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勒律治的赌博是这样进行的:选一座山,任何一座都行。爬到山顶,然后,不要“迂回行进,找到一条小径或其他看上去安全的路径”,也就是说不要找一条现成的道路下山,而是继续游逛,遇到“第一个可能下得去的地方”就下去,至于“这可能性持续多久,全凭运气”。这就好比俄罗斯轮盘赌,山顶是枪膛,下山的路就是子弹和空弹。
一八〇二年八月二日,柯勒律治的赌博终于给他带来了麻烦。他爬上了位于湖区的斯科费尔山,此山海拔九百七十三米,是英格兰第二高峰,因为登顶角度不对,他爬到了一片危险的窄小岩顶。那天天气多变,南方青灰色的天色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是时候下山了。柯勒律治后来也承认,当时他“过度自信,也过于懒惰,没有观察四周”就决定赌一把,往东北侧的山顶高地进发。没有比这更糟糕的方向了,因为这条路线将他带往今天被称为“大看台”的地方,那是一组由大片岩板和倾斜岩架构成的巨型陡峭阶梯。然而柯勒律治一心坚持自己的游戏规则(“这可能性持续多久,全凭运气”),开始奋力往下爬。
一开始,从一块岩架迈向另一块还算容易。可是很快,岩架之间的落差变大了,他只能见机行事。在一面七英尺高的峭壁处,他双手抓着顶部,身子悬空,任凭自己盲目掉下去,落到下一个岩架上。身体被折腾得够呛:“我双手和双臂上的肌肉紧绷,落到下面时又震到了脚,于是四肢都在发抖。”这也逼得他非找到下去的路不可,回去是不可能了,开弓没有回头箭。柯勒律治继续往下爬,但情形很快变得更糟——每下落一次都“让我四肢发麻得更厉害”。
就在此时,他发现自己被困住了。他在一块宽阔的岩架上,风在耳边呼啸。往上是一片难以攀爬的石板,往下十二英尺则是一处非常狭窄的岩架,“如果落到那上面,我肯定会朝后掉下去,结果自然是摔死”。
怎么办?必须承认,还真没有人会像柯勒律治那么做:
四肢抖个不停——我平躺下来歇一会儿,开始按老规矩笑自己是个疯子。而就在此时,我被眼前的景象镇住了:上方险崖四布,悬崖上面就是狂暴的云层,如此骇人又迅猛地向北方疾驰。我躺在地上,处于近乎先知般的迷醉和愉悦中——为着理性和意志的力量,高声赞美上帝,只要它们还在,就没有危险能打败我们!
啊上帝,我大声赞叹——此刻我是多么平静、多么幸运,我不知道该如何前进,又该如何返回,却平静、无畏、自信——如果此刻的现实是一场梦,而我正在熟睡,那我遭受了怎样的痛苦!发出了怎样的惊叫!如果理性和意志不存在,留给我们的便只有黑暗阴郁,以及令人迷惑的耻辱和痛苦,它们会是主宰我们的君王。或许还剩下荒唐的享乐,扯着灵魂在空中游过,幻化出各种形状,甚至会变成风中飞过的一群椋鸟。
柯勒律治被困在峭壁上,即将到来的暴风雨会让岩石更滑、更加危险,但他并不惊慌。不,他仰面平躺,思考着自己理性之力的坚不可摧。肉体濒临极度危险之时,他退入精神的堡垒,从那里望出去,岩石、风暴和坠落都似乎只是幻觉。换句话说,他把自己想出了险境。
还真别说,从理性的“迷醉”里出来后,柯勒律治便注意到左边岩架几英尺之外,岩石当中有一道细细的豁口,就像一条烟囱,他可以从那里下去(今天这个地方被称作“胖子的险境”)。他卸下登山背包,“像在两堵墙当中那样往下滑,毫无危险,毫不困难”。就这样他活了下来,得以讲述这段历险,尽管这一天剩下的时间他都处于一种“紧张不安的精神状态”中。
一般认为,柯勒律治爬下“大看台”,是英国首次有记录的攀岩经历。在柯勒律治看来,他能脱险,证明理性比现实更伟大。他当然是错的。他的脱险和理性无关——他只是足够幸运,找到了摆脱困境的办法。无论你多么努力,都无法将悬崖巉岩想到消融无形。柯勒律治之后的很多人都发现了这一点。一九〇三年,即柯勒律治那次下山经历一百零一年之后,发生了一个著名事件,也是在斯科费尔山,四名登山者在试图攀登霍普金森堆石标下的陡峭岩板时遇难。