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牛轭

野泳去 罗杰·迪金 第1页,共1页

###温德拉什河,8月29日

我冲出林迪斯法恩与班堡的迷雾,向南来了一记高高的飞燕入水,一头扎进位于科茨沃尔德的泰晤士河源头(是“科茨沃尔德”,而不是“科茨沃尔德丘陵”,正如威廉·科贝特指出的,后者是同义反复,因为“沃尔德”[wold]strong就是/strong丘陵的意思)。我穿过暴雨,在反光的路面上行驶了大半夜,到牛津附近找了个地方在车里睡下;雨水不停地敲打着车顶,我觉得又脏又累,想到自己已经丧失了在诺森布里亚海中蒙受的神恩,还在某条泛着油污的高速公路旁找了家全天供应的早餐店猛吃了一顿,就忍不住嫌弃起堕落的自己。我爬进睡袋,对此行携带的唯一一件奢侈品心怀感激:那就是我的鹅绒枕头。我此来是为了参加一位建筑师朋友的生日聚会,地点在离泰晤士河上游不远的科尔斯希尔。可怜的我是如此渴望他人的陪伴,甚至提早一天到了,因此,有一整个下着雨的周五供我在科茨沃尔德消磨。事实上,我讨厌来南方,我痛恨这些荒凉的黑色高速公路,如此笔直,如此看不到尽头。沿着绵延不断的直线前行,我多么希望路上能有一个弯道——哪怕就稍微扭一下也好,好让我从没完没了、效率至上的行驶中喘口气。再也没有什么比长长的直线道路更孤独的了,哪怕有收音机做伴。更何况,在北方、在苏格兰,还有那么多水域、那么多海岸等我踏足,还有那么多未知的游泳胜地等我前往。

讽刺的是,这会儿我眼里还睡意蒙眬,脑子里还满是直线,可偏偏就在这天,我发现了一种全新的河泳方式。这strong第三种/strong游泳方式是如此简单,以至于从来没人留意过。事情发生在泰晤士河一条名为温德拉什河的支流上,它流经科茨沃尔德,而对那天的我来说,它的美丽之处在于,这条河至今依然蜿蜒着,也依然奔流着。【这条河(windrush)的名字意为“蜿蜒奔流”。】

伯福德下游一英里处,在通往威德福德的曲折小径上,我发现了此生见过的最美的牛轭形河湾。【在平原地带,蜿蜒的河流在弯曲到一定程度后,会形成牛轭一样的弯道。其中,有些河流会自行“截弯取直”,河水将沿直线向前流,原先的弯曲河道则会被废弃,形成独立于主河道的带状湖泊;还有些则不然。英文中的“牛轭”一词可以笼统指代河流中的u形弯道,不论其是否与主河道相分离。譬如文中的牛轭就依然是温德拉什主河道的一部分。】羊儿正在草甸上吃草,被啃得短短的青草长势良好,绿油油的,很有韧劲的样子。牛轭那形似火鸡脖子的狭窄口子上有两棵去了顶的老柳树。其中一棵伪装成杂交植物的样子,扭曲的树干上满是树洞,就像有袋目动物似的,有犬蔷薇、山楂与接骨木自洞中生长而出。这两棵树都自成一个世界,树皮邋遢的皱纹间是一座座昆虫生活的城池,繁茂的高鬟间则筑起了一代又一代鸟巢。我从牛轭靠近上游的一端下水,沿整个弯道游了一圈,几乎快要回到原点,又从这两株成对的柳树旁爬上岸。我跳过草地——一下,两下,就再次回到了水中,又在河水的助力下,从之前开始的地方绕着绿草萋萋的半岛游了一圈。

