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间旧房子,但却是一座真正的房子,有七八间屋子;它看上去不像是会被从海湾吹来的第一阵强风吹走的样子。房子被漆成了丑陋的棕色,但至少油漆没有被太阳晒得起泡,也没有剥落。而且房子坐落在一个打理得很好的庭院里,院子里有一棵成荫的大树——这是一棵楝树,树上挂着橡胶轮胎,有好几个,绳子绑在树枝上垂了下来:院子里还散落着各种玩具:三轮车啊,木桶啊,做泥馅饼的小铲子啊——这些都表明弗格森太太的孩子们没有父亲。一条杂种小狗被锁链拴住,绑在木桩上,一看到斯基特就开始蹦蹦跳跳、叫个不停。

斯基特说:“我们到了。开门进去吧。”

“就我一个人进去吗?”

“她在等你。按我说的做。直接走进去。要是你看见她正在和人上床,就睁着眼睛看吧:我就是这么成了床上高手的。”

他说完最后一句话后咯咯一笑,虽然这话在我听来毫无意义,但我还是听从了他的指令,开始朝前门走去,一边往后瞥了他一眼。这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他确实已经不见了,而我此后也再没有见过他——要么就是我虽然见过,但不记得了。

大门直接通向弗格森太太的客厅。至少它装饰成了客厅的样子(一张沙发,简易板凳,两把柳条摇椅,枫木茶几),不过地上铺的是厨房使用的棕色油毡布,大概是为了和房屋的颜色相配。我走进房间的时候,弗格森太太正倚在摇椅上摇来摇去,一个长相英俊的年轻人——一个克里奥尔人,比斯基特大不了多少——正坐在另一张摇椅上摇摆。他们中间的桌上放着一瓶朗姆酒,两人唇边的玻璃杯中都倒满了这玩意儿。那个年轻人只穿了一件贴身背心,还有一条喇叭裤脚的水手裤,裤子上的纽扣差不多都解开了。弗格森太太并没有向我介绍他。他一句话都没说就停住摇椅,站了起来,大摇大摆地走进了过道,手上拿着那瓶朗姆酒。弗格森太太竖着耳朵,直到她听见关门的声音。

然后她只说了句:“东西在哪儿?”

我流着汗,心跳得发慌。我感觉就像是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跑了一百英里,然后待了一千年。

弗格森太太停住了摇椅,又说了一遍:“东西在哪儿?”

“在这儿。在我口袋里。”

她伸出一只厚厚的红手,手心向上,我把项链放在了她的手里。朗姆酒的效力改变了平常她眼中木讷的神色;这块炫目的“黄宝石”则让她改变得更多。她翻来覆去地摆弄着项链,盯着它看;我努力不去看它,而是尽量去想些其他的事情,结果发现自己想的是她背上是否有伤疤,是否有鞭痕。

“你是想叫我猜吗?”她问道,眼睛一刻也未离开这件挂在细金链上的小宝物。“嗯?难道是要我说你为什么到这儿来?你到底要什么?”

她并不知道,她也不可能知道,而忽然之间,我不想让她知道。我说:“我想跳踢踏舞。”

一时间,她的注意力从这个璀璨的新玩物上转移开了。

“我想成为一名踢踏舞演员。我想出走。我想去好莱坞,演电影。”这里面倒有几句实话;逃往好莱坞在我的“出走幻想”榜单里是排名靠前的一个。但话说回来,这并不是我打算不告诉她的那件事。

“呃,”她拖长腔调,慢吞吞地说。“你确实长得够漂亮,可以演电影。作为一个男孩来讲,你实在是太漂亮了。”

这么说她确实知道。我听见自己的叫喊声:“没错!没错!说得太对了!”

