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公民义务

德怀特仔细地把我研究了一遍。白天他抱怨卡车和发电机引擎的时候,晚上他观察我吃饭的时候,深夜他心事重重地坐在餐桌旁喝着“老鸦”酒、抽着“骆驼”烟的时候,他都在研究我。只要一有想法,他就跟我们分享。他认为,我的问题在于,自以为什么事儿都不用做,就可以安稳度日;我的问题在于,自以为比其他人都要聪明;我的问题在于,自以为别人都猜不透我在想什么;我的问题在于,我从不思考。

还有一个问题在于,我实在是太闲了。德怀特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安排我当本地报童。他让我加入童子军。他让我干很多杂活,还怂恿珀尔监督我,一发现我拖拖拉拉或者马马虎虎,就要告诉他。有些杂活是可以接受的,有些则是不可理喻的,有些甚至是稀奇古怪的,就像心血来潮给寻宝者设定的那种最刁钻的任务。

感恩节过后,德怀特一知道我要过来与他同住,就从屋子前那些树上摘了很多栗子,装了好几箱,让我剥壳。我和珀尔吃完晚餐后,德怀特会在杂物间地板上倒一堆栗子,让我用一把小刀和一对钳子去壳,直到他认为我晚上的工作量够了,才肯让我歇息。栗壳坚硬,上面还布满尖尖的刺。一开始我戴着手套,但德怀特觉得戴手套太娇气了。他说徒手才能很好地握住栗壳,这倒是没错,但他居然骗我尖刺不会戳破皮肤。我的手指不是被割伤,就是被划破,疼得令人发狂。更糟糕的是,破碎的果壳渗出了汁液,我的手因此而发臭,皮肤都变成了橙色。硼砂也没办法给伤口彻底消毒。

我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剥栗子,除非德怀特给我安排别的工作,冬季我的大部分时间花在给栗子去壳上。我本来可以早点把它们弄完的,但我总在做白日梦,想象自己是魔法城堡里的厨房男孩,坐着都快冻僵了,一只手握着栗子,另一只手握着工具,直到突然临近的脚步声将我从梦中唤醒,把双眼蒙眬、迷惑不解的我抛回现实中。

杂物间就在前门后边。“杂物间”是德怀特自己取的名字,在别人家这其实就是泥土室。大家在门口进进出出,或者要去洗手间时,都不得不从我和栗子旁边经过。斯基珀每次路过,都会严肃地点点头。诺玛会同情地看着我,有时候停下来一会儿,装模作样地问有什么能帮得上我的。他们俩都告诉德怀特这样做太过分了。德怀特让他们别多管闲事。我一直都希望他们能真的替我求求情,可他们都忙着做自己的事情。斯基珀还在改制自己的汽车。诺玛则爱上了来自马布尔芒特的印第安男孩鲍比·克罗,这男孩几乎每天晚上都开车来见她。德怀特不喜欢鲍比,但诺玛还是会偷偷溜出门,当德怀特质问她时,她就撒弥天大谎,德怀特却丝毫不起疑心。我知道她和鲍比去了哪里,他们去了村里一个又脏又乱的地方,据说是某个独臂杀手经常光顾的爱畜动物园,这个杀手从位于塞德罗伍利市的州立精神病院里逃了出来。诺玛告诉我,有一天晚上,她听到车外传来声响,就让鲍比赶紧开车离开。回到家后,他们发现车门把手上挂着一个血淋淋的钩子。这是真事儿,但诺玛让我保证永远不会告诉其他人。动物园里还有熊,它们混迹于垃圾之中,时不时用后腿站立起来,鼻子上套着瓶瓶罐罐。

我处理完那些栗子,就把它们放到阁楼上。那里很潮湿,珀尔的旧玩偶乱丢乱放,在手电筒照射下,它们的眼睛还会发光,阁楼上还有一堆报废的家用电器、一摞《科利尔》杂志和一个洗衣盆,盆里面用盐水浸泡着海狸。

斯基珀和诺玛都习惯了看我剥栗子的样子,因为几乎每次碰面我都是这副形象,在我早上醒来之前,他们已经坐着公交车去了康克立,等到他们回家时,已经是晚饭时间了。他们也就渐渐看惯了。珀尔却没有习以为常。每晚她都要找各种借口来到泥土室,在我附近徘徊差不多二十次,直到我忍不住抬起头,发现她低着头,使劲盯着我看,双眸明亮,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有时候德怀特会过来检查进度如何。他给我打气,说再过一两年,大家就会坐在一起吃我亲手剥的栗子了。

因此,我晚上的时间就都耗在这一箱箱的栗子上了,油光锃亮的棒球手套戴久了,双手也染上了同样的颜色,气味难闻得要命。和我一块上学的那些男孩开始嘴里乱放炮,最后——我选择了看起来最弱的那个男孩——和他打了一架。不过那时,栗壳早就已经剥完了。

放学后,我去送报纸。德怀特从前任报童手中买下了这条卖报路线,几乎分文未花,因为那男孩早就厌倦了这份工作,巴不得赶紧脱手。我把《西雅图时报》和《西雅图邮讯报》送到了奇努克的大多数住宅里,也送到了单身汉居住的营房里。走这条路线每个月可以拿到五十至六十美元的工资,我一领到钱,德怀特就收走了。他说,未来我真的需要这笔钱的时候,一定会感谢他的。

我沿着卖报路线慢悠悠地走着,尽可能地晚回家。我坐在单身公寓里,阅读他们的杂志(绅士在瓦萨学院当起了卧底!我被囚禁长达十年!)。我与同学厮混,和狗一起玩耍,把两份报纸从头读到尾。有时候我只是随便坐在栏杆上,抬头望着群山。但我只能看到它们笼罩在阴影里的样子。早上上课前,太阳还没有升到山顶,而放学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到了西边。我生活在永恒的暮色中。

光线的缺失让我感到压抑。它承载了我独自来到新地方生活的缺失感,即便我不愿承认,甚至无法定义它,但这种缺失感依然很强烈。父亲和哥哥都不在我身边。朋友们也不在。最重要的是,母亲的到来似乎也遥遥无期。过完圣诞节好几周了,她还是没给德怀特一个准话。她想再确认一下,她跟我说。与德怀特结婚意味着她要辞去工作,要卖掉房子,把后路都断了。她不想太仓促地做出决定。

我理解母亲,但我对她的思念却未因此而减少半分。由于她的存在,整个世界都显得很友好。而且不知何故,和她在一起时,世界真的变得友好了。她随时随地能跟别人聊起来,不论是在杂货店、购票长队还是餐馆,她总能让人们敞开心扉讲自己的故事,她则全神贯注地聆听着,与他们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母亲从不先入为主地认为别人无聊或者刻薄,她预设他们都是可爱有趣的,他们也感受到了她的信任,大多数时候不会令她失望。从盐湖城到波特兰的巴士上,她与每个人谈笑风生,整辆车看起来像在开派对一样。有位女乘客在波特兰开了家商店,居然提出要聘她当员工,还让我们先暂住她家,直到找着住的地方为止,但母亲谢绝了她的好意,因为她觉得西雅图才是她的幸运之地。

现在,只有当德怀特同意载我去西雅图时,我才能见上母亲一面。他总找借口不带我去,说我要去送报纸,要去做作业,或者说我那周又干了什么错事。如果有时候不得不带我去,他就会留意我的一举一动。我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还装得乐呵呵的。他对我微笑着,把手搭在我肩上,总是提及我们一起做过的趣事儿。我只能配合他的表演。我厌恶地看着自己,对自己如此虚伪大感吃惊,但却无能为力。我也冲他傻笑着,他让我大笑我就大笑,他故意暗示我们是好哥们儿,我们在一起过得很开心,我也一一附和。德怀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我从不拆台。探亲结束,母亲设法和我二人独处,我却因为入戏太深而无法自拔。“怎么样?”她会问。我就回答:“挺好的。”

“当真?”

“当真。”

我们会慢慢地走向汽车,德怀特看着我们走近。“如果发生了什么事,千万别瞒着我。好吗?”

