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封)

雪春秋 郑在欢 第1页,共2页

(雪封)

他们站在秋后泛黄的田野里,面前是一个矮小的土包,那下面埋着傻子。帮忙的都走了,只剩下他们。风吹动干枯的玉米秆,呲啦作响,他们谁都没哭,就那么干站着。大雪觉得应该说点什么,不然站在这里干嘛呢。傻子活了十年,没享过什么福,只是吃过一些方便面,喝过几碗肉汤。生命的最后时刻,她在高烧中度过,从昏迷到死,用了三天时间。这一世,她应该是开心过的,极少数情况,她曾哧哧笑过,为什么笑没人注意,她就是笑了,这么说,她还是有一些感知能力的,那她感到的痛苦,应该远远大于快乐。小雪,这回投胎,找个好人家吧。她说,刚说一句,就说不下去了。她别过头,不让眼泪流出来。二雪低声啜泣,嘴里嘟嘟囔囔,小雪,你不该死啊。她知道,二雪是在埋怨他们送医太迟,大家以为傻子只是单纯地发烧,谁也没当回事,等到送医,已经来不及了。二雪私下骂了奶奶,甚至骂了爷爷,她没有阻拦,让她骂了个够。她深知二雪对傻子的感情,从小到大,她一直把她背在肩头,后来傻子的块头大过了她,她还是背着她,像背着一截僵硬的木头。因为傻子,她挨打受累,没能上学,傻子死了,她总算解脱了,可她却比谁都伤心。在她的带动下,大雪也流了泪,不过仍紧闭着嘴巴。憋住!奶奶喝道,这是好事啊,是好事知不知道,她不受了,我们也不受了,这不是好事吗?这么说着,奶奶也有了哭腔。大雪听得出来,这颤抖的声音里害怕的成分居多。每次来电话,父亲都不忘警告她要好好照顾小雪,小雪没了,她要完了。父亲就要回来了,听人说,他在里面表现好,减了刑。

父亲回来的前三天,他们收拾好一切家当,该卖的都卖了,鸡、鸭、牛、猪,鸡蛋、鸭蛋、菜地里所有的菜。院子里空空荡荡,洋溢着末日气息。她一直在流泪。她也说不上来父亲回来是好事还是坏事,毕竟连他的样子都记不清了。她只是心疼爷爷,甚至是奶奶,他们老了,还要像逃命一样往外跑。爷爷是不想走的,他舍不得自己的菜地,这十年,他用勤劳重建起家园,建了四间高大的瓦房,建了牛棚猪圈鸡窝和鸭棚,建了本地最好的菜园……生活再度生生不息,现在,他不得不亲手终结这一切——因为他的儿子要回来。他会打死我的。奶奶不断重复这一句,还有你。最终,他同意了奶奶的提议,变卖一切,走为上计。大雪让他们带上自己,奶奶死活不肯,要是带上你,他追到天边也会找到我们。于是大雪只能哭。哭什么哭,奶奶说,装给谁看,你亲爹要回来了,心里高兴坏了吧。确实有些心虚,父亲要回来了,她多少有些期待,也有些害怕,又因为爷爷的离开感到难过。二雪就很纯粹,她没有把高兴表现出来,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们收拾东西,等没人的时候,她会唱歌。单独和大雪在一起的时候,她兴致勃勃地问她,你说他会给我们带什么回来?带个屁,大雪说,他是在坐牢,又不是去当兵。她们很难想到,他会带一个后妈回来。

她把爷爷奶奶送到车站,看他们提着大包小包上车,像两个逃难的拾荒者。车开了,她流着眼泪向贴着车窗的爷爷挥手作别。她注意到爷爷的眼角湿润了,这应该是第一次看到他哭。爷爷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听你爸的话。爷爷话不多,向来说一句她就听一句,想不到,因为忤逆父亲,她也间接忤逆了爷爷。

那个小个子女人看起来比父亲要老,目光却更亮。刚回来那几天,她扮演了几天的贤妻良母,给她们钱,带她们买衣服,还莫名其妙抱了她一下。大雪没怎么被大人抱过,置身于温暖的怀抱,她险些把那个字叫出口。“妈”,还是太陌生了,好像已经失去了这种发音能力。父亲没有强求,由着她们叫姨。几天的和睦之后,这位姨还是亮出了眼里的凶光,她这才知道为什么她的眼睛看起来那么亮,那是常年战斗磨出的锋芒,主要的作用就是为了让人不寒而栗。因为二雪迟迟不睡,在床上嬉闹,她第三次进来,手里拿着一根竹竿,眼里冒着比白炽灯还冷的光。大雪以为她会打她们,好在她只是一扬手打碎了吊在头顶的灯泡。我是为你们好,她在黑暗中说,你们正在长个子,要早点睡。后来她又以为她们好为名,让她们干活儿,让大雪每天中午从学校回来吃饭,让二雪彻底断了上学的念头……“要锻炼”、“要好好吃饭”、“不要浪费时间”——她擅用冠冕堂皇的说辞来达成目的,这一点倒是比奶奶强,起码在面上让她们好受一点。

一开始,二雪总想跟她斗斗,好像是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姐,任性妄为,受一点委屈就去找父亲撑腰。几个回合下来,二雪看清了现实,明白了父亲究竟是站在哪一边的。这个女人是升级版的奶奶,而父亲只是还没老朽的爷爷。多年的牢狱生活改变了他,拖着一条坏腿,沉默寡言,竟然也允许女人指着鼻子骂他了。想当年,他是如何地说一不二、骄狂暴戾,母亲盛的饭满了一点,他就能火冒三丈,把碗摔碎。如今,面对这个矮小、丑陋、目露凶光的女人,他蔫了。听人说,他们是在监狱认识的,至于那个女人是不是和他一样也是囚犯,大雪就不知道了。可以肯定的是,父亲这次回来,准备好好过日子了。他们异常勤劳,到了起早贪黑的程度,很快,菜园的菜又繁荣起来,空了的牛棚猪圈和鸡笼又被新的猪牛和鸡填满。那头牛倒是没换,还是爷爷卖给邻居的那头。父亲用原价买回了它,外加两瓶啤酒,一瓶是给对方的,另一瓶,他砸在桌子上,用碎掉的瓶口抵着对方的喉咙,只说了一句话:我不在乎多坐个十年八年。这位邻居就是光辉的父亲,平日里对她们照顾有加。因为这个,光辉不能和她说话了。

父亲若是真想干,的确是一把好手,还没结婚的时候,他就靠着倒买倒卖建起一座冰棍厂,在物流还不发达的年代,他生产的冰棍和汽水统治了本地的夏天。那几年他意气风发,俨然一个成功人士。当然他后来的骄狂毁了这一切,母亲的死和小雪的傻让他消沉了十年。如今,他要卷土重来了。做生意的天赋在体内蠢动,种菜和卖菜已然不能满足他。他一直在筹划,买一辆小卡车,用来贩卖本地可供贩卖的一切,菜、瓜、粮食,猪和羊,甚至是牛,在他的畅想中,除了人不能卖,别的什么都能在手上过一遍。可他似乎只能畅想,小个子女人一句话就把他浇灭了,钱呢?钱从哪里来。于是他恢复沉默,接着抽烟。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几个陌生人来到家里,父亲把她叫进去,指着一个又白又瘦的年轻人说,这是阿方。她不明就里,点了点头。你们说说话吧。父亲说,然后关上门,带其他人出去了。她这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才认真打量阿方。他白得不像话,连睫毛都是白的,后来她才知道这叫白化病。在关上门的屋子里,他显得更白了,光从门缝里透进来,打在他的胳膊上,皮肤像是透明的。我不能跟你结婚,我还要上学。过了很久,大雪说了第一句话。阿方点点头。大雪起身要走,阿方拉住她,递给她一个信封,说,这是我妈让我给你的。大雪看到里面是钱,手一抖滑落在地。她捡起来,塞到他手里,快步走了。

