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邓曼韦路有一片灰色房产,他们住在拐角的那座房子里。一直住在那里。布洛根太太在那里生养了六个孩子。布洛根是议会的勤杂工,如今仍在屋后的小花园里种蔬菜,还种了几株金盏花。只有利亚姆·帕特还跟他们一起住在家里,他二十三岁,是最小的孩子,给包工头奥德怀尔打工。当利亚姆·帕特说他打算远离家乡时,他的母亲——父亲也是,却是以另一种方式——感到心烦意乱。“是去科克吗?”母亲问。但利亚姆·帕特心里想的是英国。
德西·考格兰说能帮利亚姆安排妥当。德西·考格兰说,如果不是妻子拖累,而且又怀了孩子,他就自己去了。罗西塔根本动不了窝,根本不可能离开房子五米远,她的母亲就跟他们隔着两户人家。“没问题,你肯定能落下脚来。”德西·考格兰信心满满地预言,“不可能出岔子。”
利亚姆·帕特没有什么了不得的雄心壮志。他只想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基督教兄弟会里,他是班上表现最好的一个。专心听讲,虽然经常听得云里雾里。穆内神父不止一次夸奖他穿着去做弥撒的那件西装——是家里人传给他的,以及他每个星期天都戴的那条领带。“尊重,利亚姆·帕特,”穆内神父总是说,“你的老神父看到这份尊重,看到你把靴子擦亮,感到很受鼓舞呢。”实际上,利亚姆·帕特星期天穿着去做弥撒的不是靴子,而是鞋子,黑颜色的,打着补丁,也是家里人传给他的。鞋子不防潮,但这并不妨碍他下雨天也穿着它们,回家后往鞋里塞一些报纸。“啊,没问题,你挑个工种吧。”利亚姆·帕特问能否学一门手艺时,奥德怀尔说。他什么都想学——铺管子,砌墙,木工,油漆。这些活儿都近在手边,只要他能踏踏实实干好其中一件,就根本用不着跑那么远。私下里,奥德怀尔认为利亚姆·帕特脑子不太够用,干什么都不行,那么,看搅拌机总不会有错吧?“让大搅拌机转起来,让利亚姆·帕特·布洛根站在机器后面。”奥德怀尔在工人们为他盖房的工地上,喜欢说这样的玩笑话。“奥德怀尔就是这个德性。”德西·考格兰轻蔑地说。跟着奥德怀尔干,利亚姆·帕特恐怕只能一辈子翻铲湿水泥了。
德西也住在这片房子中。他是结婚入赘进来的,第二个孩子出生时买了栋房子。德西在兄弟会有一些宏伟的想法,一两杯酒下肚后,那些想法仍然存在。他长篇大论地说起极端共和运动的“那帮小子”和“那些关系”,俨然成了一个操纵全局的人。实际上他的本行是泥瓦匠。
“到了那儿就给那人打电话。”他告诉利亚姆·帕特,利亚姆·帕特就把号码记了下来。他一直都崇拜德西,德西追罗西塔·德鲁迪不费吹灰之力,最后把她娶到了手,德西虽然从没摸过曲棍球,却似乎知道比赛结果,他嘴里叼着香烟还能说话,声音压得很低,让你听不清他在说什么,眼睛眯起来强调他要透露的内容绝对是机密。有几个人说德西·考格兰光说不练,但利亚姆·帕特不这么看。
还不错,利亚姆·帕特在伦敦待了一星期后,在一张明信片上写道,有一个伙计来自利斯摩,还有一个来自韦斯特米斯郡。他在一个名叫哈克斯特的工头手下,开水泥搅拌机,填地基。他没有在短信上写他感到孤独。工钱是奥德怀尔给的两倍,他在卡片底部挤进这么一句,卡片上的图画是一个近卫兵站在岗亭里。
布洛根太太把卡片放在壁炉架上。她自己也感到孤独,她早就知道,最小的孩子走了,家里肯定冷清。布洛根去了外面的花园,尽量不去想伦敦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利亚姆·帕特跟他妈妈一样任性,布洛根先生想。脾气还不错,就是任性,他俩都是一样的红头发,不过布洛根太太的头发已经变得花白。他曾请求穆内神父找利亚姆·帕特谈谈,但根本没用。