“好的,女士。”

“向我保证。”

我会向她保证。然后德怀特就开车载我回山里,在路上,他抽着烟,若有所思,总转过头来看我,想要从我的表情中找到母亲迟疑未决的缘由。经过马布尔芒特时,他会在小酒馆停下来,喝上几个小时,再重新上路,在河上的道路左弯右绕,说我哪里哪里又做错了。

德怀特的诉状并非完全捏造,但实在是没完没了。他不停地给我列罪状,很快我就破罐破摔了。在我看来,这就像是还要忍受的坏天气,伤不着我,但是离我很近,昏暗而沉重。

我送报纸的时候总是慢吞吞的,胸前和背后的报童包随意晃荡。我坐在雇主家门前的台阶上,眼睛不知望向何处。我脑子里想着乘法表。我常常想象自己是个军人,做了些勇敢无畏的事情,我的想象十分繁复详尽,就连战友的履历都规划得一清二楚,我能看到他们的面孔,听到他们的声音,当我奋勇向前却没能把战友救下来时,我还会感到悲伤。快入夜时,德怀特让珀尔给我传信:老爸让你抓紧时间,要不然有你好受的。老爸让你动作快点,要不然你吃不了兜着走。

我每周有一个晚上会去参加童子军会议。德怀特为了确保我在会议上不胡闹,确保我真的像他小时候一样认真学点东西,他主动申请要当童子军团长助理。他给了我一件斯基珀穿过的特大号制服,自己却买了新的制服和整套装备。童子军团长总是穿着牛仔裤、运动鞋和童子军规定衬衫,而德怀特则完全不同,每次都全副武装,佩戴着徽章,饰着穗带,戴着围巾,脚上穿的鞋子还是我给擦亮的,我擦鞋油的时候他还在旁边指指点点,向我指出哪里没擦到或者哪里擦得还不够亮。团长开会时,德怀特就靠着墙,与大一些的男孩聊天抽烟,被他们的笑话逗乐。散会后,我俩就像父子一般,微笑着和别人挥手告别,然后默默地一起回家。

一回到家,德怀特就坐在餐桌旁喝“老鸦”酒,开始细数我的表现。在团长宣布事情时,我没有注意听。我总和那些坏男孩一起吊儿郎当的。我忘了在人工呼吸的时候要检查舌头。为什么我总漏掉这一步?要检查那该死的舌头!我可以为某个可怜的溺水的人做人工呼吸,让他平安回家,但如果他把舌头咬住了,就是童子军也回天乏术。这很难记住吗?

我会说不难,下次我会记得的,但其实我并没有忘记这一步骤,我只是不想把手指伸进那个小孩嘴里,他刚吃了花生酱和饼干。如果遇到一个真正的溺水者,我会竭尽所能地帮助他,包括检查他的舌头——我只是无法郑重而高效地给面前这个男孩进行人工呼吸。

但我还挺喜欢当童子军的。高贵的辞令让我激动不已,我们发誓要效忠那忠贞不渝的骑士精神。虽然我的制服宽松又破烂,但我仍觉得自己像个士兵。我认真学习,一心想着晋升军衔,雄心勃勃地追求荣誉,还做了日程表,定好期限,要从初级童子军变成老鹰级童子军。我的眼睛变得像餐厅领班一样敏锐,当我们与其他部队见面切磋技艺时,只需瞥一眼他们的制服,我就能准确判断出他们的等级。在我看来,参加童子军的主要目的是搜集符号,共享这些符号的人互相尊重,至少客客气气的,被排斥在符号之外的人则艳羡不已。完成轰动的爱国事迹和虔敬之举,学习绳索知识、急救技能和森林、高山和溪流的相关知识,在我看来都只是获得徽章的手段。

德怀特把斯基珀那本老旧的童子军手册给了我,这种男孩专属的《手册》在斯基珀那个年代就已经过时了。1942年的版本里满是图片,拍摄战争期间童子军如何小心留意纳粹潜艇和日本轰炸机。我几乎每天晚上都阅读这本《手册》,慢慢寻找容易获得的一些“勋章”,比如熟悉印第安传说、学会装订书、研究爬行动物和个人健康(“向他人演示正确的刷牙方法并讨论护牙的重要性”),等等。荣誉徽章的索引后面是宣传童子军官方装备的广告,接着列出一些生产必需品的公司,包括可口可乐、伊士曼柯达、喜运来和雀巢(生产“童子军压缩食品”),最后一节是“去哪里上学”。这些学校大多是军校,校名读起来就像双管枪一样洪亮。卡森龙、摩根公园、科克伦—布莱恩、福吉谷、城堡高地。

这些广告我都爱看。它们是《手册》的一部分,在广告页面中,“童子军精神”和“商业精神”往往随意糅合、密不可分。“有了童子军精神,在任何商业领域都能取得成功——童子军理想就意味着生意蒸蒸日上。”童子军的“日行一善”被分门别类地列出来,完成任务——如帮助一个外国男孩学习英语语法、帮助扑灭田野大火、帮助跛腿的狗喝水——就可以打钩。在这里,即便是定性的自我评定也可以化作定量问题。“如果满分100,我给自己打多少分才算是合理的?”

我喜欢所有这些数字和表格,因为它们为我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手册》的口吻,既浮夸又亲切,设法让读者认为要成为一个好男孩是很冒险的,甚至可以说是浪漫的。童子军精神可以追溯到亚瑟王的圆桌会议、探险家、先驱和战士身上,他们崇尚公平竞争,洁身自好,以此实现征服。“寻欢作乐的男人是受不住磨难的,他很快就会感到疲惫,是那种在关键时刻缺乏勇气的人。他经不起惩罚,无法东山再起。”

我很容易被这种战友般亲切的口吻洗脑,忘了自己其实并不够格。

童子军的官方杂志《男孩的生活》也对我产生了同样的影响。我读得出神,几乎被“蛊惑”了,以为自己真的和杂志所表彰的那种敢闯荡、够胆量的男孩没啥区别。这些男孩从西班牙帆船上收集宝藏,在空谷仓里建造作战飞机;这些男孩到北极滑雪,独自绕着好望角航行;这些男孩救死扶伤,被野蛮部落接纳,靠荒野狩猎谋生,最终进入大学。这些男孩的事迹令我跃跃欲试,热切地规划着未来。

母亲允许我把温彻斯特步枪带到奇努克。当我独自一人在家时,偶尔会穿上童子军制服,背着步枪,在镜子前练习印第安手语。

饥饿。

哥哥。

食物。

想要。

伟大的奥秘。

母亲终于跟德怀特说了个日期,日期定在3月。一知道她要过来,他就开始谈论房屋要怎么翻新,但是他晚上都在喝酒,并没有付诸行动。母亲辞职前几周,他把五加仑罐装的油漆带回了家,全都是白油漆。德怀特摊开防水布,连着好几天,我们都熬夜粉刷天花板和墙壁。涂完之后,德怀特环顾四周,觉得挺好的,又继续给别的东西涂漆。他把咖啡桌漆成白色,把所有的床都漆成白色,还把抽屉柜子和餐桌也漆成白色。他把家具上涂的这种颜色称为“浅色”,但事实上既不是浅色,也不是米白色,而是鲜明、强烈又刺眼的白色。房子里散发着难闻的油漆味。

就在德怀特打算开车去接母亲的几天前,她打来了电话。她与他聊了一会儿,然后说要跟我谈谈。她想知道我过得怎么样。

挺好的,我告诉她。

她说自己总感觉情绪低落,只是想确认我对一切是否满意。这可是件大事儿。问我和德怀特相处得融洽吗?

我说是的。他当时也在客厅里,正在给一些椅子涂漆,不过,就算只有我一个人在,我可能也会给出同样的答案。

母亲告诉我现在改变主意还不晚。她可以继续工作,找一找别的住处。难道我不知道吗,不知道现在还不算太晚?

我说我知道,但其实我觉得已经太晚了。我开始感到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我注定要把这个毫无温情的地方当成自己的家,把一个看到我就生气、随意践踏我的男人当成父亲。母亲告诉我还为时不晚,但我不信。我知道她说的是心里话,可在我看来她这是在欺骗她自己。事情已经搞得不可收拾了。奇怪的是,正是在她告诉我一切都还来得及的时候,我才确信一切都已经太迟了。这些话听上去并非希冀之语,而更像是悼文,像是我们坠入深渊前撒的最后一个谎。

母亲挂了电话之后,我和德怀特把餐厅里的椅子都粉刷了一遍。然后他点了根香烟,环顾四周,手里还拿着刷子。他若有所思地盯着钢琴,开口道:“有点不和谐啊,是不是?”

