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
没错,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都是一件奇异的礼物。事实上,这是一件令人惊骇的礼物。因为我的宠物已经够多了:两只狗,一只是英国斗牛犬,另一只是凯利蓝。还有,我从未对鸟儿有过偏好;的确,我反倒总是对它们怀有几分厌恶之情:在海滩上,每当一群海鸥俯冲下来,潜入水中时,我(举个例子)极有可能是落荒而逃。我五六岁时,一只麻雀从我房间的窗子里飞了进来,身陷其中,无法逃逸。这只麻雀在房间里飞来飞去,直到我心中涌动的情绪几乎要令我晕厥了:这里面有怜悯,但恐惧占了上风。因此,那年我带着几分沮丧的心情接受了格蕾泽拉的圣诞礼物:一只丑陋的小乌鸦,翅膀已经被人残忍地剪断了。
如今已经过了十二年有余,那天是1952年圣诞节的早晨,我那时住在西西里的山坡上;那座房子坐落在一片银色的橄榄园中间,是由浅桃红色的石头砌成的;房子里有许多房间,还有一个阳台,站在上面能够将埃特纳白雪皑皑的山顶尽收眼底。在艳阳高照的日子,你若是往下俯瞰,眺望远处,能看到一片蔚蓝的大海,仿佛孔雀的眼睛。房子的确是很漂亮,不过算不上特别舒适,尤其是在冬季,北风怒号,人们只能依靠喝酒暖身,可即便如此,你哪怕是轻轻碰一下石地板,都会感觉它像死人的吻一样冰冷。无论天气状况如何,不管是冬日里的万物凋零还是夏日里的艳阳高照,这座房子若是离了格蕾泽拉,就简直住不下去了。格蕾泽拉是村上的一个女佣,她的身影每天早晨就会出现,并且一直待到晚餐过后。她今年十七岁,身材粗壮,长得过于结实了:她的腿像日本相扑——略微有些罗圈,小腿肚子圆鼓鼓的。不过她的长相嘛,简直是漂亮得不得了:金黄色的眼睛就像当地家酿白兰地的颜色;玫红色的脸蛋;朱红色的嘴唇;漂亮的浓眉;黑色的头发贴着头颅,梳理得十分柔顺,然后用一对小巧的西班牙木梳朴素地固定住。她生活很是艰辛,却带着几分快意,她总在不断诉苦,语气却仿佛说笑,并无怨恨:她的父亲是村里有名的醉鬼,至少算得上是醉鬼之一;而她的母亲,笃信宗教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还有她的哥哥保罗——她对保罗有着崇敬之情,尽管他每个礼拜都会打她,还强行剥夺她的工钱。我与格蕾泽拉是要好的朋友,所以到了圣诞节,我们互赠礼物也是件顺理成章的事情。我送了她一件毛衣,一条围巾,还有一串绿色的珍珠项链。而她呢,前面就讲过,送了我一只乌鸦。
我前面说过,这只乌鸦很不好看。的确如此。这个小生灵,既看着让人充满畏惧,又令人心生怜悯。不管冒多大的风险,哪怕是惹得格蕾泽拉大发雷霆,只要等把它养到能够独立生存的时候,我就会立刻将其放生。可是它的翅膀剪得很短,根本飞不起来;顶多能够扑腾两下而已。它黑色的喙张得很开,活像一个痴呆儿的下颌,它几乎睁不开眼,看着十分凄楚。格蕾泽拉高高地爬上勃朗特山上那了无生气的火山岩斜坡,在一个乌鸦成群的深谷里面逮到了这只乌鸦,山谷里全是石块,荆棘密布,奇形怪状的树木丛生。她说,“我是用渔网逮到这个家伙的。我在这群鸟中间跑啊跑。等我把网撒到半空,一下子逮住两只。有一只我放走了。另一只,就是这只,我把它装进了鞋盒里,把它带回家,然后剪了它的翅膀。