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科特“营地”是一幢有着艺术与工艺风格的双层住宅。夜里一点,它赫然耸现在黑暗中,犹如一头优雅的怪兽来湖边饮水。
我们走上门廊前平缓的木台阶,进到一间杂乱无章的家庭活动室,石头壁炉大得你可以站进去,地板铺的是多节松木,上面是由你能想到的各色调的红编织而成的纳瓦霍地毯。结实的木椅两张或四张为一组,这样在度假旺季,沃尔科特一大家子就能聚在一起打牌、读书或玩拼图游戏,要独处的和想扎堆的都可各行其是。屋里的一切都笼罩在云母灯温馨的黄色光芒下。我记得华莱士说过,他一年中虽然只在阿迪朗达克待几周,却感觉无比温馨——现在不难明白原因。你可以想象,十二月到来时圣诞树会安放在哪里。
廷克开始兴奋地讲述本地的历史,提到这个地区的印第安人,还有建筑师属于哪个艺术流派。不过今天我六点起床,在《哥谭镇》工作了十小时。因此,在空气中弥漫着的烟雾气息与远处轰鸣的雷声之下,我的眼皮就像停泊在水里的小船,一上一下地浮动起来。
——对不起,他笑道。见到你我只顾高兴了,我们明早继续聊。
他抓起我的包,带我上到二楼,过道两旁都是门,这间屋子应该有二十多年没人住过了。
——你睡这间吧,他走进一间有成对单人床的小房间,说道。
他把我的包放在了瓷脸盆一旁的五斗橱上。尽管墙上有一盏用电的老式油气灯亮着,他还是点亮了床头柜上的煤油灯。
——壶里有刚打的水。如果你需要什么,我在走廊那一头。
他捏了捏我的手,说了一句“你来了我很高兴”,然后退到走廊上。
我拿出行李,听到他下楼去起居室,锁好前门,熄灭壁炉里的余火,熄灯,接着从房间的另一头传来沉闷而空洞的响声,电闸合上了。远处像是雷鸣的声音已经停息,屋里所有的灯光熄灭,重新响起廷克的脚步声,他回到楼上,朝走廊的另一头走去。
我在十九世纪的灯光照耀下宽衣解带,墙上的投影映出我折衣服、梳头发的动作。我把带来的书放在床头柜上,但并不想读,我上床钻进被窝里。这张床应该是他们小时候就做好的,因为我一伸脚就碰到了脚板。房间里出人意料地冷,我打开用来装饰床脚的百衲被,最后还是翻开了书。
那晚我提前步行至宾夕法尼亚火车站,才意识到没什么可读的,便在一个报刊亭找平装书(爱情小说、西部小说、冒险故事),最后拿了一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当时我没读过多少侦探小说,认为这种书很势利。但上车后,看够了窗外的风景,我开始提起精神走进克里斯蒂的世界,没想到她的小说充满乐趣。故事里的犯罪行为发生在英国的一个庄园里,女主角是猎狐人的后代,到第四十五页,她已两次遇险。
我翻到第八章。几个心存疑虑的人在门廊喝茶,聊起当地一个小伙子去参加布尔战争,之后再也没有回来。钢琴上的花瓶里插着不知名的仰慕者送来的黄菜花。整个情节在时间和地点上相距遥远,我只好回头再看第七段的开始部分,又读第三次,在努力了第四次后,我熄灯,屋里一片漆黑。
被子重重压在胸口上,我可以感受到自己的每一次心跳——仿佛还在计时,如同一只节拍器,已在急躁和安静之间的精准刻度上设定了某一点,在测算着时日。有一会儿,我躺在那里,听着屋里的动静,屋外的风声,还有定然是猫头鹰发出的嘎嘎叫声,我注意听着最终没有到来的脚步声,最后终于睡着了。
——起床晒太阳啦。
廷克站在门口。
——几点啦?我问。
——八点。
——房子着火了?
