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张狐狸似的尖脸,上翘的单眼皮里,眼珠颜色是近乎黑色的深棕色。这两只眼睛空洞无神,中间有一块像李子肉似的花纹,是个珍珠色像白内障一样的东西。他又矮又瘦,手腕和颈细得像营养不良的人,穿着打扮很妙,头戴一顶软趴趴、边很宽的帽子。帽子本来是苹果绿,现在满是尘土、酒渍和香烟烧的洞。帽箍上插满羽饰,有公鸡羽毛、戴胜羽毛、猫头鹰羽毛、鱼狗羽毛、一只鹰爪,还有一根脏兮兮的大白羽毛,大概是天鹅的。他的衬衫又旧又烂,已经被汗浸成灰色,颈上却系一条亮蓝色的丝围巾。外套已经变形,补满不同颜色的补丁。袖子上是一块印有玫瑰花蕾的白布,肩头是一块三角形有白点的酒红色布料。衣服口袋鼓鼓的,里面挤得东西都快掉出来了:梳子、汽球、鲜艳的小圣像,用橄榄木雕成的蛇、骆驼、狗和马,便宜的镜子,各色手帕,还有一条沾满谷粒的麻花面包。他的裤子也和外套一样满是补丁,裤管下是一双鲜红色的大头皮鞋,鞋尖系着两颗肥大的黑白彩球。这个奇特的人背着各式装满鸽子、山鸡的竹笼,几个神秘的布袋和一大把蒜苗。他一只手拿着短笛凑在嘴边,另一只手抓着好多棉线,每根线上都绑着一只杏仁大小的甲虫,在阳光下闪着金绿色的光芒。甲虫嗡嗡紧绕着他的帽子飞,企图挣脱牢牢绑在腰间的线,偶尔一只飞累的甲虫会停在帽上休息,然后继续它们永无止境的回转。

甲虫人看到我们,夸张地做了一个吓一跳的动作,然后脱下他可笑的帽子,对我们弯腰行礼。受宠若惊的罗杰还以一连串吠声。他对我们微笑,把帽子戴上,举起双手,对我猛摇他骨瘦如柴的长手指。又惊又喜的我,礼貌地向他问安,他又鞠了个躬。我问他是否刚参加了一个庆典,他用力点点头,拿起笛子吹了一段轻快小调,在泥巴路上跳了几个花步,再停下来用大拇指指一下肩后的来时路。他微微一笑,拍拍口袋,然后用拇指搓揉食指,这是希腊人表示钱的手势。我突然意识到他原来是个哑巴,于是我站在路中央开始与他交谈,看他用非常聪明又变化多端的手势动作回答我。我问他那些甲虫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用棉线绑住?他用手势比划出孩童,然后取出一条绑着甲虫的线,在头上大力绕着圈子,甲虫立刻恢复生气,像行星环绕太阳般环绕他的帽子。他对我灿烂一笑,指指天空,伸展双手,用鼻子发出低沉的嗡嗡声,在路上俯冲拔高。傻瓜也猜得出来那是飞机。他指指甲虫,比划出孩童,然后在头上用力甩所有的甲虫,甲虫全开始嗡嗡埋怨起来。

他比划累了,便坐在路旁休息,用笛子吹一段小曲,然后停下来用奇特的鼻音唱几句。他唱的不是一个个的字,而是一连串奇怪的咕噜声和吱吱声,似乎是喉咙弄的,再从鼻子挤出来。不过他唱的时候是如此有神韵,脸部表情如此丰富,让你相信那些怪声音都别有含意。这时他将短笛塞进鼓鼓的口袋,若有所思地望着我,然后将肩后一个小布袋甩到前面,松开口袋,我又惊又喜地看到六只乌龟爬到路上,每一只的龟壳都用油擦得亮晶晶,而且不知道他用什么法子,在每只乌龟的两条前腿上系上了红色的小蝴蝶结。乌龟迟缓庄重地从发亮的龟壳中伸出头脚,坚决但毫无热情地开始爬,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它们。

