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满嘴胡言,你不是已经改过一次名了吗,没错吧?”
“是的,先生。”
“那你最好把姓也改掉,来个彻底的。”
“但这是我的姓氏啊。”
“噢,看在基督的分上。你觉得会有人在乎你姓什么吗?”
我耸了耸肩。
“不要再纠缠不休了,”母亲说,“他都已经下定决心了。”
“我们谈论的可是巴黎啊!”德怀特大喊道。
“这是他自己做的选择。”她说。
德怀特用手指戳了戳我。“你必须去。”
“他自己决定。”母亲说。
“你必须去。”他重复道。
除了亚瑟,别人对我不去巴黎这事儿并不关心。他们可能一直以为那就是我编出来的又一个故事而已。有段时间亚瑟一直叫我法国佬,后来看我提不起兴趣,他也意兴阑珊,但其实私底下我还会想象着鹅卵石铺就的街道和绿色的屋顶,想象着咖啡馆,在那里,长着一副烟嗓的女人快活地唱着歌,唱着她们对过去的选择毫不后悔。
德怀特说他曾经在火车的餐车上见过劳伦斯·韦尔克,他一直走到韦尔克身边,说他是他最喜欢的指挥,这或许是真的,毕竟他对劳伦斯·韦尔克香槟音乐的喜爱程度远超其他音乐。德怀特收集了大量劳伦斯·韦尔克的唱片。当电视上播出《劳伦斯·韦尔克秀》时,他希望我们也一起安安静静地观看,只有在中途播放商业广告期间,他才允许我们站起来。德怀特把椅子拉得离电视很近。他会俯身向前,盯着气泡在香槟乐团中升起,劳伦斯·韦尔克登上舞台向各个方向行额手礼,用他那瑞典卡祖笛似的声音讲些谦恭之语,这声音矫揉造作,令人头痛欲裂。
德怀特睁大了眼睛,欣赏小比格泰尼·利特尔那高超的演奏技艺,他能够一边弹奏拉格泰姆钢琴曲,一边转过头来看着相机。德怀特纯情地凝望着可爱的香槟女士爱丽丝·朗,她唱歌的时候,自始至终都怯生生地笑着,后来她被炒鱿鱼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可爱的香槟女士诺玛·齐默尔。他得意扬扬地看着可爱的小列侬姐妹唱歌,就好像她们是自己的女儿一样。当劳伦斯·韦尔克无情地嘲笑流口水的爱尔兰男高音乔·费尼时,他也跟着哈哈大笑。乔·费尼是香槟乐团的最新成员,如履薄冰,尤其是看到爱丽丝·朗被解雇,而小比格泰尼·利特尔也被另一位拉格泰姆钢琴大师乔·安·卡索取代,乔·安·卡索使劲地敲打着琴键,就像屠夫正试图把肉捶得更加软嫩。乔·费尼唱歌时,用尽了吃奶的力气。他唱得十分投入,几近落泪,唾沫横飞。你能感觉到乔·费尼是在用生命歌唱。
演出进行到约一半时,德怀特会拿出他那把老旧的康塞尔默萨克斯,跟着电视里音乐的节奏及时切换指法。有时候,如果他过于陶醉,就会忘乎所以地狂吹乱奏,发出刺耳的声音。
诺玛从康克立中学毕业后,就搬到了西雅图。她在一间办公室工作,遇到一个叫肯尼思的男人,他开着奥斯丁希利跑车,载她去长途旅行,还想跟她结婚。诺玛老给我母亲打电话,寻求一些建议。她该怎么办呢?她仍然爱着鲍比·克罗,但鲍比一事无成。他甚至连份工作都没找到。肯尼思则野心勃勃的。但从另一个层面来看,没人会喜欢肯尼思的。他十分强势,还是个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信徒。不过这么说有点过分了。肯尼思只是性格不太讨喜而已。
后来诺玛又打电话过来,说她要嫁给肯尼思了。她不愿解释为何这么做,只说就这么定了。她想邀请肯尼思来奇努克跟家人见见面,时间定在圣诞节期间,届时斯基珀也将回家。
那一年,德怀特意气风发。他在门上挂了个花环,客厅里装饰着松树枝。圣诞节前几周,他开车载我进山里砍了棵树。那天下午我们去得很早,冷雨飘落。在树林里四处搜寻时,德怀特喝了560多毫升酒。我们在空地中央发现了一整棵漂亮的蓝色云杉,德怀特让我把树砍下来,自己则继续喝着瓶子里的最后一点酒,眯眼看着周围云雾缭绕的山峰。把树弄倒后,我们就奋力将它弄出这片密林,回到泊车的消防车道处。我们走了好长一段距离,路很不好走。德怀特跌跌撞撞地往前走时,我能听到他喘着粗气,嘟嘟囔囔。我一直在等着他吼我,但他自始至终都没骂我。他心情就是这么好,因为诺玛要回家了。
那天晚饭后,德怀特拿着一罐喷漆走进客厅,开始摇晃罐子。他十分细致周到,在使用喷漆之前,严格按照使用指南进行操作,保证将漆液充分摇匀。来回摇动罐子时,能听到里面的搅拌器咯咯作响。我和珀尔在餐桌上做功课。我们假装没有偷看他上漆。母亲不在这儿,要不然她就会质问他这是在干什么,甚至有可能阻止他这么做。
德怀特不再摇动罐子了,他把树移到客厅中央,绕着它走了两三圈。接着,他开始自上而下地给这棵树喷白漆。我以为他只是随意喷几下,当作装饰的雪花,没想到他把整棵树都喷白了——不只是树干,别的地方也都白了。松针把油漆都吸收了,又变回浅蓝色。于是德怀特又往上喷了一层漆。他整整用了三罐油漆,树才彻底变得白苍苍的。
翌日,我们装饰圣诞树时,松针已经开始脱落了。只要触碰到一根,就会掉下一大片,像瀑布一样。大家都默默无言。母亲往树上挂了几个小球,然后坐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树。
松针还在不断掉落,轻轻地敲打着树干周围的白绉纸。等诺玛和斯基珀到家时,树已经处于半裸状态了。他们俩是从西雅图一起开车回来的,肯尼思还得工作,不过明天他就会过来了。
诺玛一定跟鲍比·克罗说过她要回来了。那天晚餐后,他出现在我们家,显得忧郁不安,斯基珀想跟他开玩笑,他却沉默寡言。他把诺玛带到某个地方去,几小时后又开车将她送回家。但她没有立马下车。我们都坐在客厅里,看着树上闪烁的灯光,畅所欲言,就是不提诺玛和鲍比·克罗待在外面的事。小灯泡不像星星那样一颗颗交错闪烁,而是全部亮起来,如同路边酒吧的霓虹灯牌一齐明明灭灭。
我去床上躺下,突然听到诺玛进了屋子,跑到她自己的房间,哀号了很长一段时间,对此我十分震惊,预感到场面会很难堪。我听到珀尔在尽力抚慰她,随后母亲也加入其中,我听到母亲在说话,比珀尔还要低声细语,她们俩有时候轮流发言,有时候同时讲话,喃喃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斯基珀在床上翻了个身,但没有被吵醒,渐渐地,诺玛不再哭喊,我也进入了梦乡。
翌日下午,肯尼思来了,还没等到吃晚饭的时候,我们就都讨厌起这个人了。他知道我们不喜欢他,他很享受这种感觉,甚至追求这种效果。他一走出奥斯丁希利跑车,便开始抱怨这个营地太偏远了,行车不便,诺玛给他指的路线也不准确。他的语气透着挑剔和委屈,薄嘴唇上透着失望。他戴着高尔夫球帽,戴着从手腕处扣上的微孔皮手套。他一边发牢骚,一边优雅地拽松一根根指套,再摘下整个手套。他以同样的方式慢吞吞地脱下另一只手的手套,全程小心翼翼,然后转向了诺玛。“不吻我一下吗?”