她再一次见识了父亲的盛怒,上一次,还是小雪出生那天。他没有打她,只是扔掉了她的书包,你想上学是吧,同意了你就上,不同意你也得同意。父亲的话毫无逻辑,照他这么说,也就不用扔书包了,反正怎么都得同意。她始终没松口,不过也没有人在意。他们开始张罗婚事,对方送来了半扇猪和几只鸡,给了多少钱就不知道了。婚期定在七天之后,得知这个消息那天,她跑了出去。不敢回学校,也联系不上爷爷,她不知道能去哪里。后来,她在街上碰到同班的李慧。李慧是个精瘦的女孩,支持她逃婚,都什么年代了,还包办婚姻!她在李慧家偷偷住下,白天,李慧去上学,晚上,她们挤在床上商量对策。路似乎只有一条,就是出去打工,反正过两年还是这条路。可去哪里打工,打什么工?她们毫无头绪。有一天,光辉来了,说自己有个表姐在杭州的商场里当售货员,或许可以去找她。她开心起来,接着又为路费犯愁。光辉答应帮她想办法。她哭了,在心里想,要是父亲让她嫁的是光辉,她就答应了。

光辉走的时候,告诉了她另一个消息,家里的婚事还在准备,父亲放出话来,这婚无论如何都要结。她吓坏了,害怕被父亲找到,可又没钱坐车。胡思乱想了一夜,翻了无数次身,最后,怕影响李慧,她从床上起来,在窗前一直坐到天明。两天后,光辉又来了,带着二雪。二雪拿出一个信封给她,她打开,是一千块钱。她认出了这个信封,是阿方给她她没要的那个。她骂二雪,你疯了吗?你才多大。二雪咧着嘴,笑了,我自愿的,嫁出去总比在家强,他们说了,现在只结婚不同房。从二雪嘴里,她才知道为什么他们急着结婚。因为阿方的身体不好,他们信了算命先生的话,必须要在特定的日子结婚,才能改他的命。不知道算命先生有没有算到,他随便出个主意,先改了两个女孩的命。

他们家是吹响的,二雪说,可好玩了。阿方是个才子呢,他喇叭吹得可好了。我问他了,他会吹“花好月圆”,会吹“走四方”,还会吹“妹妹坐船头”,只要是歌他都能学会。等去了他家,我就跟他学吹喇叭……

二雪一直是笑着的,大雪却哭了。她抱着二雪,越抱越紧,二雪纤细的身体在她怀里犹如儿时父亲带回家的冰棍,被她的忏悔与悲愤融化。

哭什么啊,二雪说,我要结婚了,你该为我高兴才对。

或许二雪是真的高兴,可她是真的伤心。二雪的婚礼她没有去,就在那天,她坐上了去杭州的火车。她的婚礼一定很盛大,因为她的婆家就是吹唢呐的,兴许所有的唢呐班子都会来,聚在一起为她吹“妹妹坐船头”,吹“走四方”和“花好月圆”。她一定漂亮极了,也高兴极了,毕竟她从小就喜欢热闹,就喜欢被人讨好。父亲没有讨好过她,爷爷奶奶也没有,傻子也许想,但不会,而这一天,婚礼上所有的人,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讨好她而准备的。也许她会喝酒,可能还会喝醉,她太容易得意忘形了,所有人都以“喜”为名向她祝酒,她没理由不喝。一个笑脸在车窗浮现,大雪认出那是自己的脸。看来是喜事了。田野和村庄飞速倒退,她见惯了田野,也见惯了村庄,却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田野和村庄。她也是一个走南闯北的人了。她没有行囊,两只口袋里,一只装着二雪给她的钱,一只装着一张纸条,纸条上,是一串写得歪歪扭扭的电话号码。

2

生平第一次花钱,春蓝不太习惯。心怦怦地跳,拿一样东西,就做一次加减,加上刚拿的,减去所有的,母亲给的二百块在娴熟的心算之间迅速减少。牙膏有三块五的,有五块五的,她拿了五块五那一支,仅仅因为喜欢包装盒上的图案。她拿起,又放下,最终又拿起,放到刚刚选定的脸盆里,脸盆也不是最便宜的,便宜的那个盆底没有印花。她的选择是填满印花的脸盆,毛巾、肥皂、洗发水、洗衣粉、拖鞋、晾衣架、被套、一些零食……她买了所有王雨婷建议她买的东西,却没有完全按照她的建议买最便宜的那些。我更喜欢这个嘛。她说,突然想起春芳歪着头跟人争辩的样子,一阵心慌。王雨婷撇撇嘴,没再多说什么。结账的时候,王雨婷拿着一个收音机说,你最好买个这个。她看了看盒子上的价签,要二十五块,有点奇怪,王雨婷什么都买最便宜的,却让她花二十五块买这么一个没用的玩意儿。也许是她自己想买又不舍得,毕竟,收音机又不是什么生活必需品。她摆摆手,说,我不喜欢听音乐。

随你。王雨婷说,会很无聊的。

从超市出来,天要黑了,同行的两个男孩已不见踪影,大概是受不了她们买东西太慢。春蓝抱着冒尖的脸盆跟在王雨婷身后,走上渐渐热闹起来的街。真是奇怪,这么小小的一个村子,却有一条那么繁华的街道。路两旁全是摊位,多是卖衣服的,全是青年人的衣服。王雨婷像条快活的鱼游弋于人流之中,她只买了一袋散装瓜子,显得格外轻松。春蓝吃力地跟着她,有点生气,这个人,不光不替自己拿点东西,还走那么快。王雨婷在密集的摊位之间走走停停,熟练地砍价,砍完却又不买。春蓝不得不亦步亦趋跟着她。站在她身后,感觉像跟着一个人贩子,不知道对方要干嘛,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她们早上刚到这里,坐了一夜的车,这一夜对她来说有些艰难,从身体到心里都是这样。春节过后的火车像实惠的罐头,每一节都塞满了人。他们是站票,不得不到处闪转腾挪,寻找一切能稍微舒服一点的空当。初次远行的新奇很快被酸痛的身体击溃,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不得不随时进行调整的肉体之上,这一条腿麻了,换另一条支撑身体,这一边身子僵了,换另一边倚靠,脖子酸了,活动一下,还要时时注意不碰到别人。餐车经过,如利刃剖开鱼腹,黏稠的分不开的人则像内脏被划破,等那辆小车过去又油腻地黏在一起。后半夜,她在一阵难闻的气味中醒来。座位上的男人脱了鞋,而她几乎就靠在他脚边沉睡。当然,肯定不能只怪他,还有泡面的味道,各种袋装熟食的味道,因为睡姿不正流出来的口水的味道。特别想哭,却没有哭的气口,迫切地想要逃出这个车厢,至少是逃出男人的脚,极力抽身,挪动的距离也没有超过十公分。后来还是睡着了,醒来时依旧没逃出那双脚,而在半梦半醒之中,频繁地想到候车大厅里的那个男孩,他瘸着一条腿,跪在每一个人脚下乞讨。大概是因为多看了他一眼,也有可能是穿得太漂亮了,那个男孩跳过别人,径直来到她面前,抱着她的双腿说,给我一块钱吧,给我一块钱吧。她怎么也挣不脱,最终还是钱超喝退了那个男孩。她害怕,又不解,钱超是老板,为什么一块钱就能解决的事情偏要动用威吓。在梦里,没人帮忙,所以一直不得解脱。

从火车上下来,好像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架机器,冷着脸,不说一句话,听钱超的指令,跟着他转车,转车,再转车,走进那座气派的院子,没有一丝新奇,倒头就睡。

王雨婷被指派带她来买东西,在路上,兴致勃勃地介绍这里的情况,老板是一对夫妻,老板人很好,老板娘就不怎么样了,老板那么帅,也不知道怎么就看上了她,可能是因为她技术好吧……春蓝没有一丝兴趣,脑子都是木的。等到开始买东西,好像才真正活了过来。她被地摊上琳琅满目的衣服吸引,没有想买,只是单纯觉得好看。怀里的脸盆越来越重,她想回去了,但也没那么想,她把自己交给王雨婷。王雨婷毕竟是老江湖了。在老江湖的带领下,她买了一个肉夹馍。这个好吃得很。王雨婷说。确实好吃,走在路上,她后悔应该买两个的,一块钱一个,有点贵,家里的馒头一块钱四个,肉夹馍本质上只是一个小个儿的馒头加一小块肉而已,却卖那么贵。可真的好吃啊。吃着肉夹馍走在回去的路上,天已经黑了。走出那趟街,来到无人的巷子,再一次进行心算,母亲给的二百块,只剩下不到二十块了。第一天来到这里,还没开始干活,还没开始挣钱,就花了那么多钱。

