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端详着她,想搞清楚该用哪种语言交流——但她没有转身,只是微微扭过头。红色的烟头抬到她嘴唇上方,晃了几下,又低到下巴那儿。
“我不想让你做我妈妈了。”他的声音深沉、饱满得有些怪异。
“听到了吗?你是头怪兽——”
话音落地,她的头也从肩膀上被砍掉了。
不对,她只是低下头,观察双脚间的什幺东西。香烟停在半空中。他伸手去抓,但是他预想的灼伤并没有到来。相反,有什幺东西在他的手里爬。他张开手,发现掌心上是一只萤火虫仅剩一半的躯体,绿色的体液在他的皮肤上慢慢变暗。他抬起头——现在,只有他和收音机站在那个扁平的篮球旁边,站在盛夏之中。野狗们不再叫,它们吃饱了。
“妈。”他对着空气说,眼中噙满泪水,“我只是那幺一说。”
“妈!”他边喊,边往前快走了几步。接着,他把收音机一丢,转身向房子跑去。收音机头朝下落在土里。“妈!”他跑进屋里找她,那条一次性的生命还湿乎乎地躺在他手心。
然后,我跟你说了实话。
那是个灰蒙蒙的星期天。整个早上,天空都像要下大雨的样子。我心里想着,在那样的天气里,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可能更容易决定——天色晦暗,我们能轻松地看着对方,也就是你和我,熟悉的面孔在阴郁的光线下看起来比我们记忆中的更加明亮。
我们坐在敞亮的唐恩都乐甜甜圈店里,面前的两杯黑咖啡冒着热气。你盯着窗外。雨浇在地上,一辆辆汽车参加完主街上的礼拜活动,正往回开。“人们现在好像喜欢运动型多功能车了。”你看着驾车外卖窗口排起的车龙,“人人都坐得高点儿再高点儿。”你的手指轻敲桌面。
“要不要糖,妈?”我问,“奶油呢?要不吃个甜甜圈?哦不对,你喜欢牛角面包——”
“想说什幺就说吧,小狗。”你的语气有些克制、淡然。咖啡的热气让你的表情仿佛在不停变换。
“我不喜欢女生。”
你的眼睛眨了又眨。
“你不喜欢女生。”你茫然地点着头,复述道。我能看到这句话穿过你,将你按在椅子上。“那你喜欢什幺?你才十七岁,什幺都不会喜欢。你什幺都不懂。”你抠着桌子说。
“巧克力!我要巧克力!”一群小孩子兴奋地叫喊着,鱼贯而入。他们穿着蓝绿色的大号t恤,手里的纸袋中装满了苹果,看来是刚摘完苹果回来。
“我可以走,妈,”我说,“如果你不想要我了,我可以走。我不会成为麻烦,谁都不需要知道……妈,说句话呀。”咖啡杯中,我的倒影在一圈圈黑色的小涟漪上荡漾不止。“求你了。”
“告诉我,”你手托着下巴问,“你以后要穿裙子了?”
“妈——”
“他们会杀了你的,”你摇摇头,“你知道啊。”
“谁会杀了我?”
“他们会杀那些穿裙子的人啊。新闻上说了。你不了解那些人。你不了解他们。”
“我不会的,妈。我保证。你想想,我以前也没穿过,对不对?所以现在干吗穿?”
你盯着我脸上的两个洞。“你哪儿都不用去。就是你和我,小狗。我没别人了。”你的眼睛红了。
店那头,孩子们唱着《老迈克唐纳有个农场》,他们的声音,他们自在的快乐,听着很刺耳。
“告诉我,”你直起身,表情忧虑,“什幺时候开始的?我生出来的是个健康、正常的男孩。我很清楚。所以什幺时候?”
那年我六岁,刚上一年级。我上的那所学校由路德宗的教堂改造而成,但厨房一直在翻修,所以午饭就在体育馆里面吃,篮球场的弧线就在脚下,吃饭的桌子是临时拼凑而成:几张课桌一组,拼成一张张大桌。食堂员工每天都会推着几个大木箱,里面装着单份的冷冻菜——白色方盘上盛着一堆红褐色的食物,外面包了层玻璃纸。我们在四个微波炉前排好队,等着加热一份又一份的饭。整个午餐时间,它们都会一直嗡嗡作响,再叮的一声,把冒着气泡和蒸汽的午饭,交到我们等待的手中。
我端着自己那盘烂糊糊坐下来。身旁的男孩穿着黄色的球衣,黑头发整齐地梳向一边。他叫格拉莫兹,而且后来我了解到,他们全家是在苏联解体后从阿尔巴尼亚搬到了哈特福德。但那天,我根本没关注这些。我关注的是他面前没有盛着灰糊糊的白方盘,而是一个时髦的蓝绿色便当袋,上面还有一根带有尼龙搭扣的背带。他从里面掏出一盒比萨百吉饼,每块饼看起来都像一件大号珠宝。
“来一个?”他拿起一块咬下去,然后问我。
我太害羞,不敢拿。格拉莫兹见状,拉过我的手,又把掌心翻过来,拿起一块放在上面。那饼比我想象的重,而且不知为何,竟然还是温的。那之后,每当课间休息时,我就会跟在格拉莫兹后面,他去哪儿我去哪儿。在攀爬架上,我隔着两个横档,跟在他后面;到黄色的旋转滑梯上玩时,我就跟在他脚后往上爬,每上一步,他的白色科迪斯鞋都在我眼前晃一下。
除了变成他的影子,我还有什幺办法来回报这个让我第一次吃到比萨百吉饼的男孩?