我也望向了钢琴。那是正宗的老鲍德温牌,用黑胡桃木做的,是他花了二十美元买来的,卖主要搬家,懒得把琴运来运去。德怀特把钢琴带回家后,开心得手舞足蹈,庆祝自己捡了个大便宜。他说这些愚蠢的乡巴佬不知道这架钢琴起码值售价的两倍。有天晚上,德怀特坐在钢琴前,想要施展一下才华,可弹了几组糟糕的和弦之后,他猛然盖上了琴板,宣布这架钢琴音调不准。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碰过这架钢琴。有时候,珀尔会笨拙地弹弹《筷子》,除此之外,没人再用过这架钢琴,它变成了一件普普通通的家具。在满室白漆中,黑色的钢琴显得格外亮眼。它占据了人的整个视线。

我也认为这钢琴看起来不太和谐。

我们开始给它涂白漆。我们用的是细刷子,这样就不会刷得太粗糙。我们给钢琴的椅子、底座以及底座与琴键座之间饰有凹槽纹的柱子上刷了白漆。我们给雕刻的涡卷形装饰涂了白漆。我们给琴键座上方的精美镶嵌画刷了白漆,画里本来是一个扎着辫子的金发女孩,她从山墙上的窗户里探出身子,听树枝上的红雀歌唱。我们给乌黑发亮的柜子刷了白漆。我们甚至给脚踏板也刷了白漆。最后,德怀特觉得古典的象牙黄和崭新的白漆很不搭,因此我们特别仔细地给琴键也刷了白漆,当然了,黑色的琴键就不必刷了。

我和另外两个男孩站在路上,报童包沉甸甸的,还有好多报纸没送,这时候,我看到他带着小狗佩珀走过来了。我们仨开始嘲弄他。他叫亚瑟·盖尔,是六年级的男孩里最不酷的一个,或许还是整个营地中最逊的。亚瑟是个“娘娘腔”。据说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给他穿女孩儿的衣服,才害他变得这么娘娘腔。他像女孩儿一样走路,像女孩儿一样奔跑,像女孩儿一样扔东西。我父亲也叫亚瑟,所以我觉得这名字还好,但盖尔这个姓氏听上去就娘里娘气的。他很聪明。他把自己那俏皮而机智的声音运用得恰到好处,显得自己很聪明。每次和他交流之后,我也会变得更聪明一些。

亚瑟开始对我不耐烦了。他似乎想要一些东西。有时候我注意到他满怀期待地看着我,好像在等我跟他坦白。我的确对他有所隐瞒。从小到大,我几乎一眼就能认出那些想和我做朋友的人,他们也能认出我。亚瑟就是其中之一。我喜欢他。我喜欢他尖酸刻薄又不失风趣、鬼话连篇,我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但我不敢轻易和他建立友谊,因为我担心自己会为此付出代价。

亚瑟朝我们走过来,淡然一笑。他肯定知道我们在议论他。他停下了脚步,对我说:“你妈妈没教你小便后要洗手吗?”

我的手不怎么发黄了,事实上,几乎看不出有什么异样。我已经好几周没碰过栗子了,早就剥完了。

正值春季。地上都是蓬松的积雪,天气最暖和的时候,如果你仔细聆听,就会听到微弱的水蒸发的声音,不停地咝咝作响,几乎和下小雨的声音一样。树木在蒙蒙薄雾中发出新芽。熊开始出现在上边的山坡处,待在闪闪发亮的花岗岩面上,晒着太阳,借石头的热气取暖;午餐时间,人们走到台阶上,仰起脸,慈爱地望着它们。我又和母亲团聚了。栗子也全都剥完皮,放在阁楼上风干了。这种时候,我何必没事找事呢?

我本来不打算跟他一般见识的。但我不喜欢被嘲笑,也不喜欢别人对我的手说三道四。亚瑟还说了其他类似的风凉话。他体形比我大,尤其是肚子,但我觉得那不过就是一堆脂肪。我肯定能够击倒他,绝对没问题。是他先挑衅我的,旁边还有目击者,可以把这事儿传开来。是时候让他尝尝我的厉害了。

我开始反攻,叫了他一声死胖子。

亚瑟还是对我微笑着。“不好意思,”他说,“不知道有没有人说过你看上去就像一堆呕吐物?”

我们就这样斗起嘴来,然后我叫他娘娘腔。

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那一刻,我突然想到,尽管大家私底下都叫亚瑟娘娘腔,但我还从未听过有人当他面这么说。一听到这个词,他整个人都不对劲了,面红耳赤,我意识到其中必有缘由。过去一定发生过什么大事,但是我不知情。

他一挥拳,就重重地打在我的耳朵上。我的脑袋一下子炸开了,沙沙地响个不停,仿佛有人在我耳边揉纸团一样。这种状况后来持续了好几天。他再次挥拳时,我转过身,结果后脑勺中了一击。他挥拳时就像棒球手从体侧投球,虽然用的是手腕,但不知怎的他把全身力气都使上了。这次他把我打得跪倒在地。他往后退了几步,又踢我的肚子。我包里的报纸帮我挡了这一脚,令我惊愕的是,他居然会真的踢我。看来他是不打赢不罢休了。

他的小狗冲着我的脸汪汪大叫。

我爬起来时,亚瑟又朝我猛冲过来,挥舞着手臂,拳头像雨点般落在我肩上。他差点又把我击倒了,但我往他眼睛上打了一拳,这把我们俩都吓了一跳。他停下来,大吼一声。他那只眼睁不开了,满脸通红,涕泗横流。我看他眼睛都成这样了,不免担心起来。我想要到此为止,但他不想。他又朝我冲过来。我用手箍住他,抱着他,让他的手臂无法动弹。我们像喝醉的舞者一样,在马路上跌跌撞撞,他突然勾住了我的腿,把我绊倒,我们就从山上滚了下去,沿着长长的泥堤,用膝盖乱踢乱蹬,高声尖叫,胡言乱语。他已经疯了,我能看出来,但我别无他法,只能跟着一起疯。

我们滚着滚着,滚到了堤岸底端的泥潭里。我们互相摁着对方,一会儿他在上,一会儿我在上。之前我站着时,还可以拿报童包当铠甲,可现在包上全是泥巴,勒着我的肩膀。我没办法好好给他一拳。我只能紧紧地抓住他,不让他打到我。他拼命挣扎着,突然倒在我身上。他气喘吁吁的。他太重了,压得我无法动弹。我积蓄力量,使劲把他摔开。这一下我真的筋疲力尽了。我们紧挨着躺在一起,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佩珀咬着我的裤腿往外拽,低声吼叫着。

亚瑟动弹了一下。他站了起来,从堤岸往上走。我跟在他后面,以为这事儿就到此结束了,没想到走到坡顶时,他突然转身说:“收回你的话。”

另外两个男孩都看着我呢。我摇了摇头。

亚瑟推了我一把,我又开始往下滑。

“收回你的话。”他大吼道。

佩珀跟着我往下滑,汪汪乱叫,扑过来咬我。从我和亚瑟打架开始,佩珀就一直攻击我,哪怕只是叫着和在我周围蹦来跳去,这成了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连只小狗都跟我作对,真是令人沮丧。我喜欢小狗。比起人来,我更喜欢小狗,我希望它们也能喜欢我。

我重新往上走,佩珀紧随其后。

“收回你的话。”亚瑟说。

“好吧。”我说。

“说出来。”

“好的。我收回之前的话。”

“不。你得说,‘你不是娘娘腔’。”

我抬头看着他和另外两个男孩。他们幸灾乐祸又一脸鄙夷地看着我,但亚瑟的表情却不是这样。相反,他十分认真诚恳,我实在无法拒绝他的要求。于是我说道:“你不是娘娘腔。”

他叫上佩珀,转身离开了。当我走回坡顶时,看到他正往家的方向走。另外两个男孩躁动不已,兴奋地比画着想象中的打架招式。他们想谈论这场打斗,但我对此意兴阑珊。我的衣服上沾满了泥。我背着脏兮兮的报童包,里面的报纸全毁了。我的耳朵很疼。

我步履沉重地走回家。

珀尔正坐在台阶上吃东西。我走过来时,她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你完蛋了。”她说。

母亲让我在杂物间脱掉衣服,洗个澡。随后,她又带我到厨房坐下,在我身上的划痕处涂了碘酒,可能是我滚下山路的时候擦伤的。她努力表现得很严肃。我知道她没有生气,但也晓得如果我不装出一副忏悔的样子,她就会真的生气,因此我垂下头,向她保证,下次打架之前,我一定会三思而后行,不轻易动手。“你最好告诉爸爸。”珀尔对我母亲说。

母亲疲惫地点了点头。“你可以告诉他。”她说。

她和德怀特处得不好。两天前他们刚从温哥华度完蜜月回来,从那个夜晚起,他俩关系就一直很僵,沉默不语,表情严肃;他们把行李箱拿进房子,穿过大厅,再走进德怀特的房间,整个过程中,他们连看都不看对方一眼。那天,德怀特喝酒喝到很晚,后来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经常这样,有时候连续三四个晚上彻夜喝酒,周六和周日喝得特别猛。周末两天,我一般都是全家起得最早的,因为那两天报纸到得特别早。我起来的时候,总能看见德怀特在沙发上睡觉,电视刺刺作响,闪着信号测试图。

在最初的几周里,母亲非常沮丧。她睡得很晚,以前她从不那样熬夜,当我回家吃午饭时,有时候还会看到她穿着浴袍,坐在餐桌旁,恍惚地盯着屋内那条纯白明亮的过道。我从未见过母亲认输,我也从不觉得她可能会认输,可现在看她有点要放弃的意思,我陷入了沉思。有那么一会儿,我意识到自己生命中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有可能消逝,就这样从另一个人的希望和意志中一天天被抽离出来。不过后来母亲又振作了起来,我也就不再想这个问题了。

她没有认输。相反,她相信自己依然可以在奇努克创造新生活。她申请了购枪许可证,并说服步枪俱乐部的负责人接纳她为会员。她在单身汉营地餐厅里兼职做服务员。她在房子里种满了植物,把珀尔当成自己的女儿,还执意要我们像真正的家人一样共度美好时光。

我们也照做了。但这注定要失败,因为我们所要模仿的家庭并不存在;现实中,像我们这种麻烦多多的家庭永远不可能共度美好时光。

德怀特认为大部分麻烦都是我造成的。我的确惹了不少麻烦。我总让家人操心,甚至好心办坏事。每次我把事情搞砸,都会让家人争吵不断,这次我跟亚瑟·盖尔打架,家里免不了又要大闹一场。

五点钟,门外响起了汽笛声,珀尔走出去等着德怀特。

他直奔我的房间。当我身后的门打开时,我正盯着书桌上的作业,准备表现得若无其事。我转过身,就这样看着他。他咧嘴一笑。他走进房间,坐在斯基珀的床上。他仍龇牙笑着问:“谁赢了?”

