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克拉泽斯群岛的偶像
“你听不听,我都无所谓。”索摩萨说,“事实就是这样,我觉得应该让你知道。”
莫朗一惊,就好像他刚刚从很远的地方回来似的。他记得,在他神游太虚之前,他正在想索摩萨肯定是发疯了。
“不好意思,我走了会儿神。”他说,“你得承认,这一切……总之,到这里来,见到你在这种……”
不过,理所当然地认为索摩萨发了疯也太轻率了。
“是啊,说都说不清楚。”索摩萨说,“至少我们说不清楚。”
他们对视了一秒钟,莫朗首先别开了目光。与此同时,索摩萨的声音再一次响起,语调里不带一点起伏,就像那种听过就忘的枯燥讲解。莫朗不愿意看他,但这样就不得不盯着柱子上的小雕像看了。这就像再次回到了那个伴着知了鸣唱声、染着青草气息的金色午后,那时,索摩萨和他意外在岛上挖到了那个小雕像。他记得,几米之外,在那块可以远远望见帕罗斯岛海岸线的巨石上,特蕾丝一听到索摩萨的喊声就转过头来。她犹豫了一秒钟,便向他们跑了过去,忘记了她还把她的红色比基尼胸罩拿在手上。她在井边弯下腰,索摩萨的双手举着被霉斑和腐烂物糊得几乎面目全非的小雕像伸出井口。莫朗又好气又好笑地冲她嚷嚷,叫她穿上衣服。特蕾丝直起身子看向莫朗,好像不明白他的意思,然后,她突然背过身去,用双手挡住胸口。与此同时,索摩萨把小雕像递给莫朗,跳出了井外。莫朗几乎立马就回忆起了接下去的那几个钟头,想到了河边露营帐篷中的那一晚,想到了在月光下的橄榄树间行走的特蕾丝的身影。如今,索摩萨单调的声音回荡在几乎空无一物的雕刻工作室中,却好像是从那一晚传来的,也成了他记忆的一部分。那一晚,索摩萨含糊地暗示了他的荒唐愿望,而他莫朗,则在两杯浓稠的葡萄酒下肚以后,开心地笑着说索摩萨是伪考古学家,是无可救药的诗人。
“说都说不清楚。”索摩萨刚刚说,“至少我们说不清楚。”
在斯克罗斯谷底的露营帐篷中,他们的手曾经握住那座小雕像,不停地拂拭,直到它被时间与遗忘遮去的真容完完全全地露了出来(特蕾丝还在橄榄树林里为莫朗的责骂和他愚蠢的偏见而发脾气)。长夜漫漫,索摩萨向他吐露了那个荒唐的念头:他想通过除了双手、双眼和科学以外的途径来接触那座小雕像。他们的谈话,有美酒相陪,有香烟缭绕,蛐蛐儿的叫声和潺潺的水声也交织其中,混成了一种仿佛无法沟通的模糊感觉。之后,索摩萨拿着小雕像回了他的帐篷,特蕾丝也一个人待烦了,回来睡觉。莫朗便跟她讲了索摩萨那个异想天开的念头,两人带着巴黎式的打趣口吻猜测,是不是从拉普拉塔河来的人想象力都这么丰富。睡觉之前,他们俩低声谈了谈那天下午发生的事情,最后,特蕾丝接受了莫朗的道歉,吻了吻他,然后,一切就像平常在岛上或是其他任何地方一样了。只有他和她、上方的夜空,以及悠长的模糊时光。
“还有谁知道吗?”莫朗问。
“没了。就你跟我。这样才对,我觉得。”索摩萨说,“最近这几个月,我几乎没离开过这里。一开始,有个老太太来收拾工作室、替我洗洗衣服,但是她让我不自在。”
“能就这样住在巴黎的郊外,看上去挺不可思议的。这么安静……嘿,可你至少还要到镇上去买粮食呀。”
“像我刚才说的,以前是的。但现在已经没这必要。那里,一切应有尽有。”
莫朗看看索摩萨手指的方向,就在小雕像和弃置在架子上的众多复制品再过去一点的地方。他看到木材、石膏、石材、锤子、灰尘,还有玻璃上的树影。手指似乎指向了工作室中的一个角落,那里空空的,地上只有一块脏抹布。
但是,其实一切都没怎么改变,他们分开后的那两年也是时间中一片空空的角落,他们之间应该说却没有说过的一切就好比是一块脏抹布。群岛上的探险,那场在圣米歇尔大道上的一家露天咖啡座里萌生的浪漫疯狂之旅,在他们于谷中废墟里找到那具雕像后立刻结束了。也许是对被人发现的恐惧磨掉了最初那几星期的快乐心情。有一天,三人去沙滩时,莫朗无意中看见了索摩萨的一个眼神。那天晚上,他跟特蕾丝商量了一下,两人决定尽快回去,因为他们很敬重索摩萨,而他现在——这么毫无预兆地——难过起来,两人觉得不该这样。回到巴黎,他们还是偶尔见面,几乎都是因为公事,不过,莫朗总是一个人去赴约。第一次见面时,索摩萨问起过特蕾丝,之后,他似乎就无所谓了。他们之间没有说出口的一切让两人,也许是三人,倍感沉重。莫朗同意由索摩萨保管那小雕像一段时间。几年内都不能将这雕像卖掉。一个叫马克斯的男人认识一位上校,这位上校认识一位雅典海关人员,马克斯就把这个期限定为收受贿赂的附加条件。索摩萨把雕像带回了他的公寓,莫朗每次跟他见面时都会看见它。他们从来没说起过邀索摩萨去拜访莫朗夫妇,就像很多其他的事情他们也不再提起一样,说到底,就是所有跟特蕾丝有关的事。