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男人约在巴斯韦尔酒店见面。时间地点是两人当中略年长者决定的,年轻的那个并无异议。十一点半酒吧见。“我想见面时我们应该能认出对方,”年长的那个说,“她应该和你说过我的模样。”
他的个子很高,体态略显臃肿,脸上有醒目的粉棕色晒痕,金色鬈发已经开始花白。约他见面的人比他瘦一些,戴眼镜,穿一件光鲜的黑色大衣,身材比他矮了一大截。矮个子男人姓莱尔德曼,高个子姓博兰。两人都四十出头。
“看来我们都没有迟到,”博兰说,他似乎比对方更紧张,“弗格斯·博兰。你好。”
他们握了握手。博兰掏出钱包。“我准备点一杯尊美醇。你喝什么?”
“啊,我喝水就行了。每天这个时候,弗格斯。柠檬水就行。”
“一杯尊美醇,一杯柠檬水。”博兰说。
“稍等。”侍者说。
两人站在吧台前,博兰掏出一包烟。“抽烟吗?”
莱尔德曼摇了摇头。他用一只胳膊肘撑着吧台,另一只手整理了一下衣服。“我很抱歉。”他说。
侍者把两只玻璃杯放在他们面前,酒店里只有这两位顾客。他们都没打算坐下,因为没这个必要。“一英镑十便士。”侍者说。博兰付了钱。他的格子大衣和灯芯绒裤子都起了褶——早上他从一百多英里外开车过来。
“真的很抱歉,”莱尔德曼继续说,“发生了这种事。”
“干杯。”博兰举起杯。他在威士忌里兑了两倍的水,酒的颜色淡了许多。“我猜你从不在这个时间喝酒?”他的语气里带着一分刻意的礼貌,“很明智。这是很聪明的决定,我完全赞同。”
“我没想到这是个喝酒的场合。”
“今天我必须喝点酒,莱尔德曼。”
“我很抱歉。”
“你把我的妻子抢走了。这可不是每天都会发生的事,你知道。”
“我很抱歉——”
“如果你不反复说这句话,或许会好些。”
莱尔德曼在木材行业工作。他侧了一下头,表示认可对方的话。整件事很让人尴尬,他坦言,前一晚自己彻夜未眠。
“你是个都柏林人,她告诉我,”博兰依然彬彬有礼地说,“你是做木芯板生意的。毫无疑问,这个行当很赚钱。”
这话多少让莱尔德曼有些恼火。她说丈夫虽然是个粗人,却连苍蝇也不曾伤害。见面仅仅五分钟,莱尔德曼已经无法认同这一点。
“我不喜欢都柏林,”博兰说,“老实告诉你。我从来不喜欢都柏林。我是个小地方人,这你应该早知道了。”
他想象妻子告诉情人他是个土包子。她喜欢和别人聊天,一开口就停不下来。博兰在他刚提到的“小地方”继承了一间面包房。它和一家有名的都柏林面包店同名,但两者并没有关系。几年前有人建议他把店名改成“完美糕饼店”或者“新鲜出炉”,以免混淆,但他毫不理会。他觉得即使要改名,也该让都柏林那间店改。
“我想谢谢你,”莱尔德曼说,“谢谢你的理解。安娜贝拉都告诉我了。”
“我别无选择。”
莱尔德曼的嘴唇很薄,笑起来似乎毫不费力。此刻他的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但他同时摇着头,以免博兰误以为他幸灾乐祸,觉得对方别无选择。他并不像大多数都柏林人那样留着短髭,这让博兰有些意外。
“我以为你一见面就会揍我,”莱尔德曼说,“我是这么和安娜贝拉讲的,但她说你完全不是那种人。”
“没错,我不是那种人。”
“所以我说谢谢你的理解。”
“我只想知道你的计划。她好像对此并不了解。”
“我的计划?”
