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顶峰与风景

现在我们离开,向山顶进发。许多平静细小的声音在召唤:“再上去些吧。”

——约翰·缪尔,1911年

“他们坐在那儿,像菩萨一样坐在雪地里,”萨沙告诉我们,“我自己就见过十多个。”他说的是尸体,登山者的尸体,绝大多数是俄罗斯人,死在波别达峰的峰顶山脊上。波别达峰意为“胜利之峰”,是天山山脉的制高点。萨沙的话并非耸人听闻,他知道没必要吓唬我们。一年里四分之三的时间,他是莫斯科一所学院的数学讲师,每到夏季三个月的“天气窗口期”,他就来天山攀登,路线一次比一次艰险。他说得一口几乎无可挑剔的英语,戴着有酒瓶底那么厚的大镜片眼镜,身上总穿着件皱巴巴的薄羽绒外套,底下是一条缀着补丁的工装裤。

我们抬头朝五英里外的山脊望去。在高海拔地带,气压降低,空气有如透镜,让远处的物体看似更接近。从我们在冰川上驻足的地方,能看到波别达峰隆起的庞大轮廓;七英里峰顶山脊上的每一片冰塔和雪原都清晰可见。傍晚的天光泼洒在雪地上,把雪变成粉红色,看来异常柔和,就像草莓冰激凌。我们一行五人站在那里,鼻息在寒冷的空气中升腾,心里想着那些尸体。我想象他们随意靠在雪堆上,仿佛只是睡着了,仿佛还可以被摇醒。我想象他们沿峰顶山脊坐着,像一排堆石标,标记着登顶的道路。

然而事实更可能是这样的:他们的遗体因为酷寒而扭曲,衣裳在暴雪和日晒中破损,烂成碎片掉在身旁。他们的皮肤脱了色,被风雨从骨头上拍打下来。

“我记得听说过一个人,”萨沙抬手指了一下山脊说,“他登上山顶时天气很糟,下着大雪,和他一起上去的还有两个人。他们观察到另一场大风暴正从东边过来,便立即调头,沿着山脊原路返回。走了五分钟,他的一只眼睛瞎了。就像这样:咔嚓一下,眼前就黑了,像关灯似的。是视网膜脱落。再走几步,又是咔嚓一下,另一只眼睛也瞎了!两只眼睛的视网膜都因为气压太低而剥落。另外两个人领着他走了一阵,但他绝不愿瞎着下山。最后他一屁股坐到雪地里,等死。”

萨沙耸了耸肩膀:“他现在还在上边。高山上就是这样的。”

***

高山之上,人往往只剩视觉,其他感官都失灵了。冷到什么都感觉不到;海拔太高,什么味道都闻不到;你的味蕾迟钝了;而除了自己的呼吸声,再无其他声响。于是视觉必不可少:你需要用双眼认出披巾般的卷云,那可能是风暴的护卫队;也需要眼睛来指导自己在暴风雪中有条不紊地迈步向前。更需要眼睛来欣赏风景——观景可能是你的初衷之一,正是为此你才攀得这么高,到如此危险缥缈的世界里来。

记忆和高度一样,也能让一些形象格外清晰。我清楚地记得七岁时,外祖父给我看过一张黑白照片,大概十英寸长,五英寸宽,照的是阿尔卑斯山脉一道白雪覆盖的山脊——贝尔尼纳峰的比昂科格拉特山,那是他攀登过的地方。山脊异常尖锐,仿佛把阳光都劈成两半:山脊一边白得炫目,另一边则笼罩在阴影里。背景里只有天空,山脊在峰顶逐渐收窄,成了一座雪锥,锥尖上一抹白色旗帜般的云彩舒展开来。外祖父用小指头点着这面旗帜,告诉我那是风从山里扬起的一串冰晶。在当时的我看来,这座直刺长空、飞扬着冰旗的山峰像是天外来客,很难相信外祖父爬上去过。

小时候,几乎每年夏天我们都会驱车向北,去苏格兰高地看望外祖父母,再以他们家为营地,出发去山里待上几天。外祖父的登山装备存放在一间车库里,那里常年阴冷,有股机油味。装备包括滑雪板,有好些年它们比我还高。另有套在滑雪板底部的海豹皮,外祖父向我解释,那皮子的绒毛在雪地里只能朝一个方向滑动,因此在爬坡时,可以防止他往后溜。笔直的滑雪杆是木头做的,尖端是金属,带着宽宽的圆形藤制雪轮。挨着滑雪板的是两个冰爪,灰色金属上了油,铰链扣合,还带着尖牙,就像两头坐在一起的小怪物。此外,还有外祖父的冰斧,长三英尺,沉得像桨,冰斧的木柄上了清漆,钢制的斧头用旧了,遍布瘢痕。