他们被安葬在沃斯代尔海德的教堂墓地里,每个人的墓碑上都刻着相同的庄严的墓志铭:“这一刻他们站着,像天使高高站在无所不在的无瑕空气中;下一刻他们已然不在,祖国已不知他们去往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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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勒律治的攀岩开启了一个进山冒险日渐流行的世纪。人们渴望货真价实、主动寻获的恐惧,这渴望渐渐取代了“崇高”带来的更为文雅的愉悦。欣赏危险所需要的附加条件——如卢梭所说必须“身处安全的地方”——越来越不受重视,进山的冒险者增多了。英国出版商和游记作家约翰·默里(john murray)在一八二九年出版的瑞士旅行指南中津津有味地写道,在阿尔卑斯,“人会在撕裂的冰川中被可怕的深渊吞没,那深渊张开大口迎接他。即使躲过了散布在瑞士山峰峰顶的危险,峭壁也可能正在等着他”。玛丽安娜·斯塔克在一八三六年也写了一本阿尔卑斯旅行手册,她建议女性游客“尽量从悬崖边上向下俯瞰”,这样,斯塔克解释说,想象力被恐惧喂饱,你就能沉着冷静地注视高处。极度的美、高度、幽僻,这些当然都是山峰新魅力的重要成分,但与之紧紧相连的还有一个要素——危险。山地提供了一个被危险撕裂的环境,很是带劲,你可以在那儿用充沛的艰难险阻考验自己。
这种以冒险为考验的理念尤其主宰了十九世纪人们对恐惧的态度。越到世纪后期,冒险的观念就越是和自我以及自知的观念纠缠在一起。当时的杂志、传记和探险报告中,反复出现某些关于荒野风景的主题和看法,最首要的莫过于胜利与失败、挣扎与回报。在这些作品里,自然通常被比作敌人或情人,被征服或占有,视你如何看待它。纵然人们对旷野的荒凉孤寂警惕犹存,一种新意识确乎后来居上:荒野景观尽管危险严酷,却是一处考验的佳所,一个照亮自我的舞台。穿越阿尔卑斯山的雪原,或者顽强跋涉于极地冻土,都揭示了你的质地——以及这质地是否优良。一八四七年十一月出版的《布莱克伍德爱丁堡杂志》(blackwood's edinburgh magazine)上有一篇讨论北极探险的社论就很好地体现了这种思想倾向:“上帝将艰难险阻摆在人面前,明显是在磨炼他自己的技艺,好把人塑造得更出色。”
重要的是,直面荒野的危险和美,对个人品质不仅有揭示之功,还有提升之效。比如,看看这封约翰·罗斯金一八六三年从霞慕尼写给父亲的信。他这样开头:
危险有何道德功用,这真是个奇特的问题。但是我知道,也通过实践发现,如果你到了一个危险的地方,转身便回来,尽管这无可厚非,也相当明智,但你的性格仍然遭受了轻微的破坏;你在那个程度上变弱了,沉闷了,女人气了,将来更容易感情用事,容易犯错。然而如果你在危险中坚持到底,尽管直面危险似乎鲁莽而愚蠢,但直面之后你会变成一个更强更好的人,更能胜任一切工作,经受任何考验。能产生这样作用的,正是危险。
罗斯金将女性气质等同于沉闷、弱小、谬误,这让人不甚愉快地想到,在那个时代,勇敢只和男子气概紧紧相连。不过,罗斯金的观点也明显是维多利亚式的,因为他相信克服危难能使人变得“更好”。尼采也是恐惧的形而上学论者,比罗斯金更为人所知,他后来贡献了一个更简洁有力的说法:“杀不死你的,终将使你更强大。”只要你能挺过来,那么冒险,亦即让自己惊恐,就是自我提升的有力手段,而自我提升在维多利亚时代后期的人们眼中是魅力四射的理想,对喜好爬山的中产阶级而言尤其如此。一八五九年塞缪尔·斯曼尔斯出版了《自己拯救自己》,此书立即成为经典。斯曼尔斯的主旨很简单,而且表面看来富于民主精神:只要有雄心、肯努力,任何人都能取得任何成就。“伟人……并不专属某个阶层和等级,”他在前言中宣称,“有时最贫穷的人获得了最高的地位,而在他们的道路上,看似最不可逾越的困难,最终也并不是障碍。”
