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葡萄酒瓶留下来陪我,用苹果安慰我,因我为爱情生病了。
——《所罗门诗篇·五》
那又是一个非常热,会吸干所有水分、晒裂土地的夏季。天空被染成苍白的勿忘我颜色。海洋被压得扁扁的,仿佛一汪蓝色的大水池,一动也不动,温润得像鲜奶。入夜后,你可以听见地板、套窗和屋梁在炙热的空气里摇晃、呻吟,就连它们体内仅剩的最后一滴汁液都被吸干了。圆月如一团红炭升起,在天鹅绒般的天空中,往下瞋目怒视。清晨,只要太阳露脸十分钟,就热得让人难受。
没有一点儿风,热气像一只锅盖盖在小岛上。在凝止的山坡上,植物与杂草被染成蜂蜜般的焦黄色立在那儿,慢慢枯死,脆得像木屑。白天如此炎热,就连蝉儿也早早把歌唱完,在大白天里午睡去了。土地被烤得发烫,不穿鞋子,哪里都不敢去了。
对别墅周围的动物来说,屋子好比一连串的大木洞,室温大概比附近的橄榄树林、橘子园和柠檬园能低个半度,所以动物们通通跑来和我们挤。刚开始,我自然成了众矢之的,可是后来动物入侵的规模实在太大,我的家人才明白我一个人不可能弄来种类与数量如此浩繁的动物。
一大队一大队的扁虱长驱直入,开始围攻狗儿,聚拢在它们的耳朵和头上,看起来像链子甲,也和链子甲一样难除掉。我们只好使出杀手锏,在狗儿们身上浇煤油,扁虱就会掉下来。狗儿们觉得遭受这种待遇简直是奇耻大辱,气喘吁吁、无精打采地绕着屋子转圈,带着身上一股呛鼻的煤油味儿,随处撒下成堆的扁虱。拉里说我们应该挂个“危险——内有易燃狗群!”的警告牌子,以防万一有人在狗儿附近丢根火柴,整个别墅就会像个火绒盒似的,被烧得一干二净。
煤油只实现了极短暂的救赎。伴随越来越多的扁虱进驻屋内,到了夜晚,你躺在床上可以看到一列列的扁虱纵队,循着奇怪的路线在房间里行军。好在扁虱不会攻击我们,只专注于把狗儿们逼疯。不过,决定搬进来跟我们同居的大群跳蚤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它们突然驾到,来路不明,在我们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状况以前,就已经像游牧的鞑(dá)靼(dá)人一样,占领了我们的地盘。它们无处不在,你在房子里走动时,它们会跳到你身上,往你的腿上爬。有好一阵子,卧室根本没法儿待,我们就把床拖到外面阳台上去睡觉。
不过,跳蚤还不是屋子里最令人讨厌的。浴室里到处是黑亮如乌木的小蝎子,因为那里最凉快。有一天晚上,莱斯利很不明智地光着脚丫进去刷牙,结果被蜇到脚趾。那只蝎子体长不到两厘米,但它让你遭遇的痛苦远超它的体积。莱斯利过了好几天才能走路。大一点儿的蝎子更喜欢厨房,它们大摇大摆地挂在天花板上,像极了奇形怪状的空中龙虾。
入夜掌灯之后,上千只昆虫也出现了。各种形状的蛾,从淡褐色、翅膀像破烂羽毛的小蛾,到带着粉红、银色条纹的巨大天蛾,应有尽有。天蛾对准灯光的自杀俯冲,足可撞碎煤油灯管。除了蛾之外,还有甲虫。有些黑得像在服丧,有些带着鲜艳的条纹和图案,有些触角又短又粗,有些触角却像长髯(rán)一样又长又细。尾随昆虫而来的,是数不尽的微小生物,怪异的形状和颜色只有用放大镜才能看得清楚。
