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续幕
他几天前便开始看那本小说了,后来因为生意上有急事,就暂时搁下。乘火车回庄园时,他又打开了那本书,不禁被小说情节、人物形象慢慢吸引住。那天下午,他写了封信给他的代表律师,跟管家谈了谈有关田契的问题,之后,他便在书房中又读起了那本书。书房一片静谧,面朝着栎树公园。他惬意地靠坐在最喜欢的扶手椅上,背对着门,因为看着门就似乎意味着会有什么东西突然闯进来,这会让他不痛快。他读起了最后几章,左手不自觉地一次次抚过扶手的绿色天鹅绒。他还牢牢地记得主人公们的姓名和形象。小说的情境几乎立刻就征服了他。一行又一行,他享受着这种几近变态的快感,渐渐抽离于周遭的一切,却又同时感到自己的头正舒服地靠在高靠背的绿色天鹅绒上,感到香烟仍然触手可及,感到落地窗外晚风正在栎树间轻舞;一字接一字,他被主人公的下流勾当所蛊惑,被那些逐渐眉眼鲜活、栩栩如生的形象所吸引;他仿佛亲眼看见了山上茅屋中最后的会面。首先,女人走进来,满面惊惶;然后,情夫到来,脸被树枝刮伤了。她试图用亲吻魔法般地止住流血,但他却拒绝这般爱抚,他这次来可不是为了躲在枯叶和密径中重玩这偷情的把戏。抵在胸前的匕首已热,其下悸动的是被羁绊住的自由。热烈的言语在书页间如毒蛇般疾速地穿行交错,一切都仿佛早已注定。就连牵绊着情夫身体的万种缠绵,似乎想挽留他、劝阻他的千般爱抚,都可恨地勾勒出那另一个必须毁灭的人的轮廓。一切尽在盘算之中:不在场证明、意外的情况、可能的错误。从那一刻开始,每一秒都有精确的用场。两人无情地进行着最后的查对,只偶尔停下来轻抚彼此的脸颊。天开始黑了。
两人各有任务缠身,于是不再两两相望,在茅屋门口分开了。她应该走上往北去的小径,他在反方向的小路上回头看了一眼,看见她长发飞扬地跑远。然后,他也在树丛、篱笆的掩隐下跑了起来,直到在迷蒙的绛色晚霞中看见通向大屋的杨树林荫道。狗不应该吠叫。确实没叫。管家这时候应该不在。确实不在。他走上门廊的三级台阶,进了屋。血流仿佛在耳边奔腾,女人的话萦回其中:进门是一座蓝色前厅、一条走廊、一道铺着地毯的楼梯。上完楼梯,有两扇门,第一个房间里没有人,第二个房间里也一样。接着,是书房的门,他手握匕首,看到落地窗外的光线,看到绿色天鹅绒扶手椅的高靠背,看到扶手椅上那正读着小说的男人的头颅。
怪不得别人
冷天总是特别麻烦。在夏天,世界触手可及,人也亲密直接。但是现在,六点半了,他老婆在一家店里等着他去挑选一份结婚礼物,时间已晚了,他却发现天凉下来,应该穿上那件蓝色的套头衫,或者随便什么能跟灰色外套配的衣服。秋天就是将套头衫穿穿脱脱,把自己裹严实,与人相互隔离、彼此疏远。他一边不怎么起劲地吹着一首探戈曲,一边从打开的窗边走开,在衣橱里找套头衫,然后在镜子前开始穿上它。这并不容易,也许是因为衬衫跟套头衫的羊毛吸住了,要将胳膊伸进去确实费力。他慢慢地将手往前伸,终于从蓝色羊毛衫的袖口处冒出了一根手指头,在傍晚的光线下,那手指头似乎有点皱巴巴的,向里弯着,尖尖的指甲还是黑的。他一把将套头衫的袖子扯下,倍感陌生地看看自己的手。但是这会儿,手已在套头衫外面,就看得出那还是他原来的手。他任胳膊无力地垂下,手也滑落。他想着,也许最好把另一只胳膊伸进另一只袖子,看看这样是不是更容易。但似乎并不是这样。套头衫的毛线再次贴上衬衫的布料时,由于不习惯从另一只袖子开始穿,这个动作甚至变得更加困难了。为了提提劲儿,他又吹起了口哨;但是,他感觉到自己的手几乎没怎么往前,如果没有其他法子,他是永远没法把手伸出去的。也许最好三管齐下:低下头套进套头衫的领口,同时把还在外面的手伸进另一只袖子将它顺直,再同时将双手和脑袋从袖子和领子里往外钻。在突然笼罩而来的蓝色暗影下,继续吹口哨似乎挺荒唐的。他开始觉得脸上好像热乎乎的,虽然他的一部分脑袋应该已经露出来了,但是,额头和整个脸还被蒙着。两只手大概也才刚伸到袖子的一半。他再用力,也无法多伸出去半分。现在,他想到,他第二次埋头苦钻时那种带点轻蔑的愤怒也许让他犯了个错,他蠢得把头伸进了一只袖子里,却把一只手伸进了套头衫的领口。但如果是这样,他的手肯定能很容易地伸出来呀;可现在,虽然他用尽力气,却没能将任何一只手伸出去。倒是他的脑袋似乎正要挣出生天,因为蓝色的毛线现在正箍着他的鼻子和嘴巴,紧得简直让人恼火。他完全没想到这竟会让他这么喘不过气来,逼得他必须深呼吸。箍在嘴上的毛线渐渐润湿,它也许会掉色,会给他的脸洇上蓝色。幸好,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右手探了出去,探到了外面寒冷的空气。至少,已经有一只手在外面了,虽然另一只仍然困在袖管里。也许他的右手确实伸进了套头衫的领口,所以,他以为是领口的东西才会把他的脸箍得这么紧,让他越来越喘不过气,而手却轻易地伸了出去。不管怎样,要搞清楚,他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继续努力往外钻,继续深深吸气再慢慢呼气。这其实很荒唐,因为并没有什么东西不让他好好呼吸,只不过是他吞进去的空气混着套头衫袖口或领口的羊毛絮。而且,还有套头衫的味道,羊毛线那种蓝色的气息。现在,他呼出的湿气越来越渗进毛线中,毛线的这股蓝意应该正渐渐洇上他的脸庞。他看不见东西,因为如果他睁开双眼,眼睫毛就会扎上毛线,很疼。但是他肯定,蓝色正在包围他湿乎乎的嘴和鼻孔,攻占他的面颊,而这一切都让他渐渐焦躁起来。他只希望能一下子把套头衫穿上,更别提时间应该已经晚了,他老婆大概已在店门口等得不耐烦了。他心想,把精神集中在右手上才是上上策呀,因为那只已在套头衫外面的手接触到了房间里的寒冷空气,它就像在说,已经胜利在望了;而且,右手还可以帮他,它可以从背后往上抬,拉住套头衫的下摆,做出用力往下拉这个能帮着穿上任何套头衫的经典动作。但糟糕的是,虽然手在摸着脊背寻找羊毛衫的下摆,这衣服却好像完全缠在了脖子附近似的。