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犬之力 托马斯·萨维奇 第2页,共2页

但彼得做的不只是练习。他骑马来到了一座又一座绵延的小山后面,在无人知晓的地方,他不断思考,不断寻找,不断祈祷。他以请愿的形式祈祷,以他父亲的名义。

他找啊、找啊,灰色的眼睛飞快地瞄着,就像灰色的小鸟忽然从一片三齿蒿猛冲向另一片三齿蒿。他发现了一匹马的骨架,马头骨的眼窝里长出了风铃草,而附近的山坡上有只干瘦的土狼在观望;他发现了玛瑙和燧石,印第安人会用它们来做箭头;他还发现了整片整片的仙人掌,以及一个点四四口径、已经锈成绿色的弹壳。他发现了一块楔形的石头,像是人工打造的。他把石头塞进口袋,心想,如果拿去问菲尔这是什么,菲尔肯定会很得意。但是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没找到他想找的东西。

然后一天下午,他骑着马来到了一堆浅粉色的岩石面前;这堆岩石看上去很自然,但他发现前面也有一堆这样的岩石,再往前还有一堆,每一堆都跟上一堆隔了二十步,像是有人刻意安排的,仿佛是在进行某种古老的仪式,每一堆都像朝他招手的哨兵。这肯定就是菲尔说的乱石堆了,有一些都快陷进地里了。彼得顺着石堆继续往前,但是太阳落山,寒风开始侵袭山间,彼得还没走到终点,只能先回头。那天晚上,他有足够的机会把自己的发现告诉菲尔,因为菲尔一整晚都在房间里弹班卓琴,彼得知道那声音是在邀请他进去聊天。但是,他把自己的发现当成了秘密。

第二天,他一早就骑马出门,顺着那些石堆越走越远。中午,他吃着午饭,看着最后几只牛零零散散地走下山,顺着古老蜿蜒的小道在三齿蒿里穿行。然后他翻身上马,继续沿着石堆向前。

他一路骑着,石堆越来越小。他催马疾行,仿佛要赶在石堆消失前找到终点。石堆最后确实消失了,消失在一道干涸的沟壑旁,沟里堵满了高处滚落的乱石和垃圾,被山洪磨圆的石头,三齿蒿灰色多孔的草根,还有废弃棚屋久经风吹日晒的灰白色木板。还有风滚草——这种幽灵一样的棘草在微风下会像活物一样滚动,常常吓到马匹。沟壑旁边有一条古老的牛径。在这里,彼得找到了他一直在寻找的动物尸体;他觉得,某种意义上,是菲尔指引他找到此处的,而这实在是太适合不过了。

他左右环顾,冷静得就像土狼观察他时的样子。然后,他倾听着。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手套,像外科医生一样戴上,翻身下马,感到上帝正冲他微笑,然后开始工作。

除了星期天,牧场上哪个男人如果无所事事,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这大概可以解释,为什么连老先生,除了坚守信念以外无事可做,也要用军人般的僵挺步伐在地板上踱来踱去,把地毯一点一点磨坏——换作另一个男人,可能会去打个洞、插个杆或者给马上个马蹄铁之类。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乔治,一个觉得“自己不肯做的事不能叫别人去做”的人,会把粪坑清理了——因为不能吩咐其他任何人去做这件事。露丝透过餐厅的窗户,看着他把一个固定在长棍上的桶伸到臭气熏天的粪池底部(他身后的远处是高壮雄丽的落基山),看到他每把一桶粪便倒进手推独轮车上的大铁盆里,都转过身做出欲呕的动作。她也会转过身。

乔治时常不在她身边。彼得跟着菲尔骑马去地里给干草堆修围栏时,乔治则骑马去另一个方向做同样的事情了。为什么不能是乔治带着孩子呢!她这漫无目的的一天又该怎么过呢?家务都让萝拉做了,厨房都让刘易斯太太包办了。