最吸引我的是那只小的,龟壳只有一个茶杯口那么大,它似乎比别的都活泼,龟壳颜色也比较淡——是粟色、淡褐色加琥珀色。它的双眼明亮,步履机灵,最健康的乌龟也不过如此。

我坐下盯着它看了一会儿,说服自己,全家人一定会热烈欢迎它,甚至恭喜自己找到这么漂亮的标本。我一点儿都不担心自己身上没钱,决定要那个人第二天去别墅拿,完全没想到他可能不信任我。不过我是英国人,这就够了,岛民对英国人的热爱及尊重完全没有道理。

我问甲虫人那只小乌龟要多少钱,他伸出十个指头。我可没有白看庄稼人之间的买卖,坚决摇摇头,不自觉地模仿他伸出两个指头。他闭上眼睛,一脸惊恐的表情,然后伸出九个指头。我伸出三个,他摇摇头,考虑一会儿,伸出六个。我也摇头,伸出五个。甲虫人又摇摇头,忧伤地长叹一口气,于是我们沉默地坐看乌龟们沉重茫然地爬来爬去,仿佛小宝宝般笨拙,但充满决心。这时甲虫人指着那只小乌龟,又伸出六个指头,我摇头,伸出五个。罗杰大声打了个呵欠,觉得这场无声的讨价还价无聊死了。甲虫人拿起乌龟,用动作表示龟壳多么光滑可爱、头多么挺直、爪多么锐利。我不为所动,他耸耸肩,把乌龟递给我,伸出五个指头。

然后我告诉他我没钱,第二天他得来别墅。他点点头,好像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我兴奋地带着新宠物,巴不得马上飞奔回家给每个人看。于是我向他道谢告别,忙着赶回家。等走到必须穿过橄榄树林下山的路口时,我停下来细细检查我的宝贝,它无疑是我看到过的最漂亮的一只乌龟,显然值双倍我付的价钱。我用指头拍拍它多鳞片的头,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回口袋。下山之前我回头看甲虫人一眼,他还站在那里,正在跳花步,笛声忽高忽低,乌龟们则在他脚旁的路上迟缓地爬来爬去。

新成员被命名为阿喀琉斯。长大后它果然成为世界上最聪明、最可爱的小动物,还有非常特别的幽默感。最初它被拴在花园里,后来驯熟了,我们就让它自由活动。它很快就听懂自己的名字,我们只消叫一两声,耐心等一会儿,阿喀琉斯便会出现,踮着脚尖慢慢爬过鹅卵石路,头和颈伸得老长。它喜欢我们喂它,它会高傲地坐在阳光下,等我们把莴苣片、蒲公英或葡萄送到它面前。它和罗杰一样热爱葡萄,所以吃葡萄时它们是死敌,阿喀琉斯会坐下咀嚼葡萄,让葡萄汁顺着嘴角淌下,看得躺在一旁的罗杰痛苦不堪,嘴角口水直流。吃葡萄时罗杰也有份,但它总觉得把这样的好东西给一只乌龟吃,真是暴殄天物。等大家吃完了,罗杰趁我不注意,会偷偷爬到阿喀琉斯面前,用力舔乌龟的头,想把阿喀琉斯滴下来的葡萄汁舔干净。被这般大胆行径激怒的阿喀琉斯,会猛咬罗杰的鼻子,等到无力招架,被舔得太湿的时候,阿喀琉斯便愤愤地喘口气,缩回壳里,不等我们把罗杰赶离现场,绝对不出来。

阿喀琉斯最喜欢吃的水果是野草莓,只要一看到野草莓,就会变得歇斯底里,摇来晃去,头伸得老长,用它小小的绿豆眼哀求地凝视你。最小的草莓只有胖豌豆那么大,它一口便可吞下。你若给它一个大的,像榛果那么大吧,它就会做出我从来没在任何一只乌龟身上看到过的动作——它会用嘴巴紧含着果子,用最快的速度冲向花床里一个安全隐密的角落,然后放下果子,慢条斯理地品尝,等吃完了,才跑出来要下一个。

