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萝珊的自述

约翰·凯恩日渐神秘,整天一言不发。不过,今天早晨,他对我挤出了一个蹊跷的微笑,歪歪扭扭的,非常离奇。他的左脸好像有点下垂。离开的时候,他又照着那块松动的地板用力踏上了一脚。不知他是否在暗示,他知道下面暗藏机关。不过即使有东西,他也不会认为那有什么价值,或者,他的天性里就没有翻开地板看个究竟的习惯。我站在窗边看着他,试图回想,我认识他到底有多少个年头了。记忆不断回溯到灰色的童年,好像我跟他从小就认识,但那显然是错误的。反正我认识他很久了。他那件蓝色牛仔布的外套,我敢说,已经穿了不下三十年,其古老的程度几乎跟我的破衣烂衫不相上下。在窗前的光线里,我的睡袍令我羞愧难当,前襟上都是油渍麻花的污迹。我本能地想躲开光线,但是已经从床边长途跋涉到窗前,我不能轻易放弃这个优越的视角。我想问问他,外面是否已春色满园,毕竟他曾展露了自己植物学家的天分,况且,我也没有别人可问。白色、黄色、蓝色,春花应当是按照这个顺序次第开放的。雪花莲、水仙、蓝铃,当水仙绽放时,雪花莲就开始凋谢了。不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律。不知为什么世上的一切都有规律可循。

可是,我在窗前忽然觉得头晕目眩,四肢无力,好像我的关节都要收拢起来。我举起胳膊扶着墙才保持住了平衡。幸亏约翰·凯恩还没走到走廊,他即刻转身回来,把我扶到床上,其实这么做并不在他的工作范围之内。他动作轻柔,而且面带笑容。我抬头看着他的脸。他脸上有胡子茬,但称不上胡须,更像沼泽地里稀稀拉拉的石楠丛。他的眼睛好蓝好蓝。这时我才发现,他其实不是在微笑,而是他的嘴卡住了,无法控制表情。我想问问他是怎么回事,但是怕他不好意思或者生气,所以没敢问。看我多么愚蠢。

*

冈特神父“来访”之后不久,一个月朗风清的晚上,我正在浅滩岭远处的沙丘上散步。自从冈特神父来过,那间铁皮屋就让我透不过气来,好像他还在屋里,阴魂不散。每天晚上,我不耐烦地等着天黑,然后,我至少可以在沙丘上和沼泽地里找到自由自在的感觉。

我不希望被人看见,也没兴趣跟人搭讪。我进入了一种异常的精神状态,走着走着,一旦感觉到周围好像有人,我就马上转身跑回家。有时,我觉得自己的确看走了眼,把风吹草动,鸟儿惊飞都当成了人迹,甚至我还经常看到一个神出鬼没的人影,在我的视线边缘若隐若现,身穿黑色外套,头戴褐色帽子,有几次我确信自己没有看走眼,壮起胆子朝他走去时,他又倏忽不见了。那段岁月就是如此诡异莫测。

接下来就要谈到的那个夜晚我至今记忆犹新,那天亲眼目睹的咄咄怪事可能是我所遇到过的所有怪事中最不可思议的一件,而我这一辈子也算见多识广了。

对有些所谓的“记忆”,我要特别小心翼翼,毕竟我自己也意识到了,在那段风雨飘摇的日子里,有些故事虽生动鲜活,却明明是不可能存在的。即便如此,我也不认为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是子虚乌有的,无论整件事听起来是多么令人难以置信。

我已不再登上沙丘之顶,虽然那是我以前特别钟爱的地方,因为在那里可能不小心撞上甚或一脚绊到热恋中的情人。含羞忍耻,我独自一人走到世界的尽头,走到纵深的河谷切入大海之处,白天那里总有海鸟群集开午餐会。

那一夜,我独立海滩。潮水远遁,万籁俱寂。月亮山右侧稍远处,蜿蜒崎岖的小路上时有车灯闪烁,忽明忽暗。由于距离很远,根本听不到马达声。

周围没有风,辽阔的长空现出一种月光下瓷漆般的湛蓝。此情此境,不难令人感觉个人是多么微不足道。而无垠的大海正满怀梦幻般深情的海水,静立远方。

忽然,不知哪里传来低声的咆哮。我不禁转身看了一眼,以为海滩上可能有只疯狗,或者其他什么类似的动物。但根本不是,声音是从我的右侧遥远的地方传来的。我向那个方向看去,整个沙滩上空无一物,除了大概八分之一英里之外的浅滩上几幢房屋发出隐约的灯光。随后,我看到海天交接之处,一排刺眼的黄色光线由远及近。