这样的昆虫大集合,对我而言自然是棒透了。每个晚上我都守候在灯旁,准备好采集盒与瓶罐,与其他掠食者争抢样本。因为竞争十分惨烈,我得随时保持警觉。天花板上有粉红色的有点苍白的壁虎,脚趾张开、鼓凸着眼睛,无限小心地潜行在蛾与甲虫后面。壁虎旁边是不停摇晃的伪君子绿螳螂,它们拥有疯狂的眼神和没有下巴的尖脸,随着细长多刺的腿移动,像极了绿色的吸血鬼。
在地上,我的竞争对手是巧克力色的大蜘蛛,它们像长手长脚、毛茸茸的群狼,蛰伏在阴影里,突然冲出来,试图从我手中抢走猎物。蜘蛛的帮凶是有着漂亮的绿色及银灰色斑块皮肤的胖大蛤蟆,它们一路跳着、吞着,为这丰盛的食场欢欣鼓舞,同时还得加上动作迅速而鬼祟、带点儿邪气的蜈蚣。
这种蜈蚣体长七八厘米,宽度像根被压扁的铅笔,周边是一圈流苏似的细长腿,移动时,每一对脚都在动,整圈流苏看起来如波浪起伏,它们就像冰上的石头一样滑溜,安静得吓人,算得上是最凶残、最有技巧的掠食者之一。
有一天晚上掌灯之后,我正耐心地等待新样本上门。时间还早,除了我与几只蝙蝠之外,其他掠食者尚未露脸。蝙蝠在阳台上左冲右掠,捕杀距离油灯一掌处的多汁点心,翅膀虎虎生风,吹得灯火一明一灭。淡绿色的夕阳余晖逐渐隐没,蟋蟀开始发出富有音乐感的悠长鸣叫,黑暗的橄榄树林被萤火虫的荧光点亮,被太阳灼伤的大别墅在夜色里呻吟着安顿下来。
灯后的墙面早已被各种昆虫霸占,经过几次自杀式的失败尝试,此刻都趴在墙上休养,以便待会儿再接再厉。从墙角胶泥一道极小的缝隙里,钻出一只我所见过的最小、最胖的壁虎。
它一定是刚刚孵化出来,体长不过四厘米。虽然它刚来到这世界不久,但显然没有因此就比别人少吃一点,因为它的身体和尾巴快胖成球儿了。它的嘴巴咧成一个大大的、害羞的微笑,圆圆的黑眼睛满是惊异,仿佛一个看见巨桌筵席的小孩。我还来不及阻止,它已经一摇一晃地穿过墙壁,开始抓起一只草蛉当晚餐了。草蛉是一种有绿色轻纱般透明翅膀和金绿色大眼睛的昆虫,深得我的欢心,以至于让我对那只小壁虎产生了些许厌恶。
小壁虎吞下最后一点透明翅膀,趴在墙上沉思了一会儿,不时眨下眼睛。周围有各种体积小又容易抓的昆虫,我不懂它为什么偏偏选择笨重又难以下咽的草蛉。不过我很快就发现,原来它是只眼大胃小的贪吃鬼。刚从蛋里孵出来,捕食方面缺乏母亲的指导,便自以为是地认为,所有昆虫都可以吃,而且越大越好。
它不知道对于自己这么小的动物而言,有些昆虫是很危险的。如同早期的传教士,它的脑袋里只有自己,没料到自己也是别人眼里的可口美食。
小壁虎无视坐在它身边的传统美食小蛾,却跟在一只几乎跟它自己一样大的橡木枯叶蛾后面潜行,可惜它把冲刺距离估算错了,只咬住蛾的翅膀尖端。蛾用力拍击棕色翅膀,腾空飞起,差点儿就让小壁虎站不稳脚而被带到空中。小壁虎处变不惊,只稍做休息,紧接着对一只跟它一样大的长角甲虫展开攻势,显然它没有考虑到自己根本不可能咽下这么坚硬多刺的怪物。结果甲虫坚硬光亮的身体让它无处下口,只是成功地把甲虫撞下地去了。
小壁虎做短暂的休息,顺便观望战场。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击翅声,一只巨大的螳螂飞越阳台,停在距离它十几厘米远的墙上。螳螂发出一阵揉弄硬纸般的声响,收拢翅膀,祈祷似的高举长满倒刺的前臂,用疯狂的眼神环顾四周,小头左扭右扭,审视这个为它群集的昆虫大会。
