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最讨巧的哥特鬼故事写法就是将一个诡异的故事设定在过去的某个时间点或地点上。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念念不忘的是早期清教徒定居者的故事。他曾试图改名,以求抹杀自己的过去——他的曾曾祖父约翰·霍桑曾在臭名昭著的塞勒姆女巫审判中担任地方法官,当时有两百多人受到指控,二十人被处死。

纳撒尼尔·霍桑把拓荒者特有的精神创伤和愧疚不安融入了他的小说,让一些迥然不同的鬼为此死不瞑目。于是,老鬼魂遇到了新问题——这类闹鬼事件属于外部状况,还是由心而发的内部状况?

在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的想象中,来自外部和内部的恶毒都是超自然现象的关键所在。遭受无法控制的恐怖势力袭击的人类并不是完全无辜的;人类的心神就是一扇敞开的大门。

再后来,这类令人烦恼的问题,以及吓人的结论,都会在雪莉·杰克逊(shirley jackson)和斯蒂芬·金(stephen king)的作品中反复出现。

金的代表作《闪灵》首版于1977年,他在2001年版的序言中写到他在电影《闪灵》拍摄前与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的一段对话:是什么驱使杰克·托伦斯步步深陷,最终陷入极致的恐怖?是他自己内心的恶魔?还是全景大饭店里的幽灵住客?金的说法是:“我一直相信全景大饭店里有恶鬼,把杰克逼上了悬崖。”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短篇小说《拧紧的螺丝》(it/iih/iie/ii /iit/iiu/iir/iin/ii /iio/iif/ii /iit/iih/iie/ii /iis/iic/iir/iie/iiw/i)就是基于这种闹鬼和被鬼闹之间的互动共谋。詹姆斯的小说发表于1898年,但设定的故事发生在过去:1840年。

人类的想象力备受折磨,而这样的想象力会引发什么后果,这两者之间的关联才是詹姆斯的笔力所在。彼得·昆特和杰瑟尔小姐的鬼魂的可怕之处在于我们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存在,也不知道新来的家庭教师是不是被那个年幼的男孩迈尔斯彻底诱导了——或许用“诱惑”这个词更恰当——以至于她自己也陷入了致命的“迷惑”。

布莱庄园在英国的埃塞克斯郡,而非美国,但詹姆斯的故事发挥了“地点本身即角色”的优势,让这座庄园及其庭院沉浸在令人难受的氛围里。布莱庄园有高耸的、空茫的,似乎总在凝望的大窗户,有潮湿的石膏墙壁,有空荡荡的、拒斥生命气息的房间。那片湖冰冷,死寂,雾气弥漫,甚至在夏天也是如此。对所有居住者的宁静心灵来说,这座宅邸本身就是一种侵犯。

坡曾写过《厄舍府的崩塌》,那栋鬼宅最终坍塌在同样阴湿、阴郁的湖里,六十年后,布莱庄园耸立着,宛如一个摇摇欲坠、无人喜爱、病态的操纵者。是这种操纵直接导致幽魂出没吗?还是说,住客头脑中那些“闹鬼的地方”反哺了布莱庄园?

雪莉·杰克逊1959年的小说的《邪屋》(it/iih/iie/ii /iih/iia/iiu/iin/iit/iii/iin/iig/ii /iio/iif/ii /iih/iii/iil/iil/ii /iih/iio/iiu/iis/iie/i)把“地点本身即角色”的惊悚套路发展到了新境界。netflix的衍生剧紧紧抓住了这种恐怖感:一个邪恶之地会对后续角色乃至未来的时间持续施加骇人的影响力。

构思我的鬼故事时,我很清楚自己想写几个闹鬼的地方,那几个地点本身就是不可或缺的灵异元素。但我也很有兴趣写一个人怎样召唤出、释放出一个地方潜在的“不圣洁”之感,就像《闪灵》中杰克·托伦斯所做的那样。

我选择了“地点”和“人物”作为两大章节,分别写了三个故事。为了在形式上搞点花样,我决定写两个互相咬合的故事:《裘皮大衣》和《靴子》。要想得到最佳阅读体验,请顺次阅读这两个故事。

我确实对“亡灵”深感好奇——大概是我从小接受的宗教教养的副产品吧——所以,在“显灵”一章里,我希望给亡灵们一个机会开口说话。这个章节里也有一组咬合的故事:先讲述了伴侣的哀痛体验,再呈现他深爱之人的鬼故事。