我以为是神明前来注销我的生命,就像冈特神父一直想做的一样。不知为什么我会有这个想法,可能是自觉罪孽深重的缘故。

那道荧光线的亮度渐近渐强,噪声更是震耳欲聋。我赤裸的双脚下沙子都在抖动,仿佛地层深处在震撼摇摆,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光带渐宽渐高,轰天裂地,势不可当,似乎有成群结队的妖魔鬼怪乘飞毯袭来,发出大瀑布般的巨响。我像一个疯女人似的抬头观瞧,也真觉得自己得了失心疯。同时,光芒越发耀眼夺目,轰鸣越发如雷贯耳,终于,我可以看到那些滚圆的肚子,金属的鼻子,硕大无朋的旋桨,原来是飞机,几十架,几百架,在月光下好像一群巨大的动物,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飞机前面一丁点大的舷窗里,我似乎看到小小的人头和面孔,也许我真是疯了。我头顶的天空布满了飞机,它们都编队飞行,带着冷酷无情的架势,一副世界末日大难临头的光景,到处是金属和光,周遭喧声大作,这些飞机同时发出的噪声达到了《圣经》里的《启示录》对未来预警的水平。它们一浪一浪地袭过,飞得离水面那么近,发动机的马力吸起了海水,拉扯出一面面水墙,然后唰啦啦将一条条水蛇甩回水面,我感到它们也拽着我和海滩,要把我们从原地撕起,要把我的脑子从脑袋里、眼睛从眼眶里吸出来。飞机排山倒海般飞过,有没有五十架,一百架,一百五十架?几分钟时间里它们不断飞过,然后渐行渐远,留下一个巨大的真空,其广漠的寂静比刚才的噪声更加叫人难以忍受,就好像那些神秘的飞行物从斯莱戈的夜空里抽走了氧气。它们沿着爱尔兰的海岸线,惊天动地,一往无前。

*

几天之后,我正在门廊上侍弄我的玫瑰。这项劳作在我心如刀绞的时候也是一剂灵丹妙药。恍然之间,我心有所感,我的区区园艺,虽然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主要靠运气帮忙,但毕竟是我力图将天堂的庄重芳姿引入人间的一份苦心。天气乍暖还寒,我裸露的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哪怕花朵还密密层层重重叠叠地卷在绿色的花苞里尚未绽放,但玫瑰的存在本身,就足以令我目眩神迷。

这时,我听到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便向右手方望去。可能是人,也可能是动物,或许一头老驴正踽踽独行。我不愿被人看到,也不愿被动物撞见,即便玫瑰令我流连忘返。也许今年它们会旧貌换新颜,不再是“圣安娜”,也不再是“马尔梅松”,而终于形成了斯莱戈独特的风格,成为“斯莱戈的回忆”。路上没有驴子,却有一个人,一个怪人,看上去像个黑人爵士乐手,头发短得贴头皮,一身西装都是古怪的深烟灰色。不对,不是西装,是一身制服。他的脸呈现出一种瘆人的蓝色。我大吃一惊,以为看到的是杰克。他好像去印度打仗了,以英国国王的名义出征,理所当然一身戎装——但是,如果他在印度打仗,为什么又忽然出现在浅滩岭这么个无人问津的地方?

“杰克?”我不管不顾,脱口而出地喊出了他的名字。我有个不切实际的念头,他是来救我脱离苦海的。但他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他越走近越显得怪异,不知道的人可能会认为他被烟熏火燎过。

那怪人在路上停下了脚步,似乎一时间被我吓呆了。确切地说,他看起来仿佛一只惊弓之鸟。

“杰克·麦科纳提?”不知喊出他的全名是否有所助益。他不会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吧。我当时看上去一定跟他一样无所适从。

他开口了,磕磕巴巴,好像好几天都没说过话了。

他说:“什么?什么?你说什么?”

他看起来那么失魂落魄,于是我走下来,走到门口,离他近了一点。他好像随时准备拔腿就跑,像头脱缰的驴子一样落荒而逃。而我只不过是个穿着棉布连衣裙的女人而已。

我说:“原来你不是杰克·麦科纳提。你长得跟他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他说:“你是谁?”他边说边回头向大海的方向张望,好像生怕中了埋伏。

我说:“我谁都不是。”我的意思是他不用怕我,“我叫萝珊,是汤姆的妻子,至少曾经是的。”

他说:“噢,原来是你。”声调里没有任何敌意。他好像很高兴遇到我,很愿意跟我聊聊天。他举起右手,跃跃欲试地要跟我握手,但随后又不好意思地放下了,“我听说过你的名字。”

他随和的语气令我喜出望外,如释重负,我忽然想跟他说笑,对他表示友好,告诉他这里发生的一切,哪怕就是点滴趣闻,比如头天晚上,两只老鼠从窝棚墙上的洞里偷蛋,被我抓了个正着,墙洞很小,一只老鼠把蛋抱在肚子上,另一只把它从洞里往外拖!简直令人瞠目结舌。他的声音多么亲切柔和,我的心马上就软了,好久没有听到这么和蔼可亲的声音了,我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如饥似渴。

他说:“我叫伊尼斯,是汤姆的弟弟。”

我说:“伊尼斯?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说:“我本不该到这儿来,一会儿就得走了。”

“你这一身都沾的什么呀?”

他说:“什么?”

我说:“你为什么浑身黑不溜秋的?灰头土脸,哪里弄得满身灰?”