温德拉什河水流迅猛,加上天雨水涨,席卷着我一路向前,离心力又不断将我往外甩。这条河只有两三英尺深,很多地方还要更浅些,河水极清,一丛丛暗沉沉的水毛茛随波摇曳,底下是一片碎石河床。沿着这座山谷,温德拉什河一路欢快地蛇行而下,即便有人自以为能将它那生机勃勃、信马由缰的河道抻直了,这条河也全不受这些人的约束,并最终流入泰晤士河。它自行其道,就像莎士比亚笔下、上学路上东游西荡的小学童。和所有活水一样,它想把一切都变成自己那始终起伏不定的模样。它撕咬河岸,把它掏空,抟成牛轭的形状。如果把一条河流的历史拍成一部慢镜头定格航拍电影,大概会像是一条游动的蛇,或是一条通了水、扭来扭去的花园浇水管。只要没人干涉,河流总是会蜿蜒着向前。就这样,河流变长、变缓,装下更多的水,而无论是在人类眼中,还是栖居其间的生物眼中,它都变得更有趣、更迷人了。这些自然形成的河曲、牛轭形弯道和洪溢草甸增大了温德拉什河的总长度与承载能力,使洪水得到了蓄存,进而减缓、削弱了突如其来的暴风雨的危害。凹凸起伏之处能提供庇护,再加上随心所欲、毫无章法的河流走向——对于渴求着这类环境的所有河流生物而言,这些迂回曲折为它们提供了更为丰饶的自然栖息地。

下午天虽然阴沉,但这几趟回旋镖似的河泳还是让我万分满意,因为它们解决了河泳者的亘古难题:如何回到放毛巾和衣服的地方。这就好比一个劲儿坐着雪橇往下滑,却不必吭哧吭哧重新爬回山上。这个发现让我高兴疯了,我游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头晕脑涨才罢休。幸好,除了几头见过世面、不为所动的羊,小径上空无一人,也没人目睹我的这番放纵。

上游本来有一群黑白相间的牛,我从灯心草丛的间隙跃入河中后,这群更懂得捧场的观众就不停地从对岸一个弯道冲向下一个弯道,张着罗圈腿,一脸惊奇地看着我被河水裹挟着从它们身边飞掠而过,冲向下游。温德拉什河是骨顶鸡的地盘,因此,目之所及一只黑水鸡也没有。早些年想必发生过几场十分残酷的帮派血拼,这两个物种划分好了领地,而骨顶鸡取得了胜利。

我一圈圈游着,这很像绕着萨福克的地方小路骑上一圈又一圈。总的来说,骑自行车的性质和游泳颇为相似:二者都讲究省力,违抗重力,节奏如舞蹈,还得不停向前,以免下沉或翻车。可以很安全地说,这两种前进方式都对环境很友好。我喜欢游泳的优雅,也喜欢骑车时滑行与俯冲的姿态。从陡峭的山坡全速猛冲而下,看着树篱在面前分开,这时会有气流抽打你的脸,就像高台跳水一般。你这是在飞,与游泳时的飞翔、滑行别无二致。此外,在自行车上,你对身体动作的掌控也和水中相似:你没法做出突然的动作,就连石头也只能慢慢沉入水底。因此,游泳、骑车都不容易让肌肉过度劳累;归根结底,二者都是温和的锻炼方式。完成一圈骑行总会让人心满意足,你会回到重力正常的世界中,就像我最后一次从秃顶柳树边爬出温德拉什河一般。

第二天下午,科尔斯希尔的生日聚会上,太阳出来了,草坪上到处都是建筑师,个个手举香槟,支起的手臂就像一根根悬臂。我和一位朋友溜达出了门,去科尔斯希尔公园寻找刺槐的踪影。这些树是威廉·科贝特从美国进口的,并以“蝗虫树”(locusttree,这是它们的美国名字)之名出售。1822年,他卖了不下13600棵刺槐给福克斯通勋爵,好让人200棵一片种在公园中。“这是我此生见过的最美的树丛”,行至科尔斯希尔看到他的树时,科贝特在《骑马乡行记》中谦逊地写道——才种下两年,这些树就已经长到了16英尺。“如果有人想看树林,美丽的树林,strong又没有太多时间/strong,那就去科尔斯希尔看看那儿的树丛好了。”但凡他有一星半点机会,科贝特肯定会高高兴兴地把威尔特郡的所有榆树都用一场“蝗”灾取而代之。他从没染指过美国扁柏(emcupressuslawsonii/em),我们真该谢天谢地。我和我的同伴就连人们口中那株硕果仅存的古树都没能找到,据说,那棵树疙疙瘩瘩,上面满是巢居的猫头鹰。奇怪的是,科贝特既然造访了科尔斯希尔,又在《骑马乡行记》中大肆宣扬他的刺槐树,可他却没提到英格兰最了不起的农业建筑——离此地不过两英里远的大考克斯韦尔谷仓。我去了那儿,在迟暮的日光下站在谷仓中。巨大的木门像闸门般敞开着,金黄色的光线充溢着整个空间。住在附近的凯姆斯科特庄园时,威廉·莫里斯很喜欢造访这座建筑,在他看来,它就像大教堂般美丽、庄严。