阿喀琉斯不仅热爱草莓,也热爱与人类为伴,任何人走到花园里闲坐、日光浴、看书或做任何事,不久都会听见瞿麦丛中窸窸窣窣一阵声响,接着阿喀琉斯那张皱巴巴、一本正经的脸就会戳出草丛。如果你坐在椅子上,它就会尽量贴近你的脚,把头挂在龟壳边上,鼻子贴在地上,十分满足地沉沉睡去。如果你躺在毯子上做日光浴,阿喀琉斯便认定你躺在地上是专门陪它玩的,它会从走道一端冲向毯子,脸上带着充满兴趣的诙谐表情,先停下来,若有所思地浏览你全身,然后选择你身体的某一处,开始练习爬山。当你的大腿突然被尖锐的龟爪牢牢钳住,让它能够使劲爬上你的肚皮,感觉可不太好受。如果你把它甩掉,把毯子移开,也只能暂时清静一下,不屈不挠的阿喀琉斯转遍花园也会找到你。它这恼人的习惯招来全家人的抗议及恐吓,后来每当我们去花园里躺着的时候,我都不得不把它关起来。

有一天,花园的大门没关,阿喀琉斯去向不明,搜救小组立刻组织妥当,不断威胁要取那只爬虫性命的家人,分头在橄榄树林中徘徊,高声大喊:“阿喀琉斯……草莓,阿喀琉斯……阿喀琉斯……草莓……”最后我们找到它了。一向心不在焉的阿喀琉斯掉进一口废弃的井里,那口井已崩塌,井口几乎全被羊齿植物盖满。我们很遗憾地发现它已经死了。它对莱斯利的心肺复苏术和玛戈的建议(把草莓塞进它嘴里,给它一点儿求生的欲望)完全没有反应。于是我们悲凄肃穆地将尸首埋在花园里的一株草莓旁(妈的建议),拉里执笔写下简短的哀悼词,再亲自以颤抖的声音朗读,使场面极其哀恸。葬礼上唯一的败笔是罗杰,虽经过我再三告诫,却仍然全程猛摇尾巴。

阿喀琉斯撇下我们不久,我从甲虫人那儿买来另一只宠物——一只鸽子。买回来时它还很小,必须喂它牛奶加面包及泡软的玉米。它的长相实在很恶心,稀疏的爪从猩红色的皱皮间长出来,混着初生鸽子的黄色胎毛,看起来像是用氧化氢漂白过的头发。由于它恐怖痴肥的长相,拉里提议叫它卡西莫多(即钟楼怪人)。我喜欢这个名字,却没想到它的含意,就糊涂地答应了。等它自己会吃东西,全身毛都长全了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头上还留着一簇黄胎毛,看起来活像一位盛气凌人的法官,头戴一顶小了好几号的假发。

由于它未接受正统教育,又无父无母,卡西莫多不解“鸽”事,坚信自己不是鸟,因此拒飞,去任何地方都走着去。如果它想上桌或椅子,便站在下面,脖子一矮,用浑圆的女低音咕咕开始唱,直到某人将它抱上去。我们做什么,它都想参加,甚至企图跟我们出去散步。不过,不久我们就不准它跟来,因为你可能要冒弄脏衣服的风险,让它站在你肩膀上,否则就只好让它跟在后面走。你若让它走路,就得放慢脚步等它。你若走得太快,就会听见后面一阵狂乱哀求的咕咕声,然后回头看见卡西莫多绝望地追来,屁股诱人地乱摇,泛着五彩光泽的胸部高高鼓起,向你的残忍抗议。

