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敬鬼神而远之。

——孔子

鬼魅魂魄之事,你信不信?

楼梯上的嘎吱怪响,房间里的阴冷寒气,奇异的气味,窗玻璃上忽闪的亮光。古宅,用墙封住的翼楼,飘忽的雾,残垣破堞,深重的黑暗,沉寂的荒凉,空墓和烂在里面的裹尸布,绵软得经不起触碰的湿床。突然出现的某种存在。

人类痴迷于自身的鬼魅。

这种痴迷有别于任何一种对神的信仰。鬼的历史里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演变:相当多的人不信有神,但依然相信有鬼。

现代以前,大多数人确实信神,在当时的大背景里,承认各种超自然体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当时的世界里,既有可见的,又有不可见的。

随着世界日益世俗化,对超自然现象的信仰本该越来越实惠才对,比方说:不用再给精灵和仙女献祭了。

我们去过月球。我们身边随处都有人工智能操作系统,谷歌助手、全屋智能系统都算,我们越来越像是活在系统内部了。然而,各类鬼节仍在世界各地兴盛不休。

在美国,大街小巷和每个社区都被“不给糖就捣蛋”的孩子们占领了,人们用咧嘴笑的南瓜、发光的骷髅头装饰家园,在门上垂挂办丧事用的黑布,在栏杆上挂上白色的蜘蛛网。小孩子们聚在街头,要么套上割出两只眼睛洞的自家床单,要么穿上网购来的花哨服饰,组成食尸鬼和魔鬼、骷髅和灵界先祖们的小联盟。

对英国人来说,万圣节是一种古老传统。可以追溯到前基督教时代凯尔特人的火把节,在每年十一月初、真正的寒冬来临前进行,一度被称为“夏末节”“萨温节”。

基督教会将这个节日并入11月1日的万圣日(all saints’ day)和10月31日的万灵夜(all hallows’ eve)。自古至今,鬼怪总是比圣灵更有趣。

我们仍能在南瓜灯和雕刻出来的怪诞造型里看到古老的元素:火。在这样的夜晚,亡灵可能重返人间。

在墨西哥乃至整个中美洲和南美洲,亡灵节是很盛大的节日,11月1日和2日都用来欢庆。铭记逝者亡灵,奉献敬意。

家人们会在餐桌边为最近辞世的亲人摆好座位。不管在城里还是乡村,都会举行游街活动,将送葬仪式和狂欢节合而为一。

用骷髅服和骷髅头、寿衣和殡仪员制服、葬礼暗黑系食物巧妙装扮起来,或是扮成抬棺人,既表达欢迎,又暗示辟邪。约定俗成的仪式能确保亡灵在短暂的时限里返回人间。阴阳两隔,那扇门但凡开了,就必须再关上。

在中国,纪念亡灵的节日不止一个。四月有清明,也就是去扫墓的日子,全家人会在祖先墓前焚烧纸钱,通告一下过去十二个月里发生的大事小事。再过一季,到了农历七月中旬就是一年一度的鬼节——这时的祭拜仪式更隆重,也更持久,以至于整个农历七月被称为鬼月。

这些传统源远流长。早在公元840年就有位日本人记载过中国的鬼节。

中国的鬼不一而足,可分为几大类,譬如:魅鬼、魇鬼。还能活灵活现地再加细分,譬如:饿鬼是一些小鬼的统称,可细分为炬口鬼、臭毛鬼等九种,有了这些形象的名号就不难想象它们的恶形恶状是多么招人厌恶。

在中国,亲善的好鬼很少,但中国的鬼与世界各地、从古至今的鬼的共同之处并不在于其恐怖,而是它们都需要生者的介入。鬼魂重返阳间都是有原因的。

原因可能是尸骨需要妥善安葬,以求亡灵安息。也可能要传递某个紧迫的消息。也可能意味着复仇——哈姆雷特的父王的亡灵在狂风中的城垛徐徐踱步,就是要等到儿子面授此意。

在德国、冰岛和斯堪的纳维亚的民间故事里,鬼魂以战魂的形象出现,为了守护宝藏或夺回它们认定的土地,和凡人联手作战,或是与人对战。在更古老的条顿人信仰和泛神论宗教中,鬼魂可以在所有地方“生活”,包括埋葬它们的坟墓。

鬼魂一心一意只爱旧日居所,鬼影显形在各处农庄和宫殿,人们还常看到它们在森林里捕猎。至高无上的北欧大神奥丁被称为德劳加德罗特(drauga drott),意为“亡灵之王”,因为他能集结亡灵大军。《指环王》中的刚铎国王阿拉贡就用到了这一技能,特别好使。这也是僵尸电影和视频游戏里的标配选项之一。

逝去的永不消亡。

人会死。但死了之后呢?

