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伦敦租了套公寓。伦敦的老城区。遥想当年,两岸密林丛生,罗马人沿着宽阔的河流泛舟而上,就是在这儿登陆的。很久以后,这片沼泽平原,也就是所谓的东区,被伦敦城墙围在了墙外。这里有过一座麻风病院。斯皮塔菲尔德——看这个地名就能猜出几分。
如今依然,你沿着古道走,中世纪就留在小巷和过道上的车辙仍会蜿蜒地绕进主干道。如今依然,只要你留意,就会发现往昔沉积在层层叠叠的时间里,被压得紧紧实实,在挤压出的空洞和孔隙中,逝去的一切非但没有消失殆尽,反而保留着原来的形态。建筑物如此,地形当然也是,但其他东西也一样;有种气息,类似气体,会从那些空洞中钻出来,顺着那些孔隙逃出来,浮出表面。
这栋小楼已被新兴事物包围。玻璃帝国向律师们、银行家们敞开。街道重新规划,开起了咖啡店和三明治摊位。高级的巧克力,昂贵的蜡烛。葡萄酒吧,小酒馆。人流往来不息,直到深夜。走路回家没问题,我从没为此紧张过。街上灯火通明,就算有人喝醉了,也不会找别人麻烦。
典型的乔治亚风格小楼,从地下室到阁楼共分五层:底楼开店,楼上住人。
租金不高。之前的房客很恶劣,招呼也没打就匆忙离开了。房东是位女士,想要一个起码租住一年、通情达理的好租客。我应该算是明事理的人。
她告诉我,这房子她是打算自己以后回来住的。这种情况挺适合我的。我刚从一段婚姻中解脱出来,还没准备好在任何地方定下来。一年时间是我需要的。我转账交付三个月的房租,我们握了握手,她把钥匙给了我。
这一片的老房子都是十八世纪八十年代盖的,都不是恢宏的大宅。不过,方正的大玻璃窗都很大气,餐厅也镶了一人高的实木壁板。宽大的橡木地板打磨得很光亮,还有狭窄的旋涡状楼梯,能让我快速而略带险峻地上下楼。以前的人个子小,楼梯的那种踏板都像是为小脚掌设计的。没关系,楼梯扶手倒很结实,灯也很好用。我说好用,是因为即便在白天,楼梯上也有暗影,好像天光别转身去,照不到那里。
我把衣服从行李里拿出来。我喜欢穿着睡衣睡觉。厚棉布,蓝色或绿色,细白条纹。都是同一家绅士服装店出品的。我把一件睡衣挂上床边的挂钩。挂钩看起来像只挂肉的钩子,但房东女士跟我确认过,这间阁楼以前是用来存放香蕉的。
床又大又舒服。床垫是新的。屋子里很宁静。第一晚我睡得很好,就算听到楼下有开门的声音,那也必定是因为我没有关好门。
早上,我穿着睡衣下楼去煮咖啡时,有那么一个片刻,我站在楼梯半道,望进那间备用卧室。除了一张小铁床、一只抽屉柜和老式书桌椅外,屋里什么也没有。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房东女士不喜欢这种风格,但她买下这栋小楼时就有了这些家具,但若有房客,倒也挺方便的。对我而言就挺好,因为我把自己的家具都留在以前那个家了。
我琢磨着,等我安顿好了,可以把这个房间当办公室用。我跟着房东女士看房时,几乎没朝这间屋里看一眼,因为,当她说着话、我们上下楼时,我就已知道自己会整栋租下来。她站在街边、迈上一级台阶、打开小前门的门锁时,我就已经知道了。
但现在,我能看到被子拉起了一角,露出下面的床单,好像有人刚刚下床。我犹豫了一下,不确定是不是房东女士为了让这地方更有生活气息而这样摆弄的,就像清洁工总是把书本和靠垫朝一个方向摆放。是的,肯定是这么回事儿。必须是,因为没有别的解释了。我飞快地把被子塞到枕头下面,还把被子抚平;床上只有一只枕头,对一个假装不太紧张的人来说,我的动作未免太快了。房间里隐约有股气味——我素来对气味很敏感——我想了想,是煤气味吗?或是死老鼠?这两种气味很相似。甲烷。好吧,味道很快就会消散在空气中的。我想把框格提拉窗推上去,却发现窗框已被钉死了。这事儿我可以晚点处理。
眼下,我让门开着,继续走向厨房,厨房里的一切都和我前一夜离开时一样。我烧了开水,磨了咖啡。
外面的街道上,人们正步履匆忙地去上班。新鲜咖啡,新的一天。新的开始。我感觉不错,这些日子以来,就数今天最好。
喝完咖啡,我出门买了一把锤子、一把钳子,打算把窗框拆开。我还在五金店里买了一只捕鼠器,然后悠闲地往回走。我站在街道另一边,端详这座略微倾斜、自成一体的小楼,对称的窗、阁楼卧室外侧那圈漂亮的石头护栏都让我颇为欣赏。这是栋好房子,坐落在小店的上方,见证了几个世纪的时光流逝,而且,至今依然在时光中穿梭,在我想来,那意味着希望。
随后我就看到了,或者说我以为我看到了,我真的看到了吗?我看到备用的那个空房间里有个男人的身影。很瘦的男人,头发往后梳,穿了一件夹克。我眯起眼睛对焦。没有人了。
但我看错了。是我看错了吗?窗边明明有个人影,一个男人的身形。他好像双手捧着什么东西,正在低头看。我的心跳加速,简直跳得太快了。有人藏在这栋房子里吗?别人也有钥匙吗?他们是不是看到我离开,就自己开门进去了?