乌鸦可聪明着哩。比鹦鹉还有马儿都聪明。要是我们把它的舌头剪开,我们兴许可以教会它说话呢。”这倒不是说格蕾泽拉冷酷无情;她只是同所有的地中海人一样,对动物的痛苦满不在乎罢了。当我反对她残害这只乌鸦的舌头时,她的态度马上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实际上,她对这只可怜的家伙失去了所有的兴趣,它的生活幸福与否,如今变成了我个人的负担,令我十分不快。
我把它放养在一间无人居住,也没有装修过的房间里,就像是看管一个患有精神病的亲戚一样,将其锁在屋内。我寻思着,好吧,它的翅膀用不了多久就会长出来的,那时就可以放它走了。但是新年到了,元旦也过完了,几周的时间也过去了,这个时候,格蕾泽拉承认,我的这个圣诞礼物要想再次飞上天空,还得六个月的时间。
我极不喜欢这个家伙,极不情愿去它那里;这间房是这座冰冷的房子里最冷的一间,这只小鸟孤苦伶仃,看上去十分凄惨的模样。我是因为想到它孑然一身,迫不得已才去的它那里——不过起初,它似乎比我更不喜欢这样的探访:它会怒冲冲地走向房间一隅,背对着我,仿佛一个囚犯,默不作声地蜷缩着身子,坐在一碗水和一碗食中间。不过还好,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我已不再是个不受欢迎的客人了;它不再躲着我了,而是盯着我的眼睛,用并不悦耳的嗓音发出似乎是表示友好的响声:这是轻声的乌啼。我们开始发现彼此:我发现它喜欢让我挠它的头,它也发现它小口啄食时憨态可掬的样子会将我逗乐。不久,它学会了在我手掌的边缘平衡,后来又学会栖在我的肩膀上。它开始喜欢亲我——也就是说,用它的喙轻轻地啄我的下巴、面颊,还有耳垂。尽管如此,我还是——或者说我觉得自己还是——对它有一丁点厌恶:我厌恶它身上葬礼的颜色、鸟类的羽毛——它们(对我来说)就像鱼鳞和蛇皮一样令人不快。
一天早晨——虽然只是一月下旬,但是西西里的春天还是来得很早,杏树已经开了花:漫山遍野,遍地花朵,薄雾里能嗅到一阵芬芳——就在那天早晨,我忽然发现那只乌鸦逃走了。关它的那个房间装有落地窗,窗外通向花园;头天夜里,那些窗不知何故,全都是开着的,或许是从北非吹来的热风,把门给吹开的吧,此时风正刮个不停(将非洲大沙漠的细沙也带了过来)。总之,那只鸟儿已经不见了踪影。我把花园查了个遍;格蕾泽拉也爬到半山腰去找。过去了一早上的光景,又过去了一个下午。夜幕降临之前,我们已经把“各处”搜寻了个遍:荆棘遍布的野生仙人掌丛深处,附近一座墓地的坟冢间,还有某个蝙蝠屎尿味熏天的洞穴里。渐渐地,在我们搜寻的过程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最终显现出来:我非常喜欢——罗拉。罗拉!这名字就像头顶上的一轮新月浮现出来,不请自来却又无法回避;在此之前,我都没想过要给她取个名字:因为我觉得,要是这么做的话,相当于默认了她永远属于我。
“罗拉?”
我从我房间的窗子里喊着她的名字。最后,我睡了。不用说,根本就睡不着。一些情景闯入我的脑海:罗拉,她的脖子被猫的利齿死死掐住;一只红色的雄猫叼着它冲向某个血迹斑斑、羽毛散落的巢穴,直奔餐厅而去。抑或是,罗拉寸步难行,孤立无助,藏在某处,直至死于饥渴。
“罗——拉——?”