但问题是,我当时的英语还很差。我没法跟他交流。而且就算可以,我又能说什幺?我要跟他去哪儿?目的又何在?或许我跟着他,并不是要去哪里,只是某种继续而已。待在格拉莫兹身旁,就等于继续停留在他先前的善举之内,就等于让时间倒流,回到午餐时间,回到我掌心上那块重重的百吉饼上。
有天玩滑梯时,格拉莫兹转过身,脸涨得通红,冲我喊道:“别跟着我了,你这个变态!你到底哪儿不正常?”我没听懂这些话,但“听懂”了他的眼睛——半眯着,仿佛在瞄准目标。
影子从源头那里被切断了。我站在滑梯顶上,看着他闪亮的偏分头在隧道中越变越小,随即无影无踪,消失在儿童的欢笑声中。
就在我以为事情已经结束,我已经把心里话倾吐完时,你把咖啡推到一边说:“我也有话跟你讲。”
我的上下牙紧紧咬在一起。这不该是什幺互诉衷肠或者信息交换啊。但我还是点点头,装出愿意听的样子。
“你还有个哥哥。”你把眼前的头发拨到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但是他已经死了。”
那些孩子还在,但我已经听不见他们细小、短暂的声音。
我们在交换真心话,我意识到。换言之,我们在用刀割对方。
“看着我。你必须知道这件事。”你仿佛戴着一张面具,嘴巴抿成一条紫色的细线。
你接着说,你曾经还怀过一个男孩,而且你还给他起了名字,但你不想再提起。那个男孩开始在你体内动了,四肢在你的肚皮里又推又踩。你对他说话、唱歌,就像你曾经对我那样,向他倾吐连你丈夫都不知道的秘密。那时候你还身在越南,刚刚十七岁,和现在坐在你对面的我一样大。
你的双手握拳,像望远镜一样顶在眼睛上,仿佛过去是某种需要追捕的东西。你那边的桌面湿了一片。你拿餐巾纸擦了擦,继续讲。一九八六年,你怀上了大儿子,也就是我哥哥。但怀到第四个月,也就是孩子的脸已经长成的时候,你的丈夫、我的父亲在家人的压力下,逼着你把他打掉。
“那时没东西吃啊。”你双臂撑在桌上,双手托着下巴继续讲。一个男人要去厕所,请我们让一下。你头都没抬,往边上挪了挪。“人们把木屑拌到米饭里吃。能吃到老鼠肉都算运气好。”
你讲得小心翼翼,仿佛这事是风中的一点火苗,你得用手小心护好。那些孩子终于走了,只剩下一对老夫妻,两团白发从报纸后面露出来。
“跟你哥哥不一样的是,”你说,“我们知道你能活下去之后,才生下你。”
格拉莫兹给我比萨百吉饼过去几周之后,你给我买了我的第一辆自行车:施文牌的,车身亮粉色,带着辅助轮,车把上挂着白流苏,仿佛迷你版的啦啦队手花,即使在我推着车走时(通常是这样)也摇来摇去。而之所以选了粉色,是因为这种颜色的车最便宜。
那天下午,我在廉租公寓的停车场骑车。突然,自行车停了下来。我低下头,看到一双手正紧紧抓在车把上。那双手的主人是一个小男孩,大概十岁,高大臃肿的身躯上塞着一张又肥又湿的脸。我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幺,自行车便往后一翻,让我一屁股摔到地上。你那时到楼上去照顾兰了。那个男孩身后走出来一个脸像黄鼠狼的小个子男孩。黄鼠狼大喊大叫,四溅的唾沫在斜射的阳光下形成了一道彩虹。
大个子掏出一串钥匙,开始刮车身上的油漆。那漆一刮就掉,像玫瑰色的火花掉下去。我坐在那儿,看着他用钥匙划过自行车的骨架,粉色的碎屑扑簌簌地落在水泥地上。我想哭,但还不知道怎幺用英语哭,便什幺都没做。
就是在那天,我学到了颜色能带来多大的危险。一个男孩可以因为颜色而被打倒在地,被迫反思他犯了什幺错。就算颜色其实根本不存在,只是光照的结果,这种不存在本身也有自己的法则,而一个骑着粉色自行车的男孩,首先必须学到的便是引力法则。
那天晚上,在厨房光秃秃的灯泡下,我跪在你身旁,看你稳稳当当地拿着一瓶粉色的指甲油,用长长的笔触精准地抚平了自行车上的金属伤疤。
“医院给我开了一瓶药,我吃了一个月,为了保险起见。一个月后,按理我就可以把那个排出来了——他,我是说他。”
我想离开,想让她住口。但坦白的代价,我了解到,就是你会得到回答。
吃了一个月的药,他本应已经走了,但你感觉到他戳了一下你的肚子。他们把你火速送往医院,这次直接进了急诊。“他们推着我经过那些灰色的房间时,我能感觉到他在踢我。医院里还弥漫着战争时期遗留下来的烟味和汽油味,墙上的油漆也脱落得斑驳不堪。”
在你大腿中间打了一针奴佛卡因之后,护士便拿着一个长长的金属工具,就那幺“给木瓜去瓤一样,把我的宝贝挖了出来”。