斯曼尔斯信条的一个基础是,困难能激发出人最优秀的品质。“造就人的不是安适,而是努力,不是便利,而是困苦,”他写道,“逆境的作用何其甘美……逆境揭示了我们拥有的力量,唤起我们的干劲……若是不必面对困难,生活也许更安逸,但人的价值也就不会那么巨大。”从这里很容易迈向主动考验自我这一观念:人应该找苦吃,以最大限度地提升自我。按照斯曼尔斯的说法,阻力最小的路总是下坡路,而相反,那些承担并克服困难的人,最终超越了自己。
斯曼尔斯煞费苦心物色一个能准确阐明观点的比喻,最终确定用登山,这颇能说明问题。“只要遇到困难,人就必须出击,无论结局是祸是福,”他写道,“遭遇困难,能训练他的力量,规范他的技能,激励他进一步努力……通往成功的道路很可能陡峭难行,也考验着意欲登顶者的能力。”利用困难自我提升,斯曼尔斯的信条面向的人无分阶级——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任何人,这点倒是让人佩服,但将它消化吸收得最好的当属维多利亚时代的资产阶级,其中不乏将之放到山地这一危险舞台上求证的人。
随着大英帝国蒸蒸日上,国内日趋安适富足,维多利亚时代的市民也日渐喜欢上冒险。可以说,中产阶级需要一个风险阀门,把他们在都市优渥生活里积聚起来的蒸汽放掉一点,而阿尔卑斯山正合此用,在那里人人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危险级别。贝德克尔的瑞士旅行指南在“冰川”条目下这样宽慰读者:“冰川的危险与其说是真的,不如说是想象出来的。”可不是,大多数游客要的就是这个:他们可以想象,在阿尔卑斯冰川上,以及在他们如今汹涌而入的山地中,发生着各种可怕的事故,但事故并不常常发生。在安然无恙的人心中,偶尔有人遇难还是个鼓舞人心的事情,因为这至少保留了死亡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对山地体验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看看艾伯特·史密斯的成功,就知道维多利亚时代中期,人们对高山晕眩有多热衷。史密斯是个精力旺盛的讽刺作家兼实业家,从一八五三年起他租下皮卡迪利大街上的埃及馆,在这个洞穴般又大又深的建筑里演出节目《攀登勃朗峰》(“the ascent of mont blanc”)。史密斯生性并不擅运动,但一八五一年八月,在一大群向导和海量酒精的帮助下,他成功登顶勃朗峰。(此次远征的烈酒供给如下:六十瓶廉价葡萄酒、六瓶波尔多葡萄酒、十瓶圣乔治酒庄葡萄酒、十五瓶圣让酒庄葡萄酒、三瓶干邑白兰地,还有两瓶香槟。)回来后他在伦敦大肆宣传自己的胜利,并于一八五三年三月向公众开放此番攀登的剧场版:有穿着阿尔卑斯村姑式连衣裙的漂亮女引座员;有纸板剪成的瑞士小木屋(勃朗峰其实在法国,不过别较真);舞台后面放着折拢的山峰立体模型;有一头长毛圣伯纳犬;最后,还有此次阿尔卑斯仿真秀的点睛之笔,一对岩羚羊,它们在镶木细工地板上四处跑动,还在演出当中不合时宜地拉屎。乐队在乐池中演奏《霞慕尼波尔卡》(“chamonix polka”)和《勃朗峰方阵舞曲》(“mont blanc quadrille”),史密斯则用洪亮的嗓音讲述着他那扣人心弦的攀登经历。
换句话说,这个节目就是一部阿尔卑斯题材的俗丽之作,然而它提供了一个间接体验冒险的机会。“你开始倾斜着向上爬,”史密斯会用低沉的嗓音向那些全神贯注的观众描述他攀登科特峰的历程,“下面除了冰层里的裂口,什么也没有。脚下一滑,或者手杖折了,就必死无疑。你会闪电般飞速从一个冰封的险崖滑到另一个,最后在几百英尺之下冰川的可怕深渊里摔得粉碎。”“噢!”观众们颤抖着。在地势毫不险峻的皮卡迪利大街上,他们得以让自己置身虚拟的危险中,在勃朗峰的巉岩和陡峭冰层间待上一两个小时,然后,灯光亮起,他们起身披上外套,象征性地战栗着离开。兴奋点就在于当一个看客,而不是参与者。(这可是一种经久不衰的兴奋感:人们如今都还因为它为每部灾难电影、每条灾难报道买单。)