索摩萨似乎只关心他的执着想法,他就算有时请莫朗到他的公寓喝杯白兰地,也只是为了旧话重提。这一点也不稀奇,毕竟,莫朗太了解索摩萨对于某些边缘文学的喜好了,并不会觉得他对此念念不忘很奇怪。在这种几乎是自动自发的剖白过程中,莫朗觉得自己其实可有可无。只是,看着索摩萨的双手一遍遍抚摸着虽面无表情却仍十分美丽的雕像那具小小的身体,听着他用单调的声音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千篇一律的神神道道,莫朗惊讶于那股愿望竟如此狂热。在莫朗看来,索摩萨的执迷不悟不是毫无缘由的:在某种意义上,考古学家都会对他所探索、所发现的过去有认同感。因此,他会相信接近一道那样的时光留痕可以让时空扭曲、改变,能打开一条裂缝通向……索摩萨其实从没这么说过,他所说的都很模棱两可,是一种不着边际的影射、毫无根据的谋划。那个时候,他已经开始笨手笨脚地制作小雕像的复制品了。莫朗在索摩萨离开巴黎之前看到了第一件,他出于友情,礼貌地听索摩萨执着地老调重弹——他要通过反复描摹那些表情和姿态来返璞归真,自己不懈的尝试一定会让他与原初的世界合为一体,达到一种质的飞跃,因为到时就不再有二元相对,而是完全融合:本真的感应。(这不是他的原话,但是,当莫朗稍后为特蕾丝重新组织这些话时,他总得用某种方式将它表达出来。)而这种感应,就像索摩萨刚刚告诉他的那样,已经在四十八个小时之前、夏至的晚上形成了。
“好的。”莫朗一边点燃另一根香烟一边同意道,“但我还是希望你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会这么确信……呃,确信你已经到了顶点。”
“解释……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他再次把手凌空一挥,伸向工作室的一个角落,在天花板和小雕像之间画出一道弧线。那小雕像就放在一根大理石细柱上,聚光灯的三角光区笼罩着它。莫朗没来由地想起,特蕾丝把小雕像带过边境时曾把它藏在一只玩具狗里,那是马克斯在布拉卡区的一个地下室里做成的。
“不可能不是这样。”索摩萨天真地说,“每做一尊新的复制品,我就更加接近一些。那些形态逐渐向我袒露出内中神髓。我的意思是……啊,跟你解释这个得花上好几天……荒唐的是,在那里,一切都会进入一种……但是,如果是这个的话……”
他的手来回挥动,强调着“那里”和“这个”。
“事实上,你已经成了个雕塑家啦。”莫朗说,他听到自己说话,觉得自己真蠢,“最新的两件复制品很完美。你要是哪天把雕像给我,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你给我的是不是真品。”
“我永远都不会把它给你的。”索摩萨答得简洁,“你别以为我已经忘记了它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但是,我永远都不会把它给你的。我唯一盼望的只是特蕾丝和你能跟着我,和我在一起。是的,我希望我到达那里的那一晚,你们俩能跟我在一起。”
这是将近两年来莫朗第一次听见他说起特蕾丝,就好像在此之前,她对他而言已经死了。但是,他提到特蕾丝的那种方式还是怀旧得无可救药,还像是在希腊的那个早上,当他们下到沙滩上时一样。可怜的索摩萨。他仍然……可怜的疯子。但是,更奇怪的是,他自己竟在琢磨,为什么到了最后一刻,在他接到索摩萨的电话上车以前,他会觉得好像必须给特蕾丝的办公室打个电话,让她迟一些过来工作室这边跟他们见面。他一定得问问她,在听到他教她怎么来到小山上这座僻静的小楼时,她都想了些什么。要让特蕾丝一字不差地把她听到自己所说的话复述出来。莫朗暗自痛骂自己这种偏要像修复博物馆中的希腊陶瓶一样重现生活轨迹的条理癖,他必须细致地将小小的碎片都拼凑起来。而索摩萨的声音就在那里,还有他的双手,来回挥动着,好像也想拼贴空气的碎片,做成一只透明的瓶子。他的双手指着小雕像,莫朗不由再一次看向那只史前小东西的月白色身躯,它是在难以想象的环境中被遥远得不可思议的某人雕琢而成的,距今几千年,也许更久远。在那让人目眩的远古,有鸟兽奔跳、吼叫,有无须生祭的仪式,也有潮汐、星宿、发情期,以及朴拙的生祭。他看向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庞,它如同一面空洞的镜子,紧绷到极点,只有鼻梁的线条将那镜面打破;他看向那对不怎么明显的乳房、三角形的私处、环抱着小腹的双臂。这是最初的偶像,她代表着祭神时节那些仪式底下隐藏的第一波恐惧,她高举着山中祭台上宰杀祭品的石斧。这真的让人觉得他自己也变蠢了,好像当个考古学家还不够糟糕似的。