几天之后,她开始明白为什么需要一个收音机了。原来收音机才是生活必需品,比牙膏和肥皂作用还大。干活儿的时候,所有人耳朵里都塞着耳机,除了哑巴,他什么都听不见,所以干得最快。电动缝纫机的声音此起彼伏,不间断地冲击耳膜,十三个小时之后在床上躺下,耳朵里还回荡着长长短短的机器声。声音的长短取决于哑巴干活的速度,他是这里最老的工人,已经二十五岁。一个房间那么多机器,只有他脚下那台能发出那么频繁且均匀的声音。哑巴长得挺好看,但没给她留下好印象,因为他总是嘲笑别人的工作,新人难免会犯一些低级错误,本来就羞,他一笑,更加无地自容了。还有他看人的眼神,总是色眯眯的,这让春蓝觉得恶心,所以总呛他。哑巴听不到,她说什么,他都笑嘻嘻的,这让她更生气,兴许他还以为自己看上他了呢,想到这里她简直气不打一处来。那么讨厌的一个人,却将他制造的声音深深摄入她的脑海,如影随形,逃无可逃。工作时每个人都跟哑巴差不多,反正也不许聊天,还不如哑巴呢,他有天然的屏障,不必用耳机阻挡噪音。老员工每人驾驶一台机器,看起来高高在上,新来的只能干一些杂活,听任老员工差遣,搬一张小马扎辗转于机器之间,剪线头,穿拉链,修剪缝合处,用火烧去包边带上的接头,再用手按牢……所有工作都要低着头,眼前是踏板上扬起又踩在的脚,轰鸣的电机刚好悬在头顶。噪音最终会沦为背景音,脑子被一种奇怪的寂静占据,大概是长时间不说话的缘故,有人,却不能说话,以至于常常猛然发觉在脑中和自己说话——也有可能是和别人,说了很久才发现并没有说出口。总是恍惚,像是身处旷野,辨不清方位,像被关在密室,找不到出口,像做梦,没有醒来的方法。嘴唇黏在一起,喉咙里淤积着一口不知道该怎么办的痰。厕所在围墙外面,走过去大概一百五十米,这一段路上总在甩胳膊甩腿,清喉咙,大口吸气或者呼气,也有少数人会短促地、啊啊地叫两声,等走到头,又要闭紧嘴巴,吃力地蹲下。

十一点半,经过简单梳洗,身体像一副磨烂的旧手套扔在床上,懒得再动一下。还是要听一会儿收音机。点歌台里口齿清晰的主持人好像天上的仙女,语调轻松欢快,念出普通人的名字和明星的名字,传达来自人间的祝福,“一位叫小明的听众想要点一首光良的《童话》送给一个叫小红的女孩。他说,小红,我虽然不是王子,生活也不是童话,但你永远是我的公主。答应我,一定要幸福”。在动听的音乐里,忍不住操别人的心,这个小明是什么意思,“答应我,一定要幸福”,像分手后对着背影说的话,也像正对着臂弯里的爱人说,不管怎么样,祝他们幸福吧。午夜的电台节目丰富,情感问答,健康咨询,有声小说……王雨婷总听一个犯罪小说,吓人捣怪的,配着一惊一乍的音乐。刚开始觉得害怕,听进去却迷得不行,原来在恐怖的凶杀案背后藏着那么深的感情纠葛。小说结束才觉察到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宽大的土炕上躺着五个女孩,似乎每一个都打呼噜。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一样。她总是最晚入睡。王雨婷关了收音机,她在黑暗中一动不动,紧紧贴着王雨婷,像在家时贴着春芳那样,然而床上还有别人,王雨婷也不是春芳。

拿着王雨婷给的十块钱,她买了几天前就想买的收音机。没有预期的快乐。王雨婷不光给了钱,还说了一堆话:怎么样,我没说错吧;你说你被罩买那么贵的干嘛,不就是好看点吗;没钱了可以去找钱超预支工资啊,我们都是这样的……她知道王雨婷没有坏心,可还是不痛快。她当然可以呛回去,不要她的钱,转而去找钱超,可是毕竟刚到这里,没干几天活儿就去找人要钱,她说不出口。再者,找钱超支钱势必要到他们屋里去,她不知道钱超的老婆会说出什么来,或许比王雨婷还要烦人,短短几天时间,已经可以看出这个女人不是善茬。于是,为了十块钱,她忍了王雨婷的数落。其实在王雨婷说话的时候她就不想借了,大不了再忍一个月,可那样势必会得罪王雨婷,她不怕得罪人,只是不想没有朋友。在这里,她只有王雨婷一个朋友。

上午,她听音乐,心情舒畅,干活儿也快。下午昏昏欲睡,于是听评书,单田芳和刘兰芳,《乱世枭雄》和《杨门女将》,故事勾住心神,只要他们还在说,她就不会睡。不过也有一个坏处,就是听得入神常会忘记手里的活儿。有一次老板娘连叫三声得不到回应,挺着大肚子来到身后,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吓了她一个激灵。嗨嗨,又在想谁呢你。哄堂大笑。她羞红了脸,一时找不到话说,只好把头低下去。猛然想起春芳遭受取笑的样子,又赶紧抬起了头。过了好一会儿,她走到老板娘面前说,我谁也没想,累了,歇一会儿不行吗。老板娘怔了一下,看出她的认真,行,可以歇,不过以后叫你你也要答应。这个变态女人,怀着孕还干活儿,挣多少钱是多呢。她更加看不起她。到了晚上,听什么都没用了,困意一浪浪袭来,只能强撑着。好在那时候老板娘也回屋了,她肚子那么大了,再想挣钱也要顾及胎儿。大家会小声地说一会儿话,这是一段快乐时光,一屋子有男有女,话题没有尽头,不过要注意声量,一旦有谁得意忘形又说又笑,必定招来老板或者老板娘。他们进来转一圈,至少可以保证半个小时的安静。能自始至终不说一句话的模范员工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哑巴,一个是老板的妹妹。那个身材高大的女孩有着和钱超一样的美貌,一开始,大家还顾及她,也许是真的忍不住吧,后来只能当她不存在。也许她会告密,也许不会,这是大家控制不了的事。晚上她也跟大家睡在一起,导致聊天不能放得太开,毕竟,最有共鸣的话题莫过于背后说老板坏话,而坏话必然要在当天说才最有效。于是只能趁上厕所的时候说,趁去买东西的路上说,趁到马路对面的土坡上散步时说,恰好碰到高大的她,总会立刻出现一阵令人不适的安静。这是没办法的事,虽然大家并不讨厌她,但也没有办法喜欢她,毕竟不是一路人。用春蓝的话说,以后她肯定也会开这么一个作坊,带着一伙儿年轻人没日没夜地加工各式箱包。换句话说,她终究是要做老板的人。春蓝的话换来大家的频频点头,好像她们才意识到这回事儿似的。春蓝很快就发现,在快乐的说坏话环节,自己的话总是特别多又特别精彩,有时难免失控,说完自己都惊讶于自己的恶毒。这让她收获了威望,同时也让她心慌,才刚来不到一个月而已,最有资格说这些话的人肯定不是她。每个人都应比她感受更深,有些人却一句话都不说。她开始有意识地控制自己,尽量少说,最好让别人去说。还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千万不要在干活的时候走神,虽然已经明确知道大家不会因此笑话她了,但总这样也不是办法,毕竟,既然来了,就要干活。

3

屋子里飘着各种香味,一天到晚放着音乐,目之所及,全是好看的东西,墙上的彩色图画和明星照片反着光,色彩斑斓的瓶瓶罐罐码放整齐,镜子与镜子之间,人影交叠,好像穿行于魔法世界,还有一种叫空调的东西,不知隐身何处,总在燥热时送来清凉,毫无疑问,这是一份好工作。秋荣没想到能找到这么好的工作,全靠她的同学奈丽,这个小个子女孩鬼精鬼精的,脸上总挂着一丝吃不了亏的狡黠。还在学校的时候,奈丽就常常讲起这份工作,她的表哥在这里做理发师,每天接触的都是帅哥美女,都是城里人,随便给头发染个颜色烫个卷就是好几百块。染烫可是有提成的。表哥还有个英文名,叫杰克,别提多洋气了。秋荣对这些美丽幻想没什么兴趣,她想要的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她和奈丽算不上太好的朋友,事实上,她在学校里没有朋友。当意识到自己需要一份工作,她开始主动找同学聊天,问她们不上学了去干什么。干什么的都有,大多是去找父母,选择奈丽,一是因为她要找的不是父母,二是因为她要去的地方叫杭州——杭州,她喜欢这个名字,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父母,投奔父母的太多了,她不喜欢。