从那之后,每过大约四个星期,利亚姆·帕特会在一个星期六晚上打来电话。他们总希望能听到他说打算回来,但他只是说一份活儿干完了,又开始了新的一份,每天早晨等着大卡车来接,从他住的地方开过半个伦敦城。认识德西·考格兰的那个人,像德西·考格兰说的那样给了他这份工作。利亚姆·帕特一到伦敦就给那个名叫菲尼的人打电话,“一位哈克斯特先生正在招年轻人。”菲尼说。在星期六的电话里——每次都是母亲先说,然后父亲再说一两句——利亚姆·帕特没有透露,他向哈克斯特打听学手艺的事时,工头说愿干就干、不干走人,他那儿需要的就是个打杂的。利亚姆·帕特也没有告诉父母,从他到包工队的第一天上午起,哈克斯特就一直跟他作对,在利亚姆·帕特看来根本毫无原因。包工队的工友们说,哈克斯特就喜欢这样跟某人作对。
他们没有探究为什么,利亚姆·帕特也没有。他们不知道,哈克斯特生活中的种种缺陷,必须有一个替罪羊来弥补——哈克斯特的老婆经常拒绝他自认为合理的卧室权利,这是种马和猎狗的失败。而且,监工的冷嘲热讽,华而不实的建筑师的挑剔,也都需要有人来补偿。哈克斯特是个黑胡子的大块头男人,干起活来像手下的人一样卖命,脱得只剩背心,一条黄铜皮带系住裤子以防滑脱。“这是个什么名字啊?”利亚姆·帕特把名字告诉他时,他这么说,并执意叫他米克。似乎是利亚姆·帕特脸上的雀斑激怒了哈克斯特,他虽然对爱尔兰口音早就熟悉,却硬让自己相信听不懂利亚姆·帕特的话。“哦,典型的爱尔兰人。”哈克斯特总是这么说,即使利亚姆·帕特做了某件聪明的事,比如在泥浆里放几块木板,让手推车在上面走。
利亚姆·帕特在哈克斯特手下干了六个星期后,那个名叫菲尼的人又找到他,在一个星期天给他打来电话。“混得怎么样?”菲尼问道,“稳定下来了吗,小伙子?”
利亚姆·帕特说还好,几天后,他跟包工队的另外两个爱尔兰小伙子一起,站在一家名叫马和马刺酒吧的吧台那儿,菲尼走了进来。“你干得怎么样?”菲尼作了自我介绍后问道。他五官干巴巴的,黑头发,额头上有个v型发尖。看模样像个神职人员,但他很快申明自己不是牧师。他在一家玻璃厂工作,他说。
他和他们三个都握了手,跟拉菲提和努南握手时,那热情劲儿不亚于跟利亚姆·帕特握手。他给他们买了酒,他们想掏钱时,他坚决不让,说绝不能让年轻人买单。他只希望有人作个伴儿,他说,“不然可怜的外乡人怎么混得下去呢?”
这句感叹得到了大家的共鸣。菲尼说,有一些人来找他,待不了几天就熬不住了。“想妈妈了。”他说,薄薄的嘴唇往后一咧,扯出一个笑容,拉菲提后来说这让他想起一条狗在叫。“一次,有个年轻人连火车都没敢下。”菲尼说。
从那之后,菲尼经常到马和马刺酒吧来逛逛。在接下来的谈话中,他提一些问题,对谈话表露出兴趣,得知了哈克斯特在挑利亚姆·帕特的刺儿。他本人并不认识哈克斯特,他说。拉菲提和努南都向他解释,利亚姆·帕特完全有理由多诉诉苦,要知道,如果哈克斯特想找谁的麻烦,那可不是儿戏。菲尼深感同情,用他特有的方式抿紧嘴巴,厌恶地摇了摇头。拉菲提和努南推断,大概是因为听了这么些事,菲尼对利亚姆·帕特格外友好,超过了对他们俩,在这种情况下这也是公平的。
菲尼带利亚姆·帕特去看赛狗,给他找了个更好的住处,有一次利亚姆·帕特周转不开时还借钱给他,而且没有催他还。时间一星期一星期地过去,如果没有哈克斯特,利亚姆·帕特的生活还算过得不错。“啊,没事,我很好。”星期六打电话回家时,他继续报喜不报忧,仍然不提他跟工头相处中的麻烦。但确实有几次闪过这样的念头:某个星期一早晨,不再等卡车把他接走,他已经受够了。
“那你怎么办呢,利亚姆·帕特?”菲尼在鲍勃餐厅问道,他周末经常跟利亚姆·帕特一起在这里吃饭。
“回家。”
菲尼点点头,然后叹了口气,顿了顿,说确实有这种事。他以前见过,一个凶狠霸道的工头,专门跟某个年轻人过不去。
“太过分了,我恨他。”
菲尼又一次沉默了。然后他说:
“他们瞧不起我们。”
“什么意思?”