我们的生命体验在越来越多的层面被人工智能重新调整,因此,算法将如何重置我们与死亡的关系也让我很着迷。这就是我在“装置”一章中探讨的问题。

夹杂在这些故事之间的还有些私人体验——我自己的超自然经历。我无法解释。但我也无法含糊其词地说那些事不是真的。

我喜欢读鬼故事——m. r. 詹姆斯(m. r. james)将日常生活的平凡、温和甚至乏味的事物扭曲成独一无二的恐怖故事,苏珊·希尔(susan hill)的绝妙佳作《黑衣女人》(it/iih/iie/ii /iiw/iio/iim/iia/iin/ii /iii/iin/ii /iib/iil/iia/iic/iik/i)也值得重读。这些都是此类题材中的大师级作品,我都喜欢。

我最喜欢的鬼故事之一是《鲁滨孙漂流记》的作者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所著的《维尔夫人的显灵》(it/iih/iie/ii /iia/iip/iip/iia/iir/iii/iit/iii/iio/iin/ii /iio/iif/ii /iim/iir/iis/ii./ii /iiv/iie/iia/iil/i,1706)。其实,这应该算是第一个现代鬼故事,因为它设定在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里,没有穿插任何灵异元素。和五十年后让我们甩不掉的哥特幽灵的华丽风格相去甚远。维尔夫人不是活在过去的人物(大写的“过去”:鬼界的特定名词),也没有裹在缠绕的布里。看上去,她不过就是个身穿迷人的丝绸长裙的时髦女士。

这条裙子恰恰是故事里的重要元素,进而生发出一个让人挠头的问题:为什么鬼都穿着衣服呢?

只有人的身体才需要衣服。可是,假如一只鬼在拜访旧友的时候,没人认得出它,那还有什么意义呢?鬼灵显形需要被人看见。看到它们是为了在时间中给它们定位——鬼的时间。因此,衣服有其妙用。我们看到的衣服并不是实体(不是尸体,我没有写错),或许应该这么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能量集合体,衣服也包含在内。鬼曾是人——它们复现时展现的是昔日人性在某个特定时刻的样貌。

这正是狄更斯《圣诞颂歌》里所写的重点——这个小说堪称有史以来最著名的鬼故事了。

狄更斯谨遵哥特范式,将背景设定在过去——就这个故事而言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故事从平安夜讲起——讲鬼故事的最佳时段。史克鲁奇的合伙人雅各布·马利在死去七年的忌日这天第一次显形,回到人间拜访史克鲁奇。马利穿着生前常穿的西装,就连马甲后面的扣子都能一眼看到——因为他是透明的。

狄更斯的这个鬼故事是世人喜闻乐见的,衍生出了各种版本,尤其是1992年的布偶电影版人气最高。这个故事让我们有点恐惧,并因此愉悦,又声张了我们的愿望:笃信所爱之人总在关切我们。

狄更斯用仁爱慈悲从根本上颠覆了鬼故事的场域——从令人恐惧战栗之域,变成了劝人向善之所。马利的鬼魂带着预设的目标而来,要将史克鲁奇从命定的厄运中拯救出来,在此,狄更斯让我们免受天主教神学的那套规矩,腾挪转换,把“炼狱”的概念改写为一种灵魂净化过程。在新教的想象中,死,没可能加以改善——女士,您要么上去,要么下去。好惨。狄更斯改写了这种局面。马利变成了更好的人,现在,他想帮他的朋友更上一层楼。

这种慷慨仁爱的精神更接近前宗教改革时期的信仰:逝者有能力,也确实能插手尘世,替生者献计出力——相比于我们司空见惯的那种响彻骇人的镣铐铮铮、潜伏着阴森鬼影、恶毒的鬼眼凝视无处不在的鬼世界,这显然更讨人喜欢。

狄更斯创作《圣诞颂歌》时,不知好歹的死鬼们重置归宿的大业就已启动。

十九世纪下半叶到二十世纪初的几十年里,人们对鬼魂的兴趣日渐高涨——或许是为了在工业化唯物主义的压迫下得到某种心理平衡。

唯灵论,作为一种准宗教,继承了伊曼努尔·史威登堡(emanuel swedenborg)的思想,他相信灵魂确实有话想对我们说,我们也理应倾听。

1848年,美国的福克斯姐妹声称她们所居住的纽约上州的村舍闹鬼,一时间名声大噪,但最终变成了臭名昭著。她们很快就以“正宗灵媒”自居,在全国各地举办降神会。人们揭穿了她们的骗人把戏,但并没有阻挡美国人想和灵界沟通的热情。到了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灵异已成了再正常不过的新现象了。