外祖父在日内瓦湖东岸的蒙特勒长大,上下学总会路过一座英国父子的纪念碑,这对父子在阿罗拉附近的山峰上坠崖身亡,当时俩人正从山峰较低处的草坡下来。每年夏天,外祖父都会和“大块头拉比”结伴登山,拉比是荷兰人,我家的世交,块头一点也不大。九岁时外祖父就爬上了平生第一座海拔三千米的阿尔卑斯山峰——密迪齿峰,还在峰顶遇见了查尔斯·布鲁斯(charles bruce)将军,那可是一九二二年和一九二四年率队远征珠峰的人。威严的老将军长年在英国陆军服役,历经枪林弹雨,身上伤痕累累。他与拉比和外祖父轻声说了几句话,就轻松地沿山峰陡峭的那一侧下去了。外祖父则小心翼翼地从好走的一边下山,默默回味着刚才的相逢。他一直认为,那次偶遇标志着自己登山生涯的开端。

时间久了,我渐渐对外祖父冰斧上的瘢痕有了更多了解。外祖父曾在喜马拉雅山脉、北美和欧洲各地登山,土耳其阿拉达格山脉中有一条冲沟线路以他命名,他利用战时休假去那里探险。外祖母也是位涉足颇广的登山行家,去过不列颠群岛、委内瑞拉境内的安第斯山脉,以及西印度群岛的火山。新婚不久,外祖父带着外祖母去瑞士瓦莱地区登山度假。那一周才刚开始,风雪骤至,他们被困在图尔特曼塔尔偏僻的棚屋里整整三天,两个人只能分着吃一个大洋葱。他劝我度蜜月可不要安排“这种游览”。为了纪念七十大寿,他和外祖母加入了一支不丹山地探险队,结果被反常的大雪堵在海拔四千多米的山谷里,最终不得不说服印度军队,用直升机将他们运出来。我还记得,当时在英国家中那些担忧的下午——我们漫无目的地啜着茶,心不在焉地说着话,等待电话铃声响起。

外祖父对高山的崇敬从未动摇。在他看来,这根本不成问题,尽管屡屡有朋友在山中死亡或身受重伤。他的一位朋友被迫在喜马拉雅山脉的雪洞里待了一个晚上,由于冻伤,失去了十六个手指和脚趾。那年他才二十二岁。五十年后,我见过他一面。我本能地伸手去和老先生握手,却吃惊地摸到一个球茎般的手掌,那些被磨得发亮的残端就是从前长着手指的地方。

我有一次试着和外祖父探讨,他为什么喜欢登上高处,会终其一生——并且甘愿冒生命危险——奋力抵达那么多顶峰。他并不真正理解这个问题,甚至不觉得这是个问题。对他而言,高处的魅力无法解释,抑或根本没有解释。然而顶峰和那里的景观怎么就对众人的想象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呢?或者就像丁尼生略带不解地问道的那样:“高山上……那又高又冷的地方有什么乐趣呢?”虽然山峰时不时就出现在丁尼生的诗里,但他身体孱弱不宜登高,度假时也更乐意去怀特岛。

人想要探索空间、攀登得更高的冲动是天生的——只要这么说,或许就能回答丁尼生的疑问。法国专门研究空间和物质的哲学家加斯东·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认为,对高度的渴望乃是人的普遍天性。他写道:“人在青春年少时,正处于上升阶段,精力旺盛,就想脱离大地飞升而上,这种腾跃是快乐的基本形式。”毫无疑问,在我们的语言中,“高处”等同于“美好”这一认识根深蒂固,进而我们的思维方式也深受影响。英语中的动词“胜过”(to excel)就来源于拉丁语excelsus一词,意思是升高的、高的;名词“优越”(superiority)来自拉丁语中的形容词比较级superior,意思是位置更高;“崇高”(sublime)本意为高耸的、出色的,或者抬高的——如此种种,不一而足。相反,“深处”(depth)则与一连串贬义词为伍:低微、劣等、卑下……类似的词还能找出几十个。我们借用坡度构建发展模式:上升抑或下行。上升比下行艰难,但正是这种难度让上升更值得敬佩。在任何语境中,人都不会“向下进步”。大多数宗教都认为世界在一个纵向坐标轴上运行,上面是天堂或类似的所在,相反的境地则在下方。因此“向上”从某种根本意义上来说就是靠近神性。