傍晚的天气温暖而柔和,聚会结束后,我在比斯科水闸下方的池子里游了很久。河流的这一段位于凯姆斯科特上游,莫里斯曾称之为“宝宝泰晤士河”。在牛津郡边界这一带,这条河还不是什么滔滔大河;就在水闸上游,河水清得可以看到睡莲茎秆间,丁鱥懒懒穿梭而过时黑乎乎的身影。河岸很陡,我在草丛间找了一条被磨得光溜溜的泥泞滑道滑进水中——反对野泳的人说,这是在“侵蚀河岸”。这里显然是个热门游泳场所。我在几只天鹅的注视下绕着池子游了一个大圈,四下乱糟糟地围着数株高大的老爆竹柳。莫里斯每天乘平底船出门钓鱼时,正是这些树给了他设计“柳枝”墙纸的灵感。我很好奇他看到各种又大又丑的告示宣称“水深危险”时会做何感想。空气中弥漫着鱼儿与浮萍的味道。

我在凯姆斯科特参观了莫里斯的坟墓。我是在教堂墓园的东南角发现它的,就在一株月桂树下。树高五六英尺,近乎球形,宛如莫里斯本人。这个静谧的角落是座微型植物园,长着一排已成型的黄杨树篱、两棵紫杉、一丛丁香,还有山楂和常春藤。这里还立着简和梅·莫里斯的墓石,上有二人名字的首字母。【简(janealicemorris)和梅(maymorris)是威廉(william)与简·莫里斯(janemorris)的两个女儿。二人都是刺绣师。】莫里斯本人的墓碑是他的朋友兼公司合伙人菲利普·韦伯设计的,据说灵感源自他在教堂墓园中发现的一件早期石雕。莫里斯喜爱这座教堂的简洁,而他的墓碑也只有两处精巧的石雕为饰。人们一般认为上面雕的是树木,我倒是喜欢把它们看作伞形科植物:比如单茎的峨参,或是路边野花中最常见、也最漂亮的大阿米芹。春天,这种纤细小巧的植物想必会在坟墓四周开满白色的云朵,与低调的石雕相呼应。墓碑是水平放置的,被两块基石架着,高出地面一英尺左右,好似一艘准备过冬的小艇,龙骨朝天,倒扣在地。

架高的坟墓意味着悬浮升空,意味着灵魂飞离肉身。这里头有几分美洲印第安文化或冰岛文化的印记。我想起梭罗《河上一周》中的一刻:他在梅里马克河岸附近发现了荒无人烟的邓斯特布尔村的墓地,然后便开始思索,全世界的死者竟然都躺在石头底下,真是怪事一桩。和莫里斯一样,梭罗也对“金字塔以降,一切压在人的尸体上的巨大纪念碑”带来的压迫感深恶痛绝。他表示,一座纪念碑“至少应当‘指向星星’,以指明灵魂的去向,而不应该像被灵魂遗弃的躯体那样平卧在地”。【译文参考陈凯译本(商务印书馆,2012),略有改动。】令梭罗绝望的是,我们在墓碑上写的永远是“这里安卧着”,可我们明明可以写上“从这里升起”。

我不禁想到,乘着自己的小船在河上漂荡或许是莫里斯最自在的时候;而当他去往他界时,或许也会选择小船来为自己摆渡。1888年,在给简·莫里斯的信中,他如此描述这条河流:

总的来说,在这条河上游玩相当惬意,岸上至今仍有繁花盛开,美丽极了。有高高挺立的紫花,柳叶菜,还有色彩明艳的黄花状如纽扣,密密开着,最是夺人眼球。不过这里还有一种十分漂亮的深蓝色花朵,我觉得可能是艾蒿,【此处辨识疑有误,艾蒿的花朵颜色在黄与棕红之间。】和其他花儿都混在一起,再加上斑点薄荷的紫色花朵与喜泉卷耳,还有迟开的蚊子草零星散布其间。

莫里斯一生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水边。他小时候住在东伦敦沃尔瑟姆斯托的水宅,边上就是护宅河;后来又在两座凯姆斯科特府里住过,这里一座,另一座在伦敦的哈默史密斯,同样位于泰晤士河畔。他会被葬在一条小船中,漂浮在地面上方,真是再自然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