小壁虎显然从来没见过螳螂,不知道螳螂的可怕。对它来说,这只不过是它连做梦都想要的一大盘绿色晚餐。它完全不考虑螳螂体积比自己大五倍的事实,毫不犹豫地跟在螳螂后面潜行。而螳螂此时也已选定一只y字纹银蛾,舞着老小姐似的细腿逼上前,只偶尔停下来左右晃动一番,像个魔鬼的化身。紧跟在螳螂后面的,就是那只低着头、充满决心的小壁虎。螳螂一停,它也跟着停下来,像只小狗似的甩动它短胖得可笑的小尾巴。
螳螂走到浑然不觉的蛾身旁,暂停,晃动一下,然后霍地伸出前爪抓住蛾。蛾的体积很大,开始狂乱地拍翅挣扎,螳螂要使出全部力气,才能用残酷的镰刀手臂攫住蛾。正当螳螂像个笨拙的杂技表演者与蛾缠斗时,把胖尾巴甩得牛气冲天的小壁虎也发动攻势了。它往前一纵,像只牛头犬似的紧紧咬住螳螂的翅鞘。螳螂正忙着用爪子应付蛾,背后猛然受到攻击,一下子就失去了平衡,带着蛾与壁虎,一起掉到了地上。落地时,小壁虎还死咬着螳螂翅鞘不放。螳螂放开已经半死的蛾,腾出生满利齿的前爪来与壁虎较量。
我正准备插手,让螳螂与壁虎都加入我的小小动物园时,另一位主角进场了——一只蜈蚣从葡萄藤的阴影中倏地滑进来,不断移动的脚像一块飞毯,移向仍在抽搐的蛾。蜈蚣骑到蛾的尸体上,双颚陷进蛾柔软的胸部。那一幕太惊人了:螳螂几乎折成两半,用利爪往下劈砍壁虎;兴奋得双眼鼓凸的壁虎,虽然遭到巨大对手的左右抽打,却仍然紧咬着螳螂不放;在一旁的蜈蚣发觉自己不可能移动那只蛾之后,便像个钢盔似的罩在蛾的尸体上,开始吸食蛾体内的精髓。
这时,泰瑞莎·奥莉薇·艾格妮丝·蝶儿卓——简称蝶儿卓,也露脸了。蝶儿卓是我找到的一对儿超级巨大癞蛤蟆中的一只,那两只蛤蟆很轻松就被我驯养了,安置在阳台下用墙围起来的小花园里。它们就在天竺葵与橘子树下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只在屋内掌灯以后,爬上阳台,享受属于它们的那份儿昆虫大餐。
我观看这场奇异的四角大战入了迷,完全忘记蝶儿卓的存在,因此当它出现时,我毫无准备。那时我正趴在地上,鼻尖大概只距离战场十五厘米。我不知道蝶儿卓也一直蹲在椅子下观察这场冲突战,这时胖墩墩的它决定跳出来。
它暂停了一秒钟,然后在我还来不及阻止以前,就以蛤蟆惯有的果决模样往前一纵,张开大嘴,舌头一卷,把蜈蚣和蛾一起卷进巨口之中。接着,它又暂停一下,吞了一口,凸眼睛暂时消失,然后很灵活地向左转,把螳螂和壁虎也一起卷进嘴里。我看见壁虎的尾巴露在外面,在蝶儿卓的厚嘴唇上像条虫似的不断扭动,可是刹那间,蝶儿卓就以蛤蟆特有的动作,用拇指把那段尾巴塞进嘴里去了。
虽然我阅读过食物链的介绍和适者生存的理论,但仍然觉得这太过分了。
最令我生气的是,蝶儿卓破坏了这场精彩的好戏。为了让它不再搅局,我把它抱回了与丈夫泰伦斯·奥利佛·艾伯特·迪克共享的小花园内,它们老两口就住在一道生满金盏菊的石槽下。我想蝶儿卓今天晚上已经吃得足够饱了。
就在别墅热得像火炉,被烤得像片儿脆饼干,到处集结各种昆虫动物时,阿德里安·福蒂斯丘·斯迈思也来了。阿德里安是莱斯利的同学,之前在英国曾经在我们家住过一个暑假,结果无可救药地爱上玛戈,令玛戈十分厌烦。那天我们一家聚集在阳台上,阅读两个星期一次的邮件。母亲向大家宣布阿德里安即将抵达的消息。
“太好了,”她说,“太好了。”
我们全部停下来,狐疑地看着她。
“什么事太好了?”拉里问。
“福蒂斯丘·斯迈思太太来了一封信。”母亲说。
“那个老太婆想干吗?”莱斯利问。
“莱斯利亲爱的,你怎么可以叫人家老太婆,她以前对你很好,不记得了吗?”