他让我一遍遍地复述整个故事。每听一次,他都会大笑着拍打自己的大腿。一开始,我不情不愿地承认可能是因为我管亚瑟叫娘娘腔才引发了这场搏斗;后来,看到德怀特津津有味的样子,我就仔细回忆了一下,当时自己说的其实是“又肥又胖的娘娘腔”。我告诉他我把亚瑟打倒了,还形容了他那青肿的眼眶。我让德怀特以为那天我把亚瑟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你真的把他眼眶打青了?”德怀特问。

“好吧,还没到瘀青的地步。”

“那有没有打肿呢?”

我点了点头。

“那就是给他揍成乌眼青了,”他说,“妥妥的。”

我避开最关键的那个问题,绝口不提谁是最后的赢家。我只是透露,我的小胜利并没有终结这场打斗,因为亚瑟又趁我不注意,打了我耳朵。

“那就是你不对了,”德怀特告诉我,“你肯定是放松警惕了。要不然不可能被偷袭的。”他开始在房间里踱起步来。“我可以教你一些招数,保证把小盖尔勋爵揍得眼冒金星。”

那天吃晚饭的时候,德怀特让我向斯基珀和诺玛复述这个故事,接着他又讲了他自己的故事。“当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他说,“坐我后边的那个小孩天天聒噪得很。我管这叫‘话痨’。是这样,有一次他话实在太多了,我就让他闭嘴。哦,是吗?他说。谁让我这么做的?我让你这么做的,我告诉他。哦,是吗?他说。你们这伙人一共有几个?就三个,我说。在下、鄙人和我。”

“就这样,那天放学后,他和他朋友在马路对面等着,我一走出大楼,他就朝我喊了些什么。我猜他以为我会直接回家,就当这事儿过去了。但你听我说。对付这种人,必须给他们点颜色瞧瞧,必须让他们吃点苦头。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学乖。否则,他们就会骑到你头上去。相信我,我是过来人。

“那天外面真的很冷,冷得不得了。到处都是冻成块的马粪——我们管这叫马粪蛋。我就捡起一个马粪蛋,去找这家伙,但我没有表现得凶悍。知道吗?不要表现得凶悍。要装出一副‘噢天哪,我好害怕,请不要伤害我’差不多的样子。”德怀特低垂肩膀,缩着下巴,挑眉假笑着。

“我就这么走到他身边,像胆小鬼一样低声说:‘不好意思,请问有什么事吗?’当然,他又开始那一套了,唠唠叨叨的,他张嘴的时候,我就把这个马粪蛋塞了进去!你真应该看看当时他脸上的表情。然后我击中这家伙的肚子,他就倒下了。我骑在他身上,捂住他的嘴,直到马粪蛋开始融化,我才站起来,让他自己在那儿待着。后来我为此被大骂一顿,但那又如何呢?”

晚饭后,德怀特带我去了杂物间,给我秀了一些动作。他教我站着的时候如何来回倒换脚,进行自我防御。他向我展示如何用肩膀撞对方,不放松警惕,避免让别人乘虚而入。他还告诉我如何偷袭别人。“正常情况下我不该做这种事,”德怀特说,“不过如果我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对手可能会暗袭,我就得抢占先机。”招式还有很多,但德怀特只教了我两个最有用的技巧,以免搞混。

“这不难,真的不难。你只需走到对手旁边,装出很友善甚至有点恐惧的样子,再突然踢他的下体。这是第一种技巧。第二种技巧与第一种区别不大,就只是把踢他的下体换成击中他的气管。”在德怀特看来,第二种技巧能很好地对付高个子。我们把两套动作都练了练。德怀特让我若无其事地靠近他,先说“嗨”,再踢腿或者挥拳。一开始,我担心他是故意要借此机会把我揍一顿——他肯定会说这是为了让训练更逼真些。但他没有。他只是轻轻地握住我的拳头或抓住我的脚,再把我放开,指出哪里需要更正,让我再试一次。他速度很快,力气又很大,喜欢看着我慢慢领悟打架的窍门。

我们把地板踩得嘎吱作响,脸上汗津津的,一直练到我把动作记得滚瓜烂熟。然后我们就回到了厨房。德怀特喝了酒,教我对付亚瑟的小窍门,比如要如何等待时机成熟,确保只有我们两人在场,不要事先给他警告,等等。我能看出他把这些都当作我的权利和义务了。“要等待时机。”他告诉我。

那天晚上,有些客户打电话来抱怨说他们没收到报纸。德怀特接起电话,解释说这些报纸在一场搏斗中毁掉了,还补充道,他儿子杰克让这个叫盖尔的小鬼挂了彩。

我的确让他挂彩了。亚瑟的瘀青一开始并不明显,但慢慢变得严重起来,由黄色转成了紫色,最后变成乌青。他有时候死死地盯着我,仿佛知道我和别人谈论上次打架的事时没说实话。但他没有重启战火。我们都躲着对方。放暑假的时候,我们几乎都没碰过面,只有在棒球比赛和童子军会议上,才会在一堆男孩中看见对方。

然而,有一天下午,我正在送报纸,看见亚瑟在大路上朝我这个方向走来。这里离上次打架的地方不远。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我继续往前走,他也往前走,佩珀在他后面迈着小碎步。我们靠得越来越近,我太紧张了,脑子没法正常思考,只是突然想到说不定亚瑟也受到他人指点,在等待时机,准备偷袭我呢。不管怎样,我按捺得也太久了,如果德怀特在场,肯定要不耐烦。

当我们近到触手可及时,亚瑟停下来说道:“嗨。”

“嗨。”我说。

我们就站在那儿,看着对方。然后他低头望着佩珀。“你想摸摸我的狗吗?”他问。

“当然。”我单膝跪下,伸出了手。佩珀嗅了一下。

“它会说话。”亚瑟说。

“是哦,”我说,“我差点就信了你的鬼话。”

“嘿,佩珀,”他说,“树上有什么?”

它叫了两声。

“树皮!”亚瑟说,“对的,佩珀。很好,佩珀,这个世界待你怎么样呀?”

它抬头看着他。

“这个世界待你怎么样呀,佩珀?”

它再次叫起来。

“粗暴!宝贝真棒!”

这笑话很蠢,但我还是没憋住笑。我抚摩着毛茸茸的佩珀,它轻声哼哼着,热切地望着我,完全不记得自己之前咬过我。

斯基珀那辆车是1949年产的福特,是德怀特从马布尔芒特的一个乡巴佬那里买来的。这是为了方便斯基珀带女孩出去打猎钓鱼,不必借用德怀特的汽车,但没想到斯基珀将这辆福特放到营地边缘的铁皮波纹棚子里,开始将其肢解。我搬到奇努克住时,车已经支离破碎一年多了,六个月后,当斯基珀从康克立中学毕业时,那里还是一堆零件。

斯基珀毕业后并没有马上离开奇努克,而是在电力公司找了份兼职,并且继续住在家里,这样他就可以把所有钱都投在这辆车上了。有些晚上,我去客户那边收取订报费时,会顺路去看看这车。在家里,斯基珀几乎把我当透明人,但在棚子里,他会变得热情好客起来。他会关掉当时正在用的电动工具,将护目镜推到额头上。他拿可乐给我喝,向我介绍汽车的各种零件,还展示了他的组装计划。我点点头,仿佛真的听懂了,仿佛真的相信有一天这堆玩意儿他能靠自己组装好。

斯基珀本该在9月就到华盛顿大学上课,但他没有表现出任何要走的意思。德怀特开始数落他。他想知道斯基珀准备住在哪里,去哪里找钱来付学费。他想知道斯基珀都做了什么计划。斯基珀说他已经搞定了一切。

德怀特还是不肯罢休,斯基珀就礼节性地笑了笑,很无所谓的样子,继续干他自己想干的事。后来,夏天快过去的时候,汽车开始像斯基珀说的那样变得完整起来。那天晚上,他和朋友们在安装改造后的发动机,我也在棚子里看着。斯基珀新装了个赛车化油器,加大了气缸,提升车子动力,还给它镀上铬。这辆车挺漂亮。斯基珀让他的朋友们用滑轮组把发动机放进去,不到一小时,车就隆隆启动了。