她往前倾啄了啄他的脸颊,但他用手捧住她的脸,覆上双唇,吻了很久很久。显然他在跟她法式热吻。我们就站着看他们亲嘴,就像刚才到外面来欢迎他时那样傻笑着。
肯尼思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三明治,德怀特请他喝上一杯,这可犯了大忌。“哦,天哪,”肯尼思说,“我想你对我不太了解。”他说觉得自己有必要声明一下,还真的就这么做了。
“我不了解,”德怀特说,“偶尔喝杯酒,我觉得没啥坏处。”
“我敢肯定你不了解,”肯尼思说,“我敢肯定,瘾君子也会说,偶尔来一针,没啥坏处。”
他们就这样争辩起来了。我母亲介入其中,强颜欢笑,让我们别待在厨房了,到客厅去看看,她一定想着那里的圣诞树和礼物会提醒我们为何团聚在一起,唤回我们心中的温情。但肯尼思还在直抒己见,真是没完没了。最后斯基珀说:“嘿,肯尼思……你为什么不闭嘴呢?”
“你在害怕什么呀,斯基珀?”
“害怕?”斯基珀的睫毛扑动着,好像在确认这难以置信的画面。
“我跟你说这些都是因为我爱你,”肯尼思说,“但你太容易惊慌失措了,一点儿也不淡定。嘿,没必要这么害怕——我说这些都是为你好!”
“你以为自己是谁呢?”德怀特说。
肯尼思笑了。“继续,这吓不倒我。”
诺玛想要引开话题,但肯尼思能够从每句评语里找到破绽。只要他一说话,就难免和人论辩起来。如果你不认输,他就会自鸣得意地笑着,并向你表示怜悯,因为你是如此无知,误入歧途。他毫不犹豫地对我们展开了人身攻击。很快德怀特和斯基珀开始了反击,我和珀尔跟着推波助澜。侮辱肯尼思能带来极大的乐趣,想必他自己也这么觉得,言语越刻薄,越难反驳,他那苍白的脸就越兴奋泛红。听着他不停地说“如果你以为这会困扰到我,那可真是大错特错了”“不好意思,再试一次呗”以及“比这更难听的我都遇到过”,我们气得都想揍他了。
就这样争吵了好一会儿。当我们故意激怒肯尼思时,他只是诡秘地笑着,叼着一只黄木烟斗,里面没放烟草,后来他告诉我,这样做是在通过抵制吸烟诱惑来增强意志力。
诺玛沉默不语。她和肯尼斯紧靠着坐在沙发上,她盯着地板,他则心不在焉地抚摩着她的后背。他每触碰她一次,我就会感到一阵绝望。最后,母亲从厨房走进来,建议诺玛带肯尼思出去逛逛。诺玛点点头,站了起来,但肯尼思说他不想现在就离开,好戏才刚开始呢。
诺玛用恳求的双眼望着他。
他终于跟她一起出门了。他走之后,我们交换了又喜又羞的眼神。我们都沉默不安,一个接一个地溜到其他房间去。
但到吃晚饭的时候,又吵起来了。肯尼思管不住自己的嘴。就算他表面装得很安静,也好像在蓄势待发。只有电视能让他闭嘴。打开电视时,肯尼思就不说话了,静静地盯着电视,仿佛树上的猫头鹰。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母亲说服我们每个人都花些时间和他单独待会儿,增进互相了解。后来证明这是个错误的提议,有些人你最好永远都不要深交。不管是谁,只要跟肯尼思一起外出散步或者开车游玩,都会早早地返回家,以吼叫和摔门告终。多年后,母亲还告诉我肯尼思曾对她图谋不轨。
我们都看得出来诺玛其实并不爱肯尼思。但她还是待在他旁边,忍受他那火暴的脾气,从不说他坏话。最后,她甚至嫁给了他。在此之前,德怀特曾以自杀作为要挟来阻止她结婚。德怀特几乎每周末都开车去西雅图,有时候带上我们一起,但通常独自一人去劝诱她离开肯尼思,每次去都摆出新的理由,但从没奏效过。他会在周日深夜或周一清晨回到奇努克,由于开车时间过长,他眼球充血,疲惫而困惑,甚至都没力气闹腾了。
诺玛与肯尼思结婚后,有了孩子,搬到了博塞尔附近的联式房屋。每次我们去拜访她,她都装得高高兴兴的,从不抱怨。但她看上去脸色苍白,骨瘦如柴,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懒洋洋的少女了。她的脸太苍白了,映衬得绿眼睛格外闪耀。她开始学会抽烟了——只在小露台上抽,这样肯尼思回家时就不会闻到气味——在我们拜访期间,她总说不好意思她要出去一下,然后走到露台上贪婪地抽着烟,跺跺脚,一会儿抬头望着天空,一会儿透过自动玻璃门回望我们。
大约一年后,我刚到康克立读中学的时候,就碰到了鲍比·克罗。他和其他一些人(大多数是印第安人)站在卡车旁边。鲍比的橄榄球戏法在当时还是很出名的,我觉得如果同行的两个男孩知道我和他熟识,定会对我刮目相看。于是当我们走过卡车时,我喊道:“嘿,鲍鲍,最近怎么样?”这些人安静下来,看着我们。鲍比盯着我。“你和谁说话呢?”他说。他的眼里冒着想杀人的怒火。
平安夜的时候,我们几乎都在看电视。等天黑了,德怀特就把屋里的灯关掉,这样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看到圣诞树上的灯光。中途我们去吃了个晚饭,然后又回到电视前。当《劳伦斯·韦尔克圣诞节特辑》播出时,我们呆住了,下巴也惊掉了,因为演出实在是太过精彩。香槟乐团演奏了圣诞节热门歌曲串烧,雅俗共赏,气氛活泼欢快,随后有人穿着膝裤,戴着三角帽,扮演起弗朗兹·格鲁伯,而劳伦斯·韦尔克自己则当起了吟诵者:“奥伯恩多夫小镇迎来了平安夜,雪簌簌落着,手风琴家弗朗兹·格鲁伯正拖着疲惫的步伐走向小教堂,这座小教堂不久后将名扬四海……”饰演格鲁伯的那人在教堂台阶处停下了脚步,他突然抬头,眼里闪着灵感之光,旋即冲进教堂,弹奏起《平安夜》。他反复推敲一些音符,弄好之后,就转入香槟乐团的管弦改编曲,曲子终了,乔·费尼还泪眼婆娑地来了段无伴奏清唱。
舞台切换了场景。我们发现自己置身于优雅的房间,在微光闪烁的树下,可爱的小列侬姐妹唱起了独家串烧曲。她们的脸上映照着火光。雪花缓缓飘落在她们身后的窗户上,钢琴伴奏也随之响起。她们唱到《篝火上烤着栗子》的时候,德怀特轻轻推了我一下,示意我跟他出去。他一副自鸣得意的样子。“现在是时候吃些栗子了。”他说。