有人说话的声音吓了我一跳。“你在找什么东西吗?”
是楼下小店里的那个女人。我做了自我介绍。她叫乔伊斯。她卖靠垫和毯子。我解释说,刚才好像看到有人站在窗边。她大笑起来,“里面没人,亲爱的。你搬进来之前,我女儿已经从上到下打扫了一遍。柜子里也没藏着什么妖魔鬼怪。”
“还有别人有钥匙吗?”
“有也没关系,亲爱的。你之前的房客连夜逃跑后,房东就把锁换了。我还给锁匠泡了杯茶呢。”乔伊斯抬头往上看。那扇窗边空空白白,什么也没有。
“不过话说回来,这些混蛋可狡猾呢,你绝对想不到的。这年头不太会了。亲爱的,我陪你一起进去,四处看看,好吗?”
很好。
乔伊斯和我进了屋。她说:“我就在这儿等着。要是有人从楼梯上飞奔下来,得先过我这关。那就有苦头吃了。你上楼吧。定定神。”
我攥着锤子上了楼,不情不愿地。备用房间和我离开时一个样儿。我的阁楼卧室也和我离开时一个样儿。
我松了口气,回到厨房,有点窘。
“都是老玻璃了,”乔伊斯说着,把手举到窗前,“和现代玻璃不一样,看到了吗?老玻璃照出来会变形。”
关于这一点,她说得很对。尽管不是所有玻璃都会,但有些玻璃确实很厚,有旋涡状的纹路。
我看到的,我以为我看到的,肯定是倒影的倒影。街对面的玻璃幕墙大楼在我的窗户上投下了重影。我是自己吓自己,仅此而已。
“好啦,你知道去哪儿找我,亲爱的,”乔伊斯说,“反正六点钟以前我都在店里,之后我要去金心。就是街角的那家酒吧。”
乔伊斯下楼忙她的去了。天晓得她会怎么看我。我上楼去拆窗。钉子都是用榔头粗暴地砸进去的。犬牙交错。有种暴怒的感觉。为什么要钉死这扇窗?这是二楼,没人能从这个高度破窗而入。不管是谁钉的,都显得多此一举。岂止一举。我的脑海里闪过一张满是黄牙的嘴,齿间夹着一簇肮脏的铁钉。粗手指紧握锤把。
振作起来!
窗外,街对面,我能看到写字楼里的职员在办公桌前上演哑剧。倒影的倒影就是这么回事儿。刚才是,向来都是。
阿尔贝·加缪怎么说来着?引向疯狂的并非这样或那样事物,而是两者之间的空白。
我就生活在两段人生之间——我的过去和我的未来。我活在两个世界间的间隔里。我怎么才能不觉得自己像个疯女人呢?
终于,最后那根生锈的弯钉子被钳子夹断了。我费了点力气才把窗子推上去。每一寸都很吃力。然后,随着一记震颤,窗开了,空气涌了进来。这感觉不像是开窗。更像是撕开了真空包装。
在我身后,卧室的门砰一声关上了。
是风。只有风。这里没有人。
那天过去了,第二天也过去了,然后又是一天,我在这栋小楼里能放松下来了。生活步入正轨。让自己随心所欲。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变得多么紧张,多么警惕,但让我紧张和警惕的并不是这房子,而是我自己因失落、因不安而生出的悲情。我根本不需要鬼。我就是缠住自己的鬼。他们不都说嘛,爱闹腾的促狭鬼通常都能追溯到青少年旺盛的精力吗?人们还说,精神高于物质是真的,我们会把内心状态外化,甚至外化到那些似乎自带生命的物件上去。
我以前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但现在,这房子和我好像成了同谋,共度我们的日子。这房子绝不只是个中立的空间。它似乎很欢迎我。
即便如此,我还是没在那个空房间里安置办公室,我一直关着那扇门。
几周后,我和朋友们约好一起吃饭。一整晚都很轻松愉快,吃完饭后,我们在街上散步,享受着夜晚,慢慢闲逛。在地铁站和他们挥手告别时,我感觉到有人在看我。
进站等车的人群中,没有谁比谁更显眼,但我要走开时,却有一种特殊的感觉迫使我回过头去,那儿,就在免费报纸亭旁,有个男人,我看不清他的脸,却也无须看清。我认出了他高高瘦瘦的身影——更确切地说是我以为在窗影里看到的那个身影。我立在原地,想确认一下,但又有一波人潮涌入我们之间,人群散去后,报刊亭里只剩下一个醉汉正在拉裤子拉链。
到家后,我按部就班地准备就寝。我穿上蓝色睡衣,上床。只要我身在城市喧嚣的上方,我就能喜欢那些声响。听上去像海的声音,很遥远,而我很安全,因为那片海与我无关;就好比你还是小孩子时,楼下大人们的吵闹声成为睡眠的背景音时,你也会觉得挺安全的。
我梦见了克莱夫。
夜里,在黎明前的几小时的深夜里,我醒了。事实是,我被一阵我没能一下子认出来的咔嗒声吵醒了。我躺在那里倾听,耳朵灵敏得像蝙蝠。片刻间,什么声音也没有,然后又出现了金属质地的咔嗒声。五记咔嗒,有节奏地重复着。可是,这到底是什么声音?