“我不是在抱怨你抢走了我的妻子,只是想问问你是否准备娶她,是否有这方面的打算。我想问的是,你是否有个像样的地方给她住?你没有结婚,对吧?再来一杯尊美醇。”博兰转头对侍者说。
“是的,我没有结婚。我们希望——如果你同意的话——安娜贝拉可以尽快搬到我家来。我家还算不错,威灵顿路,七个房间的公寓。过段时间我们会买栋房子。”
“谢谢。”博兰对侍者说,并给了小费。
“轮到我请了。”莱尔德曼说,不过话出口得有点晚。
她不会在意吝啬的,博兰想。只有当他开始对她小气起来,她才会意识到,这种事最初并不起眼。
“至于结婚,”他说,“那就不好说了,你知道的,要在爱尔兰娶另一个男人的妻子。”
“我和安娜贝拉总有一天要结婚的。”
“这就是我想问的。你觉得我和她离婚怎么样?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你不信天主教?”
“是的。”
“我也不再信了。安娜贝拉也一样。但是这改变不了什么。她在离婚这件事上一直犹豫不决。我们已经谈了很久。”
“我很感激。感激你同意见面。”
“我有申请离婚的理由,莱尔德曼,但它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离婚手续要拖很久。”
“如果你有个英国地址的话会快很多。如果能在那边提交申请,没几天就办好了。”
“可我没有英国地址。”
“我只是这么一说,弗格斯。”
“所以她说你想娶她的时候,并没有夸大其词。”
“我从没见过安娜贝拉夸大其词。”莱尔德曼淡淡地说。
那你还没有真正了解她,博兰自信地想——她总是不由自主地说谎,这就是你我所说的“夸大其词”。事实上,他觉得自己的妻子厌恶事实,这样的人并不多见。
“你从没结过婚,这让我很意外。”他说。他的惊讶是实实在在的,因为在他眼里,这种小个子的傲慢男人往往会有个漂亮的女人。他不知道妻子的情人是否是个鳏夫——安娜贝拉在这方面自然不会讲实话。
“我认识你的妻子很久了。”莱尔德曼不动声色地反击。博兰看出他在竭力掩饰嘴角的微笑。“自从我见到安娜贝拉的第一眼起,我就认定非她不娶。”
博兰盯着手中的威士忌。他必须小心自己的措辞。一旦他控制不住火气,很可能一切都毁了。他最不愿见到的结局就是让面前这个男人改变主意。他点了一支烟,再次把烟盒递到莱尔德曼的面前,后者摇了摇头。博兰用酒友间聊天的语气说:
“莱尔德曼这个姓很少见的——她告诉我的时候,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不是爱尔兰名字。或许来自胡格诺派,多少有些关系。”
“我还以为是犹太名字。”
“嗯,听起来确实很像。”
“你知道那种好奇心吗——当你得知妻子出轨的时候。‘他叫什么名字?’其实这并不重要,一点也不重要。但你还是忍不住要问。”
“没错。我能理解。”
当她说他叫莱尔德曼时,博兰想起学生时代曾听过这个名字。之前他就隐约感觉那个第三者是个不太熟悉的同学。一旦知晓这个名字,他在酒吧里一眼就认出了他。
“‘你在哪儿遇见他的?’这也不重要。但你还是想问。”
“安娜贝拉和我——”
“我知道,我知道。”
莱尔德曼曾因学校里的一次恶作剧出了名:有人把他的头摁进马桶,用马桶刷刷他的头。肇事的是罗奇和“死神”史密斯。只要他们看谁不顺眼,就会找他的麻烦。他俩是当时的校园恶霸,专门欺负夏冬而非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或是长相让他们看不惯的孩子。莱尔德曼的“罪状”是他抹在头发上的头油,它的香味让“死神”史密斯很反感。
“我想我们上的是同一所小学。”博兰说。
莱尔德曼差点跳了起来,这次轮到博兰掩饰自己的笑容。妻子应该不记得那个名字,至少没有特别的印象。显然那次恶作剧没有传进她的耳朵。
“我不记得有个叫博兰的同学。”莱尔德曼说。
“我比你大几届。”博兰故意用抱歉的语气说,“她一提起你的名字,我就猜到是你。我当时住校。我从乡下来的,你知道的,那种鬼地方。”