那些栗子。自从我给它们剥壳储藏以来,已经快两年了。这两年来,没有人提起过它们。除了我,别人都忘记了它们的存在,我也什么都不说,因为我不想提醒德怀特再给我派活儿。
我们爬上阁楼,一直走到之前存放箱子的地方。阁楼里十分逼仄,一股霉味。我能听到下面客厅传来的微弱歌声。德怀特带路,拿着手电筒在黑暗中摸索。找到箱子时,他就停了下来,用手电筒照着。硬纸盒四周全是霉菌,盒子顶部也长满了霉菌,就像烤面包盘里的面团开始发酵一样。霉菌表面黑黑的,看上去像固体,就如花菜一般沟沟壑壑、皱皱巴巴,在手电筒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德怀特用手电筒照了一下箱子,又照了一下浴缸,里面那只被腌制的海狸被遗忘了两年。只剩下一团肉浆了,上面也长满了霉菌,但与栗子上的霉菌不同。这种霉菌是一簇簇白色透明的丝状物,在浴缸上方60厘米左右的高度开出一团花。就像棉花糖一样,但更松散些。当德怀特用手电筒四处照时,我看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霉菌当然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但其轮廓以某种方式还原了被腐蚀的海狸——一只蹲伏在空中的海狸。
不知道德怀特是否注意到了,反正他什么也没说。我跟着他回到楼下客厅。母亲上床睡觉了,其他人仍在看着电视。德怀特再次拿起萨克斯,与香槟乐团一起无声演奏。树一闪一闪的。我们的脸也跟着忽明忽暗。
我刚到康克立中学读书时,就已经在弹药箱里藏了八十多美元。有些是订报客户给我的小费,其余则是我从别的客户那里偷来的。八十美元好像还蛮多的,够我逃到阿拉斯加了。
我打算用假名字独自闯荡。等我安顿下来之后,就把母亲接过去。不难想象我们在小屋里会面的场景:她会感动得落泪,啧啧称赞起挂满毛皮的墙壁、满架的枪支和趴在火炉前打盹的那群家狼。
每年11月,我们的童子军部队都会前往西雅图参加“部落聚会”。早上,我们会与其他部队比赛。下午,所有童子军都去格兰维尔游乐园玩,当天包场。德怀特总是先跟一些童子军团长去喝酒,再过来格兰维尔接我回家。今年他得等很久了。他得等很长时间,得一个人开很久的车回家,得在进屋时好好向母亲解释为何我没跟他一起回来。
我只把这个计划告诉了亚瑟一个人,就算我曾经出卖过他,他也还是会帮我保守秘密的。他喜欢这个计划。他对此推崇备至,甚至要求跟我一起去。一开始我拒绝了。计划的精髓就在于我要独自一人出逃,何况亚瑟身无分文。但是在“部落聚会”前几天,我告诉他我改变主意了,就勉强让他一起去吧。我告诉亚瑟这一消息时,装作很不情愿的样子,好像是在帮他大忙,但其实只是因为我不敢一个人出发。
亚瑟的父亲考尔在发电厂负责操作涡轮机。他觉得我非常风趣,因为我总能跟他开新的玩笑。我的笑话都是从报纸头版中缝的《今日笑声》中学来的。每次我去他家,考尔都会说:“嘿,杰克鲁尼,今天又带什么笑话来啦?”
“一个女人买了三百磅重的钢丝球,说要去编一个炉子。”
“编一个炉子!你是说她要去编一个炉子!噢,这太幽默了,太好笑了……”考尔笑得不能自已、来回晃动,而亚瑟和盖尔太太厌恶地望着他。
他是一个简单又阳光的人,在营地中很受欢迎,甚至连小孩子都直呼他考尔。我从未听过有人叫他盖尔先生。有一次,我在他们朋友的海滨别墅里,说服考尔同意我带亚瑟去坐帆船兜风,声称以前在佛罗里达州的时候,我就经常驾驶小船。我们的帆船差点就被海浪掀翻,最后在离房子1600米处搁浅了。亚瑟走上海滩,找考尔帮忙,但考尔也不知道怎么办,只好硬生生地把船从拍岸激浪中拖回来。他费了好大一番力气——狂风肆虐,海浪汹涌——但他还是全程笑个不停。
亚瑟和盖尔太太的性格则要复杂得多。他们俩本身就很复杂,在一起就异常复杂,仿佛一对拟声吟唱的爵士歌手,在隐晦的爵士重复乐段你唱我和了好久,又突然停下,故意一言不发。他们善于将沉默变成伤人的利器。这让考尔百思不得其解。他们死死盯着他,而他只是微笑着眨了眨眼。这似乎加剧了他们对他的无声指控。
盖尔太太自以为高人一等。她和考尔属于最早进入该营地的那批人,完全不想和跟进者有所往来。盖尔太太觉得自己是被骗上贼船了,才降低了生活质量。她没有明说自己是如何被骗的,但据了解,应该归咎于考尔,在某种程度上,也得归咎于亚瑟。盖尔太太过得很失意。为了缓解愁绪,每隔两周,她都会与同为营地先行者的朋友利兹·登普西去弗农山购物。她们打扮得漂漂亮亮,享用了丰盛的午餐,还买了东西。多数情况下,她们买的是盖尔太太所说的“针头线脑”这类无用之物,但有时候,她们也会买些重要的东西。有天晚上,我待在亚瑟家,看到盖尔太太带着一盏昂贵的灯回来了,灯的底座是一辆人力车,由一个咧嘴笑的苦力拉着,一按下他的帽子,他的腿就会跟着疯狂摆动起来。
这两个女人带着我和亚瑟去疯狂购物了好几次。我很喜欢听盖尔太太谈论营地里的其他人,她总能一针见血,后来我再见到这些人,免不了回想起她那诡异的评价。她知道我很欣赏她的口才。出于这个原因,再加上我哥哥杰弗里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她对我很有好感。她经常用温柔的口气说着“常春藤联盟”这个词。我本人也十分自命不凡,所以我们俩很处得来。
面对人生失意,亚瑟则表现得更加叛逆。他拒绝承认考尔和盖尔太太是他的生身父母。我努力去相信他所说的话,相信他是被收养的,相信他的生身父母是跟随俊美王子查理流亡法国的苏格兰大臣的后裔。我和亚瑟读的小说都是一样的,但我假装没注意到小说情节和他人生故事之间的相似性。同样地,亚瑟也不会质疑我的人生故事的真实性。我告诉他,我的家人是普鲁士贵族的后代——“容克”,我就像老学究一样咬文嚼字——可惜战后他们的地产被没收了。我是从《普鲁士人》这本书中获得灵感的。书里到处都是照片,展现了十字军战士、国王、城堡、英勇的骑兵进攻滑铁卢、冷静的冯·里奇托芬站在他的三翼飞机旁边。
