崭新的天空,崭新的大地

倘若一个人在睡梦中被人从阿尔卑斯山脚下的平原抬上某处最高的山顶,他醒来后环顾四周,会以为自己置身魔法王国,不然就是被带到了另一个世界;在他眼中,一切都和从前见过或能想象到的情形截然不同。

——托马斯·伯内特,1684年

那是一个冬日下午,我在加拿大落基山脉溯一条卵石夹岸的河流而上,走到一处高山谷地。山谷的开端有个湖泊,我站在湖岸线上,湖水已经结冰,湖边一丛丛红色芦苇被牢牢冻在原地。来时路上,电台天气预报说大暴雨即将来临,现在我能看到远远的东边,雷雨云砧正在集结,山谷里流溢着风暴来临前特有的天光。这是一种具有定形作用的光,它使场面凝固——让它静止,将它悬置。然而这种光又让最平凡的物件变得绝妙:湖边的每一块岩石,一片片杉林之间的雪坡,乃至被吹落到湖面冰上、两脚规似的松针,莫不如此。

暴雨将至,大风一阵紧似一阵,驱赶着前方汹涌的气流。我辛苦跋涉整整三个小时才爬到这里,为的是看野生动物,但这会儿连它们的影子都没有。雪地上的脚印表明,上次降雪之后,自然界的交通十分繁忙:兔子和野兔当然不会少,它们的黑色粪便像疏疏落落的句号,给白雪添上句读;也有鹿,一枚枚蹄印轮廓分明,好似点心模子;还有鸟儿,在雪地上留下成串楔形文字。

山谷对面,西边方向,山谷入口的山体斜斜伸入湖中,本来有许多中等规模的瀑布倾泻而下,不过那天大多冻成了僵硬发亮的冰帘。尽管有些较大的瀑布还在流淌,近岸的湖水却并无波澜。

不过这些瀑布还更有离奇之处,我端详了好一阵才明白原理,不禁笑了起来。那些没冻住的瀑布看上去都好像贴着崖面往上流,我一时感觉自己是倒立着看东西,或者整座崖面颠了个个儿。然而并不是,这是风的作用。强劲的风吹向岩石表面,强行将瀑布向上倒推。从花岗岩边缘溢出的水流更是被抛上半空。这不是奔流而下的瀑布,而成了向上的“升瀑”。

环视湖对岸的群山,可以看到有几十挂瀑布皆是如此,望去仿佛一排烟囱,对着天空喷吐银色烟雾。山雨欲来,我却留在那儿望着瀑布,直看了大约一个钟头。

十六世纪有一群富有开创精神的博物学者,被称为苏黎世学派,他们因为关注自然界多样性和细微之处而被后人铭记。苏黎世学派最重要的人物是康拉德·格斯纳,他对当时的种种迷信思想毫不留情。

格斯纳最著名的理性主义行动发生在俯瞰卢塞恩的皮拉图斯山上。传说本丢·彼拉多的鬼魂住在皮拉图斯湖里,卢塞恩城里的居民向来谈之色变。一五五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格斯纳偕一位朋友登上皮拉图斯山,朝灰色的湖水里扔石头,意欲招惹一番可能游荡其中的鬼怪。湖水并不见异动,彼拉多的鬼魂没有现形,卢塞恩也没有立时降下灾难。如今,格斯纳这场驱除百姓恐惧的象征性仪式,被认为是从西方的山峰想象中废除迷信的开端。

格斯纳挚爱山峰,这样的热爱在他生活的时代被视作疯狂。一五四一年,他在信中与朋友詹姆斯·福格尔(james vogel)谈论登山,一开头话就说得颇重:“那些迟钝无趣的人在哪儿都不会感到惊奇,他们无所事事长坐家中,不愿去看看世界的大剧院里正上演什么好戏。”之后他以同样毫不让步的语气继续写道:

因此,我断言,那些认为高山不值得好好研究的人就是与自然为敌。的确,世间最高耸的山巅不受我们尘世法则的约束,仿佛隶属另一个星球。在那个高高在上的世界里,威力无边的太阳变了样,空气和风也大不相同。那里终年积雪;雪这种最柔软的物质,在我们指间轻易融化,到那里却对日头的威力、灼热的阳光毫不在意,它不再随着时光流逝而消失,而是化作最坚硬的寒冰和晶体,无计消融。