“凡是带爱尔兰口音的人。就是那样。”
“你是指扔炸弹之类的事?”
“我的意思是,你在呼吸他们的空气,他们要管你收费。利亚姆·帕特,我第一次碰到你的时候,你那两个朋友不是说另一家酒吧不招待你们吗?”
“那是啤酒花酒吧。他们不招待穿工作服的人。”
菲尼探过身,隔着一盘炒肝和土豆。他把声音压得低低的。“我们走后,他们把餐具洗两遍。盘子,杯子,你喝酒的玻璃杯。有一次我在一家自助洗衣店,洗完衣服后把机器让给一个女人,我刚开口,她就说‘谢谢,不用’。”
利亚姆·帕特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但人们确实不友好。在包工队里还行,他和拉菲提、努南或菲尼一起出去时也没事。但人们看到你过来时,不笑,不点头,也不说话。他第一次租房的那个房东太太疑神疑鬼,每次他出门时她都守在客厅里,似乎生怕他卷了她的东西逃走。在菲尼帮他找的那个地方,一个并不住在那儿、不知其名的男人,每个星期天早晨过来,你把房钱给他,他给你写一张纸条。从来都不说一句话,利亚姆·帕特经常怀疑他是不是说话有障碍。虽然厨房里有别人的食物,虽然楼梯上、有时候头顶上传来脚步声,但利亚姆·帕特在那里住了几个星期,都没有见到一个别的房客,也没有听见别人的说话声。楼下一个房间的窗帘一直拉得严严的,那窗帘你在外面也看得见,这更增加了房子死气沉沉的气氛。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菲尼说,“蠢得像猪一样。他们会写自己的名字吗?你可以看出他们在使劲地想。”
哈克斯特总是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你给我动点脑子吧。”哈克斯特朝利亚姆·帕特嚷嚷,一旦有什么事不合心意就说爱尔兰的萝卜都比利亚姆有脑子。还有一次他说:“把那该死的小岛拖到大海里去算了。也让他们尝尝厉害。”
“我没法给你换工作,”菲尼说,“如果可能,我肯定会帮忙。”
“那,换个包工队呢?”
“也许再过两个星期会有机会。”
“太好了,换个包工队。”
“你认识麦克泰格吗?”
利亚姆·帕特摇摇头。他说菲尼已经问过他一次了。“麦克泰格手下有包工队吗?”他问。
“他是赌马经纪所的。如果你认识麦克泰格就好了。会有好处的,利亚姆·帕特。”
几天后,利亚姆正跟拉菲提和努南在马和马刺酒吧喝酒,菲尼过来了,然后,他和利亚姆·帕特一起走出了酒吧。
“咱们去喝一杯吧?”他提议道,利亚姆·帕特感到吃惊,因为他们出来的时候酒吧正在打烊,其他地方应该也关门了。“没问题。”菲尼说,完全不以为意。
“我还要赶末班车呢。还有十分钟了。”
“你可以在我们去的地方睡觉。绝对没问题,小伙子。”
他怀疑菲尼是不是喝醉了。他坚持说最好回自己床上睡觉,但菲尼似乎没听见他的话。他们拐进一条小巷,转到一座房子的后面。菲尼轻轻敲了敲玻璃窗,电视机里的说话声几乎立刻就停止了。房子的后门开了。
“这是利亚姆·帕特·布洛根。”菲尼说。
一个身材肥壮的中年男人站在长方形的光影里,红彤彤的大脸膛上是粗硬的浅色头发。他穿着黑色的毛线衫和长裤。
“是条硬汉。”他招呼利亚姆·帕特,伸出一只手,拇指边缘有一道正在愈合的伤疤。
“这位是麦克泰格先生,”菲尼结束了他的介绍,“我们路过这儿。”
麦克泰格先生领他们走进厨房。他打开两罐啤酒,递给客人一人一罐,自己从冰箱顶上又拿了一罐。是卡林啤酒,黑方。
“干得怎么样啊,利亚姆·帕特?”麦克泰格先生问。
利亚姆·帕特说还行,可是菲尼轻声否认了这一点。还是老一套,他汇报说,工头百般刁难一个爱尔兰小伙子。麦克泰格先生同情地摆动了一下硕大的方脑袋。他声音粗厚,似乎是从胸腔深处发出来的。是贝尔法斯特人,利亚姆·帕特习惯了他的口音后对自己说,一个城里人。
“房间还好吧?”麦克泰格先生出其不意地问道,“安顿下来了吗?”