亚瑟的故事讲得极好。讲着讲着,他就陷入幻想,仿佛每个细节都是真的。他会复述古老的谈话录。他会描绘桨柄支在桨架上咯吱作响的情景。他会学小农场主的土腔调,也会像叛徒一样可耻地哀号。在亚瑟的故事里,雾气从湖上升起,风笛开始演奏;被人们传颂的英勇事迹,以身相许的诺言,我通通信以为真。
我们是彼此最忠实的见证者。我们对贵族谋权篡位的故事深信不疑,每次重述,这些故事都变得越发荒谬而复杂。但我们并不觉得自己在说谎,我们都认为,这不堪的现实才是最大的谎言。
我们总是回头看,陷入回忆。我们都喜欢看老电影,我去他家借宿时,盖尔太太允许我们整夜整夜地看老电影,这些电影多是采用贵族题材,满足了我们愚蠢的迷恋。比起新车来,我们更喜欢旧车。我们爱讲古早的俚语。亚瑟弹得一手好钢琴,只有我们俩待在他家时,我们会唱起老歌,颤抖的嗓音中透着失落:
我今日上山去漫步,玛吉,
眺望山下景致……
看呀,小溪流水潺潺,磨坊锈迹斑斑,玛吉,
很久很久以前我们曾坐在那里。
我们俩的关系变得越发亲密,每当我们感觉太过亲密时,就会开始互相找碴儿。很容易就能找到嘲笑亚瑟的理由。他嗓子哑得像鸭子似的。他每天都要洗两次澡,却洗不掉身上的氨性荷尔蒙气味,那是成长和焦虑的气味。他什么运动都不参加,这么大的人了,至今还只是个二等童子军,真是可悲。只要不触及“娘娘腔”这个敏感词,我就可以把他损得体无完肤。
我身上也有很多弱点,亚瑟对此了如指掌。他像猫一样漫不经心,只需用一个词就能让我目瞪口呆,跌跌撞撞地逃掉。有时候他会拿佩珀来对付我。佩珀在街上追着要咬我的脚后跟,而亚瑟就站在他家门口给它鼓劲,因为他知道我太喜欢这个小笨蛋了,不可能进行自卫。
我们经常像这样大吵大闹。我们会连着几天不见面,然后亚瑟会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给我打电话,邀请我去他家,我也就答应了。
“部落聚会”在西雅图郊外的一所中学里举行。我要参加的是游泳比赛。我拿了个小旅行包,装上泳裤和毛巾,还把我和亚瑟开溜时要换上的衣服也塞了进去,到时候就不必穿着会暴露身份的制服了:那天晚些时候,我们就离开格兰维尔,搭上便车,一路向北。
在聚会期间,我与亚瑟始终保持距离。我刻意不跟他说话。他的制服松松垮垮,上面一枚徽章都没有,他还装得那么傲慢自大。他只会站在赛场边上,说些风凉话。他看上去并不像一个正儿八经的童子军。但我跟他不一样,我可是星级童子军。我穿了件新制服,上边挂了很多东西,包括军长徽章、童子军国家荣誉协会勋章、饰有多个功绩徽章的腰带。看看我的功绩徽章,你就会觉得无论何时,无论把我丢在何地,我都能立马搭个帐篷,钻木取火,捕只猎物来当晚饭;你就会觉得我能靠观察星座的位置来进行导航,能叫出树的名字,在任何地域,都能一眼找到可食用的植物,将它们做成令人垂涎的沙拉。
事实上,我也的确有能力做一些这样的事情。虽然一得到徽章,我就渐渐忘记了具体的操作细节,但毕竟还是掌握了基本的求生技能,在丛林里活下来不是难事。这可是无价之宝。不过我当时没想这么多。我感兴趣的主要是全身挂满徽章,显得自己聪明能干,在我看来,我的确做得不赖。
游泳比赛是在早晨举行的。经过两次预赛,我就被淘汰了。这让我十分诧异,但其实我早该预料到了——我总是被淘汰的那一个。每次刚开始比赛,我都认为自己肯定能赢,结束时坚信自己本该赢的,毕竟自己是这里最厉害的泳将。惨败之后,我去澡堂洗了很长时间,心情低落,洗完后就跑去观看别的比赛了。
在今年的聚会上,最为轰动的是密集队形操练比赛。一支来自巴拉德的部队很吸睛,他们的童子军团长戴着黑色的军便帽,帽上镶有银色绲边,军服上挂着战功绶带。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种制服,也是最后一次。童子军的裤脚都塞进油光发亮的黑色靴子里,他们也戴着黑色军便帽。这支部队在学校后面铺设沥青的场地上来回踏步,声音十分响亮。童子军团长粗声粗气地发号施令,凶狠傲慢地看着他的部队。
我们部队里没有一支专门的仪仗队,大多数部队都没有。只有五到六支部队里有仪仗兵,但他们显然都比不上巴拉德部队。这些巴拉德男孩都一本正经——干脆利落,身板挺直,面无表情,只听从童子军团长的指令。他们吸引了大批观众。我看到德怀特在院子另一头,若有所思地摸着他的下巴。
“真是一群傻瓜。”亚瑟说。
我不理他。
他们输掉了比赛,因为帽子和靴子不合规范。观众们向裁判们发出一阵嘘声,巴拉德部队本可以轻而易举赢得比赛。他们的童子军团长勃然大怒。他责骂裁判,将帽子扔在地上,但裁判们仍不让步,于是他带领部队离开了比赛场地,拒绝列队参加颁奖典礼。
后来,我在自助餐厅里碰见了巴拉德部队的三个男孩。他们穿着制服,看上去很彪悍。我和他们坐在一桌,我说我觉得他们被坑惨了,他们十分赞同我的看法,就这样跟我聊起来了。我已经参加过许多次类似的聚会和会议了,懂得怎么像大会代表一样夸夸其谈,跟其他部队的男孩打好交道,“建立联系”。我会详细打听他们住在哪里,仿佛他们是从格陵兰或萨摩亚远道而来一样。我做完自我介绍,会询问他们的姓名,并记在字条上,塞进钱包里,钱包鼓得就像拳头一样。
我把这些巴拉德男孩迷得五迷三道的,很快就像老友重逢一般畅谈起来。我给他们讲了一些奇闻逸事,比如那个逃脱的疯子在鲍比·克罗的车把手上挂了个钩子,他们也和我分享精彩的故事。
实在没故事可讲了,我们就开始讲笑话。银色马鞍啦,玻璃假眼和木制假腿啦。其中有个人问我会不会抽烟。
“我抽烟吗?”我说,“你这就好像在问,狗熊信天主教吗?教皇会在树林里拉屎吗?”
“那我们走吧。”
我们四人走到外面,坐在橄榄球场边的树下。我注意到亚瑟朝我们走来。他在门柱旁停住了。我简直不敢相信他居然尾随我到了这里。巴拉德男孩也注意到他了。“那是谁?”其中一人问。
“就是个人呗。”我说。
“是你们部队里的吗?”
我点点头。
“他叫什么名字?”
“亚瑟。”
“跟国王亚瑟同名?”
我们都笑了。
巴拉德男孩拿起一沓《流行歌曲排行榜》。“嘿,亚瑟,”他大喊,“来根烟吗?”