最近,山峰更成为一种努力与回报的世俗象征。“登顶”就是抵达努力的顶点;“在世界顶端”则意味着心情好到无与伦比。毋庸置疑,伴随登顶而来的成就感历来是人们渴望高处的要素。这毫不奇怪——有什么能比登上高山更简洁地寓示成功呢?顶峰设置了清晰可见的目标,通往那里的陡坡就是挑战。我们走上或爬上山峰时,穿越的不仅是具体的山地,也是奋斗与成就的抽象地形。抵达顶峰明显就是战胜逆境:你征服了某样东西,尽管它毫无用处。让登山蓬勃兴起的,正是人们臆想中顶峰的意义——而顶峰其实不过是一小片岩石或雪地,由于偶然的地质作用,抬升得比同类地貌高一点而已;它只是一组空间坐标值,一个虚构的几何图形,一个没有意义的意义。

然而成就感并非高处唯一的乐趣。对高度的感官体验也能产生快乐,这种无上的快乐无关竞争和成功,而带着沉思的况味。高度能让最熟悉的景观变得陌生。从高塔上俯瞰生活了一辈子的城市,你能重新认识它。伏尔泰的朋友、诗人乔治·济慈写到,在高处“新天地扑面而来”,说得真到位。自山顶看风景地貌,风光迥异——河流仿佛丝带,湖泊有如银刃,巨砾则好比微尘。大地分解成抽象的图案,变作出人意料的景象。

有一年十月,我登上了布拉文峰,那是斯凯岛上的一座高山。天气晴朗,但山峰最顶上三百米云雾缭绕,直到步入云中我才发现,顶峰也覆盖着厚厚的积雪。上到山巅,我立定站了一会儿。白云四合,银装素裹,任何方向都看不到二十英尺开外的景物。辨不出大地在哪里终结,天空自何处开始,只见黑色的石头耸立在一片雪白之中。我正站在那儿,一大群雪鹀出其不意地从前方掠过,拐弯时整齐划一,翼下的黑色羽毛映着白雪,好不醒目。黑与白,高山上的色彩组合就是这棋盘素调。

倏地,周遭云雾暂时散去,南北向的海岸线地图一样铺展开来,陆地犹如深色手指,和大西洋的银色手指交缠。远处海面上,云中一窗洞开,阳光倾泻而下,在水面上投映出一方金色岛屿。随即,窗便合上了,云雾也重新在我四周围拢,我转身开始下山。

如今,飞机和卫星航拍的照片铺天盖地,高空视角已不再那么令我们惊奇。然而早期的登顶者一定觉得它极为惊人,他们从未见过这般高空景象,只是突然发现自己正俯瞰天下。于他们而言,这高处的广阔仿佛已接近神明的视野。读一下早期登山者的记述,不时能看到成功登顶的人把自己比作古希腊人所谓的kataskapos——俯瞰之人,天国的观者,突然间他们不可思议地以地图绘制员的视角瞭望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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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长一段时间,挪亚保持着世上的登高纪录。《圣经》记载,洪水退却后,方舟搁浅在阿勒山的山坡上,此山的地点和高度还存在很大争议,而根据探险日志(也就是《创世记》),挪亚也从未攀上山顶。不过他无疑登上过相当高的地方。十八世纪剑桥一位宇宙起源论者威廉·惠斯顿(william whiston)算出,方舟停靠的山体高达六英里,也就是将近三万两千英尺,比珠穆朗玛峰还高出约三千英尺。如果惠斯顿的计算正确,而方舟也像《创世记》记述的那样满载乘客,那么这些人和动物很快就会死于体温过低、缺氧,以及极高海拔的其他致命影响。闪、含、雅弗和挪亚其他那些极能生养的子女就活不下来,无法繁衍,地球上也不会重新遍布动植物和人类。

所以惠斯顿可能在高度上弄错了。不过早年对于高度的估计,就像当时对地质时间的估计一样,是极其混乱的。这也不奇怪,当时并没有精确计算高度的必要。几乎没人去登山,而对于极少数登山者来说,那也不是什么美事。与计算山脉高度相比,测量海深或海岸线长度必要得多。于是老普林尼称世上最高的山脉比海平面高出三十万英尺,超出实际情况达二十七万英尺。直到十八世纪,人们还以为特内里费岛上的山峰是世界顶点,因为它位于贸易主航道上,从海面陡然升起,非常显眼。事实上它远远不及珠穆朗玛峰的一半高。