手唯一能碰到的只有越来越皱巴的衬衣,衬衣的一部分甚至已经被拉出了裤子。把手移过来扯套头衫的前襟也没什么用,因为他在胸前除了衬衣什么也感觉不到,套头衫应该才刚刚过了肩膀,也许它就紧绷绷地缠在那里,就好像他的肩膀对套头衫来说太宽了似的。这完全证明他确实穿错了,错把一只手塞进了领子、另一只伸进了袖子,而领子到一只袖子的距离正好只有一只袖子到另一只袖子距离的一半。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的头会微微偏向左边,就是手还困在袖子里的那一边,如果那真是只袖子的话;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已经伸出去的右手能够在空中活动自如,虽然它无法把似乎仍然缠在身体上部的套头衫拉下来。他讽刺地想着,要是近旁有把椅子,他还可以休息一下、顺顺气,再将套头衫完全穿好,可惜,在转了这么多圈以后,他都已经辨不清方向了。穿衣服这个动作总会引人来上这么一段“韵律体操”,还隐隐带着点舞步的意味。但谁都不能怪他呀,因为这可是出于一种实际的目的,而不是因为他没事就爱手舞足蹈。其实,他既然没能把套头衫穿上,那么,脱下重来一遍,确保每只手都正确地伸进袖子里、头伸进领子里才是真正的解决方法。但是他的右手还在胡乱地摆来荡去,就好像在说事情都这样了才放弃太荒唐了。有一刻,这只手竟顺从地举到了脑袋的高度,向上拉套头衫,但是,他没能及时意识到,套头衫已经因为呼吸间渗透进蓝色毛线中的黏湿气息而紧贴在他的脸上。因此,当手往上拉时,他疼得就好像耳朵要被撕裂、睫毛要被扒掉似的。那么,就慢一点;用还塞在左边袖子里的手,如果那真是只袖子而非领子的话;还得用右手帮帮左手,要么再往袖子里伸,要么退出、挣脱出来。不过,他简直没办法协调两只手的活动:左手像一只困在笼子里的老鼠,而另外一只老鼠想从外面帮助它逃跑;但也可能,笼外的老鼠并不是想帮忙,而是在咬它,因为他被困住的那只手猛地一疼,而同时,另一只手狠狠掐住了大概是左手的这个部位。他的手觉得好疼,疼得放弃了脱套头衫的举动。他宁愿再试最后一次把脑袋脱出领口、把左边的老鼠拽出笼子。他全身都使上了劲儿,往前一晃,再往后一摆,在房间中央转着圈儿,如果他确实在房间中央的话——他这会儿倒想起来,窗户是开着的,盲目地继续转圈很危险。他想停下来,但他的右手还在来回摆荡,没有去拉套头衫,他的左手也越来越疼,好像手指被咬了或是烫了似的。不过,那只左手还是听从他的意志的。他一点点将受伤的手指握紧,终于隔着袖子抓到了还缠在肩膀上的套头衫衣摆。他往下扯,却几乎用不上力,他的左手太疼了,需要右手来帮帮忙,而不是毫无益处地顺着双腿溜上溜下,也不是掐他的大腿,就像它现在正在做的一样,隔着衣服用指甲对他的大腿又挠又掐,而他却无力阻止,因为他所有的心力都耗在左手上了。也许他已经跪倒在地,他觉得自己好像挂在左手上似的。左手又扯了一下套头衫,突然,他的眉毛和额头一凉,眼睛也是。他荒谬地不想睁开双眼,但是他知道他已经出来了,这种沁凉的质感、这般醉人的妙物就是自由的空气。他不想睁开双眼,他等着,一秒、两秒,任自己享受一段凉沁沁的、不一样的时光,套头衫外的时光。他双膝跪地,这么待着就很美妙啦。然后,他慢慢地、满怀感恩地微微睁开双眼,他的眼睛已不再沾着衣服内里毛线上的蓝色口水。他微微睁开双眼,看见五片黑色的指甲正悬在空中直指他的眼睛,指甲在空中颤动,眼看就要向他的眼睛袭来。但他还来得及垂下眼皮,往后一倒,用左手护住自己。只有左手才会听他使唤,只有左手才能从袖子里面护住他,把套头衫的领子往上拎,让蓝色的口水再次淹没他的脸庞。与此同时,他直起身子逃向另一边,逃向一个没有手、没有套头衫的地方,那里只有呼呼作响的风包围着他、陪伴着他、爱抚着他,还有十二层楼。
河
是的,好像就是这样,你好像是走了。你说着不知道什么东西,说你要去跳塞纳河,就是那一类的话,那种夜半时的呓语,渗进被单,黏在嘴里,几乎总在黑暗中响起,或者伴着手或脚的动作,掠过这个勉强听着你说话的男人的身体。是的,当你说这样的话时,我已经有好长时间不怎么听了。那些话从我紧闭的双眼的另一边传来,从我转头再次沉入的梦乡中传来。那么,好,我可不在乎你是走了、是淹死了,还是依然在码头上游荡,望着水流。再说,这也不是真的,因为你就睡在这里,气息不稳地呼吸着。如果是这样,那么当你在夜里的某个时刻、在我沉入梦乡之前离开时,你并没有真的走,但你确实离开过呀,还说了句什么,说你要淹死在塞纳河中。也许你害怕了,退缩了,然后你就突然出现在那里,几乎要触碰到我。你像波浪般摆动着,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你的梦里轻柔地波动,你好像真的梦见自己出了门,梦见你最终还是到了码头上、跳进了水中。就这样,带着一张浸透了愚蠢泪水的脸,你再次睡去,直到上午十一点,报纸送到,带来有关那些真正的溺死者的消息。
你让我想笑,可怜虫。你那些故作悲怆的最后通牒,那种像外省巡演剧团女演员一样到处摔门的样子,我问自己,你是不是真的相信你的那些威胁,那些讨厌的欺哄,那些一把鼻涕一把泪、又臭又长、翻来覆去上演的悲情戏码。你应该有一个比我更有天分去回应你的人,这样,你们两个就能升格成为完美伴侣,带着互相凝视、彼此毁灭的痴男怨女所特有的恶俗气息,只愿撑得一时是一时。只为了继续下去、从头再来,只为了不知疲倦地追求那镜花水月、海市蜃楼般的真爱。但是,你也看见了,我选择沉默,我点上一支香烟,听你说话,听你抱怨;(你说的都有理,但是,我有什么办法呢?)或者,还有更妙的——我就这么慢慢睡着了。我被你那老一套的恶言恶语弄得昏昏欲睡,有一刻,我半闭着双眼,将梦中初现的闪光与灯光下穿着可笑睡衣的你的表情混淆了起来,那盏枝形吊灯还是我们结婚时别人送的。我觉得我最后睡着了,并且,我必须向你承认,我几乎是怀着爱意将你的举动和抱怨中最有用的部分——你气得发白的双唇咧开时的咂巴声——带入了梦乡。