莱斯利嘲弄地哼了两声。
“她到底想干吗?”
“她说阿德里安要去欧洲大陆旅行,可不可以来科孚和我们聚一聚。”
“好极了,”莱斯利说,“阿德里安来我们家太棒了。”
“嗯,他是个好孩子。”拉里很慷慨地承认。
“可不是吗,”母亲很兴奋地说,“好有礼貌。”
“我可不高兴,”玛戈插话进来,“他是我认识的最无聊的人。一看到他,我就想打呵欠。难道你不能写信告诉他,我们家已经住满了,妈?”
“我还以为你喜欢阿德里安呢,”母亲很惊讶地说,“如果我没记错,他很喜欢你。”
“这就是重点!我不要他像个饥渴的大耳猎犬到处流口水。”
母亲把眼镜扶正,瞪着玛戈。
“玛戈亲爱的,你怎么可以这样讲阿德里安呢?我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学来的形容词,太夸张了。我从来没见过他像个……像个……像你讲的那个样子。他对我一直都彬彬有礼的。”
“本来就是,”莱斯利火药味儿也上来了,“还不是玛戈,她以为每个男人都在追她。”
“我才没有,”玛戈愤愤地说,“我就是不喜欢他。没出息!每次你一回头,一定会看到他在那儿流口水。”
“我就从来没见过他流口水,”母亲说,“而且我也不能因为人家流口水,就不让人家来家里住啊。玛戈,你讲点儿道理。”
“他是莱斯利的朋友,叫他去对着莱斯利流口水。”
“他不会流口水。他从来不流口水。”
“好了,”母亲像在解决问题似的说,“反正会有很多活动让他参加,我想他不会有时间流口水的。”
两个星期之后,精疲力竭、饿得半死的阿德里安到了。他几乎身无分文地从加来开始骑自行车旅行,可是自行车到了布林迪西就四分五裂了。最初几天我们几乎看不到他,因为母亲坚持要他早点上床,晚点起床,而且每样东西都要他多吃一份。等他终于露脸了,我暗自观察他,看他有没有流口水的迹象。家里虽然招待过各式各样的怪客人,却还没碰到过一个会流口水的,我很急切地想目睹这个怪现象。
可是他除了会在玛戈走进房间时突然脸红,然后坐在那儿嘴巴微张地呆望玛戈之外(我不得不承认那个时候他看起来的确有点像只大耳猎犬),并没有任何不正常的举止。他送玛戈的礼物是一张唱片,显然他认为那首歌可以跟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媲美。后来我们全家都恨透了这首粗腔横调,歌名叫作《烟仔乔的酒吧》的小曲子,因为阿德里安一天要是不放它个二十遍,就好像日子过不下去似的。
有一天早晨,拉里听到留声机发出的嘶嘶声,开始呻吟:“拜托不要再放了!不要在这种时候放!”
“在哈瓦那烟仔乔的酒吧里,”留声机里大声传出一个鼻音很重的男高音,“我流连不去,止不住渴……”
“我受不了了,他为什么不放点别的?”玛戈哀号。
“好了,好了,他喜欢嘛。”母亲安抚大家。
“对,而且是他带来送给你的,”莱斯利说,“那是你的礼物,你为什么不去叫他不要再放了。”
“不,你不可以这样,亲爱的,”母亲说,“他毕竟是客人。”
“这两件事有什么关系?”拉里说,“就因为他是个乐痴,我们也非得跟着一起受折磨吗?那是玛戈的唱片。她有责任!”
