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石头书

两小时后我到达谷口,此处两山护卫,西面是斯塔克-安-伊奥莱尔山的锥形峰顶——雄鹰崖,东面是拜耐克莫尔山和拜耐克贝格山。向下望向北面的森林,我看到大约半英里远处有一群马鹿——赤褐色在白雪的映衬下格外显眼——小跑着穿过山腰,在石南丛或积雪很深的地方抬起膝盖。我站着看了这群马鹿几分钟——它们是这片景色中唯一活动的东西,突然就被时间吞没了。两万年前,更新世后期,眼前马鹿穿越的这片长着石南的花岗岩,还淹没在几百万立方升冰体之下。六千万年前,苏格兰从格陵兰和美洲大陆板块猛烈分离之时,玄武岩熔浆在这片土地上奔腾肆虐。一亿七千万年前,苏格兰还漂浮在北半球热带地区,我现在站立的地方还覆盖着干旱赤红的沙漠。而四亿年前,一片喜马拉雅规模的山脉矗立在苏格兰,而今只剩下若干饱经侵蚀的残段。

掌握些许地质学知识,你就能在看风景时拥有一副特殊的眼镜,它能让你回溯岁月,于是在你看到的那个世界里,岩石消融,海洋岩化,花岗岩像米粥一样溢溅,玄武岩如炖菜般咕嘟冒泡,一层层石灰岩则宛如毯子,可以轻易翻叠。透过地质学的眼镜,坚实的陆地成了变动不居之地,让人不得不重新考虑什么是牢固的,什么则不然。纵然我们以为石头具有抵御时光流逝的强力,可以拒绝时光的驱遣(比如石标、石牌匾、纪念碑、雕像),但事实上这只是因为我们自己的存在太过短暂无常。一旦置于更大的地质背景里,岩石和其他任何物质一样脆弱易变。

最重要的是,地质学明确挑战了我们对时间的理解,让“此时此地”的感觉不再那么笃定。作家约翰·麦克菲(john mcphee)将那种时间不再以日、小时、分秒为单位,而以百万年甚或千万年计的感觉,令人难忘地称为“深时”,这般富于想象力的体验把人类社会的瞬息压碎,碾成薄饼。思考着深时的广阔,你的当下就会全面崩溃,过去和未来以难以想象的巨大压力把当下压缩成虚无,剧烈又骇人。而且这不仅是一种思维上的震惊,还是身体上的,因为一旦承认坚硬的山石在岁月销蚀下尚且不堪一击,就必然会想到人类身体的转瞬即逝是多么可怕。

然而,思索深时又奇妙地令人振奋。诚然,你知道自己只是宏大宇宙中的一个光点,但回报就是你意识到自己确然存在着——尽管想来真是不可思议,但你的确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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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赖尔的《地质学原理》,还有很快竞相争艳的几十种地质学流行著作,让十九世纪的人们得以了解地球不为人知的奇妙过往。大众的想象也开始学会欣赏极度的缓慢和累世而成的逐步演进。在规模宏大的地质学辩论中,或各种搅扰十九世纪科学界的枝节争端中,无论人们持何种立场,都必须承认,最令人称奇骇然的还是地球的年龄——它那难以形容的古老。区区近半个世纪,地质学就将世界的历史向前推进了亿万年。

十七和十八世纪是空间得以极大延展的世纪,肉眼可见的世界随着显微镜和望远镜的发明突然扩大。有几幅那个时代的画面提醒我们,空间的骤然延伸在当时一定非常骇人。比如一六七四年,荷兰镜片磨制工安东尼·凡·列文虎克(antony van leeuwenhoek)通过早期显微镜看到一滴池水中满含微生物(“水里这些微型动物大多运动得非常快,非常多样,向上,往下,朝周围四散,看着它们真是奇妙……”);比如一六〇九年,伽利略用望远镜仰望苍穹,成为认识到月球上有“高山深谷”的第一人;又比如布莱兹·帕斯卡(blaise pascal)惊惧交加地发现人类在两处深渊之间摇摇欲坠:一边是看不见的原子世界,那里有“无穷多的宇宙,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天穹、行星和地球”;一边是同样看不见的太空(因为太庞大而不可见),那里也有“无穷多的宇宙”,在夜空中无休无止地延伸开去。

而十九世纪是时间得以延伸的世纪。前两个世纪揭示了存在于广袤空间和原子微观世界中的“多重世界”,地质学则在十九世纪揭示了地球上多重的“过去世界”,它们一度存在,如今已然消亡。过去世界中的一些成员带来的兴奋远远超出了一般古迹的魅力。它们是从前生活在地球上的一系列巨大生灵:猛犸象、古兽、“海龙”,以及恐龙(字面意思是“可怕的大蜥蜴”),这些都由古生物学家理查德·欧文(richard owen)在一八四二年命名。自古以来地里就挖出过岩化的骨头和牙齿,但直到十九世纪人们才意识到,这些遗骸中有一部分属于与我们截然不同且已然灭绝的物种。