去杭州找杰克,她喜欢这个说法,于是就来了。在工作中才慢慢把奈丽当朋友,这应该算作她收获的第一份友谊。

头发被染成红色,她不太喜欢,但没办法,店里的所有员工都要时尚,这是硬性要求。她坚持不化妆,老板娘每次来都会说她,她低头哼哼一声,算是答应了,下一次,又以同样的面目出现。老板娘忍无可忍,亲自上手帮她拾掇,修了眉毛,粘了睫毛,把各种各样的膏粉往脸上抹。她闭着眼,竭力平息脑内的战争,是推开老板娘一走了之还是接受她的摆弄?最终理智战胜了愤怒,她知道自己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头一回,她忍了,紧接着就是第二回。看着镜子里判若两人的女孩,她也有点被震撼了,毫无疑问,是美的。你看,漂漂亮亮的不好吗,当初要你也是看你长得漂亮,天天跟个村姑似的杵在我店里算怎么回事。她这才明白门脸上的招牌是什么意思,“美丽殿堂”,看来,美丽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一直以来,她都在跟美作对,为了这份工作,她只能接受漂亮这件事。后来,老板娘给了她几件短裙,腿那么长,露出来多好看。她没有穿过裙子,总感觉凉飕飕的,两条腿赤裸裸挺在外面,像新长出来的。她都有点讶异自己竟然那么能忍,后来她总结,可能是因为这里没有别人吧。穿就穿吧,她想,反正也没人看见。

主要工作是给客人洗头,说起来,这跟美又有什么关系。她洗得很快,这是干农活的思维,长久以来,这类习性深入骨髓,干活,容不得一丝倦怠。受过几次批评之后,她不得不接受另一套说法,有些活儿,需要耐心对待。按摩头皮,顺带拂去耳垢,将洗发水在手心揉匀,再由下至上涂抹,最后,揉出泡沫……她用上所有技巧,三五分钟也就完了。常常有一种恐慌,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干,像个吃白食的。

没事就坐沙发上歇着,根本不累,有什么好歇的。同事们大多在玩手机,她没有手机,只能坐在奈丽身边,看她玩。刚开始,总是紧紧跟着奈丽,也只和奈丽说话,她没有认识别人的兴趣,也不知道怎么开口跟人攀谈。奈丽很活泼,可能因为杰克在这里吧,她有所依靠,说是有恃无恐也行。她很快就混熟了,叫这个姐那个哥的,说说笑笑,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秋荣还没把人认全,她就喜欢上了店里的一个理发师,总是兴致勃勃地跟秋荣嘀咕他有多帅、他的一举一动多有魅力。这让秋荣难以忍受,不过她还是忍了,连自己的姐姐都管不了,凭什么管别人呢。那个理发师确实好看,他叫文森特,用英文叫很好听,有一种上扬的活泼感觉。她学了很久才学会这么叫他。起初,她想以中文发音称呼他,或者干脆叫他的真名,森林,这是不允许的,在店里,理发师必须要以英文相称,还要缀以老师,她算是第一次知道,老师不光讲堂上才有。在宣传册上,理发师都是从香港学成归来的,香港人有英文名,再正常不过。文森特应该不到二十五岁,却是店长级别的理发师,其实店长不是他,他只在价目栏里叫店长。让他剪一次头发,要八十八块,秋荣觉得难以置信,杰克剪头只要二十八,她也没看出两者有什么区别。也许是因为他帅吧,毕竟在这里,美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不得不说,奈丽很精,一下子就看上最厉害的那个。因为奈丽看上了他,她就看不惯他,没有原因,就是反感。其实文森特人还不错,说话轻轻柔柔,总把谢谢挂在嘴边。他越这样,越看不惯他,秋荣好像已经看到这个负心汉玩弄奈丽之后又将她抛弃的惨状。她不愿深想,越想越气。

在不远的城中村,两人租了一间平房。房间不大,两张床就占了一半,剩下一半放桌椅和煤气灶,后来奈丽又装了一个简易衣柜,屋里满满当当,行动都不太方便。奈丽的东西很多,她还喜欢买,导致房间越来越满。平时,她们喜欢去杰克屋里待着。杰克一个人住,相对宽敞很多。他屋里有电视,有电脑,还有一套音响。他喜欢听歌,狭小的房间总被音乐充斥,显得很热闹。电脑很神奇,想看什么,想听什么,敲打两下就出来了。秋荣很少提要求,她对电脑里的世界知之甚少,他们看什么她就跟着看什么。后来她还是好奇了,每一次杰克打开电脑,总有新奇的东西冒出来。于是她有了第一个目标,攒钱买一台电脑。

吃饭多在路边摊,后来秋荣开始试着做饭,她做饭不算好吃,却很喜欢做,这是一件可以掌控并能感觉到进步的事。下班时间很晚,只能趁上班之前买菜,那时的菜还很新鲜。每天,奈丽还在睡觉,她轻手轻脚地起来,穿过清晨的巷子,去马路对面的菜市场。巷子很热闹,早点铺和烟酒店,光着膀子的外地人说着各种方言,这让她感到亲切。因为还早,有时不会直奔菜市场,随便沿着一条路走,怕迷路,所以记住沿途的景物,再原路返回。原来这一条路通向那一条路,原来路和路之间总有路连着,新发现就是这么来的,敢于活动的范围也一点点扩大。买菜回来,先经过杰克房间,这时候杰克也起床了,打声招呼,顺手把菜放到屋里。等下班,三个人一起回来,她开始在轰隆的音乐声中做饭。按时间来说,都算宵夜了。奈丽不让她做,用习惯性的嗔怪表达关切,这都几点了,你咋总也闲不住。她笑笑,不说话。等做完,他们还是会吃一点,后来越做越好,他们也就越吃越多。买菜都是她出钱,杰克试图给过她,她没要。她觉得这是应该的,工作是奈丽帮找的,工作上,杰克也算对她有所照顾,为他们做点小事,还不是应该的吗。

吃饭的时候,大家围着电脑看视频,这是她最期待的环节。她迫切地想要知道世界上的其他人是怎么过活的,尤其喜欢现代剧。多是韩剧,因为奈丽喜欢。一开始,她看得如痴如醉,后来不可避免感到厌倦,说是厌恶也不为过。屏幕里的男女似乎只有谈恋爱这一件事可干,所有的悬念都集中在谁和谁会在一起,谁喜欢谁,谁会原谅谁,谁要离开谁……她更想看他们是怎么工作和生活的,然而却只演他们怎么吃饭和恋爱。在她看来,电视里的所有男女,痛苦和烦恼都是自找的,甚至,是活该。相比而言,她宁愿看香港鬼片,这是杰克喜欢的。鬼片里的男女也谈恋爱,好在很快就死了。她最喜欢的环节是女鬼讨债,大多是讨情债,女鬼们信念坚定,不说废话,循序渐进地展开恐怖活动,负心汉们被吓得屁滚尿流,她则大呼过瘾。杰克喜欢在紧张时刻大叫一声,吓得她们叽哇乱叫,继而对他又打又骂。不管是挨打的一方还是打人的一方都是笑着的,这是一种实在的快乐。她爱上了鬼片,并佩服那些女鬼。后来,她还受到一个女鬼启发,确立了人生目标。那是一个裁缝女鬼,不论给谁做衣服,总能做得合身又漂亮。街上的裁缝店都想把她挖过去,最终,她选择了一家老裁缝店,因为那家店里的老头很是能说会道,跟她讲了一番道理之后就把她打动了,所以她拒绝了给钱更多的那一家。那一家的老板不光有钱,还是个坏蛋,得不到她就把她给害死了。老裁缝店因此倒闭,有钱的老板一家独大。从那以后,他卖出的衣服总出问题,不是送出去的婚纱变成寿衣,就是好端端的衣服莫名淌血,而且总是胸口淌血,因为女鬼被刺的地方就是胸口。最后,有钱老板的服装店也开不下去了,就在关门的前夜,店里的衣服好像都有了灵魂,变成一个个人,胸口淌着血,把有钱老板给吓死了。这部电影叫《衣品》,这是老板娘总挂在嘴边的话,因此她知道是什么意思。她还知道这电影说的是衣品,其实讲的是人品,然而这不是真正让她激动的事,让她激动的是发现了这样一个道理:那个裁缝女鬼为什么那么受欢迎,为什么所有人都抢着要她,为什么这样一个人会被拍成电影?也许她长得漂亮,也许她人品好,但那都不是真正原因,真正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她衣服做得好。秋荣恍然明白那句总是听到的老话是什么意思,“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人,必须要有一技之长,这成了她坚定的信念。原先以为只要一直干活儿就行了,现在看来不是这样,干活儿的人多了,有技术的却很少。于是,她迫切地想要学习一门技术,思来想去,好像能学的也就只有理发了,这成了她的下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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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笑。朝每一个走过来的人笑。也许来人只是路过,还是要笑。把商品递过去要笑。接过小票的时候笑。回答问题的时候对着后脑勺笑。冲离去的背影笑。大部分笑不是为了看见,只是为了确保被看见的瞬间是笑着的。提起双颊,弯下眼眉,微微地笑。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这也算干活儿吗?放松下来的时候,脸部微微酸痛,这才知道,原来用脸也可以劳动。毕竟在这里,挣的就是脸上的钱。