当时学校有近一百个男生,只有十三个住校。走读生每天骑着自行车,叮叮当当地沿着一条不长的郊区公路骑到学校,放学后再原路骑回家。住校生羡慕走读生,因为后者每晚能回到温暖舒适的家,桌上有可口的晚餐等着他们,每个周一还能谈论在萨沃伊或者阿德尔菲度过的周末,有时甚至还能去“水晶”舞厅。到了隆冬,住校生会找一间教室围着暖气片取暖;到了夏天,他们会三三两两地围着操场散步。女舍监波特太太同时兼任厨娘,她隔三岔五会把早餐的粥或是晚餐的大麦汤煮糊。助理舍监是个高年级男生,普通宿舍的门前有一段光秃秃的楼梯通向他的房间。但他似乎并没有因为这个身份获得任何特权或优待。他同样坐在教室的暖气片前,也同样抱怨着波特太太的厨艺。校长是个单身汉,年轻时当过拳击手,他在拳台上的绰号是“腰带伯爵”——没人说得清这个绰号的由来,却都这么叫他。他常穿绿色西装,酷似萨沃纳罗拉,是个有暴力倾向的狠角色。
“哦,我还挺喜欢那个地方的。”莱尔德曼说。
“你是个走读生。”
“我猜走读生的日子好过一些。”
“那还用说。”
博兰第一次对眼前这个人感到厌恶。他没想到她的情人不仅刻薄,还是个蠢货。说什么英国的地址,还说要卖了七个房间的公寓——但凡他有一点脑子,就该明白不能为安娜贝拉这种女人买房子,因为无论她说什么,你都不能当真。
“其实我常想,那所学校的教育质量还不错。”莱尔德曼说。
一个不知所云的法国教师,上历史课只顾埋头写信而让学生自己看书的奥莱利-佛洛德,一个自己出的题也算不对的数学老师。在“腰带伯爵”肮脏的实验室里,他会用镊子捅你的耳朵,直到你大叫起来。
“嗯,那地方不错,”博兰点点头,“很好的学校。”
“我们可能会把孩子送去那里上学。如果是男孩的话。”
“孩子?”
“你不会反对吧?哦,上帝啊,你怎么会呢?很抱歉,我问了个蠢问题。”
“再来一杯威士忌,”博兰对侍者说,“你再来一杯矿泉水吗?”
“不用了,谢谢。”
这次莱尔德曼没说轮到自己请客,连一点表示也没有。他转开头,仿佛想和这个还不到中午就猛灌威士忌的酒鬼划清界限。博兰又点了一支烟。看来她还没告诉他?她把这个可怜的白痴蒙在鼓里,让他以为一旦她摆脱了乡巴佬丈夫,就会给他生一屋子孩子,连威灵顿路那套七个房间的公寓也装不下。难怪他们希望他尽快离婚,因为谁也不想要一窝私生子,无论是在七个房间的公寓还是别的地方。
“谢谢,伙计。”他从侍者手中接过威士忌。如果喝得太多,他很可能得留在酒店过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事很有可能发生。不过时候还早,等中午一顿饱餐之后,没准酒就醒了。
“我很抱歉,”莱尔德曼再次为自己的蠢话道歉,“我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啊,看在老天的分上,兄弟!”
博兰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似乎告诉他没关系。他仿佛听到她告诉莱尔德曼:她与前夫的婚姻里注定不会有孩子。“可怜的老东西。”她多半会用这种口气说。她与博兰结婚前就知道自己无法生育,婚后多年的一次争吵中她才承认隐瞒了真相。
“正常来讲,”莱尔德曼淡淡地说,“我们会要孩子。”
“那是自然。”
“很抱歉你在那方面不太顺利。”
“我自己也很遗憾。”
“现在的问题是,弗格斯,你对离婚有意见吗?”
“你想让我承认是过错方?”
“这件事已经显而易见了。”
“显而易见?”
“如果你难以接受的话——”
“完全不会,当然不会。我可以承认是过错方,细节我们再商量。”
“太好了,弗格斯。”
他说话的口气,博兰想,更像喝了酒。有些人只需和酒徒坐在一起,话就自然多起来,还带着几分醉意。他听别人讲过但从来不信。只要闻一下酒杯,别人告诉他,只需要一点沾了酒精的空气。
“你还记得‘煤叔’吗?麦克阿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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