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物

如果你听说一个从越南来的人拥有一只约翰·列侬的鞋子,大概会感到很吃惊吧。这不是约翰·列侬一只普通的鞋子,而是列侬在达科塔公寓门前被枪打死时穿的那只鞋。现在那只鞋子的主人就是我。当然啦,我也是因为有钱才买下这个东西。那些没脊梁骨的穷光蛋投降了,让越共接管了南越。以前,我在自己原来的国家是个大富翁。我讲这话时,可能你脑子里一定会对我产生一些想法,觉得这一定是个丧尽天良、冷漠无情的人,怎么能说出“没脊梁骨的穷光蛋”这类的话呢?我的意思不是说他们懦弱才变成穷光蛋。我的意思是人穷志短。穷人被踩在脚下,失去所有权力,生活在最残酷的暴君压迫之下。但他们的这种悲惨,还比不上贫困带给他们的悲惨。要不然的话,穷人怎么会为了得到一点好处而甘愿受苦、致残,甚至牺牲生命呢?如果我是穷人的话,也许也会丧志的。

我在越南很有钱。钱让我鼓足勇气漂过南中国海,抛弃那里拥有的一切,来到异国他乡,重新东山再起。我就是这么做的。我来到了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安了家。因为我原籍在北越,又是个天主教徒,我最终和奥尔良社区最东边的同胞们住一起。这个社区叫做凡尔赛,实际上是美国人为我们这帮难民提供的一个公寓区。我在难民营待了一段时间。屋里的天花板还没八英尺高,也没有走廊,甚至连挂风铃的地方都没有。一贫如洗的屋子曾使我一蹶不振,差点让我失去生活的勇气。我在西贡曾有很多好东西,如柚木家具,家具上面还有用珍珠和象牙镶嵌的故事场面,讲述征氏两姐妹如何在公元40年把中国人赶出我们国家的故事。我原先家里还有古代传下来的部分卜骨,这是祭祀时占卜用的动物骨头,上面还刻着占卜的中国字,还有一把带有鹿角把柄的青铜剑。你觉得可能是这些古玩意保佑我免遭国难。这些古玩意的确有些神力。我们教堂里明白地讲过这些道理。圣人的骨头渣,一块皮,一缕头发——都具有神力,用它们就能创造出奇迹,还能治病救人,而且妙手回春。

你看,征氏姐妹虽然打败了中国人,但一年后,中国人又回来了,她们只好撤退。最后,她们俩在公元43年投河自尽。我不能确定卜骨上写的是什么,但我知道卜骨是用来解释远古发生的事,能预示我的归宿和这个世界的未来。青铜剑似乎是在举行仪式时使用,肯定从未在愤怒之中拔出过。如果我有圣人身上的骨头渣就更好了,但教堂里不卖这些东西。

现在,我坐在书房的桌子旁。我又发财了。书桌中央摆着列侬这只鞋。这只鞋像是短靴,靴高刚到脚踝,没鞋带,后面有个皮套。早上约翰·列侬的食指就是从那个皮套穿过去把鞋提上去。甚至他在这个世界最后一个早上也不例外。我和你们说这件事时,你脑子里会闪现出另外一些看法。赚钱的天分让我知道别人心里怎么想的。你一定在琢磨我是怎么搞到这只鞋的?我怎么知道它就是列侬穿的那只鞋?我可不能把交易人的名字透露出来。只能告诉你我是个独特的收藏家。我一个纽约销售商问我是否对一件不同寻常的东西感兴趣。他跟我提起这只鞋时,我也有同样的反应。是呀,我怎能肯定这只鞋是真的?我见过提供鞋子的人,我手里还有照片和一篇报道。那篇报道证实了他和约翰·列侬的亲密关系。他说,有些遗物让列侬家里人看着难受,所以想处理掉。他还说,他有这些东西,还知道有人想收藏这些东西。他告诉我,他也是天主教徒。很不幸,另一只鞋丢了,但这只鞋还在,于是我花了大价钱把它买下来。

当然,这是因为我在这个新国家里赚了大钱。我有赚钱的天分,再加上美国这个地方充满机遇。我起步时经营的是纸灯笼、爆竹、竹树——就是迎新年的竹竿。越南难民们在这里都很想家。因此,我就趁过年,过越南春节,兜售这些东西。我也向他们销售过三明治和饮料。后来,我开了一家餐馆;再后来,又开了一个电子游戏厅。凡尔赛已有了一家娱乐厅,一位精明的生意人先开的。但我的游乐厅胜他一筹,有很多电子游戏。年青人喜欢这些东西。他们来这里攻打外星飞船、妖魔鬼怪和武林坏蛋,攻击技术比他们父辈和越共作战时高明得多。我还在做别的生意,更大点的生意,主要是鲜虾生产和销售。十年后,越南移民将是墨西哥湾里唯一捕虾人。我当然用不着卜骨来告诉你这个趋势。到时如果真这样发展下去,我还能赚更多的钱。

