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他说。你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也明白了为什么廷克在感到生活变得乱七八糟时会选择来到这里。
——就像纳蒂·班波看到的一样,我边说边坐到了一块硬邦邦的石头上。
廷克微笑,因为我还记得他曾梦想有一天会成为纳蒂·班波。
——差不多,他表示同意,一边从背包里拿出三明治和水壶。
他在几尺之外坐了下来——一个绅士的距离。
我们一边吃,他一边回忆起和家人在缅因州度过的七月。有一次他和哥哥花了不少时间走阿巴拉契亚山间小道徒步旅行,他们随身携带的装备有帐篷、指南针、折叠刀,那是他们母亲送的圣诞礼物。他们等了六个月才用上。
我们还没谈到圣乔治学院,还有廷克小时候生活境遇的变化,我当然不打算提这些。不过,他谈到和哥哥在缅因州徒步时,他已经用自己的方式示意那是老走霉运之前的美好时光。
我们吃完午饭,我用廷克的背包枕着头躺下,廷克折断木柴,想把柴棒扔到六米之外的苔藓地上,就像学校里的男生,没拿到世界冠军就不肯回家。他卷起袖子,小臂上还有夏天骄阳晒伤后留下的斑斑点点。
——所以你算是个费尼莫尔·库珀迷喽?我问道。
——噢,他的《最后的莫希干人》和《杀鹿者》我肯定看过三次,不过当时我喜欢所有的冒险小说:《金银岛》《海底两万里》《野性的呼唤》……
——《鲁滨孙漂流记》。
他笑了。
——你知道吗,在你说过逃生时会选《瓦尔登湖》带上之后,我也拿起这本书读了。
——你觉得怎么样?我问道。
——呃,刚开始我不知道能不能读完。四百多页写的全是一个男人躲在一间小木屋里,从哲学角度思考人类历史,想要剥开生活的外表,展露其本质……
——但你最后是怎么想的?
廷克停下折木柴的手,眺望远处。
——最后——我认为这是他们最伟大的冒险。
三点左右,一团蓝灰色云朵出现在远方,气温开始下降。廷克从包里拿出一件爱尔兰羊毛衫给我,我们顺原路返回,想赶在变天之前回到家。我们刚进树林,就开始下起了零星小雨,刚刚跳上屋前的台阶,第一声炸雷响起。
廷克在大壁炉里生起火,我们在壁炉旁的纳瓦霍地毯上坐下,他就地用燃屑煮起了猪肉、豆子和咖啡,屋里温暖,他脸上显出闪亮的红色。我把他的套头毛衫脱下来,潮湿的羊毛散发出一股温暖的泥土味道,令我回忆起另一个时段,我过了一会儿才想起来,是我们溜进国会大剧院的那个雪夜,我发现自己被廷克的绵羊皮大衣簇拥着的那一刻。
我喝第二杯咖啡时,廷克用一根棍子捅了捅壁炉里的火,火星溅出。
——告诉我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你的事情,我说。
他笑起来,好像我在开玩笑,过了一会儿他开始想这个问题。
——好吧,他稍稍转向我说。你记得我们在圣三一教堂对面的那个小餐馆邂逅的那天吧?
——是的……
——我是跟踪你到那里的。
我像弗兰那样一拳捶在他的肩膀上。
——你怎么这样!
——我知道,他说。这很不好,不过千真万确!伊芙提到过你的公司,快到中午时,我走过你们那栋楼,躲在报摊后面,想在你去吃午饭时碰上。我等了四十分钟,那天冻死人了。
我笑起来,记起他耳朵背冻出的红亮小点。
——你干吗要那样做?
——我一直在想你。
——瞎说,我说。
——不,我是认真的。
他看着我,温柔一笑。
——从一开始,我就看得出你的冷静——那种书里写的内心的平静,但几乎没有人真的做得到。我问过自己:她是怎么做到的?我猜想,这种淡定只会来自了无遗憾——来自做出选择时是……泰然自若且意志坚定的。这让我也稍稍放慢了自己的脚步。而我简直等不及想再次看到。
我们关上灯,熄灭炉火,上楼,两人看上去都会好好睡上一觉。上楼时,手里的灯晃动着,我们的身影也前后摇曳。转到二楼时两人不小心撞到一起,他道歉,我们尴尬地站了一会儿,他给我一个友好的吻,朝西走去,我朝东走去。我们闭门宽衣解带。我们爬上各自的小床,心不在焉地翻上几页书,然后关了灯。
黑暗中,我往上扯了扯被子,听到了风声,风从矮松峰上吹下来,摇晃树木和窗玻璃,似乎它也焦躁不安,难以决断。
《瓦尔登湖》里有一段话常被引用。在这段话里,梭罗的忠告是,找到我们自己的北极星,然后像水手和逃亡的奴隶一般坚定不移地追随它。这是一种激动人心的情感——显然配得上我们的渴望。然而,哪怕你能依靠准则来确保正确的航线,但对我来说,真正的问题永远是,你如何知道你的星在苍穹的哪一方?
《瓦尔登湖》里还有一个段落我也记得清楚。其中,梭罗说,人们错误地认为真理很遥远——在最远的那颗星之后,在亚当之前,在大审判之后。其实,所有这些时间、地点和机会都在此时此地。从某种程度上,认可此时此地的观点似乎与他敦促人们寻找自己的北极星自相矛盾,但这同样令人信服,也容易理解得多。
我套上廷克的毛衣,踮着脚轻轻走过走廊,在他房间外面停下。
我听着屋里的嘎吱声,听着屋顶的雨点声,听着门里的呼吸声。我一只手放在门把上,小心翼翼不发出一点儿声音。六十秒之后,这将成为一个中间点,居于时间的初始和末端之间。那将成为有机会去见证,去参与,去屈服于此时此地的一刻。
刚刚好在六十秒之内。
五十。四十。三十。
各就各位。
预备。
跑。
周日下午,廷克送我去火车站,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他。早饭时他说要在沃尔科特再待一些时日,把事情打理清楚。他没有说要待多久,我也没有问,毕竟我不是小女生了。
我上了火车,往前走过几节车厢,在靠木头轨道那边的座位坐下,这样我们就不必挥手告别了。火车开动,我点了一支烟,在包里翻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书。从第八章第七段后我读得很慢,希望加快速度。我把书从包里拿出来,看到有东西夹在书页中,是一张撕成两半的扑克牌——红心a,正面写着:玛塔——二十六号周一晚上九点在斯托克俱乐部见,一个人来。
我记下内容,然后把纸牌放到烟灰缸上,烧了。
作者“埃默·托尔斯”的其他小说
《莫斯科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