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他说,“我想算是吧。照我看,他那件制服湿淋淋的,要恢复原来的模样,得花好大力气。”
“我看也是。”我说。
人们在闲谈这类话题的时候,往往是任何言语都能让他们兴味十足,因为他们的话语,一切话语,所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就这么走下去,一路谈天说地,我觉得这是世界上再美好不过的事情了。
所以,我无法确定他到底来自美国的哪个地区,但在当时,这类事情说得不清不楚反而让我感到庆幸。我没有刨根问底。还有一次,他真真切切地告诉我他是犹太人,但实不相瞒,在和他做爱的时候,我发现他并没有割包皮,这一点是我起码可以断定的。
“乔。”见此,我本想问个究竟,却欲言又止,我心里有种种顾虑,尤其是不想让他感到难堪。不明就里是一种折磨,但对情人来说则是个例外。
情人。每当我想到贝洛先生,想到他的五短身材,想到他因为把头发剃光而显得窄小的脑袋,想到他对卡西纠缠不休时,“情人”绝不是跃入我脑海的那个字眼儿。
根本不用去想,我就能断言,他一定认为卡西可以任凭他玩弄于股掌之间。我也确信这是个事实。我想到美国所有饱受痛苦煎熬的仆人和女佣,任由主子蹂躏和践踏,如果这类事情不是在遮人眼目的情况下偷偷摸摸进行,就会呈现出一幅巨大而可怖的战争地图。在很久以前的美国。至少,我的确希望如此。我为此而祈祷。
贝洛先生总也不肯放过卡西,虽然卡西说,“如果用家禽来比的话”,她已经不是“小雏鸡”了。
“他会厌倦我的,”我曾经恳求她把事情告诉贝洛太太,她这么回答道,“你瞧着吧。”但是他并没有罢手。我几乎脱口而出,说我并不恨他。但其实我非常恨他,恨之入骨。我也恨自己。当时我说的做的都远远不够,我真应该再做点儿什么,说点儿什么。如果不是那样一个结果,卡西会有怎样一番故事?我们现在兴许成了邻居,她兴许在萨格收费公路边上有自己的房子,我们可以坐在我家的阳台上聊天,一直聊啊聊,聊到下巴脱臼。
然而,然而,在卡西真实的故事里,他让她怀上了孩子,她无法承受这个事实。
那时候,我满脑子都是些愚蠢的主意。我说,她可以跟我和乔一起离开那儿,我们可以组成一个特殊的家庭,那个孩子将来可以绕着我们的脚跑来跑去,我们会幸福的。
她一想到肚子里的孩子就受不了。她是个内心强大的女人,觉得自己非常清楚必须如何了断。
她去了伊利湖边,开始在酷寒的湖水中游泳。
她以优美的仰泳姿势游了出去,水波在她周身闪闪烁烁,太阳把爱慕的光芒尽情抛洒在她身上。这一幕纯属我的想象。我看罢她留在卧室里的字条,就搭上有轨电车一路风驰电掣前去找她,但是湖面上什么也看不见,只有无数道光线密密匝匝交织在一起。
卡西一定是在湖底磨来蹭去,足足过了一个星期,才浮上水面,我们能够找到她也算是个奇迹,她被水流冲上了我们过去经常光顾的一个小小的海水浴场。我和她的父亲卡蒂斯·布莱克一起安葬了她。她父亲身无分文,不过,老人家总算在湖畔公墓的穷人区为她找到了一块安身之地,他郑重申明卡西是天主教徒,并不如人们可能会假定的那样是个浸礼教徒,一个好心的牧师接受了他的请求。与此同时,让牧师大松一口气的是,我们不会在葬礼上打开为卡西找来的那副棺材,因为把一个黑人妇女和其他死者安置在一处,让他感到很伤脑筋,这块墓地里安葬的大多是爱尔兰人,墓碑只是一块块木头,多数已经日渐腐朽,其中很多坟墓只不过是一堆泥土罢了,别无他物。
卡西悄无声息地进入了钢铁一般冰冷的泥土里。
卡蒂斯·布莱克呆呆地望着坟墓边缘,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入土,眼中一片骇然。他脸上充满悲伤,就像是一个受难的圣徒。我知道他事先把排箫放进了胸前的口袋,但他从始至终也没有掏出来。排箫在他胸口微微隆起,随着他的心跳起起伏伏,如同他的第二颗心脏。
卡西往下沉去,几个掘墓人慢慢地把她放入墓穴,他们的衣服龌龊得简直让人难以想象,就算是对掘墓人来说也太过肮脏了,其中一个嘴角叼着一支香烟,说来也怪,我居然还注意到是“百乐门”牌的。
一个爱尔兰人中间的女神。我从此失去了自己的朋友,永远失去了。哭啊,哭啊。我一连七天哭泣不止。
贝洛先生走来走去,看样子很是忐忑不安。但他的滔天罪恶无人提起。命运女神也没有对他嗤之以鼻。他没有付出任何代价,除了跟火柴棍一样可怜的一丁点儿的灵魂,燃烧啊燃烧,烧成一缕灰烬。