其次是站,也是培训过的,提臀,挺胸,双肩不能塌。被要求收腹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无腹可收。你身材不错,叫小琳的店长说,继续保持。小米可就惨了,她有点胖,总被小琳督促,收腹,收腹。她苦着一张脸哀嚎,我收着呢店长。每一次大家都笑。她不好意思跟着笑,她知道小米有多辛苦,晚上回家,她取下缠在腰上的弹力带,总是汗津津的。小米是个快乐的女孩,笑起来很好看,在柜上笑一天,回来看综艺节目,还能笑得前仰后合。在火车站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听筒里传来标准的普通话,一下子拉远了距离,不过没说几句就爆发出爽朗的笑声,让她稍微放了些心。她找到柜台,怯生生报出名字,大家都说没有这个人。她以为自己普通话不标准,又说了几次,大家还是连连摇头。她愣在原地,一下子慌了。背后传来笑声,她兴奋地转身,看到小米。你说我真名她们当然不知道啦,小米说,不是告诉你了吗,就说找小米。她感到羞愧,大概是因为在火车上默念了太多次这个名字,田丫米,田丫米,田丫米——找田丫米,这个想法烙入脑海,以至于忽略了田丫米本人的嘱咐。几天后她才知道小米是她的客服名字,柜台上所有人都叫小这小那的,这样方便顾客称呼。小琳店长试图以小雪称呼她,她哆嗦了一下,连说不行。小琳很奇怪她的反应,不过也没有强求,好吧,叫大雪也行,反正大和小一样,都没什么意义。回到家,小米苦口婆心地跟她说了半天,大雪,你这样不太好啊,大家都是小字辈儿的,就你搞特殊,要叫大,你看哪一个不比你大。她有点理亏,觉得自己反应过激了,问小米可以不叫小雪吗,不叫小雪,叫小啥都行。小米来了兴致,帮她想各种跟小连起来好听的名字:小玉、小彤、小云、小萤……她们发现,世上一切美好事物跟小连在一起都会显得可爱。最后,大雪选了小莲。小米问她为什么选这个,她想了想,没想出个所以然,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好听。小米又问她为什么不愿意叫小雪,小雪也很好听啊。她想了想,不觉想了很多,没等回答,小米就睡了过去。第二天,她找到店长,说愿意叫小雪这个名字。

学着给自己化妆,这是另一条硬性要求。那么多瓶瓶罐罐,自己都不知道怎么用,怎么卖给别人。随便几个小瓶子加在一起就要好几百块,甚至上千,这着实吓到了她。她也是第一次知道抹个脸还有那么多道道。从小用到大的郁美净,不过两块钱一包,也只是冬天才用。在这里,白天抹的和晚上抹的是不一样的,先抹什么后抹什么也是有讲究的。小米的化妆技术还不错,教会她不少东西。出租房里有不少从柜上拿回来的试用装,那是大雪学习化妆的主要材料,她没有钱按需购买,只能就地取材。长时间对着镜子,对自己的脸越了解,就越不满意:皮肤太差了,不够白,还有痘印,只能使劲搽粉;颧骨高,黑,就猛扑腮红;眉毛杂乱,于是画得又黑又粗;因为是内双,就用双眼皮贴将上眼皮折叠起来……这样胡乱改造,反倒越来越糟,第一次给自己化完妆,臊得不敢出门。后来晚上回来也化,不是为了给人看,仅仅是为了进步,在错误中一点一点掌握要领:接受自己的黑,不要强行求白,用黄色系的粉底和遮瑕一样可以提升肤色;腮红不是越多越好,轻轻一扫,反而自然;也不必每次都用眼皮贴,用好眼线笔,单眼皮也可以变得有神,反而比天生的双眼皮多了一种选择……化了洗,洗了化,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进步。之前没有注意过自己的脸,只是觉得不好看,因为太黑了,皮肤也糙,这一点随父亲和爷爷,他们都是粗黑的脸膛。没想到世界上还存在这么一种魔法,只是在脸上涂涂抹抹就可以变得好看,这让她为之着迷。身材本来就好,再加上好的妆容,居然有点美女的感觉了。很快,就有同事向她讨教,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亲手帮人画。店长小琳因此对她有所改观,看来,这个木讷的女孩也不是一无是处嘛。在业务方面,好的妆容同样有所帮助,起码那些和她一样黑的顾客会毫不迟疑购买她所推荐的产品。工资的很大一部分,靠的是开单量,这或许可以算作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更难的是说话。在家的时候,勉强算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不管是邻居还是家人,总能让人觉得舒服。开口之前,必定先笑,让人觉得被讨好。笑容还能掌握,却不知怎么开口了,家里的语气和声调明显不适用于这里,更要命的是,说不好普通话。开口之前总是心虚,怕人嘲笑自己的口音,也怕人家嫌弃自己不够专业。站柜台,吃的就是开口饭,不说话怎么行。只能强迫自己去说,因为准备太久,常常显得生硬,“您好,需要点什么”,好像不是说出来的,而是扔出来的。每当顾客扭过头来,她就痛苦地知道,又失败了。若是说得足够自然,顾客是不会意识到你的存在的,从而可以很自然地把生意做下去。一旦开了这么个坏头,接下来就变得很尴尬,木然跟在客人身后,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眼睁睁看着到手的生意跑掉,或是跑到别人那里去。后来她发现,练单独的一句是没有用的,因为只会那几句,因为太想说好了,反而说不好。她开始跟着电视说话(小米很烦,不过还是表示了理解),买了收音机,走在路上时跟着电台里的人说话。跟小米说话,不是为了交流,仅仅为了说话。半年之后,她再也没有怕过说话,紧接着,她的业绩超过了小米。小米再度沦为跑腿的,往返于仓库拿货,帮大家带饭,去别的柜台调货——这之前都是她的活儿。小米是三年的老员工了,还是给她饭碗的人,从心里,她觉得对不起小米,与此同时,她也为肉眼可见的进步感到开心。反观小米,她似乎依然快乐。

又三个月,她的业绩超过了店长小琳。有了固定的熟客,买了手机,客人不用来店里就可以通过她买东西。小琳不像小米那么知足常乐,被超过多少有些不舒服,跟她说话也酸了吧唧的。她开始考虑换个工作,不是因为小琳,她一点都不怕她了。她撬了小米的单。趁小米去拿货的空当,她将一千多块钱的货一口气卖给一个中年女人,这个女人是小米的熟客。小米知道后很不高兴,也没有要她给的钱。钱有什么用呢,小米说,业绩还不是算在你头上。她郑重地道歉,咬死忘了业绩这回事(按理说,应该在当天把单子转到小米名下的)。她不敢承认真实的想法,因为这张单子太大了,因为有了这张单子就有可能冲击当月的销冠,她太想赢了,以至怀着侥幸心理负了唯一的朋友。她能感觉到两人之间有了隔阂,或许还有人在背后挑唆。她知道这份友谊很难挽回了,而小米,她可是光辉的表姐啊。怎么就成了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她不由得心慌,拿了奖金,又没有办法不感到开心。可笑的是,已经没有可以一起庆祝的人了。不过这也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她发现还可以更进一步。一个客人开玩笑说,你业务能力这么强,卖什么杂牌子,去卖大牌啊。这个人无意中说出了她潜藏已久的想法。休息的时候,去逛别的商场,发现同样是化妆品,人家卖一瓶就抵得上她们卖一套,要是卖一套呢,那得多少钱,又能拿多少提成。她把这个想法跟小米说了,小米付之一笑,让她不要痴人说梦了,人家那服务的都是高端客户,售货员肯定也都是高端售货员,我们哪有那资格。她想想也是,也就没再提这茬了。是那个客人提醒了她——或许到手的奖金还刺激了她——可能当前的局面也促使了她——反正她决定了,拼一把。

