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运动

根本用不着拿手电筒去找手电筒。那玩意儿,一支就足够了。我怎么会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懂?

小时候,我记得联络簿上“个性”这一栏,老师写的评语好像是活泼开朗。我并非特别阴沉的人,所以我想老师写的应该还算中肯,但若要再多说一句,轻率、毛毛躁躁这个评语恐怕更贴切。

总之,世间的确有些东西是一个就够,也有些是两个以上更方便。

我曾在派出所门口,目睹两三名警察推一名年轻男子。

男子高声说了什么,甩开警察想逃走,于是闹得更大,形成围观的人墙。旁边停了一辆红色的跑车。

看样子,好像是他驾车在派出所门口发出刺耳的轮胎摩擦声回转,警察想制止,他却甩开警察企图高速驾车逃走,才会被拦下。

臭着脸被带回派出所的年轻男子,被那些警察包围,一再推拉──虽然动作不大。

当时,我忽然毫无征兆地想到发生丑闻的警察。

警察酒驾肇事逃逸,闯入民宅施暴。虽然极为少见,但的确发生过这种案件。

警察也是人,不是神仙,当然也可能犯这种错误。我认为那是无可奈何,但我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其他警察的态度。

果然也会像对待一般人那样,在该出手推打时就推打?

如今不同以往,好像没有那种态度高傲颐指气使的警察了。我看到的那个违反交通的年轻男子,明显很恶劣,公平说来,就算被警察那样推来打去也不能怪谁。虽是这么想,但万一对象是自己的同僚,是穿着同样制服的警察,他们可能会不自觉地减轻手上的力道吧。

我没看到过制服警察带走制服警察,所以只能就想象而言,这时会不会基于同侪意识,稍微手下留情呢?

“不,反而会为了端正风纪,毫不留情。”

或许有人会这么说。但我总觉得,惺惺相惜的成分应该比较多。

若将之称为互助运动,正经为社会、为世人鞠躬尽瘁的人或许要骂我,但我似乎天生反骨,总是立刻想到这种情况。

现在,我家有三支手电筒、四副老花眼镜。有这么多就没问题了。就算个性再怎么散漫,起码总会找到一支手电筒吧。即使踩到老花眼镜,要替脚上的伤口上红药水,需要找另一副老花眼镜时,也有另外三副,纵使我再怎么不擅整理东西肯定也不成问题。

关于这点,我非常从容自得。

说到这里,小时候还发生过这样的事。

我在井边洗脚时,肥皂不慎掉到泥土地上。我想捡起肥皂,但湿滑的肥皂怎么也捡不起来,结果肥皂表面沾满泥土,还镶嵌沙砾。

我心想事后如果不好好放着会挨骂,于是寻找肥皂来洗肥皂。

当然我立刻想通,要让肥皂变干净只要直接用那块肥皂即可,于是自个儿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