我的梦会因此更丰富,因为那里面还从来没人想到过要去跳河,相信我。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问自己,如果你已经决定要选择另一张更广阔无垠、更触手即逝的床了,那你还在我这张床上干什么。现在,你倒睡着了,时不时地还挪挪腿,扯动被单的形状。你似乎在为什么事情而生气,但不是非常生气,而像是一种苦涩的疲惫。你的嘴唇咧成轻蔑的怪相,匆促地呼气,再小口地吸气。我觉得,如果我没有因为你那些假意威胁而这么恼火,我会承认现在的你又变得美丽了。梦境仿佛让你再次回到了我身边,我们可能燃起欲望,甚至可能和好如初、再有未来,可能拥有一些不像这个清晨这么混沌不清的东西。现在,路上开始有车辆来往,该死的公鸡也开始鞠躬尽瘁,扰人不已。我不知道,已经不必再问你是不是曾经离开过,或者在我滑入虚无梦乡的那一瞬间摔门而去的人是不是你。也许,就因为这样,我才想碰你,不是因为我怀疑你不在那里,也许你从来就不曾离开这个房间,也许是一阵风将门关上了,我梦见你走了,而那时的你却以为我还醒着,在床脚大吼着威胁我。我碰你不是因为那个。在清晨青绿的暗影中,将一只手拂过那颤抖着抗拒我的肩膀,几乎是甜蜜的。你让被单半遮着,我的手开始顺着你喉咙的光滑线条往下移动,我倾下身,呼吸着你带着夜晚和糖浆味道的鼻息。我不知道我的双臂是怎么将你环住的,当你弓起腰挣扎时我听见一声呻吟,但是,我们俩对这游戏都太过熟悉、不再疑虑。你那喘息出破碎字句的嘴一定会对我投降,你那昏沉沉、软绵绵的身体想挣脱也是徒劳。我们像黑白毛线般交织成球,如瓮中蜘蛛般彼此纠缠,无比紧密地合为一体。在勉强盖住你的被单上,我隐约看见划空而来的闪光瞬间消失在暗影中。现在,我俩裸裎相见,晨光笼罩着我们,我们在其中融为一体,兀自颤抖。但是,你还在固执地抵抗,你缩起身子,将手臂挥过我头顶,将大腿闪电般张开,再像可怕的夹钳般合上,仿佛想把我生生切开。我必须慢慢地控制住你(这件事,你知道,我总是做得很优雅、很庄重),我将你灯芯草般的胳膊弯过来,小心别伤着你;我紧缠向你抽搐的双手和大睁的双眼中的快感。现在,你的节奏终于沉缓下来,变成织在丝绸上的波纹,变成直冒上来袭上我脸颊的气泡,慢慢移动着。我好像抚摸着你倾泻在枕头上的头发,在青绿的暗影中,我惊讶地看着自己的手正淌着水。在滑到你身边之前,我知道你刚刚被人从水中捞出来,当然,已经太迟了;我知道你躺在码头的石块上面,四周是众人的鞋子和嘈杂的声音。你裸着身子,仰面躺着,头发湿湿的,双眼圆睁。
毒药
星期六中午,卡洛斯叔叔带着灭蚁器来了。前一天吃饭的时候,他就说过会把它带来。我和妹妹盼着看见这机器,我们想它一定很大、很吓人。我们很熟悉班菲尔德的蚂蚁,那些黑黑的蚂蚁见什么吃什么,还会挖洞,田里、院子里,还有房子陷入地下的那个神秘角落里,挖得到处都是。它们的洞很隐蔽,但是它们藏不住自己来来往往运送小叶子的黑色队伍。那些小叶子就是花园中的花草,所以,妈妈和卡洛斯叔叔决心买下那台机器,来消灭蚂蚁。
我记得,是我妹妹看见卡洛斯叔叔顺着罗德里格兹·佩涅街来的。她远远看见他坐着车站里的轻便双轮马车,便从旁边的巷子跑进来,喊着卡洛斯叔叔带来了那机器。我当时正在挨着莉拉家的女贞树丛中,隔着铁丝网跟莉拉说话,跟她讲我们下午要试那台机器。莉拉有点感兴趣,但兴致不高,因为女孩子都不在乎机器,也不在乎蚂蚁。唯一吸引她的就是那机器会喷烟,而这烟会杀死家里的所有蚂蚁。
听到我妹妹的喊声,我就跟莉拉说我得去帮忙卸机器了。我像坐牛一样怒吼着沿巷子跑去。跑步的姿势是我那时候自创的,不弯膝盖,就像踢球一样。这样很省力,好像在飞,虽然还不像我那时候常做的那个飞翔的梦。在梦里,我从地上抬起双脚,微微动动腰,便能在离地面二十厘米处飞行,真是妙不可言。我飞过长街,有时候高一点,有时候则贴着地面。我无比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是醒着的,而那个梦坏就坏在,我总是梦见自己是醒着的,梦见自己是真的在飞,梦见以前是做梦但这一次是真的。从那样的梦里醒来,就像摔回了地上。无论是走是跑,我的脚步都那么沉,我每一次起跳,都以坠落告终,真让人伤心。唯一跟梦境有点相像的就是我自创的这种跑步姿势,再穿上凯兹冠军系列橡胶包头帆布鞋,就有点儿做梦时的感觉了,当然,跟真正在梦里还是没法儿比的。
妈妈和奶奶已经在门口跟卡洛斯叔叔和车夫说着话了。我慢慢地走过去,因为有时候我喜欢让人等我。我跟妹妹看着那个用麻绳绑着、用牛皮纸包着的东西,车夫和卡洛斯叔叔正把它卸到小路上。我一开始以为那是机器的一部分,但我马上就发现,那就是整台机器。它看起来那么小,我的心一下子跌到谷底。但把机器搬进来时,感觉就好了些:帮卡洛斯叔叔的时候,我发现这机器很重,所以我对它又有了信心。我亲手拆掉了细绳和纸。因为妈妈和卡洛斯叔叔得打开一个小包裹,里面装着毒药罐。早就有人跟我们说过那个是不可以碰的,已经有不少人就因为碰了那药罐而痛苦惨死。我妹妹退到了一个角落里,因为她对这一切已经不感兴趣了,也有一点点是因为害怕。但是我看看妈妈,我们俩笑了起来。那些话都是说给我妹妹听的,我可是有权使用那台装着毒药的机器的。
那台机器并不好看。它不像一个真家伙,连个会转圈的轮子或是喷气儿的汽笛都没有。它就像只黑铁炉,有三条弯腿儿,一个点火的小门,一个放药的小门。顶上伸出一根金属软管(就像蠕虫的身体一样),那上面还接了一根带喷嘴的橡胶管。吃午饭的时候,妈妈给我们念了使用手册,一念到有关毒药的部分,我们大家就都看看我妹妹,奶奶又跟她说起在弗洛雷斯有三个小孩因为碰了药罐而死掉了。我们都看见了盖子上的骷髅头标志。卡洛斯叔叔找了一把旧勺,说那把勺就拿来舀药用,还说那机器所带的东西都要收在工具房高处的柜子里。屋外很热,因为已是一月初了。西瓜很冰,黑黑的瓜子让我想起蚂蚁。