我们并没有在屋子里找。或许她就从未离开过这间屋子,或是从一扇门出去,又进了另一扇门。我点起了蜡烛(我们这里基本上不通电);我找遍一间又一间房;终于在一间房里——那是一间没有投入使用的客厅,烛光照亮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啊,罗拉。”
她蹦蹦跳跳地来到我的手上;回到卧室,我把她放在一张铜质床的护栏上。她的爪子紧紧地擒住护栏,她把疲惫的脑袋塞进一只不成形的翅膀里。不久就睡着了,我也睡着了,还有那两只狗(在壁炉前蜷着身子,柴火烧的是桉木,火光燎燎,芳香扑鼻。)
那两只狗从未见过罗拉,第二天早上,我介绍他们互相认识时,感到有些不安,因为这两只狗——尤其是那只凯利蓝——行为有些暴躁。但如果她真要常驻在此,和我们相处的话,这个环节是免不了的。我把罗拉放在地板上。那只斗牛犬用块菌一样的扁平鼻子闻了闻她,然后打了一个呵欠,倒不是困了,而是有些尴尬;所有的狗在尴尬时都会打呵欠。他显然并不知道她是何物。是食物?还是玩物?而那只凯利蓝觉得应该属于后者。他用爪子轻轻拍了拍罗拉。把她赶到一个角落。她也进行了还击,啄了一下他的鼻子;她的尖叫声聒噪而猛烈,仿佛是最刺耳的咒骂。这下子可把那只斗牛犬给吓坏了;他撒腿就跑。哪怕是那只凯利蓝也退让三分——他坐在一旁,眼睛盯着她看,一副惊讶不已的样子。
从此以后,那两只狗对罗拉都是毕恭毕敬。他们对她体贴有加;而罗拉对他们的体贴却几乎是零。她在他们饮水的碗里嬉水;同时,她从来都不满足于自己的盘中餐,总是抢夺他们的食物,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她把那只斗牛犬变成了自己的坐骑;她栖在他肥硕的臀部,骑着他在花园里小跑,活像一个不坐马鞍的马戏团骑师。晚上,她在壁炉边安营扎寨,蜷缩在两条狗中间,要是他们胆敢乱动,或是惊扰了她的休憩,她就会用喙去啄他们。
格蕾泽拉逮住罗拉的时候,她一定还非常年幼——比刚刚长出羽毛的雏鸟大不了一点。到了六月,她的身子已经长到原来的三倍大,跟鸡差不多大小。她的羽翼日渐丰满,或者说接近丰满,不过依旧不能飞。老实说,她是不愿意飞。她更喜欢在地上走。每每那两只狗出去遛弯时,她总是蹦蹦跳跳地跟在他们身边。有一天,我忽然发现,罗拉并不知道自己是只鸟。她觉得自己就是只狗。格蕾泽拉同意我的说法,我们都大笑起来;我们当时只把这当成一件趣事来看,却从不曾预料到罗拉对自己的这一错误认识竟会酿成惨剧:厄运等待着我们当中所有那些拒绝接受自我本质,坚持认为我本非我的人。
罗拉喜欢偷东西;不然她也许根本就不会用到她的翅膀。然而,她喜欢偷的东西——亮闪闪的东西啦,葡萄啦,还有钢笔、香烟之类的——通常都放在很高的位置;于是,为了够到桌面上,她偶尔会扑腾着翅膀(完全就是这样)跳上去。有一次她偷了一副假牙。那副假牙是一个客人的,那是一位老太太,上了年纪,不易相处。她说她觉得这一点儿也不好笑,然后放声大哭。唉,我们并不知道罗拉把她的赃物藏在何处(按照格蕾泽拉的说法,所有的乌鸦都是大盗,总是无一例外地将偷来的宝贝藏匿在一个秘密的巢穴里)。唯一可行的办法是试着诱骗罗拉,让她带我们去她藏假牙的地方。她喜欢金子:我有时戴的那个金戒指总是会令她贪婪的目光变得兴奋。于是我们(我和格蕾泽拉)就以戒指为诱饵来设计:我们把它放在一张午宴桌上,罗拉在上面啄着面包碎屑,我们就躲在门背后。那一刻,她以为没人注意到自己,于是一把攫起戒指,冲出饭厅,沿着大厅,到了“图书馆”——那是一间阴暗的小房间,里面塞满了平装版的经典名著,都是以前在这里住过的人留下的。她从地上跳到椅子上,又从椅子上跳到书架上;然后,她从两本书中间挤了进去,仿佛那是一道山中的裂缝,直通阿里巴巴的山洞,随后便消失在书的后面了:她蒸发了,颇像爱丽丝穿过那面镜子。她的宝贝就藏在《简·奥斯丁全集》的后面,我们发现这个地方的时候,除了偷来的那副假牙,还有我失落已久的车钥匙(我本来没想到要责怪罗拉,我以为是我自己弄丢的)、一堆纸币——数千里拉都被她撕成了小碎片,似乎是以备日后做窝之需,还有一些旧的信件、我衬衫袖上最好的链扣、橡皮筋、足有几码长的细绳、一篇短篇小说的第一页——这篇东西我没有往下写,因为找不到第一页了;一枚美国便士、一株干枯的玫瑰,还有一枚水晶纽扣——