对于那些不得不登高的早期旅行者(比如商人,以及必须翻越阿尔卑斯山口往返罗马的朝圣者)来说,他们遭受的恶心、晕眩和头痛就明显说明,人体不适应高海拔。早期登山记述中有大量此类描写,这些症状今天被称为ams——急性高原病。何塞·德·阿科斯塔的日记写得最为生动,正是由于此病侵扰(当地山民称之为puna),他在一五八〇年未能完成安第斯山脉之行。“我很惊讶,痉挛和呕吐会这么痛苦,”他写道,“我呕出先前吃的肉,呕出黏液和又黄又绿的胆汁,只觉得再下去连心都要吐出来了。”旅行者们用浸了醋的海绵罩住口鼻,抵抗高原反应,但收效甚微,也完全无助于增加旅行的乐趣。

鲜有证据证明,十八世纪之前,欧洲人对自然景色已形成普遍的审美趣味。那些必须登山的人往往更在意能否活下去,而不是眼前的风景。如今我们见到山川风光,再自然不过的反应就是认为自己看到了“美景”,这种观念在当时的日常意识中却并不流行,至少高山不会让人作此感想。恰恰相反,事实上直到十八世纪中叶以前,硬着头皮翻过阿尔卑斯山口的旅行者还常常故意蒙上双眼,以免被山峰的样子吓倒。哲学家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一七一四年骑马穿越塞尼山,他写道,自己“被最恐怖的悬崖弄得心情糟糕”。连《瑞士的乐趣》(les délices de la suisse,此书一七三〇年出版,或可算最早的瑞士旅行指南)那身份不详的作者也对阿尔卑斯山“惊人的高度”和“终年积雪”惊恐不已,他在书中断言:“大地的这些巨大赘疣,外表看来既无用处,又不美观。”他转而大力推荐整洁的市镇和欢乐健壮的瑞士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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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认为,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对自己登上旺图山的记述是高山史的起点。旺图山位于沃克吕兹省,海拔一千九百一十米,是一座宜人的山丘。彼特拉克一三三六年四月来到此地,同行的还有他精力旺盛的弟弟盖拉尔多。登上山顶之后,眼前的景色让彼特拉克惊诧不已:

我就像恍然从梦中醒来,四下张望,然后出神地盯着西方。我认不出法国和西班牙边境上的比利牛斯诸峰,不是有什么障碍遮挡视线,只是因为肉眼凡胎,目力有限。不过我可以极清晰地看见,右边远处是里昂附近的群山,左边是马赛的海湾,还有冲刷着艾格莫尔特海岸的海水,尽管这些地方其实非常遥远,从这里要走几天才能到达。

暮色渐浓,彼特拉克和盖拉尔多下山,在山脚的客栈投宿。就着烛光,诗人匆匆记下当日行程。此次登顶对高山的历史无疑有重大意义,然而彼特拉克执意将自己的经历塑造成宗教寓言,这削弱了它的重要性。他笔下的一切——上山的路径、峰顶的景观、身上的衣裳——都不再是本来面目,而是充满象征意味的叙述中一个个饶有深意的细节。有些学者甚至认为这次登山根本不曾发生,它只是一个方便合用的虚构框架,好让彼特拉克挂上自己的玄学沉思;或者只是一个可得出一番虔诚寓意的良机。彼特拉克总结道:“为了把世俗本性中涌起的欲望踩在脚下,而不是为了站上山巅,我们应当付出多么认真的努力。”

要看到人们不只是因为巅峰的精神象征意义,还因为山顶的动人景色对山峰这一物质实体产生兴趣,我们必须来到十七世纪。当时,著名的“壮游”模式开始成形,也就是遍览欧洲大陆的名都大川,以期获得教化启迪的旅行;十七世纪后期直到十八世纪,有钱(或避风头)的年轻人常作此游历。这些“壮游者”对风景,尤其是山峰有了新的文化见识,并将新见识带回祖国,广为传布。日记作家约翰·伊弗林(john evelyn)就是第一代践行“壮游”的英国青年,他的日记让他在身后名气大增。(日记写于一六四一年至一七〇六年间,一八一七年有人在一个洗衣篮里发现了它,并于次年首次出版。)