大众喜欢史密斯的这个混合着异国情调和恐怖氛围的节目,它连演六年,场场爆满,赚了三万多英镑。狄更斯曾赞许地写道:“史密斯本领高强又幽默诙谐,能融化(勃朗峰的)终年冰雪,让最胆怯的女士也能一天上去两回……而毫无疲惫之虞。”据《泰晤士报》报道,一八五五年夏天,整个英国都陷入了“勃朗峰热”。越来越多的人去阿尔卑斯山旅行,去看勃朗峰的绝美峰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试着亲自攀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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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的中点是一八五〇年,关键点却是一八五九年。这一年,斯曼尔斯影响深远的书出版了,同年出版的还有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达尔文最引人入胜也最万能的理论是适者生存[这个说法其实并不见于《物种起源》,而是达尔文同时代的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创造的],有了这个前提,“以冒险为考验”的观念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获得新优势。因为山地提供了一个实验室,那里上演着加速版的自然选择,而且可以看到它正发挥着作用。山峰之骇人又迷人,就在于即使最小的判断失误也会酿成严重后果。在城市街道上失足滑倒,也许只会崴到脚,在山里却可能致命,让人跌进裂隙,或者从悬崖边上翻下去。同样,未能及时返回,后果并不是赶不上饭点,而意味着天黑了还在途中,最终会被冻死。掉一只手套也会变成转折性事件,原本美好的一天会变成灾难日。
在山里,每件事都令人紧张地放大了,到处是选择的压力,选择的后果也来得更加迅即。于是,身处大山,能很有力地检验出一个人的能力和体力,最弱的人——对不起,最弱的就靠边站吧。马默里在一八九二年赞许单人徒手攀登时发狠说:“一个登山者只要在任何方面表现得粗心无能,适者生存法则就足以让他灭亡。”同样的生存主义价值观也在美国确立起来,尤其在阿拉斯加,那里的雅座酒吧挤满了淘金者和伐木工人,为一种格外激烈而阳刚的达尔文主义提供了温床。吟诵阿拉斯加淘金热的诗人罗伯特·塞维斯(robert service)写过一首无情的歌谣,表达的正是这个主题:“这就是育空河的法则:唯有强者才能繁盛;/弱者必将死去,唯有适者才能生存。”美国西部开发和随之而来的拓荒者传奇从来都极为阳刚:开着装甲卡车,在高速公路上开战的骑士;对古希腊雕塑般身材的崇拜;以及低吼的荒野。
那么事实证明,成功的登山者或探险家需要拥有什么品质呢?也许人们马上会说:男子气概——这个维多利亚时代的概念,在二十世纪演变成大男子主义。登山证明了一个人的实力,是一份胆识和力量的宣誓书,担保此人足智多谋、能够自力更生又充满男子气概。约翰·丁达尔忆及他初次登上魏斯峰,用的是描述夺取贞操的语言。“我摁着这座山上最高的雪花,”他写道,“魏斯峰从此清名不再。”十九世纪末,h. b. 乔治在探讨山地旅行时也称,正是“探索地球并征服它”的渴望“让英国成为世界上的殖民大国,并引领英国人深入各大洲最幽僻的角落”。
这里头还牵涉爱国主义。莱斯利·斯蒂芬称:“真正的英国人喜欢整日徜徉于山岩雪地间,在良知允许的范围内,能多投入就多投入。”不过,山地风貌所映衬出的品质中,最为人称道的莫过于复原力和缄默节制的结合,我们今天称之为“坚毅”。坚毅是一步一步前行、需要坚持多久就走多久的能力,是不停踩着先行者的足迹向前的能力,是知道何时担起领袖之责而足堪胜任的能力,以及最重要的,不抱怨的能力。也就是说,全力以赴,并尊重规则。丁尼生多次写到坚毅,在诗作《尤利西斯》(“ulysses”)中,他写下这样的诗行:“去奋斗,去探索,去寻得,不要屈服。”坚毅的品质从大英帝国一代代公民幼时起就已深植于心——寄宿学校系统努力培养出一代又一代据说充满这种精神的少年。人们也认为,坚毅作为精神因素,支持着英国军事的胜利、探险热情的高涨,以及帝国版图的扩张——地图上的国界线一直在变更。