睡完午觉以后——大人才睡午觉,我妹妹在读《比利肯》杂志,而我则在四面环墙的院子里给邮票分类——我们去了花园,卡洛斯叔叔把机器搁在放秋千的圆亭中,那里老是冒出蚂蚁洞来。奶奶准备好了炭火来点旺那炉子。我用镘刀在一个旧木盆里搅出了一个超棒的泥团。妈妈和妹妹坐在藤椅上看着,莉拉隔着女贞树看着。我们喊她过来,她说她母亲不让,但是她一样能看见。花园的另一边,内格利家的姑娘们已经在探头探脑了,她们可怪了,所以我们不跟她们来往。她们三个分别叫俏拉、二拉和加菲拉,可怜呀。她们人不错,但是都呆头呆脑的,跟她们没法一起玩。奶奶觉得她们挺可怜,但是妈妈从来不邀请她们到家里玩,因为她们老是跟我和妹妹闹得很凶。她们三个想称王称霸,但是既不懂跳房子也不懂打弹子,既不会玩官兵强盗也不会玩沉船游戏。她们只会傻笑,还有没完没了地说些天知道谁会感兴趣的东西。她们的父亲是市政府官员,她们养棕黄色的奥品顿鸡。我们养罗德鸡,因为它更会下蛋。
在花园和果树的一片绿荫中,那机器更显得一身漆黑,看起来就更大了。卡洛斯叔叔把炭火倒入机器里。在机器加热的同时,卡洛斯叔叔选了一个蚂蚁洞,把管子的喷嘴对准了它。我在周围抹上泥并踩了踩,但没有很用力,就像手册上说的一样,不能让蚁道倒塌。然后,叔叔打开灌药用的小门,并取来了药罐和勺子。毒药是紫色的,很漂亮。要放上一大勺,然后立刻关上小门。我们刚关上门,就听见一声像是牲口打响鼻的声音,机器开始工作了。真是绝了,喷嘴四周都溢出一股白烟,必须再抹些泥,然后用手拍实。“蚂蚁会全死光。”叔叔说,他很满意机器的运转情况。我站在他身边,手上、胳膊上全是泥,一直到胳膊肘。显然,这是个男人才能干的活儿。
“要熏到每个蚂蚁洞得多长时间?”妈妈问。
“至少半个钟头。”卡洛斯叔叔说,“有些洞很长,长得超乎想象。”
我明白他是指两到三米,因为家里有这么多蚂蚁洞,这些洞不可能太长。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听见加菲拉开始尖叫,她那声音在车站都能听得到。内格利一家人都到了花园,说有一块莴苣地冒烟了。一开始,我还不愿意相信,但他们说的是真的,因为就在这时候,莉拉也隔着女贞树告诉我说,她家的一棵桃树旁边也冒烟了。卡洛斯叔叔想了想,然后走到内格利家的铁丝网前,请俏拉往冒烟的地方盖上泥,她比较不会推三阻四。我跳到莉拉家,堵住了那个蚂蚁洞。现在,家里的其他一些地方:鸡舍、白色大门后面和侧面墙壁下,也冒烟了。妈妈和妹妹帮着盖上泥。我想着地底下有这么多烟在寻找出口,而蚂蚁就在那烟中像弗洛雷斯的那三个小孩一样痛苦地扭动,这真是棒透了。
那天,我们一直忙到晚上。妹妹被派去打听其他邻居家是不是也在冒烟。天快黑的时候,我们关了机器。把喷嘴拔出蚂蚁洞后,我就用镘刀往里挖了挖,洞里全是死蚂蚁,一片紫色,有股硫磺味。我在上面盖上泥,就像在葬礼上撒土那样。我估计至少死了五千只蚂蚁。大家都进屋了,因为是时候洗澡、摆桌子了,但是卡洛斯叔叔和我留了下来,我们要清理机器、把它收好。我问他可不可以由我把东西带到工具房去,他说可以。以防万一,我在碰了药罐和药勺以后还洗了手,虽然那勺我们已经洗过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罗莎姨妈和我的表兄弟们来了。那一天,莉拉的母亲准她过来,我们跟我妹妹和莉拉玩了一整天官兵强盗。到了晚上,罗莎姨妈问我妈妈,我表哥雨果可不可以在班菲尔德多待一个星期,因为他得了胸膜炎,身子有点弱,需要晒晒太阳。妈妈说可以,我们大家都很高兴。他们在我房里搭了个床给雨果。星期一,女佣去拿来了他一个星期的换洗衣服。我们一起洗澡,雨果知道的故事比我多,但是跳远不如我,真是个典型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人。和衣服一起送来的还有两本萨格瑞的书和一本植物学书,因为他得准备一年级入学试。书里有一片孔雀羽毛,我是第一次见,他拿它当书签用。羽毛是绿色的,有一个蓝紫色的翎眼,整片羽毛都泛着金色。我妹妹问他要这片羽毛,他不给,因为那是他母亲送给他的,他连碰都不让她碰一下。但我是可以碰的,因为他相信我,我总是握着羽柄。
头几天,由于卡洛斯叔叔要上班,我们没有再发动机器。我跟妈妈说如果她愿意,我也能发动起来,但是妈妈说我们最好还是等到星期六,反正那个星期没有整很多苗圃,蚂蚁也不像以前那么多了。
“少了五千只左右。”我对她说。她笑了,但还是承认我说得对。妈妈不让我开机器反倒更好,这样雨果就不会掺和进来,因为他是那种什么事都懂、什么事都管的人。尤其是事关毒药,他最好还是别帮忙。
睡午觉的时候,大人们叫我们安分些,因为怕我们中暑。自从雨果跟我一起玩以后,我妹妹就一直跟着我们,她总想跟雨果搭档。打弹子我能赢他们两个,但是,玩抛接球的时候,不知怎么雨果玩得特别好,总是赢我。妹妹一直夸他,我发现她是想找他当男朋友。我应该把这件事告诉妈妈,让她打妹妹几巴掌,只是我想不出该怎么告诉妈妈。而且,他们也没做什么坏事。雨果不动声色地瞧不起她,每当这时候,我就想拥抱他一下,但这总是发生在我们玩耍的时候,这时只论输赢,可不能拥抱。
午觉时间从两点到五点,这是最适合安静下来、干点自己喜欢干的事的时候。我们和雨果一起看邮票,我把重复的邮票给他,还教他按照国家分类。雨果希望一年后能跟我一样集成一套,不过,只集美洲国家。这样他会错过喀麦隆的邮票,那都是有动物的,但是雨果说这样的邮票集才更有分量。妹妹同意他的话,虽然她连邮票的正反都分不清。她就是要跟我唱反调。而莉拉——她大约三点钟时会跳过女贞树丛过来——则站在我这边,她喜欢欧洲的邮票。我曾经送给莉拉一个贴满了各式各样邮票的信封,她总是跟我说起它。她父亲会帮她集邮,但是她母亲却觉得这不适合女孩子,而且还有细菌,信封就被收进了衣柜里。