我的大脑开始搜索数据库。我听过这个声音,但是什么呢?很久以前的声音。我父亲。
是打火机。小巧玲珑。单手拿着的。
咔嗒声来自我下面的房间。那个备用房间。
这栋楼里的楼梯像个敞开的漏斗。从厨房直接通向阁楼,而阁楼是敞开的。没有门。走到楼梯顶就进了阁楼。
我突然明白过来,我在备用房间里闻到的就是这种气味;不是甲烷,而是另一种气体——打火机油。丁烷。
我一动不动地等着,像只被追杀的猎物。楼下没有人声。接着,我的鼻子抽动了一下,因为香烟的烟传到了我的卧室。
绝对错不了。有人点燃了香烟,有人正在下一层楼吸烟。
我伸手去拿床头柜上的手机。凌晨1:38。好吧。如果我打电话给朋友,下面的人就会听到我的声音。如果我报警,等我死透很久他们才能知道我的详细情况。我决定给朋友,比利,发一条短信。他开了一家餐馆。他有可能还没睡。
但剩下的事我就得自己处理了。怎样更好?大胆出动?秘密行动?已经过了多久?不知道。我不能忍受就这样躺在这里,听着他——我肯定是个男人——上楼,来到这个必将困住我的房间。我必须立刻行动。
我打开床头灯,猛地甩腿下床,蹬在地板上,尽可能地发出响动。这个房间铺了地毯。我穿上裤子,套上运动鞋,把一把指甲剪揣进口袋,这是我手边唯一可堪利器的东西,然后下楼。
站在楼梯平台上,没听到任何声音。我的小起居室的门关着。我打开门,走进去。街角的路灯泛射黄光。周围空无一人。那天是工作日,已近凌晨两点。我转过身,面对通往备用房间的门。门是关着的。我非得打开它吗?是的。我必须打开。
去啊!
我踹了一脚。门被踹开了。屋里一片漆黑。我能看到床脚。我必须进去。我的手摸索着电灯开关。
就在这时,我家前门的门铃响了,刺耳,坚定,断了再续,像极了老式电话铃。
天哪,是谁?发生了什么事?
我迈过楼梯平台,进了起居室,推开窗户,俯瞰冷清的街道。原来是比利。
他一进门,我就倒了两杯白兰地,一人一杯。他是骑自行车来的。收到我的短信时,他正要上床睡觉。他想都没想就冲出门了。他知道我和前任分手后一直不太好。他从表情就能看出来我吓坏了。
我让他和我一起去备用房间。我们一起去,站在楼梯平台上。“你闻到了吗?烟味?”
比利看着我,摇了摇头,“是有点霉味,我觉得,但不是烟味。这儿着过火了吗?”
“香烟的烟味。”
我讲述前情时,比利耐心倾听。他没有说话。等我讲完,他主动提议要留下过夜,就睡这间屋。反正他也累了,有他陪我,我就能睡得更安定一点。
我看着他,一头卷毛,和蔼可亲。他可是救了我一命。
“太好了,”我说,“我去给你拿牙刷和毛巾。”
“你有多余的t恤给我睡觉穿吗?”他问道,“这儿好冷啊。”
“我去给你拿件克莱夫的睡衣。”我说。
我去拿他需要的东西时,比利下楼喝了杯水。我在橱柜里翻找那件绿色的睡衣,但怎么也找不到。难道还在洗衣机里?好吧,要是没洗,现在也用不上了,我穿的是蓝色的。我前夫有一件红色的,一件灰色的,还有一件白色配奶油色条纹的。我从一堆衣服里抽出一件宽松t恤。
“还没回去上班吗?”比利问。
“还在休假。我想,还得休一周。我好多了。”
比利点点头,“你在服用阿米替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