山峰对进山者的要求,也是坚毅。詹姆斯·福布斯在一八四三年将阿尔卑斯山旅行描述为“可能是寻常百姓能获得的最接近军事战役的体验”。丁达尔在攀登魏斯峰最后的雪坡时已然筋疲力尽,只能不停想着让英国人久富善战之名的品格,好使自己坚持下去:“主要就是不知何时屈服的品质,哪怕不再有希望也要为责任而战的品质。”莱斯利·斯蒂芬更喜欢把自己想象成极地探险者。他写道:“冬天挣扎着向棚屋走去,这不过是在和危险嬉戏玩乐,但在这样的时刻,人却理解了那些即便知道此行唯一的基础只有留在身后的船,也要朝着极点艰难推进的北极探险者。”山峰的冰冠和石坡在很多方面都面目相似,没有特点,杳无人迹,以至于成了人们肆意重新设想自身的完美场合,无论是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拼死战斗的士兵,还是一名沉着无畏的探险家。
于是,在很多十九世纪的登山者眼中,进山不过是一种角色扮演游戏。山峰提供了一个神秘王国,一个可替换的世界,在那里你可以重新将自己虚构成任何形象。它们是“游乐场”——斯蒂芬给欧洲阿尔卑斯山起了这么一个名字,在那里成年人可以和危险嬉闹一番:这是一处众人消遣(recreation)场地,也是重塑自我(self re-creation)之所。然而,无论你如何想象自己、想象山峰,都没关系:这风光还是可以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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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有差不多一整年没进山,被困在剑桥郡的书桌前埋头工作,休息无望,便开始对垂直构造心生向往。唯一的安慰就是不时出现在地平线上的几座黑黢黢的教堂塔楼,再就是剑桥大学一些学院的白色尖顶,像芭蕾舞演员旋转的脚尖那样指向高空。一月下旬的一天,我终于受不住了,搭上一辆公交车去了尤斯顿,从那里和一位朋友一起登上去苏格兰高地的卧铺列车。
我们醒来的时候,火车正哐当哐当疾驰过一道冰封的峡谷。铁轨两边都是积雪,露出深深的截面,像一件被雪犁拉开了拉链的白色外套。火车前方就是蜿蜒的峡谷。我从车厢走廊的窗户探出头去,寒风扑面,可以看到铁轨镀着朝阳,向远方延伸,仿佛两条渐渐靠拢的明亮钢丝。
我们从火车站搭便车到达凯恩戈姆停车场,从那里徒步前往北部凹地下黑白相间的参差壁垒。风温柔而有力地拍打在身上,这感觉真好。凹地顶端之上的高空中,一羽乌鸦紧绷翅膀,正顺着气流滑翔,轮廓毕现。到达凹地山脚后,我们找了一条三百英尺长、近乎垂直的窄沟,沿着它可以上到顶部的高地。到那里我们再看天行事,决定是继续深入腹地,还是打道回府。
即便有冰斧和冰爪傍身,沿着这道沟向上攀缘也相当缓慢而吃力。强劲的南风扫过高地上的积雪,将之抛进朝北的沟渠,有几百吨之多,像浓稠的白色河流般不停倾泻下来,在我们的膝边翻涌。停下来喘气的时候,我有一瞬间想到,这雪还真妙。缕缕积雪被抽打而上,在半空中起舞,编舞的是打着奇怪的旋、鼓满凹地的阵风。沟渠左右两边的岩脊蒙着厚厚的冰,锃光发亮,而每一道悬垂的岩石都挂着蓝色冰柱,像一盏僵硬的枝形吊灯。
一个小时之后,我们爬上高地时,天气已经变得很坏,下起大雪。能见度跌到几百英尺,气温也骤降。我觉得眉毛很重,好像有什么东西要把它们从额头上扯下来,而当我抬起戴着手套的手时,发现上面结满了冰。我们跪在离沟顶几英尺的地方,试着把登山绳卷起来,但绳子在严寒中像钢索一样难以弯曲,两头硬邦邦的,在风中四处甩动。几小时前看上去还在欢快嬉闹的风,现在已经变成了风暴。我不禁想起在一本指南里读到的关于这个地区的警告:“凯恩戈姆高地上,有记录的最高风速是每小时一百七十六英里:掀翻一辆小汽车绰绰有余。”
