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楚地记得爸爸被迫离开墓地的那天,一个活人迫于无奈离开了死人的世界,从此开始流亡的生活。
一场不见血的谋杀。
爸爸毫无保留地热爱世人和尘世的生活,这也是一个合格的长老会信徒应尽的义务,因为所有的灵魂都历经同样的磨难,一个人应当从街角少年粗鲁的笑声中听出对生活本质的解说,进而从中得到解脱,并且确信,既然神明造物,那么万物就已经得到他事先的许可,而魔鬼最大的悲剧就在于,他们是空洞虚无的建筑师,最终注定一无所成。爸爸因此以工作来评价自身的价值,而作为一个信仰不同宗教的人,在斯莱戈天主教徒大批牺牲的时刻,被授予埋葬他们的工作,爸爸以此为莫大的光荣。
我们曾经在傍晚一起给墓地的大门上锁,准备回家。他越过铁栅回顾着一行行逐渐黯淡的坟墓,目光落在那些他精心管理的墓碑上,此刻,他会情不自禁地感叹:“虚荣啊,多么虚荣!”我想他可能是自言自语,也可能是对着坟墓说话,反正不是说给我听的,他肯定也不会以为我听得懂他的话。可能当时我的确不懂,而如今,我相信自己已经能够理解他了。
事实上,爸爸热爱他的祖国,热爱他心目中的爱尔兰。如果他生为牙买加人,他可能也一样热爱牙买加。但他不是。他的祖先曾在爱尔兰的村镇里挂着力所能及的闲职,进行建筑督查之类,他的父亲更是赢得了牧师的尊位。爸爸出生于古尼镇专供神职人员家庭居住的小房子,孩提时代,他幼小的心灵热爱着古尼镇,那颗心逐渐成长,它的爱也逐渐扩展到整个爱尔兰岛。但是他的父亲是一位激进分子,曾经撰写过传单,或至少参与过传教活动。传单早已流失了,但我记得爸爸说起过其中一两篇。关于基督新教在爱尔兰的历史,爸爸的观点经常于他自己不利。他个人认为,基督新教作为一种工具,本来应该如同羽毛般柔软,却被宗史学搞得如同锤子般坚硬,用来迎头痛击那些在爱尔兰艰苦求生的人,而他们多数是天主教徒。他的父亲热爱长老会,他自己也是如此,但他引以为憾或引以为恨的是长老会在爱尔兰被派上的用场,圣公派、浸礼派等等也同样被滥用。
我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呢?童年时代,每天晚上,爸爸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挤进我的小床,他的虎背熊腰把我挤到一边,以至于我几乎半躺在他身上,头顶着他胡子拉碴的脸。他一边等着妈妈在隔壁房间里渐渐入睡,一边跟我聊着说不完的话。直到听见妈妈的鼾声轻轻响起,他才离去跟妈妈在一起,而在那之前大约半小时的时间里,在黑暗之中,他给她空间独自入眠。月亮先是静坐在后墙上,然后忽明忽暗,以其特有的方式飘上夜空,与那些无法企及的星辰为伍,噢,我深知它们多么无法企及。这时,他对我絮絮耳语,他的私密、疑惑,他的心路历程,也不管我是否能够理解,只是献出他的心灵之歌,仿佛唱着他心目中最伟大的两位爱尔兰人巴尔夫和萨利文创作的动人旋律。
在坟场干活,受到冈特神父的照顾,对他来说是最理想不过的生活。而完美生活即是他献给自己父亲的颂歌。这是他一心向往的生活,在爱尔兰,这个他碰巧降生的国度。
而失去这份工作,从某种异乎寻常的意义上来说,他就失去了自我。
*
我们难得在一起了。他不愿意带我去捕鼠,那是一份又肮脏,又麻烦,有时还有危险的工作。
爸爸做事向来一丝不苟,他很快就找到一本对他有所帮助的小册子——《捕鼠面面观》,作者笔名硕鼠。手册讲述了一个捕鼠人在曼彻斯特的冒险经历。那座城市里工厂鳞次栉比,到处都是老鼠做窝和躲藏的天堂。书里讲述了捕鼠的基本要领,逐条列举。书中甚至还提到如何注意保护雪貂的脚,因为在潮湿的笼子里,它们容易感染一种腐蹄疫。遗憾的是,爸爸从未拥有过雪貂。斯莱戈没有那种排场。他只被派到一条杰克罗素梗犬而已,名为鲍勃。
从此,我孩提时代最诡谲怪诞的阶段开始了。也许我也渐渐不再是幼童而是女孩了,又从女孩变成了大姑娘。在爸爸捕鼠的日子里,我常常感到精神萎靡,情绪低落。那些曾几何时让我兴高采烈的事已变得黯然失色,就好像世界的声音和画面都缺少了点什么,或许那种随心所欲的快乐是孩提时代特有的财富。我觉得自己身处一种等待的状态,等待着不可知的事物替代上苍曾经的恩典。我当然还很年轻,风华正茂,但就我所知,没有哪个人的十五岁像我那么少年老成。
*
人们依旧过着按部就班的生活,因为他们没有过其他生活的可能性。爸爸每天早晨刮胡子的时候仍然唱着《皮卡第玫瑰》,字句残缺不全,一边跳过这一句或那一句,一边在嶙峋的脸上转动着剃刀,而如果我在楼下闭上眼睛侧耳倾听,就可以在脑海里神奇的屏幕上看到他的一举一动。他硬着头皮继续生活,每天带着狗和鼠夹出门,学会以此作为日常工作。回家的时间虽然不像过去那么准时,可腋下还是习惯性地夹着一份《斯莱戈冠军报》,以便尽量使他的新生活走上正轨。
这些日子里,他偶尔会在报上读到跟他有关的文章,至少有一次是这样的。当时,我听到他倒抽了一口凉气,抬头一看,发现他正埋头在报纸里。罗迪先生是《冠军报》的股东,据说他是新政府的人,所以对内战的报道采用了直白平淡的语言,力争展现一种天下太平的效果。
爸爸说:“天哪,他们枪毙了上次在坟场上的那群孩子。”
我说:“什么孩子?”
“就是那群抬来他们死去战友的野小子。”
我说:“死者是他们其中一个人的弟弟。”
“是的,萝珊,其中一人的弟弟。这里有他们的名字。
死者姓拉维奥——你说是不是个古怪的姓?名叫威利,他哥哥叫约翰。但是他跑了,这里写的。越狱了。”
我说:“是吗。”我心里隐隐有点不自在,但同时又喜出望外。就像听说江洋大盗杰西·詹姆斯那类传奇时的感觉。你当然不愿意遇到拦路抢劫,但还是不禁为绿林好汉的逍遥法外窃喜。尤其是我们又算得上认识约翰·拉维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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