这样一来,贝洛太太失去了我们两个人。我不知道,我说不上来她实实在在拥有些什么。我还是一走了之,随她自己听天由命吧,不管她命运如何,如果说我曾经有过犹豫不决,现在我终于打定主意和乔结婚。
我们在克利夫兰的爱尔兰教堂里举行了婚礼,乔在警察局的搭档麦克·斯科佩洛充当他的伴郎。牧师说,把我嫁给一个自己不明身份的人要比嫁给一个对自己知根知底的人便当得多,由此看来,乔是合适的人选。乔随即带我去了纽约,我们在那儿待了整整一个星期,慢慢适应新的生活状态。我的身份从此便成了金德曼太太,乔的妻子,这个男人也许是犹太人,也许根本不是,也许曾经是天主教徒,也有可能跟天主教毫无干系。
我们住在一家小旅馆里,第一天早晨,乔刮胡子的时候,我听见他在哼唱一首流浪曲,歌名叫《迦南》。至少他认为那是一首流浪汉或者落魄者的歌曲,因为据他所说,他听到有人唱这首歌,是在他刚到克利夫兰那阵子,当时他很不走运。关于他的过去,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一点儿可信的说法。
那时候,整个美国变得乌七八糟,名不符实,除非你撞上大运,成了腰缠万贯的主儿。乔当然会紧紧抓住自己那份工作不放。
“我这个差事,有时候纯粹是魔鬼干的活儿,也有时候甚至可以说是上帝的工作,不过,莉莉,干警察总能让咱们的餐桌上有肉吃啊。”
说这话的时候,他正坐在纽约的一家小餐馆里吃得尽兴,他在餐桌上的言谈举止出奇地文雅。
乔的皮肤依然是灰白色,除此以外,他在相貌方面无可挑剔。乔个子高高的,跟他的警察职业很相称,他四肢修长,而且有一口整齐的牙齿。我多想写封信,把这一切都告诉父亲,但想来他正在天堂的邮局里“存局候领”。我按捺不住自己的冲动想要告诉安妮。我得知了莫德结婚的消息,那为什么我不能凑个热闹?但是不行,我非常清楚不能这样冒失,不管怎么说眼下还不行。那个躲在阴影里的男人让我心存犹疑。我开始猜测,他是不是一直在跟踪我?他是不是就像一个隐秘的丈夫,总是偷偷摸摸潜伏在我身边,探听关于我的琐细消息,伺机前来寻找他的猎物?那天他本来可以朝我开枪,当时我束手无策,但他没有动手。我透过大大的平板玻璃注视着窗外人潮汹涌、车水马龙的街道。上百万盏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灯就像创世之初地球上形形色色的人,蜿蜒曲折地朝四面八方涌动。我仍然能感受到美国那奇异的尘土气息,我还没有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以至于觉察不到。正是这一点让我保持着外来人的感觉,一个旅行者,对游历之地怀着深深的爱恋。乔正当年轻,他为我们俩制订各种计划,他吃东西的样子,仿佛是要把白盘子上的污渍一点点清除掉,他一刀刀切下去,动作有条不紊。有板有眼的乔。
我们回到旅馆,占领了那张铺着亚麻布床单的大床。两人都没表现出太多拘谨。赤身裸体相见让我们感到很快活。我们最隐秘的部位相遇、融合在一起。它们相互执手,它们疯狂做爱。他用了一个钟头亲吻我的嘴唇。他用了一个钟头亲吻我的双腿。他用了十五分钟亲吻我的左耳。整个过程仿佛是一次长长的火车旅行,我就像是一个村镇,有着各式各样的车站。真搞不明白人的身体是怎么设计的,有时候纯粹就是为了和铺着白色亚麻布的大床缠搅在一起,不光是在纽约城,世界各地到处都有爱侣缠绵在铺着亚麻布的床上,渴求进入对方的身体。人真是奇特而又奇妙的动物。
这辈子能得到他的爱,带给我无尽的快乐和感激。我爱他,并不需要清楚地知道他来自哪个地方,也不需要他有一个故事或者一段历史。他只要是乔就足够了,他的身份来历无关紧要。什么都无所谓。一切事情,一切问题,无论他来自何处,都不是障碍。神秘莫测的乔。英俊潇洒的乔。
身为美国人的乔。
我爱他。
我为卡西心痛不已,但转念一想,我身边的这个男人热爱卡西,他见过卡西,卡西的音容笑貌映在他的眼眸里。我可以亲吻他的眼睛,因为这双眼睛曾经看到过卡西。当时我有很多愚蠢可笑的念头,因为我正沉浸在爱情里。
那是一段无比宝贵的时光,其中的一天,我们去看了《芝加哥大火记》。唐·阿米契饰演一个爱尔兰人。我们眼里映现着1871年的芝加哥在烈焰中燃烧,心里洋溢着幸福和满足。
当天晚上,我们俩又一次躺在旅馆的房间里。做爱的时候,乔戴上了避孕套,这让我稍稍感到有点儿纳闷,如此而已。