亚瑟摇了摇头。他把手插到口袋里,移开了视线。过了一会儿,他又慢悠悠地走回学校了。
我们抽了几根烟,又返回学校,准备坐车去格兰维尔,约定在过山车那儿相见。我一上车,德怀特就开始谈论巴拉德仪仗队有多么厉害,说我们的部队也需要这种精气神,才能够与之抗衡。一路上他都在谈这个。到格兰维尔后,我下了车,他还在喋喋不休,说等会儿来接我。他看着小旅行包。“你拿这东西干啥呢?”他问。
“不干啥。”我搪塞了一句,就赶紧走开了。我以为他会喊我回去,但他没有。
那三个巴拉德男孩已经在排队等着坐过山车了。这一天,所有游乐设施都是免费的。除了吃的东西和赌博游戏,其他都是免费的。在我们排队等候的时候,我们想入非非地比较了巴拉德女人和康克立女人,讨论了我们所知的各种过山车的事故率。亚瑟一直站在远处看着我。他终于走了过来,问我想什么时候走。
“等一会儿。”我说。
“我觉得我们应该现在就走。”
“等一会儿。”
有个巴拉德男孩给亚瑟留了位置,但他摇了摇头,转身走开了。我从过山车上下来时,他还在等着我,当我和巴拉德男孩又开始排另一条长队时,他依然在等着我。他等了我整个下午,跟着我们从一个游乐设施到另一个游乐设施。他看着我请别人吃点心,高兴地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张钞票。我们朝娱乐场走去,他也跟着我们,一个巴拉德男孩正在投掷飞镖时,他再次走到我身边。
“我以为我们要出发去阿拉斯加了。”他说。
“我们是要去呀。”
“好,那什么时候走?”
“嘿,我们就快走了,好吗?真是的。不要那么着急。”
我自己也投了一些飞镖。我还投圆环。我还将排球砸向装满了奶的牛奶瓶。玩这些游戏时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然后我在断电亭前停了下来。
我没玩过这个游戏,但看起来好像挺简单的。花上二十五美分,就可以拿到一块分区域标着不同符号的木板,以及三个刻有符号的金属圆盘。如果圆盘上的符号能以某种方式与木板上某区符号相互匹配,就可以将圆盘放到该区域上。根据圆盘在木板上的布局,获得相应的积分,再拿总积分来兑换摊位背后排列的奖品:底层是烟灰缸、镇纸、丘比娃娃、牛头犬陶瓷摆件,再上一层是棒球手套、毛绒动物玩具、看上去像手枪的打火机、时钟收音机、匕首、定制手镯,就这样一直排到顶层的大奖。顶层是便携电视机、双筒望远镜、相机、戴小指上的镶钻金戒指、钻石金链、金表。而且,每件奖品上都系着条“丝带”,那是一张卷起来的百元大钞。
柜台后面那两人发现我们盯着奖品。斯莫克和瑞斯蒂,这是他们的名字。瑞斯蒂很瘦,紧张兮兮的。斯莫克是个笑容满面的胖子,牙缝很大。原来斯莫克也当过童子军,因此,为了友谊能够地久天长,他允许我们每人免费玩一次游戏。瑞斯蒂想说服他不要这样做,但斯莫克非要坚持。这游戏玩起来的确简单。两个巴拉德男孩赢得了镇纸,我赚的积分够兑换一个定制手镯。瑞斯蒂正要把手镯拿给我,这时候斯莫克随口说道,如果我们再玩一局,他愿意让我们把这两局的积分合并到一起,兑换更值钱的奖品,瑞斯蒂听到这儿就不开心了。巴拉德男孩没有钱,所以他们只拿走了烟灰缸,我又掏出二十五美分,告诉斯莫克再来一局。这次的总积分几乎可以换时钟收音机了,就差一点点。“我可以再保留一次积分吗?”我问。
斯莫克和瑞斯蒂互相看着对方。“没门儿,”瑞斯蒂说,“老板会杀了我们的。”
“去他的老板,”斯莫克说,“老板又不在这儿。”斯莫克又把我套进去了。我以为已经赚够了足够的积分,但斯莫克说:“运气太差了,杰克。两边都有星星。”
“两边都有星星?”
“对,两边都有星星。看到这块区域有颗星星了吧?在那块区域也有一颗星星,也就是说两边都有星星。这样要倒扣40积分的。真可惜啊,你差点就赢了,杰克老弟。”
我问他能否让我再试一次。
斯莫克从柜台上往外倾,四处张望着娱乐场。“我没看到他人影。你觉得怎么样?”他问瑞斯蒂。
“好吧,但得快点,”瑞斯蒂说,“如果被他抓个现行,我们就真完了。”
“你最好玩翻四倍的。”斯莫克对我说。
“翻四倍的?”我打开了钱包。斯莫克抽出一美元,说道:“就是这样。你玩一次就能拿到四倍的积分,可以早点拿大奖。”
这次我赚了好多积分,时钟收音机只是小意思。总积分几乎能兑换双筒望远镜了。斯莫克欢呼起来,但瑞斯蒂吸了吸腮帮子。“你这是要把所有东西都送出去的架势吗?”他说。
“我可以再玩一次翻四倍吗?”我问。
斯莫克说可以。他还说,我愿意的话,可以同时玩两块木板,第二块木板的积分跟我现在操作的那块一致,这样我就有机会拿到两个大奖品了。
“去你的,斯莫克。”瑞斯蒂说。
我瞅瞅自己的钱包。斯莫克从里边抽出了几张一美元钞票,数给我六个圆盘。巴拉德男孩凑到我旁边观赛。“我赢了!”我大喊。
斯莫克摇了摇头:“就差一点啊,哥们儿。你这块月亮被没收了。没有月亮本来得扣50积分的,我勉强就扣你30积分吧。你觉得怎么样,瑞斯蒂?”
瑞斯蒂嘟嘟囔囔的。最后他同意了。按照斯莫克的建议,我打开另一块木板,这次筹码不是翻四倍了,而是翻八倍。
“当心老板过来。”斯莫克说。
“快点。”瑞斯蒂说。
“该死。”斯莫克说,“德州沙漏。就差那么一点啊,杰克。”
巴拉德男孩为我鼓劲。我又打开了两块木板,连续五轮都玩的翻八倍。遇到卡罗莱纳雪花和巫师轮的时候,我的积分变多了,但是碰到香蕉皮、孤独之心和黑钻时,我的积分又变少了。我把钱包放在柜台上,斯莫克算着我拿了多少个圆盘,然后从钱包拿钱。我就快赢走顶排所有的奖品了,只差几分了,这时候斯莫克把钱包推还给我。“你有点缺钱了,杰克逊。”
钱包里空空如也。
我知道巴拉德男孩没有钱。亚瑟跟着一小撮人聚在摊位旁看着我,但我知道他也没有钱。我问斯莫克能不能让我再玩最后一局。
“抱歉,杰克。不交钱,就不能玩。”
“就一局可以吗?求求你了!”