发明灯泡的托马斯·爱迪生(thomas edison)曾试图制造一台测算鬼魂活动的仪器。但那台机器不好使。

1882年,英国物理学家威廉·巴雷特(william barrett)成为灵异研究会(简称spr)的创始人之一,就像爱迪生那样,这个研究会希望能证实——或更可能证伪——灵魂涉足人间的现象。spr对很多领域感兴趣,包括灵媒术、催眠术、意念传送、显灵和鬼屋。美国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曾任会长。spr至今仍在发展壮大中。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悲恸欲绝的人们需要相信亲爱之人并未离去,于是,降神会继续兴盛。《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也是spr会员,一位狂热的唯灵论者,他在英国做过有关“亡者低语”的巡回讲座。

有趣的是,柯南·道尔和魔术师、逃生艺术家哈里·胡迪尼(harry houdini)交好,而胡迪尼的副业就是揭穿假灵媒。尽管如此,柯南·道尔仍然坚信,灵异沟通的真相藏匿在欺诈背后的更深处。

世上现存最古老的文学作品是《吉尔伽美什史诗》,创作于公元前两千多年的美索不达米亚。

这部史诗讲述的是人死后的生活。

吉尔伽美什是乌鲁克国王。恩奇都是个野人。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经历了一系列冒险后,恩奇都死了,这一点被写得明明白白。他死后,吉尔伽美什悲恸得无法自已,在故人身边坐了很久很久,久到蛆虫爬出了尸体的鼻孔。

后来,吉尔伽美什为了寻找挚友,穿越了“死后”和“冥界”,其中有一段在太阳过夜的至暗隧道,他要不停地奔跑二十四小时才能赶在太阳回家前跑出去。

这让我想起安德鲁·马维尔(andrew marvell)的诗《致他羞怯的情妇》(“to his coy mistress”)中的一句——关于死亡的诱惑——“因而,我们虽无法让太阳/静止不动,但我们会让他奔跑。”不过,马维尔应该不知道吉尔伽美什的史诗,因为写有史诗的那些泥板是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尼尼微被发现的,马维尔的这首诗是公元1681年前写的,不过……假如太阳要堵截我们的生命,我们唯一的生机就是跑得再快一点?跑过死亡?

旨在扰乱死亡的新一番操作并非来自宗教。能让人类超越死亡的是电脑的计算力。

这个姗姗来迟的“机器里的幽灵”信誓旦旦:机器绝对可以证实你有灵魂。人类将能上传自己的思想,然后随意下载到定制的人体或动物体内(想想那些关于变成老鹰或狐狸的神话吧),或者,你也可以做个无形体的人四处晃荡。太炫酷了。

有史以来第一次!科学和宗教这对老冤家提出了同一个问题:意识必须服从物质吗?

宗教总是回答:不!

科学总是回答:是!

在玛丽·雪莱动身去日内瓦湖构思出小说《弗兰肯斯坦》之前,她去听了一场讲座,演讲者是她丈夫珀西·雪莱(percy shelley)的医生:威廉·劳伦斯博士(dr william lawrence),他宣称灵魂是不存在的——人类没有那种“附加值”。

简直就是科学vs.灵魂的超短版本。

那么,现在呢?

我在想,我们是不是把故事的次序弄反了?我们早就知道自己不仅仅是血肉之躯,也知道人类早晚会战胜死亡——不是靠去天堂或转世投胎,而是把我们自己上传到一种不是血肉组成的基质上。

“活着”的含义将不限于生物层面。“死亡”将只是一种暂时状况。

那么,“鬼”意味着什么呢?

鬼可能是一个选择永远不再把“自我”下载到肉身的人。我们将通过大脑中的脑机接口(bci)芯片与这类实体进行交流。现代版的心灵感应。后人类显灵。

如果ai进化出知觉了呢?如果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异化成了另类人工智能(alternative intelligence)呢?那样的话,如鬼影般纠缠我们的就将是新玩意儿了——也许也不算新?它将不需要躯体。看起来就像众神拜访凡人——祂们以前就是这样下凡的。在我想来,去躯体化的实体很可能会与生物实体一起生活、工作。有些实体永远不会成为人类。还有一些将成为后人类。死亡——我们认知的那种死亡——将成为过去。

目前,死亡是我们所有人的生命体验。

在大众的想象中,鬼魂的诱惑一如既往:一份不完整的答案,献给死亡之谜。

就像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在十八世纪所说的那样:“所有的争论都反对有鬼,但所有的信仰都赞成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