“求你了,”莫朗说,“就算你认为这一切都无法解释,但你就不能努把力给我解释一下吗?说到底,我只知道你这几个月一直都在刻复制品,还有两天前的晚上……”
“这太简单了。”索摩萨说,“我一直感觉那另一个世界仍然鲜活地存在着。但是,首先得纠正五千年来走过的错路。有趣的是,就是他们自己,爱琴海人的后代们犯下了这个错误。但是,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看,就是这样。”
在那尊偶像旁边,他抬起一只手,轻轻地放在她的乳房和腹部,另一只手抚着脖颈,再往上摸到雕像那并未描出的嘴。莫朗听见索摩萨在用一种低沉、喑哑的声音说话,有点像是他的双手——或者也许是那张并不存在的嘴巴——在诉说着那烟雾弥漫的洞穴中的狩猎、那奔逃无路的鹿群、那不能直呼的名字、那些蓝色油脂画成的圆圈、两河并行的嬉戏交错、波赫克文明的伊始,以及去往西方石阶和不祥暗影中的高地的远征。他心想,若是趁索摩萨不注意时打个电话,是否还来得及叫特蕾丝把佛内特医生带过来。但特蕾丝应该已经在路上,而在岩石边,女神在吼,牧民首领割下最壮美的公牛的左边犄角,将它递给盐民首领,以此重修与哈伊莎女神的契约。
“嘿,让我喘口气。”莫朗说,他站起身,往前跨了一步,“这令人难以置信。而且我渴得要死。我们喝点什么吧,我可以去找一点……”
“威士忌就在那里。”索摩萨说,一边慢慢地把手从雕像身上收回来,“我不喝,我在献祭之前得斋戒。”
“真遗憾。”莫朗一边找酒瓶一边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一个人喝酒。什么献祭?”
他将威士忌一直倒满至杯沿。
“按你的话来说,就是为融合而做的献祭。你听不见吗?那是双笛,就跟我们在雅典博物馆看见的那个小雕像上的那支一样。生命之音在左边,不和之音在右边。对哈伊莎而言,不和也是生命,但是,献祭一旦完成,笛手们就不会再在右边笛管里吹奏了,从此只听见新生命的笛声,这生命饮下了流淌出来的鲜血。笛手们会满嘴都是血,再用左边笛管吹奏。而我会用血涂上她的脸,你看,就这样,在鲜血下,她的双眼和嘴就会出现。”
“别再说傻话了。”莫朗灌下一大口酒,说道,“血可不适合我们的大理石小玩偶。是的,很热。”
索摩萨已经不紧不慢地脱下了衬衫。当莫朗看见他解着裤子纽扣时,他心想自己就不应该由着他这么兴奋,不该容他的狂热发作。干瘦、黝黑的索摩萨赤裸裸地站在聚光灯下,他似乎很陶醉地注视着空间中的某一点。从他微张的嘴里,滴出一线口水。莫朗猛地将酒杯往地上一放,他估计,要走到门口,就必须想个法子骗过索摩萨。他一点也不清楚索摩萨手中晃动着的石斧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蓦地明白了。
“早该看出来。”他说,一面慢慢后退,“与哈伊莎的契约,嗯?那鲜血就由可怜的莫朗来提供,对吗?”
索摩萨并不看他,而是开始绕着圈向他靠近,好像在踏着一条既定的路线。
“你要是真的想杀我,”莫朗冲他大叫,一边向暗处退,“何必弄这些玄虚?我们俩都很清楚,这是因为特蕾丝。但是,她没爱过你,也永远不会爱你,你这又何苦呢?”
赤裸的身体已经从聚光灯下的光圈中走了出来。莫朗躲到角落的暗影中,踩着地上湿漉漉的抹布,他明白自己已经退无可退。他看见斧子高举,便像流在岱纳广场的体育馆里教过他的那样跳了起来。索摩萨大腿中部中了一脚,脖子左侧挨了一劈。斧子斜飞出去老远。莫朗灵活地挡开倒向他的身体,抓住了那尊再无人护卫的玩偶。当斧刃落到索摩萨额头中央时,他还在低哑、惊恐地尖叫。
再次看向索摩萨之前,莫朗在工作室的角落里吐了出来,就吐在那块脏抹布上。他觉得像被掏空了似的,吐一下让他感觉好了些。他从地上把杯子拿起来,喝掉了剩下的威士忌,想着特蕾丝随时都可能来,他得做点什么,通知警察,解释清楚。他抓起索摩萨的一只脚拖着尸体,让它完全暴露在聚光灯光下,一面想着,他要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并不困难。索摩萨古里古怪,与世隔绝,明显是疯了。他弯下腰,将双手放在死者脸上和头发上流淌的鲜血中浸湿,同时看看手表,七点四十了。特蕾丝不会耽搁太久的,也许最好是出门到花园里或街上去等她,不让她看到偶像的脸上流着鲜血的一幕,那些顺着脖子往下滑的细红线,沿着乳房的边缘,在阴部那小小的三角区汇合,再顺着大腿滴下。斧子深深地嵌入祭品的头颅,莫朗将它拔出来,用黏糊糊的双手掂了掂。他用一只脚把尸体再推过去一点,让它抵着柱子。他在空中嗅嗅,然后向门口走去。也许最好把门打开,让特蕾丝能够进来。他把斧子倚在门边,开始脱衣服,因为很热,而且这股味道让人喘不过气,仿佛屋子里挤满了人。他已全身赤裸,这时他听到出租车的声音,听到特蕾丝的声音引领着笛子的乐音,他关上灯,拿着斧子在门后等着,他一边舔着斧刃一边想着,特蕾丝真是准时极了。