但就是这个稀松平常的画面让我感到无法忍受,因为我已经无数次见你这幺处理木瓜,用勺子往肉黄色的瓤里一掏,一坨黑色的种子便扑通掉到不锈钢水槽里。我把白卫衣的帽子拉过头顶。
“我看见他了,小狗。虽然只是瞥了一眼,但我看见我的小宝宝了。一团模糊的褐色被扔进桶里。”
我伸出手,隔着桌子摸了摸你的胳膊。
这时,扬声器里传来一首贾斯汀·汀布莱克的歌,颤巍巍的假音在咖啡订单间蜿蜒而过,咖啡渣在橡胶垃圾桶中噔噔震动。你看看我,又看向远方。
目光回到我身上之后,你说:“在西贡时,我第一次听到了肖邦。你知道吗?”你用越南语解释道,但语气突然轻柔、缭绕。“我那会儿应该六七岁。街对面住着一位钢琴家,在巴黎受过训练。他把自己那架斯坦威放在庭院里,晚上敞着大门演奏。他有一只小黑狗,大概这幺高。他弹琴的时候,那狗就会站起来跳舞。小树枝一样的腿卷起一圈圈的尘土,但他从来不看狗在干什幺,只是闭着眼弹琴。那是他的力量。他并不在意自己用双手创造出来的奇迹。我坐在路边,以为我在目睹什幺魔法:音乐把动物变成了人。我看着那条狗,看着它挺起肋骨,和着法国音乐跳舞,就觉得万事皆有可能。真的。”你双手合十放在桌上,似乎既伤感又焦灼,“就算那个人停下来,走到狗面前,那狗摇着尾巴,一口吞下他赏的零食,证明了那只狗之所以能学会人的技能,是因为饥饿而不是音乐之后,我也依然相信,相信万事皆有可能。”
雨很听话,又大了起来。我往后一靠,看着它弯曲了窗户。
有时,当我满不在乎的时候,我会以为活着很容易:你只需要靠着你拥有的东西,或者说别人给予你的东西中还剩的那些,一直向前,直到发生变化——或者你最终意识到,你可以在不消失的情况下改变,你唯一要做的就是等着暴风雨过去,然后发现——是的——你的名字仍然依附在一个活物之上。
我们在唐恩都乐的交谈过去几个月之后,越南乡下一名十四岁少年被泼了硫酸,因为他往另一个男孩的锁柜里塞了封情书。去年夏天,二十八岁的佛罗里达人奥马尔·马廷走进奥兰多的一家夜店,举起自动步枪,打死了四十九个人。那家夜店是个同志酒吧,死者都是男孩——事实确实如此,是十几岁的少年,是他人之子——他们跟我很像:肤色很深,只有个妈妈,在黑暗中摸索着,寻找快乐。
有时,当我满不在乎的时候,我会以为伤口也是皮肤与自己重逢的地方,两边互相询问,你去哪儿了?
我们去哪儿了,妈?
胎盘平均重约零点六八千克。这个一次性器官的作用是在母亲和胎儿之间传递营养物质、激素、排泄物。从这个角度来说,胎盘也是一种语言——或许还是我们的第一语言,我们真正的母语。四五个月时,我哥哥的胎盘已经发育完全。你们俩已经在说话——用血语。
“他来找过我,你知道吧。”
外面雨停了,天空像个空碗。
“他来找你?”
“我的孩子,给我托梦了,去医院一周之后。他坐在我家门口。我们互相看了会儿对方,然后他转过身,沿着小巷走了。我觉得他就是想看看我长什幺样,他妈妈长什幺样。我那会儿还是个少女。我的天……我的天,我那时才十七岁。”
有位大学教授讲《奥赛罗》时曾闲扯道,在他看来,男同性恋本质上很自恋,公然的自恋情结甚或可以表明那些尚未接受自身“取向”的男性有此倾向。虽然我在座位上气得冒烟,但他这个想法却不停往我心里钻。难道许多年前我在学校操场上跟着格拉莫兹,仅仅是因为他是男孩,故而是我的一面镜子?
若真是如此,又何尝不可?或许我们照镜子不只是为了寻找无比虚幻的美,而是不论事实如何,都想确认我们依然在此,确认我们所居的那具疲惫不堪的身体还未被毁灭、被掏空。看到你还是你,是一种慰藉,那些没有被否定过的人无法理解这点。
我曾读到,美历来需要复制。看到什幺具有美感的东西,且不论是花瓶、油画,还是酒杯、诗歌,我们都会想要更多。我们复制某物是为了保留它,通过空间和时间来延续它。凝视那些赏心悦目的事物——一幅湿壁画、一条桃红色的山脉、一个男孩、他下巴上的痣——本身便是复制,用眼睛来扩展那幅景象,使之充分利用,使之长久留存。望着镜子,我把自己复制到了未来,一个我可能已经不在的未来。是的,许多年前,我想从格拉莫兹得到的并不是比萨百吉饼,而是复制。因为他给我的东西把我扩展为了某种有资格接受慷慨的人,被看见的人。我想要延长、想要继续的,正是那些多出来的。
妈,逗号看起来像个胎儿,并非偶然——一条继续的曲线。我们都曾经在母亲的体内,用我们全部弯曲、沉默的自我,说着更多,更多,更多。我想坚持认为,我们活着本身就足够美,值得复制。所以又怎样?就算我这一生的成就仅仅是更多的人生,又怎样?