——要想露营的话,已经晚啦。
他丢给我一块毛巾。
——早餐做好了,准备好就下来吧。
我起床,往脸上泼了点水,朝窗外看去,显然这会是寒冷、晴朗,即将入秋的一天,于是我穿上我最好的猎狐人之女的行头,拿上我的书,猜想这个早晨大概只能在火炉前度过了。
走廊里,家族成员的照片从天花板一直挂到地板上,和华莱士的公寓里一样。我花了几分钟的时间才找到他小时候的照片:第一张快照是六岁时照的,穿法国水手服,可惜效果不好;第二张照片是十岁或十一岁时照的,他和祖父一起坐在一叶桦皮小舟里,炫耀着当天的收获。从他们的表情看,他们举起的仿佛是整个世界。
其他的照片也吸引了我,我穿过楼梯来到大厅西头,最后那间房是廷克睡的。他睡的是架子床的下层!床头柜上也有一本书。赫尔克里·波洛低声鼓励我,我轻轻走进去,拿起书,是《瓦尔登湖》,里面用一张梅花牌标出阅读的进度。从下划线的颜色来看,这书至少读过两遍了。
简单,简单,再简单!要我说,手头的事情有两三件就足够了,可别一弄就是成百上千件的;如果有一百万件事,那最多也就挑选十二件出来;来往账目也完全可以记在大拇指指甲上。在波涛汹涌的人类文明生活的海洋中,一个人要想继续生活下去,他就必定要经受这些凄风苦雨、险滩急流,以及无数类似的生死考验,除非他在船只沉没之前就纵身跳入海洋中,一头栽到了海底,完全迷失了方向,这样也就不可能抵达港口了。那些能安全抵达港口的人,必定是精明而又善于辨别方向之人…………
亨利·大卫·梭罗的灵魂对我皱起眉头,他应该如此。我把书放回去,轻手轻脚地出门,走下楼梯。
厨房里,廷克在用黑色的长柄大煎锅煎着火腿和鸡蛋,白瓷面小饭桌上摆了两副餐具,在房子里的某个地方肯定有能容下十二人吃饭的橡木大餐桌,这张小桌子只能让一个厨师、一个家庭教师和三个沃尔科特家的孙儿吃饭。
廷克穿卡其布裤子和白色t恤——和我的衣服相似——尽管他穿的是笨重的皮靴,这还是有点儿令人尴尬。早餐摆好后,他倒了杯咖啡,坐到我对面。他气色不错,皮肤已经没有了地中海地区特有的棕褐色,显得更自然了,他的头发因为夏季的潮湿而卷曲,胡子一周没刮,这倒成了一个优势,他看上去比一个宿醉者要成熟,但还没到身怀家族世仇的凶蛮程度。他的动作和我在听他电话时感觉到的一样不紧不慢。我吃饭时,他咧嘴朝我笑笑。
——怎么了?我终于开了口。
——我只是在试着想象你红头发的样子。
——对不起,我笑了。我的红发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这是我的损失,那是什么样的?
——我想它表现了我玛塔·哈里的那一面。
——我们一定得把她引诱回来。
我们吃完饭,收拾好桌子,洗了碗碟,廷克双手一拍。
——我们去徒步怎么样?
——我不是爱徒步的那种人。
——哦,我看你正好是那种人,只是你还不知道。在矮松峰上面看湖,风景美得让人窒息。
——我希望你不会整个周末都这么兴高采烈的,这可让人受不了。
廷克笑了。
——有这个风险。
——再说了,我没带靴子。我说
——啊!就因为这个,是吗?
他带我来到家庭活动室的另一边,穿过走廊,经过一间台球室,以夸张的动作打开门,里面是一个杂物间,雨衣挂在钉子上,帽子放在衣架上,护墙板下还有一排各种各样的靴子。看廷克的表情,你会觉得他是阿里巴巴,在展示四十大盗的财富。
房子后面有条小路穿过一片松树林,延伸到更深处的树林有橡木、榆树和其他高大的美国树木。开始是缓坡,我们肩并肩,不紧不慢地穿过树荫,像青梅竹马的朋友那样交谈,不管时光如何流逝,每一次交流都是上一次的延伸。
我们谈起华莱士,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我们如何喜欢他,还谈起伊芙,我告诉他伊芙逃往了加利福尼亚,他友好地笑笑,说这样的消息在亲耳听到的那一刻最让人吃惊。他说好莱坞还不知道自己会得到什么,不出一年伊芙要么会成为电影明星,要么会成为制片厂的主管。
听他讲伊芙的未来,你丝毫不会想到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你会以为他们只是老熟人,互有好感,有不变的友情。也许这样想才是对的,也许对廷克来说,他们的关系重新回到了一月三日那一天。也许对他来说,最近这半年发生的事情已经从一系列事件中被剪掉,就像影片里一段被删去的情节。
我们越走越远,我们的谈话变得断断续续,就像穿过树林的阳光。松鼠在树干间四散逃窜,黄尾的鸟儿在枝丫间飞来飞去,空气中散发出漆树和黄樟树的香味,还有其他美妙的声音。我想,也许廷克是对的:也许我正是一个驴友。
然而,斜坡开始变得陡峭,越来越陡,越来越陡,最后陡得像楼梯一样。我们一前一后地爬坡,一言不发。一小时过去了,也许四小时过去了。我的靴子开始夹脚,左脚后跟像是踩在煎锅上。我摔了两次,磨破了卡其布猎狐套装,女继承人的短袖衬衫也早已湿透。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受多久才会开口问他,还要走多远?用一种平常的、无所谓的、随便的口气。就在这时,树木变稀,斜坡也不再陡峭,忽然间,我们站在一个岩石顶峰上,眼前是空旷的蓝天,可以远眺没有任何人类痕迹的地平线。
远远的下方,有一个湖泊,一千六百米宽,八千米长,像是一只巨大的黑色爬行动物,正在穿过纽约的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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