一朵黄花
听着像玩笑话,但我们确实是永生不死的。我是通过反向推理知道这一点的,因为,我认识那个唯一难逃一死的人。他在康布罗纳路上的一家风味餐馆里跟我讲了他的故事。他喝得很醉,所以,虽然店老板和吧台旁的食客们都笑得快把酒从眼睛里喷出来了,他仍能轻松地吐露真情。他应该看到了我脸上印着某种好奇,因为他坚定地坐到了我旁边,我们后来甚至还要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可以安静地喝喝酒、聊聊天。他对我说,他从市政府退休了,老婆去她父母家住了有一阵子,这是用来表示她已经抛弃他的众多说法之一。他一点也不老,也不蠢,脸庞干瘦,眼睛像是得了结核病似的。他是真的在借酒消愁,五杯红葡萄酒下肚,他便一直大声地这样宣称。在他身上,我没有闻到巴黎人特有的那种气味,但是,那似乎只有我们外国人闻得到。他的指甲保养得很好,也没有一点头皮屑。
他说,他曾在95路公交车上见到过一个大约十三岁的男孩儿。见到那男孩儿的一瞬间,他就发现这个男孩跟他很相像,至少跟他对自己在那个年龄时的记忆很像。渐渐地,他意识到他们俩在所有方面都很相像:脸、手、落在额头上的那绺头发、分得很开的双眼,尤其是那股羞怯、那副把自己藏在一本漫画杂志后面的样子、那个把头发往后抹的动作,还有行动时的那种笨拙。两人相像得让他直想笑。当男孩在雷恩路下车时,他也跟了下去,把一个还在蒙帕纳斯等着他的朋友晾在了一边。他找了个理由跟男孩攀谈起来,他跟男孩打听了一条街,然后,毫不意外地,他听到的声音就是他自己童年时的声音。男孩正往这条街走,两人很不好意思地一起走了几个街区。突然,他恍然大悟。一切都没有解释,但是这种事本就不用解释,若是试图解释它,就像现在,它反倒会变得含糊,显得愚蠢。
长话短说,他千方百计进入了那男孩的家,借着曾经做过童子军指导员给他带来的权威感,他打入了这座固若金汤的堡垒:一个法国家庭。他看见的是一户虽贫寒却还体面的人家、一位挺显老的母亲、一位退休的舅舅和两只猫。然后,他毫不费力地让他的一个兄弟把自己十四岁上下的儿子交给他管。两个男孩成了朋友。他开始每个星期都去卢克的家,卢克的母亲用煮过头的咖啡来招待他,他们聊战争,聊军事占领,也聊卢克。原先的顿悟渐渐完整、明确起来,有了一种分明的轮廓,人们喜欢称之为命运。这甚至可以说得更通俗一点:卢克就是他重生的模样,不存在必死的天命,我们都是不死之身。
“全都是不死的,老伙计。您看看,从来没人能证明这一点,却让我给撞上了,在一辆95路车上。一个运转上的小错误、一个时间的褶皱,重生体与前世之身竟同时在世,而不是接续出现。卢克本应该在我死后再出生的,但是……更别提我竟在公共汽车上遇见他这惊人的巧合了。我相信我已经跟您说过,那是一种无需言语的、完全的笃定。就这么回事,结了。可是,疑虑却也随之产生,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人都会以为自己傻掉了,也许会吃些安眠药了事。但随疑虑而生的,是在将疑虑逐个消除的过程中出现的种种证据,证明我没有搞错,证明不必再有疑虑。有时候我也会想跟那些蠢货聊聊,而我现在要跟您说的正是让那些蠢货笑得最厉害的地方。卢克不仅仅是我的重生体,他的未来也会跟我——这个正在跟您说话的可怜虫——一模一样。看看他玩耍的样子,看看他每次摔跤都伤得很重,会扭到一只脚或是锁骨移位,看看他那些明摆在脸上的心思和有人问他随便什么事情时那股涌上他脸庞的红晕吧。他的母亲却不同,他们多喜欢聊天,即使那男孩就在那里羞得要死,他们也会口无遮拦地乱说,说他最不可思议的隐私,说他长第一颗牙时的趣事,说他八岁时的画作和生过的各种疾病……那好心的夫人一点也没有怀疑,这是当然,他舅舅也常跟我下国际象棋,我就像是家里的一分子,我甚至垫钱帮他们撑到月末。我毫不费力地了解了卢克的过去,只需要把问题穿插在大人们感兴趣的话题上:舅舅的风湿、女门房的坏心眼儿、政治。就这样,我在象棋将军和思考肉价的空隙中逐步了解了卢克的童年;就这样,证据更加完备、确凿了。但是,请您理解,我们也再要一杯酒:卢克就是我,就是我的小时候,但是您别把他想象成一模一样的复制品,倒不如说他是一个相似的镜像,明白吧,就是说,我七岁时手腕脱臼,卢克却是锁骨脱臼;九岁时,我们分别得了麻疹和猩红热;而且时代也会有影响,老伙计,我的麻疹持续了十五天,而卢克才四天就被治好了,医学的进步,诸如此类。