他看都不看我一眼。他笑眯眯地望着围观的小孩。“你们都看到了,”他说,“他差一点就赢得盆满钵满了。那边那个,胡萝卜头——对,就是你——不要害羞,快点来玩,第一次玩是免费的。我以前也当过童子军。”
“没有免费玩的游戏!”瑞斯蒂喊道,“老板会杀了我们的。”
“求求你了,斯莫克。”我说。他仍然笑眯眯的,将圆盘打乱。确切来说,他并非不理睬我,他根本就是把我当空气。
“给你,”瑞斯蒂说,推了些东西给我。“随便拿点什么。”
那是个毛绒动物玩具,一只粉红色的肥猪,猪蹄是黑色的,鼻子上挂着一个圆环。我把它带到娱乐场,和巴拉德男孩一起走着,但我的喉咙好像堵住了,说不出话来。声音似乎都是从远处传来的。我神思恍惚,身体轻飘飘的,像是在飘浮。我们到处乱逛。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那几个巴拉德男孩一起去坐过山车了,我也就和他们走散了。我甚至都还没问清楚他们住在哪儿。
游乐园关闭后,我和同一部队的其他童子军站在大门口。除了我之外,他们那天早上都是和父母一起来的,三五成群,他们的父母在西雅图这边有亲戚,探望完亲戚再回家。只有我和德怀特是自己驾车来的。
等人来接的时候,我努力说服亚瑟跟我们一起回去。我知道德怀特肯定喝醉了,我不想和他单独待着。但亚瑟不愿与我说话。我说话的时候,他看都不看我。我没脸没皮地求着他,他终于开口说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答道:“因为我也会为你这么做呀。”
“哈。”他说。但我说的是真的,他是知道的。过了一会儿,他说:“演得不错啊,沃尔夫。真正的演员。”
我们留到了最后。看到汽车驶来时,我将肥猪公仔扔给了亚瑟。我想不出要怎么跟德怀特解释。“给你,”我说,“这是你的了。”
“我要这东西做什么?”
“快点嘛,拿着。求你了。”
他说:“嗯,今晚我们都很客气嘛,是不是?”但他还是接过去了。因此,我们迎着车走过去时,德怀特就看到了这幅景象——娘娘腔亚瑟·盖尔拿着被车前灯照得发亮的粉红猪。亚瑟仿佛早就知道德怀特日后会如何形容这番景象,他很鄙视德怀特,冲着他嘲弄地笑了笑,故意一扭一晃地走着。
一天晚上,我从康克立回来,发现有只大狗在杂物间的地板上睡觉。这只狗很丑。它的黄色皮毛上都是秃斑,有一边的耳朵像三角旗的碎布条。它那粉红的尾巴上几乎一点毛都没有。我正要走开时,狗醒过来了。它的眼睛是黄色的。起初它只是看着我,但我一往前迈,它就发出低吼声。我叫嚷着快来人啊。
德怀特把头伸到门外,狗爬起来去舔他的手。德怀特问出了什么事,我告诉他这只狗吼我。
德怀特说:“好,这是它应该做的,它还不认识你呢。冠军,这是杰克。让它闻闻你的手。”
“来吧,它不会咬你的。”他对我说。
我伸出手,让冠军闻了闻。
“杰克,”德怀特对他说,“杰克。”
我问德怀特这是谁的狗。他说是我的。
“我的?”
“你说过你想要一只狗的。”
“可不是这种啊。”
“反正它是你的了,你花了钱的。”他补充说。
我问他什么意思,什么叫我花了钱,但德怀特不肯告诉我。几分钟后我就发现真相了。我的房间看上去不对劲。接着我就发现我的温彻斯特步枪不见了。我盯着自己在商店里为它定制的松木架子。我盯着架子,仿佛刚刚看漏了,只要再仔细看看就能发现它。我在床上坐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走到客厅,德怀特正在那里看电视。
我冲他说道:“我的温彻斯特步枪不见了。”
“那只狗可是纯种的威玛拉娜犬。”德怀特说道,他的眼睛一直盯着电视。
“我不想要它,我要我的温彻斯特。”
“那可就不走运了,因为你的温彻斯特已经在去西雅图的路上了。”
“但那是我的步枪!”
“冠军还是你的狗呢!老天!我用一堆垃圾零件给你换来了一条值钱的猎狗,你看看你是怎么报答我的?一直在无病呻吟,无病呻吟。”
“我不是在无病呻吟。”
“你不是才怪。从现在开始,你自己的东西自己买。”
母亲当时正在外面参加一次政治会议。上次州选举时,她为当地的民主党做了些组织工作,现在他们想让她为阿德莱·史蒂文森工作。第二天她回家时,我在门外面碰到了她,跟她说了步枪的事。
她点点头,一点儿也不惊讶。“我就知道他图谋不轨。”她说。
那天我回房间后,他们就这事儿争论起来。德怀特大吵大闹,但母亲逼他让步了。步枪是我的,她说。他想要别的什么东西尽可大喊大叫,但在这点上没什么可讨论的。她逼德怀特同意,当冠军的主人按约定寄过来美国养犬俱乐部证书时——这证书将证明冠军的血统——德怀特就打电话给他,安排将冠军送回西雅图,再取回我的步枪。目前他还无法做到,因为他不知道那男子的姓氏或地址。
事情以这种方式解决了,我很满意,除了一点——后来,那名男子不知怎的忘记寄证书过来了。
我们第一次带冠军去打猎是在砾石采掘场,秋沙鸭喜欢聚集在那儿。据说这种鸭子的肉不好吃,所以大多数人都不会去射击它们。但德怀特什么动物都不放过。他是个糟糕的猎人,没有定力,眼神儿不好,声响太大,从来没有真正捕到过猎物。这让他极其愤怒;在走回车上的路上,他会杀死目之所及的所有活物。他杀死了花栗鼠、松鼠、蓝鸟和知更鸟。他在3米远的地方,用12英寸口径的枪杀死了一只很大的雪鸮,并射击低掠河面的秃鹰。我从未见他抓到过鹿、松鸡、鹌鹑、野鸡、好吃的鸭子或者大鱼。
他觉得这都怪自己的破装备。他收藏了许多打靶步枪,又买了两支猎用步枪:一支30-30马林和一支m-1加兰德,带有望远镜似的瞄准设备。他有一支专门用于射击水禽的12英寸口径双管猎枪,还有一支16英寸口径半自动猎枪,他称其为“灌木丛步枪”。为了发现那些他从来没能靠近的猎物,他带了高性能蔡司双筒望远镜。为了清洗加工那些他从未杀死过的猎物,他带了把彪马猎刀。
尽管他总说冠军是我的狗,但我知道它其实是德怀特用来助攻狩猎的。
当我们到达采石场时,德怀特将一根木棍扔进了水中,以激发冠军的搜寻本能,看看它的嘴巴有多柔软。他说威玛拉娜犬最出名的就是它们的嘴了。“等会儿在那根木棍上,你连一点齿痕都看不到。”他告诉我。冠军跑到水里,却停了下来。它回头看着我们,呜呜叫着。它像吉娃娃一样颤抖不已。“加油,乖孩子。”德怀特说。冠军再次呜咽起来。它把一只脚掌伸入水中,又缩回来,开始朝着木棍叫起来。
“这狗还挺机灵,”德怀特说,“知道这不是只鸟。”
黄昏时候,秋沙鸭来了。它们肯定早就看到我们了,但它们仿佛知道自己的肉不好吃,毫不担心会被袭击。秋沙鸭靠得很近,都低低地飞着。德怀特朝它们开了两枪。有只鸭像石头一样坠落下来,其余鸭子急匆匆地飞上高空,嘎嘎地大声叫唤。它们绕着采石场飞着,这一会儿时间里,德怀特又装好了子弹,再次开火。这回他一只也没打中,秋沙鸭全飞走了。