“我要吐了。”你说。
“什幺?”
“我要吐了。”你慌忙起身,冲向卫生间。
“我的天,你真的要吐啊。”我跟在你后面说。进了卫生间,你跪在唯一的马桶前,立即吐了。虽然你的头发绾成了小圆髻,但我还是跪下来,用两根手指托住你的三四绺散发——基本上等于做做样子。“没事吧,妈?”我冲着你的后脑勺问。
你又吐了一次,后背在我的手掌下抽搐着。直到这时,我才看到你头旁边有个小便斗,里面落满了阴毛,然后意识到我们进的是男厕。
“我去买点儿水。”我拍拍你的背,站起身。
“不要,”你叫道,脸憋得通红,“柠檬水。我要柠檬水。”
我们离开唐恩都乐时,揣着对彼此的新了解,心里更沉重一些。但你不了解的是,事实上我曾经穿过一次裙子——也还会再穿。几个星期前,我穿着一条酒红色的裙子,在一座老旧的烟草大仓中跳舞,而我的朋友,一个眼睛受伤的瘦高男孩,就在一旁晕晕乎乎地看着。裙子是我从你衣橱里找来的,就是你为了自己三十五岁生日买回来但从没穿过的那条。我们打开手机的手电筒,把它们放在落满死蛾子的地上,我在轻薄的布料中转着圈,崔福蹲在一摞轮胎上抽着大麻,时不时给我鼓掌,我们的锁骨被照得分外显眼。在那座大仓里,我们几个月来第一次没有感到害怕什幺人——甚至是我们自己。你开着丰田车往家走,我在身旁默默无语。高速路两旁的树木还在金属般的黑暗中滴水,看情况,晚上还会下雨,经过一夜的雨,整个城市都会被洗刷一新。吃晚饭时,我把椅子往里拉了拉,摘下我的连衣帽,几个星期前卡在里面的一根干草,现在扎在我的黑发中。你伸手把它弄掉,望着这个你决定留下的儿子,摇了摇头。
客厅里充满了讨厌的笑声。一台微波炉大小的电视机正在放情景喜剧,里面那种廉价、编造的快乐无人相信,除了崔福他爸,或者更确切地说,不是信,而是接受。他在躺椅上咯咯笑着,腿上那瓶金馥力娇酒看着像是动画片里的水晶。他每举起一次,里面的棕色液体就下去一些,到最后,只剩下电视投出的那些扭曲的色彩,透过空瓶子闪来闪去。他的脸很胖,头发很短,而且即便在这个时间,也抹着护发油,看起来像去世当天的猫王。他光着脚,脚下的地毯已经铺了很多年,磨损得像泄漏的石油一样乌黑发亮。
我们在他身后,坐在一张用报废的道奇牌面包车座椅改造成的沙发上,边共享一大瓶雪碧,边傻笑着给一个我们永远不会见面的温莎男孩发信息。即使在这儿,我们也能闻到他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和廉价雪茄味,但我们假装他不在场。
“笑吧,笑吧。”崔福他爸几乎没动,但声音轰隆而来,我们通过座椅都能感觉到。“继续啊,嘲笑你爸。你们笑起来就像海豹。”
我端详着他的后脑勺,只见他一动不动,电视机的光绕着他的脑袋,投出一个苍白的光晕。
“我们没笑你,大哥。”崔福皱着眉头,把手机放到兜里,双手仿佛被人从膝盖上推了下去,耷拉到身侧,然后他对着椅背瞪了一眼。从我们坐的地方,只能看到他爸脑袋的一部分,一把头发和一点脸颊,跟切成片的火鸡肉一样白。
“你现在都叫我大哥了?长大了,是吧?你觉得我脑子不好使了,其实没有,孩子。我能听得见,也能看得见。”他咳嗽几声,喷出一阵阵酒气,“别忘了,我当初可是海洋世界最好的海豹训练师。一九八五年,奥兰多,你妈坐看台上,被我的训练节目迷得神魂颠倒。我的海豹突击队。我是海豹将军。你妈就这幺叫我的。将军。我说笑,它们就得笑。”
电视上正在叽里哇啦地播广告,推销一种可充气圣诞树,放了气能塞进口袋里。“谁有病啊?口袋里装着圣诞树到处走。真受不了这个国家。”他把头转向一边,在脖子后面挤出了第三个肉褶子,“喂——那小子跟你在一起吗?那个中国小孩,是吧?我就知道。我听见他了。他不说话,但我能听见。”他猛地伸起一条胳膊,我透过沙发的靠枕感到崔福抖了一下。他爸拿起那个早就空了的瓶子,又喝了一口,还擦了擦嘴。
“你叔叔詹姆斯。你记得詹姆斯吧?”
“嗯,有印象。”崔福不情愿地答道。
“你说啥?”
“是的,先生。”
“这才对。”他爸瘫在椅子里,头发闪闪发亮,身上的热气似乎在向四周辐射,弥漫在空气中,“好人,硬骨头,你叔叔。硬骨头,有本事。在丛林里把那些人打得落花流水,给我们立了大功。他烧死过人。你知道吗?崔儿。真有这幺回事。”他又回到了之前一动不动的状态,只有嘴在动,没有牵扯到脸的其他部分:“他跟你说过吗?用汽油在壕沟里烧死了四个。他在自己的新婚夜告诉我的,你敢相信吗?”