一切都很相似,所以说,打个比方,街角面包店的老板很有可能就是拿破仑的一个重生体,他对此一无所知,因为这个顺序并没有被打乱,因为他永远不可能会在一辆公交车上撞破真相;但是,如果他不知怎么发现了这个真相,就会明白他是在重蹈覆辙,是在重走拿破仑的老路,他会明白从洗碗工变成蒙帕纳斯一家上好的面包店的老板就是从科西嘉一跃坐上法兰西王位的写照,若是在他一生的过往中慢慢淘,他就会发现那些可以与埃及之战、执政府时期和在奥斯特里茨的时候对应起来的那些时刻,最后,他会明白在几年内他的面包店就会遇上不测,他最后会流落到圣赫勒拿岛,不过到他这儿就可能是六层楼上的一间小屋,但同样是一败涂地,同样被孤独淹没,同样为他那曾经宏图大展的面包店而骄傲。您明白了,对吧。”
我明白了。但是,我提出,我们小时候都会在某个固定时期得些特有的病,我们踢足球时几乎人人都会跌破什么地方的。
“我知道,我之前只跟您谈了谈表面的相似之处。比如说,卢克跟我长得像,这本身并不重要,但对于公共汽车上的顿悟它就很重要了。而真正重要的是生活的经历,这很难解释,因为其中包括了性格、模糊的记忆和童年的轶事。那时候,我是说当我在卢克那个年纪的时候,我已经度过了一个病痛缠身的痛苦时期,之后,我还在恢复期中,就跟朋友们去玩,摔断了一只胳膊,刚刚过了这一关,我又爱上了一个同学的姐妹,很受煎熬,面对不停奚落自己的女孩时不敢直视她眼睛的人都受过这种苦。卢克也生过病,他刚好,就有人请他去看马戏,下台阶时他滑了一跤,一个脚踝脱臼了。没多久后的一天下午,他母亲撞见他在窗边哭泣,手里攥着一条蓝色的小手帕,那条手帕可不是家里人的。”
在这个世上总得有人当反方,因此我说,小的时候总会受伤、生病,恋爱更是必不可少。但是,我也承认,飞机的事情就不一样了。那是一架带弹簧螺旋桨的飞机,是他送给男孩的生日礼物。
“把飞机送给他时,我想起了我十四岁时母亲送给我的麦卡诺和我的遭遇。当时,虽然一场夏日的风暴就要来临,已经听得到雷声滚滚,但我正在花园里,就在临街的大门旁,正在凉亭的桌子上组装一台起重机。家里有人叫我,我不得不进去了一会儿。当我回来的时候,麦卡诺的盒子不见了,而大门敞开着。我绝望地叫嚷着跑向大街,但是已经一个人都看不见了,就在同一时刻,一道闪电砸在对面的房子上。这都是一瞬间的事,我把飞机给卢克的时候就在回想着这一切,而卢克盯着飞机,表情跟我当时看着我的麦卡诺时一样幸福。他母亲过来给我一杯咖啡,我们拉了会儿家常,这时,我们听见一声尖叫。卢克跑到窗户旁,就好像他想跳出去似的。他脸色苍白,泪水在眼里打转,结结巴巴地说飞机飞偏了,正好飞出了半开着的窗口。‘再也看不见了,再也看不见了。’他哭着一遍遍地说着。我们又听到下面有人嚷嚷,舅舅跑进来说对面房子着火了。您现在明白了吗?是的,我们最好再喝一杯。”
接着,因为我没说话,那男人又说,他从那时起开始只想着卢克,想着卢克的命运。他母亲想把他送进一间技术学校,这样他就能兢兢业业地打拼出她所谓的人生道路,但是,这条道路已经打拼过了,只是他不能这么说,否则会被人当成疯子,人们会把他跟卢克永远分开,所以,他只是跟男孩的母亲和舅舅说一切都是没有用的,不管他们怎么做,结果都是一样:卑躬屈膝、苟延残喘的单调生活,磨破衣衫、啃噬灵魂的一次次挫败,躲在街头小餐馆里的自怨自艾。但最糟糕的并不是卢克的命运,最糟糕的是卢克也会死,然后会有另一个人重复卢克和他自己的老样子,这个人死了,又会有下一个人接续这个轮回。对他而言,卢克已经不再重要,到了晚上,他难以入眠,只想着下一个卢克,想着那一个个也许叫罗伯特、也许叫克劳德、也许叫米切尔的后继者,想着那无数的可怜虫懵懵懂懂地重蹈前人覆辙,还自以为海阔天高,自以为人定胜天。这男人越喝越伤心,但谁也没法劝。
“后来,当我告诉他们卢克几个月以后死了的时候,他们都笑我,他们太愚蠢了,无法明白……是的,您可别也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他几个月以后死了,一开始是得了一种支气管炎,同样的,我在这年纪也染过肝炎。我被送去了医院,但是卢克的母亲坚持要在家里照顾他,我几乎每天都过去,有时候,我还会把我侄儿带去跟卢克玩。那一家子太过悲苦,因此,我的到访成了一种绝对的慰藉:卢克有人陪,还会有一包鲱鱼或杏仁糕。我向他们说起一家药店能给我特殊折扣,之后,他们也习惯了让我负责买药。他们最后还允许我当起了卢克的护理员,您可以想象,在一个那样的家庭里,医生来去都是漫不经心的,没有人会很在意后来的症状是不是完全符合一开始的诊断。您为什么这样看着我?我说错什么了吗?”