卡西莫多坚持睡在房里,再怎么哄、怎么骂,也没办法劝它进驻我为它搭建好的鸽房。它比较喜欢睡玛戈的床尾,不过最后还是被放逐到客厅沙发上,因为玛戈半夜一翻身,卡西莫多就会醒来,然后一拐一拐跳上玛戈的脸,开始大声且充满爱意地咕咕叫。

发现卡西莫多有音乐细胞的人是拉里。它不仅热爱音乐,还能分辨两种乐曲形式:华尔兹与进行曲。放普通音乐时,它会一摇一摆地走近留声机,绷紧胸膛坐在那里,双眼半阖,轻轻地对自己发出喉音。如果放的是华尔兹,它便会在留声机旁不停转圈圈、鞠躬、扭腰、颤声咕咕叫。若是放进行曲,它便挺直腰杆,胸膛里胀满气,绕着房间踏步,咕咕声变得如此浑厚、低沉,我们真怕它会把自己噎死。除了华尔兹与进行曲之外,它不会因为任何音乐做这种表演。偶尔因为太久没听音乐,它会在兴奋之余配着华尔兹踏步,或配着进行曲跳舞,不过总会在音乐进行到一半时及时刹车,修正自己。

有一天,我们在吵醒卡西莫多之后,悲伤地发现原来它把我们全欺骗了,因为沙发椅垫正中央躺着一个白晃晃的蛋。它一直没有从这次事件中恢复正常,变得怨气冲天,怏怏不乐,如果你想抱它,它就会烦躁地啄你。后来它又下了一个蛋,从此判若两人。它——应该说她,越变越野,视我们为眼中钉、肉中刺。它还会偷偷飞上厨房门去吃东西,好像怕谁宰了它似的。就连留声机也无法唤它进屋。我最后一次看到它,它正坐在一株橄榄树上,装模作样,卖弄风骚地咕咕叫,不远处一根枝丫上,停了一只看起来雄纠纠的鸽子,正扭来扭去地在爱慕的狂喜中咕咕唱歌。

好一段时间,甲虫人固定会来别墅为我的动物收藏添货,或是一只青蛙,或是一只断羽的麻雀。一天下午,妈和我慈悲心大发,买下他所有的甲虫,在他离开后,全放生在花园里。后来几天,别墅里虫满为患,甲虫们在床上爬来爬去,躲在卧室里,夜里对着灯泡冲锋,然后如一颗颗翡翠,掉在我们的膝盖上。

最后一次看见甲虫人,是在一个黄昏里。我坐在鸟瞰山路的山顶上,他显然刚参加完一个庆典,喝了不少酒,在路上左摇右晃,用短笛吹奏忧郁的小曲。我向他大声问安,他夸张地挥挥手,并没有回头。经过转角时,他的剪影印在薰衣草般薄紫的暮色中,我看见他插满羽毛的不成形帽子,外套上被塞得鼓鼓的口袋,背上装满爱打瞌睡的鸽子的竹笼,还有他头上缓缓绕着圈子,应该是甲虫的朦胧斑点。然后他转过弯路,路口就只剩下一弯新月,仿佛一根羽毛飘浮在淡淡的天空中,和着他那婉转的笛声,在暮色里渐行渐远。

黑鸫(dōng),一种鸟,别名百舌、乌鸫。——编者注

桃金娘,一种常绿灌木,开红色的花,结紫色果实。——编者注

戴胜,一种鸟,又名山和尚、鸡冠鸟等,头顶有扇状冠羽,体羽土棕色而有黑白斑。——编者注

鱼狗,一种鸟,以鱼为食。——编者注

希腊神话英雄,善奔跑。公元前5世纪,芝诺发表了著名的“阿喀琉斯和乌龟赛跑”悖论,以阿喀琉斯与乌龟赛跑作为论证,指出阿喀琉斯永远追不上乌龟。——译者注


作者“杰拉尔德·达雷尔”的其他小说

希腊三部曲Ⅲ:众神的花园》《希腊三部曲II:桃金娘森林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