一六四四年十一月的一天夜晚,在意大利北方山中,伊弗林和两位同伴正从罗卡城堡的外墙下快步走过。晚风中传来教堂的钟声,那是附近博尔塞纳湖中小岛上,嘉布遣会僧侣在撞击一口大钟。仅仅数星期前,在翻越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时,伊弗林对山脉“怪异、丑陋、吓人的”面貌还十分憎恶。他在那几天的日记里抱怨阿尔卑斯山的群峰,列举了十七世纪盛行的对山峰的种种反感之词:它们的陡峭遮挡了原本一览无余的视野;它们是“沙漠”——寸草不生,毫无用处。

让伊弗林惊讶的是,在这么不愉快的经历后不久,自己居然会因为身居高处而激动不已。因为在他骑马继续登高时,山峰赠予了他高处最惊心动魄的美丽成果——逆温,登山者发现自己一下子身处云层之上。

我们进入了非常浓厚的、实心的深色云层,从稍远处看,这云朵就像岩石,伴着我们向上走了差不多有一英里。它们是干燥的雾气,绵延而稠密,悬浮不散,将太阳和大地一并遮住,于是人就像在大海中,而不是在云雾里。之后我们终于突破云层,来到宁静的天堂之境,仿佛置身一切尘世喧嚣之上;山看上去更像阔大的岛,而不与其他群山相连。我们能看到一片浓稠的云海在脚下巨浪般翻涌,间或有别的山头隐隐显露,看得出它们远在几英里之外。从云层的裂隙可以窥见下方地貌和村庄。我必须承认,这是我平生见过的最愉悦、新奇且格外惊人的事物之一。

翻阅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早期的旅行记录,时常会邂逅这样的时刻:一个心灵吐露出与某种风光的本能联结,短暂挣脱了成见的束缚,创造出崭新的感受方式。然而伊弗林在高处感受到的激动当时仍被视为异数,一直要到十八世纪中叶,这种感受——只为高处本身而仰慕高处——才突然备受瞩目,成为正统,并至今占据主导。而这种感受一旦确立,要做到对高处无动于衷,反而要像从前青睐它一样需要足够特立独行。

***

十八世纪,高山日益受到尊崇。教会当然总能确保自己在地理位置和道德精神上都占领高地。在意大利炎热的山丘上和瑞士峭壁环立的山谷中,大大小小的教堂、礼拜堂和十字架耸立其间,审视着脚下的大地。在欧洲各大城市里,教堂尖塔满怀渴望地伸向基督教高高在上的天堂,寓意对天国的向往。不过对高山的感受也正在世俗化,人们开始因高山本身而获得愉悦和兴奋,不再把它视为天堂的象征。

这一全新的态度是一场激进的心灵转变。从文学、建筑到园艺,它几乎影响着每个文化领域。十八世纪初,所谓的“山岳诗”发展成一派流行的亚文体,诗人先是描述登山的实际行为,然后抒写顶峰景色在心中激起的思索,很像四个世纪之前彼特拉克所做的那样。山顶和那儿的开阔视野对寻求闲适的人也很有诱惑力。整个欧洲,包括在埃特纳火山、维苏威火山和那不勒斯,观景点和观景站逐渐正规起来,也越发寻常。高山之上,你的目光能愉快地跨越生活的不同界面——通常分散在时空各处的事件、物体和现象,在此地只需一瞥,就能同时感受到。高处让“全景”成为可能,这个词来自古希腊语,意思是“全视角”“包罗万象的景观”。瑞士博物学家康拉德·格斯纳(conrad gesner)写道,在阿尔卑斯山的峰顶,一天之内能观赏到四季风光。据十七世纪法国伟大的旅行家马克西米利安·米松(maximilien misson)记载,在高踞那不勒斯之上的圣马丁加尔都西修道院,观景者站在粗糙的石头阳台上,可以眺望那不勒斯全城的轮廓——港口、防波堤、灯塔和城堡;然后视线沿着海岸向南,来到布满白色岩石的扇形海岸线,再向北,看看维苏威火山庞大的黑色身躯,火山口腾起粗壮的烟柱,盘旋向上,有如印度苦行僧的绳子。