车身看起来完全无法修复。外壳凹陷,毫无光泽,由于斯基珀摘掉了一些装饰件,车上变得坑坑洼洼的。他把洞补上,用玻璃纤维填充凹处,涂上一层底漆,涂抹平整后,再涂上十六层太妃糖苹果色红漆。每涂完一层,他都要细细打磨,再开始涂下一层。他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等到完工之日,车身已经变成了深红色,油光发亮,就像色泽浓厚的红冰。车身线条流畅,干干净净,事实证明,他把那些装饰件摘下来是对的。

上完漆后,斯基珀给车装上了崭新的白壁轮胎,套着如镜面般闪光的铬合金轮毂盖,不是当时流行的那种带把手的轮毂盖。在两侧车门底下,他挂上了雷克铬合金排气管,排气管的末端略微弯曲,好像是为了排烟时不那么显眼。他在车前装了个重新镀铬的保险杠,在车后装了大陆式箱体——后保险杠特别长,附带内存备胎的后备厢。

车整洁得跟从没开过似的。唯一还需要整修的就是内部了。斯基珀告诉我,他手头剩的钱只够把汽车开到蒂华纳,在那儿给座椅装上软垫。他要装白色的皮垫,严丝合缝,光滑平整,印制花纹。

我问他是否可以带我一起去,他说考虑考虑。

我以为他是认真的。我以为他真的会考虑带我一起去,我想不出有什么不带我去的理由,所以我认为他不会拒绝我,可以说是十拿九稳了。我仿佛真的看见自己坐在斯基珀旁边的副驾驶位上,我们俩开着这辆漂漂亮亮的红色汽车,风驰电掣,一路探险,拯救他人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会希望我们留下来,但我们永不止步,他们望着我们在高速公路上渐渐远去,车后扬起了尘土。在我看来,墨西哥是个贫瘠的地方,默默无闻的小号手在不显眼的街头游走,那里很遥远,开过去得花很长时间。

我告诉亚瑟我要走了。我还把这消息告诉了其他几个孩子,以及一些订报客户。有一天,我们正吃着晚饭,德怀特说:“嘿,先生,听说你要去墨西哥了,这是怎么回事呀?”他看着我。

珀尔说:“如果他去了,我也要去。”

母亲笑了:“墨西哥!谁说要去墨西哥?”

“他说的。”德怀特答道。

“杰克,是真的吗?”母亲问,“你跟别人说你要去墨西哥了?”

“斯基珀说我可以去。”我告诉她。

“哈?”斯基珀叫道,“我说过吗?”

我看着他,这么多天来,我第一次意识到他并没有明确同意要带我去墨西哥。“你说你会考虑考虑的。”我对他说。

“没开玩笑吧?我真的说过吗?”

我点点头。

“对不住,兄弟,”他说,“实在没办法带你去。”他肯定发现了这些话对我冲击很大,便赶紧解释,说他的朋友雷打算跟他一起出门。为了省钱,他们得在车上睡觉,这意味着车上容不下第三个人了。

“这是具有争议性的。”德怀特说。这是他喜欢重述的话之一,掷地有声,类似的还有“这是具有学术性的”。

“下次再带你去吧。”斯基珀说。

珀尔让他带顶草帽回来送给她。

“我想要响板。”诺玛说。她扭动肩膀,唱起了《蟑螂》,直到德怀特叫她安静下来。

斯基珀和我一起住在这栋房子里最小的房间。我们俩用同一张书桌、同一个梳妆台、同一个橱柜。我们的床只相距30厘米。不过,直到斯基珀出发去墨西哥了,我才意识到这地方有多逼仄。他之前占的大地盘现在空荡荡的,总在提醒着我他已经离开了,这又不免让我想到,他和他的朋友雷正在路上奔驰,像鸟儿一样自由。这么想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被困在这小地方了。我认为斯基珀应该带我去,而不是带雷去。先来后到嘛,是我先问他的,而且说到底,我还是他弟弟呢。这对我而言挺重要的,但我发现这对他来说毫无意义。我和这个哥哥并不总是相处融洽,四年来我们甚至都很少见面,但我仍然很想念他,并开始想象他会对我多么多么好。

我也想念我的父亲。母亲从来没有向我抱怨过他,但德怀特有时候会讽刺这位沃巴克斯老爸,这位高高在上的勋爵。他想要诋毁我父亲,说他富得流油,却住得那么远,跟我毫无往来。但是,所有这些特质,就连最后一种——或者说尤其是最后一种——却让父亲变得更加有魅力了。他总是缺席,我也就永远无法发现他的缺点。我可以把他塑造成我想看到的那种形象。我可以赋予他各种优秀的品质,并想出很好的理由——甚至是浪漫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他一点都不关心我,为什么他从未写信给我,为什么他似乎忘记了我的存在。在我还懵懵懂懂时,我替他找了各种借口。后来,当我变得更加成熟时,我决定不再去想是他将我遗弃了。我去越南的时候,顺道拜访了他,返程时又跟他见了一次面,就这样跟他成了朋友。他不是什么大坏蛋——他也有自己的苦衷。说到底,只有爱哭鬼才会整天抱怨父母。

这种思维方式相当奏效,直到我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他比预产期早了三周出生,当时我不在家。我刚到医院婴儿室时,一位护士正要从他身上采血样。她找不到静脉在哪里。她不停地刺他,每一针都好像扎在我自己身上。我越来越不耐烦,她也就更加手忙脚乱,另一位护士不得不过来接手。等我终于能抱着他时,我感觉自己好像刚从狼群中把他救出来一样,我的内心开始变得柔软,比以往更强烈地体会到活着的感觉。但与此同时,我感觉到了一层阴影,略微心寒。我有点不安,我假装什么也没发生。直到那天晚上,我又体会到了这种尖锐的感觉,差点哭出声,我才反应过来这与我父亲有关,他已经过世十年了。好几天来我都处于分裂的状态,一边是被这种悲愤交加的情绪左右着,主要是感到愤怒,另一边则为儿子的出生和自我的重生感到高兴。

但该来的还是会来。小时候,我总觉得父亲是完美的。他只存在于我的梦里和回忆中。记得有一次,我去康涅狄格州拜访父亲和继母,坐在那座漂亮老房子的厨房里,看着他把一整盒武器都摆到桌上。那些都是致命的非法重武器。继母正在训他。她想知道他打算拿这些东西来干什么。他把一堆樱桃炸弹推给我,说道:“炸了它们,亲爱的,炸了它们。”

自从见证斯基珀成功地对福特进行了改装,我就开始对汽车产生强烈的探索欲。我送报纸时,会想着怎么拆解我看到的那些汽车,把它以更有趣的方式重新进行组装,比如降低整个车身、加装百叶窗、降低车身前部、降低车顶和底板。我阅读报纸上的二手车广告,比较了我现在赚的工资与这些车的价格之间的差距。我想象着自己拥有汽车,直接开了就走。

有一天,送完报纸后,我将报童包折起来收好,走过通往营地外边的桥,竖起拇指求搭便车,我就这么等啊等,终于有辆车停住了。我不认识这个人——他是大坝上游的建筑工人。我坐上车,他问我要去哪儿。他补充说:“最远只能到西雅图。剩下的路你得自己走着去。”

西雅图。如果我愿意,我可以一直坐到西雅图。我说我要去康克立,这在当时看来已经够远了,可刚到马布尔芒特的时候,我就害怕起来,请求司机让我下车。过了一会儿,我又搭上另一辆便车回到了奇努克。这是我第一次搭便车。暑假的时候,我沿着山谷越走越远,搭别人的车到过康克立、伯德斯埃、范霍恩和塞德罗伍利,有一次,就在开学之前,我一直坐到了弗农山。我会在这些城镇的街道上闲逛几分钟,期待能发生点什么事,没有的话,我就会回到马路上去搭便车。等到德怀特和母亲下班的时候,我就已经到家了。从没有人发现我溜这么远。我偶尔会和亚瑟一起去,但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一个人。独自一人的话,我可以更肆无忌惮地撒谎,能遇到更多的机会。我想着有一天,某个人会停下来对我说:“最远可以载你到康涅狄格州的惠尔通……”

斯基珀只离开了短短几周。他回到家里,打点行囊,第二天早上又不见人影了。在那之后,我很少见到他,只有在他回家过感恩节和圣诞节或者我们去西雅图看他的时候,才会偶尔碰上一面。他跟几个男的在小公寓里同住了几年,然后就结了婚,在电力公司新找了份工作。婚礼前的那个晚上,我和他围坐在一起。他哽咽了,我这辈子只见他哭过两次。这一次,他悲情难抑,不是因为想到自己从此失去了自由,而是因为新买的高保真音响所播放的那首歌曲——金斯敦三重奏乐队的《大沼泽地》。故事中,为争夺一个女人,那个男人在搏斗中把情敌杀死了。看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他便走到林间空地。