穿上最好的衣服,带上所有的钱,尽量以一个顾客的姿态走向那些发光的柜台,挑最贵的商家,买一样最便宜的东西,走出商场的时候,包里起码装了五个品牌的产品,不过最大的收获在手机里,那里面有至少五个柜姐的电话号码。此后的晚上,她大多时间用来跟这些人发短信,借由询问产品信息到偶尔一两句的闲聊,再到慢慢熟悉,她用了两个月,直到最终锁定目标,问出她们是怎么得到这份工作的。面试的时候,手心里的汗浸湿了大腿,不是因为紧张或者应付不了局面,而是能感觉到就要夙愿得偿,能感觉到自己的对答如流和对方的满意。领到那一身漂亮的制服,她穿着它,走上那条每天都要经过的步行街,把街上的小吃吃了个饱。

2

过了十二点,所有人都睡了,只剩下她和王雨婷。这下可以尽情说话了,不过已经没了说话的力气。她用纱剪一下一下挑开绵密的针脚,再猛力撕开缝合在一起的布片,捋掉虚浮的线头,防水布上密集的针孔显露出来,让人心烦意乱。王雨婷的缝纫机时断时续,发出笨拙的喘息,让人更烦。

笨死你算了,反正都能搞错。春蓝说,一头大一头小看不出来吗。

你不笨,修边儿的时候你咋不说。王雨婷说,这下好了,料子被你修那么小,我更难轧了。

那是你技术不好。

你是来帮我的还是来骂我的。

当然是帮你了,好心当成驴肝肺。

那就别叨叨了。

春蓝不再说话,重复着手里的动作。困意袭来,脑袋下坠,鬼使神差地,又开了口,你说你,错了就错了呗,老板娘也没说要加班,非得现在弄……她意识到不能再说下去了,再说下去无非是抱怨的话,太困了,受了她的连累云云。抱怨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心疼王雨婷。头顶一片静默。她抬起头,看到王雨婷拧着眉毛踩动机器,吃力地对付着手里的两块布。你别急,她说,越急越干不好。王雨婷还是不说话,缝纫机一下一下响着,像爬不上坡的拖拉机。拖拉机还能帮忙推一把,缝纫机旁人是插不上手的,这是巧活。同样的机器,在哑巴脚下风驰电掣,到了她这里就半死不活,只是因为刚开始学吗,肯定不是。就是笨。因为是老员工,所以就让她踩机器,也不管是不是合适,春蓝觉得这不公平。当然她也不奢望初来乍到就能学上这门手艺,毕竟踩机器是用来挽留员工的一大筹码。好一会儿没有动静,她抬起头,看到王雨婷趴在操作台上一动不动。她站起来推她的肩膀,问她怎么了。王雨婷抬起头,眼睛通红,你说,我是不是太笨了。春蓝顿了一下,说,你乱想啥,谁能一口吃个胖子,新手哪有不犯错的。王雨婷抽了两下鼻子,说,你回去睡吧,我一个人慢慢干。春蓝有点欣慰她能认识到自己的帮助不是应该的,她提高声音说,哎,乱说啥呢,我帮你还不是应该的。你慢慢干,就是到天亮我也陪你,其实……她赶紧打住了,她想说其实明天干老板娘也不能说什么。凭什么给他们加班,又没有加班费。她有点恨铁不成钢,这些人太软弱了,干错活儿还不是常有的事,为什么要怪罪自己。当然,她也知道铁就是铁钢就是钢,跟铁说钢的话是没有用的。也有些心虚,自己是铁还是钢,好像也仅仅是嘴上刚吧。她痛恨自己改不了这个毛病,老是管不住嘴。

其实什么?

其实我也没那么困。她说,咱们听歌吧。

午夜电台很难找到歌曲,好在她们有一卷磁带,“网络劲曲大全”,全是苦情歌,配着迪斯科的节奏,各路歌手为爱情嘶吼哀鸣,字字泣血,什么“我在佛前为你求了几千年”,什么“你身上有他的香水味”,或者“为你披上一身羊皮”,又或者“让那擦干又流出的泪水/化作满天相思的雨”……唱得是无所不用其极,都抢着做最悲伤的人。鼓点又是欢快的,欢快强化了悲伤。这是一种撕裂的悲伤,一面狂欢,一面悲伤。她们都没有谈过恋爱,不过并不妨碍从这些歌曲里汲取力量。在音乐的带动下,王雨婷的机器似乎也发出了欢快的怒吼。

你俩咋还不睡?

春蓝回头,是崔志杰。她没好气地说,你咋不睡?

我去上个厕所。

那你去啊。

算了,我帮你们吧。

崔志杰蹲在她身边,帮她拆除王雨婷的劳动成果。他动作麻利,干活的手法也不一样,先把一边的线挑松,再撑开布片,将纱剪的刃口伸进去,轻轻一划线就全断了。他这样拆三个,春蓝一个都拆不完。这就是老员工。他在这里三年了,机器踩得贼溜,活干得有点毛糙,也经常返工,不过都不是大问题。

厉害啊。春蓝说,我咋没想到呢。

脑子。崔志杰说。他笑着,赶在春蓝出手之前歪了下身子,不过还是没能躲开,春蓝的巴掌在他后背发出一声清脆的“啪”,他像武侠片里中了高手的绝招一样从喉间挤出惨烈的一声“啊”。就你能得很。春蓝说。她感觉这一掌拍得有些重了,在学校里从没和男生打闹过,所以总也掌握不好火候。这一掌没有影响崔志杰手里的动作,他还是干那么快。春蓝也学起他的方法。面前的布片迅速化作两半,堆到王雨婷手边的凳子上,把她整个围在里面。

我学会了。春蓝说,要不你帮王雨婷吧,我俩给你打下手。

王雨婷从机器上下来,重重喘了一口气。缝纫机终于得以畅快地运转,被重新缝合的布料源源不断地落下来。这台机器在王雨婷脚下吭哧了那么久,如今换了个人,似乎连声音都变得悦耳了。活儿很快干完,在厕所里,王雨婷嬉皮笑脸地恭维她,还是你厉害,不然得干到猴年哪月去。跟我有啥关系,你应该谢谢崔志杰。我为什么要谢他。王雨婷笑得更讨厌了,没有你他怎么会帮我。她的脸一下子红了,作势去打王雨婷,我让你胡说八道,我让你胡说八道。两人打打闹闹从厕所出来,看到门口的崔志杰瞬间安静下来。吓我一跳,她说,你咋还不去睡。哦,崔志杰说,我看会儿星星。三个人一起抬头,头顶黑糊糊一片。哪有星星啊,王雨婷说,净瞎说。崔志杰说,那是你眼神不好。你眼神才——噢,我明白了。王雨婷点着头往院里跑,原来咱们说的不是一个星星啊,你们看星星吧,我先走了。话没完,她已经消失在门洞里。春蓝急吼吼追上去,声音微弱地朝她喊话,什么星星,谁要看星星了。

在严肃的勒令之下,王雨婷答应不再开他们的玩笑。真搞不懂你,王雨婷不甘心地说,崔志杰不错啊,可以说是咱这儿最帅的一个,要是看上我我得高兴死。那我告诉他,说你看上他了。两人又是一通打闹,不过已经是最后一通,王雨婷知道她的脾气,凡是她接受不了的玩笑肯定不能开。少了王雨婷的煽风点火,崔志杰对她的好就很难显露出来了,她可以照自己的想法将其当作一种普通的好。他是个好人,她只能这样想,他对谁都好。她不能确定崔志杰是不是真的对她有意思,是王雨婷的玩笑提醒了她,害羞过后,确实也隐隐有些高兴,继而细细留心,发现王雨婷所言并非全无道理,于是心惊胆战起来,好像已经听到有人议论,她怎么能这样呢?似乎母亲就在眼前,蓝,你咋那么不懂事?她不敢再往下想,只能用那样一种想法来应付当前的局面:也许他就是这样一个好人,他的好可以对任何人。