宗教可以被视作人类的第一次颠覆性的创举——被颠覆的是死亡。

宗教给出的承诺是: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有些人会得到至福,还有些人会得到正义。我们总会再见面的。

重逢可能比你预想的更快——不是因为留在人间的活人死得太快,而是因为辞世之人会回来拜访。但这些幽灵是从哪儿来的呢?让义人安居的天堂,还是专供恶人受罪的地狱?无论是黑是白,无论天堂地狱,那些场景都没有为最能折磨人类想象力的东西——怀疑——预留足够的空间。

你真的是我的亡妻吗,还是伪装的恶魔?

天主教会历来不缺好点子。是的,有天堂,有地狱,各有各的住客,但,假如我们把地界再扩大一点呢?

只需“炼狱”和“灵薄狱”这两个相近,但不尽然相同的概念,就能达成这种机巧的扩展。

但丁在1320年的《神曲》中将“灵薄狱(limbo)”定位在地狱第一层。(limbus在拉丁语中意为“边缘”,顾名思义,灵薄狱刚好在地狱边界之外,就像一些公寓本身很雅致,但有点太靠近禁区了——那部分的城区堆满焚毁的汽车,住满了人吃人的居民。)

宽敞,高雅,肃穆,灵薄狱是那些永远上不了天堂,但也永不会遭受地狱折磨的人的归宿。

德行高尚的异教徒、一些伊斯兰学者都住在灵薄狱。他们的邻居都是未受洗礼的人,尤其是婴儿和孩童,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将永享保育待遇。

宅心仁厚的犹太人会在城堡和院落里享有自己的专区,虽然但丁着手写长诗时,已有一些犹太人升入天堂了。这次搬家要归功于“地狱劫”——基督被钉上十字架之后、复活之前曾降在冥界——这是背负使命的一劫,旨在让基督把一些信众从地狱中拯救出来。

既然基督可以下去,我们就不难想象别人可以上来……

《圣经》中没有任何一处提到灵薄狱,但这个设定实在太好用了,难以舍弃,直到2007年才被官宣废止。据教皇法令所言,住在灵薄狱的孩儿们都要移居天堂,重新安置,我不能确定被疏散的其他狱民何去何从。天主教会向来财大气粗。我猜想,房东总是有权把你赶出去的。

然而,炼狱始终是令人向往的目的地,并尽可能提供了各种死者所需的空间——虽然从技术上讲,炼狱并不是个“地方”,确切地说是个“过程”。一个净化的过程,灵魂会受苦,但痛苦或可减轻,只要你有足够多的亲朋好友,他们还有闲钱提供地面援助。

经历了一系列不幸事件(又名:罪恶)、最终进入炼狱的灵魂可以通过(付费)弥撒或向教会(大量)捐款来缩短自己的入狱期限。与此同时,这些灵魂——请把它们想象成暂时的、等待认领的失物——可能拜访旧友或宿敌,也可能到处溜达,把猫惹毛,把狗逼疯,自己凄凄惨惨,一如孤魂野鬼素来的那副鬼样。但它们不是伪装的恶魔。它们就是你已故的亲眷。唉!

宗教改革(第一声哨响在1517年,更多资料请自行搜索“马丁·路德”)之后,对那些和新教扯不开关系的鬼魂而言,局面发生了重大转折,因为新教极其煞风景地宣称——人死后要么领受至福,要么永世受苦,除了天堂地狱,死后别无去处;被拯救的灵魂永远不能离开天堂,被诅咒的灵魂无法离开地狱。也就是说,任何以你的亡妻形象出现的家伙都是伪装的恶魔,必须是。