在揭示这一点上,没有人比法国博物学家乔治·居维叶(georges cuvier)的功劳更大。他向世界证实了灭绝这一饱受争议的事实,从而为人们理解恐龙是化石动物建立了概念框架。居维叶的试验案例是长毛猛犸象,他比较了猛犸象骨骼化石和当代非洲象及印度象的骨骼结构,证明化石骨骼属于另一个物种。一八〇四年,居维叶在巴黎自然学会宣布,有一种已经灭绝的巨大长毛象曾经生活在法国,而且几乎可以肯定,它们重重踩过、结伴吃草的地方,就是如今凡尔赛宫精整无瑕的花园。此论一出,满座皆惊。居维叶身材高大,不免很快得了个“猛犸象”的绰号。

居维叶成了一时名流,一部分是因为他脑力惊人(他以熟记书斋中的一万九千册藏书闻名),但最主要的还是缘于他精妙的解剖技术。如果说詹姆斯·赫顿具有解构岩石的卓绝能力,那么居维叶便具备根据化石骨头重构欧洲巨型动物群的能力:他能重新想象出这些曾经漫步于大地上的巨兽长什么样。他用线把超大号的骨架穿起来,把群岛般的骨头嵌到水泥框架里,并在插画师的帮助下,制作出首张恐龙画像。在很多人看来,居维叶做的与其说是标本剥制,不如说是幻术,因为他不仅变出奇异的生物,还赋予整个历史以生命。巴尔扎克后来热切地写道:“难道居维叶不是我们这个世纪最伟大的诗人吗?我们不朽的博物学家自白骨中重塑了过往世界。他捡起一片石膏,对我们说:‘看啊!’石头就忽然变成动物,死去的活过来了,另一个世界在我们眼前展开。”

“古代世界”声名鹊起,人们对它产生了一股新的热忱,在此影响下,化石搜寻和古生物学很快在十九世纪早期风靡一时,似乎每天都有一种灭绝的物种重见天日。地质学家中一个充满活力的小分支——化石搜寻者——应运而生。他们背着包,手持锤子和软毛刷,赶往岩石裸露的地方:去海边,比如莱姆里吉斯富饶的侏罗纪页岩床,著名的化石搜寻者玛丽·安宁(mary anning)在那里找到了鱼龙和蛇颈龙化石;去溪涧、采石场和河道;当然,也去山里。这些敏捷健壮的化石搜寻者攀上悬崖,越过不同的岩石褶皱,并且写下他们飞速穿梭于时光之中、一下子就回溯一个纪元的感受。

很多化石层遭到搜寻者的掠夺,维多利亚时代灭绝物种的嗜好甚至蔓延到了已经灭绝的物种上。富有的化石爱好者在屋子里摆满战利品,为了摆放小型样品,还专门置办了“化石橱”——齐腰高的陈列柜,装着成排可拉出的抽屉,玻璃封顶,下面用小木片隔出数十个陈列小格。每个小格里装着精心标注好的一块化石,比如一颗鲨鱼牙齿,或者页岩碎片上细细印着的一株蕨类植物。这类时髦的小型公墓摆放在很多富裕宅邸里,人们会透过玻璃凝视这些来自前代的遗骸,想想自己生命的短暂,再思考一下地球难以形容的漫长年纪。

对我们来说,化石热有两个方面的意义。第一,它加深了十九世纪的人们对地球过去岁月的迷恋。查尔斯·赖尔在《地质学原理》中机敏地指出,化石是“用鲜活语言写就的自然的古老纪念碑”,而古生物学和地质学一样教会人们怎样像读一本历史书一样读懂风景:读懂它所记下的过去。地质学确实是十九世纪上半叶最时髦的科学,到了一八六一年,甚至维多利亚女王都有一名御用的矿物学家。地质观光业成了新兴产业,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想参加地质观光的人可以从一整套岩石课程中选修一门。对想要更多个人体验的客户,伦敦格林街的威廉·特尔教授能“为游客提供个人指导,让他们获得足够的知识,以辨认在欧洲山地中所能遇到的所有常见结晶岩和火成岩成分”(他的广告是这么写的)。