不,他没说错什么,尤其是考虑到他已经喝了这么多酒。正相反,只要不自己吓自己,可怜的卢克的死不过可以证明,任何一个喜欢幻想的人都可能在一辆95路车上异想天开,最后却在一个默默死去的孩子病床前眼见幻想支离破碎。为了安抚他,我把这想法告诉了他。他呆住了一会儿,然后又开口了:
“好吧,随您怎么说吧。事实上,在葬礼后的几个星期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某种有点像是幸福感的东西。我仍然时不时地去拜访卢克的母亲,给她带去一包松饼,但是我对她或是那户人家已经不怎么关心了。我好像还沉浸在一股惊喜中,因为我确信自己是第一个必死之人,我确切地感觉着自己的生命正一天接一天、一杯酒接一杯酒地流逝,最后可能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结束,一丝不差地重复着天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的某个不知名的死人的命运,但是,我是真的会死掉,再没有一个卢克来接续这场轮回,愚蠢地重复这种愚蠢的生活。您要理解这种完满感,老伙计,您该羡慕我这种今朝有酒的幸福感。”
因为,看上去,今朝很是苦短。证明这一点的,是小餐馆和廉价的葡萄酒,还有那双闪烁出心头燥热的眼睛。不过,几个月来,他一直在品味着他平庸日子的每分每秒,细细回想着他失败的婚姻、他一事无成的中年,当然,还有他没人能抢去的必死天命。直到有一天下午,在穿过卢森堡公园时,他看见了一朵花。
“它就开在路边上,一朵普通的黄花。我本来是停下来点根香烟的,却看它看得出了神。有点像是那朵花也在看我,那种触动,有时候……您知道,谁都会这种感觉,所谓的美。就是那个,那朵花很美,那是一朵美极了的花。而我却死定了,我会在某一天永远地死去。那朵花很漂亮,永远都会有漂亮的花给将来的人们看。突然,我明白了什么是虚无,我曾经以为那就是平静,是苦难的终结。我会死去,而卢克已经死了,再不会有一朵花留给像我们一样的人了,什么也不会有了,绝对不会有了。虚无就是这样,就是再也不会有一朵花。点燃的火柴烧痛了我的手指。在广场上,我跳上一辆不知开往哪里的公共汽车,开始荒唐地四处看,看尽了街上能看到的所有东西,看尽了公共汽车上的一切。到达终点站时,我下了车,又上了另一辆开往郊区的公共汽车。一整个下午,直到深夜,我不停地上车、下车,想着那朵花,想着卢克。我在乘客中寻找着某个长得像卢克的人,某个长得像我或像卢克的人,某个可能是我的重生体的人,某个一看就知道那就是我的人,然后任他离去,什么也不告诉他,这几乎就是保护他了,让他能继续他那愚昧可悲的生活,他那蠢笨失败的人生,直到下一次蠢笨失败的人生,直到再下一次蠢笨失败的人生,直到再下一次……”
我付了账。
饭后
时间,是个孩子,
在对弈中移动棋子。
——赫拉克利特,《残篇59号》
费德里科·莫莱斯博士的来信:
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二
致阿尔韦托·罗哈斯先生
洛沃斯城,f.c.n.g.r.
我亲爱的朋友:
像往常一样,每年的这个时候,就会有一种想再见见老朋友的强烈愿望涌上我心头。人生难测,造化弄人,令朋友四散,天各一方。我相信,您也同样殷殷渴盼着来上一次会餐小聚,我们可以幻想彼此没有如此历经坎坷,共同的回忆仿佛能让我们短暂地重拾逝去的韶华。
很自然地,我最先就想到了您,我提早给您寄出这封信,让它能促使您离开您在洛沃斯的庄园几个钟头,虽然那里的蔷薇花园和图书室比整个布宜诺斯艾利斯都更吸引您。但是,请鼓起劲儿来,接受这又得坐火车又得忍受首都喧嚣的双倍牺牲吧。我们会在家里吃晚餐,就像往年一样,都是些老朋友,除了……但是,我首先想定好日期,好让您心里有个数;您会看见,我很了解您,我已经摆好了阵势。那么,我们说好……
阿尔韦托·罗哈斯博士的来信:
洛沃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四日
致费德里科·莫莱斯先生
布宜诺斯艾利斯
亲爱的朋友:
在您家里那令人愉快的聚会之后才几个钟头就收到这封信,您大概会吃一惊,但是,聚会上发生的一件事让我的情绪深受影响,我必须向您坦承我的忧虑。您知道我不喜欢电话,也没有兴致写信,但是,我一独自思忖方才发生的事情,就觉得给您写这封信是最合情理的,甚至是最起码的反应。老实说,要不是洛沃斯离首都这么远(一个老病壳子计算路程的方法是不一样的),我相信我今天就会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跟您谈谈这件事情。好了,闲话不提,我们说正事。不过,在此之前,亲爱的费德里科,我还要再次感谢您为我们准备的绝妙晚餐,只有您才做得到。路易斯·富内斯、巴里奥斯、罗维罗萨都跟我一样,认为您真是个妙人儿(巴里奥斯如是说),是个无可比拟的东道主。那么,如果说虽然出了那样的事,我却还是对这次聚会十分满意,甚至有些留恋,这大概不会让您觉得奇怪,因为这次聚会让我得以再次与老朋友们相聚,重温那许许多多被孤独岁月渐渐消磨的记忆。