他说:“哦,老天,可不是嘛。我在贝尔法斯特。我得去法国,你知道的。我是军人。”

我说:“像杰克一样。”

“对,像杰克一样,不过他是军官。我在贝尔法斯特,萝珊,等着我的船,住在一家小旅馆里,忽然旅馆里破破烂烂的防空警报响了起来,几分钟后轰炸机就到了,成群结队,不下几十架,随心所欲到处扔炸弹,而空中没有任何高射炮反击的炮火,一个火花、一股烟都没有,周围的房屋和街道都被炸了个天翻地覆。我怎么脱离虎口?我撒腿就跑,快得像一阵风,一路上大喊大叫,为贝尔法斯特的人民狂热地祈祷,街上很快就布满了人群,几百人都跟我一样连喊带跑,有的穿着睡衣,有的赤身露体,我们跑啊跑,一直跑到城市的边缘,身后的飞机像浪潮一样穷追不舍,还不停地扔炸弹,一个小时以后,或者过了更长时间,也说不上了,我在一座漆黑的大山脚下停下来,回头观望,贝尔法斯特已经成了一片火海,烧得轰轰烈烈,火苗像通红的动物,像老虎一样张牙舞爪,腾空而起,其他跟我一起跑出来的人也都回头张望,涕泪交流,发出的声音好像《圣经》里的长歌当哭。我想起大战以前我常去的水手传道会,毕竟我自己也是个游子,在那里他们经常引用《圣经》里的一段话,‘那些未被载入生命之书的人将被投入火海’,我浑身哆嗦,以为神的怒火终于点燃了人间,但是根本不是神,是德国人,他们正在天上遨游,得意洋洋地俯瞰他们的成就。”

伊尼斯说到这里停了下来。他又在瑟瑟发抖了。看来情形不妙。他的双眼里,倒映的火海还在熊熊燃烧。

我说:“进来歇歇脚吧,就待一会儿。”我这么做,不知是出于母性的本能还是手足的情怀。但是忽然之间,我心中涌起似水的柔情。我想,他跟我多少有些同病相怜。他也被他的世界摈弃了,斯莱戈的世界。而且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像个坏人,一点都不像传说中那个杀人不眨眼的警察,虽然当时我还没听说过那些传闻。其实我对他一无所知,他的亲兄弟们对他几乎只字不提——偶尔提起来也只是愁眉苦脸,唉声叹气。

他说:“不行,我不能连累你。你不知道我是什么人。知道了你肯定不让我进门。我只能给你添麻烦。他们没告诉过你吗,我已经被判处了死刑?我根本就不该回斯莱戈。我出了贝尔法斯特,穿过恩尼斯基林,然后不知怎么就回到这里来了,像鸽子归巢,完全不由自主。”

我说:“你就进来吧,不用在乎那些事。怎么说我也是你嫂子呀。快进屋吧。”

于是,他走了进来,一边走,他身上的黑灰一边一撮撮地往下掉。他从贝尔法斯特走来,经过漫漫长途,像一只鸽子重返斯莱戈,或者,像一条鲑鱼寻觅儿时的清野河口。他真是我遇到过的最可悲的人了。

他跟我进到屋里之后,我很自然地让他脱下那身制服。首先,需要让他喝一杯水。他狠命地一饮而尽,好像肚子里也有团火需要扑灭。然后我烧了些水,好不容易才让澡盆里的水不那么冰冷刺骨,但也就仅此而已。那个小灰人就一直站在地中央,穿着他的棉毛裤,他的内衣竟是出乎意料的洁净。他身材匀称,体态轻盈,一点没有汤姆身上那股胖劲,这倒不是挑剔汤姆。

我说:“我去外面厨房里做点奶酪三明治。”

这样也是为了避嫌,好让他自便,我听到他跌跌撞撞脱下棉毛裤,然后坐到浴盆里。像他这样的军人应当习惯于洗冷水澡,但愿如此。反正他一声不吭。我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才又回到屋里。看得出来,他肯定是仔细搓洗过了,因为浴盆里的肥皂水上浮着一层黑灰,这会儿他又站回到地中央,正在扣好棉毛裤上的扣子。现在我才看出,他的头发是赤褐色的,几乎烧到了头皮。他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他的手粗大有力。我对他点点头,好像是说“你还好吧?”他也对我点点头,好像是说“我挺好的”。我递给他厚厚的面包夹奶酪,他站在那里,尽量斯文地一顿狼吞虎咽。

然后,他笑逐颜开,说道:“有亲人真好。”

我也笑起来。

我说:“我明白你的意思。”

外面天色渐暗,我的猫头鹰又启动了马达。真不知该拿伊尼斯怎么办。我好像对他很熟悉,至少熟知他的身体和面孔,但同时又对他很陌生,几乎一无所知。像他这样又温柔又古怪的人我倒是从来没见过。他站在那里纹丝不动,像山坡上的一头鹿忽然听到了树枝折断的声音。

他说:“我谢谢你。”他的话直截了当,真心实意。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谢意打动了心弦。已经很久没人这样感激我、尊重我了。我也呆立在那里,看着他,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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