十八世纪下半叶,在“如画运动”影响下的英国,一种毫不规则却十分雅致的设计渐渐取代了启蒙时代讲究匀称的园林布局。启蒙运动给英国大庄园留下一套整饬的园艺几何学——玫瑰花坛砌成图案;沙砾小径以喷泉为中心,轮辐一般延伸开去;喷泉里清波跳荡,从泉源到池塘,周而复始;摆放着棋牌桌的草坪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隐篱,望去干干净净。然而十八世纪晚期,人们摒弃了这种精心打理过的庄园,认为它太整齐、太规则。许多时髦的庄园主故意将自己精心修饰的庄园改造成象征性的旷野。洞穴、瀑布、隐士、残破的方尖塔、幽暗的矮树林、嶙峋的圆土丘——忽然间荒芜景象备受推崇,远远胜过修剪整齐、直线排列的方块树篱,或者华丽壮观却千篇一律的草坪。庄园主们实施这番改造时,通常还会要求加上一处微型悬崖或类似的险要地形,从顶上可以将整片凌乱却景色宜人的领地尽收眼底。

理查德·希尔(richard hill,后来人们都叫他“大山”)就是这样一位庄园主。他于一七八三年继承什罗普郡的霍克斯通庄园,并很快启动了一场历时十五年的改造工程。理查德一边精心规划,让人挖出一片长达两英里的湖泊,一边继续通过“精打细算”(同时代某人意味深长地如是说)赚大钱。他那两个兴致勃勃的姐姐——两位著名的“希尔小姐”——则搜罗化石、贝壳和其他大地珍奇,镶嵌到园中一组山洞的松软内壁上。他们花了三年将山洞重新装点一遍,完工之后,理查德雇来一位隐士住在洞里,要求他(根据合同规定)“效仿焦尔达诺·布鲁诺的举止”。

霍克斯通王冠上最璀璨的珍宝,莫过于庄园里三百英尺高的白色砂岩——岩洞山。风和日丽的日子,从岩洞山顶望去,十三个英格兰郡县的全貌一览无余。访客纷至沓来(至今依然如此),只为体会高山眩晕带来的兴奋与愉悦,并对这景观赞叹不已。约翰逊博士是最早登上岩洞山顶的客人之一,但他的感受十分老套。这位可敬的博士庄重地说道:

每个登上霍克斯通庄园峭壁的人都惊讶自己是怎么上来的,也担心该如何下去……他不曾获得宁静,只感到伴随孤独而来的恐惧,感到一种介于惊恐和赞赏之间的猛烈的快感。这峭壁在心中激起的,是崇高、敬畏、浩大的观念。

要知道这只是一座三百英尺高的山崖,四周是什罗普郡羊群四散的连绵田野,而不是救援无门、后退无路的阿尔卑斯峰顶。但约翰逊的夸张是时风使然。一些人远走他乡、在更雄伟的山间才能感受到的乐趣,如今在英格兰乡下,就能获得至少相似的体验。

对于高山的新的感受风格确立起来,“大山”岩洞山的走红就是这一现象的诸多表现之一。“什么样的自然景色能最大限度地提升人的精神,让人产生崇高的感觉?”十八世纪六十年代,休·布莱尔在爱丁堡开讲座时发问,“不是那些色彩鲜艳的风景、繁花似锦的田野、欣欣向荣的城市,而是古老的山脉……以及倾泻到岩石上的急流。”十八世纪后半叶,真正振奋了风雅阶层精神的是高山。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体验高山的乐趣——以及危险,以顶峰本身为目标的观念也开始出现。十八世纪后期,一个闷热的夏日午后,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登上了坎布里亚的一座山。黄昏时分,雷暴扫过湖区,他得以饱览一番风雨景色:锯齿状的闪电仿佛蓝色细丝,亮起又熄灭,雷声则有如远处击打着的定音鼓。下山后他兴高采烈地写道,那是“我在尘世中见过的最激动人心的事物”。一七八六年一个寒冷的日子,在阿尔卑斯山间,法国人米歇尔-加布里埃尔·帕卡尔(michel-gabriel paccard)和雅克·巴尔马(jacques balmat)征服了勃朗峰。巴尔马在山顶上朝着远在许多英里之下的霞慕尼山民挥舞帽子,帕卡尔则徒劳地试着记下山顶的温度,墨水还没落到纸上就结了冻。第二年,干练的英国军官马克·博福伊(mark beaufoy)轻松登上勃朗峰。人们问他为什么爬上这座高峰,他回答说每个人都有登上世间最高处的渴望,他的动机正是如此,就好像这是尽人皆知的真理。山顶热开始扩散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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