化石热的第二个重要意义是激励成千上万的人走出家门,促使他们与岩石和峭壁有了更实在的接触。西方地质学的基础确实是打在山脉里的,登山与地质学始终密不可分。很多早期地质学先驱,如霍勒斯-贝内迪克特·德·索绪尔,以及苏格兰人詹姆斯·戴维·福布斯(james david forbes),同时也是登山者的先驱。索绪尔的四卷本《阿尔卑斯山之旅》(voyages dans les alpes)既是地质学奠基之作,也是最早的荒野游记之一。一八〇七年伦敦地质学会成立,成员们清楚,自己的科学所阐明的与宗教教条相左,他们极不愿被看作老古板,也不愿当反传统者,最终他们自命“锤子骑士”,即为求真知向荒野出击的科学骑士。罗伯特·贝克韦尔在《地质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geology)中观察到:“对地质学研究的一项附加建议,是让献身者们去探索高山地区……”这部《导论》第一版的扉画就是贝克韦尔兴高采烈地坐在威尔士伊德里斯山顶的岩柱间,仿佛在证明自己的观点。

于是,地质学在十九世纪早期的公众看来既意味着一项健康的户外运动,也意味着一种浪漫的情感:可不仅仅是摆弄古老的骸骨和石头。除此之外,很多人还将地质学视为一种招魂术,如一位锤子骑士所说,它可以开启一段回溯过去的奇幻之旅,让人们邂逅“比小说中描写的还要美妙的奇观”。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之后,地质学的基本原理在欧洲和美国广为传播,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山脉是一个可以浏览地球档案的地方——人们把它称作“伟大的石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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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有两本关于石头的书。一本是薄薄的平装本《岩石及水晶指南》(a guide to rocks and crystals),它图文并茂,描述了几百种不同的石头。我反复咂摸着它们响亮的名字,直到牢牢记住——红色和绿色蛇纹石、孔雀石、玄武岩、萤石、黑曜岩、烟晶、紫水晶。我会花上几小时在苏格兰海岸边挑挑拣拣,不是捡潮位线上偶然发现的好东西——邮轮上掉下来的一只人字拖鞋啦,鱼漂的霓虹球啦,发硬的海蜇啦,这些东西当然都很好,但我要捡的是散落在海滩上的石头。我手里拿着这本指南,脚下咯吱咯吱踩着那片地质学大杂烩,抓起一块又一块石头,收集起来放到背着的帆布挎包里,它们在包里丁零哐啷,嘎吱作响。这感觉就像可以在世界上最好的糖果店里为所欲为:我从来都不大敢相信竟然可以把这些石头带走。我把它们拖回家去,摆放在窗台的排水槽里,浇上水,让它们保持平滑光亮。

我喜欢这些石头的颜色和摸上去的感觉——大的扁石头正合手掌,暖暖一握,像个铁饼,烟灰的底子上蚀刻着蓝色或红色的环纹;沉甸甸的花岗岩卵石在大海千万年的按摩下变得溜光顺滑;还有燧石,说是石头,却更像宝石,半透明,深色蜂蜡一般,往里看去深不可测,像一幅全息图。而随着我对地质学涉猎渐广,我意识到每块石头都自带一个故事:一部可以回溯到数个纪元之前的自传,我这才开始真正为之着迷。我为自己的生命和这每一个古老得难以想象的物件有了交集而莫名骄傲;因为我,它们不再待在海滩上,来到了窗台上。有时我会拿起两块石头,握住一块,去撞另一块。啪的一声,出现一束橙色火花,腾起一团石头粉尘,霎时间,我会很高兴,觉得自己做到了地球物理的伟力积千亿年都没有做到的事情。

我在苏格兰的山里游走,穿行于凯恩戈姆山脉长长的峡谷,寻找矿石宝贝。我最热衷于从山腰搜寻大块蔷薇石英,它们被河流冲刷得圆圆的,有着粉白相间的白垩质地,从不同角度看去会有节律地闪着柔和的光。我还看重苏格兰花岗岩,肉红色的长石和油脂状石英斑点让它看上去就像一块地质学肉馅饼。我读了更多地质学相关的书,开始理解苏格兰地貌的“语法”——它的组成部分怎样互相关联,以及它的“词源学”,即它是怎样产生的。我也赞赏它的行文笔触:深谷高峰是大写字母,小河溪涧是精雕细刻,山脊和谷底则是精彩的字体衬线。

每次随家人攀上山顶或行走在山坡间,父亲都会挑一块石头,放在橘红色帆布背包里带下山。他把几十块这样的石头堆在一起,要造一个石头花园。我记得有一块带结块的片麻岩;一方黑色的玄武岩枕状石;一片长约一码的银色云母石板,像鲑鱼皮一样发亮;还有厚厚一块深色火成岩,嵌着几十枚细小的石英结核。我心目中最好看的则是一块黄白相间的石英卵石,摸上去像厚奶油一样,光滑又绵软。