格斯纳是最早提出高山世界全然不同的思想家之一。在这片位于高处的国度里,自然法则反常运行,低处传统的时空观念被全数打乱。“在那上面”,大自然性情大变。自然界的元素变了性状,相互转化,全然不顾原本的状态和消长之理,也让人和物质的关系愈加复杂。生克定规推倒重来——酷日对寒冰无可奈何,任由它桀骜坚挺地赖在跟前。“在那上面”,透明的风有了形态,一旦饱含冰晶雪花,它的波动和轮廓便现了形,煞是壮观。空气也更为澄澈稀薄,天空的湛蓝有着截然不同的色泽和质地:低处的天空像点缀着云朵的哔叽料子,相形之下,高处的天穹更像是上了釉彩的瓷器。还有,“在那上面”,瀑布也不服重力管束,向上倒流。

我望着山谷另一边,望着让景色显得扁平的光和一道道瀑布,想起了格斯纳的信。的确,世间最高耸的山巅不受我们尘世法则的约束,仿佛隶属另一个星球。他说得没错,山峰就是另一个世界。在大山里,我曾在闪电行将劈下之际,从头到脚感受到空中电荷带来的震颤刺痛;也曾于拂晓之前抢风登坡,靴子在雪地中擦出星星点点的磷火,闪着葡萄般的绿色。我看过晶莹剔透的雪花从天而降,也见过屹立千年的石塔轰然崩塌。跨坐在窄如钢丝的一线山脊岩石上,我的两条腿分别位于不同的国土。我还曾掉进冰隙,沐浴在冰层绿松石般青蓝的光芒里。

陌生世界的故事在文学和宗教领域俯拾皆是——未经标识的海域、神秘的领地、想象中的沙漠、难以攀登的顶峰、无人的岛屿,还有消失的城市。我们天生有股好奇心,为上锁的房间、围墙后的花园、地平线彼端的土地、想象中世界另一头的国度所吸引,这一切都反映出我们心中了解“他处”、去往隐蔽之所的相同渴望。格斯纳称山峰为“另一个星球”时,便陷入或主动释放了一股威力巨大的想象之力。那些当真穿越了一六八四年被托马斯·伯内特称作“魔法王国”的山峰的早期旅行者,带回惊人的见闻:终年不化的积雪、令人目眩的地质构造、可怕的岩崩冰灾;在从未见过如此景象的人看来,这些情形难以置信,更无从想象。

我认为最精彩的“陌生世界”的故事出现在c. s. 刘易斯(c. s. lewis)的《纳尼亚传奇》中。四个极普通的英国孩子——彼得、苏珊、埃德蒙和露西,为了躲避纳粹德国对伦敦的空袭,被疏散到乡下一栋房子里。探索新居时,露西在一个大衣橱中(就是那种门上镶着穿衣镜的衣橱)推开几件毛皮外套,按到了衣橱的背板,一脚踏进一个终年凛冽的世界,那儿有打着伞的农牧神,白女巫驾着雪橇穿过雪地。故事的力量就在于,这另一个世界和我们的现实生活相隔如此之近。“非同寻常”不过咫尺之遥,藏在一排旧外套后面,隐没于“寻常”的一角,你只需要知道去哪儿寻找它,并保有寻找的好奇心。

到大山里去——进入某位十九世纪诗人所称的“怪诞的白色国度”,正像推开那溜毛皮外套,进入纳尼亚。高山世界里,诸事奇诡,出人意料,连时间都弯曲变异。眼前展现的是地质时段,面对它,心中的寻常时间便模糊了。对山下世界的兴趣和意识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迫切得多的不同层次的需求:保暖,食物,方向,掩蔽,生存。而一旦出了问题,时间便围绕那一刻、那件事震荡重设,一切都通向那一点,或是从那一点盘旋开去。你的存在暂时围绕着一个新的中心。