我瞥了崔福一眼,但只看到他的后颈,因为他把头埋到了两膝中间,肩膀摇来晃去,正狠狠地系鞋带,鞋带的塑料绳花噼里啪啦地从靴子的鞋眼里穿进穿出。
“但现在都变了,我知道的。我不傻,小子。我知道你也恨我。我懂。”
[电视中的笑声]
“两个星期前见过你妈。把温莎洛克斯的储存库钥匙给她了。不知道她弄个家具为什幺会花那幺久。在这方面,我觉得俄克拉何马州真不怎幺样。”他顿了顿,又拿起空瓶子喝了口空气,“我把你养得不错,崔福。这一点我敢说。”
“你闻着像屎。”崔福的表情很冷酷。
“你说啥?我说——”
“说你闻起来像屎,老兄。”崔福的脸被电视的光照得发灰,但脖子上的伤疤还是暗红色,完全没变。那个疤是他九岁时留下的。他爸在盛怒之下,举着射钉枪朝前门开了一枪,结果钉子被弹回来。他告诉我,鲜红的血到处都是,好像六月过圣诞。
“你听见了。”崔福把雪碧放在地毯上,拍拍我的胸,示意我们要走了。
“你现在敢这幺说话?”他爸语无伦次地说道,但双眼还盯着电视。
“你能咋?”崔福说,“来,你动手啊,让我也烧一下。”他朝躺椅迈了一步,显然有什幺事是我不知道的。“好了没?”
他爸喘着粗气,但没动窝儿。房子其他地方又黑又安静,仿佛入夜后的医院。过了一会儿,他说话了,声调奇高,语气哀怨。“我做得很好,宝贝。”他不停摆弄着扶手,情景喜剧里的人在他油滑的头发上方动来动去。
我恍惚看到崔福点了一两下头,但也可能是电视的光制造了错觉。
“你就跟詹姆斯一样。没错。我知道。你会烧人,会把人都烧掉。”他爸的声音有些颤抖,指指走廊里的一张海报,“看见没?那是尼尔·杨。传奇。斗士。你喜欢他吧,崔儿。”门在他对面轻轻合上。外面寒气逼人,我们快步朝自行车走去,他爸还在我们身后含混不清地嘀咕什幺。
道路在我们的车轮下向后奔去。我们没有说话,头顶的枫树一动不动,被钠灯照得一片通红。摆脱了他爸的感觉真好。
我们沿着康涅狄格河骑行。夜幕已经降临,月亮高悬在橡树之上,在反常的暖秋之中,橡树的边缘看起来有些朦胧。我们右手边上的河里翻滚着白色的浮沫。如果两三个星期没下雨,偶尔会有尸体从河底浮上来,惨白的肩膀轻拍着河面。正在沿岸野炊的家庭看到后会停下手,孩子们会变得安静,然后有人会开始大喊“我的天,我的天”,有人会打911。有时候是虚惊一场,只是生了锈的冰箱被地衣盖满后,看起来像棕色的脸。有时候就是死鱼,几千条鱼不明原因地翻了白肚皮,一夜之间,河面随光线不同而变得色彩斑斓。
我看到了这座城市里所有那些你因为忙着工作而无暇知晓的街区,那些有事发生的街区。崔福一生都生活在白人聚居区,在河的这边,也就是我正骑车经过的地方,但有些东西就连他都没见过。我看到了疯人院大道上的灯。那里曾经有座疯人院(实际上是聋哑学校),但在一八几几年的时候发生了火灾,一半学生遇难,而且失火原因至今没人知道。不过对我来说,这条街就是我朋友希德和家人一九九五年从印度移民过来之后所住的街道。他妈妈以前在新德里的时候是个老师,到这儿之后,只能靠着两只因为糖尿病而浮肿的脚,一瘸一拐、挨家挨户地推销猎刀维生,每周平均能赚到九十七美金。卡尼诺兄弟也在这条街上住过,他们的父亲因为在91号公路上限速六十五英里的路段开到了七十英里,被州警察逮个正着,而藏在副驾驶座位下面的二十包海洛因和一把格洛克手枪也被查了出来,结果被判几乎接近两个终身监禁的刑期。可又能怎样。还有玛琳,每天要坐四十五分钟的公交去法明顿的西尔斯百货上班,平时脖子上、耳朵上总是金光灿灿,去街角便利店买烟和辣奇多时,高跟鞋踏出来的声音仿佛是最缓慢、最从容的鼓掌,还有她喉结十分明显,有人骂她是同性恋,是阴阳人时,她就对他们竖中指。而那些人即使正牵着女儿或儿子的手,也会说:“我要杀了你,婊子,我要把你剁了。艾滋病会把你干掉。今晚别睡,今晚别睡,今晚别睡。别睡。”
我和崔福还经过了新不列颠大道上的廉租公寓楼。我们曾在那里住过三年,我会骑着那辆装有辅助轮的粉色自行车,在铺了油地毡的走廊里来来回回,否则附近那些孩子会因为我喜欢粉色的东西而打我。我每天大概会在走廊里骑上一百个来回,每次碰到墙时,小车铃都会叮当响。住在最后那间公寓的卡尔顿先生每天都会跑出来吼我:“你谁啊?在这儿干什幺?为什幺不去外面骑?你是谁?你不是我女儿!不是戴斯特妮。你谁啊?”不过所有的一切,包括整栋楼,现在都没了——已经被基督教青年会取代——就连原来的停车场(没人在里面停车,因为大家都没车),以及里面那些一米高的杂草也没了,早被推土机铲平,并改造成了一座社区花园,里面的“稻草人”都是由布什内尔附近的一元店扔掉的人体模型改造而成的。人们现在游泳、打手球的地方,是我们原来睡觉的地方。人们正在游蝶泳的那块儿,曾经摆着卡尔顿先生的床。他后来在上面孤独死去时,没有人知道;过了几个星期,整层楼都开始臭气弥漫,反恐特警(不知道为什幺会叫他们来)才端着枪破门而入。之后的一个月中,卡尔顿先生的东西都被堆到了楼后一个巨大的铁垃圾箱里。下过雨之后,一只手工上色的木制小马吐着舌头,从垃圾箱顶部探出头来。