从十七世纪晚期开始,拜访普通人的普通鬼遭受了第二次重创,至少在西欧是这样的:当时的科学思想(启蒙运动)开始将理性和怀疑论置于信仰或传统之上,特别看重能反复确证结果的实验。因此,亡妻连夜登门探望你算不上能反复验证的结果,也不能证明任何有关鬼魂的结论。所谓的显灵,显现的并非恶魔,而是幻觉,发烧、毒疹、铅中毒、霉面包、酗酒或一顿糟糕的晚餐都会引发这种幻觉。

在查尔斯·狄更斯1843年的小说《圣诞颂歌》中,斯克鲁奇试图用一句话来驱散已故的合伙人雅各布·马利的鬼影:“你的阴气还没铜臭味重呢。”

但是,纵有新教神学、科学唯物主义以及直白的事实——没有任何经验证据表明有谁死而复生,鬼魂却从未被逐出它们永久有效的祖传家园:我们的想象。

是的,祖宅,霍拉斯·沃波尔(horace walpole)在十八世纪唤起新一轮全民追鬼热潮时,设想的就是一座恐怖、华丽的祖屋。

1764年,沃波尔的小说《奥托兰多城堡》(it/iih/iie/ii /iic/iia/iis/iit/iil/iie/ii /iio/iif/ii /iio/iit/iir/iia/iin/iit/iio/i)一出版就卖疯了。鬼魂带着全套行头——这次还叠穿了许多盔甲——丁零当啷地卷土重来。

闹鬼的老宅、中世纪古堡、废弃的修道院、阴森的树林、令人窒息的修女院、血迹斑斑的现场、厄运当头的恋人、黑漆漆的十字路口、绞刑架、坟墓、长剑和头盔、令人毛骨悚然的骸骨(请自行搜索“天主教圣物”)、绘有某位逝者的肖像画——油彩和亮漆从画框里神秘消失,渗入古堡深处;诸如此类,静候万众读者魂飞魄散。

新哥特,堪称中世纪幽灵的荣光复兴,带来了其专属的气候:风暴、浓雾、雨。还有其特有的、令人神经抽搐的气氛:体感潮湿、歇斯底里爆发、精神极度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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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现象此起彼伏——门砰地关上,碟子被砸碎,盔甲被砸烂。还有秘密——深埋在家族内部的惊天秘密,外人不知的恐怖事件——从地牢和地下室里渐渐浮出,暴露于天光之下。幽灵们再次出动。

“哥特”是个术语,本来特指欧洲中世纪的哥特式建筑——修道院、城堡、尖塔、雉堞,都是这类故事里的常见设定——这类故事总是设定在过去。幽灵偏爱旧日往昔。也就是它们活着的时候。

追看超自然故事的新浪潮始于不列颠,但很快就蔓延开去。在德国,这类故事被称作“惊悚哥特小说(schauerroman)”,也正是在德国,早期机器时代的元素开始融入这种小说类型。

德国作家e. t. a. 霍夫曼(e. t. a. hoffmann)对自动装置非常着迷,也不可避免地迷上了看似有生命的自动装置,模糊了生物与机械之间的界限。他写的恐怖故事《睡魔》(it/iih/iie/ii /iis/iia/iin/iid/iim/iia/iin/i,1817)取材于民间传说里的睡魔,这种妖怪会把沙子撒进不肯睡觉的孩子的眼睛里。霍夫曼的小说里,女主人公叫奥琳皮雅,是个靠发条运转的装置,但某些身体器官(眼睛)是真的,这个小说抛出的问题令人忐忑:何为真,何为非真?非自然生成的东西也能有生命吗?玛丽·雪莱(mary shelley)在1818年的小说《弗兰肯斯坦》(if/iir/iia/iin/iik/iie/iin/iis/iit/iie/iii/iin/i)中用石破天惊的创意彻底扭转了这种可怖奇想的走向。

广大读者欲罢不能,看不够。哥特鬼故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飙升为大西洋两岸的必读书目。

1820年,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出版了《沉睡谷的传说》(it/iih/iie/ii /iil/iie/iig/iie/iin/iid/ii /iio/iif/ii /iis/iil/iie/iie/iip/iiy/ii /iih/iio/iil/iil/iio/iiw/i),故事设定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的沉睡谷:一个以鬼灵显形事件闻名,由荷兰移民定居而成的小镇。这部作品浓缩了美国哥特小说的诸多标志性主题,尤其是暗涌在这片土地下的血迹斑斑的殖民统治历史得以一系列灵异故事的样貌重返世人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