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受雇于英国民族舞和民谣协会以来,威尔森就把自己当成是历史的仆役。事实上,还是个非常鲁莽的仆役。他不是那种在教室的粉笔灰里嘟哝着葛兰格林德式教条的大学老师,而是在新世界冒险的卡利班。从伦敦来的船上,威尔森向乘客们解释在英国失传的民谣或许还存在于美国阿帕拉契山脉中。不少年轻女人相当吃惊,并且表达了对他安危的担忧。一位男乘客被逗乐了,他是个粗野的乔治亚州人,他觉得威尔森满口“老兄”,不像是个冒险家,倒像是舞蹈大师。
威尔森离开火车站,并把行李存放在蓝山旅馆以后,沿着契尔瓦的主干道走了走。小镇名字的田园风情并没有立刻彰显。木屋和帐篷,牛群和小酒馆也完全看不到。相反,货真价实的房子围绕在小镇边缘,大多装修豪华。广场上,有一座纪念一战的大理石雕像。各种广告招牌上写着牙医,医生,律师,甚至糖果商。男人没有挂着塞了“手枪”的枪套,女人也没有穿靴子和马裤。汽车比马多。一切都让威尔森无比失望。直到此刻。
威尔森走近时,老人正把他的马和马车拴在一根柱子上。他没有穿鹿皮,但是他长长的灰胡子,破烂的外套,钉着平头钉的靴子和草帽都说明他是位真正的村夫。老人啐了一口烟液算作是打招呼,他讲话时爱尔兰土音浓重,威尔森不得不让他重复两遍。然后威尔森迟疑地传达了他雇主的意愿。
“英国,”村夫说,“你从那儿来?”
“什么?”威尔森问,老人又重复了一遍。
“啊,”威尔森说,“我从哪儿来?”
村夫点点头。
“是啊,先生,我从英国来。我正在搜寻不列颠民谣。很多在我们国家失传已久的老歌或许能在这儿找到。但我不过是个访客,简直毫无头绪。旅馆老板建议我找找上了年纪的居民,像您这样的,或许能帮到我。”
威尔森顿了顿,从那张胡子拉碴的脸上寻找一丝感兴趣,或者至少是理解的迹象。面试的时候他被警告说这次旅途很具有挑战,尤其是对于一个刚刚走出大学的年轻人来说,况且他的履历上没有怎么体现学术志向,当然这一点并没有明说。事实上,威尔森是协会的第三候选人,他被雇佣是因为第一候选人决定去印度试试运气,第二候选人从酒吧里喝醉了出来,被电车撞了。
“当然,如果您帮我找到这样的民谣,除了表达谢意之外,我还会支付一笔可观的费用。”
老人又啐了一口。
“多少钱?”
“一天三美元。”
“我能帮你挖出些小曲儿来,”村夫说,指指马车,“但别高兴得太早。我们得去很远的地方。”
“什么时候能出发呢?”威尔森问。
“明天中午。你待在旅馆?”
“待?”
“是啊。待,”老人说,“睡。”
“是啊。”
“那我去接你。”村夫继续拴他的马。
“我能问下你的名字吗,先生,”威尔森说,“我叫詹姆士·威尔森。”
“埃古·巴瑞夫。”老人回答。
第二天中午十二点,他们从契尔瓦出发,威尔森的旅行袋放在车厢里,他则和埃古·巴瑞夫一起坐在马车上。他们穿过美丽的农田,周围都是漂亮的房子,但是当他们进入更深的山脉时,房子变小了,有的还歪歪斜斜,大多没有粉刷过。威尔森高兴地看到第一间木屋,接着又出现更多。他们拐出了“收费道路”,巴瑞夫是这样称呼它的,驶上一条满是杂草和泥土的小路。随着海拔的增高,十月的空气变得凉爽。山脉倾斜,巨大的岩石从树丛中穿出。荒蛮感唤起古旧的时代,威尔森觉得,正是这样的地貌和原住民,让阿尔比恩的音乐得以在此流传。
他再次想起他的大学教授,每场单调的讲座如同遗忘之河,沉没于他心中仅存的那些换取学位的知识中。然而如今詹姆士·威尔森将告诉他们,历史不仅仅是他们那套僵化的蠢话。历史是流动的图书馆和教室,存活于这个世界,人类口口相传。不然为什么甚至连他这位目不识丁的导游,都拥有一个伊丽莎白时代戏剧里的名字呢。
一条红黑相间的蛇滑过小路,消失在石头裂缝里。
“我猜是条毒蛇。”威尔森说。