不过,我要说的事情,对您来说真的是件新闻吗?我一边给您写信,一边不住地想,也许是因为您身为主人,昨夜您才不得不掩饰住了罗维罗萨和路易斯·富内斯之间的不愉快可能给您造成的不安。至于巴里奥斯,他像往常一样大大咧咧,什么也没发觉,只是无比惬意地品尝他的咖啡,聆听各种趣事和笑话,随时准备来点儿他那种让我们大家都非常喜欢的漫不经心的幽默。总之,费德里科,如果这封信没有给您带来任何新闻,非常抱歉。但无论如何,我认为我还是应该写这封信的。
一到您家,我就发现,总是跟大家都很亲热的罗维罗萨却总在富内斯想跟他说话的时候避开他。同时,我注意到富内斯也感觉到了这种冷淡,找了好几次机会要跟罗维罗萨谈,好像想确认他的态度并不只是因为一时的走神。跟像巴里奥斯、富内斯和您这样妙语连珠的人一起吃饭,其他人即便相对沉默,也不容易为人注意。因此,我觉得很难留意到罗维罗萨只跟您、巴里奥斯和我说话——当我难得地不光聆听而更愿倾谈的时候。
到了图书室以后,我们正准备坐在炉火旁(此时,您正对您忠实的奥尔多涅兹吩咐着什么),这时,罗维罗萨离开我们,走到一扇窗户旁边,开始有节奏地敲击窗玻璃。我跟巴里奥斯聊了两句以后——他很固执地为那些该死的核试验辩护——正准备舒舒服服地坐到壁炉旁边,这时,我无心地转了一下头,看见富内斯也走开去了窗户那边,罗维罗萨还站在那里。巴里奥斯已经词穷理亏,心不在焉地看着一期《时尚先生》杂志,对那边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由于您图书室一种奇怪的传音效果,我意外地将他们俩在窗边的低声交谈听得清清楚楚。言犹在耳,因此,我可以一字不漏地重复一遍。富内斯问道:“哎,能告诉我你怎么了吗?”罗维罗萨立刻回答说:“你去打听打听在那个大使馆里他们给你安了个什么样的绰号。我倒知道有句话很可以描尽你的丑态,但是我不愿意在别人的家里这么做。”
这番对话很不寻常,尤其是其中的语气,让我非常疑惑,我觉得自己像在探人隐私,便别开了目光。这时,您跟奥尔多涅兹谈完了,正打发他下去;巴里奥斯则在欣赏一幅巴尔加女郎的画。我没有再看向窗户那一边,却还是听见富内斯的声音:“千万拜托,我求你……”然后,是罗维罗萨的声音,像鞭子一样打断了他的话:“唉,这已经不是几句话就可以解决的了。”您亲切地拍拍手,请我们坐到壁炉旁。您抢走巴里奥斯的杂志,他还在欣赏其中特别吸引人的一页。在欢声笑语中,我还听见富内斯在说:“求求你,别让玛蒂尔德知道了。”我隐约望见罗维罗萨耸了耸肩,背过了身子。您已经走到他们身边了,我猜想您也许听到了谈话的末尾。然后,奥尔多涅兹拿着雪茄和白兰地出现了,富内斯过来坐到了我旁边,我们大家接着聊天,一直聊到很晚。
亲爱的费德里科,我必须得再说一句,这件事让我心中一场如此美妙的聚会结束得不尽如人意,否则,我就是在撒谎。在如今这个充满了步步逼人的战祸、互不相通的国界和令人垂涎的石油钻井的时代,这样的指责是很严重的,从前的好日子里可不会这样。况且,它还来自像罗维罗萨这样步步为营坐上高位的人,这更加重了它的分量,要否认这一点就太天真了。更别提——您也得承认这一点——被指责者的沉默与哀求就透露出了默认的意味。
严格地说,无论我们的朋友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都只会间接地影响到我们。在这个意义上,这封信只不过代替了我的一番闲谈,因为当时的情况不允许我多说。我非常敬重路易斯·富内斯,因此,我很希望是我搞错了。我想,我的深居简出和孤僻常常遭到你们亲切的怪责,这次它更可能让我捕风捉影,产生了您几句话就能消除的误解。但愿是这样,但愿您会一笑而过,我从现在起就盼着您的来信,向我证明我这次真是头发越白、见识越浅。
拥抱您
阿尔韦托·罗哈斯
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六日星期三
致阿尔韦托·罗哈斯先生
亲爱的罗哈斯:
您要是想吓我,那您该高兴了:您大获全胜。虽然我不愿意相信,因为我老了,又是个怀疑论者,但是我必须承认您会通灵术,否则,我就得把您的胜利归功于凑巧,但这更吓人。总之,我愿赌服输,因此,我觉得应该完全坦承我的惊讶和不知所措,让您高兴一下。因为,是的,我的朋友,您的信寄到时,我正好在潦草地写下几行字,像往年一样邀请您在一两个星期内来家里吃晚饭。我才刚开始写一段,奥尔多涅兹就拿着一个信封进来了。我立刻就认出了您从我们刚认识时就一直用的灰色信封,这种巧合让我一下子将钢笔松开了,好像我手里抓的是条蜈蚣。伙计,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不过,撇开巧合不谈,我得向您承认,您的玩笑让我不知所措。一开始,我很是惊叹于您竟然猜中了所有的细节:首先,您猜到我不久就会向您发出到家里共进晚餐的邀请;其次(这一点已经让我惊呆了),您断定我今年不会邀请卡洛斯·弗雷尔斯。您是怎么猜到我的心思的?我本想,大概是俱乐部里的什么人跟您说过弗雷尔斯和我在农业条约的问题之后就疏远了,但是,话说回来,您可是住得很远、不跟任何人来往的呀。总之,我对您的分析天才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能称之为分析的话。我倒觉得这更像是魔法,而我就在给您写信的当口收到了您的信,这正神奇地为我的这种印象添上了形象的注释。