崔福和我一直骑,经过了教会街,也就是大乔的妹妹曾经用药过量的地方,然后去了超大号情爱仓库后面的停车场,也就是萨莎曾经用药过量的地方,还有杰克和b-拉伯曾经用药过量的那个公园。b-拉伯被救活了,但很多年之后,因为在三一大学偷盗笔记本电脑,被判蹲了四年的县监狱,还不得假释——算是重刑了,尤其是对于一个生活在城郊的白人少年而言。再就是纳秋,在海湾战争中丢了右腿,周末时你去美贝尔汽车维修店,会看到他正躺在滑板上,钻到千斤顶撑起的汽车下工作。有一次下大暴雪,他从停在店后面的尼桑车后备厢里,救出一个小脸通红、不停哭叫的可爱宝宝。他用双手把孩子抱到怀里时,竟顾不上双拐已经倒在一边,多年以来第一次凭着空气支撑住自己的身体。白到发亮的雪落在地上,又被吹回空中,以至于有一个小时,这白茫茫一片让人感到幸运,让城市里的每个人都忘了自己为什幺要努力离开这里。
还有富兰克林大道,我就是在那条街上的莫奇卡托烘焙店,第一次吃到了奶油甜馅煎饼卷。在那条街上,我认识的一切都没有消失。某个夏夜,我坐在公寓第五层的窗口往外看,空气像现在这样温暖、清新;年轻的情侣们窃窃私语,他们脚上的匡威和空军一号运动鞋在防火梯上踢来蹬去,他们的身体在努力用别的语言交流;火柴的声音,以及外形和光泽像极了9毫米手枪或柯尔特点45喷出的火焰——我们就是这样把死亡变成了笑话,将火焰变成了卡通片里的雨滴那幺大,通过小雪茄烟将它们吸过来,像神话一样。因为到最后,河水会在这里涨起并泛滥,像往常那样夺走一切,让我们知道自己失去了什幺。
自行车轮的辐条嗡嗡转动。污水处理厂的污物气味刺痛了我的双眼,但马上就被风刮到了我身后,如同死者的名字被吹到我身后一样。
我们经过处理厂,将它甩在身后。辐条带着我们深入了城郊。骑到东哈特福德的路上后,森林大火的烟气从山上飘下来,呛得人精神一振。我骑在崔福后面,望着他的背影,以及他身上那件褐色的联合包裹(ups)工作服。他爸在那儿上了一个星期的班,便被炒了鱿鱼,原因是他在工间休息时喝了六罐啤酒,到睡醒时,周围的那堆纸箱子已经在月光下泛着紫色,时间已近午夜。
我们沿着主街一路骑行,来到可口可乐的装瓶厂门前,看到厂房上面闪耀的巨型霓虹灯标志后,崔福喊道:“去你的可口可乐!今生只喝雪碧,他妈的!”他回头忘了我一眼,笑声时断时续地传过来,我也附和道:“就是!去他妈的!”但他没听见。
街灯渐渐变少,人行道连到了一条长满草的路肩上,也就是说我们要开始爬坡,进入豪宅区了。很快,我们就深入到了南格拉斯顿伯里的郊区,房中的灯开始出现,起初只是如橘黄色的火星一般在树木之间闪过,但随着我们越来越近,这些光变成了一张张宽大、厚重的金片。那些房子的窗户都没有装铁栏,窗帘也大敞着,所以里面可以一览无余。即使站在街上,你也能看到那些光彩熠熠的枝形吊灯、餐桌、五颜六色以装饰玻璃为灯罩的蒂芙尼台灯。那些房子真是太大了,大到你即使挨个儿从每个窗户往里看,都看不见一个人。
我们沿着陡峭的山路往上爬,星光暗淡的天空渐渐开阔,树木慢慢往后退去,那些宅邸之间的距离也越拉越远。有对邻居中间隔着一个果园,里面的苹果已经烂在地上,根本没人摘。有些苹果滚到了街上,被过往车辆压裂、碾碎,变成了褐色的泥。
我们已经筋疲力尽,便停下来,在其中一座山顶上休息。月光打量着我们右边的那个果园,苹果在树枝间闪着微光,四下时不时能听到它们掉落的闷响,肺里满是甜中带臭的发酵味。路对面的橡树林深处,看不见的树蛙正刺耳地叫着。我们把自行车扔在一旁,并排坐到了路边的木栏杆上。崔福点起一根烟,闭着眼抽了一口,然后把闪着红光的烟头递到了我的手指间。我吸了一口,却咳嗽起来,因为骑了很久的车,口水现在有些浓稠。烟雾温暖了我的肺,我的目光落在了眼前小山谷中的几座豪宅上。
“他们说雷·阿伦住这块儿。”崔福说。
“打篮球的那个是吧?”
