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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妈妈生病时,我已经大学毕业四年了。我自己也晓得,我并没有达成多少对得起学历的成就。我拿到了创意影像与写作学位,但从未真正派上用场。我兼差三份工作,其他时间则在乐团里当吉他手兼主唱;我们的团名叫「小子大联盟」(littlebigleague),当然谁也没听过。我在北费城以每月三百美元租金租了一间雅房。爸爸小时候也在这座城市长大,后来差不多在我这个年纪,飞到了韩国发展。
我会落脚费城纯粹是巧合。我和很多困在小镇的孩子一样,起初只是感到无聊,后来渐渐闷得透不过气。升上高中后,想要独立自主的渴望,跟在暗中滋生的荷尔蒙后头,把我从看不到妈妈就睡不着觉的小女孩,变成稍微被妈妈碰到就会不耐烦的青少年。每次她伸手拔我毛衣上的毛球,或是用手掌压着我的肩胛骨要我别驼背,还有用手指推开我额头上的皱纹时,我就像被热铁烙肤一样,皮肤一阵哆嗦。彷彿就在一夕之间,也不知道怎幺回事,妈妈每一个单纯的动作都让我头脑发热,而我的厌恶和敏感与日俱增,直到有一天到达沸点,在某个瞬间无法遏止地喷发出来。我会猛然闪开,埋怨地对着妈妈大吼:「不要碰我!」、「你就不能别来烦我吗?」、「你又知道我不喜欢皱纹了?搞不好我就想要有皱纹提醒我,我还strong活着/strong。」
大学看似充满希望,让我有机会尽可能远离父母,所以我几乎只申请东岸的学校。高中校内的升学辅导员觉得小型文理学院,特别是女校,很适合我这种个性的人──喜欢强词夺理,又极度希望受到关注。我们专程走访了几所学校。其中,布林茅尔学院(brynmawrcollege)昂然挺立的石砖建筑,映着东岸早秋的景色,充分符合我想像中大学校园生活的理想风景。
我能顺利升上大学可以算是个奇蹟,因为我连高中也是好不容易才勉强毕了业。高三那年,我因为精神崩溃,频频旷课逃学,开始接受心理谘商并配合服药,唯独妈妈深信这一切都是我故意针对她、惹她生气。总之,我终究走出了阴霾。离家就读布林茅尔学院,对我们母女俩都好,况且我还拿到学位毕业,成为我的直系亲属中第一个拥有大学文凭的人。
毕业后,我决定继续留在费城,一方面是这里生活便利、物价也便宜,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相信小子大联盟迟早有一天能闯出个名堂。但到现在四年了,乐团既没熬出头,也看不出有一夕窜红的迹象。几个月前,我还被打工的墨西哥複合式餐厅炒鱿鱼;我在那里当了一年多的服务生,是我撑最久的一份差事。我的男朋友彼得也和我一起在店里工作。当初是我用尽心机打了一场持久战,推荐他来店里兼差,然后好不容易才让自己从朋友晋升为女友;毕竟我原本以为自己只能永远被他视为朋友,幸而终究博得了他的青睐。但就在这时,我被餐厅解雇了,彼得却升职了。我打电话给妈妈,向她抱怨餐厅真是离谱,居然解雇像我这幺勤奋又可爱的员工,盼望她对我表露些许同情。但妈妈只说:「蜜雪儿啊,端盘子的工作谁都能做。」
从那之后,我变成每週有三天上午在朋友开在老城区的漫画店工作,另外四天在位于里腾豪斯广场的电影发行公司当行销助理,週末晚上则在中国城的一家深夜卡拉ok兼烧烤酒吧打工。四处兼差全都是为了多存些钱,因为乐团在八月将有为期两週的巡迴表演。我们计划趁着这次巡迴,好好宣传乐团刚录製的第二张专辑,虽然第一张专辑其实也没有多少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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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费城的住处与我从小长大的家相去甚远。小时候,我家一尘不染,物品各安其位,家具和装饰品都照妈妈的意思摆放得井然有序。反观我在费城的家,客厅的置物架是报废胶合板和煤渣砖拼装而成,而且还是我的室友兼团内鼓手伊恩从垃圾堆捞回来的。挖到这个宝他可骄傲了。至于沙发,我们曾开一辆十五人座的厢型车巡迴演出,车尾多出一张长条座椅,就被我们拔了下来,放在客厅凑合着坐。
我的房间在三楼。走廊尽头有个小阳台,看出去就是棒球场。每到夏天,我们常在这里边抽菸边看小联盟球赛。我很喜欢房间在顶楼。要说缺点,应该只有一个,就是更衣间的天花板没有完全封上,樑柱结构裸露在外。但一开始我觉得问题不大,直到不知哪里来的松鼠,从屋顶上的缝隙钻进来,开始在屋樑上某处交配筑巢。我和彼得晚上有时会被松鼠匆促奔跑和跳跃落地的声音吵醒,不过这还不算太糟。一直到后来,有一只松鼠摔进墙壁间隙逃不出来,慢慢饿死在里面,尸体腐烂发出一股浓浓的恶臭,飘进我房间──但目前为止,这也不算多恐怖。恐怖的是,在房子看不见的内壁深处,几千只蛆在烂肉上孵化,滋长出氾滥成灾的一大群苍蝇,然后有一天早上,我一打开房门,牠们全部冲着我飞过来。
