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

地点:杰克逊广场,广场以安德鲁·杰克逊命名——一片有着三百年历史的绿洲,怡然坐落于新奥尔良旧城区中央:这是一座中等规模的公园,其中最为醒目的是圣路易斯大教堂那些灰色的尖塔,还有全美历史最为悠久,在某些方面也最优雅肃穆的公寓大楼——彭塔尔巴大楼。

时间:1979年3月26日,一个洋溢着活力的春日。九重葛挺过寒冬,杜鹃花傲然挺立,街上的小贩在叫卖(花生、玫瑰、坐马车、纸包的炸虾),在邻近的密西西比河上漂泊的轮船发出汽笛声,欢乐的气球拿在蹦蹦跳跳、咯咯直笑的孩子们手里,在蓝银色的空气中高高跃起。

“嗯,我得说,男孩儿就是坐不住”——我叔叔巴德是个旅行销售员——那是在他能够从阳台秋千和杜松子酒中抽身踏上一次旅程的情况下,他过去时常这样抱怨。的确没错,男孩儿就是坐不住;就在最近的几个月里,我到过丹佛、夏延、比尤特、盐湖城、温哥华、西雅图、波特兰、洛杉矶、波士顿、多伦多、华盛顿、迈阿密。但要是有人问起,我也许会说:哎呀,我哪儿也没去呀,我整个冬天就一直待在纽约。我也确实是这么想的。

但还是那句话,男孩儿就是坐不住。如今,我又回到了新奥尔良——我出生的地方,我的老家。我坐在杰克逊广场公园的长凳上晒着太阳,自我读书的时候起,我就最喜欢来这里伸伸腿,看一看、听一听,打打呵欠,挠挠痒,做做清梦,自言自语一番。或许你属于那种从未自言自语过的人。我指的是出声的那种。或许你觉得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对我个人而言,我把它看作是件有益健康的事情。这样能使你一直有人相伴:无人反驳,随心所欲,信口开河,从你的自我体系中收获许多东西。

譬如说,以那里的彭塔尔巴大楼为例。这是个非常漂亮的地方,楼房的正面是格式图案,高高的法式百叶窗颜色既深又暗。这里是美国最早修建的一批公寓大楼;那些高高在上、通风良好、贵族气十足的房间里面,依然住着这里第一批房客的亲属们。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对彭塔尔巴有着一种不满的抵触情绪。原因如下:曾经,在我十九岁左右的时候,我住在距离皇家大街几个街区的一间公寓里,那地方毫不起眼,年久失修,是蟑螂的天堂,但凡外面有街车隆隆而过,屋里就会如遭遇地震般震颤不已。那里没有供暖系统;冬日里,你简直不敢爬出被窝,而在沼泽般的夏日,你仿佛是置身于一碗温吞的肉汤里游泳。我一直在幻想,某个灿烂的日子,我可以搬出这个乱七八糟的地方,搬进彭塔尔巴天宫般的所在。但即便是我买得起,这愿望都无法实现。在那里得到一席之地的通常途径是里面有租户去世,立下遗嘱把它赠给你;或者是,如果有一套房空出,那么新奥尔良市的惯例是将它留给当地一位杰出的市民,只象征性地收取极少的费用。

许多稀奇古怪的家伙都到这个广场闲逛。海盗。拉法耶特阁下本人。伯尼·帕克和克莱德·巴罗。休伊·鲁恩。那边,在一把红太阳伞的伞荫下漫步的是威利伯爵夫人,红灯区里一家休闲屋的老板娘:她的店因提供一种奇异的提神饮品而出名——新鲜樱桃浸在奶油里煮沸,配上芳香浓郁的苦艾酒,塞在一个斜躺着的混血美女的下体内呈上桌来。这里还有另一位女子,与威利伯爵夫人一点不像:安妮·克里斯默斯,一个划龙骨船的女船夫,身高七英尺,人们总能看见她两手各提一只木桶,里面装着一百磅重的面粉。还有吉姆·鲍威。以及内迪·弗兰德斯先生,他是个衣冠整洁的绅士,八十多岁,或许有九十多岁吧,他直到前几年,还每天傍晚来到广场,一边吹着口琴给自己伴奏,一边跳着踢踏舞,从半夜一直跳到黎明,像是个腿脚灵便的木偶人。都是些人物。我可以列出数百个。

啊哈。那头传来的是什么声音?有麻烦了。有人吵起来了。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两个都是黑人:男的体格魁伟,脖子粗得像头牛,头发梳得很酷,但表现得却很软弱;女的身形瘦弱,柠檬肤色,声音刺耳,长得却几乎称得上漂亮。