小时候的另一本地质学读物是颇有点沙文主义的《男孩化石指南》(boy's guide to fossils)。有一年我在靠近苏格兰海边的一间茅屋里过暑假,这本书便常在手边。当时九岁的我和七岁的弟弟爬到峭壁顶上,那里遍布棱角磨圆的沉积岩,我们就在裸露的矿脉中搜集像子弹壳一样又尖又硬的箭石。我们还在海边地层里搜寻过三叶虫——现在我知道根本不可能找到。我们用刀从海崖上撬起岩石上的结块,再用锤子砸碎。我们爬上海边的高山,来到山里的湖泊边,带着鱼竿和很小的黑苍蝇做鱼饵,猛地把鳟鱼扯出水面——这些小黑鱼不足一掌长,在我新近大获延展的想象里,它们起码有十亿年的岁数,说是鳟鱼,倒更像是腔棘鱼。然而那一年除了箭石,我们并没有找到真正的化石,没有菊石,没有鱼龙,自然更没有始祖鸟和史前巨鲨。当然,缺乏收获并没有让我的梦想止步,我畅想着从柔软的白垩土埂上拨拉出蛇颈龙的头盖骨;大步走过西伯利亚的永久冻土时,一脚踢到獠牙尖上;朝坚冰下张望时,看到一头颤抖的猛犸象正瞪着我。

苏格兰假期两年之后,我们一家出发到美国几个有沙漠的州去参观那里的国家公园。在犹他州我们看到了锡安国家公园岩石嶙峋的地表、拱门国家公园的大拱门,以及布赖斯峡谷国家公园里有回字纹装饰的粉色方尖碑,它们分布在山谷上下,像一众巴洛克风格的导弹。我记得是在锡安国家公园附近,我们驶进一家路边加油站,给那辆硕大的美式车加油。加油站布满石子的空地一隅,有个戴棒球帽的男人坐在一张餐椅上,面前放着一具架在支架上的电动圆盘锯,身体左侧是像橘子一样码成金字塔形的粗糙圆石。我们朝他走去,父亲和他说了几句,转身对我说:“挑一块石头吧。”那人站起来,看着我研究石头堆。我纳闷这些是不是恐龙蛋,便拿起一个在手里掂量着,比想象的要轻。我小声对母亲说这石头不重。

“这是个好兆头哇!”那人说着,接过石头,坐回椅子上,两腿放在锯刃两侧。“轻就说明里面是空的。就拿这个。”

他发动电锯,银灰色的锯齿好像先是朝一个方向转动,再反过来,然后看上去方向不再分明,成了一片不动的刃,发动机则开始有节奏地往加油站的空气里喷出蓝烟。电锯轰鸣声中,父亲用口型对我说:“看着。”我则想着万一电锯向前倒下去,割到那人的大腿怎么办。那人钳好我的石头蛋,抓着电锯手柄慢慢向下切到蛋上,电锯尖叫起来,过了一会儿才切进石头。切完之后,他关上发动机,把电锯从石头里抬起来。石头蛋从钳夹掉到事先铺在下面的毯子上,像一切为二的苹果一样分成两半。那人用一块黄色毛巾擦干净两个半球,递给我。“运气不错”,他慢悠悠地说,“你挑得很好,挑了个晶球。大部分人都没你这样的运气。”我一手拿着一个半球,看着它们。每个半球当中都是空的,像个洞,洞壁上排列着数不清的细小齿状蓝水晶。我们驶离加油站时,小石子跳起来打在汽车底盘上,咔嗒作响。我把两个半球合起来,还原成粗糙的石头球,然后再把它们分开,一次又一次对自己看到的一切惊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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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一八一〇年到一八七〇年间,深邃时间的度量标尺建立起来,并被命名。看过地质学课本的人对此会很熟悉,那是像海上天气预报一样朗朗上口的一系列名称:前寒武纪、寒武纪、奥陶纪、志留纪、泥盆纪、石炭纪、二叠纪、三叠纪、侏罗纪、白垩纪、第三纪、第四纪……语言的压缩能力比它所描述的地球物理力量更强大,人们用它来概括地球的过往,数亿年的光阴被轻松装进几个字母里。地质学在科学领域是后起之秀,却在十九世纪以超常的速度迅猛发展,它命名着,标记着,越来越深远的时间随之铺展开来。畅销的地质学指南层出不穷,让好学不倦的公众日益了解山川大海、盆地高峰赖以形成的周而复始的抬升和侵蚀作用——一部分更具诗意的地质学家开始将其称为“地球的交响乐”。欧美各地的期刊上发表了无数关于地质学新发现的文章,每个人都对地球过往的秘密知情甚多。“风和雨为这一代人写了本带插图的书,”查尔斯·狄更斯一八五一年在周刊《家常话》(household words)的一篇文章里写道,“从这本书里人们知道阵雨怎样降落,潮水怎样涨退,早已灭绝的巨大动物怎样在远古攀上悬崖峭壁。对大自然的任一方面认识得越多,她在我们心中激起的兴趣就越深厚。”