折腾了半天,我做的正是妈妈一直警告我的事。我在现实里挣扎,过着穷愁潦倒的艺术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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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三月,我满二十五岁。到了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我渐渐感到坐立难安,决定去纽约见见我的朋友唐肯。我们是在大学时代认识的,毕业后他进入《混音器》(emthefader/em)杂誌当编辑。我心中多少怀抱着希望,总觉得等到哪一天非得打消念头、放弃当个乐手时,我对音乐的兴趣或许还能推我一把,让我顺利投身音乐评论界。从现况看来,这个时机来得比预期要早也说不定。我们团里的贝斯手戴文,最近开始在另一个团演出,那个乐团正渐渐受到瞩目,预计週末要在下东区一间报章业界人员进出的小俱乐部演出。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预兆──戴文应该不会在我们团里待多久了。用戴文的话来说,他那个团有望发展成「够格接受吉米.法隆节目专访」的大团。我不是很愿意承认,不过我会选在那个週末去纽约,其实部分也是想先打好关係,寻找能依赖的靠山。
妈妈上星期就说过她胃痛。我知道她预约好了,在我出发去纽约当天,她会去看医生,所以我在下午传了几条讯息,问她看诊结果。她没有回覆,很不像她的作风。
我坐上往中国城的巴士,心里有些郁闷。二月份时,也就是两个多月前,妈妈就说过犯胃痛,但我当时没有多想,甚至还嘻嘻哈哈开玩笑,用韩语问她有没有拉肚子:「설사있어요(seolsaisseoyo)?」我特别记得腹泻这个字,因为它的韩语发音很像「骚莎」。语言嘛,发音或拼法相近总是比较好记。
妈妈很少看医生,她坚信小病痛迟早自己会好,觉得美国人太小题大作、太爱看医生了。而且,她从小就把这个观念灌输给我,以至于日后有一次,彼得吃了一罐变质的鲔鱼后上吐下泻,他妈妈建议我带他去挂急诊,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噗哧笑出来。在我家,食物中毒没有别的解法,吐一吐就是最好的办法。上吐下泻就像是成年礼。没冒过几次险,不会懂得吃,我们每一年起码会为此承担两次后果。
妈妈愿意去看医生,肯定大有问题,但我始终没想过会严重到致命。恩美阿姨两年前才因结肠癌过世,妈妈不太可能也得癌症吧,闪电难道会连续两次击中同一个地方吗?无论如何,我开始怀疑爸妈有事瞒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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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在接近傍晚时载着我抵达。唐肯提议在下东区一间叫「蛋糕屋」(cakeshop)的小酒吧与我见面。酒吧位在地下室,也提供预约表演场地。我的后背包鼓突隆起,满满塞着这个週末来纽约会用到的换洗衣物。刚拐进亚伦街、準备走向酒吧时,我忽然觉得自己还真是邋遢,像个不成熟的青少年。
当时,季节正要由春入夏,路上下班的行人多半脱下了外套,披在手臂上挽着。一股熟悉的渴望不知不觉在我体内窜起,那是一种想要撒野的冲动──随着白昼慢慢拉长,从早到晚在城市里散步,变成一件充满乐趣的事。你只想喝醉之后脚踩着布鞋在空蕩的街道上奔跑,把所有责任都抛向一边。但当时我却第一次感觉到,我应该抗拒这股冲动。我已经不再有暑假,也不会再有清闲的日子任我闲晃了。我应该接受不久之后,必须在某件事上做出改变。
我比唐肯更早来到酒吧,他传来讯息告知会晚到约二十分钟。我趁空档打电话给妈妈,结果没人接听。「怎幺了???」我在讯息栏打完问号,按下送出键,心底涌现被人遗弃的感觉。我把背包扔进吧檯的高脚凳下,随手翻看店橱窗旁排放的唱片。
我和唐肯其实很难说是多熟的朋友。他大我两岁,我们认识的时候,他是哈孚福德学院(haverfordcollege)的学长。我们两校之间有接驳车,学生可以自由选修两边的课程,也能参加友校的社团。唐肯是fucs社(联邦美国演唱会系列社)的五名社员之一,他们这个社团专事接洽到校表演的乐团。当初我申请入社,是他替我背书,如今我也私心希望,他或许愿意再帮我一次。
手机嗡嗡震动。终于,妈妈打来了。我连忙抓起背包,快步走到店外接电话。
「妈,怎幺回事?」
「宝贝,我们知道你週末在纽约。」她说。「我们原本想等你回费城再说。等你回到家,彼得也在的时候。」
以往电话另一头,总有许多杂音干扰她说话,但她现在听起来,却像是在一个死寂的空间里说话。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在路边来回踱步。
「如果出了什幺事,我宁可现在就知道。」我说。「瞒着我并不公平。」
电话另一头沉默了半晌,可见妈妈打这通电话来,原本是想安抚我,拖点时间,等我回家再说,但她现在考虑改变主意了。
「医生在我胃里发现肿瘤。」她终于开口,字字都像铁砧一样重重落下。「他们说是恶性的,但还不确定多严重,还要再做一些检查。」
我愣在原地,顿时觉得喘不过气。马路对面,有个男人走进了理髮店。餐厅的户外餐桌围坐了一群人,朋友们有说有笑点着饮料,同时其他客人正在考虑该点哪一道开胃菜。路上有人向行人讨菸,有人把衣服投进了烘乾机,有人在收拾狗大便,有人取消了约会。五月温煦宜人的一天,世界一刻不停地向前运转,只有我张口结舌,呆愣在人行道上,刚刚得知妈妈有极大机率会丧命在一个已将我所爱之人夺走的疾病手上。
「你别太担心。」她说。「我们会看着办。你先去见朋友吧。」
怎幺会?怎幺会怎幺会怎幺会?健健康康的一个人,怎幺会去看个医生就从胃痛变成确诊癌症?
我看到唐肯拐过路口出现在远方。他朝我挥手时,我正挂上电话。我吞下哽在喉头的一口气,将背包甩到肩上,对他微笑。眼泪收好,等你妈死了再哭吧,我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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