那年初夏,格蕾泽拉宣布她和一名叫做路奇诺的男子订婚了,他是个服务生,一头卷发,油光可鉴,腰杆纤细,颇有电影明星的派头。他会讲一点英语,还会讲一点德语;他穿着绿色仿麂皮鞋,驾驶着自己的黄蜂牌小摩托车。格蕾泽拉有理由认为她抓住了一个如意郎君;而我,对此却高兴不起来。我觉得她太过淳朴健康,总之对于像路奇诺这样一个滑头的家伙来说(他是个半职业舞男,是个专为独居的游客提供服务的小白脸:瑞典的老处女啊,德国的鳏夫和寡妇啊,他名声在外,完全是因为这个缘故),她太好了,不过,说句公道话,在村子里的年轻人当中,这种行为并不鲜见。
但是格蕾泽拉的喜悦之情实在是无法抵挡。她把路奇诺的照片贴满了厨房,贴在炉子上、水池上、冰柜的门里,甚至是钉在厨房外一棵树的树干上。爱情,毫无疑问,似乎成为一种阻碍,令她对我不再关心:如今,按照西西里的习俗,她帮着未婚夫缝补袜子,帮他洗衣物(诸如此类的事情还多着呢!),更不用说她花在筹备嫁妆、在内衣上绣花、试穿婚纱上的时间了。午餐的时候,她递给我的总是一盘像冰块一样硬邦邦的意大利面,而晚餐则是一份冰冷的煎鸡蛋。要么就干脆什么都没有;她永远都会在日落时急匆匆赶到广场,去见她的心上人,一块儿散步。而事后看来,我并非对她的这种快乐心存嫉妒或是不满,只是,这一切都是苦涩厄运的序曲。
八月的一个夜晚,(一位美国游客)邀请格蕾泽拉的父亲(尽管他是个醉鬼,但依然爱着自己的女儿)喝了一高脚杯的原味杜松子酒,并且是让他一口干掉的,他也照做了,结果中了风,随后瘫痪不起。而就在第二天,更为残酷的厄运再度降临;路奇诺正骑着他的摩托车疾驰在乡间的小路上,转弯的时候,撞到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儿,小女孩儿当场毙命。我开车送路奇诺和格蕾泽拉去参加这个小女孩的葬礼;随后,在回家的路上,路奇诺没有掉一滴眼泪,而格蕾泽拉却是泣不成声,宛如心被刀割成了两半。我以为她是为死去的孩童哭泣。不,她是为自己而哭泣,摆在她前方的是黯淡的前景:路奇诺恐将面临牢狱之灾,而一大笔赔偿金,自然也是免不了的——眼下婚是结不成了,几年之内都会如此(有可能会是永远)。
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再也撑不住了。医生让她卧床静养。一天,我去探望她的病情。我带着罗拉,本意是让这个病人能够开心一些。她说罗拉就是个女巫,她说罗拉有那种邪眼,就是邪恶的眼睛,他父亲中风,路奇诺出车祸,这两起惨剧,都是罗拉作的孽,都是因为抓住她并且剪掉她的翅膀之后所得到的报应。她说,没错,没错,千真万确:任何一个孩子都知道乌鸦是黑暗与邪恶幽灵的象征。还有,“我再也不会去你那儿了”。
她的确是再也没去。其他的女用人也都没有去。因为按照格蕾泽拉定的罪名,我的住所就是邪眼之屋,这一传言愈演愈烈:不仅仅是罗拉,就连我本人在内,都有一种邪眼的力量。在西西里再没有比这更可怕的指控了。更有甚者,这一罪名让你无从辩驳。起初,我还对此抱以玩笑,尽管这件事一点儿也不好笑。人们在街头遇到我都是退避三舍,绕道而行;要么,但凡我一走过,他们就会把一只手放在头上,做出牛犄角的样子——这种体态语是一种黑色魔法,意在驱散我那镶着玳瑁边、会施咒语的邪恶眼睛所释放出的魔力。
有一次,我在半夜时分惊醒,决定(我打了个响指!)离家出走。我在黎明前就已经动身了。这可不是一个轻易的决定,因为我已在此居住两年,一下子变得无家可归,的确不太好受。无家可归的我,要带着两只狗和一只脱离了笼子的奇异鸟。尽管如此,我还是把东西塞进了车里,它看上去就像是盛满鲜花与水果的聚宝盆:鞋子、书籍,还有渔具都撑到车窗外面来了;我猛地推了几下,试图把狗塞进车内。但是已经没有地方容得下罗拉了。她只好栖息在我的肩膀上,这并非最佳选择,因为她在车内会十分紧张,任何急转弯都会让她受到惊吓,发出叫声,或是大小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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