除了为地质学揭示的时间跨度而激动,十九世纪人们的想象力还为地球物理的力量而兴奋——把砂岩像面团一样揉捏,让树木倾倒并逐渐堆积形成闪闪发亮的煤层,将海里的动物压进大理石块,做到这些必然需要无法想象的巨大力量。浪漫主义让十九世纪的集体神经系统适于欣赏过度的东西,当时人们对浮华巨大之物的渴望便由此而来,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地质学热何以大行其道。

在十九世纪中叶的英国,约翰·罗斯金广泛阅读地质学著作,之后开始对山峰景色的慢动作戏剧做出精彩论述。一八五六年罗斯金《山峰之美》(of mountain beauty)的出版,如同一八三〇年赖尔《原理》的出版,成为欧洲风景史的重要时刻。“山峰是所有自然景观的开端和结束。”罗斯金在开篇写道,之后通篇都不容许对这一观点有任何异议。赖尔像老师般教授,罗斯金则如剧作家般讲述,在他的审视下,风景主动呈上它们诞生的故事。罗斯金思考着花岗岩的质地——它由多种矿物混杂而成,色彩纷繁,想象它形成时固有的猛烈狂暴。“这些微粒形状各不相同,却被某种激烈或洗礼般的过程融合成密不可分的整体,并且全都被净化一新。”在他看来,玄武岩在其一生的某个阶段一度拥有“液化的力量和地火一般蔓延的势头”。透过罗斯金的文章,地质学变成了战争或大动乱,从山顶俯视到的景观成了一幅战场全景画,山岩、石子和冰化身混战数个世代的军队,这场战争慢得不可思议,力量却大得无法想象。直到今天,读罗斯金关于岩石的著作,就会想起参与它们形成的各方势力。

而在美国,同样在一八二〇年到一八八〇年间,出现了以弗雷德里克·埃德温·丘奇(frederick edwin church)为代表的一众风景画家,他们从美国大地上激动人心的自然景观中汲取灵感。这些画家虽然明显受英伦三杰(罗斯金、透纳和约翰·马丁)的影响,却也充满对祖国风光表达赞叹和自豪的典型的美式渴望:他们要歌颂这片上帝选中的土地。为此他们创作出巨幅绚丽的美国荒野风景油画——有沙漠的几个州的红色岩石堡垒,安第斯山脉如王室正殿般雄伟的山峰,落基山里火红的天空和如镜的湖泊,要不就是尼亚加拉瀑布水汽迷蒙的壮丽景象。他们巨大的画作凸显出人类的微不足道和转瞬即逝:常常可以在角落里看到一两个极小的人像,在巨大景色的对比下显得愈发微末。这些画家也精通植物学和地质学,有些画作包含非常多的地貌细节,在首次展出时,甚至会向观众提供观剧镜来看清画面上令人称奇的精确的地质特征,由此可见地质学和山脉风景画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盘根错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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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非常适合表现地质学进程,因为它天然就蕴含风景:它由矿物颜料绘就。油画最早发明于十五世纪,当时以凡·爱克(van eyck)兄弟为代表的一些佛兰德斯画家尝试将亚麻籽油和各种天然颜料混合,结果制造出一个新品种,和传统的蛋彩画颜料相比,不仅色彩更鲜明,凝固时间也更好掌握。他们用来与油混合的很多颜料就源于矿物。未经燃烧的矿煤用来画肉体的阴影,十七世纪的佛兰德斯和荷兰画家尤精于此。黑色的白垩土和常见的煤用来绘制棕色调。用于描绘远景中薄膜般山脉的浅蓝色(比如像在克劳德和普桑的画里那样),来自碳酸铜或银化合物。荷兰大师们在描绘天空时十分喜爱的“薄涂”效果,是用玻璃粉做颜料、灰做底色来实现的,使得天空有一种云层的质地,十分像连绵的卷层云。赭石,或红土,用来给面庞或衣服加上胭脂色,或者在石膏上画湿壁画时打底。地质学由此和绘画史密切相关,在风景油画里,人们役使着大地的产物来表现大地。