“不是。”巴瑞夫回答,“不过是条小蛇。”
不一会儿,他们淌过了小溪。
“我们在麦克道尔的地盘了。”老人说。
“麦克道尔?”威尔森问。
“你们大概是这么念的。”巴瑞夫回答。
“我以为这个家族来自苏格兰,”威尔森说,“不过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们在这儿很多年了,”老人说,“他们是个大家族。我们要去见的人是他们的曾祖母,她还活着。她差不多有一百岁,头脑却和刚磨过的斧头一样锐利。她知道那些小曲儿,还有你想知道的一切。但如果他们不喜欢你,会有点暴躁。”
“如果我的英国人身份让他们不舒服的话,”威尔森声称,“那很好办。我的父亲是正统英国人,我一直住在英国,但我的母亲是在苏格兰出生的。”
巴瑞夫点点头,晃了晃缰绳。
“离山谷已经不远了。”他说。
马车登上了最后一座山丘,映入威尔森眼帘的不是破旧的木屋,而是一幢装着玻璃窗的洁白农舍,屋顶闪亮得像是刚刚锻造出来的银币。他提醒自己说,在这幢看似现代的房子里,有一位百岁老人正在等他呢。房子的左边是一片没有耕种过的田野,右边有一间谷仓。山谷深处,牛和马在开阔的牧场上散步,身侧烙着字母m。
一个五十来岁模样的男人走出门廊,看着他们。他穿着外套和一件格纹衬衫,没有拿枪。
“那是卢瑟。”巴瑞夫说。
“我以为他们会带枪迎客。”
“他们现在不太这样了,除非有什么特殊原因,”巴瑞夫回答。“他们遵循传统,我们是他们的客人。”
马车驶进院子里,巴瑞夫踩住刹车,他们从马车上爬下来,走上台阶。两位村夫亲密地打招呼,尽管主人称呼老人为“瑞夫”。威尔森也走上前去。
“我是詹姆斯·威尔森。”他说着,伸出手。
“很高兴认识你,詹姆斯,”那个人回答,“叫我卢瑟好了。”
主人接过威尔森的旅行袋,打开门,后退了两步,让客人们先进屋,在支起的壁炉前暖暖身体。客厅慢慢呈现在他们面前。壁炉架上有一台旅行钟,旁边放着一排书,包括意料之中的家庭版圣经,但是还有一册叫《苏格兰宗族》的厚书。再往里走,一位白胡子长老的装框银板照片占据了整面墙,对面挂着一块红黑相间的格纹花呢布,底部烧焦了。壁炉一边有两把梯背椅,另一边放着一把硕大的温莎椅,裹着漂亮的红丝绒。
“请坐,”主人说,“我很远就看见你们了,为你们生了火。”
一位中年女人捧着银托盘出现在客厅里。上面摆着面包,果冻,咖啡,银餐具,茶碟,还有两块餐巾。卢瑟在客人中间放了张脚凳,女人把托盘放了下来。
“这是莫利,”主人说,“我太太。”
女人微微红了脸。
“我们刚刚吃过午饭,”她说,“如果知道你们要来,我们应该等会儿的。”
和巴瑞夫一样,卢瑟和他妻子有明显的口音,但他俩说话彬彬有礼,词语结尾都有d和g的口音。巴瑞夫坐下,把餐巾掖在下巴底下,颇具喜剧天分。威尔森也坐下,这才看到已经有人坐在温莎椅上了。
老妇的脸是核桃壳颜色的,皱皱巴巴。肩膀上盖着件黑色披肩,遮住她缩成孩子大小的身体。她看起来不像是坐着,而是陷在椅子里,脑袋和身体沉进柔软的垫子,鞋尖碰不到地板。但是瘦小的女人不如巨大的椅子令人震撼,丝绒衬垫的椅子给人皇室的权威感。
“奶奶,”莫利说,“我们有客人来了。”
威尔森站起来。
“很荣幸见到您,夫人。”他说着,稍稍鞠了个躬。
“这位是詹姆斯·威尔森,”巴瑞夫说,突然用起全名,“他从英国过来学习老歌。”
女主人眨了眨眼睛,盯着威尔森。她的眼睛是最浅的蓝色,仿佛时光洗去了大部分色彩,但是里面闪烁着活力。威尔森坐了回去。
“他想要学歌,然后带回英国去。”巴瑞夫补充,像是在威尔森头顶挥舞着英国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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