她经常开车去横顿——按《记录报》的说法,去“购物”。在格林家的百货商店里,她是售货员最容易的兜售对象,不停地买着帽子、手套和鞋子。她一件接一件地试裙子——现在流行叫“连衫裙”了——有些连衫裙,她能确定就是为她一个人订的货。她开始把服饰视为戏服、伪装、面具,用来隐藏她渐渐变得惊恐、无用的自我。她没什么现金,所以都记在账上。乔治从未想过要给她开一个支票账户;毕竟他的母亲像英格兰女王一样,身上带的现金只需支付小费,而露丝去城里的时候,乔治一般就给她一张十美元的纸币,好让她的钱包里有点东西。零钱,他管这叫。有了这点现金,把价值约两百美元的鞋、帽、连衫裙记到账上以后,她就会去办那件真正促使她进城的事——首先去药店开一张“处方”,然后去肯塔基大道的一座房子,她会一边厌恶着自己,一边从后门进去。夏天里,那房子爬满了紫色凌霄花的藤蔓。

一天下午,她开车时冲到了马路外面,吓得要死;一个住在附近的牧场主帮她脱了困。关于挡泥板上的小损伤怎么来的,她向乔治撒了谎。

她的头痛还在继续。她害怕再被菲尔那样评价——他随时可能在乔治面前说出那种话来,所以她现在都躲在粉色房间里,喝着自己的小酒。她想,她看出菲尔是怎么给人施加压力的了。他显然没有告诉乔治她喝酒的事。她觉得菲尔没说是因为他知道,对她而言,压着不说比说出来作用更大。她难道没有发现,他在用一种古怪的、潜伏般的耐心观察她吗?

噢,可这大宅里真冷!粗大的原木柱子和厚实的土灰泥把大宅裹得严严实实,阳光进不来,淹着水的地窖里的湿气却不断向上侵入。她不懂供暖炉,无法在地窖里从水中的一块木头跳向另一块木头靠近供暖炉,不理解乔治说的供暖系统里几股气流是怎么回事,不知道该铲多少煤炭、什么时候铲进去。夏日将尽的那些雨天,供暖炉的火常常熄灭,她试着重新点燃,也没能成功。她为自己的失败向乔治道歉,当他毫无怨言地默默走下楼梯去排除故障,她几乎不能忍受下面传来的声音:铁炉门的砰砰声,平面铲在混凝土地面的刮擦声。听着那声音,她走进粉色房间,为晚餐换装,戴上面具,希望能用外貌取悦他,转移他的注意力,以免他发现她的举止越来越无所适从,发现她在房子里走动时,总要一件接一件地轻轻扶着家具。

她对付壁炉则要走运得多,于是烧起了能在谷仓和打铁屋附近找到的各种小块垃圾。她穿着深绿色马裤——买这条裤子的时候,她还有勇气觉得自己可能学会骑马——捡着碎木料、装橙子的板条箱、苹果箱、做耙齿剩下的短木棍。还有一些木柴,是从棚屋里拿出来支撑机器的,然后被丢在了那里。

随着能烧的垃圾越来越少,她发现保持供暖和给自己找事做的努力制造了一种有序的感觉。这地方越来越整洁,也给了她一点成就感。她从来都不明白,为什么山谷里最富有的牧场的地上,一定要堆得像个垃圾场。现在,她把垃圾都堆到了谷仓和打铁屋之间的一块空地上,大部分是扔掉的衣服、裤子、工装,还有小狗从宿舍床底下偷出来的鞋子,久经日晒雨淋,都扭曲缩水了。

有的垃圾是她处理不了的。新宰的母牛装满草的内脏本来被帮工埋了,但一些老狗把它们挖了出来、拽到院子里,肠子拖了一地。她也处理不了那些被埋下去又挖出来的牛头。

“我不介意。”彼得对她说,然后拿着干草叉,默默把那些内脏和牛头叉进手推独轮车,重新埋葬。那群狗在一旁看着,就像守灵人。

她觉得挂在屠宰栏篱笆上的那些牛皮有碍观瞻。路过牧场的人看到喜鹊在那儿争食牛肉会怎么想?

“噢,晚点,菲尔会烧掉那些牛皮的。”乔治说,“他每年烧一次。”

有时在宿舍里,菲尔会拿起报纸的漫画版块。《卡岑加默家的孩子》《快乐的阿飞》《玛吉与吉格斯》。他看着帮工嘴里念念有词地读着这些漫画,好奇地想,他们当中脑子比较灵光的人,能不能看懂粗俗的幽默之下暗含的社会评论?他们当中谁能看出《卡岑加默家的孩子》表现的是我行我素的终极胜利,年轻精神的锐不可当?他们能跟快乐的阿飞共情吗,那个戴着锡罐当帽子、用愚蠢当盔甲的傻蛋?他们看到加斯顿和阿方斯翻来覆去地说“您先请,亲爱的阿方斯”和“您先请,亲爱的加斯顿”,把礼仪看得比智力更重要时,又是怎么想的?他仔细观察了他们读《玛吉与吉格斯》时的笑声,吉格斯本该去歌剧院,却为了吃咸牛肉和卷心菜而溜进丁蒂·摩尔家,这让他们哈哈大笑。他们能不能看出来,写这故事的人,虽然画着豪华轿车、给玛吉去喧闹舞会穿的华丽服装上色,却是在嘲弄想要攀进上流社会的人?