早晨,我们醒来的时候,房间正笼罩在微微泛红的光线中,煞是诡异,窗外的红色和黄色光晕更加浓重,也更加诡异。一阵大风从城市的街道上呼啸而过。整个房间覆盖上了一层尘土,床上,我们的胳膊和腿上,到处都是。躺在我身边的乔,脸膛呈现出奇怪的棕色,仿佛尘土与昨晚的汗水和在一起,烘干后凝结在他的皮肤表面。他看上去就像是伏都教的跳舞者,只不过得倒过来说。他几乎成了黑人。时隔多年以后,来自田纳西山区的诺兰先生用一句爱尔兰语“cailleachaidoite”来比喻,意思是成年累月坐在炭火边上经受烟熏火燎的老妇人。诺兰先生零零星星会说一点儿爱尔兰语,他甚至都不知道那其实是爱尔兰语。他说,我们最好在今生今世及时行乐,尽可能获得所能拥有的幸福,因为很快我们全都会变成“cailleachaidoite”。cailleach本来的意思是丑老太婆,我觉得这个词现在用在我身上很合适。不过在那时候,我正当盛年,心中满溢着爱情,在变得怪模怪样的乔身边醒来,那时的我可绝不是个丑老太婆,而是一个还算年轻的女人,生命如花般绽放。纽约一定要当心,否则我会一口把它吞下。当时的我,爱情正如日中天,并没感到多么惊恐。
惊恐过后接踵而来的是藐视,其实二者形同姐妹,只不过是恐惧自身换了一副新面孔。看到乔的模样,再从镜子里瞥见自己的脸容,让我一下子回到了先前的正常反应——从世界简单的悲哀中油然而生的恐惧,因而也是无法逃脱的恐惧。
风暴刮了整整一天,把凄惶的尘土四处抛撒,覆盖了所有的东西,所有的人。风暴过后,尘土一定还留在那座城市,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混在合成水泥里,落入人行道的缝隙中,沉积在市民的记忆深处,也掺入了dna里面——迪林杰先生总爱把这个时髦词儿挂在嘴边。那一天,沙尘滚滚,飓风裹挟着沙尘,从俄克拉何马州一路席卷而来,行进六百多英里,进入纽约。命中注定,我会踏上一段漫长的旅程,来到芝加哥和克利夫兰。沙尘中弥漫的是人们的梦想,是农场,是俄克拉何马流动雇农的闲谈,是摇篮曲和恋人的誓言,是美国的血和汗。这一切随风而来。耶和华却不在风中。
我结婚的日子,才刚刚过去。
我们在镇子里爱尔兰人聚居的地方找了一处小房子住了下来,这样一来,我必须时时处处对邻居们避而远之。身边萦绕着这么多爱尔兰名字,让我不由得担惊受怕,不过,大部分家庭都是第二代或者第三代爱尔兰裔美国人。他们对我的爱尔兰了解得并不多。当时,我自己其实也知之甚少,现在也一样。我无法想象它的模样。它就像是一个偌大的墓园,我的父亲和两个姐姐就埋葬在里面。多年来,我的头脑变得越来越一片空白。有人一直在用油漆涂抹掉往昔的情景。白色的油漆覆盖了一切。当然,威利是埋葬在皮卡第。
乔很喜欢婚后的生活。一天早晨,他告诉我说,到了六点钟他该回到家的时候,一定要站在人行道上等他。我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站在那儿,心想可能要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儿发生。那是个刮风的日子,我站在屋外,感觉很不自在,我身后就是我们的家,一个隐秘的世界。光线黯淡的小厨房只有一扇小窗,朝向邻居家的院子,起居室跟猫便盆差不多大,走上狭窄的楼梯便是我们的卧室,用乔的话来说是个“摔跤场”,我们在里面“代表库雅荷加县进行较量”。
当时大约是夏天,黄昏时分,在飞扬的尘土中,开过来一辆崭新的大汽车,硕大的车轮是白色的,如今已经见不着了。沃洛翰夫人的汽车要是和它并驾齐驱,会显得是个小不点儿。我真想不明白他们怎么卸掉那么大的轮胎。车灯巨大无比,上面的镀铬金属装饰板光华四射,一看到乔正端坐在方向盘后面,我简直兴奋极了。他一定是在上班的时候带上了便装,因为他身上穿的是去教堂做礼拜的那套西装,头上戴着那顶系着黑色粗缎带的白礼帽。他说那是他的“黑帮”礼帽,那顶帽子确实是他认识的一位意大利先生送给他的。
“怎么样,莉莉,很棒的车吧?上来吧,莉莉,咱们去兜一圈。”
我们沿着湖岸开出城外,又开回城里,接下来顺着林地大道加速行驶,开过月神公园那些奇形怪状的城堡,然后他又开到谢克海茨,巨大的发动机一路轰鸣,一路颠簸颤抖,经过通往贝洛太太家的那个拐角,这是我多么熟悉的地方啊。不过,我们已经跟这里毫无瓜葛了,我们正在把面孔转向未来。
“往事就像是一个哭泣的孩子,这毫无疑问,”乔说,“不过,将来一切都能得到补偿。没问题,老兄。”
乔总爱说些谜一样的话,正如此时此刻。这让他感到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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