···

她:狗娘养的。你啥意思——瞒你?!老娘才不会瞒你呢。狗娘养的。

他:嗤,娘儿们。我都看见了。我数了的。三个家伙。赚了六十块。你得分我三十。

她:去你妈的,黑鬼。老娘要把你耳朵割了,把你的肝割了,拿出来喂猫,老娘还要把你的眼珠子放到松脂里面炸。听着,黑鬼。你再说一遍老娘我是个骗子。

他(安抚的口吻):哎呀,真是的——

她:哎呀。老娘就要让你哎呀。

他:默特尔小姐,我知道自己看见了啥。

她(慢慢地:拖长声调):狗杂种。黑狗杂种。其实,你就没有娘。你是从狗肚子里出来的。

(她扇了他一巴掌。下手很重。她转过身,走开了,昂着头。他没有跟过去,而是站在那里,一只手在揉着脸。)

我望着一群孩童蹦蹦跳跳地拿着气球,看着他们贪婪地围在一个推车小贩那里,小贩卖的是一款叫做“满口甜”的甜品:一勺一勺的刨冰,用色彩斑斓的各种糖浆调味。我忽然意识到我也饿了,渴了。我在想要不要去“法国集市”,塞上一肚皮的炸面圈,还有美味的菊苣口味苦咖啡,那可是新奥尔良的特产。这比安托万餐厅菜单上的任何东西都要好——顺便提一句,那家餐馆糟透了。这座城市里的大多数餐馆都是如此。加拉特瓦倒是不错,可惜人满为患;他们不接受订位,你只能排着长长的队,而且那里也不划算,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正当我决定要缓步前往集市的时候,突然被一件事情打断了。

要是你问我讨厌什么的话,那就是有人鬼鬼祟祟凑到你背后,来了句——

声音(沙哑,浑厚,却是个女人的声音):让你猜两次哈。(沉默)来呀,小伙子。你知道我是谁。(沉默;然后,她把捂住我眼睛的双手拿开了,有些不怎么高兴)小伙子,你是说你不认识我吗?大甲虫?

我:我的天啊——大甲虫约翰逊!你好吗?

大甲虫约翰逊(高兴地咧着嘴笑):噢,别提了。站起来,小子。抱抱六月虫。天啊,你都瘦得皮包骨头了。跟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一样。你有多重啊,骑师?

我:一百二十五六磅的样子吧。

(我的双臂很难抱住她,因为她的体重有我的两倍,或许更多。我认识她前前后后已经有四十年了——最早是我独居在皇家大街那间昏暗屋子里的时候。那时我常常光顾她开的一家喧闹的海滨酒吧,现在依然如此。要是她有双粉色的眼睛,你也许会管她叫白化病人,因为她的肤色跟马蹄莲一样白;还有她稀疏的卷发也是如此。[有一次她告诉我她的头发是一夜之间变白的,在她十六岁前,我说“一夜之间?”她说:“这都是因为坐过山车,还有艾德·詹金斯的那玩意儿。这两件事儿隔得很近。你看,有天晚上我在湖边坐过山车,我们坐在最后一节车位。哎,结果过山车脱节了,我们那节疯狂地向前飞,我们差一点点就脱轨了,第二天早上,我的头发就有了灰斑。大约一个星期以后,我又跟艾德·詹金斯有了这么一件事:他是我认识的一个男孩子。我一个闺蜜对我说,她兄弟告诉她艾德·詹金斯的那玩意儿是所有人见过的最大的。他长得很帅气,却骨瘦嶙峋,比你高不了多少,我不信,于是有一天,我跟他开玩笑说,‘艾德·詹金斯,我听说你那玩意儿挺大的哈,’他说,‘是啊,我来给你看看,’他给我看了,我尖叫了一声;他说,‘我现在要把它放进你的身体里,’我说,‘噢,不行,你不能这么做!’它大得像是婴儿的手臂,手里还拿着个苹果。上帝保佑!可他真这么做了。放进我的身体了。经过一番可怕的撕扭。此前,我还是个处女。算得上是吧。你可以想见,嗯,此后不久,我的头发就变得和女巫一样白了。”]

大甲虫约翰逊穿得像个搬运工:工作裤,男式蓝衬衫,袖口卷到胳膊肘,工人靴的鞋带系到了脚踝,她也没有借助化妆的手段去掩饰面部的苍白。尽管她的做派很务实,但她依然是一个很有女性气质、很端庄的人。她还抹着昂贵的香水,巴黎香水,闻一下就知道准是在运河街的“白房子”里买的。还有,她那现出金牙的笑容很灿烂;那就像是在冷雨过后从云隙射下的阳光,令人怦然心动。或许你会喜欢上她;大多数人都喜欢她。那些不喜欢她的人大都是一些与之在海滨竞争的酒吧老板,因为大甲虫的酒吧是个很受欢迎的去处,不过出了海滨和当地居民的圈子,她的店就鲜为人知了。酒吧由三个房间组成——一间是大酒吧间本身,屋顶是镀锌的,第二间房有三张六袋撞球台,打球的人络绎不绝,另外还有一间凹室,放着自动唱片点唱机,可以伴着音乐跳舞。这里昼夜开放,无论是黄昏还是黎明,里面都是人头攒动。水手和码头工人自然是这里的常客,开着卡车把农产品从偏远的乡村带到法国市场的农夫也常来光顾,还有警察和消防员,目光犀利的赌徒,以及目光更为犀利的妓女;日出时分,波旁街上那些专营旅游陷阱的娱乐从业人员会将这里挤得人满为患:袒胸露乳的舞者、脱衣舞女、男扮女装的家伙、陪酒女郎、服务生、酒吧间男招待,还有嗓音沙哑的门卫兼皮条客,不辞辛劳地招徕着乡巴佬到老广场来爽上一把。

