈;想的是两毛五的爸爸抛妻弃子,他妈妈为了养活他和妹妹不得不去酒吧当招待;想的是大力——粗野狡诈的大力,他显然已经成了一个混混,可如果他不这样就没办法生存下去;我还想到了史蒂夫,想到他对自己父亲的怨恨,想到他的暴脾气。苏打为了供我上学,他自己辍学去打工。达瑞为了扛起这个家,一个人打两份工,结果还没有享受年轻快乐的日子就开始老了。而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却逍遥快活、衣食无忧,手里的钱多到花不完。他们骚扰我们,拿我们取乐。他们动不动就搞啤酒派对,在河床上狂欢,因为除了吃喝玩乐他们也没别的事可做。生活不易,可不易的生活只存在于东区。我觉得这不公平。

“我知道。”两毛五温和地笑笑,“好事从来落不到我们头上。可人生就是这样啊,你喜不喜欢都得接受。”

樱桃和玛西亚默不作声,大概她们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们几乎忘记了她们俩的存在。然而这时,那辆蓝色野马又开回来了,而且速度更慢。

“糟了,”樱桃无奈地说,“他们发现我们了。”

野马跑车在我们身旁停住,前排两个年轻人下了车。他们自然是少爷党,其中一个人身穿白衬衫和马德拉斯棉布滑雪衫,另一个人穿着浅黄色衬衫和酒红色毛衣。那天晚上,看着他们的衣服,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总共只有两件衣服:一条牛仔裤和一件苏打的截了袖子的旧海军运动衫。我咽了口唾沫。两毛五打算把衬衣下摆塞进裤腰,但塞了一半又放弃了。随后他支起夹克领子,点上一支烟。然而实际上,那两个人就像没看到我们一样。

“樱桃、玛西亚,你们听我们解释……”那个穿着深色毛衣、模样挺帅气的黑发小伙子首先开口说。

约翰尼的呼吸粗重起来。我注意到他一直盯着那个年轻人的手。那人手上戴了三枚粗大的指环。我瞄了一眼约翰尼,顿时了然。我记得约翰尼说过,打他的那帮人开的也是一辆蓝色野马,而他的脸就是被对方的指环给划伤的……

年轻人的声音突然打断我的思绪:“……上次我们是有点儿喝多了……”

樱桃满脸生气的样子:“有点儿喝多了?你把东倒西歪、在街上醉得不省人事叫作有点儿喝多了?鲍勃,我说过,只要你喝酒,我就不会跟你出去,我说到做到。你喝醉之后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你要找我就别喝酒,喝酒就别来找我。”

另外一个年轻人个子较高,留着类似披头士那样的头发,他转向玛西亚说:“亲爱的,你知道我是不常喝醉酒的……”玛西亚瞪了他一眼,这把他惹火了,“可即便你们生我们的气,也不该和这些流氓一起逛街啊。”

两毛五深吸了一口烟,约翰尼也故意显出痞痞的样子,垂着肩,拇指钩在裤兜里,我把身体挺得笔直。装狠谁不会啊?两毛五把胳膊肘支在约翰尼肩上:“你说谁流氓呢?”

“我说,油头,我们后排座上还有四个人呢……”

“那我就心疼你的后排座一秒钟吧。”两毛五对着天空说。

“你们要是想打架……”

两毛五毫不畏惧地扬起一侧眉毛,那样子看起来更酷了。“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人多不怕啰?好啊……”他捡起一个空汽水瓶,敲掉瓶底,递给我,随后从屁股兜里摸出他的弹簧刀,亮出刀刃,“那就试试吧,伙计。”

“别!”樱桃大喊,“住手!”然后她又看着鲍勃说,“我们跟你们回去,不过先等一分钟。”

“拦我们干吗?”两毛五问,“我们才不怕他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