要格外注意的事情又多了一件。虽然还是会跟崔志杰斗嘴,但很少打他了。有时候打完才发现失了态,合上笑脸快速走开,似乎更失态,但也只能这么做。不能让崔志杰觉得自己喜欢跟他打闹,虽然确实喜欢。失态,失落。为什么总也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因此难受。睡眠太少,总莫名烦躁,所以也会失态。从早起的镜子里看到表情呆滞的脸,痛恨,厌绝,由此想到这副表情总在疲惫时挂在脸上被每一个人看,真是失态啊。当然可以动用面部肌肉改善一下,但是懒得动,因为这样最舒服。这是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失态。连睡觉都不能称心如意,谈什么恋爱,可笑。总是忍不住抱怨伙食,好像是一个很贪吃的人,炒土豆,炒白菜,总是这两样,一点香味都没有,好像是用水炒的而不是油。好几次,饥肠辘辘地跑进厨房,看到桌上的盆子里装着上顿的剩菜,又黑着脸跑出去。火气冲天,又不舍得花钱,于是只能饿着。痛恨那些狼吞虎咽的人,像猪食一样的东西,还吃那么香。在这一点上,她看不起崔志杰,当然,她看不起所有人,包括自己。还有加班,加班让失态成为常态。脑袋像灌满了铅,抬起又落下,恨不得在眼睛里塞一根竹签,让它再也闭不上。极度的困让每一个人处于崩溃边缘,却没有一个人说不,也没有一个人真的崩溃。他们应对崩溃的办法就是拼命地干,可能觉得干完就能睡吧,可活儿是干不完的,这一单完了还有下一单。她不信没人看透这一点,但是从来没人说出来。她也不说,凭什么,别人都在装傻,我要冒出来自作聪明。有一次,钱超接了一单急活儿,或许还是一单大活儿,那次做的双肩包极其复杂,连经验丰富的哑巴都频频出错,于是只能加更多的班。一连七天,没有一次性睡满过四个小时。到第五天,所有人都不说话了,只是干活儿,吃饭,睡觉,上厕所。往日欢声笑语的饭桌前像围着一群僵尸,只剩下机械的咀嚼声。不时有人在车间里睡着,这是被默许的,不过一旦超过半个小时就会被叫醒。先是听到钱超温柔的呼唤,继而看到他那张帅气的笑脸。在第五天的夜里第二次被叫醒,她有点羞愧,更直接的反应是想哭,不过她忍住了。她直视钱超的笑脸,意识到此刻脸上正挂着那副痴呆傻相,继而觉察到嘴角半干的口水,那让她更羞愧,从而燃起难以控制的怒火。她原以为自己会喊出来,或者是干脆骂出来,不过没有,她环视整个车间,平静地说,看到了吧,她也在睡,你怎么不叫她。她看着那个高大漂亮的女孩,钱超的妹妹,她的机器还响着,人虚伏在案上一动不动。钱超轻声叫她,三声都没有回应,第四声,音量大了些,或许这是做给其他人看的,却不小心吓到了他的妹妹。那张漂亮的脸从梦中惊醒,同样呆滞,挂着口水,紧接着,哭了出来,然后才想起去捂住嘴。你哭什么,钱超说,好啦,别哭。别哭啦。他说。她还是捂着嘴,一动不动,似乎听不到钱超,似乎没注意到所有人都在看她。也太失态了,春蓝想,突然生出一阵同病相怜的悲凉。这个样子给人看到,很丢脸吧。她看了一眼崔志杰,他的机器还响着,连哑巴都停了,他的机器还响着,真是可恨。钱超发现自己的劝慰毫无成效,清清嗓子走了出去。十分钟之后,他又进来,让大家去睡。春蓝看了看表,才三点。

3

秋荣走在街上,把每一个招牌兑换成相应的技术。理发是学不了了,她跟奈丽起了誓,绝不靠近任何一个理发师。当时太过激动,没觉得这话有什么问题,等来到街上,才发现话说得太大,依照誓言,就不能再找理发店的工作。这倒不是气话,只是没有表述清楚,她的意思是不会跟任何一个理发师谈恋爱,却用了靠近二字,不过幸好是那样,得亏说的不是靠近任何一个男人之类的话,虽然那是她的真实想法,要是真说出来,那可就什么工作都没法找了。

饭店——厨师,服装店——服装设计师,蛋糕店——蛋糕师,影楼——摄影师,律所——律师,学校——老师……几乎每一门技术后面都对应着一个什么“师”,而这个字距离自己似乎十分遥远,思来想去,好像能与之发生点什么关系的就是厨师和蛋糕师。这两样她隐约知道工作内容是什么,学起来应该也不难。不管走进哪一家店,人家似乎只想要她当售货员或者收银员,反正就是站在人前的工作。这应该是容貌造成的。在理发店,和奈丽去发传单,她发两摞,奈丽一摞都发不完。她深知这跟工作能力没有关系,奈丽阳光活泼,能说会道,她呢,不吭不声,普通话都说不利索。可路人就愿意接她的传单,冲奈丽连连摆过的手,到她这里却伸了出来。奈丽更生气了,对美貌的埋怨是笑着说的,长得好看就是吃香啊,干什么往那里一站就成了;对这份工作的埋怨才是真的埋怨,你说你,在店里吹空调不好吗,非得找罪受,还拉着我垫背。奈丽说起后者明显比前者语气更重,她却更在乎前者。事实如此,她无可争辩,只能让奈丽站树荫下歇息,自己负责发所有传单。为了学理发,她从老板娘那里讨要一切能干的活儿。在这一行,女理发师寥寥可数,但她坚信自己能行,老板娘受不了她的软磨硬泡,最终松了口,我无所谓,有人愿意教你就行。她大喜过望,险些搂住老板娘亲一口,不过还是克制住了,只是任由双手微微发抖。她早就搞定了杰克,让他教自己,没想到文森特站出来,对老板娘说,我教她吧,看她热情那么高,应该是个好苗子。老板娘当然不敢得罪文森特,随便你们,不耽误工作就行。那时候当然可以申明要跟杰克学而不是文森特,但那似乎太不识好歹了,真正的原因她没有说出来,学艺,当然要跟更好的那个学。