被他击落的那只鸟漂浮在水中,离岸约6米。鸟嘴朝下栽在水里,翅膀往外张开。它一动不动。德怀特拆开猎枪,拿出了弹匣。“去把它叼回来,冠军。”他说。但是冠军没有去抓鸭子。整个岸上都看不到它的踪影,不知道它跑哪里去了。德怀特本来用友善的语气呼唤着它,后来就开始发号施令,威胁恐吓,但冠军还是没有回来。我自告奋勇,要往鸭子后边的水域扔石头,借力把鸭子冲过来。德怀特说没必要大费周章,那不过是只没用的鸟而已。
我们在车下找到了冠军。德怀特不得不用甜言蜜语哄了它几分钟,它才肯壮起胆子爬出来,轻轻地叫唤着,缩成一团。“它就是有点胆小,”德怀特说,“这问题不难解决。”
德怀特决定带冠军去华盛顿东部猎鹅,以期解决这一问题。他说服我母亲也一起去。他们原本计划出游一周,但三天后,他俩就很不愉快地回来了。母亲告诉我,刚开第一枪,冠军就跑到田野里去了,德怀特花了整个下午才找到他。第二天他们把它留在车上,但它在座位上拉屎撒尿。于是他们决定立刻起程回家。
“他把车座都清理干净了,”她补充道,“每个角落都打扫过了。我才不肯靠近呢。”
我根本没问她这事儿。我猜她只是觉得我会关心这个问题。
我进门时,冠军并不总是朝我咆哮。它往往无视我,慢慢地等我放松了警惕,才会突然朝我吼叫,快把我吓死了。有天晚上,它又这样吓我一跳,我气得抓起海绵拖把就往它头上打。冠军怒吼起来,我就又打了它,不停地打它。它歇斯底里地尖叫着,它想要逃走,用爪子挠着木地板。最后它把头藏在热水器后面,一动不动,而我还继续打着它的身体。有那么一刻我突然累了,意识到了自己都在做些什么,就放下了拖把。
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踱来踱去,想要变得不那么烦躁,不那么内疚。我可以原谅自己做过的大多数事情,但这次我实在太残忍了。
我回到了杂物间。冠军出来躺在它的毯子上了。我轻戳它的骨头,检查它的伤口。它看上去状态还行。海绵减少了它身体受到的冲力。当我检查它的伤口时,它呜咽着舔了舔我的手。我温柔地安抚着他。这下可犯了大错。它误以为我喜欢它,以为我们成了好朋友。从那天晚上开始,它就一直黏着我。每次我经过杂物间,它都会蹲下,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希望我能在那儿陪它,如果我径直出了门,它就会朝我叫,往门上撞。
这给我带来了一些麻烦。自从我上中学以来,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我总在午夜后偷偷溜出屋子,开车去兜风。德怀特不愿教我开车——他坚信这会害死我们俩——因此我只能自学成才。自从冠军对我产生了依恋,我就不得不带它一起出去,要不然它的叫声会把整个屋子的人都吵醒。
我在营地空旷的街道上慢慢开着车,冠军就坐在副驾驶位上,像真正的乘客一样凝视着窗外,或者迎风啃着它的肉骨头。我感到无聊时,就会将汽车开到离马尔布芒特还有一半车程的路段,在那里我可以将车速提到每小时160千米,还不必转弯。冠军平静地看着白线在车前灯之间来回晃动,而我像长臂猿一样叫着,流下恐惧的泪水。然后我会在路中间停下来,掉转车头,朝另一个方向飞速行驶。每次我都开得比上次要远一些。我想将来有一天,我会一直往前开,永不止步。
有天早晨,我将车往后倒入沟中,准备掉头回家。车轮转了好一会儿转不过去,我就下车看了看。我又回去打方向盘,这下车彻底陷进去了,陷得很深。于是我放弃了,开始徒步往营地走。那时候已经快三点了,步行回家至少得四个小时。不等我回到家,他们就会发现我失踪了,车也不见了。我开始大骂脏话,但这些脏话似乎是在骂自己,而不是在骂别人,很快我就停了下来。
冠军在我前面跑着,跑进路两边的密林中。周围的群山黑黢黢的,漆黑的夜空中繁星闪闪。大马路上,我的脚步声显得格外响亮。我觉得这好像是别人的脚步声。我开始觉得不是自己在走路,身体的其他部位也变得陌生而不真实,仿佛这身体不是我自己的。我看着这具躯体往前走。我游离在外,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的身体,感到荒谬而可怕。我不知道它是什么,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远远地焦急地看着它。
只听一个声音大叫道:“噢,美宝莲!”我熟悉这个声音。这是我的声音,十分响亮,我就是发出这个声音的人。我唱完《美宝莲》,又开始唱另一首歌,一首接一首。我不停地引吭高歌。有好几次我停下来,努力为自己找借口开脱罪行——嘿,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但我真的是醒过来发现自己正开着车!——可是我觉得所有这些借口都行不通,于是我继续唱歌。我唱着自己听过的每一首歌,为自己居然知道这么多歌而感到诧异。我也意识到,在真正放松下来之后,我唱得还不赖——算是非常好听了。我唱了歌曲的不同部分。我会说唱,比如《扑克牌》和《三颗星》,我还会学男高音唱假声。我开始自娱自乐起来。
当我听到身后响起引擎声时,距离奇努克只剩一半路了。我迎着灯光,向司机示意停车。他把卡车停在马路上,没关引擎,是个陌生男子。“那辆陷进沟里的车是你的吗?”他问。
我说是的。
“话说,你到底是怎么搞成这样的?”
“说来话长。”我说。
他叫我坐上车。我开始呼唤着冠军。“等等,”他说,“谁是冠军?你刚才可都没提到冠军。”
“那是我的狗。”
我大声喊着冠军过来,那个男人凝望着沉沉夜幕。他害怕外面的东西,也害怕我,这让我感到不安。最后他说:“我要走了。”就在这时,冠军从树林里蹦了出来。那人看着它。“哎呀,万能的主啊。”他说道,为我们打开了门,把我们送回车那边。开车的时候,他静默不语,帮我把车拖到公路时,他也一言不发。我向他表示感谢,他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就开车离开了。
我溜上床不久,母亲就过来叫我起床了。“我感觉不太舒服。”我对她说。
她把手放到我的额头上,看她这样担心我,我就想全盘托出,告诉她事情的来龙去脉,不是忏悔、坦白,而是和她分享化险为夷的亢奋心情。她喜欢听绝处逢生的故事,这些使她更加确信运气的重要性。但我知道,一旦告诉了她,我起码得保证自己再也不开车了——这我完全可以办到——但还有种更坏的情况,她可能会向德怀特出卖我。
在暗淡的晨光中,她低头看着我。“你没发烧,”她说,“但我得承认,你脸色看上去真的很差。”她告诉我,如果我答应不看电视,今天我可以待在家里不去上学。
我睡到了吃午饭的点儿。德怀特来到我的房间时,我正坐在床上吃三明治。他双手插在口袋里,靠在门口,就像哑剧演员在表演放松的状态。这让我警觉起来。
“感觉好些了吗?”他问。
我说是的。
“我希望你没啥大碍,”他说,“睡了一觉,对吗?”
“是的,先生。”
“你一定很需要睡眠。”我等着他的下一句。
“哦,顺便说一句,你应该没有碰巧听到引擎发出奇怪的砰砰声,对吧?”
“什么引擎?”