这钱甚至还能让我离开凡尔赛。现在,我坐在书桌前,目光越过约翰·列侬那只鞋,向窗外望去。我从这儿能看到什么呢?我的房子和这街上别的房子不一样,是个两层小楼。我住在二楼。楼外是我精心修整的院子,茂盛的草绿中带蓝,还有砖砌成的烤肉炉和一套室外柏木家具。远处的小河横穿凡尔赛。我的房子建在一公顷半的三角形地上,所以从这儿能看见别人家的后院一个挨着一个,一直延续约四分之一英里,直到盐水湖的入海口和凡尔赛单元楼矗立的地方。所有这些房子的后院,无一例外地都被精心整理过,还种上了庄稼,让人觉得似乎到了越南乡下。在美国,没人这么做。种菜在美国是种嗜好。可对于住在凡尔赛的越南移民来说,种菜是种生活方式。院子后面有条小路。小路以外是沿盐水湖边的城市空地。越南人把这块地当成社区菜园,而且还让这个菜园一直扩展到盐水湖边上。我能看见菜园里星星点点的尖斗笠。女人们弯着腰,光着脚,在菜园里劳作。我幻想着,骑在水牛上的牧童将会沿着小路走过来,可能还会出现穿过盐水湖、顺流而下驶向南中国海的舢板。你明白我说的话吗?我仍生活在过去。

我的钱终于能使我离开凡尔赛,成为美国公民了。我必须要把自己变成美国人。然而,我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有些东西一去不复返了。我刚才说过,我还会从事鲜虾业,或其他什么产业,以赚更多的钱,好让自己最后摆脱过去。现在看来,我错了。也许是我的买卖全部和这个越南社区有关系的缘故。我起步时实在没有其他路可走。也许,我应投资一些美国的产业。即使我是从越南人那里开始发的家,但这个越南社区没有什么东西能留住我。我在生意场上可不是个收银员。

也可能是我家人不在身边的缘故。留在越南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我老婆是个朴实的女人,不想离开父母,对美国有恐惧感。反正孩子是她生的,属于她。而且,我老婆觉得自己属于越南。我唯一的遗憾是,身边没留下她什么东西可让我触摸,没留下她的一缕头发,或一枚戒指,甚至头巾什么的。她有那么多漂亮的头巾,有一些围在腰上。假如我家里人和我一起来到这儿,有他们的拖累,我不更难变成美国人吗?就这样吧。在这个问题上我只能自顾自了,好让事情变得简单点。

人生总有些事情是自己左右不了的。我的教义说得很清楚。对有钱人来说,特别是对有能力东山再起的有钱人来说,有时很难看到这点。有钱人应意识到,自己只是个凡人,得靠超然的力量,盯住财富给他的机会。

我对约翰·列侬的音乐不十分了解。但我听过,很好听。在越南,我更喜欢用母语演唱的大众歌手。有时从“生动的弦乐”和“波希·菲斯”音乐节目广播听到的好听的歌曲,虽然知道这些歌曲原来出自约翰·列侬之手,但我在美国只喜欢所谓“容易听懂”的歌。我买鞋之前是否了解过他的音乐和约翰·列侬这个人,似乎没有太大关系。这件遗物的意义和以前没有太大变化。众所周知,列侬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写过很多歌,影响了许多美国人的一生。他歌唱爱情,歌唱和平,最后却死在纽约大街上成为烈士。

我抚摸着他的鞋。皮面很光滑,呈柚木颜色。我的食指沿着鞋掌滑向鞋尖,摸出了凹凸不平的磨损。我又移动手指去触摸开始磨损的部位。那个部位正在脚尖处。然后,我沿着裂口,探到皮子下面露出来的一条破损的痕迹。我接着把手指伸下去,内心隐隐一震,好像摸的是肉体上的伤口。约翰·列侬的伤口。我明白鞋底上的磨损是怎么回事了。约翰·列侬死时摔倒了,腿在便道上向前冲了一下。这个鞋子上的裂口,是他作为烈士的标记。

我用一只手托着鞋后跟,然后将另一只手放在鞋下面,把它拿起来,吃惊地发现鞋子是那么轻,好像一个人壮烈牺牲前还有点时间来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灵魂有多么轻似的。我把鞋子转了个角度,冲着窗外射进来的光线,往鞋里看。我只看见鞋边印着“萨维尔街”几个字。就这么几个字。鞋里没标鞋号。我猜,这双鞋一定是为约翰·列侬定做的,而且他的脚被仔细量过了。最软的皮革里盛着最纯洁的东西。我内心非常平静,只觉得胸口承受着很大的压力,连自己都想不出是什么在压迫着我。我当时一心只想做一件事。

我得等到自己能喘上气来再讲下去。我坐在椅子上,轻轻把鞋放在地上,摆在我光着的右脚前。我比划了一个十字,把脚慢慢塞进约翰·列侬的鞋里,又慢慢把食指套进鞋后面的皮套里,轻轻提上鞋,同约翰·列侬升天那天早上所做的一样。包鞋边的材料如丝绸般柔软,却让人感到阵阵寒气。我站在书桌前,觉得鞋有点大,可能理所当然。我向前走了一步又一步,来到屋子中间。我站在那里,心潮澎湃,盼望我祈祷的东西终有一天能到我手里。我还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我真正接触了这件遗物后才明白了内心的感受。我让那个纽约商人去找约翰·列侬的另一只鞋,就是左脚上的那只鞋。即使是他穿的其他鞋,我也愿意买。这样,我就可以两只脚都穿上约翰·列侬的鞋,然后走在大街上,想走多远就走多远,直至找到我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