往回走是不可能了,我们甚至都站不起身——如果站起来,狂风就会把我们从高地边缘狠狠拍下去。也没办法回到沟里。最后我们手脚并用,爬了几百码,挪到一处被风吹起来又冻住的雪堆边,花一个小时在上面挖出一个简陋的雪洞。之后十二个小时,我们就一起蜷缩在这个洞里,把手插在对方的胳肢窝里取暖,等待狂风平息。那天晚上,我整夜都在向往东部沼泽的温暖和平坦。
在剑桥,我忘了凯恩戈姆能有多凶险。我在想象中看到的,是它们最仁慈美好的一面:鲸鱼脊背般优雅的冰雪山脊,笼罩在冬日古铜色的阳光里。现实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在山里,想象和现实之间的鸿沟大到可以杀人,这真是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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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十九世纪,阿尔卑斯山和其他山地逐渐热闹起来,而伤亡人数也在增加。其实从一开始就有不同的声音:比如约翰·默里关于瑞士游览的《手册》,就把勃朗峰的攀登者都判定为“精神不正常”。不过这样的告诫大都不受重视,越来越多的人碰上了爱德华·布尔沃-利顿所谓的“无人能预知的突发危险”:崩塌的雪檐、突如其来的落石,还有雪崩。
一八六五年,就在罗斯金给父亲写信,谈危险的道德提升功用之后两年,马特洪峰的一场著名山难惊人地凸显了登山的危险。三个英国人——一位勋爵、一位教区牧师、一名剑桥大学的年轻学生——以及他们的瑞士向导,在完成首攀后的下撤途中从一处陡峭的山坡上跌落,摔死在四千英尺之下的冰川里。同行的其他三名登山者之所以幸存下来,是因为连接他们和坠山者之间的绳索崩断了。救援队抵达冰川后,发现三具残缺不全的赤裸尸体,这些人的衣服在坠落过程中被扯掉了。瑞士向导克罗的半个脑袋都不见了,他戴的念珠深深嵌入下巴的皮肉里,最后只能用小折刀挖出来。那位道格拉斯勋爵则尸骨无存,只留下一只靴子、一条皮带、一双手套和外套的一个袖子。
这个事件后来被称为马特洪峰山难,它带走了登山黄金时代的光辉。对这场践踏生命的灾难,英国的反应尤其复杂,人们既惊恐又着迷。不列颠的贵族之血竟然抛洒在追求高海拔的过程中,而且很多人确信,今后还会浪掷更多。查尔斯·狄更斯是个纸上谈兵的极地探险迷,他认为极地探险才是最明智的事业,而登山荒唐可笑。他在伦敦到处宣扬自己的观点。“吹吧!”他一声断喝,毫不同情,“爬到那样的高处……对科学进步的贡献,和让一群小青年去跨过联合王国所有大教堂尖顶上的风向标,是一样的。”报纸倒真像风向标,仅仅几个月前它们还在赞扬登山者的坚忍不拔,如今时风既变,便赶紧悲伤地探究起英国人何以一心“前往不可测的深渊,一去不返”,要不就谴责登山活动,说它是“堕落的趣味”。
然而大众对这死亡的消息却入迷大于惊恐,并且不出所料,对灾难细节表现出十分严肃的兴趣。在很多人看来,葬身山间赋予这些人一种高贵感。a. g. 巴特勒为遇难者作了一首挽歌,把他们抬高到半神的地位,也将登山比作一场宏大的战斗:“他们与自然作战,一如远古与众神作战的/提坦;他们也像提坦神一样坠落,/被赶下希望之巅……”死亡的凌乱细节——毫无阻力的下坠中惊心动魄的几秒,撞击之下摔得稀烂的骨头和器官——都无关紧要,在巴特勒的诗里,坠山者的命运化作直追往昔的壮烈传奇。登山并不是狄更斯所斥责的学生恶作剧的升级版,而是一项壮丽的事业,是在对抗终极的敌手——自然。为了这个,冒任何风险都是值得的。