从山上回到地面——也就是从衣橱里出来——可能会有一种迷茫的感受。就像从纳尼亚回来的彼得、埃德蒙、苏珊和露西一样,你以为一切都会变样,心里有一部分巴望着第一个遇见的人一把拉住你,问你是否一切都好,大叹“你走了好久”。可是通常根本没人注意到你离开过,你也无法和未曾到过那里的人交流大多数异域体验。每每从山里回到日常生活,我便感到自己仿佛是漂泊海外多年后返乡的游子,还来不及适应回归,心中满是无法言说的体会。

然而高山世界并非一开始就被视作奇妙仙境。西方早期历史上,山峰显然是神怪住处。关于未经探测的两极,也流传着各种荒诞传说,不是把它们当作阿卡迪亚式的桃花源(那里春风习习,白昼永驻,远离冰雪屏障),就是将其视为罪恶的渊薮(那里有歌革和玛各率领的北境大军,威胁着纯朴的南方民族);同样,仅因高海拔这一条就足以与平常世界分离的高山之境,也被认作神魔居所。人们普遍相信高山险坡上逡巡着庞大的岩羚羊、山精恶魔、毒龙女妖,乃至其他传说中的邪灵,山顶上则住着神明。约翰·曼德维尔描写过锡兰的金山,由一群大得像狗的蚂蚁开采。方济各派作家帕尔马的萨林贝内(salimbene of parma)也详述过阿拉贡的彼得爬上一座山顶,遭遇tonitrua horribilia et terribilia valde——霹雳和闪电,还惊起一头draco horribilis——可怕的恶龙,它振翼飞去,皮翅膀一张开,遮天蔽日。

神话和传说围绕当地的每座山展开,人们依据这些传说解读山里的奇观——山峦的形状,山中的风暴、冰川乃至光线。比如,一五八〇年至一六三〇年间,欧洲猎巫狂潮达到顶峰,人们认为高山是女巫的退避所,暴风雨和暴风雪便是她们恣意狂欢的气象副产品。十七世纪早期,瑞士科学家雅各布·肖尔策(jacob scheuchzer)写了一本著名的手册,罗列了他所知的在阿尔卑斯山区出没的各种恶龙。如果有人见过鸟儿在阳光下掠过岩石、投下比自身大得多的影子,那他一定不会觉得肖尔策的恶龙百科全书是异想天开。

十八世纪里的好几十年,山峰迷信始终在欧洲徘徊。温德姆和波科克一七四一年到达霞慕尼时,村民还警告他们不要去攀登勃朗峰。温德姆在日记中轻蔑地记道,他们讲了“许多女巫之类的荒唐故事,说她们在冰川上胡闹,随着乐器的伴奏起舞”。从温德姆讥诮的语气中可以听出,有修养的启蒙主义者对这类迷信越来越不以为然。正是理性主义在欧洲的扩张将想象中的恶龙赶出了大山。

也有人坚信高山上住着神明。在犹太教与基督教传统中,先知和预言家通常要上山求得神谕,比如摩西从毗斯迦山顶上眺望应许之地,并登上西奈山领受十诫。圣人和隐士早就在高山上找到了冥想的乐土,远胜喧嚣的平地。我最欣赏的山中隐士是十八世纪的迪森蒂斯僧侣普拉西杜斯·阿·斯佩沙(placidus a spescha),他的修道院位于瑞士境内的阿尔卑斯山区,每隔一段时间,他便登上附近的一座山顶,在那里裹着大兜帽和修道服入睡,在离上帝更近的地方过上一夜。

斯佩沙在近代有许多同道中人,他们和他一样因信奉单纯的启蒙主义几何原理而登上山顶:根据这种原理,“向上”就意味着朝向天堂。莫里斯·威尔逊(maurice wilson)就是其中一位。他生于约克郡,是一名推销员,三十岁时变得疯疯癫癫。威尔逊年纪轻轻便执迷于一种信念,认为可以通过斋戒祈祷登上山顶,从而更接近上帝。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早期,他认定珠穆朗玛峰是自己的终极目标,便于一九三四年不顾英国、尼泊尔和印度当局的强烈反对,驾驶名为“埃佛勒斯”的双翼飞机,从伦敦飞越五千英里来到布尔尼亚,开始违规攀登当时尚未有人登顶的珠峰。他虽受印度警方监视,却设法扮成朝圣者——裹一袭品蓝色羊毛斗篷,佩着十二英尺长的红色丝绸饰带,衣裾飘飘,整套行头上还点缀着锦缎和金纽扣,在四月一个寒冷的清晨溜出大吉岭,徒步(间或骑骡子)穿越狂风肆虐的青藏高原,向大山进发。