“可是这样很不礼貌啊,”母亲很担心地说,“到底是他带来的礼物,他还以为我们都喜欢。”
“我知道他这样想,所以我才不能容忍这么严重的无知。”拉里说,“你知不知道,他昨天打断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换上那个人的号叫。我告诉你,他大概跟上帝之鞭阿提拉一样有文化!”
“嘘!他听得见,拉里。”母亲说。
“什么?旁边有那种噪声他会听得见?拿个喇叭在他耳朵旁边吹还差不多。”
对家人的不安浑然不觉的阿德里安,此刻随着唱片唱和起来。因为他和那位歌星的声音出奇地像,也是带着鼻音的男高音,所以结果相当恐怖。
“我在那儿看见一位小妞……就在那里……第一次看见她……喔,妈妈伊奈丝……喔,妈妈伊奈丝……喔,妈妈伊奈丝……喔,妈妈伊奈丝……”阿德里安用颤音和留声机一起唱着。
“天哪!”拉里爆发了,“这实在太过分了!玛戈,你一定要跟他谈一谈。”
“要委婉一点,亲爱的,”母亲说,“不要伤了他。”
“我现在真巴不得伤他!”拉里说。
“这样吧,”玛戈说,“我跟他讲妈头痛好了。”
“这样只能暂时让我们耳根清净。”拉里说。
“你去跟他讲妈头痛,我去把唱针藏起来,如何?”莱斯利得意地说。
“这个主意好。”母亲很高兴可以在不伤到阿德里安的情况下解决问题。
阿德里安对于唱针突然失踪,并且大家都告诉他在科孚买不到唱针,感到非常迷惑。他虽然是乐痴,记忆力却很好,于是他整日哼着《烟仔乔的酒吧》,仿佛一窝发了狂的男高音蜜蜂。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对玛戈的仰慕之情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玛戈对他的烦腻也随之高涨。我开始觉得阿德里安很可怜,因为他好像怎么做都不讨好。玛戈说他留胡子看起来像个理发小弟,他就把剃掉,结果玛戈又说胡子是男性的象征。然后,她还很坚决地在他面前表示,随便哪个希腊的年轻庄稼人都比英国男孩更吸引她。
“他们好英俊,好可爱,”明知阿德里安很懊恼,玛戈还是这么说,“他们都很会唱歌。风度翩翩。他们都会弹吉他。随便给我一个,都比英国人好。他们身上都有一种秽气。”
“你是说‘灵气’吧?”拉里问。
“总而言之,”玛戈不理会拉里,“那才叫作男人,而不是流着口水、没有用的娘娘腔。”
“玛戈亲爱的,”母亲很紧张地瞄了受伤害的阿德里安一眼,“这样说不太好吧。”
“我并不想做好人,”玛戈说,“只要做法正确,最残酷的才是最好的。”
玛戈丢给我们大家这句令人迷惑的哲理,径自去与她石榴裙下最新的战利品—一位留着大把胡子、晒得黑亮的渔夫约会去了。阿德里安的痛苦是如此明显,我们都觉得有义务带他走出绝望的谷底。
“不要理玛戈,阿德里安亲爱的,”母亲安抚他,“她在胡言乱语。你也知道,她非常顽固。再来个桃子吧。”
“她是刚愎自用,”莱斯利说,“我最清楚了。”
“我想不出我怎样才能变得像庄稼人,”阿德里安困惑地思索着,“我想我应该可以学吉他吧。”
“不不,不必,”拉里赶快发话,“没有这个必要。为什么不做些比较简单的事呢?像是嚼大蒜。”
“大蒜?”阿德里安非常惊讶地问,“玛戈喜欢大蒜吗?”
“当然啰,”拉里说,“你也听到她说那些年轻庄稼人有‘灵气’,你一靠近那些人,闻到的第一种灵气是啥?就是大蒜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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