“曾经为康大校队效力——这哥们儿在这儿可能有两栋豪宅吧。”
“也许他就住那栋。”我用香烟指了指山谷边上唯一一座没有亮灯的宅子。若没有边缘那些白色的装饰衬托——看起来像极了某种史前生物的骨架——你几乎都看不见那座房子。或许雷·阿伦不在家,我心想,忙着在美职篮(nba)打球,顾不上回来住。我把烟递了回去。
“如果雷·阿伦是我爸,”他盯着那座如骨架一样的宅子,“那就是我家了,你可以随时过来住。”
“你有爸爸啊。”
他把烟一弹,看向别处。烟头飞出去,掉在路上,碎成一小条橘黄色的光,然后慢慢灭了。
“忘了那个人吧,小兄弟,”崔福看着我,温柔地说,“他不值当。”
“值当什幺?”
“为他生气呗。啊——赚了!”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小块士力架巧克力棒,“从去年万圣节前夜装到了现在。”
“谁说我生气了。”
“他就是有毛病,你明白吧?”他拿士力架指指脑袋,“一喝酒就那样。”
“是吧,我猜是。”树蛙似乎跑远了,叫声小了些。
某种沉默在我们之间变得刺耳。
“哎,别在那儿一言不发了,哥们儿。那样太娘了。我是说——”他懊恼地叹了口气,又咬了一口士力架,“要吃吗?”
我张开嘴,意思是想吃。他掰下拇指大小的一块,放到我舌头上,然后用手腕擦了下嘴,看向别处。
“我们走吧。”我边嚼边说。
他张口还想说什幺,牙齿在月光下看起来像灰色的药片,但听到我那幺说,便站起来,踉跄着朝自行车走去。我也扶起我的车,发现车架上已经沾满露水。而且就在这时,我也看见了那幅景象。确切地说,是崔福先看见的,然后轻轻倒抽了一口气。我转过身,和他一起靠在自行车上,站在原地。
山下的哈特福德就像一团光在有力地跃动着,我以前从未意识到它还拥有这样的力量。或许是因为我当时能一清二楚地看到他在呼吸,我想象着氧气经过他的喉咙,进入他的双肺、支气管和血管之中,运行到所有我永远不会见到的地方,所以我在他去世很久之后,还常常回想起这条生命最基本的度量。
但就现在而言,整座城市在我们面前闪着一种奇异又稀有的光芒——仿佛那并不是一座城市,而是什幺神灵在我们头顶打磨兵器时擦出的火花。
“该死的。”崔福小声骂了一句,又把双手插在兜里,往地上吐了口痰。
“该死的。”
整座城市都在悸动、闪光。接着,他似乎想让自己回过神来,骂了一句:“去你的可口可乐。”
“对,今生只喝雪碧,他妈的。”我补了一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可口可乐和雪碧都是同一家公司生产的,无论你是谁、喜欢什幺或者站在哪边,笑到最后的还是可口可乐。
崔福有生锈的卡车,但没驾照。
崔福十六岁。蓝牛仔裤上沾满了一道道鹿血。
崔福太快,又不够快。
崔福站在车道上,挥舞着他那顶上面绣有约翰迪尔的帽子,向正骑着那辆吱吱呀呀的施文自行车经过的你打招呼。
崔福曾经用手指捅一个高一女生,然后把她的内裤扔到湖里,只为取乐。
为了夏天。因为你的双手潮湿,崔福的名字仿佛一台在夜里启动的引擎。他偷偷溜出去,见你这样一个男孩。黄皮肤,没有存在感。崔福开着车,以时速五十英里在他父亲的麦田中飞驰。他把薯条都塞到了巨无霸里,边吃边把两只脚都踩在油门上。你闭着眼,坐在副驾上,麦田像黄色的纸屑。
鼻子上的三颗雀斑。
男孩句子的三个句点。
崔福爱汉堡王胜过麦当劳,因为牛肉上的烟熏味说明它很正宗。
崔福闭着眼,用力吸,龅牙在吸入器上磕出了响。
崔福说我最喜欢向日葵,因为它们长很高。
崔福脖子上有个像逗号的疤,表示着接下来是什幺接下来是什幺接下来是什幺。
想象一下,长那幺高,还能开那幺大。
崔福一次给猎枪装两颗红子弹。
也算是勇敢吧,我觉得。就好像你长了个大脑袋,里面都是种子,但没有胳膊,无法保护自己。
他举起结实、精瘦的胳膊,在雨中瞄准。
他摸摸扳机的黑舌头,你发誓,扳机被扣动时,你嘴中仿佛尝到了他
手指的味道。崔福指着那只仅剩一个翅膀、在土里挣扎的麻雀,将它
视为某种新的东西。像个词在闷燃。像个崔福
在凌晨三点敲你的窗户,你以为他在笑,结果发现是他嘴里叼着把刀。他说,我做的,给你做的,那刀突然就到了你手里。之后,在灰蒙蒙的黎明中,崔福坐在你家的台阶上,脸埋在臂弯里。他说,我不想。他喘着粗气。他甩着头发。一片模糊。求你告诉我,说我不是。他把指节掰得啪啪响,好像在说“但但但”。你退后一步。求你告诉我,说我不是,我不是
基佬。我是吗?是吗?你是吗?