也难怪,脑子里想着这些的菲尔,看着乔治用望远镜望向平原另一头的远山,会忽然开口说:“那边是什么,吉格斯?”

乔治一动不动,往外看着。然后他慢慢放下望远镜,转过身。“吉格斯?”他说,“什么吉格斯?”

黑压压的积雨云从山头往南延伸。她非常惧怕雷电,有时候闪电劈在附近,电话线会刺喇喇地响,空气中会忽然充满臭氧的气味。乔治讲过的故事仿佛还在耳边:山毛榉站的一个铁道员在火车进站时,被闪电劈死了;有六头牛挤靠在铁丝篱笆上,闪电击中一英里外的铁丝,瞬间杀死了这六头牛。这天下午,整个乡下一片沉寂,只等秋天的第一场暴风雨来临。刘易斯太太还没有从她的小屋过来,一边抱怨一边开始烧肉。萝拉还在楼上读《真浪漫》杂志。她先前跟露丝说过,有个故事她要留到这样一个下午来读,那个故事叫《我为什么把孩子卖了》。

站在粉色房间里,肩上披着毛衣,露丝迷迷糊糊地考虑着她今晚要穿什么“戏服”。

“你总是这么漂亮,”乔治曾说,“我为你感到骄傲。”

她担心乔治,担心彼得,他们还没回来。她不知道,如果电话线又刺喇喇地响起来,她能不能忍受。待在窗边安全吗?那棵生了病的棉白杨,叶子在风中颤抖。

那是什么?飞尘?

马路上尘土飞扬!来的是一辆汽车,一辆破旧的小卡车。它减速,犹豫,然后溜进院子,停住了。

她小心翼翼站起身。这几个月里她学会了谨慎地走路,从椅子走到桌子,从桌子走到椅子,从椅子走到墙边,手一路扶着,仿佛能从别的东西上获得力量。一口气穿过一间房是不可能做到的——她可能会步履蹒跚,可能会跌倒。她一路小心地摸到客厅,看着外面那辆陌生的小卡车。驾驶员那一侧用不怎么专业的手法印着两个字——“皮革”,经年累月,字迹已经斑驳。卡车的后厢里堆着厚厚的皮革,用绳子绑得牢牢的。

她眨了眨眼,震惊于开门下车那个人的正式打扮:他穿着黑色的职业西装,戴着黑色的宽毡帽,留着大胡子,让人想起先知的模样。他的胸前挂着一块金表,在昏暗的空气里没有泛出什么光泽。他穿过篱笆间的小门,往台阶上走,她看到他身后的车里还有另一个人影。是他儿子吗?

他还没敲门,她就把门打开了。

他摘下帽子,微微鞠躬:“下午好,女士。”

他的声音真温柔,她想。温馨的问候,温柔的声音。“下午好。”她喃喃道。

“不知道您这儿有没有旧牛皮呢?”他问。

这句话是个反问,因为屠宰栏就在他们的视野里,不到一百码远。“噢,我不知道。”她说着,从他身边走过,来到门廊上,扶着椅子站着,看着那些牛皮。眼中钉。“我们是有的,”她说,“但他们会烧了的。”

远处雷声隆隆。

“烧了?”那个男人看看手里的黑毡帽,然后看着露丝。

“是的,据我所知他们会烧掉牛皮。”

“为什么不拿来换三十美元呢,女士?”

“三十美元?”

“我感觉我不能出更高的价了。”

“噢,不是这个问题。”她说着,抓紧了椅背。

“那是什么问题呢,女士?”