马特洪峰山难是山地冒险史上的关键时刻。如果当时反对之声得势,成为正统观念,登山运动就不会像后来那样蓬勃发展。然而,最终是巴特勒的溢美之词而不是狄更斯的轻蔑,占了上风。登山运动日益兴盛,山峰和冒险对大众的诱惑得以巩固,哪怕这些大众从未登过一座山;因为不断有人在登山时死亡,阿尔卑斯小山村的墓地被渐渐填满。马特洪峰山难的幸存者之一爱德华·怀伯尔后来为此次灾难,也为登山运动本身写了一篇悼文。他写道:“想去爬山的话就去,但是记住,没有谨慎,勇气和力量就一无是处。也要记住,一时的疏忽可能会毁掉一生的幸福。做任何事都不要轻率,看好每一步,并且从一开始就要想着,结局可能是什么。”怀伯尔守着自己的诀窍活到高年,一生奔放桀骜——很多人可没他那么谨慎,或者没他那么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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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山里,有很多种死法:冻死,摔死,被雪崩掩埋,饿死,累死,被落石砸死,被冰崩砸死,以及死于会引起脑水肿或肺水肿的无形的高原疾病。坠落当然是始终在场的选项,重力从不走神,也永远恪尽职守。法国作家保罗·克洛岱尔(paul claudel)说得好:我们缺少可以飞翔的翅膀,却永远有坠落的力量。
如今,每年有成百上千人在世界各地的山中遇难,受伤人数则再多上几千。仅勃朗峰就夺走一千多条人命,而马特洪峰有五百人丧生,珠峰一百七十人,乔戈里峰一百人,艾格峰北坡六十人。一九八五年,瑞士境内的阿尔卑斯山脉地区就有差不多两百人罹难。
我在世界各地都见过登山遇难者。他们聚集在山镇墓地里,或躺在登山大本营的临时墓场里。取回遇难者的遗体通常是不可能的,甚至连遗体都找不到,有那么多死者只能用一些物件或象征物来代表:被整整齐齐地拧在岩坡上的铭牌,巨石上刻下的名字,石头或木头做成的粗糙十字架,被玻璃纸包成一簇的鲜花。伴随它们的是常见的哀悼词,这些话已经被用了无数次,然而再次出现时,震撼力与沉痛感也丝毫未减:这里长眠着某某,这里倒下了某某,纪念某某……所有那些未尽的生命啊。
把登山死难者浪漫化或崇高化并不难,可应该被记得,却常常被忘记的,是身后的人——所有那些被大山夺去挚爱的父母、儿女、丈夫、妻子、伴侣,所有那些创伤深重却必须继续走下去的生命。人们一定觉得,常常去山里冒险的人,不是极为自私,就是对深爱他们的人的感受漠不关心。最近我在聚会上遇到一位女士,她的表弟去年爬山时坠亡了。这件事让她又生气又困惑。“为什么他觉得必须去爬山呢?”她问我,但其实并不期待我回答。为什么他就不能打打网球、钓钓鱼?更让她生气的是,死者的弟弟还要去登山。她的叔叔婶婶已经痛失一个儿子,她说,另一个儿子还在拿要了哥哥命的事情当消遣。就在上星期,他还去登山,结果因为坠落摔断了两条腿。她说,听到这个消息时自己其实挺高兴,心想这下他不会再爬山了,这算是救了他的命,让他不再这么自私透顶——最后几个词她是气得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后来我听说这位兄弟双腿复原,卸下石膏绑腿一个月不到,就又去登山了。
这样的情形难免让人觉得有某种邪恶魔法或催眠术在作祟,对山峰的热爱似乎变成了一种洗脑术。这个例子让我们看到登山有阴暗的一面,提醒我们它有潜在的巨大代价。没有什么不可拒绝的理由非要人去山边或悬崖边押上性命,登山不是天命——人不是非要这么做才行。
我现在差不多完全承认,死在山中并没有什么天然的高贵感,反而在某些情况下是对生命极其糟糕地践踏。我已基本不再冒险,几乎不再攀登需要用绳索保护的山。我发现在山里消磨时光完全有可能不招致危险,风险甚至比在城里过个马路还要小。我现在也更容易被吓住,恐惧点大大降低。真正的恐惧咝咝作响、令人恶心,且带着一丝色情意味,而今这种感觉能更迅速地攫住我。五年前,遇上悬崖边缘,我会欣然沿着它走上一段,现在却会保持距离。对于我和绝大多数到山中游览的人来说,山峰魅力之所在,美丽远多于风险,愉悦远多于恐惧,惊叹远多于痛苦,生命远多于死亡。