为了不让家里人被吵得发火,莉拉来了以后,我们就会去花园尽头,躺到果树下。内格利家的姑娘们也在她们的花园里玩。我知道她们为雨果发狂,她们大声地聊天,声音像是从鼻子里发出来的一样。尤其是加菲拉,她一直问:“针线盒在哪里呢?”二拉答了句什么,然后她们就吵起来。但是,这都是故意的,为了引人注意。幸好,那边的女贞树很密,看不大清楚。我们和莉拉听见她们说话都要笑死了,雨果捏住鼻子说:“马黛茶壶在哪里呢?”然后,年纪最大的俏拉就说:“姑娘们,看见今年出了多少粗鲁鬼了吗?”我们则把草叶含在嘴里,让自己别笑得太大声,因为最好是别睬她们,让她们憋着去。这样一来,当她们后来听见我们玩逮人游戏时,她们闹得更凶了。最后她们自己吵了起来,直到她们的姨妈出来,揪着她们的头发教训了一顿,三人才哭着进了屋。
玩游戏时,我喜欢跟莉拉搭档,因为只要还有别人,你就不会喜欢跟兄弟姐妹玩。我妹妹就直接找上了雨果当搭档。莉拉和我打弹子赢了他们,但是雨果更喜欢玩官兵强盗,还有捉迷藏,我们总是得听他的玩那个。其实这游戏也很棒,只不过,玩的时候没法大喊大叫。玩游戏却不能喊叫,就不那么有劲了。玩捉迷藏时,几乎总是轮到我数数,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一轮轮地捉弄我,然后一个个地都安全到埠。五点的时候,奶奶总会出来骂我们,因为我们浑身大汗,还晒了太长时间的太阳,但是我们总会逗她笑、亲吻她,连不是自家人的雨果和莉拉都是。我发现那些天里奶奶总是看着工具柜,我明白她是害怕我们会去乱翻跟机器一起的那些东西。但是,出了弗洛雷斯那三个孩子的事以后,谁也不会想到干这种蠢事的,何况,这还会招来一顿好打。
有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待着。这样的时候,我甚至不愿意莉拉在旁边。尤其是天快黑时,在奶奶穿着白色罩袍出来浇花园之前的片刻。这时的土地已经不那么滚烫,但是,有浓浓的忍冬花香气,还有番茄地的气味,那地里有引水管和跟其他地方不一样的虫子。我喜欢趴着闻闻土地,感觉它就在我的身下,热热的,有一股非常特别的夏日气息。我会想很多东西,但主要是那些蚂蚁。自从见到了蚂蚁窝是什么样子,我就一直在想那些四通八达却没有人看得见的蚁道。它们就像我双腿皮肤下隐现的血管一样,只不过里面全是来来往往的蚂蚁,充满了神秘。如果人吃了一点点毒药,那毒药就会变得好像那机器喷出的烟一样,走遍全身血管,就和烟熏遍地底似的,没什么两样。
过了一会儿,我就厌烦了一个人待着研究番茄上的虫子。我会去白色大门那边,先助跑,像“水牛比尔”一样狂奔,然后,跑到莴苣地旁时就干净利落地一跃而过,连边上的雀稗都不会碰到。我和雨果常常用戴安娜牌气枪打靶,或是在秋千上玩。我妹妹和莉拉有时洗完澡也会穿着干净衣服来秋千这儿坐坐。雨果和我也会去洗澡,最后,我们大家会一起到小径上溜达,或者我妹妹会在厅里弹钢琴,我们就坐在栏杆上,看着人们下班回家。我们会一直等到卡洛斯叔叔回来,然后向他问好,再顺便看看他有没有带回个系着粉红细绳的包裹或是《比利肯》杂志。就在那几天,莉拉跑向门口时被一块石板绊到,碰伤了膝盖。可怜的莉拉,她不想哭,但是眼泪却一直流。我想到莉拉的母亲,她那么凶,要是看见莉拉受了伤,肯定会说她是疯丫头,乱骂一通。雨果和我手搭手抬起莉拉,抬着她从白门那边走,我妹妹偷偷去找了块碎布和酒精。雨果想充绅士,而我妹妹想跟雨果在一起,也很殷勤,但是,我把他们通通推走,对莉拉说只要忍一秒钟,还说如果她愿意可以把眼睛闭上。但是她不愿意,当我给她搽酒精时,她一直盯着雨果,就像在向他证明她有多勇敢似的。我用力吹了吹她的伤口,绷带把伤口绑得很好,也不疼。
“你最好立刻回家去。”我妹妹对她说,“这样你妈妈就不会发飙。”
莉拉走后,我就开始觉得无聊了,因为雨果和我妹妹谈起了国内的探戈乐队。雨果在某家影院里见到过德卡罗,他还会用口哨吹出探戈曲子,让妹妹用钢琴弹出来。我到自己房间里去找集邮册,一直在想着莉拉的母亲会骂她,也许她正在哭,也许她的伤口感染了,这是常有的事。莉拉面对酒精时那么勇敢,真是不可思议,而她盯着雨果,既不哭泣也不低头,那样子也让人惊讶。
床头柜上放着雨果的植物学书,露出了孔雀毛的柄。雨果是允许我看这羽毛的,所以我小心地把它取出来,走到灯旁将它看个清楚。我觉得没有比这更漂亮的羽毛了。上面的斑点仿佛池中的水珠般漾着光,但是,那也是没法比的,这羽毛要漂亮多了。它有一种闪亮的绿色,就像生长在杏树上的虫子一样,那种虫子有两根长长的触角,顶上有一个小毛球。在羽毛最宽、最绿的部位中心,开着一个蓝紫色的眼儿,缀满了金色,真是个稀罕东西,我突然明白了它为什么是鸟中之王。每多看这羽毛一眼,我就越会想入非非,就像是小说里那样。最后,我不得不把这羽毛放下,要不然,我会把它从雨果这儿偷走,这可不行。也许,莉拉正独自待在家里想着我们(她家很黑,她的父母都很严厉),而我却拿着羽毛和邮票在玩。我最好把东西都收好,想想可怜的莉拉,她是那么勇敢。
晚上,我睡不着觉,不知道为什么。莉拉正在发烧、生病的念头在我脑子里赖着不走。我真想求妈妈去问问莉拉的母亲,但是不行。首先,雨果会笑的;其次,如果妈妈知道莉拉受伤、我们却没告诉她,她会生气的。我想尽了办法,却怎么也睡不着。最后,我想最好上午去莉拉家看看她怎么样,或者隔着女贞树喊她。终于,我睡着了,心里想着莉拉、“水牛比尔”还有灭蚁器,但主要是莉拉。
第二天,我第一个起床,去我的花园里,它离紫藤丛很近。我的花园是专属于我的一畦地,奶奶把它给了我,任我使用。我曾经种过金丝雀虉草,后来还种过甘薯,但是现在我喜欢花,尤其是我的海角茉莉,它的香味最浓郁,尤其是晚上。妈妈总说我的茉莉花是家里最美的。我用锹慢慢在茉莉四周挖着,这花是我最好的东西了。最后,我把茉莉连同粘在根上的土全都取了出来。然后,我去叫莉拉,她也已经起床了,她的膝盖几乎没事了。