她无法向那个男人解释,如果不是价格的问题,那到底是什么问题。不过,三十美元真是一个奇怪的数目。三十美元对伯班克家来说毫无意义。三十美元对曾经的她和约翰尼·戈登来说是一笔巨款,但是开给伯班克家的三十美元支票会跟其他没兑现的支票扎在一起,放到乔治房间里的文件架上去,她见过的,有邮购商的退款,有小额退税,还有谁为一副旧马鞍付的几美元,加起来可能有一百美元,有的支票是很久之前开的了。那些支票,会不会跟牛皮一样,像举办仪式一样定期被烧掉呢?她想到这一点,微微笑了一下。

“您说什么,女士?”

“没什么。我说话了吗?”她抓紧了椅子。她去“购物”的时候,乔治会给她十美元或二十美元,仅此而已。因为可以记账,她买东西都记在账上,留着现金去药店和那座爬满藤蔓的房子。“不,这价钱听上去很合理。”她感觉对方沉默的时间有点长,于是又开口了,“把支票开给我丈夫吧。”

“开给您丈夫是吗?”

她感到泪水涌向双眼,然后用微笑来掩饰。

他说:“您说什么,女士?”

“我说话了吗?”她问。不,她想。烧牛皮的是菲尔。支票应该开给菲尔。他可以烧支票,取代烧牛皮。“支票开给菲尔。”她说。

“开给菲尔是吗,女士?”

“呃,是的,开给菲尔就行。”怎么,她心里想,他觉得奇怪吗?“别,”她忽然又说,“别开支票。”如果支票不会兑现,或者会被烧掉,又何必开支票呢?为什么不能是现金呢?她应该把现金拿在自己手里!“你可不可以给我现金?”

“当然可以,女士。”她小心地看着他掏出钱包,那长长的钱包像一只黑色的长袜,顶部有明亮的金属框,一个金属小球划过另一个,钱包就合上了。他打开钱包,伸手进去,晃动了里面的银元。当年她和约翰尼第一次来到这乡间——多年前,噢,很多很多年以前——这里的人还爱用银元。有一次,一个病人付了约翰尼两个银元,约翰尼站在那儿乐呵,把银元在口袋里碰得叮当响。“没什么声音比银子听起来更像钱了。”他说,“声音美妙悦耳的银子,声音美妙的银子,我美丽的夫人。”她看着眼前的男人掏出了几张纸币,它们不知经过了多少人的手,已经变得破旧。他递过纸币,她接了过来。“谢谢。”

“谢谢您。”他说着,又正式地微鞠一躬,然后转身向同伴的身影做了一个手势。然后他往台阶下走去,没有回头。她看着他离开,突然有了一种跟上去的奇怪冲动,想要喊出声,想要把钱还给他,但是她的喉咙很干,她的舌头无力。而且真的,握在手里的纸币给了她宝贵的安全感。于是,她紧抓着椅背,看着卡车驶离大屋,慢慢转弯,颠簸着穿过木桥,往屠宰栏驶去。一群喜鹊冲上了天,然后像肮脏的灰尘般下坠,一只接一只,落在了距离更安全的一段篱笆上。

她小心地转过身,最后一次扶住椅背稳了一下,然后往屋里走去。进屋后,她开始兀自笑出声来。这感觉多么奇怪!

多么奇怪,多么奇怪。

自从嫁进了伯班克家,她开始变得狡猾。

她开始变得不诚实。

她开始变成一个酗酒者,一个普通的酒鬼。她已经好几个星期没有完全清醒过了。乔治之所以一直沉默,只是因为他善良。但是过不了几个星期,他就会跟她离婚。现在就等最后一根稻草,等他发现她为了三十美元而做小偷。

她忘了从卧室门口到床边的距离很长,既没有椅子可抓,也没有桌子可扶。她跌跌撞撞走向床边,走了一半就摔倒在地,一只拖鞋掉了。那是一只华丽的鞋子,华丽得让她一直没能适应,是特地为她订的货,是她出门“购物”的借口。它是范德比尔特夫人的鞋子,那个仅仅对约翰尼而言的范德比尔特夫人,仅仅在他脑海里。他一直相信她是范德比尔特夫人,所以她就是。她不能成为没有人相信她是的人物,完全不能。别人相信她是谁,她就是谁。

她没有管鞋子,而是摸到了床上,那张伯班克家的大床。她躺在那儿,把拳头伸到了嘴边。

乔治发现她睡着了,三十美元的钞票散落在她身边,像落叶一样。

西班牙语“晚上好”。

西班牙语“你好”。

“格林”的字面意思为“绿”。