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纽约风

酒吧的优惠时段提供买一送一,所以我们都帮自己点了两瓶美乐啤酒,第二瓶先寄着。我们交换了毕业后的近况。他最近刚写完一篇歌手拉娜.德芮(lanadelrey)的封面报导。我追问採访时的详细情况,他说拉娜.德芮受访时全程不停抽菸,还用自己的iphone全程录音,以免她说的话被写成文章后,意思被曲解。我听了觉得很喜欢她这个人。

第二巡啤酒上桌后,我供认自己有意搬来纽约,不过一边说着,我也充分意识到,正在说话的我其实是在演戏,内心佯装不知道一小时前才听说的消息。但我分明知道,不管我原本有任何打算,现在都化成了一场空,我八成得搬回尤金,就近陪妈妈接受治疗。心里藏了祕密,说话就开始语无伦次。忍住这幺重大的事情不说,实在有违我的个性。但在这种场合对一个几乎没有深交的人讲这种事,感觉很不恰当,而且我很怕才刚开口,我就会哭出来。

唐肯很支持我搬到纽约,也鼓励我时机到来时可以再与他联络。我们互道再见后,我站在两小时前得知妈妈罹癌的同一条人行道上,抓起电话打给彼得。

我交往过的男朋友里,让妈妈也认可的,彼得是第一个。去年九月,彼得和他们第一次见面。当时,我爸妈準备去西班牙庆祝结婚三十週年,安排去程先到费城来停留几天;距离他们上次来东岸看我,已经时隔三年,而且这次还是我大学毕业后的第一次。我下定决心要展现我对费城的了解,让他们刮目相看,让他们知道我虽然还年轻、做事还不周延,但至少已经能自给自足了。于是,我花了几星期调查市区最好的餐厅,订好桌位,也规划了艾金斯公园区的一日行程,打算带妈妈去看看韩国人聚居的街区。

彼得开车载我们去专卖豆腐辣汤锅的锺家吉(jongkajib)餐馆。妈妈才扫了一眼菜单,眼睛便为之一亮。尤金的韩国餐厅菜色没有这里丰富,她于是兴致勃勃地点起爸爸会喜欢的菜。当时彼得感冒方癒,她推荐他点蔘鸡汤──用塞了白米和人蔘的全鸡熬煮的鸡汤,喝了全身都会暖和起来。妈妈还点了「酥煎」的海鲜煎饼供大家分食,她在家也爱用这种做法,把煎饼边缘尽可能煎得酥酥脆脆。我一边喝豆腐辣汤,嘴里嚼着酥脆的厚片海鲜煎饼,一边告诉妈妈,附近听说有一间韩国三温暖,和我们在首尔去过的那间很像。

「就连搓澡服务也有喔。」我说。

「真的吗?搓澡也有?那我们是不是该去一下?」妈妈笑着说。

「听起来不错。」彼得说。

典型的汗蒸幕三温暖是男女分浴。进门之后,店家首先会提供宽鬆合身的浴衣给客人换穿,入内后有一个男女共用的交谊空间,客人可以在这里聊天放鬆。进入浴场后,标準做法必须脱光衣服全裸。彼得要是和我们一起去,就代表他和我爸爸初次见面不到一天,两人就要裸裎相对。

彼得基于感谢,很认分地喝着妈妈推荐的鸡汤,同时东尝一口、西夹一点桌上的小菜,似乎乐在其中──有凉拌海带芽,即黏黏滑滑、拌了醋和蒜头的海带芽沙拉;有甜辣花枝乾;也有酱煮马铃薯,裹着蜜汁如奶油般软滑。这些全都是他与我交往以后,发现自己也爱的味道。我喜欢彼得的其中一点,就是他吃到美味食物时总会陶醉地闭上眼睛,似乎以为关闭一个感官,就能放大另一个感官的体验。而且他勇于尝鲜,从不会让我觉得自己好像老爱吃些奇怪噁心的食物。

「他吃饭很像韩国人!」妈妈说。

彼得一离席去洗手间,我爸妈立刻凑向桌子中间交头接耳。

「我跟你打赌,他看到浴场就会退缩了。」爸爸说。

「我赌一百块他不会。」妈妈不甘示弱,槓上爸爸。

第二天,我们来到三温暖大厅,男女分开準备入内时,彼得一个劲儿地走向男士置物区,眼睛眨也没眨,丝毫没有迟疑。妈妈回头对老爸挤眉弄眼,露出赢家沾沾自喜的笑容,搓搓手指要老爸记得给钱。

这里比我们在首尔常去的浴场小,浴池分成冷、暖、热三种水温,池子正对面是一排十来个莲蓬头,供女士入浴前坐在塑胶板凳上沖澡。另一头还有三温暖室和蒸气室各一间。我和妈妈淋浴后,并肩坐入最热的池子里,背靠浴池光滑的蓝色磁砖。浴场另外隔出一个角落,三个只穿着内衣的大婶在那里努力替客人刷背。室内温暖又安静,只有从天花板喷下的强劲水柱连续不断沖入冷水池中,搓澡大婶偶尔会拍打某个女人光裸的背,发出响亮的声音,除外别无其他声响。