“雨果是明天走吗?”她问我,我说是的,因为他得回布宜诺斯艾利斯继续准备一年级入学试。我对莉拉说,我给她带了一样东西来,她问我是什么,我隔着女贞树把我的茉莉给她看,对她说我把花送给她,如果她愿意的话,我可以帮她建一个她自己的花园。莉拉说茉莉花很美,她征得了她母亲的同意,我便跳过女贞树帮她栽花。我们选了一小块地,拔掉了地里几株半枯的菊花,然后我开始铲土,让那块地大变样。然后,莉拉告诉我她希望茉莉种在哪里,就在正中央。我把花栽上,我们用喷壶浇上水,花园看上去很不错。现在,我必须搞到一点儿雀稗,但是这不用急。莉拉很高兴,她的伤一点都不疼了。真希望雨果和我妹妹能立刻看看我们做的这一切。我正要去找他们,妈妈叫我去喝牛奶咖啡。内格利姐妹在花园里吵架,加菲拉像往常一样在尖叫。我不知道在一个这么美妙的早晨她们怎么能吵得起来的。
星期六下午,雨果得回布宜诺斯艾利斯了,虽然如此,我还是很高兴的,因为卡洛斯叔叔不想在这一天开灭蚁器,他要等到星期天。最好是只有他跟我在,不然,一不走运,雨果可能会中毒或发生什么其他事。那天下午,我有一点点想他,因为我已经习惯了他待在我房间里,他知道那么多故事和奇闻。但是,我妹妹更难过,她像梦游似的在家里到处走。妈妈问她怎么了,她回答说没事,但是她的表情让妈妈看了她好一会儿,最后还边走边说有些小女孩自以为是个大姑娘了,虽然她们连自个儿擤鼻涕都不会。我觉得我妹妹表现得像个笨蛋,尤其是当我看见她用彩色粉笔在院子里的黑板上写下雨果的名字的时候。她写上,擦掉,再写上,每次都用不同颜色、不同字体,还一边斜眼睨着我。然后,她画了一颗插着箭的心,我就走开了,因为我不想扇她几耳光,也不想告诉妈妈。更糟糕的是,那天下午,莉拉很早就回了家,她说因为伤口的缘故她母亲不让她多待。雨果对她说,五点的时候,会有人从布宜诺斯艾利斯来接他,她为什么不等到他离开的时候再走呢,但是莉拉说不行,便跑开了,招呼都没打。因此,当有人来接雨果时,雨果必须去向莉拉和她母亲告别,然后,他向我们告别,他走时非常高兴,说他下个周末会再来。那天晚上,我待在自己的房间里,觉得有点孤单,但是,另一方面,我感到所有的东西又都是我一个人的了,而且我高兴什么时候关灯都行,这也挺好。
星期天,我一起床就听见妈妈在隔着铁丝网跟内格利先生说话。我走过去道早安,内格利先生正跟妈妈说,我们试机器那天冒过烟的莴苣地里,莴苣全都在发蔫。妈妈对他说这很奇怪,因为机器的说明书里说那烟对植物是无害的。内格利先生回答道,说明书是不能信的,就跟药物一样,你看说明书里写它包治百病,最后倒可能叫你一命呜呼。妈妈说,也许是内格利姐妹中的哪一个不小心把肥皂水倒在了地里(但是,我觉得妈妈想说她们是故意的,她们就是那么调皮、那么爱惹事)。内格利先生则说,他得查一查,但是,说真的,如果那机器会杀死植物,这样折腾就得不偿失了。妈妈说,她可不能拿几根要死不活的莴苣跟花园里的蚁灾来相提并论,她还说我们下午就要再开机,如果他们看见有烟,就通知我们去堵住蚂蚁洞,这样,他们就不用麻烦了。这时,奶奶叫我去喝咖啡,我不知道他们还说了些什么,但是我很激动地想着我们又要跟蚂蚁开战了,我整个上午都在读莱佛士的故事,虽然我并不像喜欢“水牛比尔”和其他许多小说一样喜欢它。
我妹妹的疯劲儿已经过去了,她正在家里到处唱歌。有一会儿,她突然想用彩色铅笔画画,就来到我旁边,然后趁我不注意便凑过来看我在干什么。非常凑巧地,我刚刚写完我自己的名字,我很喜欢到处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非常凑巧地,我在旁边写下了莉拉的名字。我合上书,但是她已经看到了,开始哈哈大笑,还好像挺同情地看着我。我朝她扑过去,但是她叫了起来,我听见妈妈过来了,便怒气冲天地去了花园。午饭的时候,她一直带着嘲弄的神情看着我,我很想在桌子底下踢她一脚,但是她可能会大声尖叫,那天下午我们还得开动那机器,所以我忍了下来,什么也没说。到睡午觉的时候,我爬到柳树上去看书、想事情。到了四点半,卡洛斯叔叔睡完觉到屋外来了,我们泡上马黛茶,然后把机器备好。我和好了两脸盆泥。女人们都在屋里。天很热,机器旁更热,因为它是烧炭的,但是,马黛茶若是在又烫又苦的时候喝下去,是很消暑的。
我们选了在花园尽头、靠近鸡舍的地方开动机器,因为,蚂蚁似乎都躲在那块地方,对苗圃大加破坏。我们刚把喷嘴放进最大的蚂蚁洞里,就开始到处冒烟,连鸡舍地板的砖缝里都是。我在各处都堵上泥。我喜欢往上抹泥,再用手拍实,直到烟不再往外冒。卡洛斯叔叔把身子探过内格利家的铁丝网,问俏拉她家的花园有没有冒烟,因为她比较有脑子。加菲拉咋咋呼呼地到处查看,因为她们都很尊敬卡洛斯叔叔,但是,她们那边并没有冒烟。我倒是听见莉拉正在叫我,我跑向女贞树丛,看见她穿着那件我最喜欢的橘色圆点的衣服,膝盖上缠着绷带。她叫喊着对我说她的花园里冒烟了,就是那个专属于她的花园。我拿起一盆泥跳过铁丝网,而莉拉还在伤心地对我说,她去看她的花园时听见我们正在跟内格利姐妹说话,然后烟就在我们种下的茉莉花旁边冒出来了。我跪在地上,倾尽全力地抹上泥。茉莉花才刚刚移植过来,现在却离毒药这么近,这是很危险的,虽然使用手册上说不会有事。我想着是不是可以在离这块地几米的地方截断蚁道,但是,首先,我还是抹上泥,尽力将洞口堵严实。莉拉已经拿着一本书坐在荫处,看着我忙活。我喜欢她看着我,我抹上了很多泥,那边肯定不会再冒烟了。然后,我走过去问她哪里有锹可以试着把蚁道截断,免得它把剧毒传到茉莉花那里。莉拉起身去找锹。她找了很久,所以我就看了看她的书,那是一本带插图的故事书。我惊讶地看见莉拉的书里也有一根漂亮的孔雀毛,她可从没说起过。卡洛斯叔叔在叫我去堵其他的洞,但是我却看着那根羽毛。那不可能是雨果的那根,但是它看起来一模一样,就像是出自同一只孔雀:绿色的羽毛,有蓝紫色的翎眼和金色的斑点。当莉拉拿着锹过来时,我问她羽毛是哪里来的,我想着要告诉她雨果有一根一模一样的。她满脸通红,回答说是雨果在告别时送给她的,我却几乎没注意到她都说了些什么。
“他对我说他家里有很多。”她加了一句,好像在辩解什么,但是她并没有看着我。在女贞树丛的另一边,卡洛斯叔叔更加大声地叫我,我扔掉莉拉给我的锹,转身走向铁丝网,虽然莉拉正在叫我,对我说她的花园里又冒烟了。我跳过铁丝网。透过女贞树丛,我从家里看着莉拉,她在哭,手里还拿着那本书,那根羽毛从里面露出了一点点。我看见烟现在就从茉莉花旁边冒出来,毒药全都跟根茎混成一气。我走到机器旁,趁着卡洛斯叔叔又在跟内格利姐妹说话,打开毒药罐,往机器里倒上满满的两勺、三勺,然后将小门关上。这样,毒烟会彻底地熏遍蚂蚁洞,杀掉所有的蚂蚁,家里的花园中一只活口都不留。