不过,禁不住诱惑去登山的还是大有人在,也仍有人在那里遇难。法国霞慕尼可能是全世界登山爱好者心目中最伟大的圣地,也是据我所知唯一旗杆上装着围领般的长钢钉,以防有人爬上去的地方。这是一个人口稠密的小镇,卡在阿尔卑斯群峰间的一个缺口处,由公寓楼、教堂和酒吧集结而成。我每次看到它都倍感惊讶。你从日内瓦沿着峭壁边的盘山公路上来,心想在这崎岖不平的土地上盖一座房子都难,更别说建一个镇子了,这时,霞慕尼悄然出现,让人始料不及。它突然冒出来,嵌在山谷中。镇子四周都是朝上的岩石山坡,夹杂着冰川,将人的视线一直引上勃朗峰闪闪发亮的顶巅,引上矗立在四周天际的一座座铁红色的岩石山峰。
在霞慕尼,每年夏天登山季,平均每天都会死一个人。这些逝者,你都不知道他们已经离去。那里的酒吧里没有红着眼睛的朋友守着空空的座椅,炎热的街上没有失神的父母四处游逛,气喘吁吁,伤心不已。唯一的线索是救援直升机在小镇上空往返经过时,旋翼叶片发出的呼呼声。直升机飞过,酒吧里人人都会朝上看,有那么一小阵子,大家都在猜测它往哪里去。
有一年春天,我徒步穿越巨人冰川,那是霞慕尼东南山地里的一处高海拔冰川盆地,绵延在法国和意大利之间,宽约五英里,可以从一个国家穿过盆地走到另一个国家去。途中会经过很多宽敞得能容下一整排房子的大冰隙。望向冰隙深处,你可以看到冰川的截面,那是多彩的冰层——靠近冰川表面的是白色,向下转变成深深浅浅的钴蓝和佛青,有些地方还有海绿色。这些大冰隙底部的冰层则由几个世纪之前落下的雪构成。
四周,勃朗峰山脉著名的针状群峰从闪闪发光的冰原上崛起,数千英尺高的赤褐色岩石直入苍穹。晴朗的日子里,这处冰川盆地的色彩组合——红的岩石、湛蓝的天空,雪白的冰面——正像法国三色国旗一样鲜明。大多数针状峰都有名字。有le grand capucin——高僧峰,穿着褐色岩石的修道服,默默履行着自己的教职。有la dent du géant——巨人之齿,昂着头伸向天空,像一枚被咖啡因染黄的尖牙,也像它名字里géant上的那个重音符号被放大到六百英尺高的样子。人们会去攀登这些针状峰。在冰川间行走,常常可以看到某处岩壁的缝隙里嵌着一个极小的红点或白点,离地有几千英尺。
那天我们从意大利穿越冰川盆地去法国。刚出发不久,我发现距人们常走的路大约一百码开外,有一簇东西,看起来像长在冰川上的耐寒花朵。但这似乎不可能,因为此地只有冰,并没有泥土供它们生长。我走过去看个究竟。
原来这是一个半埋在冰里的绿色黏土球,也可能是橡皮泥,大概拳头大小。上面插着一打绢花,花茎是金属丝做的。绢质花瓣原先一定是彩色的,但风霜摧残下所有花朵都褪成了深褐色。其中一枝花茎上挂着一张小小的卡片,卡片外套着塑料套子,就像妇产科医院里新生儿身上戴的身份标签。我用冰斧的尖头轻轻一挑,把它翻了个面。塑料套里进了水汽,卡片上的墨迹已经洇开,但还是可以认出几个模糊的词:谢丽……去世……群山……永别了。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是怎么死的?死在哪里?谁在为她伤心?是不是她全家都上山来到这里,为她种下这方小小的花园?然后我回到原路,继续向法国前进。
我们安然无恙地穿过冰川,两天后我回到家里。电话答录机上有一条留言,说一个我认识的人在山里遇难了。当时他在本内维斯山上,刚刚结束一段攀登,正在顶部更平缓的路段上解开绳索,突然一阵微小却反常的雪崩把他朝后推去,让他翻出崖边,直跌下刚刚攀过的一千英尺沟谷。他才二十三岁。一架苏格兰登山救援队的焦黄色直升机把他的遗体从奥尔特穆维林谷里打捞出来,这幽谷向上延伸直至本内维斯山和卡恩莫德亚格山的马蹄形花岗岩台地。
答录机里的留言播完了,我握着话筒站在那里,额头贴上冰冷的墙壁。自从一个新年前夜一同攀登过爱丁堡亚瑟王座山的峭壁之后,我就再没见过他。我们曾喝醉后大笑着在雪夜里穿过爱丁堡的街巷,看着雪花在每一束路灯的锥形光柱里落下。我们曾经一起行进在亚瑟王座山崎岖的山麓上,攀登了大约一个钟头,或是直接爬上冰封的岩壁,或是设法横穿过去。我还记得在离地十英尺的地方,我俩肩并肩,从冰冷的石壁朝外探出身去,寻找下一个支撑点,重力把我们的头发向后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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