说到“骑师”,这个绰号应该拜金吉尔·布伦南所赐。大约四十年前,金吉尔在法国市场里最老牌、最传统的一家通宵营业的甜面圈/咖啡吧里做柜台服务生领班;这家咖啡吧如今已经不复存在了,而金吉尔很久以前在庞恰特雷恩湖的突堤上垂钓时,被一道闪电劈中丧了命。反正,有天夜里,我无意中听见有个顾客问金吉尔那个角落里的“小混混”是谁,他告诉那人,我是个职业骑师:“他在赛道上可是个炙手可热的角儿。”这可是个极高的赞誉了;我个子矮小,身轻如羽,很容易就使人联想起骑师的形象;说来也巧,这确实是我想去做的事情:我喜欢别人把我误当成是一个赛马跑道上的机灵小子。我开始阅读《赛马表》,学习专业术语,消息不胫而走,在你来得及发嘘声前,人人都叫我“骑师”了,都想向我打听赛马的窍门。)

大甲虫约翰逊:我减肥了。大概减了五十磅吧。自从我结婚以后,我就开始减肥。大多数女人戴上婚戒之后就开始发福。但我跟吉姆结婚以后,我很高兴我不再总是把冰箱掏空了。是忧愁让你变得肥胖。

我:你结婚了?没人写信跟我说起过啊。我还以为你一心想单身呢。

大甲虫约翰逊:姑娘家就不能改主意吗?自打我从艾德·詹金斯那件事当中走出来后,自打我从脑子里抹去这一幕后,我就和所有的姑娘一样想要男人了。当然,这花了许多年。

我:吉姆?他叫这个名字?

大甲虫约翰逊:吉姆·奥雷利。不过不是爱尔兰人。他来自普拉克明,他们那儿的人大都是移居路易斯安纳州的法国人后裔。我甚至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真正的名字。我对他好多情况都不了解。他属于那种不怎么出声的人。

我:但却是个俘获你芳心的情人。

大甲虫约翰逊(眼珠子转了转):噢,亲爱的,别让我开口。

我(笑了起来):这是你让我印象最深的事儿之一。不管别人说什么,不管是天气还是什么,你总是说:“噢,亲爱的,别提了。”

大甲虫约翰逊:嗯,这样的话,就尽在不言中了,你说是吧?

(有些事我不得不提:她一口布鲁克林口音。这听上去奇怪,但其实不算什么。新奥尔良一半的人听上去一点南方口音都没有;如果你闭上眼睛,你会以为是在听一个本森赫斯特的计程车司机说话,这种现象的根源,应该来自于这座城市中一片叫“爱尔兰海峡”的城区,这里的居民以绿宝石岛的移民后裔为主,因此这个地方具有爱尔兰裔所特有的语言模式。)

我:那你当奥雷利太太多长时间了呢?

大甲虫约翰逊:到明年七月就整整三年了。实际上,我没有太多的选择。我真是有些搞不懂。他比我要小许多,大概差了有二十岁。长得又帅,天啊。是女人炙手可热的对象。但是他就是对我很疯狂,对我寸步不离,每分钟都在央求我结婚,他说要是我不肯的话,他会从堤坝上跳过去。他天天都送我礼物,有一次送的是一对珍珠耳环,全都是天然珍珠:我咬过了,都没有碎开。还送过一窝小猫咪。他不知道我碰到猫的话会打喷嚏,眼睛还会肿胀。大家都提醒我说他只是看上了我的钱。要不然,为什么一个像他这样的帅小伙会喜欢上我这么个糟婆娘呢?但是这种猜测不对,因为他工作挺好,在斯特莱克福斯轮渡公司。但是他们说他破产了,跟瑞德·替博、安布罗斯·巴特菲尔德还有那些赌徒之间有麻烦。我问过他,他说这是个假消息,但我觉得这有可能是真的,我那时对他还有好多不了解的,现在也是这样。我只知道,他从没有找我要过一个子儿。我真是搞不懂。于是我去找奥古斯丁·吉尼特。你记得吉尼特太太吗?会读心术的那个?我得知她奄奄一息躺在病床,于是马上赶到她那儿,她的确是去日不多了。我敢打赌她只能再活一天了,而且她的眼睛全瞎了;她几乎不能发出声音,但她对我说:嫁给那个人吧,他是个好人,他会让你幸福的——嫁给他,答应我你会的。于是我就答应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别无选择。我不能无视自己对一个奄奄一息的妇人作出的承诺。但我真是非常非常高兴自己没这么做。我很幸福。我是个幸福的女人。即便是那些猫让我打喷嚏。你呢,骑师,你觉得自己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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