暗门
塞万提斯宾馆让佩特隆喜欢的理由也许正是其他人讨厌它的原因。那是一家阴暗、宁静、几乎没什么人的宾馆。当佩特隆乘着轮船过河时,当时认识的一个人向他推荐了这家宾馆,说它就在蒙得维的亚的中心地区。佩特隆要了二楼的一个房间,带卫生间,正对着大堂。从门房的钥匙板上,他看得出宾馆里没住什么人。每把钥匙都跟一个沉甸甸的铜盘串在一起,盘上有房间号,这是管理部门为了不让客人把钥匙忘在口袋里而想出的小花招。
电梯就在大堂对面,大堂里有一个柜台,里面是当天的各类报纸和电话台。佩特隆只需要走几米就到房间了。龙头里的水很烫,这弥补了阳光的不足和空气的闭塞。房间里有一扇小窗户,对着隔壁电影院的天台,时不时地,会有一只鸽子在那里散步。卫生间的窗户更大一些,但很遗憾,它朝着一堵墙和一小块遥远的天空,几乎没什么用。家具不错,抽屉和柜子多得用不过来。还有很多衣架,挺奇怪的。
经理是个高瘦的男人,完全秃了顶,戴着金丝边眼镜,声音有着乌拉圭人的那种响亮、有力。他告诉佩特隆说二楼很安静,只在他唯一的隔壁房间里住着一位单身的女士,她不知在哪里上班,总到入夜才回宾馆。第二天,佩特隆就在电梯里遇见了她。他知道是她,是因为看见了她的钥匙牌号,她就像托着一块硕大的金币似的,把钥匙牌握在手里。门房拿起她和佩特隆的钥匙,把它们挂在钥匙板上,然后跟那个女人谈起了几封信的事情,因此,佩特隆有时间看清楚她还挺年轻,但挺不起眼,而且,就像所有的乌拉圭女人一样,穿衣服品位很差。
与马赛克生产商签好合同大概得花一个星期左右。下午,佩特隆把衣服都放到衣橱里,把资料都理好放在桌子上,洗完澡以后,他到市中心转了一圈,等着到时间去合伙人的办公室。那一天就在几场会谈中度过,接着他在波西托斯酒店参加了一场鸡尾酒会,还在主要合伙人家里吃了顿晚饭。当他被送回宾馆时,已经过了凌晨一点。他疲惫地躺上床,立刻就睡着了。他醒来时,已经快九点了。初初醒来的那几分钟里,在残留的睡意和困倦中,他觉得不知道什么时候曾有小孩的哭声吵到了他。
出门前,他与有德国口音的前台职员聊了聊。他一面打听着公交车线路和街道名称,一边心不在焉地看着宽敞的大堂。大堂尽头就是他和那位单身女士的房间。在这两扇房门之间,有一尊《米罗的维纳斯》的仿作,仿得很糟糕。侧面墙上还开有一扇门通向外面,门口照例摆着沙发椅,放着杂志。当职员和佩特隆不说话时,宾馆中的寂静仿佛凝结成形,灰烬般落在家具和瓷砖上。电梯的声响仿佛轰鸣,报纸翻页或划火柴的声音也似乎震耳欲聋。
会议在天黑的时候结束,佩特隆在七月十八日大道上转了一圈,然后在独立广场上的一家小饭店里吃了晚饭。一切都很顺利,也许他可以比他原来设想的更早地回布宜诺斯艾利斯去。他买了一份阿根廷报纸和一包生烟,然后慢慢走回了宾馆。旁边的电影院里在放两部电影,但他都已经看过了,而且,他其实也没有兴致要到哪儿逛逛。遇见宾馆经理时,经理跟他打了个招呼,还问他床上是否需要添什么。他们聊了一会儿,抽了根烟,就分开了。
睡觉前,佩特隆把白天用过的文件整理好,然后看了看报纸,但也没怎么用心。宾馆里的寂静太过沉重,偶尔一辆顺着索利亚纳街而下的电车声响也只不过能将这寂静暂时打破,再任它变本加厉、卷土重来。他并不焦躁,只是有些不耐烦,便把报纸往垃圾篓里一扔,一边心不在焉地照着衣橱上的镜子,一边脱衣服。衣橱已经很旧了,背后隐着一扇通向隔壁房间的门。佩特隆第一次查看这房间时竟然没注意到这扇门,现在才惊讶地发现它。他先前以为这栋楼就是建来当宾馆的,但是,现在他发现这栋楼和许多中档宾馆一样,是旧办公楼或住宅楼改成的。仔细一想,他这一生住过的几乎所有宾馆中——他可住过不少宾馆——房间里总会有一扇封死的门,有时候一眼就看得见,但通常都有一个衣柜、一张桌子或是一个衣帽架挡在前面,就像现在的这间一样,可以掩人耳目,含羞带愧地想遮掩住这扇门的存在,就像一个女人用手挡在小腹或乳房前,就以为遮了羞。但是,无论如何,门就在那里,从衣橱顶冒出了头。曾经有人从门里进出过,有人敲过它、虚掩过它,赋予它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仍蕴藏在它与墙壁大不相同的木材中。佩特隆猜想,门的另一边大概也立着个衣柜,而房里的女士可能也对这门有着同样的看法。
他并不倦,但还是美美地睡着了。他大概睡了三四个钟头,然后,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把他弄醒了,就好像发生了什么让人厌恶、恼火的事。他打开床头柜上的灯,发现才两点半,他又把灯关了。这时,他听见隔壁房间里有孩子的哭声。
一开始,他并没怎么在意。他的第一反应是放下心来:这么说,前一天晚上确实有个孩子让他没休息好。一切都解释清楚了,这就更容易睡得着觉了。但之后,他转念一想,便从床上慢慢地坐起来,摸黑听着。他没听错,哭声是从隔壁房间里传来的。透过暗门,可以听得见那声音,听得出是从那房间里床尾所在的位置发出的。但是,隔壁房间不可能有个小孩儿呀,经理说得清清楚楚,那位女士是一个人住的,她几乎整天都在上班。佩特隆蓦地想到,也许她这天晚上是在照顾某个亲戚或朋友的孩子,但他随即想到了前一天晚上。现在,他很肯定他先前听到的就是这样的哭声,因为这哭声与众不同,倒像是一连串长短不一的轻轻呻吟和哽咽的轻嗝,再跟着一声抽泣,声音一直断断续续的、低低的,就好像孩子正生着病似的。这应该是个几个月大的婴儿,虽然他哭起来不像新生儿一样刺耳,也没有突然发出咯咯声或是噎住。佩特隆想象着那婴儿——是个男孩吧,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想——很虚弱,生着病,脸颊消瘦,动作无力。那小东西在晚上呻吟着,腼腆地哭着,没有闹出大动静。如果没有那扇暗门,哭声也许都穿不透厚实的墙壁,谁也不会知道隔壁房间里有个小孩在哭。