利亚姆·帕特说房间不错。菲尼说:
“是麦克泰格先生帮你找的。”
“房间?”
“当然。”
“那座房子我熟悉。”麦克泰格先生说,却没有作更多的解释。他透露了一个赛马信息,牛顿阿伯特的卡桑德拉之友,第一场。
“把所有的钱都压上吧,利亚姆·帕特。”菲尼建议道,说完便哈哈大笑。他们只待了半个小时,然后顺着原路离开厨房,出门来到后院。在街上,菲尼说:
“你有麦克泰格先生罩着呢。”
利亚姆·帕特没听明白,但也没说。大概跟那个赛马信息有关吧,他暗想。他问,星期天早晨过来收房租的那个人是谁。
“我怎么知道呢,小伙子。”
“目前我好像是那里唯一的房客。似乎有几个房客搬走了。”
“这样你可清静了。”
“是很清静。”
那天晚上,利亚姆·帕特不得不走回住处。根本不可能在麦克泰格先生家睡觉。他走了将近两个小时,但夜晚很舒服,他并不介意走路。他把刚才的对话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想起麦克泰格先生那样关心他的生活,仍然感到迷惑不解。他一躺下就睡得很沉,因为太晚了,连衣服都没顾得上脱。
时间一星期一星期地过去,利亚姆·帕特没有再看见菲尼。他住的那栋房子的另一间屋子又住进了人,但只住了一个周末,之后似乎又只剩他一个人了。在一个星期五,哈克斯特把拉菲提和努南的身份证还给了他们,说他们磨洋工。“如果你愿意就留下。”他对利亚姆·帕特说,利亚姆·帕特意识到工头哈克斯特不愿意他走,因为他充当着他的出气筒。可是没有了朋友,他感到孤单,而且内心总有一种怨恨的情绪在作祟,工头这样对他,使周围陌生人对他的态度也发生了扭曲。
“我想回去了。”后来有一天晚上在马和马刺酒吧门外碰到菲尼时,他说。他起初以为菲尼抱怨自助洗衣房的遭遇,以及盘子被清洗两遍的事是过于敏感了,但现在觉得那或许是真的。你在一家店里买包香烟,老板娘都不肯跟你聊几分钟,虽然你昨天刚进来过。这个城里唯一的好去处就是酒吧,你可以见到家乡的小伙子,可以轻松地说笑、玩闹一会儿,如果酒吧允许的话,还可以唱唱歌儿。可是深夜打烊之后,你还是一个人。
“你干吗要回去,孩子?”
“这里不适合我。”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当年也经常这么想。”
“这不是年轻人应该过的生活。”
“他们把你们赶了出去。他们折磨了我们整整八个世纪,现在又故伎重演。”
“他骂我妈妈是人渣。”
哈克斯特连给布洛根太太系鞋带都没资格,菲尼说。他以前见过这一套,他说。“他们都一个样儿,孩子。”
“再过几个星期,把这个活儿弄完就不干了。”
“你回家过圣诞节。”
“是的。”
他们在街上慢慢地走,酒吧的人散了,夜晚的空气潮湿而寒冷。黑暗中,菲尼在一盏不亮的路灯下停住脚步。他轻声说道:
“麦克泰格先生有事找你。”
听起来好像又是赛马信息,但菲尼说不是。他默默地往前走,利亚姆·帕特对自己说可能是一份新的工作,换一个工头。他思忖着。哈克斯特是最可恶的,但不仅仅是哈克斯特。利亚姆·帕特想家了,他想念那片房子,想念逢人便会跟你打招呼的小镇。来这里后,吃东西一直瞎对付,前一天晚上买来三明治,早上和中午拿它充饥,稍晚些再吃点汉堡和薯条,星期天去鲍勃餐厅吃一顿。来之前没想过这件事——吃什么,星期天怎么打发。有几次做弥撒时看见一个姑娘模样挺可心,每次都见着那个姑娘,面容娴静,头发扎在脑后。可是几星期前,他做完弥撒朝她走去时,她却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了。
“我不想找新的工作了。”他说。
“为什么呢,利亚姆·帕特?就因为他们让你遭了罪?”
“我记得你好像说麦克泰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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