他笑了。
他接着说道,几分钟前他和冠军一起去了小卖部,在那里遇到了一个男人,他认出了冠军,讲述了他和冠军凌晨巧遇的有趣经历。他问我对此有何看法。
我说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然后他就扑到了我身上。他抓我的时候,我一只手正放在被子里,另一只手还拿着三明治,我没有马上摆出自卫的架势,而是先把三明治拿开,因为我以为他是想拿走我的三明治。他左右开弓,来回扇我的脸。我把三明治丢到一边,用前臂挡住脸,但实在没办法将他的手推开。他跪在床上,双腿夹住我,拿毯子把我捂住。我大喊他的名字,但他不停地抽打着我,动作极快,我知道他听不见我的声音。不知怎的,我另一只手下意识地挣脱开来,打中了他的喉咙。他往后一跃,喘着粗气。我把他推下床,掀开毯子,但我刚要爬起来,他又揪住我的头发,把我的脸死死按在床垫上。他接着用力捶打我脖子后面。这猛地一击让我的身体都僵住了。他把我的头发扯得更紧了。我等着他再次打我。我能听见他喘着粗气。我们就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然后他把我推开,站了起来。他死死地盯着我,发出低沉的呼吸声。“给我好好收拾收拾,”他说,他走到门口,又转身说道,“我希望你能吸取教训。”
我吸取了两个教训:第一,打对方的脖子并非万能招数;第二,遇到麻烦时不要骂脏话,会唱歌的话,最好来几首。
那只秋沙鸭成了冠军这辈子见到的最后一只秋沙鸭。没想到冠军竟是杀害猫的凶手。它曾三次把死猫带回家,用它那出奇柔软的嘴巴叼着。德怀特把它们丢到河里,指责我和珀尔放任冠军出门。但冠军就此成了嫌疑犯,有一天,它溜进了某人的后院,在小女孩的眼皮子底下,将她养的小波斯猫撕成了碎片。那天晚上,营地负责人来敲门了,他告诉德怀特,冠军必须马上离开。德怀特说,他得花上好几天时间,才能为他找到一个新家,但营地负责人说,现在就是现在,他一走,冠军就得立马消失。
德怀特在杂物间里待了好一会儿。一阵沉寂之后,我听到他在翻箱倒柜。接着听到他说:“走吧,冠军。”我和母亲正在客厅里读书。我们面面相觑。我走到窗前,看着德怀特走进暮色中,冠军嗅着前面的土地。德怀特背着他那30-30步枪。他让冠军跳上车,载着它驶向了上游。
德怀特只离开了一会儿。我知道他没有埋葬冠军,毕竟他这么快就回来了,何况我家也没有铲子。
我和母亲都喜欢看《铁面无私》。有一集里面,有个人让阿尔·卡彭失望了。这人做了些解释,一副备受煎熬的模样,卡彭在一旁听着,看上去充满了同情和理解。然后他开口了,轻轻地说:“你为什么不和弗兰克一起去兜个风呢?”这个男人吓得眼睛都凸出来了。他看了看弗兰克·尼蒂,又转向阿尔·卡彭喊道:“不,卡彭先生,等等,我会将功补过的……”但卡彭先生开始阅读桌上的文件了。下一幕,只见一辆修长的黑色轿车在乡间小路上停住了。
在冠军走了之后,每当我做错事时,母亲都会对我说:“你为什么不和德怀特一起去兜个风呢?”
泥土室(mudroom)相当于玄关。以前在美国,尤其是泥泞的郊区或农村,人们进门前就把沾满泥土的鞋子和外套脱放在这个小房间里,有的还会配备花洒,方便清洗泥巴。
爱畜动物园(pettingzoo)指动物园里有块专门区域允许儿童触摸动物。
盖尔(gayle)与同性恋(gay)形近。
早期显像管电视的屏幕图像很容易受外部因素影响,用户便可以根据信号测试图(testpattern),转动按钮校准图像。
狗的叫声“bark”也有“树皮”的意思。
狗的叫声“bark”音近似于“rough”,有“粗暴”的意思。
化油器(carburetor)又称汽化器,是将一定比例的汽油与空气混合的机械装置,为车子提供动力。
蒂华纳(tijuana),墨西哥西北边境城市,位于下加利福尼亚州西北端。
此处应指游走于墨西哥街头的马里亚奇音乐演奏者,又称“流浪者乐队”,通常由小号手、小提琴手、墨西哥吉他手、歌手等组成。马里亚奇音乐(mariachi)是墨西哥的传统民歌。
响板(castanets)是流传于西班牙民间的打击乐器,用于歌舞伴奏。响板由一对手掌大小的壳状物构成,多用红木或乌木等坚硬木材制成。
《蟑螂》(ilacucaracha/i)是西班牙民歌,在1910—1920年墨西哥独立战争期间流传甚广。
樱桃炸弹(cherrybomb)是一种圆形的炮仗,外表是红色的,每个直径大约30厘米,威力极大,1966年联邦政府出台樱桃炸弹禁令。
在改装车的过程中,“chop”指将车顶横向切开,截短四周的支撑柱,来降低车顶高度。“channel”指切割掉车的底板,缩短大梁。
恩塞纳达(ensenada)是墨西哥西北端太平洋沿岸港口。
“配景笑声”又称“罐头笑声”,是指在“观众应该笑”的片段插入事先录好的笑声,这种笑声在《老友记》等美剧里经常出现。
歌手艾迪特·皮雅芙(Édithpiaf)出生于法国巴黎,她最著名的歌曲包括《玫瑰人生》(ilavieenrose/i)、《爱的礼赞》(ihymneàl'amour/i),等等。
额手礼(salaam)指伊斯兰教徒在问候别人时,一边深鞠躬,一边把右手举到前额上。
卡祖笛(kazoo)属于管乐器中的气鸣乐器,用嗓子哼曲调,声带的振动带动卡祖笛上声膜的振动从而发声。
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信徒(seventh-dayadventist)遵守星期六为安息日。
“拟声吟唱”(scatsinging)又称“衬词唱法”,是爵士乐中一种不唱歌词,用拟声或无意义音节来即兴演唱旋律的演唱形式。
俊美王子查理(bonnieprincecharlie)即查理·爱德华·斯图亚特(charlesedwardstuart),是1688年在“光荣革命”中被推翻、但依旧觊觎王位的斯图亚特王朝继承人。1745年,查理王子联合法国从欧洲大陆起兵打回苏格兰祖地,次年几乎全军覆灭,只率领少数亲信逃回欧洲大陆。
19世纪60年代早期,加拿大教师乔治·华盛顿·约翰逊(johnson)爱上了学生玛格丽特·克拉克(margaretclark),昵称玛吉(maggie)。他们于1864年结婚,但玛吉得了肺结核,在她病重期间,乔治作了这首诗《当我们年轻时,玛吉》(iwhenyouandiwereyoung,maggie/i)。1865年玛吉去世后,乔治的朋友詹姆斯·奥斯丁·巴特菲尔德(butterfield)为此诗谱了曲。
童子军国家荣誉协会,即“orderofthearrows”,被选中的童子军都十分优异。
巴拉德(ballard)是西雅图的北欧移民聚集地。
美国养犬俱乐部(akc,americankennelclub)是致力于纯种犬事业的非营利组织。
“灌木丛步枪”(“brushgun”)是指便于在灌木丛等狭窄区域使用的大口径杠杆式卡宾枪,枪管较短,枪身较轻。
秋沙鸭是鸭科、秋沙鸭属的一种鸟类。
阿尔·卡彭(alcapone)是美国黑帮成员,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1925—1931年执掌芝加哥黑手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