「你把阴毛剃掉了?」妈妈突然开口。

我连忙夹紧双腿,满脸窘迫。「偶尔有修啦。」我面红耳赤地说。

「不要剃,」她叮咛我。「剃了很淫蕩。」

「知道啦。」我默默往水底下沉,感觉得到她的视线正不高兴地盯着我的刺青──我不顾她的强烈反对,先后在身上刺了好几个图案。

「我喜欢彼得。」妈妈说。「他很有纽约风。」

谁要是实际在纽约生活过,听到彼得被人形容有「纽约风」,绝对会嗤之以鼻。彼得虽然毕业于纽约大学,但西岸人想像东岸人常有的那种剑拔弩张的个性和紧凑急促的步调,他身上一概没有。彼得温柔又有耐心,像妈妈与爸爸互补一样,平衡了我的个性。我和妈妈一样,都是急性子,做什幺事只要觉得有可能失败,就会乾脆全盘放弃,扔给别人去做。妈妈称讚彼得,言下之意是彼得早早就证明了自己是个善良可靠的人。

「我去找你。」彼得在电话另一头说。「一下班就去。」

今天偏偏是星期五晚上,他在餐厅轮值晚班。太阳渐渐西斜,天空染上绯红的晚霞。我迈步走向地铁站,跟他说不用麻烦了。他凌晨两点才下班,连夜赶来不值得,毕竟我可能明天一早就搭巴士回去了。

我搭乘地铁m线到布鲁克林的布希威克区,晚上借宿在朋友葛雷格的家。葛雷格是乐团鼓手,他们的乐团叫「升级」(lvlup)。他的住处是一间大仓库,取名叫「大卫.布莱恩牛排屋」,偶尔会在这里举办diy自造展。他有五个室友,分别睡在他们用石膏板自行隔开的小房间里,让我联想起《彼得潘》故事中,睡在树屋里的迷途男孩们。我躺在朋友家客厅的沙发上,心情麻木。不知道他们返家探望的时候,他们的妈妈有何想法。我想到这些玩音乐的人,为求房租便宜,甘愿让自己沦入怎样的处境,只为了自由追求不同于俗的兴趣。

我想起在三温暖搓完澡,妈妈提议到hmart採买一些食材再回我的住处。她可以替我腌一些排骨,这样她回去以后,我还能尝尝家乡味。我想起她走进我那破破烂烂的住处时,我屏住气不敢作声,只等着她挑剔屋里的各种骯髒不整,或是像我被餐厅炒鱿鱼的时候一样,吐出她尖酸刻薄的先见之明。没想到,她逕自走向厨房,一句批评的话也没说,只是从东倒西歪、堆放在墙边的脚踏车旁挤过身去,没有半点迟疑。就连后墙上开的一个大洞,她其实看到了,却也大方装作没看到。那个洞是我们的房东拿铁鎚敲出来的,他自以为心灵手巧,想敲开墙壁、替结冻的水管加温,结果反而暴露出墙壁内完全没有填装粉红色、蓬鬆的绝缘隔热材料。

我们的橱柜里放的东西,风格乱七八糟,但妈妈什幺都没说。我们的锅碗瓢盆要不是从旧货商店挖回来的,就是某个室友把爸妈家里多余的餐具拿回来用,但妈妈对此也没发表任何意见。她翻出几年前送我的东西──橘色的乐扣保鲜盒、卡福莱牌的平底不沾锅──接着便捲起袖子,把方才从超市买来的肉摊在砧板上,捶打到鬆软。我一直在等待她开口发表意见。我知道她其实都看在眼底。不只如此,以她目光之犀利,我的二手旧家具、角落的灰尘、边缘缺角且不成套的餐盘,她恐怕也早就都看到了,就像她从小到大屡屡用犀利的目光,无声抨击我的体重、我的皮肤、我的仪态。

从我小时候到现在,她一直费尽心力想保护我不必过上这种生活。然而此刻,她却只是面带微笑,在厨房里忙进忙出,将青葱切丝,在搅拌碗里倒入七喜汽水和酱油,用手指蘸一口尝尝味道,好像丝毫不介意流理台边缘贴了一排蟑螂屋,冰箱门上印着髒兮兮的指纹也无所谓──她一心只想着留一锅家乡味给我。

妈妈若不是终于放弃努力,不再勉强把我塑造成我不喜欢的样子,就是她用了更隐晦的战术──她心里肯定一清二楚吧,这种乱七八糟的生活,我不可能再继续过上一年,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明白她从来都是对的。又或者,这单纯只是拉远距离之后带来的效果──迢迢相隔近五千公里,她现在单纯能见到我就很开心。但有没有可能是,她终于接受我替自己开闢了一条路、也找到了全心爱我的人,所以终于愿意相信,我还不至于搞砸人生。

彼得最后还是连夜开车赶来了纽约。他在凌晨两点拉上店门,四点抵达葛雷格家,因为工作时沾到了血橙玛格丽特,所以身上还黏黏的,牛仔裤上也有乾硬结块的豆泥。他躺上沙发、挤在我身旁,什幺也没说,只是静静躺着,任由我把眼泪不停抹在他的灰色大学棉t上。我压抑了一天,剧烈翻腾的情绪总算得以释放,好庆幸他没听我的话,嫌麻烦就不来了。许久以后他才告诉我,其实我爸妈已经联络过他。他比我更早知道妈妈生病的事,而他也答应他们,等我听到消息以后,他会陪在我身边。他会陪伴我度过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