在中国唐宋时期盛行的文人案头石中,我们可以找到媒介与主旨之间更为紧密的重合。早在浪漫主义革新西方对山脉和荒野的观感之前七百年,中国和日本艺术家就在纵情赞赏荒野景观的精神品质了。十一世纪著名的中国画家、文人郭熙在《林泉高致·山水训》中指出,自然景色“滋养人性”,“尘嚣缰锁,此人情所常厌也。烟霞仙圣,此人情所常愿而不得见也”。文人案头石是被流水、山风和霜冻的力量精雕细刻、成就灵动之态的山石,东方对于自然的这份古老敬意正说明案头石何以大受欢迎。人们从山洞、溪畔和山边收集石头,安置在小巧的木制底座上。文人们在书房案头供着这些石头(很像我们如今放一个镇纸),因其所体现的历史和形成之力而对它们倍加珍爱。石头表面的每个细节,每一道沟槽罅隙,每一个气泡空洞,都明白显示出漫长的岁月,每一枚石头都是一只手就可握住的小小宇宙。文人的案头石不是风景的隐喻,它就是风景本身。

很多这样的石头保存到了今天,可以在博物馆里看到。如果盯着它们,离得够近,看得够久,你会失去对大小比例的感知,自然之力在石头上刻下的涡纹、洞穴、山峰和谷地会变得很大很大,大到可以容你穿行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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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不是所有人都对十九世纪地质学的进步欢欣鼓舞。有一种流传甚广的看法,认为地质学像其他科学一样,在一定程度上放逐了人性。科学的探索和方法已经受邀进入人类活动的核心,并且用最无情又最无可辩驳的方式证明,人类和宇宙中的其他物质团块毫无二致,不比它们次等,也不比它们紧要,从而削弱了把人类作为万物准绳的文艺复兴世界观。地质学延展了时间,没有什么比它更能证明人类的无足轻重,这真让人难过。一旦认识到山脉尚且不免腐坏崩塌,就能意识到人类活动的危殆和必朽。如果山峰都经受不了时间的摧折,一座城池、一个文明又怎么能有更大的胜算?丁尼生在《悼念集》中为稳定状态写下挽歌:“山陵是幻影,从(from)一种形体(form)流向另一种,无物可以驻留;它们雾一般消散,那坚实的土地,/像云,它们形成稍纵即逝的自我。”从from流动到form:语言学展示了语言像其他任何东西一样臣服于无尽的变化,连词语都不会一成不变地指代一个意思。除了变化本身,没有什么能更持久。

不过总的说来,地质学的发现还是鼓舞人心甚于充满威胁的。除了阐释地球的力量,罗斯金还敦促读者大众不仅要了解现有的地貌,还要看到那些已然缺失的部分:大灾难或永不停止的侵蚀作用从山中去除了什么。在他的文字里,一座又一座想象的山峰在充满可能的梦幻中自眼前拔地而起——这都是些可能或确实存在过的山脉。罗斯金像一位杰出的普洛斯彼罗,召来已逝山脉的魂魄,让它们在今日的天际线和山脊上方冉冉升起。他教导我们,荒凉的大自然是一个更为雄奇惊人的世界的废墟,是他称作“造物最初创建的宏伟形象”的遗迹。即使是马特洪峰,那壁立千仞的辉煌吸引着数千名追慕者前往采尔马特谷,罗斯金也指出它不过是一座雕像:由地球狂暴的能量从一整块材料挖凿、雕刻、砍削而来。罗斯金教导他的众多读者,只要知道怎样观察,地质的过去随处可见。后来约翰·缪尔在美国也是这样做的。

罗斯金还相信山脉是移动的,而这也许是他对我们心中之山的形成所做的最重要的贡献。在出版《山峰之美》前,罗斯金多年间踏遍了阿尔卑斯山下的小径,写生、观察、沉思。他推断,山脊上的嶙峋不平看似随意,实则不然。事实上,只要细致耐心地观察,就能看到山峰基本的构造形式是弧形,而不是粗略一观所看到的角状。山脉天然是弧形的,像波浪一样被塑造排列。它们是石头波浪——“蓝色山脉沉默的波浪”,而不是水的波浪。

而且,罗斯金还说,山脉和水波一样容易运动。它们由巨大的力量拔升而成,并且仍然受这些力量驱动。正如詹姆斯·赫顿指出的那样,我们看不见山脉的运动,只能想象,这是人类短暂的生命所致。山脉并不静止,而是流动不居,岩石从峰顶滚落,雨水从侧翼倾泻。在罗斯金看来,正是这永恒的变动让山脉成为所有自然景观的开端和结局。他写道:

那些荒凉竦峙的黝黑山脉啊,世间几乎所有年代里,人们都仰望它们,怀着厌恶,怀着恐惧,避之唯恐不及,仿佛死亡之影永远在那里游荡,而实际上,它们恰恰是生命和幸福的源头,比平原上一切明亮的富饶远为丰盛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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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金凭直觉感到的山脉运动,在二十世纪出人意料地被证实了,那是西方想象山脉过往的最后一场巨大转变。一九一二年一月,一个叫阿尔弗雷德·魏格纳(alfred wegener)的德国人站在法兰克福一众著名地理学家面前,告诉他们大陆在漂移,这一事件如今已经成为地球科学界的传奇。他解释说,具体来讲,这些主要由花岗岩构成的大陆在海底密度更大的玄武岩层上“漂移”,好比一块块油浮在水上。魏格纳告诉那些越来越觉得不可置信的听众,世上的大陆块在三亿年前是连成一整块的超大陆、原大陆,他称之为“泛古陆”(意思是“所有的陆地”)。在各种地质力量的分离作用下,泛古陆被扯成很多块,随后四散漂离,在玄武岩层上奋力漂到现在的位置。

魏格纳主张,世界上的山脉不是因地壳冷却起皱形成(这个理论在二十世纪初叶又盛行起来),而是由一块漂移的大陆撞入另一块,在碰撞处周围隆起的褶皱。比如名义上把俄罗斯欧洲部分和西伯利亚分隔开来的低矮的乌拉尔山,在魏格纳看来就是由两块漂浮的大陆在很久远的年代撞击而成,年深日久,撞击部位造山运动的效果大部分被侵蚀夷平了。

若要找证据,魏格纳说,只消看看地球,看看大陆的散布,稍稍移动一下,它们就会像拼图一样拼合起来。把南美洲挪向非洲,它的东海岸正好嵌入非洲西部的边缘。用中美洲包拢象牙海岸,北美洲裹住非洲头部,你就有半个超大陆了。同样的诀窍也能用在印度西部倾斜的海岸上,那里能和非洲之角的直边严密地贴合到一起,正如马达加斯加可以利落地嵌回非洲东南海岸的小缺口。

魏格纳还有更有力的证据来支持他的论点。多年来在马堡大学饱览大批化石档案之后,他推断,正是在他认为曾连在一起的地方,岩石记录中发现了一样的化石样本:比如非洲西海岸和巴西东海岸的煤矿层和化石是一致的。“这就像我们根据报纸碎片的边缘,把它们重新拼到一起,”魏格纳写道,“然后查看一下拼接处印刷的痕迹是否正好对得上。若对得上,就能推断出这些碎片原本就是这样连在一起的,别无他论。”

魏格纳并不是第一个主张大陆相连的人。十六世纪的地图绘制家奥特柳斯(ortelius)就注意到大陆拼图一样的组合方式,也提出它们从前连在一起,后来被剧烈的洪水和地震割裂。当时没人相信他。而无比敏锐的弗朗西斯·培根一六二〇年在《新工具》中提到,大陆可能曾经连在一起,“仿佛是从同一块模板上切下来的”,但好像也就到此为止。一八五八年,一个名叫安东尼奥·斯奈德-佩利格里尼(antonio snider-pelligrini)的法裔美国人用一整本专著——《创世及其奥秘的揭示》(creation and its mysteries revealed)——专门阐述大陆曾经怎样连为一体。

但这样一番激进的理论革新在十九世纪中叶还真是生不逢时,无法融入任何知识体系。十九世纪地质学主流相信的是,各大洲之间曾由大陆桥相连,只是后来陆桥塌了,沉入海底。这解释了为什么不同大陆上会有相同的物种,也貌似比大陆漂移说更合理。

因此,一九一二年魏格纳的观点违背了当时的流行论调:如果他的观点是对的,那便否定了十九世纪地质学的诸多奠基观念。更糟的是,作为气象气球研究的先驱,魏格纳专攻气象学,他同时也是一名格陵兰专家,曾经多次成功到北极探险,最后一次没能回来;现在他成了入侵者,侵犯到地质学家的地盘。一个气象学家怎么可能擅自将十九世纪地质学复杂而宏伟的大厦一举击溃呢?