哪里可供人藏身,永远不被发现,

也不必惧怕狂吠的猎犬,

但他最好一路向前,不要停下,

因为如果蚊子没有围攻他,鳄鱼也会吃掉他。

那个男人不知道的是——当然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陪审团裁定他自卫无罪。这个意外结局其实在上一小节中就有所暗示,每次唱到这里时,斯基珀都会垂下眼睛,悲伤地摇着头。

我看到他另一次哽咽,是他从墨西哥回来的时候,我们当时正在吃晚饭。外面响起了引擎声,毫无疑问是斯基珀回来了,珀尔、诺玛和我都跳了起来,跑到门外去。德怀特和母亲很快跟了出来。房子另一侧的那户家庭走到外面,其他一些邻居也走了出来,他们看到汽车,都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辆车看上去好像经过了喷砂处理。油漆表面坑坑洼洼,失去了光泽。轮毂盖、保险杠以及雷克排气管上的油漆也都脱落了,甚至开始生锈。看上去很惨的样子。

斯基珀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装潢完汽车后,他与雷一起奔赴恩塞纳达,返程途中,他们遇到了沙尘暴。风沙太大了,能见范围不超过0.6米。他们不得不在路边停下,等着沙尘暴停止,一天中最好的时光就这样过去了。沙子把发动机搞得又脏又破——回家的路上,斯基珀就一直在修修补补。他开玩笑似的讲着整个过程,但其实他就快哭出来了。他一直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可能是为了在雷面前装得若无其事,但一回到家看到家人,他就卸下了盔甲。他没有哭出声,但已经有些哽咽了。

在斯基珀复述故事的时候,我绕着汽车转圈,看看整辆车损坏得有多严重。我打开了驾驶室的车门,把头伸进里面看。车里铺了白色地毯。座椅、侧面板、车顶和仪表盘上都包着白色皮革。光照到车里,它们看起来就像奶油一样甜腻。我坐到驾驶位,关上了门。我嗅着皮革散发出的气味。我用手指抚摩着座椅,接着把一只手放到了方向盘上,另一只手则靠着变速杆。轻轻地,这样就没人能听到我的动静,我模仿发动机的声音,手动换挡,透过覆满沙尘的挡风玻璃望着路旁树木的模糊轮廓。如果不是因为装得太夸张,我差点就相信自己是真的在开车了。

我不断长高,鞋子很快就穿不下了,仅在七年级我就换了两双鞋子。德怀特大为光火。他觉得我是故意长这么快的。他迟迟不肯给我买第三双鞋,直到我实在没法走路了,他才同意带我去买,还强调这次不会再给我买运动鞋了。要等到我不再长高了,脚的大小固定了,他才愿意和我商量买运动鞋的事儿。我想用自己送报纸存下的工资来买运动鞋,但德怀特拒绝去银行把这些钱取出来。

要不是因为要打篮球,我也不会对运动鞋这么在意。奇努克初等学校里,男孩数量很少,参赛人数远远不够,这意味着我必须参加绝大多数体育比赛,并穿上时髦的比赛服——红色缎面,带有白色条纹。我猜,如果配上棕色休闲鞋,这套赛服就会逊色不少,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我们都是在晚上打比赛的。没人在家时,母亲通常会开车送我去,但如果她很忙,诺玛就会让鲍比·克罗开车载我去。当然了,诺玛也跟着一起去。这是他们偷偷约会的方式之一。在路上,鲍比跟我说了关于传球、射门、假动作等一些技巧。鲍比说话时,我就坐在副驾驶位上,很懂行似的点点头。鲍比曾在康克立中学打过橄榄球。他是校队的四分卫,也是队里个子最小但最厉害的球员,他比其他球员强太多了,在场上简直无人能敌。这种鹤立鸡群,让他显得既帅气又悲壮,因为你知道,他所使出的任何奇招,队友都接不上。他悄悄地把球传给中卫,可中卫是个“黄油手”,他来了个精准的长传球,结果后卫也没接住。不过,鲍比真正出神入化的是突破散开防守区的带球:急速冲刺,突然停止,从侧面绕过去,用脚跟转个身,像女孩儿似的扭动臀部,甩开穷追不舍的彪形大汉,灵活地穿来穿去,像一条鳟鱼在巨石遍布的溪流中游动。

鲍比骨架小,身材修长。他既不喝酒,也不抽烟。他像他的混血母亲那样脸窄窄的,还遗传了他内兹珀塞族血统的父亲的黑色眼睛和皮肤,据诺玛说,他父亲是约瑟夫酋长的直系后裔。鲍比没在康克立中学打过篮球,但我听取了他的建议,绞尽脑汁记住各种技巧,这样就能更好地打比赛。鲍比说话声音很轻,因而显得隐秘,甚至有点鬼鬼祟祟。

第一场比赛对阵范霍恩球队,当时我穿着休闲鞋。鲍比和诺玛在校门口把我放下,便驾车离开了。来的路上,他们俩就闷闷不乐,都快吵起来了。再过几个月,他们就要毕业了,可两人对未来的规划并不一致。

刚开始进行上篮热身训练,我就知道自己完犊子了。这鞋子是德怀特买来给我搭配学校制服和童子军制服的,鞋身重,鞋头方。我跑起来的时候,鞋子发出重重的踩踏声,光滑的新鞋底踩在清漆地板上,就好像在滑冰一样。比赛还没开始呢,我就摔倒了两次。开场跳球的时候,对方学校那群孩子早就开始嘲笑我了。我都不想上场了,但那天晚上我们队总共才五个人,我绝对不能临阵脱逃。我在球场上来回乱跑,鞋子重重地踏在地板上。有时候球会传到我手里。我运了一两次,又扔给另一个穿红衣服的队友。看到别人都跳起来时,我也跟着跳。我在场上跑来跑去的。如果猛地停下来,我就会摔倒。

馆内人声鼎沸,但我特别清楚地听到一个女人的叫声,可以说是全场最尖锐的。就像那种疯狂的配景笑声。一旦注意到了,这声音就总是萦绕在耳边。我心灰意懒,动作甚至变得更笨拙了。只要我一滑倒或摔跤,她的声音就会变得更尖更响,后来有好长一段时间,她就没停下来过,声音变得沙哑,都快喘不过来气了,丝毫不像在笑。我并不是唯一一个注意到这声音的人。体育馆里慢慢安静下来。最后,馆内只剩下她的声音在回荡着。她还在不停尖叫着。教练喊了暂停,我们就到场边擦擦汗,喝点水。看台上的观众骚动起来,都抬头望着她。她就站在看台最顶排,我以前从未见过这个女人,她膀大腰圆,戴着卷发夹,穿着紧身裤。她用手捂着脸,还在吼叫着,肩膀也跟着一抽一抽的。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脸颊涨得通红,双目低垂,正拉着她的手肘往外走。他们从最后一排走出来,下了台阶,穿过体育馆比赛场地,迈向出口,通过那女人的手指,仍然看到她在不由自主地吼叫着。

比赛继续进行,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现在人群安静了,场上几乎听不到一点声音。当对方球员抢到球时,只有零零星星的几声礼节性的加油;当他们进球时,也几乎没有掌声。整个体育馆的目光都聚焦到了我身上。我歇了歇,找到节奏,慢慢融入比赛。我仍然没法控制自己的脚,但当我摔倒时,再也没人发出嘲笑声了。现在观众都站在我这边,对方球队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打球时毕恭毕敬,仿佛欠了我们什么似的。我开始想象我在观众台上看自己打比赛,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高贵,多么勇敢,感情也受到了触动。我摔了一跤,稍微扭到了膝关节,我顺势装出跛脚的样子,赢得了大家的同情,但又不至于让裁判员叫停比赛。我在场上一瘸一拐的,对方球员也放慢了脚步,表明他们不愿乘人之危。

他们大获全胜。当蜂鸣器响起时,他们的教练冲上球场,带着球员朝我们欢呼三声。

诺玛和鲍比迟到了。他们开车进来接我时,停车场几乎空无一人。

“哪个队赢了?”诺玛问。她为我打开门,往前倾了倾身子,我挤进车里,坐到后座上。

“他们赢了。”

“下次再来。”鲍比说。

诺玛关上车门,又坐回鲍比旁边。他们互相看着对方。他挂挡启动汽车,开始慢慢开出停车场。车内又闷又热。诺玛舒展身体,摆弄着收音机,玩着鲍比脖子上的头发。她叫他鲍鲍,这是她对他的爱称,还说些话逗他笑。她声音很低,动作也慢悠悠的。我看着他们。车开动后,我就一直看着他们。我很警觉,疑神疑鬼,却不知道自己在怀疑什么。然后我突然一下就明白了。并不是思考出来的,而是生理反应提醒了我。我以前从未真正想过,他们单独相处时都做些什么。我知道他们鬼混在一起,但我以为他们就只是普通朋友。她对我是绝不可能这么亲密的。