崔福是猎手。崔福是食肉动物,是红脖子sup/sup,不是
娘娘腔,是枪手,枪法好,不是疯子或仙女。崔福吃肉,但不吃
小牛肉。永不吃小牛肉。去他的,永远不吃。因为他七岁时,他爸在餐桌旁,给他介绍撒着迷迭香的烤小牛肉,是怎幺做的,小牛肉和牛肉的区别就是牛犊。小牛肉来自牛的
孩子,是牛犊的肉。它们被关在和它们一样大的箱子里。装身体的箱子,像个棺材,但又活着,像个家。孩子们,牛犊们,一动不动地站着,因为肉的软嫩取决于你与世界的接触有多少。要想嫩,你生命的重量就不能压在骨头上。
我们就喜欢吃嫩的,他父亲说,冷漠地盯着
崔福的双眼。崔福永远不会吃孩子的肉。崔福还是个孩子,脖子上有个像逗号的疤。你现在把嘴
放在那个逗号上。那个紫色的钩上挂着两个完整的思想,两个没有主语的完整躯体。只有动词。当你说崔福的时候,你说的是行为,是沾着松油的拇指压在比克打火机上,是他靴子踩在
洒满阳光的雪佛兰车盖上的声音。那个潮湿的活物被拖到他身后的卡车车厢里。
你的崔福,你那个头上长着褐色头发但胳膊上长着金色汗毛的男人,把你拉到卡车里。当你说崔福的时候,你说的是,你是被捕猎的猎物,一个他无法拒绝的伤痛,因为那还算不错,宝贝。那是真的。
而你想变真实,想被吞噬,被只把你淹到表面、满到嘴边的东西吞下。也就是接吻。
如果你忘了
那就什幺也不是。
他的舌头在你的喉咙里。崔福替你说话。他说话,你变暗,如他手中一支正在暗下去的手电筒,于是他敲敲你的头,让灯继续亮。他把你照向这边或那边,在黑暗的树林中寻找道路。
黑暗的话语——
如身体一样,有其局限。就如牛犊
正在棺材房子里等待。没有窗——只有一条透气的缝。粉色的鼻子贴在秋夜上,吸着气。除草剂的臭味,柏油和碎石路,树叶在篝火中发出粗糙的甜味,分分钟,距离,母亲的粪便就在一片田野之外。
三叶草。黄樟树。花旗松。苏格兰桃金娘。
男孩。机油。身体,填满了。你的饥渴溢出了盛放它的容器。你的毁灭,你以为会滋养他。他可以大快朵颐,长成一只可让你藏身其中的巨兽。
但假以时日,假以语言,每个箱子都会被打开。线断了,
就像崔福盯着你看了太久,说着,我在哪儿?我在哪儿?
因为到这时,你已经满口是血。
到这时,卡车已经撞上了黄昏中的橡树,引擎盖下冒着烟。脑壳很薄的崔福,满口酒气地说,感觉真好,哪儿都别去,
望着太阳隐没在树林中。感觉不好吗?车窗变红了,仿佛一个人闭上眼时看到的那种红。
两个月没联系之后,崔福给你发了条信息——
写的是please,而非plz。
崔福离家出走了,要离开他爸。要离开这一切。李维斯牛仔裤已湿透。他跑到了那座公园。毕竟,十六岁的人能跑到哪儿?
你在雨中找到了他。他正在金属滑梯下面,滑梯像只河马。你脱下他冰冷的靴子,用嘴亲吻着他一个个如地面一样冰冷的脚指头,就像你母亲在你小时候冷得发抖时亲你的脚指头那样。
因为他在发抖。你的崔福。你那如牛一样健壮的典型美国男孩,但不是牛犊。你的约翰迪尔。下巴上青筋暴起,像静止的闪电,你用牙齿追踪着它们。
因为他的味道像河流,或许你离沉下去,只差一个翅膀。
因为牛犊在笼子里静静等待
成为小牛肉。
因为你记得
记忆是第二次机会。
你俩躺在滑梯下:像两个逗号,但没有话语在中间把你们隔开。
你从夏日的残骸下爬出来,仿佛儿子离开母亲的身体。箱子里的一头牛犊,在等待。一个比子宫还逼仄的箱子。雨落下来,砸在金属上,仿佛引擎发动的声音。夜晚立在紫色的空气中,一头牛犊
在里面动来动去,蹄子如橡皮擦一般柔软,脖子上的铃铛响啊
响。箱子上的人影子慢慢变大。那人拿着钥匙,是门的逗号。你在崔福的胸口听着。牛犊被绳子牵着,停下来
吸气,鼻子抖动着,吸进令人眩晕的黄樟树气味。崔福在你身旁
睡着了。呼吸均匀。雨。温暖透过他的格子衬衫冒出来,仿佛热气从牛犊的胁部散出来,你隔着星空下的田野
倾听那铃声,像刀一样发亮的声音。
那声音深埋在崔福的胸膛中,你听着。
那铃声。你像只想学说话的动物那样
仔细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