魏格纳的理论立即招来汹涌的反对之声,就像伯内特多年前遭遇的那样(“纯粹是该死的胡言乱语!”美国哲学学会会长言辞激烈地说道)。可魏格纳是个坚忍的预见者,面对最初的敌意,始终沉着冷静。一九一五年他出版了《海陆的起源》,仔细阐释自己的理论,从某方面来说,他对地球历史的重新设想,像伯内特的《地球的神圣理论》和赫顿的《地球论》一样具有启示作用。一九一五年到一九二九年间,魏格纳三易其稿,加入了地质学的最新进展,却仍然入不了地质学主流之眼。一九三〇年他再次踏上格陵兰探险之旅。在五十岁生日之后三天,他和探险队遇上一场极地暴风雪,气温跌至华氏零下六十度(约等于零下五十一摄氏度)。魏格纳和同伴失散了,在乳白天空下冻毙于一处幽僻荒野里。雪停之后,同伴们才找到他的遗体,他们用冰砖砌成墓穴,埋葬了他,墓顶上竖起一个二十英尺高的铁制十字架。不到一年,墓地连同遗骨消失在其下的冰川之中。这样的葬礼,魏格纳无疑是会认可的。

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所谓“新地质学”时代的到来,人们才认识到魏格纳的理论至少有一半是对的。深海探测器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系统的海底探测,人们发现大陆的确移动过,也的确是从一块巨大的原大陆分散而来。不过各大陆并不像魏格纳想的那样如冰山漂浮在水面上一样,是漂浮在玄武岩之上的独立个体。据发现,地球表面其实由二十来块地壳片或地壳板组成,而大陆就是这些地壳板块充分隆起抬升到海面之上的部分。

新地质学家给这些板块起了名字,有非洲板块、科科斯板块、北美板块、纳斯卡板块、伊朗板块、南极板块、胡安·德富卡板块、澳大利亚板块、阿拉伯板块,以及无疑十分坚固的中国诸板块。这些板块受到对流和半流动地幔内部“腔室”的驱动,在自身质量的牵动下,围绕彼此做相对移动。海面下板块边界相遇的地方,要么形成洋中脊,要么形成潜没区。如果是洋中脊,两个板块边界在地幔运动的作用下不停被推向两边,岩浆上涌到裂隙中,冷却后形成海底玄武岩,于是洋中脊隆起,高于周围的海底,就像板球上的缝。相反,在潜没区,两处板块挤到一处,不易浮起的那块滑到另一块下面,岩石被压进地幔,融化后再以液体形式沸腾上涌,在地壳上形成灼热的伤口。这些潜没区形成了海沟,像阿留申海沟、爪哇海沟、马里亚纳海沟。在这些海沟的底部——其中马里亚纳海沟最深处的深度超过喜马拉雅山的高度——有巨大的气压,如果去到那里,你的身体会被压缩成罐头大小。

地球上大多数山脉都是在板块挤压碰撞后抬升而成的。比如阿尔卑斯山就是驮着意大利的亚得里亚板块挤进欧亚板块后形成的。如今最低的那些山脉反而是最古老的,因为要销蚀它们,侵蚀作用需要时间。乌拉尔山脉磨钝削低的山脊就说明它年代久远,苏格兰圆润的凯恩戈姆山也是如此。也许你会惊讶,喜马拉雅山是地球上最年轻的山脉之一,六千五百万年前才形成。那时印度板块向北运动,慢慢挤入欧亚板块——拱到它下面,将其边缘朝上抬升到五英里半之高。和地球上年迈的山脉相比,喜马拉雅尚是少年,它棱角分明,愣头愣脑,不像前辈那样,被磨平了棱角,头顶又秃又平。

它也和少年一样还在成长。喜马拉雅在不到二十万年前成为世界第一高山,如今还在以每年五毫米的超常速度长高。再用上一百万年——在地质学语境里这不过是眨眼的工夫,喜马拉雅的高度几乎可以是现在的一倍。只是这不可能发生,因为重力不允许如此庞大的构造存在。总有地方会支撑不住,如果长到那个高度,山脉会不堪自己的重量而坍塌,或者在某次大地震里四分五裂,而这样的地震每隔几个世纪就会袭击喜马拉雅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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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好多年过去了,我在山中依然会受到深时的震撼。有一次,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去攀登苏格兰本·劳尔斯峰。那里的山石富含云母,行至半路,我发现一方沉积岩,背后苔藓杂草丛生。退后几步,从边上望去,可以看到这方岩石由数百层薄灰岩构成,每一层都比床单还薄。我估摸着每一层都意味着一万年——三毫米薄的岩石里浓缩了一百个世纪的光阴。

我发现在两层灰色岩石之间有一线银色薄层,便把手斧的斧头凿进岩层里,试着撬开它们。石块裂了条缝,我设法把手指伸到沉重的岩石顶盖下面,向上一提,石头就开了。两层灰岩之间露出一码见方的银色云母,在阳光下涌出闪亮的光泽,很可能是几百万年来头一次见到阳光。这真像开启一个装满银币的箱子;也像翻开一本书,发现里面夹着一面镜子;或者像推开一扇活板门,露出一座时间宝库,深不见底,让人头晕目眩,搞不好我可能会一头栽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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