“对什么?别跟我喊。我可不是聋子。”

“我不想做男孩儿,我想做个女孩儿。”

起初那是一个奇怪的声音,一种被压抑的咯咯声从她喉咙深处流出,而后沸腾开来,化作一股大笑。她小而薄的嘴唇伸展,变宽;醉鬼的大笑就像呕吐的秽物,从她的嘴里喷洒出来,仿佛洒遍了我的全身——这听起来像是呕吐秽物的笑声散发着一股臭味。

“求求您,求求您,弗格森太太,你不明白。我很忧虑。我一直都很忧虑。有什么事情不对劲儿。求求您。你一定得理解。”

她继续大笑,她的摇椅也随着她的笑声在摇摆。

于是我说道:“你是个蠢货。又呆又蠢。”我想从她手里把项链夺回来。

笑声突然停了下来,她仿佛是被一道闪电击中,脸上一阵暴风骤雨,怒不可遏。然而,她开口说话时,声音却轻柔地嘶嘶响着,像毒蛇吐信:“小子,你不知道你想要什么。我会给你看你想要的东西。看着我,小子。看这儿。我会给你看你想要的东西。”

“求您了,我什么都不想要。”

“睁开眼睛,小子。”

屋子里某个地方,有个婴儿在啼哭。

“看着我,小子。看这儿。”

她想让我看的是那块黄宝石。她把它高举在头顶,轻轻地摇着。它似乎是聚集了整个房间的光亮,聚集了毁灭性的璨璨光亮,使周遭的一切都陷入了一片黑暗中。摇啊摇,转啊转,充满了眩惑,眩惑。

“我听见有个宝宝在哭。”

“你听见的是你自己。”

“愚蠢的女人。愚蠢。愚蠢。”

“看这儿,小子。”

转啊眩啊转啊转啊眩啊眩啊眩啊。

···

天还亮着,还是礼拜天,而我已经回到了花园区,站在我家的房子前。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到这儿来的。一定是有人把我带到这儿的,但我不知道是谁;我最后的记忆停留在弗格森太太不绝于耳的大笑声中。

当然,那条失踪的项链激起了轩然大波。虽未报警,但全家上下都一连数日忙得不得安生;没有一寸地方没被搜寻过。我的祖母十分伤心。但即便是这条项链价值连城,变卖后能够保证她余生颐享天年,我都不会指控弗格森太太。因为如果我这么做了,她会揭穿我对她说的话,那些我再没有对任何人说起的话,再也没有。最后的结论是,有个小偷溜进祖母的房间,趁她睡觉的时候偷走了项链。好吧,事实也确实如此。祖母的这次探亲结束了,等她回到佛罗里达的时候,大伙儿都松了一口气。大家希望珠宝失窃这件令人不快的事能够尽快被忘却。

然而此事并没有被忘却。四十四年时光荏苒,此事却依旧没有被忘却。我已步入中年,脑子里塞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而我的祖母已经故去,她走的时候,尽管年事已高,却依然神志清醒。

一个堂亲打电话给我,告知了她的死讯,问我何时能够过去参加葬礼;我说我会让她知道的。我悲痛欲绝,泣不成声;可这真是荒唐,不合情理。我的祖母不是我所爱过的人。可我却悲痛万分!但我还是没有去参加葬礼,甚至没有送花。我待在家中,喝了一夸脱的伏特加。我喝得酩酊大醉,但我记得我接了一个电话,听到我父亲在电话那头说打电话的人是他。他苍老的声音颤抖着,这不仅仅是因为岁月的沉重;他发泄出了一生中压抑的愤懑,在我一言不发的时候,他说道:“你个狗娘养的。她去世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你的照片。”我说“对不起,”然后挂断了电话。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如何交代这些年,一提起我的祖母,一收到她的信,或是一想起她,头脑中就浮现出弗格森太太的样貌?她的笑声、她的暴怒,还有那摇曳,旋转的“黄宝石”:转啊眩啊眩啊。

花园区是新奥尔良的一个分区,北到圣查尔斯大道,东到第一街,南到弹药库街,西到托莱达诺街。该区最初开发于1832年到1900年之间,这可能是美国保存最完好的南部历史豪宅群,19世纪花园区见证了那个时代的繁荣富裕。

法国区是美国城市新奥尔良最古老、也是最著名的街区。当1718年新奥尔良建城时,原先的范围就集中于今日的法国区。有些人还会使用原名vieuxcarré(法语,意为老广场),但是今天通常都称为“法国区”。法国区被整体列为国家历史地标,包含了大量的私人历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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