后座一片黑暗,我身体僵直,安安静静地坐着,想象着自己痛揍诺玛,抽她耳光,辱骂她。我带走了本要送给她的蓝色敞篷车、皮草和时髦衣服。我把她赶出了豪宅。

可是我又让她回来了。我别无选择。后来,每次听到雷·查尔斯唱《我无法停止爱你》时,我都不得不停下来,悲伤一会儿。

母亲加入步枪俱乐部时,还召集了其他几位家庭妇女,日子一天天过去,更多的夫妇加入其中。俱乐部里原本都是些爱喝啤酒的懒汉,只喜欢对着罐子射击,但现在不同了。一些新会员射击起来非常认真,当别的俱乐部开始抹黑这个俱乐部时,老会员们要么变得认真起来,要么就退出俱乐部。

母亲在射击比赛中表现不错。她喜欢当赢家。获胜之后,她兴高采烈的。她的射击服上满是徽章和绶带,但德怀特的外套上却啥也没有,因为他总是败北。他声称自己买的雷明顿狙击步枪平衡性太差。他又买了一把,可那把也不好使,于是他又买了第三把。他依旧打偏,但这并非练得太少的缘故。他每周都会花两三个晚上在俱乐部练习,还把我们家长长的走廊当作空发练习场地。他将靶子固定在一端门上,然后从另一端瞄准,手臂跨进枪背带里,脸颊靠在枪柄旁。吸气,呼气,开枪。吸气,呼气,开枪。当我送完报纸回家时,老是发现德怀特举着新枪管对着我,他这样做违背了武器使用法规,就算枪里头没子弹也不能这样对着人呀,真是令人发指,在我走出射程范围之前,他丝毫没有要把枪放下的意思。

当俱乐部在其他小镇举行比赛时,德怀特还会带上我和珀尔一起去。这些比赛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母亲赢了,德怀特输了。他假装不在乎,但开车回家的路上,他就开始生闷气了。他沉着脸,噘着下唇,脑袋耷拉着。珀尔和我在后座上一言不发,如果我俩有谁突然忘乎所以地哼起了歌,或者说了些话,德怀特就会怒吼起来,母亲便不得不说些安慰的话。他开始非难她,说据他了解,他还算是一家之主吧,但不知她是否另有备胎。

“德怀特……”她说。

“德怀特。”他学着母亲说话,但模仿得十分拙劣。

就这样,在我们到达马布尔芒特之前,他不停地抱怨,说她无视他与她这种带着拖油瓶的女人结婚所做出的牺牲,更不用提还得忍受我这个骗子、小偷和娘娘腔了。如果母亲反驳几句,他就指责她不忠;如果她不吭声,他就愤愤自语。只有看到了马布尔芒特小酒馆,他才会安静下来。

他驶入停车场,踩下刹车,滑过松散的砾石。他下了车,又将头伸回车里,给我们下了最终判决,然后“砰”地关上车门。母亲跟我和珀尔在车里坐了一会儿,她面无表情地望着小酒馆。她从来不哭。最后她下了车,也进了酒馆。

我的确是个骗子。就算周围的人都知道我的底细,我还是忍不住会编些自我介绍,有时候是兴之所至,有时候是因为之前的版本失灵了。我也的确是个小偷。德怀特说我是小偷,是因为我未经允许就私自拿了他的猎刀,仅此而已。但其实我偷的东西可不少。最开始,我从住在单身公寓的订报客户家里偷糖果。这些人家里大多都放着糖果。我就养成了坏习惯,常常在这家拿一块,在那家再拿一块。后来我还从他们那里偷钱。我本来只偷些零钱,用来买可乐和冰淇淋,但慢慢地我偷起了五十美分硬币,甚至美元钞票。我把这些钱都藏在某个营房底下的弹药箱里。

我打算等偷到足够的钱就逃离这儿。我准备不择手段地除掉德怀特。我甚至想过杀了他,在他故意刁难我母亲的某个晚上,把他毙了。

有时候,我听到德怀特又开始责骂母亲了,我就把温彻斯特步枪拿下楼,但他只是惹人厌烦,并没有做出什么危险的举动。她不尊重他,她瞧不起他。都是我们毁了他的幸福生活。她以为她是谁啊?……我想毙了他,主要是为了让他安静下来。

德怀特称我为骗子和小偷并没有错,但这些指控伤不了我,因为我从来不这么看自己。不过,他的另一项指控深深刺痛了我——他居然说我是娘娘腔。我最好的朋友是个彻头彻尾的娘娘腔,我担心其他人会因为我们的友谊而认为我也是个娘娘腔。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我总是习惯性地在背后嘲笑亚瑟,模仿他讲话和走路的样子,甚至泄露他的秘密。我还跟别人打架。我没有再和亚瑟搏斗,但别人侮辱我的时候,我也学着像他一样歇斯底里地发疯。我知道被打几次不会死,而打我的人——就连德怀特——也会在打架后的几天内给予我一定的尊重。当然,这也让其他男孩学会了三思而后行,懂得为自己的话负责。

德怀特指控我这样那样,都是为了给我下定义。这些定义起的作用是他万万没想到的。他怎么说,我就怎么反着干。在过去,即使没做错事,我也总觉得自己一定犯了什么罪。现在我真的做了亏心事,反倒无所谓了。

我和珀尔在车上等着时,故意惹得对方心烦意乱。珀尔哼哼唧唧的。这不是在哼曲子。它没有任何旋律或节奏,只是不断重复,我则把指关节掰得咔咔作响,以此来惹她恼火,我们俩都一样幼稚。咔咔。咔咔。

就这样过了好一会儿。如果感到无聊了,我就下车沿着马路散步,走得不远不近,刚好可以看到小酒馆,而珀尔又看不到我,我希望她以为自己被遗弃了,从而惊慌失措。我站在路边,竖起衣领,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来往车辆的灯光。我想象自己是个流亡的杀人犯,是个等着寂寞女子来热情相拥的浪子……

当我对此也感到厌倦时,就回到汽车上。现在我也感到寂寞了,想要找人聊天,但明面上,我和珀尔是互相厌恶的。我们俩坐在各自的角落里,望向窗外,直到我忍无可忍,然后我会往前倾,打开收音机。珀尔警告我不要这样做,但她只是说说而已。她和我一样也很想听广播。我们俩都是美国音乐台和本地西雅图电台的狂热粉丝。她在家里会看这些节目。我送报的时候,会在沿途的小孩家里和他们一起看这些节目,听完一首歌,我就赶紧冲到下一个客户家,奔跑着把报纸举过头顶甩出去。

我知道这些曲子的歌词。珀尔也知道。车里一片黑暗,音乐流淌着,我们忍不住跟着唱起来,一开始各唱各的,后来就唱到一块儿去了。珀尔歌喉不佳,但我从未因此嘲笑她,否则就好像嘲笑她是个秃头一样无耻下流。再说了,我们心爱的这些歌曲对嗓音要求并不高,重要的是掌握时机,唱得抑扬顿挫。珀尔懂得这些,她会伴唱,会和声。要唱好和声,就得靠得很近,从对方的点头、突然眯起的眼睛和吸气中得到暗示,要顺利唱完,就必须微笑。没有办法不微笑。有些歌我们合唱起来很好听——《理解他就是去爱他》《我的幸福》《布鲁先生》以及埃弗利兄弟的大部分歌曲——我们像唱给彼此听似的,全程面对面微笑着。

直到德怀特从小酒馆里走出来。我们就关掉收音机,缩回各自的角落。德怀特向汽车走来,母亲在后面几步远的地方跟着他,双臂交叉着,眼睛盯着地面。她现在看上去可不像个赢家。德怀特身上有波旁威士忌的味道。母亲站在车外。她说除非德怀特给她钥匙,否则她不会上车的。他就坐在那里不动,过了一会儿她进来了。他把车开出停车场,母亲咬着下唇,看着面前的路。

“拜托了,德怀特。”她说。

“拜托了,德怀特。”他模仿道。

当我们进入第一个弯道时,我感觉珀尔手指都快掐进我小臂的肉里去了。

“拜托了,德怀特。”我说。

“拜托了,德怀特。”他说。

他载着我们急速转弯,悬崖下边就是河流,轮胎呼啸着,大灯一会儿照到悬崖,一会儿照回道路,我们越哀求他开慢点,他就故意开得越快,只有在太靠近悬崖时,他才会稍稍放慢车速,笑一笑,表明他并不害怕。

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时,我就会去窥探大家的私事。有一天,我在母亲的书桌上发现了一封信,是她那住在巴黎的哥哥斯蒂芬写来的。整封信都在描述巴黎这座城市和住在那里的乐趣。我读了好几遍,抄下薄薄的蓝色信封上的地址,再将其放回抽屉中。

那天晚上,我给舅舅写了一封长信,极力形容我们在奇努克的噩梦般的生活。我感觉自己写得很逼真,但其实有点夸大其词了。在信的结尾,我恳求舅舅把我和母亲带到巴黎去。我写道,如果他肯提供一些帮助,我们很快就会在那里立足。我们会找份工作,偿还欠他的钱。我说我不知道我们还能坚持多久——一切都取决于他。我往信封上贴完邮票,便寄了出去。

我等了几天回信,后来就忘了这回事儿。

有天下午,我刚送完报纸回来,发现母亲在台阶上等着我。她说想要和我一起散散步。离房子不远处有一座横跨河流的人行桥,我们走到那里时,她停下来问我到底给她哥哥写了什么。

我说我不太记得了。

“一定写了很糟糕的事。”她说。我没回答,她继续问道:“你怎么知道他地址的?”