不管怎么说,亲爱的阿尔韦托,您高超至极的创造力也有让我担忧的另一面。您对路易斯·富内斯这么含沙射影的指责有什么目的?据我所知,你们一直是很好的朋友,即使生活让我们大家都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如果您有什么想责备富内斯的,您为什么要写信给我,而不是给他呢?最后,您的指责中为什么没包括罗维罗萨?毕竟,作为他最亲密的朋友,我们都知道他在外交部有特别职务。但您没有这么做,倒是来了个大杀三方的复杂把戏,其中的目的我这会儿不愿意深究。我无比真诚地向您坦承,面对这样的行径我非常不安,我无法相信这纯粹是个玩笑,因为这关乎我们一位挚友的名誉。我一直认为您是一位正直、忠诚的人,正是您的这些品质让您在腐败横行、贿赂当道的时候躲到了一个偏僻的庄园中,躲到了比我们更加纯洁的书籍和花朵之中。因此,虽然我很佩服,甚至很享受您信中玩的巧合或是猜谜游戏,我每次重读这封信时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有一种不安的感觉,我们之间友谊的定义本身似乎都因此受到了威胁。请您原谅我的直率,如果您不原谅我,那就请您为我澄清这个误解,我们来把这个问题解决掉。
不用说,这一切完全不影响我希望我们能在本月三十号在我家聚一聚的本意,我本就要写信通知您的,是您的信到了才令我停了笔。我已经写过信给巴里奥斯和富内斯了,他们人都在外地。罗维罗萨已经打过电话来接受了邀请。杰作不能无人欣赏,因此您应该不会奇怪,我对罗维罗萨说起了您信中的大玩笑。我可很少听到他笑得这么开心呢。不过,您的来信逗乐了我们的朋友,我却高兴不起来。我甚至希望,您能给我写来几行字,消去这种被人称之为心头重担的感觉。
下次来信再叙,或者说,下次我家再见。
您真诚的
费德里科·莫莱斯
洛沃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八日
致费德里科·莫莱斯先生
亲爱的朋友:
您说到惊吓,说到巧合,说到写信的胜利。非常感谢,但是,这种纯粹为了掩饰住欺瞒与哄骗的恭维我可不喜欢。如果您觉得我说得有些过分,请设身处地地听听您的那些犀利抨击,您就是靠它在法庭和政界成名的。然后,您就会承认,这种说法并不夸张。或者,这玩笑开过就算了吧,如果能称之为玩笑的话,我倒情愿这样。出于巧合,一场已让我万分后悔的巧合,我听到了一些事,而您,也许还有当时在您家吃晚饭的其他人,想把这些事掩盖过去,这我可以理解。我也可以明白,您与路易斯·富内斯的老交情迫使您假装我的信纯粹是个玩笑,希望我能就此上钩,从此闭口不提。我不明白的是,在您和我这样的人之间,为什么需要这么拐弯抹角。您原本只需要请我忘记自己在您图书室里听到的话就足够了。你们应该知道,我忘事儿的本领是很强的,只要我确信这样对人有益。
总之,我们就当作是孤僻的生活让这封信变了味儿吧;抛开这些,亲爱的费德里科,我还是您永远的朋友。确实,我有些困惑,因为我不明白为什么您还想让我们再聚一次。而且,为什么要把事情弄得这样可笑至极,说什么正要写邀请,却似乎被我的来信打断了?要不是我习惯把收到的所有信件都扔掉,我可是很乐意随信附上您的便条,上面说……
我之前搁下笔吃晚饭去了。我刚刚从广播短报里听说路易斯·富内斯自杀了。现在,不用多说,您也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宁愿自己没有一不小心亲眼看见这件事了吧,因为它可以很清楚地解释这一次也许会让许多人震惊的死亡。不过,我相信我们的朋友罗维罗萨不在这许多人之列,虽然,据您所说,我的来信内容让他哈哈大笑。您已经看得出来,罗维罗萨大可以对自己的工作感到满意了,我估计,在这场悲剧的倒数第二幕竟有一位目击证人,这会让他更是开心。我们都有各自的虚荣心,也许,罗维罗萨有时候会觉得难过,因为他对国家的忠心效力只能体现在极其无关痛痒的小秘密上,但除此之外,他也很清楚,在这件事情上,他可以确信我们会保持沉默。难道富内斯的自杀还不能让他完全放心吗?
但是,您和我都没有必要分享他的万般喜悦。我不知道富内斯有什么错,我只记得在过去更加美好、开心的岁月里的那个好朋友、好伙伴。我虽在隐居——也许我本就不应该出去的——仍为可怜的玛蒂尔德的不幸感到悲痛,您一定要向她转达我的哀思。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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