她成了文森特的助理,为他的客人端茶倒水、忙前跑后;调配染发剂、烫发剂,用卷发棒卷起长短不一的头发;时刻听从召唤,帮他干各种杂活儿,还自发带饭给他。这个讨厌的人,成了她打心眼里感激的人。换来的学习机会就是空闲时得以站在他身后,不错眼珠地观察每一个动作,暗暗记下所有步骤。碰到熟客,文森特有时会边工作边跟她讲解几句,不要小看这短短几句话,也许看半年才能领会得到,还不一定对。拿客人做教学模型是不被允许的,文森特为此动用了他的好人缘,每次都会客客气气地请示,我能跟我的学生说两句吗,这个小姑娘非常爱学。他很讨客人喜欢,尤其是女客,因此基本都能获得许可。秋荣感激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能给他带更多的饭。没有感觉到任何不对,也许是一心都扑在学技术上了吧。后来他开始在下班后教她,用来练习的头模很贵,照她的法子练,一个月用坏的头模恐怕比她的工资还多。她毫不心疼,能免费学技术,还是跟文森特这样的高手学,花点钱算什么。很少再有机会跟奈丽和杰克做饭看电影,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大多和文森特一起度过。学习之余,也会顺道去吃饭逛街。文森特待她很好,什么事都照顾得面面俱到,回想起来,她都惊讶于自己的愚蠢,怎么会看不出来他别有所图呢。后来奈丽都看出来了,她还是没看出来。奈丽焦躁不安,完全不信他们只是在学理发。秋荣起誓不会跟她抢男人,我对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只想学技术。话说到这份上,奈丽也没有别的话说了,不过还是一副不放心的样子。几天后,她带来一个放心的方案,你跟杰克好吧,我问他了,他说很喜欢你。秋荣连连摇头,气不打一处来,她想不明白为什么奈丽满脑子就装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跟你明说了吧,我跟谁也不想好。她气急败坏地说,所以,把心装到肚子里去吧。那晚算是不欢而眠,黑暗中,两个人躺在床上置气,翻身与喘息清晰可闻。她打算第二天再向奈丽道歉,用这一晚的坏气氛表明态度,很有必要。然而第二天发生的事情超出预料,毁了她所有计划。下班后,她不再跟文森特学理发,而是回家做饭。没有去杰克屋里做,她想做完再端过去,算是给他们一个惊喜吧,然后跟奈丽道歉,或许还要跟杰克道歉。做饭的时候,她一直在想道歉的话,说软话,向来不是拿手的事,所以她想得很辛苦。文森特不请自来,倚在门框上看着忙碌的她,开玩笑说,又给我做饭,我都胖了。谁给你做了,她说。转念一想,或许可以做完大家一起吃,于是她又说,对,就是在给你做饭。再一想,现在带文森特跟奈丽吃饭似乎不是好时机,毕竟昨天才因为他吵完架,可赶他走似乎又不像话,他在这里,也不方便跟奈丽道歉。算了,明天再跟奈丽道歉吧,她想,今天这顿看来只能给文森特吃了。吃饭的时候,文森特说出了那些话,都是甜言蜜语,还是那么一张帅脸说出来的,还是那么深情款款说出来的,她感受到的却只有愤怒,脑子里回旋着他那句开场白:从一开始,我就喜欢你,不然我怎么会抢着教你呢?这个表达一见钟情的常见句式深深刺伤了她。什么意思,教我,就是因为看上我了?她没有心思再听他的辩解和接下来的表白,满脑子都是这句话,回旋,回旋,回旋,像利刃扫清了战场,只剩下狼藉的愤怒。所有的帮助和承认仅仅因为她是一个好看的女人。好看靠得住吗?母亲也好看,看厌了还不是被抛弃。所有努力都白费了,到头来靠的还是好看,甚至从一开始就是。文森特还在说话,悦耳的字词从他嘴里飘出来,没办法在她耳中连成句子。他很好看,可她觉得恶心。她忍着不发作,想要学习技术的欲望作为最后的理智不断提醒,不能得罪他,不能得罪他,不能得罪他……慌不择食地寻找借口,或许这是最烂的一个:奈丽也很喜欢你,你知道吗?她会伤心的。文森特没把这当成拒绝,而是当作了最后一个条件,他迫不及待地表明心意: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她,感情是强求不来的。紧接着就听到奈丽伤心的脚步疾速远去,她不知道奈丽从什么时候开始听的,也许到这一句再也受不了了吧。就像她听到那一句:不然我怎么会教你呢。她用同样的一句回绝了他:我也从来没有喜欢过你,感情是强求不来的。她把文森特晾在屋里,跑出去追奈丽。奈丽同样听不进任何话,可能打心眼里已经把她视为一个忘恩负义的坏人。她只能发最重的誓,来表明自己的心意。

第二天她就辞了职,伤心过后的奈丽或许也意识到她所言不虚,反过来劝她,让她回去。她也动摇过,在动摇中愈加坚定,如果这样就回去,怎么证明自己所言不虚呢。她让奈丽死了这条心。我虽然读书少,她说,但也知道什么是覆水难收。于是,她来到街上,想要再找一份工作,她的要求只有一个,能学到技术。

第四天,她逛遍了整条街,有的店铺去了两次,一无所获。不少店主热情挽留,给出不错的待遇,可那不是她想要的。第三次来到这家面包店,笑容可掬的女店长还是那套说辞,公司要招的是成熟的面包师,上来就能干的那种,不是学徒。你可以做收银,导购也行,你一定可以的。女店长语气诚恳,一直笑着,看起来特别亲切、和善。秋荣差点忍不住答应下来,跟这样的人一起工作,一定很开心吧。可她明确地知道,自己不是奔着开心来的。您可以再跟公司商量商量吗,她几乎是在央求了,我不要钱,让我学做面包就行。女店长被逗笑了,旋即收住笑容,更加温和地说,这是公司规定,没办法商量的,你为什么非要学面包呢小姑娘,做导购一样有发展的,你看,我就是导购升上来的。那你有面包师挣得多吗?她问,很认真地等待回答。女店长又笑了一下,说,这不好说。

从面包店出来,坐在街边的长椅上,她忿忿不平。这个笑容和善的女人似乎跟其他人没什么两样,费尽口舌就是想要打消她学技术的念头,乖乖去做她们所说的什么导购、收银、前台接待。几天来,她对这几个词深恶痛绝,导购就是卖东西,收银就是收钱,这有什么技术可言,还有那个前台接待,不就是坐在柜台后面对客人笑吗,更无聊了。她想不明白的另一个问题是公司,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公司规定了就不能商量了,难道公司后面没有人吗,有人不就可以商量吗。想到这,她一个激灵坐起来,冲进去问女店长,你们公司在哪里?这次女店长没有笑,冷冰冰地吐出两个字:北京。

中午,坐在路边的小店,照例要一碗片儿川。没有心情吃,只能硬吃。也许应该回家做,把这一顿省下来,反正这条街已经逛遍了,吃完饭还是要回去。之前吃得下,是因为怀着希望,那么大一条街,还找不到一份好工作吗。就是找不到,好像是老天爷在对她说,你就是找不到。第一次,她心慌了,明天怎么办?这城市一定还有别的街,可她不熟悉,再说,这条街找不到,别的街恐怕也够呛。吃了半天,面还有半碗。面馆里很热闹,不断有人在她面前坐下,七上八下吃完一碗面又匆匆离去。她羡慕起这些陌生人,他们匆忙,因为有事可干。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

你好,嗨,你好。对面的男人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听说你在找工作?

你怎么知道?她警惕地看着他。这人看上去三十多岁,穿一声西装,头梳得很亮,看起来像个老板。

这条街就那么大。他嘿嘿一笑,听说有个美女逛几天了,怎么没去我那儿。

他递过来一张名片,秋荣接过来,上面有三个烫金的大字:尚足苑。她记得这个名字,街角的一家小门脸上,木质的招牌写着这三个字,也是烫金的,门上挂着木质珠帘,缝隙里透着幽幽的光。她不知道这是什么店,凭感觉以为和旁边的茶叶店差不多,卖的都是她不懂的东西。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来我这儿。

你那儿是什么工作,能让我学技术吗?

太能了。男人探过身,神秘兮兮地说,我给你的工作,就叫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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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月的工资显示在屏幕上,一阵心悸,过了好久才发现憋着气。虽然早知道是这个数,真的看到,并拿到,才被吓到。把现金塞进挎包,左右看看,伸手去拽缓缓吐出的卡片。快步离开,像离开案发现场。

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捂着腿上的包,恍然惊觉:为什么要把钱取出来?这样多不安全。用力捏着包,透过人造革、绕过杂物去感觉那一沓的厚度。生平第一次把那么多钱捏在手里,完全可供自己支配的钱,光明正大挣来的钱,仅仅是一个月的钱,还是业绩不良的钱,那么多钱,用来干什么呢。首先想到二雪,也许可以救她出来,她过得顺心吗?那个吹喇叭的白瘦男孩有没有欺负她?想到爷爷,还有奶奶,他们年纪大了,不该在外漂泊了,他们在哪里?

逛街的人群脚步如织,像城市的齿轮不停地转,被鞋吸引,往上去看衣、包、表、人,再近点的,看到各种闪光的首饰。供职于一座品牌的大厦,也对品牌敏感起来。这是同事分享的经验:看人,先看衣。那也是钱。对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伺候有钱人。就是这样。有钱人和有钱人还不一样,越有钱的人,越不需要你的殷勤,调整笑容,不能太谄媚,也不要一直笑。不能刻意夸奖,最好装作是发自内心的自然流露,大多时候,确实忍不住就夸出口来,太漂亮了;这个色号和您真配;皮肤好好;您哪有四十岁,别骗人了……羡慕得太逼真,于是被受用。女人嘛,要对自己好一点。被广为认同的广告词,从没想过适用于自己。我是什么人?低头看到自己的脚,突然面红耳赤。把钱重新存进atm。回到工作的商场,逛了一圈又一圈,被那双打折的跟鞋挑中。那是预算的极限,五百块,占工资的十分之一,是脚上那双的二十倍。工资不过是原先的三倍。花三倍的钱买二十倍的东西,凭什么?大方地递卡过去,回家的路上又开始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