我说我在她书桌上看到了那封信。她摇了摇头,望向水面。“我只是想帮帮忙。”我说。

“读一读这个。”她说道,递给我一个蓝色信封。里面是斯蒂芬舅舅的回信。他对我们的悲惨遭遇表示震惊和同情,但紧接着解释说,他没办法开展我所提议的那种大型救援行动。他们那边没地方给我们俩住,找工作的机会也很渺茫。我和母亲都不会说法语,就算会说法语,也没有哪家公司愿意要我们。何况我还得上学呢。整个提议都很荒谬。

尽管如此,他和妻子仍想尽其所能帮我们一把。经过讨论,他们提出了一个计划,希望我们考虑考虑。他们认为,我应该独自去巴黎,跟他们同住,和我的表亲们一块儿上学,其中一位叫凯茜,正好与我年纪相仿,能帮我结交朋友,融入学校生活。我和他们住一起,母亲就能无后顾之忧地离开德怀特,自己去找份工作。一旦她安顿下来,真正地安顿下来——比如说一年左右——我就可以重新回到她身边。

舅舅提到他随信附了一张支票,说很抱歉无法再多给了。他希望我母亲好好考虑一下他提的计划,他似乎觉得这计划还不赖。以后他希望她最好能自己给他回信。

“你怎么看?”母亲问。

“我不知道,”我说,“巴黎。”

她说:“就想象一下。你在巴黎的感觉。”

“巴黎。”我说。

她点点头:“感觉怎么样?”

“我不知道。你呢?”

“他有些地方说得还是挺在理的。如果能在巴黎住一段时间,对你来说将是个很棒的经历。我也能缓一缓,看看这里态势如何。”

我想冷静冷静,她也想冷静冷静,可最后我们俩还是对着彼此傻笑了起来。

“千万别说关于支票的事。”母亲说。

德怀特双手赞成我去巴黎。一想到我不久就要离开,他内心变得十分柔软,开始怀念起过去。他说,战争期间的游历刷新了他的人生观。他教我如何更好地与法国人相处,并建议我面对法国人时要胸怀宽广。我听说法国人很爱吃青蛙,这也是其他国家的人都管法国人叫“青蛙佬”的原因。德怀特拿出以前在庭院拍卖会中买的那套“一战”前的英文百科全书,给我读了书里对法国展开的长篇大论——包括法国历史(政局动荡、暴君专制,浓墨重彩地书写了高卢人的阴谋和背叛)、法国文化(洋溢着高卢人的机智风趣和昂扬斗志,但大多都是陈腐肤浅的论调,毫无新意,也不信仰上帝)以及法国的民族性(某种程度上体现了高卢人的热情和魅力,但措辞过于煽情、感性,总体而言并不可靠)。

珀尔气炸了。她无法相信我居然要去巴黎生活。我表现得傲慢自大,这让她更不高兴了。对于亚瑟和其他朋友,我也摆出一副屈尊的派头,仿佛他们已经完成自己的使命,如蒸汽一般消散,成为过去式了。在学校,我获准从常规学习中抽出部分时间,来研修一系列有关法国历史、文化和民族性的“特别项目”。

我对巴黎的印象都来自美国电影,里面每个人都戴着贝雷帽,穿着条纹针织衫,围坐着抽烟,电影的背景音还是用手风琴演奏的。我在母亲的皮雅芙唱片中也听过这种乐器声。但我不知道这是手风琴。我以为是口琴,以为在巴黎人人都会吹口琴。于是我也买了一把口琴,霍纳牌的,在路上边走边吹,心不在焉地模仿着《玫瑰人生》和电影《红磨坊》的主题曲,为自己在巴黎的新生活做准备。

按计划,我读完七年级就要前往巴黎,这样一整个暑假我都可以用来学习法语,在秋季开学之前熟悉熟悉环境。母亲为我预订了从西雅图到纽约,再转机到巴黎的飞机票。当舅舅改变主意时,她正要带我去弗农山申请护照。

他来信写道,他和妻子重新思考了一下之前的计划。如果让我离开家人,来到另一处社区和学校,重新学一门语言,来年还得再来一遍,简直是折腾。而且要熟悉像法国这样复杂的国家,一年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的。还有服从权威的问题。他们了解到我不太守纪律。我连自己母亲的话都不听,自从知道自己年底要离开家了,就越发无法无天,在这种情形下,他们怎么能指望我在巴黎当个乖小孩呢?

总而言之,他们预见到了很多问题。

但他们仍想伸出援手,并相信在国外的游历、好的学校教育和纪律森严的家庭将会使我受益匪浅。因此他们提议让我跟他们住上五年,直到读完中学为止。为了确保我真正融入新家庭,他们想把我当成亲生的孩子。说白了,他们就是想收养我。他们将收养当作一切计划的前提,认为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当然了,母亲随时都能来看我,但收养必须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摆摆样子。从此以后,我就是他们的儿子了。

他们知道这封信里的信息量有点大,我们需要好好消化一下。他们无意施压催促,但想必我们清楚,他们也需要些时间做好准备来迎接我,毕竟夏季就快到了。

我问母亲为什么要告诉他们我不守规矩。

“因为这是真的。如果不告知这一事实,就贸然把你送到那儿,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谢谢您嘞。那我去巴黎的计划就这样泡汤了吧。”

“不一定。”

“哦,真棒。那就让他们收养我好了。”

她叫我考虑一下。他们很慷慨,她说。他们愿意与我共享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甚至包括他们的姓氏。

“他们的姓氏?也就是说我还得改姓吗?”

“这是个好姓氏。我以前也是这个姓。”

我问母亲她想让我怎么做,但她不告诉我。她说这是我的决定。她很少这样,面无表情的,让别人看不出她的想法。她什么也不说。就算我死死地盯着她,她也镇定自若,我无法对她连哄带骗,无法撕掉她的面具,然后傲慢地假装自己早已知道她没有说出的话。

德怀特倒是有很多要说的。得知可能不只一年内见不到我,甚至可以说永远都不会再见到我了,他便开始疯狂地诱导我,要挟我,给我洗脑。他说,如果放弃这样的机会,我将永远不会原谅自己。那如果他们要我叫他们爸爸妈妈怎么办?如果有机会住在巴黎,叫他们耶稣玛丽他都愿意。我害怕离开母亲吗?好,每年夏天他都会带她飞去巴黎,他向我保证,说话算话。还有什么问题呢?他催我快点想正经事儿,别胡说八道的。

每次别人让我好好想想时,我的大脑就会变得一片空白。但这一次我根本用不着思考,因为我早就知道答案了。我是母亲生的。我不可能变成别人的儿子。在我还小的时候,写字不利索,母亲就连续几个晚上坐在餐桌旁,手把手地教我写二十六个字母,再教我写单词和句子,直到这些书写都有了灵魂,部分来自她,部分来自我。如果没有她的陪伴,我到现在都不可能学会提笔写字。我也不可能学会游泳或者唱歌。我可以想象离开她的感觉。我知道这天终究会到来,但我绝不能称另一个人为母亲。

这些并不是我思考出来的,而是凭直觉。我还相信自己的其他直觉,譬如一听到舅舅形容他家里“纪律森严”,我就警觉起来。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口吻。

就算母亲不告诉我她的想法,不给我任何暗示,我也确信她希望我留在她身边。她装得深不可测,肯定是为了掩饰这一点。后来她承认的确如此,但或许那时候她的想法没这么简单。她应该还想着不惜一切代价保住那场婚姻。她无法接受自己的婚姻再次失败。但她可能也梦想过逃离和自由——无拘无束,身无长物,甚至连我也抛下。和别人一样,她一定也想过鱼与熊掌兼得。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座黑暗森林。

过了一周左右,我在吃晚饭的时候宣布我决定不去巴黎了。

“见鬼了才不去。”德怀特说,“你必须去。”

“他可以自己做选择。”珀尔第一次站在我这边,“不是吗,罗斯玛丽?”

母亲点点头。“那就这么定了。”

“事情还没完,”德怀特说,“还没完。”他看着我。“你为什么不去?”

“我不想改掉自己的姓氏。”

“你不想改姓吗?”

“不想,先生。”

他把叉子放下了。他的鼻孔气得都张大了。“为什么不想?”

“不知道。反正我就是不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