鉴于威尔逊消瘦孱弱,又缺乏登山经验,他所登上的高度实属可观。到了海拔两万一千英尺(约等于六千四百米),在绒布冰川高处的凹地里,他雇的夏尔巴人离开了——尽管未必情愿,这么做却是明智的。威尔逊继续攀登,随即卷入毁灭的利齿——天气变得极坏,无法逾越的障碍也接踵而至(比如冰川边沿的裂口和张着血盆大口的冰隙),他最终死于冻馁。一年后,一支英国侦察队循着相同路径上山,发现他的遗体躺在一小片页岩滩上。他们将他葬在一个冰隙里,然后坐在一块悬伸的岩石下读他的日记。那是一本绿色皮面小册子,纸张粗糙。威尔逊的字迹起先稳当扎实,越到最后越细长潦草,话也开始语无伦次。然而最后一条,五月三十一日的记录,却写得清清楚楚:“又结束了,辉煌的一天。”

***

人们对高山世界的想象从神魔转向丰沛的自然现象,即格斯纳觉得甚为赏心悦目的那些奇观,还要拜自然神学所赐,那是十七世纪九十年代到十八世纪三十年代之间席卷欧洲的学说,影响深远。

自然神学的基本前提是,上帝通过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向人类现身,用托马斯·布朗的话说,这是一份“人人得见的公开手卷”,从中可知上帝的伟大。因此,细查自然,明辨她的样式和特性,正是敬奉上帝的一种方式。山峰是上帝巨著中最精妙的篇章,是格斯纳所谓“世界的大剧院”里最优越的座位。自然神学泰斗之一普吕什神父(abbé pluche)称:“上帝教空气透明,就是为了让我们见证自然的壮阔。”

于是,造访高山世界,思索它的奇迹,不仅是事实上的登高,更是精神上的超拔。众人都觉得高山环境必然引起恐惧震惊,然而若观察得足够专注,并且心怀上帝,足够坚定,是可以克服这些恐惧的。自然神学运动促使欧洲知识阶层更为具体地体验物质世界,这对消除山峰的丑陋印象至关重要。看待山野景色的新视角应运而生,它将宏观的体验和对微观现象、对种种细小因素的深究,融合到一起。

正是自然神学以及科学对天地万物新兴的钻研劲头,让“高山世界”这一概念在十八世纪末的创作中广为流行。读一下那个时代的风景描写,总能看到作者使用同样的意象。霍勒斯-贝内迪克特·德·索绪尔称山峰为“一种人间天堂”;一七七七年九月发现了比埃冰川的法国探险家让·德·卢克(jean de luc)也描述说,感觉自己飘到了“高处纯洁的妙境”中。马克·布里在《萨伏依公国冰川行纪》(journey to the glaciers of the duchy of savoy)中写道,在山中的“另一个世界”里,旅行者发现自己的心灵“纵情沉醉于对如许奇观的思慕之中”。这些高山世界的记述中,最著名的当属让·雅克·卢梭的《新爱洛伊丝》,如今被广泛认作非宗教性山峰崇拜的创始之篇。卢梭这样描写阿尔卑斯山:

我们已将地面上的所有情感抛诸身后;靠近这超凡的国度,灵魂也仿佛浸染了天界永恒的纯洁。尽情想象这和谐浑融的画面吧:千百处惊人奇观,何等多样、宏伟、壮美;遍览前所未见之物——陌生的鸟儿、不知名的奇花异草,观赏堪称“另一片自然”的妙景,置身于崭新的世界……一个位于地球高耸之境、与世隔绝的世界,这是何等的快乐。简而言之,这些高山景象具有超自然的美,让感官与思想同醉,令人欣然忘我,也忘却世上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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