第二天上午,佩特隆一边吃着早饭、抽着香烟,一边想着这事儿。睡不好觉对他白天的工作可没好处。他已经在深夜被吵醒了两次。两次都是因为那哭声,而第二次更糟,因为除了哭声,还能听见那女人试图安抚孩子的声音。她的声音很低,但是其中有种渴切的腔调,听起来有点像在做戏,那低语声强有力地穿门而过,仿佛声声尖叫。孩子有时候会被这种哄弄、呵求安抚下去,但是不久就会再次发出断断续续的轻声呻吟和无法抚慰的悲咽,女人就会再次嘟囔着一些低不可闻的言语,施展出母性的魔力来安抚她的孩子:他可能是身染病痛或者伤心难过,也许是痛不欲生,也许是害怕死亡。
“这一切都很凄美,但是那经理可耍了我一回。”佩特隆走出房门时这么想着。他很讨厌谎言,便明白提出了这件事。经理定定地看着他。
“孩子?您大概搞错了。这层楼没有小孩。您的房间隔壁住着一位单身女士,我相信我已经跟您说过了。”
佩特隆迟疑了一会儿才开口。要么是这男人在很愚蠢地撒谎,要么是这宾馆的传声效果摆了他一道。经理微微斜过眼去看着他,好像他倒被这投诉给惹恼了似的。“也许他觉得我是在找借口搬出去,只是不好意思直说。”他想。面对这样的矢口否认,要再反驳什么挺困难的,甚至有点荒唐。他耸耸肩,转而要了份报纸。
“我大概做梦来着。”他说,心里因为必须这么解释——或者作出其他任何解释——而觉得难受。
夜总会闷得要死,做东的两个人也显得不怎么来劲,所以,佩特隆很轻易地借口白天太累,便被送回了宾馆。他们约好第二天下午签合同,生意实际上已经谈成了。
宾馆大堂安静极了,佩特隆不自觉地踮起了脚尖走路。床边放着一份晚报,还有一封从布宜诺斯艾利斯来的信。他认出是他妻子的字迹。
上床睡觉之前,他一直在盯着衣橱和那扇门露出的部分看。也许,如果他把自己的两只手提箱放到衣橱上面堵住那扇门,隔壁房间的声音就会小一些。跟平常一样,这个时候是听不到一点声音的。整个宾馆都在沉睡,物件如此,人也如此。但是,心情本就不好的佩特隆却觉得正好相反,他觉得一切都是醒着的,都在沉默之中警醒着、渴盼着。他心底的焦躁大概也传染给了这栋房子和房子里的人,它们因此也仿佛在监视着、窥伺着什么。一堆蠢话。
当孩子的哭声在凌晨三点把他吵醒时,他几乎没把它当回事儿。他从床上坐起来,心想是不是最好把巡更的叫来,让他证明这个房间确实是没法睡觉的。孩子哭得很轻,有时都听不见他的声音,佩特隆却觉得,这哭声就在那里,一直不停,而且很快就会越来越响。十秒或二十秒极其缓慢地熬过去了。然后,传来一声短促的抽泣,一声几不可闻的呜咽,可怜兮兮的,嘤嘤不止,直到最后爆发成真正的啼哭。
他点燃一根香烟,心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在墙上轻轻敲几下,让那女人哄那孩子安静下来。但一想到他们两个,想到那女人和孩子,他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相信他们俩的存在,他发现自己很荒唐地相信经理并没有骗他。现在,那女人的声音传过来,她的抚慰焦急殷切,虽然也是那么小心翼翼,彻底盖住了小孩的声音。女人正在哄着那孩子、安抚着他。佩特隆想象她坐在床尾,摇着孩子的摇篮或是把他抱在怀中。但是,他怎么也想象不出那孩子的模样,酒店经理的话好像比他正亲耳听见的情况更加真切。慢慢地,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微弱的呜咽声在轻声抚慰中时高时低,佩特隆开始怀疑这一切都是一出戏,一场毫无道理的、可怕的、荒唐的游戏。他想起那些关于没有孩子的女人的老故事,她们虔诚而狂热地偷偷收藏各种玩偶,她们私底下幻想自己做了母亲,这比宠猫猫狗狗、宠子侄晚辈要糟糕一千倍。那女人正在模仿着她那求而不得的孩子的哭声,抚慰着用双臂虚抱住的一团空气,也许她的脸上满是泪水,因为她的哭泣已假戏真做,透出她那俗气的苦痛:在宾馆房间里的孤单寂寞中,在这无人理会的黎明时分,她哭得肆无忌惮。
佩特隆无法再睡着,便打开床头柜上的灯,心想着自己该怎么办。身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的心情越来越糟糕。因为,他突然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假的、空的、装出来的:这寂静、这哭声、这安慰,这是在这日夜交替时分唯一真实的东西,却用令人无法忍受的谎言来欺骗他。他觉得,就在墙上敲一敲太轻描淡写了。他没有完全清醒,但是他也睡不着,不知怎么,他不觉一点点挪动那衣橱,直到露出那扇落满灰尘的、脏脏的门。他穿着睡衣,光着脚,像蜈蚣似的贴在门上,把嘴靠近松木板,用假嗓子几不可闻地模仿起另一边传来的那种呜咽。他提高声调,呻吟,抽泣。门的另一边陷入一片沉寂,也许会静上一整夜;但是,下一秒,佩特隆就听见那女人在房间里跑动,拖鞋噼啪作响。她突然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这声痛呼刚出口便戛然而断,仿佛一根绷紧的弦。
当他经过经理柜台时,是十点多。八点过后,他曾经迷迷糊糊地听见宾馆职员和那女人的声音。有人在隔壁房间里走来走去、搬东西。他看见电梯旁边有一只衣箱和两只大手提箱。佩特隆觉得,经理似乎手足无措。
“您昨晚睡得好吗?”他问道,职业性的语调,却难掩他的漠不关心。
佩特隆耸了耸肩。他不想多说,反正他只需要在宾馆里再过一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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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